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10-26 10:51:40 偲颖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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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通用10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通知,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布置工作与周知事项时所用的一种下行公文。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通用10篇)

  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1

各中小学: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根据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开展第xx届推普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宣传主题

  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

  二、推普周活动时间

  第xx届推普周活动为20xx年9月14日至20日

  三、精心策划认真组织

  今年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实施15周年,又适逢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紧扣本届推普周"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的活动主题,全区教育系统要充分利用推普宣传周之际,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各学校要把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学校基础性、全员性、长期性工作予以重视,把学校作为普及普通话的重点领域,把教师、学生作为提高普通话水平的重点群体。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基本要求,与学生德育、智育、美育有机结合,与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有机结合,与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提高服务社会能力、突出办学特色有机结合。要发挥学校对社会的辐射推进作用,认真组织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如组织师生开展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听写,青年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比赛,普通话水平提高培训,学生查找城镇、街区、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用词,张贴推普周宣传画和宣传条幅,在校园内推出主题鲜明的宣传专栏等活动。

  四、形式多样措施落实

  1、在推普周期间,在校园大门口悬挂“广泛开展第xx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标语;各校在校内开展设点宣传、普通话培训、主题班队会、社团等活动,以广场标语、报栏宣传、页宣传、新闻媒体报道、校园广播等形式加进行宣传,同时尝试使用手机、学校户外LED显示屏和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形式加强宣传;要深入贯彻语言文字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及时报道开展本届推普周活动动态,各学校至少向新闻媒体或区语委办报送一有关推普周活动的信息。

  2、组织全区中小学开展“推普周宣传日”活动。为了扩大宣传影响,壮大宣传声势,决定9月17日为翠屏区“推普宣传日”。学校于17日当天要组织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特别是我区已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于17日当天在校园内要营造良好的校园语言文化环境,开展以“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主题,结合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应发挥好的示范作用,继续坚持持近年来我区各学校在推广普通话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师生中、家长中广泛开展推广普通话、应用普通话的系列活动,协同各级新闻媒体,加大对学校开展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让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的法制意识不断深入人心。为使活动深入、有效,区语委办要求市级以上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必须有具体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新闻报道。

  3、组织教师、校园长、教育机关干部参加宜宾市“中华诵?20xx中小学教师、校长及教育行政管理者法治经典诵读大赛”的系列活动。

  4、举办“翠屏区第五届中、小学生经典美文诵读比赛”活动(另行通知)。

  5、举办翠屏区中小学教师学生书写大赛。根据国家、省、市语委相关通知要求,区市语委办将于9—10月组织“中华诵?20xx宜宾市中小学教师、学生书写大赛”(另行通知)。

  6、已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学校要继续发挥好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学校语言文字应用水平,积极发挥语言文字的凝聚力作用,优化语言文字工作环境,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7、各校要结合自身实际,重点开展好“八个一”活动:

  (1)悬挂一幅推广普通话的宣传标语,张贴有关宣传画;

  (2)举办一期推广普通话的宣传板报(或手抄报)展评活动;

  (3)组织一场推广普通话的社区活动,积极配合所在街道、社区开展宣传;

  (4)开展一次“我是小小啄木鸟”的社会用字检查活动;

  (5)组织一次推广普通话的国旗下讲话活动;

  (6)组织一次以推普宣传为内容的主题班(团)队会活动;

  (7)开展一次“规范汉字书写比赛活动”;

  (8)组织一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知识问答活动等。

  五、周密安排认真履职

  每年一度的推普周是集中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重要阵地,各学校要加强推普周活动的.组织领导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经费保证和便利条件。通过推普周活动,加大全区学校的推普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全民对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各学校在活动前要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制订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推普周后对活动成效及时总结。各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节俭举办本届推普周的各项活动。语委办要求市级以上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将组织开展开展第18届推普周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含新闻报道)分别于9月11日、9月22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区师培中心教科室。市级以上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请于9月11日上午到师培中心教科室领取第xx届推普周宣传画。

  xxx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

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校:

  20xx年9月8日至9月14日是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筑语发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本届推普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是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60周年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15周年,又逢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各学校应以开展第19届推普周活动为契机,充分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紧扣本届推普周“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活动主题,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不断提高推普周在社会公众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活动的通知。

  根据我省实际,省语委、省教育厅要求在今年的宣传周活动中,注重将语言文字与职业教育深度融合,结合现代职业教育要贴近市场需求、贴近产业发展实际、贴近学生就业愿景、面向贵州产业办学、面向广泛就业办学、面向脱贫致富办学的基本原则,在职业教育中大力推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二、活动安排

  1.各学校,须充分重视,积极宣传,开拓工作领域,广泛发动群众,提高宣传效力。推普周活动主要应围绕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开展,同时要进一步宣传贯彻《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和《贵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继续依法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2.继续依托学校、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组织开展具有行业或地方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通过召开员工大会、张贴推普周宣传画、出一期推普周黑板报、悬挂推普周宣传标语、组织广告招牌等社会用字检查等,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3.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尤其是要发挥好语言文字示范校的带头作用,在学科教学的同时,注重与课外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社团组织活动等环节协调配合,建立语言文字规范教育的长效机制;各职业院校要结合学科特点、专业特色,结合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风采大赛等平台,举办丰富多彩的宣传和展示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还要调动和发挥好普通话测评员的职能,多开展对教师和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培训工作,使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普遍增强,学生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普遍提高;推普周期间要利用LED屏幕等播放推普周公益宣传标语,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进一步渲染推普气氛,扩大推普宣传的影响;要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向全校师生发出“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活动倡议,介绍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的意义;学校广播站要利用课余时间循环播出推普宣传标语、推普主题、推普的意义和作用等;要加强校园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要组织各个班级出一期推广普通话宣传板报,召开一次相应的主题班会;有条件的学校可与社区联合,面向社会、面向社区、走上街头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重视和发挥学校的辐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普通话应用能力,范文《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活动的'通知》。

  4.为了营造以普通话与规范汉字为主体的和谐语言生活,提高全民族语言文化素养和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水平,可组织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或诵读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书写规范使用普通话和汉字的能力。

  5.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制作宣传海报(电子版)和视频,电子版可在息烽县中小学继教群下载,宣传海报由市语委办统一印制,各单位于9月9日下午自行到教研室师训部领取;各学校也可自行制作各种宣传品进行广泛宣传。

  三、活动要求

  1.加强对推普周活动的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特点,精心策划和组织好推普周活动,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经费保障,共同做好推广普通话宣传工作。

  2.要继续将全面贯彻落实我省语言文字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贵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办法》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和抓手,推动语言文字工作改革创新。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的相关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

  3.各学校制订出第19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并在推普周结束后及时总结,注意保存好开展活动的图片、音频、视频、文字报道等资料,书面活动总结(电子版)于2016年9月20日前传至息烽县中小学继教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xx年9月5日

  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3

区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各部门、各中小学、民办学校:

  根据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委员会《关于提报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提报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1.尚未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或已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尚未达到规定级别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工作人员、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出镜记者、节目主持人、影视剧演员、话剧演员、导游员、讲解员、话务员、广播员及其他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相关服务部门(如:税务、工商、商贸、交通、金融等行业)窗口服务人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上述范围内在年6月15日以前测试并取得等级证书的有关人员,均需要重新参加测试。

  2.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地位全面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发展的通知》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应参加升级测试的教师。

  3.按照《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师范类、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应参加测试并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二、计划提报

  1.区教体局负责提报所属各中小学、民办学校的教职员工的测试计划。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报区内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媒体工作人员、窗口服务人员及社会其他人员的测试计划。

  三、有关要求

  1.市语委办根据各单位计划提报情况,统筹安排测试时间。

  2.未提报计划的单位,原则上年不予安排测试。

  3.建议有关单位认真提报本系统、本单位培训测试计划。近期,部分市直单位提出在测试前应进行相应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市编办批准的“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已组织相关专家、教师负责各类人员的.培训提高,已举办多期培训。有需求的单位请与中心的培训部联系。

  4.请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务必于年12月30日前将所属有关单位应测人员的测试计划汇总并通过金宏将计划报表报区语委办(提报后,请以电话方式落实是否收到)。

  未尽事宜,请与区语委办联系。

xxx

  20xx年xx月xx日

  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4

各有关学校、幼儿园:

  根据《滨州市教育局、滨州市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滨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滨教7号)和县政府的要求,20xx年底以前,我县将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评估范围为我县城区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主要的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为此驻城区各学校、幼儿园应做好系列准备工作。

  一、参加评估验收学校

  驻城区各县属学校、幼儿园,各办事处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幼儿园。

  二、近期活动安排

  1.普通话水平调查。全校教职工如实填写普通话水平调查表(此表学校应存档)。按照有关规定,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余学科教师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凡达不到规定等级者,应参加相关培训和测试,取得相应等级水平证书。普通话水平调查表电子稿请于6月15日前发至县教育局师训股邮箱。

  2.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对于本单位尚未达到规定水平等级者,要开展专项校本培训活动,及时参加县市语言文字工作培训班,及时参加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请于6月19日前发至县教育局师训股邮箱。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建立工作联系机制。请各学校、幼儿园确定具体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科室,填写语言文字工作联系人登记表于6月15日前发至县教育局师训股邮箱。

  4.建立健全语言文字专项档案。学校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的示范单位,要积极主动发动全体师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活动,要率先垂范,率先达标。要按照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的标准建立健全专项档案,将各级各类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相关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活动过程资料(包括影像资料等佐证材料)记录在案,整理归档。

xxx

  20xx年xx月xx日

  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5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做好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高级职称和教师资格认定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20xx年下半年普通话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普通话水平等级未达标的本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语文教师须二级甲等以上,其他教师须二级乙等以上)。

  2.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各公办民办幼儿园教师。

  二、报名时间

  20xx年9月26-28日。

  三、培训时间

  20xx年10月16-17日。

  四、培训地点

  xx教育研究培训院。

  五、测试时间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信息通知。

  六、报名地点

  xx教育研究培训院办公楼②306室

  联系电话:xx371。

  七、报名须知

  1.携带有效身份证。(现场身份证刷卡报名)

  2.测试报名费:65元。(温州测试中心信息提示,自助缴费)

  3.填写报名表须书写工整、信息准确(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切勿潦草、出错,否则将导致测试等级证书作废)。

  4.考生请佩戴口罩,出示绿码。

  以上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再通知。请各校(幼儿园)通知需参加培训、测试的`教师。

xx教育研究培训院

  20xx年9月9日

  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6

  根据《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语委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语发4号)要求及市语委的相关规定,为了提高我校师生的普通话水平,满足我校师生普通话水平测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培训自愿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规模

  对象: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及20xx级学生。

  规模:600人

  二、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5月17、18、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铜仁学院敏行楼B一楼普通话测试站考务办公室。

  3.要求:持身份证报名。

  三、缴费

  报名现场缴费,缴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文件(黔价费121号、122号)规定执行。培训费:90元;测试费:学生20元,教师35元。

  四、打印准考证

  在“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20日至6月9日。

  五、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6月10、11日(测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测试地点:铜仁学院敏行楼B一楼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3.测试程序

  ⑴测试站外分组

  ⑵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随机分组

  ⑶进入候测室接受操作培训

  ⑷进入备测室准备

  ⑸对号进入机位,验证指纹登录并核对信息

  ⑹完成测试

  六、注意事项

  1.在省内测试点参加测试但成绩未公布(或已经报名未测试)的考生不能报名。

  2.查询成绩:考生可登录“贵州语言文字”,查询成绩(成绩公布具体时间以贵州语言文字信息为准)。

  3.报名联系人:刘xx。

xx

  20xx年xx月xx日

  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7

  根据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工作安排,现将20xx年3月面向社会普通话开放测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时间安排

  1.上报名及上缴费时间:20xx年3月6日工作时间内,本月考试共受理546人,名额报满为止(为保证报名公平性,名额只在工作时间内随机分批释放,请急需报名的考生于3月6日工作时间内不断刷新报名页,随时关注),报满后系统自动关闭。

  2.测试时间:20xx年3月15日。

  3.本次测试证书领取时间:20xx年3月30日-20xx年6月30日的工作时间内。

  4.面向社会开放测试每人收取测试费¥50元,无报名费及其他费用。

  二、培训安排

  本月考前培训开设有2个培训班,考生自愿报名参加,安排如下:

  1.考生应试指南培训班:时间半天,满20人即可开班,暂定为3月10日下午14:30,每人收取培训费¥50元。

  2.普通话口语提高培训班:时间两天,满20人即可开班,暂定为3月11日和12日两天,上课时间暂定为每天8:30开始,每人收取培训费¥200元(依据见《云价收费函[2013]9号》)。

  3.需要参加培训的'考生请于20xx年3月9日下午14:40-16:40至云南省教育厅裙楼AD-101室现场报名,并缴纳培训费。

  三、考生须知

  1.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每月举办的面向社会开放测试只接受社会人员报名,不接受在校学生报名。

  2.云南省普通培训测试中心开放测试采用络公开报名的方式。请广大参加开放测试的考生切记不要委托社会上的培训中介机构或个人报名。

  3.考生在报名时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在上缴费前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缴费成功后不予修改,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责任自负。上缴费完成后,测试费会直接进入国库账号,无法退款。

  4.上缴费成功后,请考生自行打印系统生成的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后不得参加考试)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未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到云南省教育厅裙楼AD-101室参加测试。

  5.考生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到云南省教育厅主楼309室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过期不予保留证书。如果考生请其他人员代领证书,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以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方可代领。

  6.考生在报名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来电咨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16年8月25日

  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8

  一、领取时间

  xx市经济学校考生:20xx年7月24日-2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xx市教师进修学校考生:20xx年7月24日-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领取地点

  xx市经济学校考生:xx经济学校东门北传达室(枣庄市新城祁连山北路中段),联系方式:

  xx市教师进修学校考生:xx市教师进修学校(学院中路1988号)225房间,联系方式:

  三、所需证件及注意事项

  1、考生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需出示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单页原件)和个人普通话等级证书编号(考生可通过普通话成绩查询系统中一并查询)。代替别人领取的需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考生含证书编号的'成绩截图。

  2、考生应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本人普通话登记证书,逾期将不再安排专人发放。长时间未领取的证书,将视为放弃领取,枣庄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将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9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市直属小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促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晋教语函[2005]5号《关于举办xx省第二届小学生普通话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安排,在全省进行团体赛之前,我市将先组织初赛和复赛,有关比赛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xx市赛区由市教育局主办,市语委办承办,设竞赛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xx市教育局局长、市语委副主任

  组委会副主任:xx全市教育局委副书记、市语委副主任

  xx宁市教育局副局长、市语委副主任

  xx市教育局副局长

  xx市语委办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xxx

  组委会成员:

  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时间安排

  初赛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组织,放暑假前完成比赛。复赛7月10日进行,由市语委办组织,复赛优胜队参加全省决赛。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及比赛规则另行通知。

  三、竞赛形式

  比赛采用必答题、抢答题和语言应用题等三种题型,其它有关竞赛内容及形式以晋教语函[2005]5号函件要求为准。

  四、竞赛办法

  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别推荐2个学生代表队和2个教师代表队参加复赛,(无论是学生队还是教师队均应有1个是农村乡镇学校的)每个代表队由3名队员组成;市直属小学校各组织一个学生代表队和教师代表队。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接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务于6月25日前将参加复赛报名表报市语委办。

xxx

  20xx年xx月xx日

  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10

  按照滨州市语委办普通话测试工作要求,我县语委办决定20xx年8月3日举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测试时间:

  20xx年8月2日-8月3日(分时间段报到。

  2.测试地点:

  无棣县第三实验学校实验楼四楼

  3.测试程序:

  考生在报到室报到;工作人员带考生从报到室进入准备室;工作人员带考生从准备室进入考场。

  4.测试注意事项:

  进考场时一定要记住自己的准考证号。考生进入报到室、准备室、考场三个环节均需持考生本人身份证。测试过程中要注意:

  1.要按时报到,报到后参加考前培训。在准备室领取测试题(要记住测试题号),准备15分钟,将测试题交给准备室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对号入座(测试题号和微机号一致),将身份证放在左手边,由监考人员再次验证考生身份。

  2.进入考场一定要关闭手机,测试时声音一定要响亮、清晰,声音太小会影响自己的录音效果。测试一旦开始将不能中断。

  3.一定要面对微机屏幕,逐题答卷。第一、二题,要横向、逐行逐字、从左至右全部读完,如果发现读错字词时,可以马上纠错一次;如提前读完一题,不需等待,直接点击“下一题”按钮。第三题,要全部读完。第四题,说出所选的说话题目后开始说话,必须说满三分钟,说话时间不满三分钟扣分很重,三分钟时间到,电脑会自动提交试卷,不需考生操作;说话中间不要有大段空白,并避免无效话语。

  4.当电脑界面上弹出“考试已结束”的对话框时,即可停止考试,无需其他操作,但不能离开考场,等监考人员宣布测试成功后方可离开考场。

  5.考生操作说明

  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坐到计算机前。

  1.请考生戴好耳麦,调整好麦克与嘴的距离,将麦克风置于嘴前,调整好后请点击“下一步”按钮。

  2.点击“下一步”按钮后,请考生输入准考证号的后几位数,考前会通知要求输入的具体位数。

  3.输入准考证号以后,请点击“进入按钮”,这时出现的界面有考生的相关信息,考生核对无误后请点击“确认”按钮,然后等待语音提示进行答题。

  4.试音过程:点击确认以后会有语音提示进行试音,听提示进行试音,试音的内容为“我叫xxx,我的准考证号是xxxxx”,试音结束后继续听指令答题。

  5.听语音提示进行第一题的'朗读,注意要横向朗读,并且屏幕上的黑字和蓝字都要朗读,不要读错行,朗读时声音大小要适当,并且不要读的太快,正常语速即可,读完最后一个字后,请点击右下角“下一题”,进入第二题。

  6.读完第二题后同样点击右下角的“下一题”进入第三题。

  7.读完第三题后点击右下角的“下一题”进入最后一道题。

  8.答第四题时注意首先说出你说话的题目,然后再进行叙述,第四题必须说满3分钟,说满3分钟后考试结束可以离开考场。说话题不准带材料。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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