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抓好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11 13:37:53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切实抓好2016年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

  以下是由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2016年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仅供参考。

关于切实抓好2016年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巩固扩大造林绿化成果,全面提升城乡绿化美化水平,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16年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6〕22 号)要求,现就抓好我市2016年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造林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2016年我市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任务392363亩(任务安排详见附件),包括:(一)植树造林82000亩,其中:“三带一区”建设59394亩,重点抓好48930亩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9414亩生物防火林带建设、1050亩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其它人工造林更新22606亩,重点抓好2000亩珍贵用材树种造林和2774亩不炼山造林。(二)森林抚育122783亩,包括生物防火林带抚育21234亩、重点林分森林抚育35216亩及一般森林抚育66333亩。(三)封山育林 187580亩,其中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封山育林任务82300亩。各县(市)区政府要将任务尽快分解到乡(镇)、行政村,并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任务分解情况于3月5日前报市绿化委员会备案。

  二、落实保障要素。一要落实造林用地。充分挖掘宜林荒沙荒地和闲置滩涂的潜力,重点落实好“三带一区”造林绿化建设用地。山上造林要确保做到 “三个必造”, 即上年林木采伐迹地必须造上林,上年森林火烧迹地、林业有害生物采伐迹地和盗砍滥伐迹地必须造上林,上年占用征收林地必须通过等面积以上的荒山或非规划林地造上林。二要落实苗木需求。各县(市)区要针对今年我市大力开展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要求,加大木麻黄、相思类等防护林树种储备,适时做好苗木结构调整及苗木调拨调剂等工作,切实保障全市造林绿化用苗需求。三要落实造林资金。各县(市)区要在省、市专项补助的.基础上,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并引导社会主体多元投入造林绿化事业。

  三、突出科学造林。各县(市)区要按照“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好植树造林的规划和设计。造林更新要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基干林带建设要通过木麻黄老林带更新改造、现有林带补植补造、抚育施肥等措施,调整改善林分结构,增加沿海基干林带长度,减少基干林带断带率。非林地绿化要选择景观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的名贵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以丰富森林景观,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

  四、严格督查考核。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关键一年,全面落实今年造林绿化任务至关重要。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作为,落实责任,持续做好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工作。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加强对辖区内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建设动态。要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乡村生态景观林、生物防火林带和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景观提升等重点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及时通报。要及时组织开展年度自查考评,对县(市)区上报的自查结果进行复查,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省绿化委员会。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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