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时间:2024-07-10 13:40:45 协议书范本 我要投稿

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

  基金帐号:_________(首次开户不填)

  直销交易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规范乙方发起并管理的基金交易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有关业务规则及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传真交易申请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传真交易及服务内容

  1.本协议所称“传真交易”仅适用于在乙方的直销机构(即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交易帐户的客户。“传真交易”指甲方在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帐户,交易帐户并签署本协议后,以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交基金业务申请的交易方式。

  2.传真交易的服务内容包括:认购、申购、赎回、撤单、变更分红方式、基金转换和变更联系方式。

  第二条传真交易条件

  1.甲方已经与乙方签署了《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2.甲方已经在乙方开立基金帐户和交易帐户且该帐户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处于正常状态;

  3.甲方办理申请认购或申购业务的,不迟于乙方《直销投资者交易指南》所规定的申请所涉交易有效期限届满之时将认购或申购资金足额划(汇)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甲方办理赎回,基金转换业务的,在申请所涉交易有效时限内其交易帐户中有足够的基金份额,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4.甲方已经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有关表格,签署有关文件;

  5.甲方已经在乙方办理了预留印鉴手续;

  6.乙方不时以明示的方式告知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传真交易流程

  1.乙方指定专门的传真电话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申请,除此之外的传真申请视为无效。甲方应指定专人办理基金交易申请,除该授权经办人通过指定传真电话发出的传真交易申请外,其他传真申请亦视为无效。

  2.甲方办理认购,申购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3.甲方办理赎回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4.甲方办理变更分红方式及联系方式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5.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基金开放日9:3015:00(认购期内为9:3016:00)之间将申请资料传真至乙方.超过申请受理时间的申请,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6.甲方发出传真后,应立即拨打电话向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如果甲方没有致电确认,且乙方无法按照甲方开户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与甲方取得联系时,传真内容清晰并符合乙方规定的申请,乙方可以受理;传真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符合相关法律,相应基金契约或乙方有关业务规定的,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申请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因该等原因而导致甲方申请无法进行或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收到甲方传真的认购,申购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账后受理申请,否则甲方应重新修改申请日期,并进行签章确认。

  8.乙方收到甲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乙方可不予执行甲方赎回申请。

  9.乙方处理完毕甲方的申请后,应将打印并盖章的申请回执传真给甲方,作为受理甲方申请的凭证。甲方可在t+2日9:30之后通过电话,网站或亲临投资理财中心查询申请确认结果。

  10.甲方应在传真申请发出后当日内,将申请表原件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乙方在受理业务五日内收不到甲方邮寄的申请资料原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传真申请的权利。

  11.乙方传真电话号码变更,将以公告和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授权经办人或传真号码变更,要提出业务申请,在乙方受理并确认后方生效。

  第四条保密事项

  1.乙方对甲方的申请资料及有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关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关资料不在此限。

  2.甲方应注意自身资料及信息的保密,由于甲方自己疏忽或其它原因致使资料或信息为他人利用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免责条款

  因下列事由之一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停电,电脑网络和/或传真设备故障,乙方对由此导致的收发信息延误或失败不承担责任。

  2.乙方收到具有甲方本人或指定的经办人签章及盖有预留印鉴的传真申请,即认为此申请是甲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乙方不对该签章及印鉴是否真实及是否为甲方真实意思表示承担法律责任。

  3.如乙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甲方传真资料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甲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乙方基金业务规则等使乙方无法执行的,乙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4.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缺陷,电脑或计算机病毒等问题造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转。

  5.法律和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

  6.由于在通讯中断,堵塞等情况下致使通过传真手段无法下达申请或无法进行传真确认时。

  7.对于因本协议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所提示的风险事故发生导致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8.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乙方免责事项。

  第六条协议的修改,终止和解除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的权利。修改条款通知以书面形式公告于乙方的营业场所。甲方如果对于乙方的修改持有异议,应当在甲方书面公告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双方在乙方发出该等书面异议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截止日”)内未能就该等异议进行磋商或未能达成共识,本协议自截止日终止。甲方未在本款所述期限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的修改,本协议按照修改后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书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公开说明书》和其他乙方和甲方应共同遵守的文件发生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始无效,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3.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在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终止:

  (1)双方书面终止。

  (2)甲方死亡或不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撤销基金账户或/和直销交易账户。

  (4)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退任。

  (5)因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6)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法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申请仲裁,仲裁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特别条款

  甲方在此确认,甲方已经阅读并理解乙方公告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契约,发行公告及本协议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甲方进一步确认,甲方已经充分了解传真基金交易的风险并自愿承担该等风险。甲方同时确认,对于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所述乙方对本协议进行修改的通知,甲方负有充分注意的义务;甲方进一步确认,甲方将不得就因任何原因未能知晓该等修改通知内容而向乙方提出指控或索赔等任何要求。

  第九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机构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方便甲方对乙方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进行申(认)购、赎回等交易,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协议所称传真交易是指乙方将填妥的交易申请表及所需相关资料传真至甲方相关人员,甲方相关人员受理该项业务,并将受理确认信息传真至乙方相关人员,从而完成交易申请的情况。

  二、本协议所指传真交易仅包括开户,申(认)购,赎回,撤单,分红方式变更。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办理其它业务的传真申请。

  三、甲方受理乙方传真交易的时间是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________-________(基金认购期为________-18________)。乙方应在甲方的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帐户和交易帐户,并预留印鉴。

  四、乙方提交申(认)购申请时,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甲方指定传真号码:_________。加盖预留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乙方提交赎回申请时,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甲方指定传真号码:_________。加盖预留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乙方发出传真后,应打电话向甲方直销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由于传真设备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乙方又未进行电话确认的,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甲方根据且仅根据持有甲方认为有效的乙方开户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指示人所发出的传真处理乙方的交易申请。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传真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甲方业务规则等使甲方无法执行的,甲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乙方在发完传真并经甲方确认后,应在三日内将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原件以特快专递寄送甲方。日期以邮戳所示为准。

  七、甲方收到乙方传真的'认/申购交易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帐后受理申请。若资金未到,以五日内资金实际到帐日为申请日,若五日内资金仍未到帐,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八、甲方收到乙方传真的赎回交易申请后,应在验证交易帐户内有足够基金余额后受理申请。如果帐户内基金余额不足,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准确填写由甲方提供的或从甲方网站__________________下载的相关交易申请表。

  十、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例如:设备,线路故障等)而影响委托的实施,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可能地降低意外事件的影响。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服务传真电话:___________

  传真确认专线:______________

  为便于甲方在乙方的直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有关规章制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采用传真委托的方式办理基金业务申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非本协议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传真委托:是指乙方为在该公司开立直销交易账户的投资者即甲方,提供通过传真下达委托指令,甲方将基金业务申请表通过乙方指定传真号码传真至乙方指定的人员,从而完成基金业务申请的服务方式。

  2、乙方目前受理的传真委托业务包括:基金开户,修改非重要客户资料(不包括投资者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指定银行账户的修改及其他乙方认定的不宜传真办理的交易事项),认购,申购,赎回,撤单,基金转换,转托管,更改分红方式,以及其他乙方根据其业务情况认定的事项。

  3、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乙方发行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及其变更情况的账户。

  4、基金交易账户:指基金销售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通过该销售人买卖乙方发行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5、认购:指在乙方发行的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6、申购:指在乙方发行的基金成立后,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7、赎回:指基金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8、基金份额转托管:指投资者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到另一交易账户进行交易的行为。

  9、基金转换:指投资者同时持有乙方管理的两只或两只以上的基金,投资者可将所持有的一只基金的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的份额的`行为。

  10、基金份额资产净值:指某一时点上,每份基金份额实际代表的价值。它等于基金某一时点所拥有的金融资产总值加上现金再除以已售出的基金份数。基金份额申购价格和赎回价格都是按照基金份额净值来计价的。

  11、T日:指销售人确认的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1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3、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14、交易密码:指诺安直销交易账户的交易密码。

  第二条传真交易条件

  1、甲方与乙方签订了《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2、甲方已经在乙方的直销点开立交易账户,该交易账户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处于正常交易状态。

  3、甲方如需签署本协议,其开户时选择的业务授权方式应为“印鉴+密码”(机构投资者)或者“密码”(个人投资者),甲方的经办人员办理开通手续时,必须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并注意保密以及定期更换密码。

  4、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赎回,基金份额转托管,基金转换委托申请的,在委托有效日相应直销交易账户应有足够的基金份额。

  6、乙方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的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

  7、甲方办理传真认购,申购委托申请的,应在该交易日15:00之前将足额认购,申购资金划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委托申请的,应在该交易日的直销交易账户有足够的基金份额,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8、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赎回委托申请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寄出的申请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9、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转托管委托申请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寄出的申请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执行转托管操作。

  第三条传真交易流程

  1、甲方应指定专人通过事先指定的传真电话发出传真交易申请,乙方指定专门的传真电话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申请,除此之外的传真申请视为无效。若甲方更换授权经办人或传真电话,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确认后方可生效。

  2、甲方办理传真开户业务的,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预留印鉴卡,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填妥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填妥的申请表。

  (1)甲方办理传真资料变更业务的,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妥的申请表;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卡,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填妥的申请表。

  (2)甲方办理认购、申购、赎回、更改分红方式、撤单、基金转换、转托管业务的,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机构投资者-经办人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预留印鉴,填妥的申请表;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填妥的申请表。

  3、甲方发出传真后,应立即电话联系乙方直销机构,确认是否收到传真及其内容。甲方未主动联系乙方的,乙方可在办理委托前根据甲方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甲方指定人员。若乙方联系不到甲方的指定人员,但传真内容清晰,明确,申请表中印鉴的表面形式与预留印鉴核对一致的,则乙方受理委托申请;若乙方联系不到甲方的指定人员且传真内容不清晰或不明确的,乙方可不予受理。

  4、乙方直销业务人员应在处理完交易申请后将受理回单传真给甲方。

  5、甲方在发完传真并经乙方确认后,最迟不超过2个日历日(以邮戳为准)应将申请资料原件以特快专递寄送乙方。

  第四条责任划分

  1、甲方因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乙方业务规则等使乙方无法执行甲方委托的,乙方不予受理,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对于因无法按照甲方开户登记中记载的联系方式与甲方经办人取得联系而导致无法受理甲方申请,不承担责任,甲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以此为由向乙方主张权利或要求乙方承担责任。

  4、办理传真开户委托的,若甲方未能在2个日历日内(以邮戳为准)将申请资料原件以特快专递寄送乙方,乙方有权冻结甲方账户直至乙方收到完整的开户资料原件。

  5、由于传真设备故障造成乙方无法收到或收到的传真内容不清晰,不明确,不完整的,乙方可不予受理,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6、因下列事由之一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地震,火灾,台风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引起停电,网络系统故障,电脑故障;

  (2)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缺陷,电脑黑客或计算机_____等问题造成委托系统不能正常运转;

  (3)法律和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

  (4)由于在通讯,网络中断,堵塞等情况致使无法通过传真下达委托申请时;

  (5)其他非人为因素及非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事项;

  (6)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乙方免责事项。

  第五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的权利。修改条款通知以书面形式公告于乙方的营业场所或以其他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修改通知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视同已经得到甲方的认可。

  2、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其他乙方和甲方应共同遵守的文件发生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发生下述情况时终止:

  (1)双方书面同意;

  (2)一方违约,另一方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3)甲方撤销直销交易账户或基金账户;

  (4)甲方因解散,合并等原因不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5)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退任;

  (6)因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7)其他类似情况。

  第六条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_____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和乙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服务传真电话:___________

  传真确认专线:______________

  为便于甲方在乙方的直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有关规章制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采用传真委托的方式办理基金业务申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释义

  除非本协议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传真委托服务是一种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旨在为那些在该公司开立直销交易账户的投资者即甲方,提供一种通过传真发送委托指令的方式来完成基金业务申请。具体操作方法为,甲方将填写好的基金业务申请表通过乙方指定传真号码传真至乙方指定的人员,以此完成基金业务申请的过程。

  2.乙方目前接受的传真委托业务范围包括:基金账户开立,非重要客户资料修改(不包括投资者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以及指定银行账户的变更,以及其他乙方认为不适合通过传真办理的交易事项),认购、申购、赎回、撤单、基金转换、转托管、更改分红方式,以及其他乙方根据自身业务情况确定的事项。

  3.投资基金账户是指由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投资者开设的记录其持有特定开放式基金份额和变动情况的账户。

  4.基金交易帐户:指基金销售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通过该销售人买卖乙方发行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帐户。

  5.认购是指投资者在乙方发行的基金设立募集期内,向基金公司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投资者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预期收益等因素,决定认购特定基金产品,并通过提交相应的申请和支付一定金额,获得该基金的份额所有权。认购是投资者参与基金市场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认购基金产品,投资者可以分享基金所持有的各种投资资产的收益和风险。

  6.申购:指在乙方发行的基金成立后,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7.赎回:指基金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8.基金份额转托管:指投资者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帐户转到另一交易帐户进行交易的行为。

  9.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以将自己持有的某只基金的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的份额的行为。此过程需要在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管理机构之间进行转换操作。

  10.基金份额资产净值:指某一时点上,每份基金份额实际代表的价值。它等于基金某一时点所拥有的金融资产总值加上现金再除以已售出的基金份数。基金份额申购价格和赎回价格都是按照基金份额净值来计价的。

  11.T日:指销售员确认投资者有效申请的工作日;Tn日:指从T日起算起的第n个工作日(不包括T日)。

  1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3.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14.交易密码:指诺安直销交易帐户的交易密码。

  第二条 传真交易条件

  1.甲方与乙方签订了《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2.乙方已经在甲方的直销点成功开立交易账户,该交易账户将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保持正常交易状态。

  3.甲方如需签署本协议,其开户时选择的业务授权方式应为“印鉴+密码”(机构投资者)或者“密码”(个人投资者),甲方的经办人员办理开通手续时,必须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并注意保密以及定期更换密码。

  4.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赎回,基金份额转托管,基金转换委托申请的,在委托有效日相应直销交易帐户应有足够的基金份额。

  5.甲方已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完整和准确地填写了由乙方提供的或从乙方官方网站上下载的相关交易申请表。

  6.乙方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的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

  7.甲方如需办理传真认购或申购委托申请,应在当天15:00前将足够的认购或申购资金划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若甲方欲办理传真赎回、基金转换或转托管委托申请,则需确保在当天直销交易账户中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

  8.甲方提出赎回委托申请后,必须以传真方式进行交易。乙方在收到甲方寄出的原件后,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9.甲方需要进行传真交易的转托管委托申请,乙方在收到甲方寄来的申请原件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执行转托管操作。

  第三条 传真交易流程

  1.甲方应指定专人通过事先指定的传真电话发出传真交易申请,乙方指定专门的传真电话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申请,除此之外的传真申请视为无效。若甲方更换授权经办人或传真电话,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确认后方可生效。

  2.甲方办理传真开户业务的,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预留印鉴卡,指定银行帐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帐户申请表》,填妥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指定银行帐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填妥的申请表。

  (1)甲方办理传真资料变更业务的,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妥的申请表;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指定银行帐户的银行卡,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填妥的申请表。

  (2)甲方办理认购、申购、赎回、更改分红方式、撤单、基金转换、转托管业务的,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机构投资者-经办人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预留印鉴,填妥的申请表;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填妥的申请表。

  3.甲方在发送传真后,应立即通过电话联系乙方的直销机构,确认传真是否已收到以及其内容的准确性。如果甲方未能主动与乙方联系,乙方可根据甲方预留的联系方式,在办理委托之前联系甲方指定的人员。如果乙方无法联系到甲方指定的人员,但是传真内容清晰明确,并且申请表中的印章与预留的'印章相符,则乙方可以接受委托申请;如果乙方无法联系到甲方指定的人员,并且传真内容不清晰或不明确,则乙方可以选择不受理该申请。

  4.乙方直销业务人员应在处理完交易申请后将受理回单传真给甲方。

  5.甲方在发出传真后,经乙方确认后的最晚处理时间不得超过2个日历日(以收到传真日期为准)。之后,甲方应立即将申请资料原件用特快专递寄送给乙方。

  第四条 责任划分

  1.甲方因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乙方业务规则等使乙方无法执行甲方委托的,乙方不予受理,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承诺其提交的申请表中的印鉴和委托意愿真实有效。乙方不负审查义务,也不对此承担法律责任。甲方同意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以此为由向乙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要求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必须确保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第5项所提供的信息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若因甲方未能履行上述义务而导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乙方将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甲方的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将负责赔偿。

  3.鉴于甲方未能按照合约中规定的联系方式与乙方经办人进行沟通,导致乙方无法处理甲方的申请,因此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以此为由向乙方主张权利或要求乙方承担责任。

  4.办理传真开户委托的,若甲方未能在2个日历日内(以邮戳为准)将申请资料原件以特快专递寄送乙方,乙方有权冻结甲方帐户直至乙方收到完整的开户资料原件。

  5.由于传真设备故障造成乙方无法收到或收到的传真内容不清晰,不明确,不完整的,乙方可不予受理,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6.因下列事由之一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由于地震、火灾、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导致停电、网络系统故障和电脑故障。

  (2)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缺陷,电脑黑客或计算机病毒等问题造成委托系统不能正常运转;

  (3)法律和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

  (4)由于在通讯,网络中断,堵塞等情况致使无法通过传真下达委托申请时;

  (5)其他非人为因素及非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事项;

  (6)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乙方免责事项。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乙方有权对本协议的条款内容进行修改或增补。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将修改通知公告于其营业场所或以其他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修改通知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已经认可该修改。

  2.在本协议签署后,如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以及其他乙方和甲方共同遵守的文件进行修订,若导致本协议与修订内容不相适应的条款或内容将自行失效,但本协议其他条款和内容仍然有效。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发生下述情况时终止:

  (1)双方书面同意;

  (2)一方违约,另一方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3)甲方撤销直销交易帐户或基金帐户;

  (4)甲方因解散,合并等原因不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5)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退任;

  (6)因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7)其他类似情况。

  第六条协议双方若发生争议,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和调解予以解决。如果协商和调解未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将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并且仲裁裁决是最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决方式。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和乙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5

  甲方: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满足乙方在甲方办理基金交易业务的需求,根据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使用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请事宜达成如下独特约定。

  一、甲方将接受乙方的传真交易申请,其中包括认购、申购和赎回。除了这些业务,甲方不会接受乙方办理任何其他业务的传真申请。

  二、凡接受本协议的机构投资人,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规定的要求。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传真的认购、申购申请后,经过验证资金到账后即受理该申请。申购基金的价格计算以资金到达日和申请提交日两者中较晚日期的基金资产净值为依据。

  四、甲方收到乙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甲方可不予执行乙方赎回申请。

  五、乙方每次赎回时,其可赎回的最小份额为1份基金单位,且赎回后的交易账户中至少需保留1份基金单位的份额。假设赎回后交易账户余额不足1份基金单位,甲方将自动对乙方该交易账户进行全部赎回处理,将账户中的余额转出。

  六、乙方应根据甲方规定的基金开放日,将申请资料按照甲方要求发送给甲方。甲方的传真、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如有任何变更,甲方将提前通过公告方式通知,并以公告中更新的联系方式为准。

  七、乙方在办理认购或申购时,需将以下资料传真给甲方:包括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八、乙方提出赎回申请时,向甲方提交的资料包括:已加盖印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基金账户卡的复印件。

  九、乙方发送传真后,应立即致电甲方的直销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如果由于传真设备故障导致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并且乙方未进行电话确认,那么甲方概不负责。

  十、根据甲方对乙方开户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认可,并根据指示人发出的传真,甲方将处理乙方的交易申请。如果甲方未收到、未完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传真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者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甲方业务规则导致甲方无法执行的情况,甲方可以选择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应在传真申请发出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传真原件,包括申请表原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邮寄到甲方受理业务的直销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甲方在受理业务三十个工作日内收不到乙方邮寄的申请资料原件,甲方保留取消乙方传真申请的权利。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甲方收到乙方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为止。

  附件:(略)

  甲方: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签章: 签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基金帐号:_________

  业务经办人: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委托服务传真电话:_________

  传真确认专线:_________

  为便于甲方在乙方的直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有关规章制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采用传真委托的方式办理基金业务申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释义

  除非本协议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传真委托:是指乙方为在该公司开立直销交易账户的投资者即甲方,提供通过传真下达委托指令,甲方将基金业务申请表通过乙方指定传真号码传真至乙方指定的人员,从而完成基金业务申请的服务方式。

  2、乙方目前受理的传真委托业务包括:基金开户,修改非重要客户资料(不包括投资者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指定银行账户的修改及其他乙方认定的不宜传真办理的交易事项),认购,申购,赎回,撤单,基金转换,转托管,更改分红方式,以及其他乙方根据其业务情况认定的事项。

  3、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乙方发行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及其变更情况的账户。

  4、基金交易账户:指基金销售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通过该销售人买卖乙方发行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5、认购:指在乙方发行的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6、申购:指在乙方发行的基金成立后,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7、赎回:指基金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8、基金份额转托管:指投资者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到另一交易账户进行交易的行为。

  9、基金转换:指投资者同时持有乙方管理的两只或两只以上的基金,投资者可将所持有的一只基金的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的份额的行为。

  10、基金份额资产净值:指某一时点上,每份基金份额实际代表的价值。它等于基金某一时点所拥有的金融资产总值加上现金再除以已售出的基金份数。基金份额申购价格和赎回价格都是按照基金份额净值来计价的。

  11、t日:指销售人确认的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1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13、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14、交易密码:指诺安直销交易账户的交易密码。

  第二条 传真交易条件

  1、甲方与乙方签订了《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2、甲方已经在乙方的直销点开立交易账户,该交易账户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处于正常交易状态。

  3、甲方如需签署本协议,其开户时选择的业务授权方式应为“印鉴+密码”(机构投资者)或者“密码”(个人投资者),甲方的经办人员办理开通手续时,必须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并注意保密以及定期更换密码。

  4、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赎回,基金份额转托管,基金转换委托申请的,在委托有效日相应直销交易账户应有足够的基金份额。

  5、甲方已经按照乙方的要求,真实,完整和准确填写了由乙方提供的或从乙方网站(_________)下载的相关交易申请表。

  6、乙方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的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

  7、甲方办理传真认购,申购委托申请的,应在该交易日15:00之前将足额认购,申购资金划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委托申请的,应在该交易日的直销交易账户有足够的基金份额,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8、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赎回委托申请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寄出的申请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9、甲方办理传真交易转托管委托申请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寄出的申请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执行转托管操作。

  第三条 传真交易流程

  1、甲方应指定专人通过事先指定的传真电话发出传真交易申请,乙方指定专门的传真电话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申请,除此之外的传真申请视为无效。若甲方更换授权经办人或传真电话,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确认后方可生效。

  2、甲方办理传真开户业务的,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预留印鉴卡,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填妥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填妥的申请表。

  (1)甲方办理传真资料变更业务的,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妥的申请表;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卡,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填妥的申请表。

  (2)甲方办理认购、申购、赎回、更改分红方式、撤单、基金转换、转托管业务的,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机构投资者-经办人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预留印鉴,填妥的申请表;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填妥的申请表。

  3、甲方发出传真后,应立即电话联系乙方直销机构,确认是否收到传真及其内容。甲方未主动联系乙方的.,乙方可在办理委托前根据甲方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甲方指定人员。若乙方联系不到甲方的指定人员,但传真内容清晰,明确,申请表中印鉴的表面形式与预留印鉴核对一致的,则乙方受理委托申请;若乙方联系不到甲方的指定人员且传真内容不清晰或不明确的,乙方可不予受理。

  4、乙方直销业务人员应在处理完交易申请后将受理回单传真给甲方。

  5、甲方在发完传真并经乙方确认后,最迟不超过2个日历日(以邮戳为准)应将申请资料原件以特快专递寄送乙方。

  第四条 责任划分

  1、甲方因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乙方业务规则等使乙方无法执行甲方委托的,乙方不予受理,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对于甲方传真申请表中印鉴及甲方委托意愿的真实性不承担审查义务,亦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甲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以此为由向乙方主张权利或要求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应保证其根据本协议第二条第5项所提供的信息是完整,真实,准确的,若因甲方未正确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3、乙方对于因无法按照甲方开户登记中记载的联系方式与甲方经办人取得联系而导致无法受理甲方申请,不承担责任,甲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以此为由向乙方主张权利或要求乙方承担责任。

  4、办理传真开户委托的,若甲方未能在2个日历日内(以邮戳为准)将申请资料原件以特快专递寄送乙方,乙方有权冻结甲方账户直至乙方收到完整的开户资料原件。

  5、由于传真设备故障造成乙方无法收到或收到的传真内容不清晰,不明确,不完整的,乙方可不予受理,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6、因下列事由之一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地震,火灾,台风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引起停电,网络系统故障,电脑故障;

  (2)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缺陷,电脑黑客或计算机病毒等问题造成委托系统不能正常运转;

  (3)法律和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

  (4)由于在通讯,网络中断,堵塞等情况致使无法通过传真下达委托申请时;

  (5)其他非人为因素及非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事项;

  (6)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乙方免责事项。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的权利。修改条款通知以书面形式公告于乙方的营业场所或以其他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修改通知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视同已经得到甲方的认可。

  2、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其他乙方和甲方应共同遵守的文件发生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发生下述情况时终止:

  (1)双方书面同意;

  (2)一方违约,另一方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3)甲方撤销直销交易账户或基金账户;

  (4)甲方因解散,合并等原因不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5)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退任;

  (6)因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7)其他类似情况。

  第六条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和乙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帐号:_________(首次开户不填)

  直销交易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乙方发起并管理的基金交易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有关业务规则及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传真交易申请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传真交易及服务内容

  1.本协议所称“传真交易”仅适用于在乙方的直销机构(即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交易帐户的客户。“传真交易”指甲方在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帐户,交易帐户并签署本协议后,以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交基金业务申请的交易方式;

  2.传真交易的服务内容包括:认购、申购、赎回、撤单、变更分红方式、基金转换和变更联系方式。

  第二条 传真交易条件

  1.甲方已经与乙方签署了《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2.甲方已经在乙方开立基金帐户和交易帐户且该帐户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处于正常状态;

  3.甲方办理申请认购或申购业务的,不迟于乙方《直销投资者交易指南》所规定的申请所涉交易有效期限届满之时将认购或申购资金足额划(汇)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甲方办理赎回,基金转换业务的,在申请所涉交易有效时限内其交易帐户中有足够的基金份额,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4.甲方已经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有关表格,签署有关文件;

  5.甲方已经在乙方办理了预留印鉴手续;

  6.乙方不时以明示的方式告知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传真交易流程

  1.乙方指定专门的传真电话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申请,除此之外的传真申请视为无效。甲方应指定专人办理基金交易申请,除该授权经办人通过指定传真电话发出的传真交易申请外,其他传真申请亦视为无效;

  2.甲方办理认购,申购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3.甲方办理赎回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4.甲方办理变更分红方式及联系方式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5.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基金开放日_____:_____?_____:_____(认购期内为_____:_____?_____:_____)之间将申请资料传真至乙方。超过申请受理时间的申请,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6.甲方发出传真后,应立即拨打电话向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如果甲方没有致电确认,且乙方无法按照甲方开户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与甲方取得联系时,传真内容清晰并符合乙方规定的申请,乙方可以受理;传真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符合相关法律,相应基金契约或乙方有关业务规定的,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申请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因该等原因而导致甲方申请无法进行或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收到甲方传真的认购,申购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账后受理申请,否则甲方应重新修改申请日期,并进行签章确认;

  8.乙方收到甲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乙方可不予执行甲方赎回申请;

  9.乙方处理完毕甲方的`申请后,应将打印并盖章的申请回执传真给甲方,作为受理甲方申请的凭证。甲方可在_____日_____:_____之后通过电话,网站或亲临投资理财中心查询申请确认结果;

  10.甲方应在传真申请发出后当日内,将申请表原件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乙方在受理业务___日内收不到甲方邮寄的申请资料原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传真申请的权利。

  11.乙方传真电话号码变更,将以公告和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授权经办人或传真号码变更,要提出业务申请,在乙方受理并确认后方生效。

  第四条 保密事项

  1.乙方对甲方的申请资料及有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关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关资料不在此限;

  2.甲方应注意自身资料及信息的保密,由于甲方自己疏忽或其它原因致使资料或信息为他人利用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免责条款因下列事由之一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停电,电脑网络和/或传真设备故障,乙方对由此导致的收发信息延误或失败不承担责任;

  2.乙方收到具有甲方本人或指定的经办人签章及盖有预留印鉴的传真申请,即认为此申请是甲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乙方不对该签章及印鉴是否真实及是否为甲方真实意思表示承担法律责任;

  3.如乙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甲方传真资料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甲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乙方基金业务规则等使乙方无法执行的,乙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4.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缺陷,电脑骇客或计算机病毒等问题造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转;

  5.法律和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

  6.由于在通讯中断,堵塞等情况下致使通过传真手段无法下达申请或无法进行传真确认时;

  7.对于因本协议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所提示的风险事故发生导致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8.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乙方免责事项。

  第六条 协议的修改,终止和解除

  1.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的权利。修改条款通知以书面形式公告于乙方的营业场所。甲方如果对于乙方的修改持有异议,应当在甲方书面公告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双方在乙方发出该等书面异议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截止日”)内未能就该等异议进行磋商或未能达成共识,本协议自截止日终止。甲方未在本款所述期限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的修改,本协议按照修改后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书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公开说明书》和其他乙方和甲方应共同遵守的文件发生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始无效,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3.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在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终止

  (1)双方书面终止;

  (2)甲方死亡或不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撤销基金账户或/和直销交易账户;

  (4)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退任;

  (5)因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6)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法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申请仲裁,仲裁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特别条款甲方在此确认,甲方已经阅读并理解乙方公告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契约,发行公告及本协议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甲方进一步确认,甲方已经充分了解传真基金交易的风险并自愿承担该等风险。甲方同时确认,对于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所述乙方对本协议进行修改的通知,甲方负有充分注意的义务;甲方进一步确认,甲方将不得就因任何原因未能知晓该等修改通知内容而向乙方提出指控或索赔等任何要求。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 机构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

  尊敬的投资者:

  在您进行基金交易时,可能会获得一定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基金交易风险。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根据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法规和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规则,特提供本风险说明书,请您认真详细阅读。

  由于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因此投资者需要了解并承担如下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周边国家,地区宏观经济环境和周边证券市场的变化,可能会引起国内证券市场的波动,从而使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变化;

  2.政策风险: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证券市场价格波动,从而使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变化;

  3.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由于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整体经营形势的变化,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如经营决策重大失误,高级管理人员变更,重大诉讼等都可能引起该公司证券价格的波动;由于上市公司经营不善甚至于会导致该公司被停牌,摘牌,这些都会使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变化。

  此外,投资者还需要了解并承担以下风险

  1.技术风险:由于基金交易及行情揭示是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电脑技术来实现的,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骇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由此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2.在基金管理运作的过程中,管理人的知识,经验会影响其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

  3.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基金交易系统的瘫痪;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也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和基金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由此会导致基金的收益水平发生变化或您的委托无法成交;

  4.其他风险:由于您密码失密,操作不当,决策失误等原因可能会使您发生亏损,该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在您进行基金交易中他人给予您的保证获利或不会发生亏损的任何承诺都是没有根据的,类似的承诺不会减少您发生亏损的可能。

  特别提示

  本公司敬告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认真制定基金投资策略,尤其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基金交易是证券交易的一种,同样蕴涵着交易风险。

  由上述可见,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无时不在的市场,基金作为证券市场中的一个投资品种,同样存在着各种风险。您在进行基金交易时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本风险说明书并不能揭示进行基金交易的全部风险及证券市场的全部情形。请您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认真考虑是否进行基金交易。

  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网站:__________________

  客户服务中心:______________

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8

  甲方:____有限公司

  乙方(投资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乙方在甲方办理基金交易业务的需求,根据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使用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请事宜达成如下独特约定。

  一、甲方将接受乙方的传真交易申请,其中包括认购、申购和赎回。除了这些业务,甲方不会接受乙方办理任何其他业务的传真申请。

  二、凡接受本协议的机构投资人,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规定的要求。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传真的认购、申购申请后,经过验证资金到账后即受理该申请。申购基金的价格计算以资金到达日和申请提交日两者中较晚日期的'基金资产净值为依据。

  四、甲方收到乙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甲方可不予执行乙方赎回申请。

  五、乙方每次赎回需达到1000份基金单位,以确保交易账户中仍有1000份基金单位。若赎回后交易账户余额低于1000份基金单位,甲方将自动将乙方该交易账户的所有余额进行全额赎回,并清空该账户余额。

  六、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基金开放日的时间段内,即上午9点至下午2点之间,将申请资料传真至甲方。具体的甲方传真、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如有任何变化,甲方将提前公告并将新的联系方式作为准确的联系方式。

  七、乙方在办理认购或申购时,需将以下资料传真给甲方:包括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八、乙方提出赎回申请时,向甲方提交的资料包括:已加盖印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基金账户卡的复印件。

  九、乙方发送传真后,应立即致电甲方的直销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如果由于传真设备故障导致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并且乙方未进行电话确认,那么甲方概不负责。

  十、根据甲方对乙方开户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认可,并根据指示人发出的传真,甲方将处理乙方的交易申请。如果甲方未收到、未完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传真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者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甲方业务规则导致甲方无法执行的情况,甲方可以选择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应在传真申请发出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传真原件,包括申请表原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邮寄到甲方受理业务的直销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甲方在受理业务三十个工作日内收不到乙方邮寄的申请资料原件,甲方保留取消乙方传真申请的权利。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甲方收到乙方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为止。

  甲方:___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签章:

  _年 _月 _日 _年_ 月_ 日

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9

  甲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投资人):

  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办理基金交易业务,根据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采用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传真交易申请包括认购、申购、赎回。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办理其它业务的传真申请。

  二、乙方必须是国家法律法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规定的机构投资人。

  三、甲方收到乙方传真的认购、申购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账后受理申请。申购基金的价格计算以资金到达日或申请提交日中较晚日期之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为依据。

  四、甲方收到乙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甲方可不予执行乙方赎回申请。

  五、乙方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0份基金单位,赎回后其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不得少于1000份基金单位。若赎回后交易账户余额不足1000份基金单位,甲方将视乙方自动赎回交易账户的全部余额,并对乙方该交易账户的余额做全部赎回处理。

  六、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基金开放日9:00-14:00将申请资料传真至甲方。甲方的传真、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见附件,如有变化,甲方将提前予以公告,并以公告的新联系方式为准。

  七、乙方办理认购、申购申请时,传真给甲方的'资料包括: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八、乙方办理赎回申请时,传真给甲方的资料包括: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

  九、乙方发出传真后,应打电话向甲方受理业务的直销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由于传真设备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乙方又未进行电话确认,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十、甲方根据且仅根据持有甲方认为有效的乙方开户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指示人所发出的传真处理乙方的交易申请。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传真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甲方业务规则等使甲方无法执行的,甲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应在传真申请发出后的十日内,将传真原件,包括申请表原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邮寄到甲方受理业务的直销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甲方在受理业务三十日内收不到乙方邮寄的申请资料原件,甲方保留取消乙方传真申请的权利。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甲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签章: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规定,为了便于甲方对乙方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进行申购、赎回等交易操作,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双方协商后达成本协议,旨在确保双方共同遵守并履行相关规定。

  一、本协议所称传真交易是指乙方将完整填写的交易申请表及相关资料通过传真发送至甲方指定人员,甲方指定人员接收并核实相关信息后,将受理确认信息通过传真发送至乙方指定人员,以完成交易申请的过程。

  二、本协议仅适用于传真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开户、申(认)购、赎回、撤单和分红方式变更等业务。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办理其他业务的传真申请。

  三、甲方受理乙方传真交易的时间是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00—14:30(基金认购期为9:00—18:00)。乙方应在甲方的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帐户和交易帐户,并预留印鉴。

  四、乙方在提出认购申请时,需将以下文件通过传真发送至甲方指定的传真号码:_________。文件包括已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加盖银行受理章的付款凭证的复印件。而当乙方要提交赎回申请时,则需将以下文件通过传真发送至甲方指定的传真号码:_________。文件包括已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和经办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五、乙方在发送传真后,应立即与甲方直销中心进行电话确认以确保传真申请的顺利处理。如果由于传真设备故障导致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乙方未进行电话确认的情况下,甲方对此概不负责。甲方将根据持有被认定为有效的乙方开户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指示人所发出的传真来处理乙方的交易申请。如果甲方未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未全部收到,或者接收到的乙方传真信息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甲方业务规则等导致甲方无法执行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不予执行,并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乙方在发完传真并经甲方确认后,应在三日内将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原件以特快专递寄送甲方。日期以邮戳所示为准。

  七、收到乙方传真的认/申购交易申请后,应在确认资金已经到账后受理申请。如果资金尚未到账,在五个工作日内以实际到账日期作为申请日期。如果五个工作日内资金仍未到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八、一、在收到乙方发来的赎回交易申请后,甲方应立即验证交易账户中是否有足够的基金余额。二、如果交易账户中的基金余额不足以满足赎回所需金额,则甲方将无法受理该申请,并视为无效申请。

  九、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准确填写由甲方提供的或从甲方网站下载的相关交易申请表格。

  十、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设备故障、线路故障等)影响委托任务的实施,甲方将不负任何责任。然而,甲方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尽力减少意外事件对委托任务的影响。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之日终止。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11

  甲方:_________

  基金帐号:_________(首次开户不填)

  直销交易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规范乙方所提供的基金交易业务的发起和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乙方的业务规则和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传真交易申请服务的相关事宜:

  第一条 传真交易及服务内容

  1.本协议所称"传真交易"仅适用于在乙方的直销机构(即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传真交易"是指甲方在乙方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账户、交易账户并签署本协议后,以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交基金业务申请的交易方式。

  2.传真交易的服务内容涵盖订购、申请购买、赎回、取消、更改分红方式、基金切换和更改联系信息等功能。

  第二条 传真交易条件

  1.甲方已经与乙方签署了《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2.甲方已在乙方处开设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并且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该账户保持正常状态。

  3.甲方在办理认购或申购业务时,应确保不迟于乙方《直销投资者交易指南》规定的申请所涉交易有效期限届满前将相应的认购或申购资金全额划(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在办理赎回或基金转换业务时,需保证在申请所涉交易有效期限内其交易账户中有足够的基金份额,否则将视为无效申请。

  4.甲方已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相关资料,并确保填写表格真实、准确、完整,还签署了所有必要文件。

  5.甲方已经在乙方办理了预留印鉴手续;

  6.乙方不时以明示的方式告知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传真交易流程

  1.乙方指定专门的传真电话受理甲方传真交易申请,除此之外的传真申请视为无效。甲方应指定专人办理基金交易申请,除该授权经办人通过指定传真电话发出的传真交易申请外,其他传真申请亦视为无效。

  2.甲方办理认购,申购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3.当甲方需要进行赎回申请时,需要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填写并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交易账户卡的复印件。

  4.甲方办理变更分红方式及联系方式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5.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基金开放日9:30 15:00(认购期内为9:30 16:00)之间将申请资料传真至乙方.超过申请受理时间的申请,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6.甲方发出传真后,应立即拨打电话向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如果甲方没有致电确认,且乙方无法按照甲方开户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与甲方取得联系时,传真内容清晰并符合乙方规定的申请,乙方可以受理;传真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符合相关法律,相应基金契约或乙方有关业务规定的,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申请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因该等原因而导致甲方申请无法进行或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收到甲方传真的认购,申购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账后受理申请,否则甲方应重新修改申请日期,并进行签章确认。

  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协议书

  8.乙方收到甲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乙方可不予执行甲方赎回申请。

  9.乙方完成甲方的申请处理后,应向甲方发送打印并盖章的申请回执传真作为受理申请的凭证。甲方可以在申请提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9:30之后,通过电话、网站或亲自前往投资理财中心查询申请的`确认结果。

  10.甲方应在传送电子邮件申请后当日内,将申请表原件以快递方式邮寄到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乙方在受理业务五日内收不到甲方邮寄的申请资料原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电子邮件申请的权利。

  11.乙方传真电话号码发生变更,乙方将通过公告和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甲方该变更事项。甲方授权其经办人或传真号码变更,并在乙方确认受理后方可生效。

  第四条 保密事项

  1.乙方应对甲方的申请资料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但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乙方可提供甲方的相关资料,此并不限制。

  2.甲方应注意自身资料及信息的保密,由于甲方自己疏忽或其它原因致使资料或信息为他人利用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免责条款

  因下列事由之一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停电,电脑网络和/或传真设备故障,乙方对由此导致的收发信息延误或失败不承担责任。

  2.经乙方核实,甲方所提交的传真申请经由甲方本人或其指定的经办人签署,并盖有相应的预留印鉴,乙方确认该申请具备甲方真实意愿的表达。然而,乙方对于所提供的签章及印鉴的真实性以及其是否准确反映了甲方的真实意愿,概不承担法律责任。注:此回复为人工翻译,仅供参考。

  3.如果乙方未能收到全部或准确、完整、可识别的甲方传真资料,或者甲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乙方基金业务规则等导致乙方无法执行的情况,乙方有权选择不执行,并且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4.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缺陷,电脑黑客或计算机病毒等问题造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转。

  5.法律和政策的重大变革或由于乙方无法预见和掌控的突发事件所导致的情况。

  6.在通信中断、堵塞等情况下,使得无法通过传真来提交申请或确认传真时,需要对此进行修改。

  7.就因本协议所附的《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中提及的风险事故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乙方免责事项。

  第六条 协议的修改,终止和解除

  1.甲方保留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的权利。修改条款通知以书面形式公告于甲方的主要办公地点。乙方如果对于甲方的修改持有异议,应当在乙方书面公告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异议。双方在甲方发出该等书面异议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截止日”)内未能就该等异议进行磋商或未能达成共识,本协议自截止日终止。乙方未在本款所述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修改,本协议按照修改后的条款执行。

  2.一旦本协议签署,若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公开说明书》或其他乙方和甲方共同遵守的文件发生修订,如有不适应本协议的内容和条款,则该部分自始无效,但本协议的其他内容和条款仍然有效。

  3.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在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终止:

  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协议书

  (1)双方书面终止。

  (2)甲方死亡或不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撤销基金账户或/和直销交易账户。

  (4)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退任。

  (5)因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6)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法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协议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主动进行协商和调解,以尽可能达成一致。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争议,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相关分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将根据该委员会目前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最终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特别条款

  甲方在此确认,甲方已经阅读并理解乙方公告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契约,发行公告及本协议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甲方进一步确认,甲方已经充分了解传真基金交易的风险并自愿承担该等风险。甲方同时确认,对于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所述乙方对本协议进行修改的通知,甲方负有充分注意的义务;甲方进一步确认,甲方将不得就因任何原因未能知晓该等修改通知内容而向乙方提出指控或索赔等任何要求。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机构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12

  甲方:_________

  基金帐号:_________(首次开户不填)

  直销交易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规范甲方发起并管理的基金交易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业务规则及规定,经乙甲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传真交易申请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传真交易及服务内容

  1.本协议适用于在乙方直销机构(即乙方的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进行的传真交易。所谓“传真交易”,指甲方在开立基金账户、交易账户并签署本协议后,以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交基金业务申请的交易方式。

  2.传真交易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股票认购、基金申购、基金赎回、订单撤销、分红方式变更、基金转换以及联系方式修改等。

  第二条传真交易条件

  1.甲方已经与乙方签署了《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2.甲方已经为乙方设立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并且在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该账户仍处于正常状态。

  3.如果甲方要进行认购或申购业务,必须在乙方的《直销投资者交易指南》规定的申请交易有效期限届满之前将认购或申购资金全额划入乙方特定银行账户。如果甲方要办理赎回或基金转换业务,则必须在交易申请的有效期限内拥有足够的基金份额在其交易账户中,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4.甲方已经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文件资料,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和完整。同时,甲方也已填写相关表格并在必要时签署了相关文件。

  5.甲方已经在乙方办理了预留印鉴手续;

  6.乙方不时以明示的方式告知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传真交易流程

  1.乙方要求甲方使用指定的传真电话受理交易申请,其他途径发送的传真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甲方应当指派一位专人处理基金交易申请,除了通过经授权的办理人使用指定传真电话发出的传真申请外,其他传真申请也将被视为无效。

  2.甲方提出认购申请时,向乙方传递的资料包括:在申请表上加盖预留印鉴,申请人本人或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帐户卡的复印件,以及银行受理章加盖的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3.甲方办理赎回申请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4.甲方办理变更分红方式及联系方式时,传真给乙方的资料包括: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申请人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交易帐户卡复印件。

  5.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基金开放日9:30—15:00(认购期内为9:30—16:00)之间将申请资料传真至乙方.超过申请受理时间的申请,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6.在甲方发出传真后,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应立即致电甲方确认传真申请事宜。如果甲方未致电确认且乙方无法通过甲方开户时提供的联系电话与其联系,仅当传真内容清晰并符合乙方规定的申请时,乙方方可受理;若传真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确或违反相关法律、基金契约或乙方有关业务规定,乙方有权暂缓受理或拒绝受理甲方的申请。对于由于此类原因导致甲方申请无法进行或延误的情况,乙方概不承担责任。

  7.乙方收到甲方传真的认购,申购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账后受理申请,否则甲方应重新修改申请日期,并进行签章确认。

  8.我方收到对方的赎回申请后,将在核实交易账户是否有足够基金余额后受理申请。如果账户余额不足,我们将视其为无效申请,并且可以选择不执行对方的赎回要求。

  9.乙方在完成甲方的申请处理后,应当向甲方发送打印并盖章的申请回执传真,作为确认受理甲方申请的凭证。甲方可在T2日9:30之后通过电话、网站或亲临投资理财中心查询申请的确认结果。

  10.甲方应在传真申请发出后当日内,将申请表原件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乙方受理业务的投资理财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乙方在受理业务五日内收不到甲方邮寄的申请资料原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传真申请的`权利。

  11.乙方更改传真电话号码后,将以公告和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需要通过授权经办人或更新的传真号码提交业务申请,并在乙方受理并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四条保密事项

  1.乙方对甲方的申请资料及有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关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关资料不在此限。

  2.甲方应注意自身资料及信息的保密,由于甲方自己疏忽或其它原因致使资料或信息为他人利用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免责条款

  因下列事由之一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鉴于无法控制的外力因素导致的电力中断、计算机网络和/或传真设备故障,乙方对由此造成的信息收发延误或失败不承担责任。

  2.除非甲方本人或经甲方指定的经办人亲自签署并盖有预留印鉴,否则乙方不会接受传真申请,并且不能确认其是否代表甲方真实意图。乙方对于签章和印鉴的真实性及其代表甲方真实意图的情况概不负责。

  3.如乙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甲方传真资料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甲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乙方基金业务规则等使乙方无法执行的,乙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4.因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通讯技术缺陷,电脑黑客或计算机病毒等问题造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转。

  5.法律和政策重大变化或乙方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的突发事件。

  6.由于在通讯中断,堵塞等情况下致使通过传真手段无法下达申请或无法进行传真确认时。

  7.对于因本协议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所提示的风险事故发生导致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8.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乙方免责事项。

  第六条协议的修改,终止和解除

  1.甲方与乙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互相保留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的权利。任何一方进行修改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公告于乙方的营业场所。如果甲方对乙方的修改存在异议,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双方在乙方收到该等书面异议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截止日”)内未能就该等异议进行磋商或未能达成共识,则本协议自截止日终止。若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修改,本协议按照修改后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书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公开说明书》和其他乙方和甲方应共同遵守的文件发生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始无效,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3.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在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终止:

  (1)双方书面终止。

  (2)甲方死亡或不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撤销基金账户或/和直销交易账户。

  (4)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退任。

  (5)因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6)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法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合同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尽力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功,任何一方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分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程序将根据该委员会目前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特别条款

  甲方在此确认,甲方已经阅读并理解乙方公告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契约,发行公告及本协议所附《_________公司基金业务风险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甲方进一步确认,甲方已经充分了解传真基金交易的风险并自愿承担该等风险。甲方同时确认,对于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所述乙方对本协议进行修改的通知,甲方负有充分注意的义务;甲方进一步确认,甲方将不得就因任何原因未能知晓该等修改通知内容而向乙方提出指控或索赔等任何要求。

  第九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经办人(签字):_________机构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为了便于甲方对乙方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进行申购、认购、赎回等交易,双方特此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并履行。

  一、本协议所称传真交易是指乙方将填写完毕的交易申请表及所需相关资料通过传真发送给甲方指定人员,甲方指定人员收到后进行核实并确认受理该项业务,并将受理确认信息通过传真发送至乙方相关人员,从而完成交易申请的过程。

  二、根据本协议约定,传真交易仅限于以下业务办理:开户、申(认)购、赎回、撤单及分红方式变更。除上述事项外,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的其他业务办理申请。

  三、甲方受理乙方传真交易的时间是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开盘时间至收盘时间(基金认购期为每月1日至18日)。乙方应在甲方的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开立手续,并提供有效的印鉴样本备案。

  四、乙方在申请认购时,应将以下文件传真至甲方指定的传真号码:_________。包括带有预留印章的认购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带有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乙方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应将以下文件传真至甲方指定的传真号码:_________。包括带有预留印章的赎回申请表和经办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五、乙方在发出传真后,应立即致电甲方直销中心以确认传真申请事宜。如果由于传真设备故障导致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并且乙方未能进行电话确认,那么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仅根据持有甲方认为有效的乙方开户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指示人所发出的传真来处理乙方的交易申请。如果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传真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者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甲方业务规则等情况使甲方无法执行,那么甲方有权选择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乙方在发完传真并经甲方确认后,应在三日内将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原件以特快专递寄送甲方。日期以邮戳所示为准。

  七、甲方收到乙方书面的认/申购交易申请后,应在核实资金到账后受理申请。如资金未及时到账,将以资金实际到账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为准作为申请日。若五个工作日内资金仍未到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

  八、甲方收到乙方传真的赎回交易申请后,应在验证交易帐户内有足够基金余额后受理申请。如果帐户内基金余额不足,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准确填写由甲方提供的或从甲方网站__________________下载的相关交易申请表。

  十、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例如:设备,线路故障等)而影响委托的实施,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可能地降低意外事件的影响。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相关文章:

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03-13

传真交易基金合同10-21

传真交易基金合同10-21

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范本10-12

传真交易基金合同通用03-10

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合同11-09

基金交易服务协议书10-08

基金交易岗位职责03-07

基金公司交易支持岗位职责09-19

基金交易服务合同范本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