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休假通知(通用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年休假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年休假通知 篇1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有序推动公司20xx-20xx年度年休假工作,根据各单位年度年休假执行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xx及20xx年度年休假完成情况
1、20xx年度年休假完成情况
截至20xx年11月末,20xx年度年休假剩余天数2528天,占总天数比例3.80%,如下:
(1)、按一级机构分析:处室销售处剩余比例最高,生产厂炼钢厂剩余比例最高。
(2)、按岗位类别分析:一级主管剩余比例最高。
2、20xx年度年休假完成情况
截至20xx年11月末,20xx年度年休假完成率77.43%,如下:
(1)、按一级机构分析:处室设备处完成比例最高,生产厂炼铁厂完成比例最高。
(2)、按岗位类别分析:普通操作岗位完成比例最高、通用技术岗位完成比例其次。
二、20xx及20xx年度年休假相关事宜
1、20xx年度年休假公司20xx年度年休假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全部截止,各单位利用20xx年度剩余时间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完20xx年度年休假,到20xx年12月31日,公司所属各单位员工因本人原因未休完20xx年度年休假的,填写主动放弃年休假《申请》,专业、基层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后,经直接主管签字确认。
2、20xx年度年休假
(1)、到20xx年12月底,如员工休不完20xx年度年休假,申请主动放弃人员可填写主动放弃《申请》,专业、基层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后,经直接主管签字确认。
(2)、到20xx年12月底,如员工休不完20xx年度年休假且不申请主动放弃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评估,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即到20xx年底全部完成。
注:截止到20xx年11月30日,各单位20xx及20xx年度年休假天数将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单位,请注意查收。
三、20xx年度年休假工作要求
1、休假期间
公历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定期跟踪
取消年度年休假计划,改为定期跟踪员工休假的方式,每季度初,人事行政处将上年度延期休假及当年度休假情况发给各单位,各单位确认各月份休假天数,尤其确保特殊作业方式人员年休假天数准确。
3、合理安排
原则上优先休年休假,再休补休,各级主管合理管控所辖机构年休假完成率。
四、其它事项
1、各单位组织做好员工本人填写主动放弃年休假《申请》工作,避免其他员工代为申请现象。
2、各单位主动放弃20xx(20xx)年度年休假《申请》文本版材料请于20xx年1月10日17:00前报人事行政处。
人事行政处
二〇xx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年休假通知 篇2
同志们: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天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通知》(天政办发〔20xx〕19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工作的管理,解决好干部职工不能休、不敢休、应休不休等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休假相关规定
按照《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其中,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假期(探亲假、婚丧假、产假)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结合需求制定休假计划
干部职工根据自己的休假需求提出休假申请,由局办公室汇总后制定干部职工休假计划,统筹分批安排干部职工休假时间,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执行。科级领导干部休假应按相关规定报组织部审批,包xx、罗xx2名同志的休假由打柴沟镇、县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巡查大队负责审批。休假计划制定后,原则上必须按照计划进行休假,因工作原因造成不能按照休假的,工作结束后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可申请补休。干部职工应主动按照单位制定的年休假计划及时向单位请销假,休假时填写审批表,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保证年休假制度规范运行。
三、休假期间严守相关纪律
所有干部职工休假都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个人处理,严禁转嫁。休假人员在休假时,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外出要提前报告,并确保联系畅通。因工作需要单位召回,本人确实在县内的,必须服从,但可以补休。对休假期间通讯不畅,造成工作延误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xxx
20xx年xx月xx日
年休假通知 篇3
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一、实行年休假制度的原则
1、依据《大港油田公司员工假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着从员工本人意愿出发、工作岗位具体情况统筹安排的原则,保证全体员工享受年休假制度。
2、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办法,各单位在制定年休假计划时,应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每一位员工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科学地安排。
二、年休假适用范围及休假规定
1、适用范围: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现在岗工作的油田公司员工,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a)累计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
b)累计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c)累计工作时间2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依法享受寒暑假或当年组织上已安排疗(休)养,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b)实行以年、季或月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集中轮休方式安排休假,且轮休天数超过本人应休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天数的。
c)当年请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
d)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20年以上,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因本人原因(不含病假)离开岗位超过本人应享受年休假天数的。
凡具有上述情形之一,当年已享受年休假的,其次年的年休假应停止享受。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年休假执行统一规定。
a)当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可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安排年休假。
b)在油田公司各单位之间流动,调出前已享受年休假的,调入单位不再安排,调出前未享受年休假的,调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由调入单位统一安排。
5、其它规定
a)对于月制度工作日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作日的,其年休假天数应相应减少。
b)年休假原则上每年集中安排1次。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较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经员工所在单位劳资部门批准后,可在年内分段安排休年休假,分段次数控制在2次以内。
三、休假程序
1、请各单位(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员工个人意愿,编制年度带薪休假计划,并报人事劳资部门备案,以便统一调配。
2、员工个人按照制定的休假计划,向本单位提出书面休假申请《员工休假请假表单》,由基层单位批准,人事劳资部门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将休假单交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留存。假期满后回本单位销假、上岗。员工休假期间的考勤要在考勤统计表中予以标注。
3、所属单位员工休假由各单位人事劳资部门负责,每半年将休假实施台账报人事劳资部。机关及附属单位员工休假由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报人事劳资部办理休假手续。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员工20xx年度年休假计划,认真填写《20xx年度员工年休假计划》,于20xx年12月12日前上报人事劳资部(代高生),以便全厂统一调配。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员工年休假工作。员工休假时,其所承担的岗位职责,要指派专人负责,保证各单位、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在员工休假的同时能够正常运转。
3、无特殊情况,原则上符合休假条件的.在岗人员在本年度内必须休假,因个人原因应休而未休的,由本人提交书面的放弃休假申请。
第三采油厂人事劳资部
20xx年12月2日
年休假通知 篇4
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带薪休假权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xx〕20号)精神,对20xx年度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休假计划
各科室组织职工做好20xx年度带薪休假计划,为便于调休,要求休假计划集中安排在9-10月,每人填报一个时间段,以科室为单位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年度带薪休假计划表》报办公室备案,录入“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公休假台账。
二、休假审批
20xx年3-10月,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确定休假时间。
职工休假需签《年度休假审批单》,休假审批程序依据《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鲁淡办字[20xx]10号)第三条执行。
在厅机关帮助工作的人员,年休假由所在处室审批,按照我院程序备案。
三、调休要求
1、9-10月集中进行调休审核,确因工作需要未休(或未休完)年休假的人员,于9月1日至10月31日将《年度带薪休假调休登记表》报办公室,审核后对公休假台账进行调整,逾期未申报调休的均视为已休,10月31日以后不再接收调休登记表。
2、规范填写《年度带薪休假调休登记表》中原计划时间、已休假天数、拟调整时间及天数,按照审批权限签字后报办公室备案。
3、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计划休假,必须申报调休2次方可视同因公未休。
各科室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要合理安排职工休假,无特殊工作原因不得结转下年度。严格考勤制度,对于超过规定的事假、病假天数(详见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职工,不得安排年休假。
通知人:
日期:
年休假通知 篇5
各部门:
时至年末,根据单位《关于实行职工年休假及安排国定节假日加班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各部门务必做好所在部门员工的年休假工作,并注意以下方面:
一、员工的年休假严格按照《规定》中的条款执行。
二、员工在今年应享有的年休假,必须在x年12月31日之前安排完毕,可以分阶段安排,但不得增加或减少年休假天数。安排完x年的年休假后,应及时将年休假记录本交由办公室保管。
三、年休假的安排,继续执行审批手续;部门领导在安排年休假时,应注意不影响单位的正常经营。
四、安排年休假过程中,遇到难以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总经理室反映,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部门领导未妥善安排好员工的年休假,产生劳动纠纷或给单位正常经营带来影响的,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x年xx月xx日
年休假通知 篇6
各科室、中心、支队、分局、站: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休假,全面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根据《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就干部年休假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1、年休假按照“休假为一般,不休假为特例”的原则落实,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每月原则上按照不少于20%,不多于50%的人员比例安排人员休年假,无特殊情况每位在职在编人员均可分批次休完假期。
2、除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外,干部因事请假1天以上的,一律从年休假期中抵扣。
3、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年休假的,须由所在单位说明情况,报市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再由局人事科汇总后报市局局长审定。
4、市局班子成员休年假需报局长批准,党组书记、局长休年假按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5、局人事科建立局机关干部请休假台帐,局机关干部请休假须经局人事科核定请假性质和天数,领取定制表格,再按程序报批,假期得到批准后,需报人事科备案。休假不备案的按违纪论处,中心、支队、各分局由其办公室(人事科)参照执行。
6、其他未尽事宜按《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执行。
通知人:
日期:
年休假通知 篇7
xxx:
这又是新一年来临!深圳xxx有限公司值新春佳节,特向全体员工的努力表示感谢!并祝新春愉快!身体健康!20xx年度春节及年休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
公司从20xx年1月25日星期六开始放假至20xx年2月11日星期二,共放假18天。
开工日
20xx年2月12日星期三,请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上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20xx年带薪国家法定假日的春节为3天:20xx年1月31日至20xx年2月2日,放假3日。
带薪年休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休假根据每个员工不同的工龄5天至15天。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或上的,年休假15天。
留厂员工
如果员工不会回家过年,留厂渡过春节,请提前通知公司,因为我厂会有礼物给你。
提前预祝大家渡过一个祥和的春节,平平安安地回去,高高兴兴地回来。温馨提示:春节回家注意防盗、防骗。
特此通知。
深圳xxx有限公司
年休假通知 篇8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区管理局,市直各机关、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省驻安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类单位工作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指导各类单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xx〕48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从关心群众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增强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自觉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加强督促,推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贯彻执行。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建立健全年休假计划制度,各单位结合实际,从年初开始安排职工轮流休假,做好全年职工休假计划工作。各单位在每年12月底前将下一年度职工年休假计划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督导落实。各单位负责人应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主要负责人应就地就近休假。单位作出计划之后,职工无特殊情况应服从单位安排。年休假原则上应一次并在一个年度内集中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对担负重大节日工作值守等一些性质特殊岗位,应当妥善处理好休假与工作关系,提前做好安排,分期错时实施年休假或就近休假。
四、建立健全年休假执行情况报告和备案制度,各单位应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职工年休假执行情况报告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年休假执行情况进行数据汇总与分析评估,向政府作出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通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因生产工作情况不能安排休假的,应按照属地原则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情况备案。
五、加强年休假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日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限时办理涉及年休假纠纷的案件。对未按规定安排职工年休假且不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责令整改,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负责人还要向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检查。拒不整改和支付年休假工作报酬的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会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对年休假制度执行不力和落实不好的单位,建议政府或相关部门取消各类先进评选资格;并查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办公地址:xxxx
联系电话:xxx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3月1日
年休假通知 篇9
各部门:
按照市公司《xxx分公司员工考勤制度(试行)》要求,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营造和谐、积极、高效的工作氛围,在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请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好员工年休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凡是符合年休假条件的员工,都应安排年休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本着员工本人意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二、各部门要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岗位安排年休假,不因休假而影响工作。
三、年休假不能跨年使用,本年度未休完年休假的(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的除外),不给予未休假补贴。员工必须在休完加班补休的前提下方可请年休假。
四、员工休年休假必须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并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在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完备后方可休假,未按规定办理休假手续的将视为旷工。员工年休假的审批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的年休假审批由公司领导审批,经审批签字后年休假的请假条需上交至综合部。
五、分公司提倡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应优先让员工休年休假,并尽可能的为员工进行代班。同时,建议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少休一周的年休假。
六、各部门在审批和安排年休假时,尽量不要安排整周连休、以免影响工作。
七、各部门在业务收入等指标未完成或公司当期工作紧张情况下,暂不安排年休假。
特此通知
xxx分公司
二○xx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年休假通知 篇10
各所、室,稽查大队: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和《xx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休假权利,促进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部门的实际,现将我局20xx年度干部职工年休假安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所、室,稽查大队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统筹安排。
一、休假时间安排
为认真做好今年干部职工年休假的安排,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今年我局干部职工分两批安排年休假,第一批为上半年,第二批为下半年,上半年安排的休假天数为干部职工应休年休假的一半休假天数,余下的年休假天数安排在下半年。请各所、室,稽查大队以切实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出发,根据今年的工作任务,日常工作与年休假的关系,合理安排人员交换轮休休假。同时在安排轮休假时,要统筹兼顾,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对接,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二、休假要求
(一)首先保证我局及各单位(部门)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运转。
(二)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安排所属单位(部门)人员年休假。人员按分批交换轮流安排,不得跨年度作安排。
(三)优先安排工龄较长、年龄偏大、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休假。
(四)优先安排工作任务繁重、工作压力较大的岗位同志休假。
(五)休假期间,需离开xx县辖区人员须向局领导请示,需往省外的经局批准方可离开,确保人员去向清楚。
(六)休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休假人员随时与单位(部门)取得联系。
(七)在休假期间遇到防汛抗灾、维护社会稳定、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况如单位(部门)急需要求回去必须要无条件服从回单位(部门)工作。
三、休假程序
请各所、室,稽查大队根据本单位(部门)的工作实际以及干部职工个人的工作任务,做好本单位(部门)干部职工20xx年全年年休假人员分批轮休安排表,并做好登记记录。于4月30日前将干部职工分批轮休安排表报局分管领导签字后送局办公室汇总,汇总后报局主要领导阅审。具体休假时按年休假规定办理休假手续,并报局办公室备案。
四、带薪年休假天数规定
年休假假期应在当年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内请事假、病假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得再休年休假。
五、休假期间
休假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项规定”、县委县政府“二十二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严禁组织公费旅游,也不得公费报销私人费用。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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