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

时间:2023-09-15 12:22:43 协议书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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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欢迎阅读与收藏。

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

  出卖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开户行:帐号:

  预定人(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预定商品房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坐落:区、县、路、道、街

  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总房款及定金数额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元,总房款为人民币(其他)元,计(大写)。

  定金数额人民币(其他)元,计(大写)。定金数额不许超过总房款的20%。

  三、定金交付

  双方签定预定协议的同时,预定人应一次性将定金全部支付给出卖人。

  四、预定时间

  预定时间为自定金协议签定之日起至年月日。

  五、定金处理

  在预定期间,出卖人不得将上述房屋出卖给他人,否则应双倍返还预定人定金。预定时间期满,预定人不与出卖人签定正式买卖合同的,定金不得要求返还;出卖人不与预定人签定正式买卖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预定人定金。

  六、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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