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培训通知模板合集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培训通知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培训通知 篇1
各院(所、部)、各部门:
现定于10月26日下午2:00在行政楼一楼梯教,召开内部控制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政策、学校相关制度、学校内部控制目标和措施及各类人员的`责任等。届时会议资料将在现场发给参会人员。
截止目前全校已有23个单位共40人左右参会。尚未报名的单位请在10月19日(本周三)下班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以邮件形式发送我处李钊轶的OA邮箱(联系电话:65903593),以便我们准备会议资料。
审计处
20xx年10月17日
培训通知 篇2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继续组织参加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实施全省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省统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考职业
1、全国统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8个职业。
2、全省统考:秘书、公关员、营销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87个职业(工种)。
二、统考考核时间
全国统考时间为5月21-22日,全省统考时间为5月21-23日。
三、统考报名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3月22日—28日止。报名请登录,点击首页右上角菜单栏的“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大厅后点击页面中间位置的`“职业技能鉴定”。
2、现场审核时间:3月29日—4月6日(工作日内,按短信通知时间参加审核)。
审核地点:政务新区C区6楼605室。
3、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网站通知
4、报全国统考职业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考生请在4月7日—4月13日(工作日内)提交论文(一式三份),其中物流师(2-1级)、理财规划师(2-1级)不提交论文。
四、注意事项
1、不受理户口不在本市且不在本市辖区内的学制教育学生、就业人员、现役军人、长期居住人员报名;
2、不受理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代学员集体报名;
3、不受理考生跨地域报名;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应按《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xx〕2号)中要求的申报条件及程序报名。
咨询电话:3991242,3991363
芜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培训通知 篇3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市局直属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家庭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和专业指导,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xx市指导推进家庭教育五年规划(xxxx-xxxx年)》精神,经与市妇联协商,决定成立xx市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并成立xx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该中心设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xx市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组成如下:
一、xx市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
主 任:
xx市教育局副局长 xxx
委 员:xxxxx。
二、xx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主 任:xxx
副主任:xxxxx
xx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xx市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全市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家长学校工作,指导社区家庭教育工作,并开展市、区家庭教育师资培训和家庭教育研究;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根据居民的需求开展社区家庭教育工作。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要成立区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其在本辖区的工作职能与市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工作职能相仿。
xx市教育局
xxxx年x月xx日
培训通知 篇4
各区县、开发区安监局,市属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市安监局20xx年度职业卫生工作安排,定于11月8日—10日举办两期职业卫生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第一期:各区县、开发区安监局分管职业卫生工作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各乡镇、街办、园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分配名额见附件1)。
第二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每个单位限2人,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培训时间:20xx年11月8日—9日,培训2天。20xx年11月8日上午9:20前在天鼎酒店一楼大厅报到,9:30在酒店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培训。
第二期培训时间:20xx年11月10日,培训1天。20xx年11月10日上午9:20前在天鼎酒店一楼大厅报到,9:30在酒店三楼多媒体室培训。
(二)培训地点
未央区徐家湾渭滨路天鼎酒店。乘车路线:乘坐地铁2号线到凤城五路D口出站,转乘618路、711路、719路公交车到徐家湾站下车,往北走300米路西)。
三、培训内容
(一)第一期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工作。
2.物理性、化学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及防控。
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检查要点。
(二)第二期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用人单位如何落实好职业卫生主体责任。
3.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资料的`建立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按照分配名额认真筛选,尽可能选择职业危害企业较集中的乡镇、街办园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参加培训。
(二)各区县、开发区按照通知中的附件2(企业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名额分配表)及时通知辖区内参训企业按时参加培训。
(三)培训食宿统一安排,参训人员培训费、食宿费由市安监局承担。
请各区县、开发区,市属企业认真做好辖区参训单位、人员组织协调工作,并于20xx年11月3日16:00时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附件:1.区县、开发区、乡镇(街办、园区)职业卫生培训名额分配表
2.企业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名额分配表
3.区县、开发区、乡镇(街办、园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基本情况汇总表
4.企业参加职业卫生培训人员情况汇总表
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10月31日
培训通知 篇5
各有关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等要求,为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素质,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发生,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经研究,在玉环县举办一期职业病危害严重或较重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玉环县范围内职业病危害严重或较重的职业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职业卫生监督和管理;
3.相关行业职业病危害辨识与防治;
4.职业卫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xx年7月27日上午11:30之前报到,当天下午2:00开始上课。
2、培训地点:玉环国际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四、培训收费
根据台发改审培〔20xx〕05号文件核准,现实收培训费400元/人(包括资料、场租等费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1、学员报到时请携带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员应准确填写《职业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申报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签署单位意见并盖章。
2、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者,分别颁发《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请玉环县安监局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人员按规定要求参加培训。
联系电话:玉环县安监培训中心:89907699;
台州市安检中心:88585361。
附件:《职业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申报表》
台州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
20xx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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