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商户合伙协议书

时间:2023-03-04 09:07:02 协议书范本 我要投稿

个体商户合伙协议书范本(精选14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协议书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书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那么协议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体商户合伙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体商户合伙协议书范本(精选14篇)

  个体商户合伙协议书 篇1

  合伙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合伙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以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 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xxxxxxxx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 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

  2.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 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个体商户合伙协议书 篇2

  甲方(合伙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自愿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甲、乙双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资金优势,合伙成立、经营一家饭店,为顾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饭菜和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和经营场所地点

  1、合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营场所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营范围

  甲、乙双方的合伙经营范围为:餐饮。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甲、乙双方以现金共同出资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20%;乙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80%。

  2、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将各自的出资存入以甲方名字开设的银行存折(开户名称: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存折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权。一方逾期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缴付出资金额的万分之十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第六条饭店品牌

  1、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作为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品牌。

  2、甲方保证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该品牌能由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该品牌主张权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品牌禁止

  1、在合伙期间,甲方不得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如违反约定,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2、在合伙期间,如发现他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甲方必须在_________个月内就他人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第八条合伙财产

  甲、乙双方的出资、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为合伙财产,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

  第九条财务收支

  1、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一切款项的收支,必须如实记帐。

  2、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伙财产__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_元)的款项,必须事前征得对方同意或事后取得对方认可,否则,以私自侵占论。

  3、甲、乙双方在每月的1-5日对上个月饭店的收支帐册等财务资料共同进行核查,并就核查结果形成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由双方共同签名确认,双方各自保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财务人员保管。

  4、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响正常财务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饭店的收支帐册进行核查。

  第十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员工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盈余,按甲方占40%、乙方占60%的比例进行分配。如有合伙盈余,甲、乙双方每隔________个月进行一次分配。

  2、亏损分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60%。

  第十一条合伙事务执行

  甲、乙双方决定由甲方担任合伙负责人,执行合伙事务,其权限为:

  1、办理饭店成立的有关工商、税务、卫生等证照手续。

  2、对日常合伙事务进行全面管理;

  3、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4、订立经营价格,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

  5、支付合伙债务。

  6、其他合伙事务。

  乙方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方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并且甲方每月1-5日要向乙方报告一次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入伙和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

  1、需承认本协议;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需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或法律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对方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重大事项

  合伙的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名称;

  2、改变合伙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7、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禁止行为

  1、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该方赔偿;

  2、禁止甲方或乙方单独或与他人在广西南宁市城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经营范围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甲、乙双方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组织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解散和清算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甲、乙双方担任或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十条第1项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如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十条第2项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他合伙人应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按第五条第2项的约定处理;如逾期_______日仍不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按退伙处理;

  2、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未约定,甲、乙双方又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国家法律的规定执行。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4、甲、乙双方相互向对方出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对方收存。

  5、本协议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合伙人):乙方(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体商户合伙协议书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签订本合伙协议,并自愿就合伙协议的内容承担法律和民事责任。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双方协商,由双方投资经营 ,地址:____区龙祥花园330号 ,经营面积 平方米,经营范围: 干洗、皮革清洗保养等(具体以工商营业执照为批准的为准) 。

  二、合伙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除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外,期限届满自然终止。

  三、出资方式、额度及利润分配

  1、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经投资人民币50万元。

  2、经双方协商,乙方需以现金及劳务方式进行投资,现金投资人民币 万元,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保证每天遵守合伙组织的工作时间正常上下班,并依照双方的约定负责培训新学员以及皮革的清洗保养业务。

  3、经双方协商,双方出资比例各占50%。双方同意仅对合伙组织的净利润进行分配,净利润分配比例为1:1。在本协议签订后,该合伙组织开始经营之日起每满________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四、工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

  2、盈余分配:以扣除全部经营成本(包含但不限于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合伙人工资、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款等)的净利润为分配基数,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及时间进行分配;

  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3、如果在经营期间发生亏损,不足以支付本条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费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共同承担。

  五、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的条件:须承认本合同;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需执行合同约定的履行出资义务及其他义务;

  2、除名退伙。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有权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的义务,未按时按点上班超过三次的';

  (6)违反本协议第八条之约定内容的;

  除名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六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事务执行人

  1、合伙人会议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耿XX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情况决定;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公布当月收支情况,研究下月合伙事务的具体安排。

  (3)一般事项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决定,重大事项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X执行。

  (4)重大事项是指:更换合伙事务执行人;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2、合伙事务执行人

  1、本合伙组织的事务执行人为耿XX。

  2、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决定加盟事务,对外签订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合伙组织的用人权利、开除员工的权利及员工的薪酬;

  (5)管理合伙组织的财务及帐目;

  (6)出售合伙组织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等;

  (7)支付合伙债务;

  (8)

  第八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10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本合伙组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终止: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连续长期不能有盈利运营达 个月以上的;

  (3)合伙事务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被相关部门吊销;

  (4)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人终止后的事项:

  (1)经双方协商推举清算人,并邀请第三方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支付员工工资、支付所欠税款、合伙人收取债权、清偿合伙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先后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组织共同财产清偿合伙组织债务,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X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和变更。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附件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体商户合伙协议书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共同合伙人为三方,合伙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______宾馆,合伙人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一、合伙的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宾馆经营宗旨:共同经营,并获得满意的利润为宗旨。

  三、合伙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_日,共____年。

  四、投资方式:

  1、合伙人甲投资额______元(大写);合伙人乙投资额______元(大写);合伙人丙投资额______元(大写)。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3、设立投资存取账户,作为每次支出与收入的共有账户,并设立合伙方的手机短信业务。

  五、合伙共同协商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须敬业,负责的态度管理好宾馆。按时上账、打款、盈利分红、按投资比例分红。由于合伙人为五户联保,取得农村信用社信用贷款,管理人须按时清息还款。

  六、合伙各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所占股金比例分配取得分红。

  2、经营过程中先以还清贷款后现金每月分红。

  3、各合伙人贷款期限到期前______个月,盈利不足以还清贷款时,各合伙人须负担还清自己名下剩余贷款。

  4、不得影响他人信誉度或以后的发展。

  七、合伙负责人事务。

  1、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要对合伙事件进行日常管理,进货管理,库存管理,财务账目管理等。

  2、每月财务由财务负责人保管,合伙人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生效。

  3、财务须每日每月客户数目清楚。

  4、每月月底合伙人要对管理人账目核查,签字后生效。

  八、合伙人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共有。

  2、共同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债务。

  3、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九、退出转让

  1、需要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

  2、如要退出,折旧与增值三方同意,由余下两方购回股份方可退出。

  3、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出。

  4、不得在淡季退出(每年11月、12月、1月、2月)。

  5、不得转让他人,否则按退出方式对待。

  6、未经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出造成损失,应当赔偿损失。

  7、退伙后,以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十、合伙退出清算

  1、合伙期间解散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合伙人担任。如有清算不成由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

  3、清算后如有剩余资金,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还清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认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合伙协议经合伙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体商户合伙协议书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合伙人本着自愿、诚信、互利双赢的原则:与___________签订本合伙协议,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___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万元,合伙经营货物运输,其中投入人民币________万元,购置一辆“________”货车(车牌号),登记在___________名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创造经济利益,共同获利,合伙经营过程中的事宜双方充分协商,互谅互解,共同解决。

  第二条使用共同购置的“__________”货车,合伙经营货物运输,赚取运输费。

  第三条贷款________万元作为合伙投资款。

  第四条利润分配方案

  1、营运收入减去必要费用是利润;

  2、利润的分配原则和顺序是先偿还贷款,贷款偿还完毕后按比例退还先期的投资款,投资款退还完毕后利润各按50%分配;

  3、设立一公共账户,当月偿还贷款后的利润节余存放于公共账户,当存放的款项达到一次性偿还贷款时,双方提前偿还贷款;

  4、当公共账户无任何资金,但需要偿还当期贷款或其他必要的经营支出时,甲乙双方按______%追加投资;

  5、公共账户内的资金任何一方不得挪用,支出资金时要经双方共同同意;

  6、公共账户甲乙双方按时进行对账;

  7、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追加的投资款按本条2项的顺序进行偿还。

  第五条由于在偿还贷款和退还投资款的期间,甲乙双方没有收入。甲乙双方按每个月______元的标准,从营业收入中支取生活费,当无营业收入和公共账户中无资金时,双方暂停支取生活费。

  第六条雇佣人员的工资、保险应协商确定,从营业收入中支出。当无营业收入和公共账户中无资金时,双方按50%比例追加投资。

  第七条加油费。由甲乙双方本着节约、合理的原理,从营业收入或公共账户中扣除。当无营业收入和公共账户中无资金时,双方按50%比例追加投资;乙方应当节约用油,保证用油量与车辆的行驶公里数相吻合,不得人为浪费或故意出售牟利。

  第八条车辆的修理费和添置新的用具费,由双方共同协商,费用从营业收入或公共账户中支出。当无营业收入和公共账户中无资金时,双方按50%比例追加投资;

  第九条业务经费是指乙方用来开发业务时请客送礼的支出,乙方需事先告知甲方,如当时不方便,那么就先支出后告知,按实际支出每月结算一次。

  第十条车辆运输途中,驾驶员驾驶车辆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章驾驶,出现违章罚款的,如果是驾驶员自己原因造成的,由驾驶员自已承担,如果是由于车辆运输本身造成的,从营业收入中支出,但应当双方事先沟通。

  第十一条车辆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是轻微事故(赔偿款______元以下)的,为了不影响运输,乙方自主与事故方和解,费用从营业收入或公共账户中支出。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报警,走保险,保险费不足的`,由营业收入或公共账户中支出,仍不足的,有甲乙双方按______%比例承担。

  第十二条车上的公用手机,由乙方携带和管理。手机费按每月_________元的定额标准从营业收入中支出。

  第十三条除以上列举的必要费用外的其他必要费用支出,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原则上从营业收入中支出。

  第十四条合伙期间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承担,合伙财产不足的,由甲乙双方按______%比例承担。

  第十五条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乙方不得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任何一方不得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任何一方不得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全权负责该车辆的业务承揽;

  2、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伙债务;

  4、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有权查看行车记录,审计合伙的经营双方账目,互相监督双方的伙经营行为;

  2、甲、乙双方尽全力开拓货运业务,任何一方开发的运输业务,都应当将自的开发业务的费用、业务数量、运输价格等信息公开,不得隐瞒,任何一方弄虚作假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虽然乙方投资较少,但利润分配双方平分,主要考虑甲方无法实际跟车进长途运输,而乙方平时跟车运输,并要保证爱护车辆,按时检修;应当保护运输途中的货物,防火,防盗。

  第十八条奖惩制度

  1、根据收入情况,每一年一次性奖励乙方总利润的百分之;

  2、如果乙方司乘人员连续工作一年内没有交通事故(不包括我方无责或赔偿________元以下的我方有责的交通事故)或运输事故(如丢货等),那么奖励乙方______元,司机和跟车人员给以适当奖励。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不得违反,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自行赔偿,给另一方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3、任何一方弄虚造假,多列支出,多报费用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退还投资款、不给利润分成,车辆也由守约方所有。

  第二十条其他

  1、如退伙,需事前天内说明情况。

  2、如更换或转让车辆等,按投资比例额分配。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体商户合伙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先生(或女士,下同)

  (以下简称“甲方”)与 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单位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存守甲方与客户的私人秘密,不得因乙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私人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体商户合伙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资人协议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

  现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就合伙经营酒店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字号、主要经营地

  1.1合伙字号:___________。

  1.2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市路号。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2.1经营项目:___________

  2.2范围包括:______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范围为准)

  第三条合伙的组织形式

  3.1酒店的组织形式是个体工商户,以方名义注册酒店,甲乙丙三方对酒店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条合伙期限

  4.1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5.1甲乙丙三方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

  甲方以__________出资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出资比例为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出资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出资比例为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出资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出资比例为_____%。

  5.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齐。各合伙人的出资存入合伙人共同设立的专用账户,除经合伙人同意的日常经营开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则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

  5.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2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六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1合伙的利润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若是出现亏损,各合伙人应及时出资补亏。

  6.2合伙存续期间。如遇装修、大型拓展活动或增加经营项目、新增设施时,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用于扩大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6.3合伙人每(年/月)结算一次,于每______月______日分配上(年月)经营利润,经营利润是扣除当月已结算的所有开支(包括弥补上月亏损)外的营业结余,由三方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每(年/月)最后一日由各合伙人对本年/月的经营情况进行财务结算及库存盘点,结算及盘点结果需全体合伙人签字确认。

  6.4债务承担:___________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7.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如火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2退伙

  合伙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可退伙,退伙需提前30日告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酒店造成重大损失;

  挪用、侵占合伙财产的;

  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其他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定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现有共有资产总值*出资比例)。退伙人对给合伙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货人在合伙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7.3出资转让

  不得随意转让,若转让,必须经另外两个合伙人的同意。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8.1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事务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以合伙项目资产支付合伙债务;

  8.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__

  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8.3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业务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4对于合伙事务,由分管的合伙人提出建议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执行,无法达成一直意见的,根据出资比例表决后按过半数意见执行;应该合伙人事务给合伙人事务造成损失的,表决时同意该意见的合伙人应当予以赔偿。

  8.5一方对另一方负责管理的工作有监督、建议权,合伙经营及财务情况对全体合伙人公开并可随时查询。

  第九条禁止行为

  9.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则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9.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9.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的继续

  10.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字号继续经营原合伙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10.2在合伙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终止和清算

  11.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伙项目长期亏损且无法盈利;

  合伙期限届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被依法撤销

  11.2合伙的清算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清算日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合伙人担任,也可以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进行,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有意清算的合伙人可自行清算。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最后再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清算后有剩余,按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的,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出资比例分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按其出资额的_____%赔偿其他合伙人损失;如果逾期30日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12.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出资份额或中途撤资的,按其出资额的_____%向其他合伙人赔偿损失。

  因撤资给合伙造成的损失大于前款约定的,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2.3合伙人私自以合伙财产对外提供担保的,其行为无效,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又给对外担保的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2.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造成损失,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13.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经营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4.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经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14.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4.3本协议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1份。

  14.4本协议子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14.5由于本次合伙项目经营性质属方设立的个体工商户。但并不影响本合伙协议的内容,甲、乙、丙三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均已对协议内容进行认真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均属三方真实且准确的意思表示。本协议签订前,若甲乙丙三方已完成出资且合伙项目已进行经营的,甲乙丙三方需对现有资产进行盘点,并制作盘点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双签订确认,该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体合伙人签名:___________

  甲方(签字、捺印)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捺印)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体商户合伙协议书 篇8

  甲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乙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丙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主要经营会展行业及销售

  二、合同期限至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年

  三、出资金额方式、现金:

  (1)、合伙人:出资人民币()元

  (2)、合伙人:出资人民币()元

  (3)、合伙人:出资人民币()元

  四、本次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如出现亏损合伙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伙人须承担亏损金额的50%,方可撤股。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人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34%乙方33%丙方33%

  六、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的承担方式如下:

  (1)、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2)、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及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额度。

  (3)、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各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相关合伙人清偿自己应负担部分。

  七、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八、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为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损害合伙企业的行为。

  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十、合伙人退伙:退伙人对其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和伙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十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群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2)、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主要责任分担: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一切责任与风险。

  合伙人签字:

  甲:

  乙:

  丙:

  ___年___月___日

  个体商户合伙协议书 篇9

  订立此协议的合伙人: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2、姓名:身份证号码:

  3、姓名:身份证号码: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内容:伟星管业咸宁总代理,由三方自愿合伙组建

  第二条 合伙名称:100家装饰建材

  主要经营地:咸宁市永安大道学府华庭元原售楼部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伟星管业咸宁总代理与建材装饰,室内装修。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2年,自20xx年5月30日起,至20xx年5月 30 日止。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

  合伙人元,享有%的股份。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的股份。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xx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5000.00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三)对于公司在职(全职)的股东以工资的形式支付其劳动报酬,其具体工资额度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而定。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100家装饰建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商行的事由。

  退伙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伟星管业咸宁总代理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商行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100家装饰建材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商行的合伙人。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入伙、退伙、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入伙、退伙、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100家装饰建材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 负责记账。当月盈余于次月1至10日前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100家装饰建材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100家装饰建材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三方确定后,列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中。

  100家装饰建材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100家装饰建材的人事、财务、经营、管理等制度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伙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物料;

  4、支付合伙债务;

  5、出差使用经费(如果金额达到500元以上,须由其他合伙人同意之后,才能报销出差使用经费)。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100家装饰建材进行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交易。

  (三)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商行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第十一条 合伙经营的继续

  (一) 合伙如有以下事由之一,应延续合伙经营:

  1、合伙事业有赢余;

  2、合伙事业有转机;

  3、合伙人要求延续;

  4、合伙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商行名称继续经营原商行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三)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终止后的事项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买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经退伙程序退伙,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体合伙人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手印)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签名(手印):

  合伙人 签名(手印):

  合伙人 签名(手印):

  签名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体商户合伙协议书 篇10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三人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共识,特拟此协议:

  一、三人本着一切有利于三人合伙的原则,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伙人以劳动力出资的方式,甲方以资金出资方式。

  三、退伙条件:

  1、需正当理由经过合伙团体同意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人不利时退伙;

  3、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四、____为合伙负责。其权利是:

  1、对外开展业务,委托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人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人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五、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协议:

  1、全体合伙人同意解除合伙关系;

  2、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4、工程一切资料具有长期加密性,未经全体合伙人运行,不得擅自外泄。

  六、纠纷及其解决:

  1、自行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可寻求相关部门解决;

  七、利润分配原则:

  1、按照季度分配;

  2、除去总工程运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则;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各合伙人每人各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日期

  个体商户合伙协议书 篇11

  xx建筑工程公司(甲方)

  xx装修设计公司(乙方)

  为发挥双方的优势,共谋发展,并为今后逐步向组成集团公司过渡,双方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建立密切的`技术合作关系,今后凡甲方承接的工程,装修设计任务均交给乙方承担。

  二、乙方保证,在接到任务后,将立即组织以高级工程师为领导的精干设计队伍,在0日提出设计方案,并在方案认可后一个月内完成全部设计图纸。

  三、为保证设计的质量,甲方将毫无保留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一切建筑技术资料。

  四、装修施工队伍由甲方组织,装修工程的施工由甲方组织实施。施工期间,乙方派出高级工程师监督施工,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五、甲方按装修工程总费用的千分之x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xx建筑装修工程集团公司组建意向书》一份。

  甲方 xx建筑工程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xx(签字)

  乙方 xx装修设计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xx(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地址:xxxxxx 乙方地址: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

  电话兼传真:xxxxxx 电话兼传真:xxxxxx

  银行账号:xxxx 银行账号:xxxx

  联系人:xxx联系人:xxx

  个体商户合伙协议书 篇12

  甲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特色烤猪蹄商铺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商铺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作经营的商铺名为:_____暂定名)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区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主要为___,范围包括______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甲方______以___其现有经营中商铺代资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乙方______以人民币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_____(____%);丙方______以人民币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____(_____%)。

  2. 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三方确认的个人银行卡上,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 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所持股权比例分配。

  2. 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间分工

  甲方负责,店铺的日常营运和内部员工管理

  乙方负责,各类财务管理,账务登记和管理

  丙方负责,产品策划构思和日常监督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作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个体商户合伙协议书 篇13

  甲方:XXX

  乙方:XXX

  丙方:XXX

  甲乙丙三方经自愿协议一致,就合伙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名称或项目:工程承包. 主要经营地:大连.

  二、合伙期限:自20XX年3月4日起至三方散伙时止。

  三、出资金额.方式.期限: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5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20万元。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30万元。甲方与丙方的出资交到乙方保管。

  四、出资总额及各方占比: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00万元,甲方出资占50%,乙方出资占20%,丙方出资占30%。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五、盈亏分担比例:本合伙产生的盈利及亏损均按各方出资比例分配及分担。

  六、经营管理:合伙事务由乙方负责管理,甲方及丙方不参与日常管理,如遇合伙事务重大事项的决定应经甲方和丙方的同意。

  七、入伙及退伙:新合伙人入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订本合伙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合伙人请求退伙的,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八、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和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九、财务管理:本合伙每年至少结算一次盈亏,并实际分配,经各方同意,也可不分配。

  十、违约责任:各合伙人未经全体同意,不得擅自处理合伙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按交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法院管辖诉讼。

  十二、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适宜进行补充。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个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3月4日

  个体商户合伙协议书 篇14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合伙经营xxx食品有限公司(暂定)一事达成一致,为保证合伙事务顺利执行,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一、一般约定

  第一条本协议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

  第二条本协议所约定的个人合伙经营范围为xxx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品牌下的所有项目。

  第三条本协议所约定的火锅店字号为“xxx”。

  第四条本协议约定的合伙期限自本协议签订生效时起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无合伙人提出终止合伙的,则继续经营,也可以根据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终止经营期限,并进行清算。

  二、合伙人出资

  第五条本协议所约定的经营项目以现金出资和技术入股方式,出资方式:

  1、甲方:(1)出资额为元(大写:),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

  (2)以技术入股,占总股份的%;

  2、乙方:出资额为元(大写:),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

  3、丙方:出资额为元(大写:),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大写:),现金投资占总股份的%,技术入股占总股份的%。

  以上所述出资均为货币出资,币种为人民币。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人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人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三、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

  第六条利润分配按照各合伙人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特别注明:第一个火锅店利润分配时,以技术入股的(即甲方),先分配净利润的%后,剩余利润按各合伙人占股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条本协议所称利润是指火锅店在扣除日常开销、税费、职工工资及相应应付款后的净利润,净利润原则上按月分红。

  第八条火锅店开业的前3个月不进行利润分红,第4个月开始进行利润分红,流动资金应保证在万元以上,月底结算时,流动资金不足万元时,原则上不进行分红,该月的净利润应逐月累计,至净利润超过万元时,在当月将超出的部分进行全额分红。

  第九条每月五日为分红基准日,基准日后三日内,总经理应将合伙人上月应得分红汇入各合伙人指定的账户。当月如遇清算,则当月利润随清算时一并分配。

  第十条火锅店如发生亏损和其他原因对外形成债务的,首先由火锅店自有资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对外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由各合伙人按照股份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因承担连带责任导致承担了其他合伙人应承担份额的一方,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四、合伙事务执行

  第十二条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人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人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在其他合伙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执行有损其他合伙人利益的,由执行人承担)。

  第十三条合伙人一致推选乙方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十四条执行人的职责

  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人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人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人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人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人出资的方案;

  8、每月并不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人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人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人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占股51%的合伙人表决通过。

  第十五条合伙事项的日常经营及财务、人事均由总经理或合伙事务执行人进行统一分配管理。

  第十六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人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人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人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七条技术股

  1、甲方拥有的技术入股,对相应的技术部分承担责任;

  2、技术股占股只参与利润分配并拥有投票权,追加投资时,技术股占比部分不需出资,资产分配时不参与资产分配,为保护技术股持有人利益,技术股应分配利润不得用于再投资;

  3、技术股不能退股,该技术股的技术应至少由2人以上掌握(人员由甲方指定),并且必须将该技术(包括配方及操作流程)以书面的形式备案保管;

  4、技术股的技术所有人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提供该技术的,应由掌握技术的另外一人继续提供技术;若掌握技术的2人均不能继续提供技术时,则该技术的书面备案应立即向所有合伙人公开,并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处理方案。

  5、甲方不得将该技术直接或间接向第三方提供,一经查实存在以上情况,甲方必须向合伙人公开该技术、并不再拥有技术股权,甲方所持有的技术股按出资比例分配给合伙人,参与了技术泄漏的合伙人,均不具备分配资格。

  第十八条合伙事务的决定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1、处分合伙人不动产;

  2、改变合伙人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以合伙人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5、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人的经营管理人员;

  6、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7、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8、合伙人增加对合伙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9、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九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在签订该协议起五年内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人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人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人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人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二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人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二十三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人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人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四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人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人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未到退伙期限的,可由其他合伙人共同协商是否收取违约金,一经确认后,退伙人将无条件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出资金额;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人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合伙项目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合伙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人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六条合伙项目的解散

  合伙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人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七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人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第二十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人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人法》而导致合伙人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5、出现以上违约的,可由其他合伙人共同协商是否收取违约金,一经确认后,违约人将无条件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出资金额。

  第二十九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项目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三十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以合伙项目名义对外进行担保、融资或者需变更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三十三条因需变更字号、经营范围、主要营业场所事项的,实行合伙人一票否决制,否决的合伙人应当退伙并进行退伙清算,但各合伙人重新达成一致协议的除外。合伙人认为有其他重大事项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的,可以提请总经理召开全体合伙人大会,形成书面的决议,并按决议执行。

  五、增资、减资

  第三十四条经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增加资金投入或者减少资金投入,原则上按原始投资比例进行增减资;不能一致同意的,由投票决定,投票决定产生结果后,合伙人应无条件执行,不执行或无能力执行的,应视为退伙处理。

  第三十五条合伙人变更投资金额的,利润分配及债务承担按照变更后的占股比例进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各合伙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如实出资的,按照其未出资的数额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合伙事务执行人未能积极履行其忠实及勤勉的管理义务或者恶意侵占合伙财产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利向合伙事务执行人索赔。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各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其未出资的资金额为基准计算,每日承担违约金0.5%。

  第三十八条对于违约方所应支付的违约金由守约方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七、争议解决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补充约定。约定不成的,有法律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火锅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连同本页(条)共计九页(四十三条),连续页加按各方骑缝手印,协议内容以加按协议各方手印页码上的为准。

  甲方: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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