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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你写通知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债权转让通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债权转让通知1
xxx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我公司与xxx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我公司对贵司的所有债权,依法转让给xxxx,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贵公司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应向xxxx履行全部义务。 本债权转让通知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专此通知!
公司(盖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xx年xx 月xx 日
债权转让通知2
一、通知是权利不是义务。
就合同法范畴而言,所谓义务,是指依据合同或者基于合同存在的事实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承担的为或不为某行为的责任。根据权利义务一致性的要求,义务应当与权利相对应,一方的义务在对方而言就是权利,所谓权利,就是合同当事人依合同或基于合同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请求对方为或不为某行为的权利。债权转让通知,对通知人而言,由于法条中存在“应当通知”的文字,似乎是将通知归为其义务的范畴,但从债务人角度来看,我们发现债务人没有请求通知的权利。在对方不进行通知时,债务人没有追究对方责任的权利。因此,认为通知是义务的观念不能成立。相反,通知作为债权方支配债权的行为的一部分,属于债权方请求债务人承担债务的权利的范畴(尽管它不是请求权本身),相应地在债务人一方来看,接受通知是其应负的义务,如债务人拒绝接受通知,则债权方有权请求其接受,并可请求债务人承担拒不接受通知的责任。因此,应据以认为,通知是债权方的权利,接受通知是债务人的义务。
二、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的条件。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要让债权转让的效力及于债务人,必须对债务人进行通知。这是合同法规定的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的条件。该条件为法定的条件。不具备该条件的,转让合同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是否要让该条件成就,属于债权方意志自由,债权方可以为通知的行为造成条件的成就,债权方也可以不为通知的行为,使该条件不成就。不为通知行为,使条件不成就的,不产生债权方对债务人的责任,也不产生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债权方为通知行为的,债务人必须接受,条件成就,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所谓法律效力,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对受让人的债务形成。条件对于合同权利义务的影响是基于条件的客观性和条件事实对合同权利义务的形成的法定的或约定的关系。条件从本质上看是一个客观的事实,条件对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影响是由法律或者约定而产生的。条件事实客观形成后,依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可以产生合同权利义务产生或变化或消灭的法律效果。审查条件是否成就,实质就是审查条件事实是否成立,亦即审查条件事实是否具有客观真实性,是否是合法形成的。
三、通知的内容。
通知的内容是指通知中所传达的信息。在债权转让通知中,债权方传达给债务人的信息是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债权转让协议已生效的'法律事实。这表明通知不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为处分债权的行为,而只是在债权人处分债权以后,向债务人进行债权转让事实的告知。债权转让的通知与债权人主张债权不同,在没有债权转让协议的情况下,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向第三人为债务履行行为是债权人主张债权的行为,债务人可以拒绝向第三人履行义务。在债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情况下,债务人无权拒绝向受让人履行义务。
在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债权人已无对债权的处分权,受让人已成为债权权利主体。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后,通知到达前,债权权利是否已经转移,这取决于对债权的交付的认识。(这个问题可以用等值的问题来表达。债权人在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后通知到达前,又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对受让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或者说债权权利的风险的在什么时侯转移,或者说如果在债权转让后通知到达前,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是否有权接受。)交付是债权转移的过程,是引起债权转移的事实。交付行为在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作出,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内容,应由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决定,在通常情况下,或在双方无特别约定时,基于债权的性质,债权转让的交付在合同生效后立即完成。虽债权转让的事实在通知债务人之前通常已经完成,而效力尚未及于债务人,但债务人对债权主体的认识,不能决定债权已转让的客观的事实状态。
由于债权人出让债权,系利他的行为,所以债权人对债务人通知时,只要表明其债权已转让给受让人的意思即可;由于受让人因取得债权而获得利益,所以受让人在通知时应出示取得债权的有效凭证,以证明债权转让的真实性,使债务人能合理地确信权利已转让的事实,或者受让人给予债务人合理的时间向债权人进行核实,以确认债权转让的事实。
四、通知的主体法律没有特别规定。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对其中“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应当如何理解。从语法分析来看,这句条文可以有两种解读,一是将“债权人”作为主语,将“转让权利的”作为省略状语,“应当通知债务人”是谓语和宾语。按此解读条文,可以认为法律规定债权人是通知的主体,而受让人不是通知主体。另一种是将“债权人转让权利的”作为省略的状语,则“应当通知债务人”的主语省略了,即法律没有规定是由债权人通知或由受让人通知或是由双方共同通知。将“债权人转让权利的”作为省略状语的句法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中即有运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本条规定的核心内容是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法定条件,“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这里也没有规定通知的主体。“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的规定说明:债权人在转让合同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后,不得通过撤销其通知的方法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对债务人的效力,重新取得权利。而受让人同意返还债权的,可以撤销通知,将取得的债权返还给债权人,解除转让合同对债务人的效力。与债权转让相比,这恰好是一个反向的过程。债权人与受让人形成共同意思,受让人将获得的债权重新让与债权人,为使这一债权转让协议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债权人可以通知债务人撤销原债权转让通知,在通知到达后,债务人对受让人的义务消灭,债权转由债权人享有。可见受让债权的一方并不当然不得对债务人进行通知,债权权利人并不是唯一的通知主体。
五、结论。
综合上述四点分析,可以确定,合同法没有规定只有债权人才能成为通知主体,这不是由于法律条文不够严谨,而是由于行使将债权转让的客观事实通知债务人的权利,使债权转让的结果通过通知行为这一条件事实的成立,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没有规定必须由债权人进行通知的必要。受让人可以对债务人为债权转让的通知,并且可以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认为“债权人必须将债权转移的事务通知债务人,受让人只有在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才和债务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观点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债权转让通知3
xxx矿业有限公司:
贵我公司于20xx年4月1日签订了煤炭采购合同,合同编号:xxx。合同履行完毕后,我公司于20xx年5月23日向贵公司开具了相应的增值税发票。截至目前贵公司仍有叁佰肆拾柒万贰仟元(34720xx0元)未向我公司支付。贵我双方在20xx年12月31日对账贵公司再次确认了此笔欠款数额。
现我公司于20xx年5月9日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太原尖草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草坪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我公司将享有贵公司债权叁佰肆拾柒万贰仟元(34720xx0元)转让给尖草坪公司,将由该公司直接向贵公司收取该笔债权。
特此通知。
xx中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xx年5月10日
债权转让通知4
x有限公司:
我xx市城市建设总公司、xx市城市建设总公司经济合作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区分公司)与伊犁正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公司)于x5年8月27日签订了《关于将城建总公司合作区分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给伊犁正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三方协议》,将合作区分公司未结算完的工程款债权债务全部转让给了正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现通知你们和贵公司将x7年8月至x9年9月合作区分公司施工原伊犁亚太肠衣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综合楼、附属用房的工程欠款及利息一并支付给正泰公司,正泰公司也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请你们和贵公司给付。
特此通知!
通知人:xx市城市建设总公司
x年7月26日
债权转让通知5
:
你于20__年8月22日向我借款五万贰千元整,至今未还。现在,我的债权人___已向我起诉,根据我国《民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以及我与范本军在20__年12月10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你所欠我的五万贰千元债务,于20__年10月22日起转___。
我同意将债权转让给他(___),由你直接向其偿还全部欠款与一年连贰个月的利息,同时承担此案不得不起诉的诉讼费,并以挂号信通知于你。由于你是以自己个人承担无限责任的,同时又是以武汉市佳作仁广告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与我发生此笔借款关系的,此笔拖欠款你公司理当不可回避此责,对此笔偿还借款、以及承担此案不得不起诉的诉讼费一并负连带责任。
特此通知。
债权人:__
20__年10月22日
债权转让通知6
致:_______________公司
基于________________公司(债权转让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债权受让方)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_______的《债权转让合同》,债权受让方已受让债权转让方与贵公司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项下转让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增值税号码)的全部应收账款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租金、利息、逾期利息、订金、担保金、保险金、违约金、滞纳金及其他全部费用)。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上述债权归债权受让方所有。
根据上述债权转让合同约定,请贵公司在到期日按约履行支付原合同项下应收账款的义务,若债权受让方变更收款方式,请贵公司给与配合。
在上述《债权转让合同》及项下合同履行期间,请贵公司不提前解除原合同,且在未获得债权受让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对原合同做任何形式的修改。
特此通知,并感谢贵公司的大力合作!
________________公司(债权转让方公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公司(债权受让方公章签字)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债权转让通知7
:
我司于20xx年12月26日依法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受让了贵司的债权本金人民币26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利息计算以借据约定、农业银行湖南省益阳市兴业办事处的债权转移通知书和国家的相关的法律规定为准)。
现我司将此项债权中的1500万元贷款本金(具体为1995年3月24日500万元借据正本所记载的贷款和1995年6月9日1000万元借据正本所记载的贷款)及相应的利息(利息计算以借据约定、农业银行湖南省益阳市兴业办事处的债权转移通知书和国家的有关的法律规定为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转让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请贵司将拖欠我司的债务本金人民币2600万元中的1500万元本金以及1500万元本金所相应的利息一并支付给实业有限公司。请贵司将拖欠我司的债务本金人民币2600万元总的1500万元本金以及1500万元本金所相应的利息一并支付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司对该债务所享有的相关法律权利,由贵司依法直接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主张。特此通知
顺祝商祺!
深圳市YY投资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25日
债权转让通知8
xxxx矿业有限公司:
贵我公司于20xx年4月1日签订了煤炭采购合同,合同编号:xxxxx。合同履行完毕后,我公司于20xx年5月23日向贵公司开具了相应的增值税发票。截至目前贵公司仍有xxxxxxx元(xxxxxxx元)未向我公司支付。贵我双方在20xx年12月31日对账贵公司再次确认了此笔欠款数额。
现我公司于20xx年5月9日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太原尖草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草坪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我公司将享有贵公司债权xxxxxxx元(xxxxxxx元)转让给尖草坪公司,将由该公司直接向贵公司收取该笔债权。
特此通知。
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5月10日
债权转让通知9
xx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我公司与xxx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我公司对你方所拥有的工业品买卖合同20x—号合同债权总额的30%(即20x—号合同的首付款),共计人民币(大写):xxxxx元,小写:xxxx元。依法转让给xxxx,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贵公司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应向xxxx履行全部义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债权转让通知10
xx省xx有限公司(债务人),xx商贸有限公司、王、范、王、李(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我社与xx实业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我社对你方所拥有的借款担保合同,合同债权总额的100%,依法转让给xx实业有限公司,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贵公司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应向xx实业有限公司履行全部义务。
xx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xx年11月13日
债权转让通知11
同志:
你于20xx年8月22日向我借款五万贰千元整,至今未还。现在,我的债权人已向我起诉,根据我国《民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以及我与范本军在20xx年12月10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你所欠我的五万贰千元债务,于20xx年 10月22日起转。我同意将债权转让给他(),由你直接向其偿还全部欠款与一年连贰个月的利息,同时承担此案不得不起诉的诉讼费,并以挂号信通知于你。由于你是以自己个人承担无限责任的,同时又是以武汉市佳作仁广告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与我发生此笔借款关系的,此笔拖欠款你公司理当不可回避此责,对此笔偿还借款、以及承担此案不得不起诉的诉讼费一并负连带责任。
特此通知。
债权人:
20xx年10月22日
债权转让通知12
xxx:
根据我公司与xxx在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贵单位所欠我公司xxxx元债务,于xxxx年xx月xx日起转给xxx。请贵单位将该款项支付给xxx。
特此通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债权转让通知13
xxxxx:
根据我行与xxxxxx在20xx年x月xx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贵公司所欠我行债务本金xxxxx元及相应的利息、诉讼费等,于20xx年x月xx日起转让给xxxxx。请贵公司将该款项直接支付给xxxx。
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通知14
xxxx公司:
根据我公司与xxxx在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贵单位所欠我公司xxxx元债务,于20xx年xx月xx日起转给xxxx。请贵单位将该款项支付给xxxx。
特此通知。
单位名称: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债权转让通知15
xxxx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我公司与xxx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我公司对贵司的所有债权,依法转让给xxxx,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贵公司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应向xxxx履行全部义务。
本债权转让通知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专此通知!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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