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

时间:2022-10-08 10:25:34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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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试通知汇编六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根据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种类。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考试通知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考试通知汇编六篇

考试通知 篇1

  根据省高教厅通知,二○xx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定于xx月xx日(星期xx)上午xx时举行,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定于xx月xx日(星期xx)下午xx时xx分举行。

  现将有关报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二○xx年xx月xx日至xx日

  二、报考条件:

  四级:

  1、计划内20xx级本科生(不含已提前通过四级的学生);

  2、往届未获通过四级的在校本科生;

  3、已修读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在校专科生;

  4、在校研究生、本校毕业生、具有相应英语程度的本校在职人员,大学英语《有关四级考试的通知》。

  六级:已取得四级证书的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本校毕业生和本校在职人员。

  说明:根据省高教厅关于不得跨校报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的通知精神和规定,凡是在校期间未在本校报考而到其他学校报考的学生,其考试成绩一律

  不予认可。

  三、报名办法:

  1、在校生到所在学院办理报考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报考费:四级23元,六级25元。

  2、报考六级的学生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方可报考。

  3、已毕业的本校历届生或校内在职人员须持身份证和两张一寸照片到考务室(B213)办理报考手续,报考费每人60元。

  4、本次考试仍采用电脑报考方式进行,如中文词库不完全,无法打全考生姓名,请在报名单上将姓名补全。各学院将报考名单输入电脑后,将名单打印并公布,以便让考生核对,杜绝错报、漏报现象。核对后于xx月xx日之前将名单报考务室,以便汇总后统一上报。

  教务处考务室

  20xx.xx.xx

考试通知 篇2

  一、组织分工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执行。

  (四)有关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时间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考试实施期间将加强与有关部门、无线电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人事考试协调机制优势,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有组织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徐州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徐政办发〔20xx〕170号)纳入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司法部门处理。

  (二)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我市具体报名通知请登录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进行查看。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和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三)新考生报名(含外省转入的异地考生)

  新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注册(如之前未注册)、照片上传(如之前未上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确认、打印报名表)、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20xx年7月17日9:00-7月31日23:59(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资格初审:8月1日-8月4日(9:00-11:30,14:00-17:00)。

  资格初审地点: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咨询部(原徐州市建工局办公楼四楼)(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48号4楼401室,乘公交到“交通银行站”或“九州大厦站”下)。由市职称办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8月2日9:00-8月7日23:59(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必须需激光打印机黑白打印,禁止针式打印机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 “该同志从事 药学或中药学 专业工作已满 X X 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修改报名信息的,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否则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后果自负;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非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及从事药学(中药学)教学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执业药师。

  5. 非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

  (1)医院、卫生服务站等单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符合药师报考年限的药房岗位工作证明(XXX同志在我单位药房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XX年),并加盖单位及主管单位公章。

  (2)药店及制药企业等报考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保的单位必须与报考所填单位一致。

  (3)报考人员及所在单位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对当事人及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6.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限药学、药剂高级职称)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提供初审材料的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关于有关学历专业的确认,严格按照附件里的专业对照表进行确认。

  2.毕业证书上的姓名、出生年月等信息与身份证上不符的:如果有曾用名的,提供带有曾用名的户口本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毕业院校原因造成不符的,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原件;如果是户籍部门造成的,则由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遗失的,需提供原毕业院校补发的毕业证明书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及个人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工作年限可从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开始计算。例如,今年符合报名条件的大专学历的考生应为20xx年前(含20xx年)毕业,以此类推。

  (2)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党校学历,党校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工作年限,可以从取得规定学历前后累计计算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毕业证书上有“脱产”表述的,或电大成人教育,如学信网上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有“独立本科段”表述的,学习时间应扣除。

  (四)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凡使用假学历、假资格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老考生报名(有档案号,可直接缴费)

  老考生网上缴费完成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到现场参加资格初审。考前指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即可。

  老考生登录填写完报考信息后,打印出报名表,报名表左上角“考生类型”为“老考生”,可直接缴费。

  老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20xx年7月17日9:00-7月31日23:59(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网上缴费:7月18日9:00-8月7日23:59(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六)在组织考试报名时,应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的内容,作为报考须知事项,并在准考证上载明。

  (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向社会发布考试公告,严格按有关规定共同做好报名与资格审核工作,并及时将本地区报名表及有关材料按报考级别分类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8月下旬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公布时间为准。

  (八)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报考情况,请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九)10月6日—1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十)点击查看咨询电话。

  七、考试教材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59号、苏财综〔20xx〕32号)的规定,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需要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 (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准考证与身份证(代领者须持代领者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与准考证)到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302室〔食品城南,市内乘公交车到淮海文博园(食品城)站下〕领取。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逾期不补(考试时不需要出具票据)。

  九、其他事项

  (一)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将值班电话于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rsks.jshrss.gov.cn)“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考试通知 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的,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各环节的组织和领导,保证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20xx年黄山市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和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市教育局成立考试领导组,考试院、体卫艺科、教科院、电教馆、纪检、监察等部门和考点学校主要负责人组成考试工作领导机构,下设考务、仲裁、纪检、社会监督、医务、后勤、保卫等工作组。负责制定考试组织管理办法,确定考试办法、考试项目、评分标准、考试规则,对区县进行督查以及组织实施市直考生考试工作。其中考试院负责考试整体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考试成绩的录入和汇总;体卫艺科、教科院、电教馆负责考试专业指导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考试工作的纪律监察,组织社会监督、查处违纪违规事件。

  三、考试对象与范围

  凡参加我市20xx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和体育考试(以下简称“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

  四、考试时间、地点

  本年度市直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同步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20xx年4月24日-28日(若天气原因需改期则另行通知)。考点设在屯溪五中,两项考试原则上按先实验后体育的顺序进行,且须在半天内进行完毕(具体考试流程见附件1、附件2)。

  五、考试项目

  1.理科实验操作: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两个学科。每科均为6道题,每题4组卷,考生当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科的一组实验完成考试,时间20分钟。

  2.体育: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其中必考项目1项,选考项目2项。考试总分为55分。其中必考项目25分,选考项目各15分。各单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

  A.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B.选考项目:20xx年体育考试选考项目为5个。1分钟跳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足球运球,考生任选两项(选考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三个项目的考试每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考务手册》为准。因天气等原因无法如期进行考试,考试顺延,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缓考于5月8日上午8时在屯溪五中进行。缓考的考试要求与正式考试相同。

  六、考试实施流程

  1.由市考试院根据学校报名参加20xx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学生名单制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计分表》(附件3)及《体育考试计分表》(附件4),考生使用统一测试号参加两项考试。考试院根据各校考生数进行随机编组,各相关学校提前半天到考试院领取已分组的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计分表和体育考试计分表。

  2.考生所在学校根据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带到考点(安排在上午的首批考生须在7:30前到达考点,下午的首批考生1:30前到达考点;其余场次的考生均需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各校以计分表的顺序组织考生检录进行考试。考试顺序为:先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后体育考试。

  3.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由检录处根据测试进程按考试院统一下发的《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计分表》分组编排入场顺序,每12名考生为一组,每批分4组同步进行。纪检人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后,由检录员带到理科实验操作待考区进行抽签。考生经抽签确定考试科目、考试题目、操作台号后由引导员带至物理(化学)考场,在考场监考教师安排下到相应操作台号就座做考前准备,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每个考场内设6名监考教师和一名主考教师,每名监考教师考评不超过 4名学生。监考教师核对考生姓名后将其测试号填写在《20xx年黄山市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评分表》(与考题配套)中。考生考试结束,监考教师根据评分标准当场赋分、计分,记入评分表。考生如无疑问,由考生和监考教师共同签字后交给主考教师,并由主考教师汇总整理后誊入《理化实验操作考试计分表》,交考点考务组录入计算机。校对无误,将成绩登记表原件装袋。待半天结束将评分表及计分表汇总后交主考,由主考贴封条交由市考试院封存备查。

  4.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结束之后,引导员带领该组考生到体育考试待考区,将学生和对应的体育考试计分表依次交给检录员,并将计分表中存根一栏撕下,检录员确认考生注明缓考情况后将考生交给体育测试区引导员。引导员再次确认考生姓名,带领学生进考场。按选考项目、长跑项目两个组别先后分别测试,测试成绩当场记录在成绩栏,并由监考教师签字,同时告知学生本场次测试成绩,要求学生记好,两组考试完全结束后,考生签字确认成绩,如果考生无理由拒绝签字,视为同意裁判评分。如考生有疑议,可当场提出,监考教师无法解决可上报现场指挥进行处理。考试完毕后,考生由引导员带领离开考场,与考生所在学校带队教师交接。引导工作依次循环进行。

  5.一组学生体育测试完成后,引导员将学生带出场外,将号码布交给检录员;将计分表交给现场指挥,经现场指挥确认后,由录入员2名各自将考生考试成绩录入电脑。校对无误,共同将成绩登记表原件装袋。待半天结束汇总交主考,由主考贴封条交由体卫艺科封存备查。

  6.一所学校考试完毕后,电脑将一式四份打印出该校参加测试学生理科实验考试和体育考试成绩,1份现场公示,1份交学校备查,另2份报市考试院、体卫艺科存档。

考试通知 篇4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xx年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安排在5月20-5月2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考职业及等级

  1、理财规划师3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3级、心理咨询师2-3级。2、20xx年参加过物流师3级、公共营养师3级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报名参加5月20日的补考,因本职业资格取消不接收新生报名。

  二、报名考生范围

  淮南市本地户口或本市辖区内的学制教育学生、就业人员、现役军人。

  三、特别提示

  1、请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20xx年5月统考考核方案》,了解鉴定方式等要求。(附件1)

  2、同一职业同一等级考生报名人数不足10人,本次不安排鉴定。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为网上报名,网址为淮南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xx年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5:00时,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在网上注册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必须符合规定格式(照片格式标准: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2.5cm,高度3.5cm,或宽高分辨率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写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鉴定资格。

  2、报名信息资格初审

  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照片格式进行初审。考生报名后应在半个工作日内查看初审情况。初审不合格者,查看原因,补充后重新提交,因未及时修改报名信息而错过报名时间者,由考生本人负责。初审合格考生即可打印鉴定报名登记表。

  3、现场资格复审

  初审通过的考生在3月27—3月30日携带打印的鉴定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1寸彩色照片一张、学生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或正规培训证明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301室(田家庵区国庆中路9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院内) 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补考考生携带报名表一份和照片一张即可,报考二级的考生需携带论文一式5份。对复审不合格的考生,现场说明理由并退回报名材料。

  4、缴费时间

  4月1日9:00—4月6日15:00,逾期不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5月17日12:00至5月21日12:00期间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具体鉴定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皖价费[20xx]198号)标准执行。(附件2)

  六、申报条件

  请查询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统考信息栏,网址:http://www.ahosta.gov.cn/channels/398.html (附件3)

  七、相关咨询

  地址:淮南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田家庵区国庆中路9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院内)

  咨询电话:0554-3627185

考试通知 篇5

各有关单位、考生:

  现将朝阳区领取20xx年《医师资格证书》、成绩单和《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和地点

  1、领取时间:20xx年3月28日至4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2、领取地点: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服务大厅 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联系电话:65952556。

  二、注意事项

  1、各医疗机构统一领取时由单位派专人并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考生人员名单领取;

  2、考生本人领取时需携带准考证或个人身份证明;

  3、考生委托他人来领取时需携带受权委托书和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由军队报名的考生领取成绩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xx年3月25日

考试通知 篇6

  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xx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及报名表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20xx年度全部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合格,且已提交报名资料并经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审核通过的深圳考生。

  二、集中发放时间

  20xx年3月16日至3月1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三、集中发放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交通指引:乘坐地铁罗宝线至竹子林站下车,B1出口;乘坐公交车至福田交通枢纽站、竹子林站、市交委站下车。

  四、有关要求

  (一)本人领取证书和报名表的,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证书和报名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五、其他事项

  (一)证书和报名表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报名表作为考试档案,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二)选择“证书快递”考生的证书和报名表将于20xx年3月16日寄出,未收到邮件的考生请联系市邮政局罗先生,联系电话:15118028656。

  (三)确有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领取证书和报名表的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点击首页的“业务受理”栏目,选择“证书领取预约”服务。预约领取时间可选择预约日后第3个工作日或之后的任一工作日,考生可在预约领取日携带本通知要求的材料,在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领取。

  (四)联系电话:0755-88100099。

  附件: 合格人员名单

  深圳市考试院

  20xx年3月15日

  关于发放20xx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xx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及报名表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20xx年度全部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合格,且已提交报名资料并经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审核通过的深圳考生。

  二、集中发放时间

  20xx年3月16日至3月1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三、集中发放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交通指引:乘坐地铁罗宝线至竹子林站下车,B1出口;乘坐公交车至福田交通枢纽站、竹子林站、市交委站下车。

  四、有关要求

  (一)本人领取证书和报名表的,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证书和报名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五、其他事项

  (一)证书和报名表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报名表作为考试档案,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二)选择“证书快递”考生的证书和报名表将于20xx年3月16日寄出,未收到邮件的考生请联系市邮政局罗先生,联系电话:15118028656。

  (三)确有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领取证书和报名表的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点击首页的“业务受理”栏目,选择“证书领取预约”服务。预约领取时间可选择预约日后第3个工作日或之后的任一工作日,考生可在预约领取日携带本通知要求的材料,在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领取。

  (四)联系电话:0755-88100099。

  附件: 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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