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安全通知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消防安全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消防安全通知1
各处、发展中心、培训中心: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季节,用电量大,易燃易爆危险系数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消防检查的紧急通知》(鄂政办电〔20xx〕63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好机关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省扶贫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省扶贫办机关夏季消防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相关情况。
附件:1.省扶贫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省扶贫办机关夏季消防检查方案
关于消防安全通知2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增强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职工防火、灭火、自我保护能力,掌握基本消防安全知识,特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7月16日(周四)下午15点30分
二、地点:
厅办公楼二楼视频会议室
三、主讲单位:
郑州市消防支队宣讲团
四、内容:
1.消防基础知识和常用消防设施的使用
2.高层火灾预防与逃生
3.车辆防火知识
五、相关要求:
1.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人员如无特殊情况请全部参加,参会人员名单于15日下午17点前发至办公室邮箱。
2.参会人员请于15点20分前入场完毕。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X年7月14日
关于消防安全通知3
关于召开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的`通知
各系、中心、教研室、实验室及科室:
为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普及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院的财产安全,保障学院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学院特邀请省消防协会林健教官来院进行消防知识讲座。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20xx年12月20日下午2:30
二、地点:软件大楼330教室
三、参加人员:全体教职员工、研究生
四、备注:
请学院教职员工和研究生准时参加会议,各系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做好会议通知和签到工作,并在会后将签到表交至学院院办陈霞老师处。
关于消防安全通知4
为增强我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逃生技能,提升学校相关部门应对火灾的处置能力,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拟在x外国语大学东校区学生公寓2号楼举行消防疏散演练。为保证演习顺利进行,提请广大师生员工协助并注意以下事项:演练时间20xx年11月10日(周四)中午12:30 – 12:50演练地点学生公寓2号楼注意事项
演练期间,2号楼北侧道路将临时封闭,请机动车绕行教学主楼东侧路及体育馆东路。
此次演练时将在2号楼内释放烟雾模拟真实火场,学校义务消防队将采取喷水作业。请2号楼师生确保窗户关闭及没有在窗外晾晒衣物,以免消防水喷入室内或弄湿衣服。
请参加演练的师生在演练前到2号楼宿管值班室取好毛巾,自觉服从宿管老师的.引导,依照安全疏散指示标识的方向有序疏散,切勿穿拖鞋,切勿惊慌。
疏散到楼宇外面后,请演练师生按院系在2号楼北侧道路集合,清点人员后自行解散。
关于消防安全通知5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近期安全形势严峻,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保障正常工作秩序,根据有关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消防、安全值班等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全局消防等安全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消防等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值守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机关安全。
二、强化各类危化品管理。严禁不按规定储存、堆放各类危化品或放而不管,严禁私自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发现办公场所有异味或不明气体烟雾,要及时报告并及时处置。
三、强化电梯安全使用。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用电安全管理。不得擅自安装或改变办公场所内电源线路,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下班后要关闭电灯、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空调等用电设备。发现电器设备或线路故障,要立即关闭电源,并及时向单位办公室报告。
五、强化治安防范工作。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做到人走门关窗闭。涉密文件按相关保密制度管理,现金按财务制度管理,个人财物自行负责。
六、强化机关门卫管理。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共同加强管理,严格来人来访登记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时间坚守岗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登记,有特殊情况可进行调班并向办公室备案,不得漏岗。
七、强化定期安全检查。局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处室(单位),并适时将处室(单位)整改落实的'情况予以通报。
八、依法严格责任追究。工作人员因疏忽大意或违反相关规章制度,造成危化品爆炸、电梯事故、用电事故、各类火灾等,导致国家财物损毁、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损害、文件丢失或其他损失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局属各单位可参照本通知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无事故。
特此通知。
关于消防安全通知6
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消防事故,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以及消防报警、灭火等自动消防设施处于全天候监护、待命状态;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有防盗需要的场所,应当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设置防烟、封闭楼梯的建筑物,必须确保防烟前室门和楼梯间门处于正常关闭状态,且不得上锁。
三、禁止在人员密集的`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公众聚集场所的窗户、阳台安装防盗网;已经安装的,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自行拆除。住宅建筑物安装防盗网的,必须预留紧急逃生出口。
四、禁止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禁止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凡有本行为的,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予以纠正。
五、禁止在民用建筑内设置存放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作坊和仓库,凡已设置的,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自行清理。
六、禁止将托儿所、幼儿园、娱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建筑物第四层(含四层)以上楼层,凡已设置的,必须于20xx年6月30日前自行清理。
七、设置在建筑物二层至四层的小型人员密集场所、临街商业建筑等场所,应当配置多用途消防救生梯;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门、高层厂房的楼梯门应当按照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置防火门或者双向弹簧门。
八、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及小餐厅等场所,应当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头或者简易水喷淋系统。
九、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严格履行职责,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通告的规定;同时,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发现消防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对疏于监管或者监管失职的,应当依法追究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广大人民群众有权利和义务积极举报消防违法行为,发现违反本通告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公安、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举报。
十一、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公安消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经贸、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工商、建设、规划、国土、房管、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相关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消防安全通知7
各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年5月10日,下发。6月27日,国务院召开深入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这是“*”开局之时,国务院就加强消防工作做出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对实现旅游业安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各类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作为“*”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旅游消防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旅游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旅游消防工作关系广大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旅游业的安全发展。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精神,从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保障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旅游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以贯彻*为契机,认清当前旅游消防安全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增强旅游企业和旅游行业干部职工做好旅游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旅游消防安全工作扎实开展。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方案和工作措施,开创旅游消防工作的新局面。
二、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旅游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发展
建立健全旅游消防安全的工作机制,是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对旅游安全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是消除火灾隐患和加强安全管理的内在要求。一是建立分级负责的领导机制。要按照*的精神,进一步分解细化旅游消防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逐级落实,并纳入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全面建立旅游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机制和责任制,确保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承担起依法监管的责任,各旅游单位承担起消防安全主体的责任。二是建立合作协同的保障机制。旅游消防工作社会性强、涉及面广,要加强同公安、质监、安检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促进旅游消防安全工作与各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各旅游接待经营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到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相互补台、相互督促,建立起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的旅游消防安全体系。三是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各旅游单位要根据*精神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旅游消防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等各项措施;加强消防应急演练,提高消防应急能力。
三、运用各种手段,切实把旅游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运用综合管理手段,加大工作力度。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针对行业实际,结合最佳旅游城市、优秀旅游城市和旅游强县创建工作以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等工作,将旅游消防工作纳入到旅游行业管理和标准化管理的'工作范围内,从多方面、多层次推动工作落实。二是主动争取各级政府对旅游消防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促进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提高消防管理水平。三是运用宣传教育手段,在全行业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领导遵章守法的管理理念和广大职工的安全操作工作理念。同时,提高广大游客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救互援的能力。
加强旅游消防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一定要全面落实*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扎实工作,为提高全行业防控火灾能力和消防安全水平,保障旅游业持续稳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关于消防安全通知8
新安街道安全主任协会成员:
为了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协会成员的安全管理知识,新安街道安全主任协会特组织本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7月14日下午14:30-15:30
二、培训地点
兴东居委会三楼党员活动室
三、培训内容
企业消防安全知识
四、注意事项
请协会成员高度重视,借此机会提升个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积极参加本次培训。
联系人:
阮莉:电话135096299
陈松彬:电话136917839
关于消防安全通知9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温州经济开发区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消防安保措施,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就做好近期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吸取温州开发区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
今年以来,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火灾形势保持总体稳定,截止8月16日,全市发生火灾392起,直接经济损失105.47万元,过火面积6409平方米,无人员伤亡,无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45.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7.4%,过火面积下降47.4%。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但我市的火灾总量依然居高不下,特别是进入7月份以来,火灾呈现高发多发的态势,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8%,位居全省各县(市、区)火灾起数第二位,充分暴露出当前我市部分地方消防安全基础脆弱,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部分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管理松散等问题,也说明了我们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上不够到位,发动基层组织力量不够全面,开展隐患整治不够彻底。特别是8月24日凌晨,温州经济开发区发生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更需要全市上下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果断、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
二、加强协同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挺在最前面
(一)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保工作的重视,举一反三,自我加压,利用峰会前的最后几天时间,科学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峰会前每周一调度,峰会周期间每天一调度,抓好问题整改,强化形势倒逼、细化责任措施,采取“定人、定时、定点、定效、定责”的工作模式,将压力逐级传递到基层最末端,将责任逐级落实至各级干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带头督导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实,研究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以上率下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峰会消防安保总体目标,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力支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切实承担起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要督促本行业系统内的所有单位,在峰会前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再排摸一遍、对消防安全管控措施再梳理一遍,做到火灾隐患清、防范措施明。尤其是针对居住出租房等重点场所,各职能部门要高频联动、形成合力,依法采取刚性措施,形成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要紧盯用火用电用气等关键环节,督促基层单位分片包干、维保检查、密切监控,及时掌握异常情况,并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行业部门、相关机关和消防部门要通过检查、培训、宣传、曝光、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督促企业及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区域联防,真正实现社会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灭早、灭小、灭初期的作用,加强人员培训和装备配备力度,真正实现“1、3、5”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事故,1分钟内开展初期处置,3分钟内就近增援,消防巡逻力量5分钟内协同处置。
(四)严肃执纪问责。对消防安全工作不落实的人、不落实的事,市政府将依纪依规严格责任倒查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既要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查相关领导的责任。即日起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实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措施采取不力、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从严追责、从重处理。
三、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消防工作落实
(一)全市上下统一行动,将消防安全要求落实到“最后一纳米”。8月25日至9月7日期间,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和全省两次消防工作会议的精神,以抓好盲区死角为主,紧抓消防工作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环节,以提高末端防控力度为目标,全面加强火灾防控,实现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覆盖,坚决防止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做到不漏一处死角、不放过一处隐患。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持续加大对社会面单位场所的隐患排查力度,对以往没有检查过的单位、隐患容易反复的单位、不放心的单位、行业、区域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心中有底,绝不允许漏网之鱼,绝不允许挂一漏万;我市居住出租房量大面广,各镇(街道)、派出所和消防部门要密切协作,争取在峰会前再排摸一遍。对不符合省公安厅消防安全要求的出租房,一律依法要求在峰会前改正,不能改正的,一律依法对出租人从严处罚并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对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一律先督促搬离住宿人员,直至停产歇业。对居民住宅、老小区、办公楼,要逐一明确每幢建筑的负责人或“楼长”,提醒居民、业主“清理阳台、清理通道、清洗烟道”并联合派出所依法纠正电动车“乱停放、乱充电”行为。要继续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高层、化工、建筑工地等场所,检查并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从严落实管控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一是从现在开始到峰会结束,对能够整改的隐患,必须督促第一时间完成整改;对无法整改的隐患、来不及整改的隐患、无法关停的隐患单位,必须穷尽一切手段,落实强有力的管控措施,确保隐患不带来风险、风险不导致事故。二是要确保每一个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对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逐一约谈负责人,逐一签订特殊时期消防安全承诺书,逐一督促落实严管严控措施;三是要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要建筑的熟悉演练,统筹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洒水车、平安巡防员、网格员等力量,统一开展应急值守或巡逻执勤,特别是要组织专门力量,分组分片加强夜间值班巡逻,确保发生意外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努力把火灾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关于消防安全通知10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体系,切实提高我镇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为“平安桥头”建设筑牢消防安全基础,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镇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消防安全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消防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全镇消防安全总体虽然平稳,但客观形势仍然严峻,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尚未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还未有效构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火灾防控基础依然较弱,消防工作总体上滞后于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步伐。对此,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不断完善消防工作格局;坚持部门依法监管,全力构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坚持单位全面负责,稳步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改进消防安全社会管理服务;坚持科技支撑,大力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到20xx年底,“十二五”时期消防发展规划全面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有效建立,基本实现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消防安全管理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一)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行政责任体系。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政法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消防安全各项具体工作;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是本村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发挥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领导,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组织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进一步构建以部门联动监管为重点的监管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依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镇级有关部门职责详见附件1),要定期分析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加强督查考核,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建立火灾隐患抄告督办制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承诺,将消防安全纳入行政许可、政策激励、行业考核评议等审查范围,形成监管合力。
(三)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企事业单位应当制订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生产经营性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等所有者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生产经营性场所、居住出租房屋承租方要履行消防安全主要责任。多产权多业主建筑要明确产权人、使用人和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督促其切实履行。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单位,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要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必要的投入,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切实提高检查消防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真正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
(四)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每年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考评范畴,并适当增加在考评中的权重。逐级下发《消防安全工作任务书》,明确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任务,考评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问责制。对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未依法或未按照本决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在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单位消防工作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立健全火灾防控基础体系
(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着力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要建立和完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镇消防安全工作站、派出所消防监管室、镇专职消防队(村志愿消防队)、村消防工作室“五位一体”和“防灭一体”的基层消防组织体系。镇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和消防安全工作站,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桥头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由鲁霞光任主任,李建赞、徐岳忠、方仲力、孙纪而、王雨锋、钱建巨任副主任,成员由袁彬、冯建林、罗斌、陈炜、黄黎明、曹百君、陈亮、茹武锤、吴碧波、裘国祥、王万益和各村村委会主任组成。下设桥头镇消防安全工作站,由陈炜兼任站长,毛国尧、戚狄君、徐维达兼任副站长,并指派一名干部专职从事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慈溪市公共安全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慈社管〔20xx〕12号)和“有固定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有规范管理要求”进行建设,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消防安全工作站可由镇招聘工作人员2—5人。
在各村设立消防工作室,村民委员会主任是本村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要明确一名专职干部担任村消防安全管理员开展本村日常消防工作,村三套班子中的专职干部为片区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担任片区消防安全网格员,同时各村可聘请1-2名兼职(义务)消防安全协管员,村消防安全管理员,片区消防安全网格员确定后,于20xx年1月25日前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见附件2)。村消防工作室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活动,创建消防平安村。公安派出所要设立消防监管室,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消防宣传和举报投诉处理,制止、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按照被委托权限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专职消防队由当地政府统一领导,纳入镇消防安全工作站管理,公安派出所负责做好业务培训、指导、灭火及应急抢险工作。专职(志愿)消防队主要承担责任区域火灾及灾害事故预案制定、熟悉演练和到场处置等任务,协助做好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协助火灾原因调查等工作。各村要按照消防平安村建设标准,切实加强村志愿消防队伍和装备建设。企事业单位可按照本单位火灾形势建立一定规模的消防队伍,配备合理的消防车辆、器材等装备。
(二)构建“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以消防安全工作站和村消防安全工作室为平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推行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推广使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系统。要以网格为单位逐个片、逐个单位(场所)、逐幢建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做到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经常化;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将“三合一”场所、家庭小作坊、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等作为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整治对象,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采取劝告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手段,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三)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机关各办(所)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批准,不得投入使用,不得核发相关证照。对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或者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消防产品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派出所要依法查处。
(四)严格建筑工地、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城建办、派出所要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建设工程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要求。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设消防安全巡逻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切实加强建筑材料使用防火性能的源头监管。
(五)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火灾抵御能力。要按照《宁波市消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大力加强消防站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增强装备配备,提高区域火灾扑救能力。镇对照“十一五”消防规划,要尽快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深化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将建设工作纳入基层平安创建和考核内容。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建设供水、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要大力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在工程建设及改造过程中要统筹安装、同步改造、规范设置消防供水管网和消火栓,在农村供水、水利建设和改建中要同步建设消防水源。充分保护和利用江河、湖泊、水塘等天然水源,修建消防车取水通道和取水设施。加强消防道路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确保消防通道通畅。派出所要加强对消火栓设置、维护、使用等情况监督检查,确保消火栓完好有效。
四、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一)依法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按规定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新建开发区、工业区等重点区块在抓好总体规划的同时,要开展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规划专篇的编制;农村的消防规划要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做到“同规划、同建设、同发展”,确保消防规划符合城镇总体发展趋势,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经费保障。根据慈政办发〔20xx〕182号文件要求,镇要建立不低于二级标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配齐消防装备器材,镇消防队的消防业务费和人员保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的资金保障。加大消防宣传教育的投入,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良好局面。要改善消防队员的工作生活条件和队员工资待遇。对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取得显著成绩的非现役消防队伍集体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因公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非现役消防员,要按规定落实各项待遇并参照有关规定评功、评烈。
(三)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要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社会联动机制,健全灾害事故数据库。镇要依托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和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开展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加强消防队伍力量建设,优化消防装备结构,专职消防人员应专人专用,不兼任保安员、巡防队员等其他工作。要完善各类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响应联动、力量集结、现场处置等实战性演练,提高协调配合实战能力。要建立应急救援工作评估机制,每年对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不断提高整体应急救援水平。
(四)全面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要进一步壮大和完善志愿消防队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开展消防志愿队伍建设,志愿消防队伍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开展基本的消防技能训练。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作用,动员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界人士对消防事业的公益性投入,探索设立消防公益基金,用于公民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宣传、火灾救助、公益性奖励等。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要将火灾事故调解工作纳入司法大调解机制。
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一)切实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要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普法教育、业务技能培训等工作,努力形成宣传教育培训合力。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培训工作,全面抓好镇、村(居)“两委”负责人培训。加大消防宣传投入,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机制,形成消防宣传教育网络,确保“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消防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单位管理人和员工的培训力度,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职业教育、培训、技能鉴定和再就业培训内容,做到员工上岗前100%接受消防安全培训。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深化消防宣传“六进”工作。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xx—20xx)》,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深化消防宣传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人员密集场所工作,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依法履行消防宣传职责,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各类广告运营企业要积极提供阵地资源,做好消防公益宣传。镇科协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科普活动。司法所要将消防法律法规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计划。要依托中小学校、图书馆、村落文化宫、村民学校等设施,充分运用多种教育手段,加强对老人、妇女、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要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人员密集场所要在醒目位置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疏散出口路线、提示灭火逃生设备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实施“消防安全从学生抓起”工程,积极创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中小学校要将消防培训列入军训课程,作为社会实践必修内容,每学期开展1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编印消防安全教育读本,向每名新入学的幼儿园、中小学新生发放。
(三)督促村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每个村、每栋住宅设有1名专兼职消防宣传员,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要广泛开展消防志愿者招募活动,健全管理考核机制。要全面掌握辖区外来务工人员情况,推动和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制度和自防联防制度。通过对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免费消防培训、设置消防公益宣传、张贴消防知识单张、派发消防安全手册等多种形式,真正让广大群众了解消防安全知识,掌握自防自救本领。
附件:
1、桥头镇有关部门消防工作职责;
2、桥头镇村级消防工作室工作人员上报表。
关于消防安全通知11
尊敬的各位住户:
您好!
接上级领导部门,近期我市已进入雨水多发季节,各小区做好防洪防汛措施。为了确保咱小区安全,我们将全面排查排污系统,并在车库出入口放置了防洪防汛物资;同时也特别提醒您注意:
一、请勿在阳台、露台栏杆外或窗外放置花盆及其他悬品。
二、请您外出时关好门窗,以防大雨飘进室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请正在装修的住户提醒装修工人下班时关好门窗,尤其是高层住户,防止大风将窗扇及其它装饰材料吹落,发生安全事故。
四、请安装空调的住户检查并提醒安装工人装好空调外机后锁好空调外机百叶窗,防止大风将百叶窗吹落,发生安全事故。
五、请勿在安全通道堆放任何物品,做好应急准备。
六、请停放在地下车位的车主特别注意,进入车库前于道闸处做好信息登记,若出现大雨或暴雨时,请做好随时将车辆从地下车库移出的`准备,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关于消防安全通知12
集团各中心:
近日来,气温连创新高,用电负荷迅速增长,对防火工作提出了严峻考验。6月19日,我校长安校区学生宿舍因为使用劣质插线板,导致发生火灾,由于扑救及时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事故频发进一步说明,夏季消防工作,电气火灾隐患的治理是关键。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隐患防范于未然,现将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各中心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不留死角。
2.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培训。各中心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对员工安全知识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安全检查工作。近期各中心要组织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针对各服务场所、办公室、库房等区域设施设备的用电安全以及安全通道是否畅通进行检查,特别要对员工宿舍的电器线路和电器产品进行检查,防止电气火灾发生。
4.严格值班制度。各中心要加强值班管理,特别是节假日要落实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重要防火部位和存放贵重仪器设备的'地点,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者突发事件要立即向集团领导和行政部报告,及时处理,不得延误。
特此通知
关于消防安全通知13
各院系部处、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和规范我校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根据学校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将邀请重庆市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张玉华处长来校讲授消防安全知识。
一、时间:20xx年6月23日(星期二)14时30分。
二、地点:生命科学院317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各院系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2、有关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党办、校办、缙云校区管委会、袁家岗校区管委会、人事处、工会、财务处、设备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基本建设指挥部、实验动物中心、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期刊社。
3、参会人员不得缺席,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
关于消防安全通知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建设厅、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建设局:
近期,一些地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接连发生火灾,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损失,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20xx年2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附属文化中心工地,由于建设单位违规燃放礼花引燃可燃材料引发火灾;20xx年7月、11月,山东济南在建奥体中心体育馆顶部施工两次发生火灾;20xx年10月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在建“经纬360度”高层商住楼双子座A座和四层裙房发生火灾。
这些火灾均暴露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以及消防车通道不畅,缺乏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诸多问题。为深刻汲取火灾教训,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各地公安消防、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保障施工现场具备以下消防安全条件
(一)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建筑工地要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作业要求。在建建筑内应设置标明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醒目标志,视情安装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照明,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规范材料堆放,保证发生火灾时,现场施工人员疏散和消防人员扑救快捷畅通。
(二)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应当在建设工程平地阶段按照总平面设计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并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三)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备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二、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三、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以下消防内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落实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施工单位应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防范、整改措施。国家、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施工现场也应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施工单位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防火巡查落实情况等。
五、加强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演练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建设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在对建设单位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具备保障安全的具体措施进行审查,不具备条件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尤其是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对于不满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条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各地公安消防、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协作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危害,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关于消防安全通知15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公寓服务中心定于12月4日(周五)进行消防演练,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20xx年12月4日(周五)上午9:11 (模拟点火)。
地点:B10幢(三楼模拟着火层烟雾点火)。
参加人员:B10幢居住所有同学、公寓中心明故宫校区全体管理员、保洁员。
特别注意事项:
1、三楼报警同学启动楼内声光报警后,到达楼下值班室报告阿姨火警,由管理员阿姨开启所有消防通道门(消防通道门为一键开启装置,既所有门瞬间开启,第一个同学只需轻轻一推即可,高大上吧,嘿嘿),报警同学跟随管理员阿姨上楼组织、指挥同学们有序疏散。
2、模拟着火层(三楼)同学听到起火疏散指令和声光报警声时(阿姨敲门指示疏散),用毛巾打湿,对折两到三次,捂住口鼻,俯身沿着右侧墙角,顺着安全指示牌所指示的'方向进行疏散,届时所有消防通道门将打开(B10幢包含主门在内一共三个消防通道门,分别为主门、东门、东南门,小伙伴们可以选择最近的门进行疏散),疏散集合点在B10幢东、南侧马路上。其他楼层同学听到疏散指令后,俯身沿着右侧墙角,顺着安全指示牌所指示的方向进行疏散。
3、疏散的过程中请同学们严肃对待,有序疏散,不要推挤以免发生危险。
4、注意:由于保卫将使用消防水管进行模拟灭火,请朝南方向宿舍在12月3日(今晚)晚上将晾晒的衣物收进房间内并关好窗户,以免淋湿和房内进水。让我们共同携手,防患于未然!感谢同学们的支持与配合。
【消防安全通知】相关文章:
消防安全讲座通知10-30
给商户的消防安全通知10-30
消防安全培训通知07-30
消防安全培训的通知10-20
消防安全通知(精选6篇)10-30
消防安全的通知书11-26
消防安全培训通知(精选7篇)10-30
关于消防安全通知(精选15篇)05-20
消防安全培训通知(精选12篇)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