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通知

时间:2023-04-05 13:15:37 通知 我要投稿

防暑降温通知范文锦集7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你写通知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防暑降温通知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防暑降温通知范文锦集7篇

防暑降温通知 篇1

  公司下属各单位:

  当前,盛夏季节,日照强度高,高温天气持续。为了切实做好夏季施工的防暑降温工作,切实保障公路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高温中暑等事件发生,确保工地安全生产。现对现场施工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要求如下:

  1、制定防暑工作预案,合理安排施工,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妥善安排高温期间施工生产,合理的调整作业时间,安排工人作息时间和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时间。高温时段项目部停止高处作业,防止工人疲倦乏力、劳累过度导致伤亡事故发生。

  3、严格落实工人防暑降温物品和药品。在驻地和施工现场设置保温桶,保证不间断供应开水和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大麦茶或绿豆汤,食盐饮料(包括盐汽水、茶水、中药、各种汤类等)其含盐浓度一般为0.1‰~0.3‰,防止工人脱水、中暑。项目部配备人丹、十滴水等防暑药品,配备医疗箱。定时足量给各班组及一线工人发放防暑药物,这些药物有:人丹、十滴水、正气水、清凉油、无极丹、避瘟散、金银花、菊花等。

  4、在炎热季节为保证工人的充分休息,减少疲劳,项目部应规定:

  a、调整集体宿舍,将同一班次的工人调在一起,避免互相干扰而影响睡眠。

  b、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保证工人下班回家后能吃好,睡好,休息好。

  c、为保证工人充分休息,尽量精简会议,做到有劳有逸,避免加班加点。

  5、在暑季应根据施工的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组织,采取勤倒班的方法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对作业人员应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体检问询,凡患有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溃疡病、肺气肿、肝病、肾病等疾病的人员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6、进一步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和卫生条件,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并加强通风降温。

  7、针对夏季炎热、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要进一步加强火灾预防措施,对配电箱、仓库、木工房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

  8、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开展防暑降温措施教育,结合除害灭病讲卫生,应对高温作业施工人员加强防暑和中署急救的宣传教育。

  9、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避免因食物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同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确保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能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0、为防止传染病的发生,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加强工地食堂、厕所的卫生检查,坚决杜绝食用腐坏变质食物,严把病从口入关,高度重视暑期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发现从业人员患病要及时医治。

  11、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高温季节施工,作业人员身体裸露部位较多,身体易出汗,极易造成触电事故,各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施工用电规范,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各项目部要加强工地临时用电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2、加强监督

  a、项目部将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劳动保护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并列入文明施工必备条件之一。

  b、项目部认真落实并制定有效的高温季节施工防护措施,加强所属项目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c、各级加强对高温作业场所,特别是工地露天作业、高处作业场所的监督抽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对防暑降温措施不落实的,要依规予以查处。

  13、即日起要求各项目部高度重视,对本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对上述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暑期安全生产稳定和施工人员身心健康。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七月十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2

  集团公司各单位、总部各部室:

  高温季节来临,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劳动防护、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中暑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安全度夏,各单位要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季节的劳动防护工作力度,关心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加大宣传,高度重视高温期间劳动防护和防暑降温工作

  高温季节是事故易发和高发期,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加强组织,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把防暑降温和高温期间劳动防护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深入车间(工区)、班组,切实加大防暑降温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责任意识。结合高温期间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个车间(工区)、班组、高温岗位和每个职工,保障广大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落实责任,加强保障,依法依规落实防暑降温和劳动防护各项措施

  各单位强化防暑降温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单位,要合理调整工作时间,避免高温时段现场作业,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特别在相对固定的高温作业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最大限度的减少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伤害。

  三、加强监督,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对劳动防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检查

  各单位要结合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和劳动防护工作的特点,加强对职业健康安全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高温作业、高空作业、露天施工、危险化学品储运等危险性因素较大的企业和场所进行检查。

  四、以人为本,关心职工,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总结

  各单位要将防暑降温工作作为第三季度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将本单位防暑降温好的做法,并将工作总结于8月30日前报送安全运行管控中心。

防暑降温通知 篇3

  公司所属各分公司、项目部:

  随着天气渐渐变热,为切实做好夏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

  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抓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的一系列要求,提高对一线施工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意识,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实,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气温超过37℃时停止一切室外作业,一旦出现人员中暑等相关的问题,应立即处理,不得延误。

  三、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

  在夏季根据施工的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组织,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加强现场巡查,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四、落实防暑降温物资的供应

  要切实关心在高温天气下坚持施工的一线施工人员,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要求施工人员随身携带防暑药物,如: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落实每一位工人的防暑降温物品。现场应供给足量的达到卫生要求的饮用水、饮料、茶及各种汤类等,有效地防暑降温,避免发生中暑事件。

  五、做好后勤与防疫工作

  要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通风降温,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宿舍和食堂必须安装空调。做好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与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

  六、做好夏季防火工作

  针对夏季炎热、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预防火灾措施,对配电房、仓库、油漆房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4

  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安然度夏,预防和控制高温作业和高温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防暑降温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深入困难群众之中,关心坚守岗位职工的生产生活,及时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

  二、各单位和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和室外作业现场防暑降温措施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等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本市的相关规定,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确保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各级民政部门要重点对辖区内养老机构,高龄、独居、困难老人,社会救济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和“老、弱、病、残”等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市区两级民政服务机构(尤其是福利机构、救助站、军休中心等)要认真履行职责,规范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确保服务对象安然度夏。

  四、各单位要加强高温期间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安全防范意识,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高温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遇到异常状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迅速上报。

防暑降温通知 篇5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暑降温费

  (一)执行范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

  (二)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

  (三)发放时间:每年 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四)经费开支渠道: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防暑降温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列支;企业的.防暑降温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五)调整后的防暑降温费标准从20xx年6月15日起执行。

  二、高温津贴

  (一)发放条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发放标准:每人每天25元。

  (三)发放时间: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四)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五)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防暑降温通知 篇6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目前,我省各地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事件,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变化,对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周密安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要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作为“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劳动者和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明确责任主体,落实防范措施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我省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用人单位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

  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二)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1.加强高温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在高温季节期间,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2.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病情严重者,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要为劳动者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为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5.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执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94号)之规定。

  三、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责任

  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安监、卫生计生、人力社保部门以及工会组织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夏季高温作业的特点,要加大对易发生高温中暑的行业领域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要广泛开展“送安全、送健康、送清凉”等活动,关爱奋战在生产一线的广大劳动者。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总工会

  20xx年7月13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7

  随着高温炎热天气的到来,为做好员工的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夏季安全营运,公司工会本着“关心职工、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决定给在册在岗的员工发放肥皂、水杯、风油精、人丹等物品,请大家及时到公司办公室领取。联系人:李言柳 13402779799

  特此通知

  巴东锦瑞出租车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0xx年7月4日

  拓展:

  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目前,全国各地即将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20xx年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因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二、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地区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的有关规定,特别要落实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二是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是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是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同时,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夏季高温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要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是否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以改善作业条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是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等情况。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对各地区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将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及监管执法情况,于20xx年9月30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联系人及电话:孙栋梁,010-6446300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xx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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