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

时间:2022-10-19 08:11:57 通知 我要投稿

考试通知锦集五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为了让您在写通知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试通知5篇,欢迎大家分享。

考试通知锦集五篇

考试通知 篇1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8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的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志从事出版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

  2.20xx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xx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xx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1.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形式

10月15

上午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采用网络阅卷,请考生注意以下几点:1、答题前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业答题卡首页);2、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发放、收回。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在网上进行缴费。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21日至8月7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8月9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审核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联系资格审核单位(0851-85664489),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并取消审核状态,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务必重新报名信息确认。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3.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5664489,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4.报考人员在缴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并请于20xx年10月6日至12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5.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每人每科67元。

  五、教材使用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复查,联系电话:0851-85664489,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20xx〕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考试通知 篇2

  一、考试语种和级别

  我省组织英语、日语2个语种的笔译考试,其级别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下半年不设一级和日语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分别定于上半年5月21日和下半年11月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时 间



级别



科 目



5月21日英、日语笔译



上午9:30—11:30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一、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11月5日英语笔译



上午9:30—11:30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一级翻译笔译考试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笔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报考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两个科目的,不限制报名条件。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xx〕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的215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四、试题题型和考试要求

  各级别笔译考试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英语和日语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题题本可做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考生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齐全)方可入场,开考5分钟后不得入场。严禁将电子通讯工具、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带出考场。答题前务必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按提示涂写基本信息,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报考程序和注意事项

  选择上半年或选择下半年考试的报考人员(除报考一级和二级申请免试科目的考生外),分别于3月6日至15日或8月11日至2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对于报考一级翻译笔译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携带已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于3月3日前到省人事考试办(杭州市佑圣观路74-1号503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在上半年的相应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直接交费。

  对于报考二级并申请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的考生(215所高校的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原件(见附件2),用特快寄至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杭州市佑圣观路74-1号503室,邮编310009)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上半年的需在3月12日前、报考下半年的需在8月17日前寄出)。同时,在上述相应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级别为“免一科”),在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交费,审查不通过的不能参加相应考试。有相关问题请咨询0571-88395087。

  所有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证件照(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和交费联系电话: 0571-88396764、88396652(传真)。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网上报名和交费成功的考生,根据自己选定的考试时间分别于5月16日至20日、11月1日至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务必认真仔细、反复核对并确认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可再次登陆修改,但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对于报名后无需条件审查的在交费后、需要条件审查的在提交审查材料后,报考信息不得再作修改。另外,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传错照片、报错级别或语种、选错报名点、交费未成功、提交审查材料不真实、手续不全或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信息联络、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需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六、考试收费。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xx〕6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xx〕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为每人60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为每人6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交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考试通知 篇3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xx〕232号) 精神,为做好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考务组织工作由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与考区设置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两天。

10月14日

上午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上午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原则上在常州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执行(见附件1)。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原则上现工作单位在常州市或户籍所在地在常州市的考生才可在我市报考。

  (二)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先现场审核、后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报名网址:www.czpta.gov.cn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86617131

  报名时间:7月17日-7月31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8月2日至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北直街35号。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8月7日

  (三)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和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四)“老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五)“新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都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以及审核通过后逾期未缴费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新考生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提供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并盖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社保缴费记录单上的工作单位需与报名所填单位一致);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药学(中药学)岗位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5.符合学历条件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学位条件的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考生在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同时需要提供相应学历证明,具体如下:

  (1)中专学历需统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20xx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审核现场查验;

  (3)20xx年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或者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学历信息的.人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可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4)毕业证书原件遗失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未尽事宜,以现场审核人员的意见为准。

  (六)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电子版证件照指在正规照相馆拍摄的标准数码证件照,请勿使用照片扫描件或自拍照片),并如实、谨慎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审核只审核考生照片,不审核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所有新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有需要,市人事考试中心将通知考生限时提供。

  (八)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于10月9日至10月13日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凭身份证领取发票。

  (九)10月9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59号、苏财综〔20xx〕32号)的规定,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考试通知 篇4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等七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xx]18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15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15日上午: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10月15日下午: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三、报名时间

  20xx年7月21日9:00开始至7月27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xx]125号文件精神,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3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xx年10月11日9:00至14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8号)精神,将于20xx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市新闻出版局(津人专〔20xx〕6号)文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暂行规定》(20xx年8月7日)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九、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出版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

  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十、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三类人员管理(可从报名表左上方考生类型查询)。“老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报名后缴费完成报名。“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需在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均在20xx年8月7日9:00至10日16:00进行缴费。

  (二)“新考生”和“异地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核的办理:“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首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xx年7月31日9:00至8月3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网址为http://124.128.152.245/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 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考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将毕业证书和相关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20xx年8月7日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可查看到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xx年8月7日9:00至8月10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证明)请于20xx年8月4日15: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证明)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考生需要注意重新修改的信息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特别提示:20xx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在天津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十一、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4、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十二、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照片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红、兰或白色);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像素>=300*215。

  2、将毕业证书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图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和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发票,请于20xx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7、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28335410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考试通知 篇5

  一、报名时间

  09年下半年各项社会职业类资格证书考试具体报名时间为20xx年9月18日-24日,山东济南09下半年社会职业类资格证书考试报名通知。

  二、报名地点

  (一)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济南市餐饮协会,联系电话:82676426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济南市自考办培训部(地址:舜耕路12号综合楼2楼,电话:82627689)

  (三)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济南市统计局,联系电话:82599610.

  (四)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山东省交通运输协会,电话:86227571.

  (五)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山东机械工程学会,电话:85871395

  (六)山东省英语口语等级证书考试:济南市自考办培训部(地址:舜耕路12号综合楼2楼,电话:82627689),自考资讯《山东济南09下半年社会职业类资格证书考试报名通知》。

  (七)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资格证书考试:山东省交通运输协会,电话:86227571.

  (八)山东省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济南市自考办培训部(地址:舜耕路12号综合楼2楼,电话:82627689)

  (九)山东省中国书画艺术等级考试:济南市自考办培训部(地址:舜耕路12号综合楼2楼,电话:82627689)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山东省中国书画艺术等级考试为20xx年10月17日上午,其他考试为20xx年11月21日-22日;考试地点以“考生考试通知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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