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违约分析

时间:2022-07-12 05:30:27 就业协议书 我要投稿

就业协议书违约分析

  篇一:就业协议书及违约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书违约分析

  毕业生关于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一.6月份签了就业协议书的学生

  学校会发报到证(派遣证),有效期1个月,学籍入用人单位,户口凭报到证入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上半月报到者,领全月工资,下半月报道者,领半月工资,户口报道不交任何费用。 二.6月份未签就业协议书的学生

  学校会发择业证,有效期3年。回家乡就业的学生,先到地区人事处报到,再到县组织部报到,拿的是毕业证和学籍档案,户口入原籍,拿择业证,不收费用。不回家乡发展的学生,到甘肃省人事厅统办大楼三楼、甘肃省人办中心,托管学籍,要求评职称,户口在我校保卫处办理托管手续。

  三.大学生违约责任处理

  一年内以就业的大学生以各种原因要求改派,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后,返回学校,参加二次分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由本人缴纳。

  四.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1.自主创业免征税收三年。

  2.凭择业证可以在银行无抵押小额贷款。

  注:相关信息可查找《甘肃时报》、 甘肃省人事厅、国际公务员考试中心.......

  篇二:就业协议书的作用及其违约金问题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是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以及学校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的依据。

  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和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一式三份,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发放,人手一份,按编号发放使用。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就业协议要明确劳资双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违约,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一、就业协议书怎么用

  应届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须签订由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该协议书是转递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关系,办理报到落户手续的依据,学校凭毕业生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派遣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关系。如果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毕业后的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就可能会被派回到生源地。因此,毕业生在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后,就可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上除了用人单位盖章外,还需由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盖章。

  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等单位工作时会碰到一个具体问题——这些法人实体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到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来解决该单位接收毕业生人事关系的问题。只要用人单位持营业执照和公章到有关人才交流中心免费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就业协议书的鉴证、档案的接收、进榕落户、党组织关系、甚至驾驶员安全组关系等,都可由有关人才交流中心来为用人单位接收和办理。

  二、离职别忘了解除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书除了作为学校转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外,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也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毕业生应比较慎重。在对用人单位有一定了解,确定要留下来工作后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小李,在去年5月份找到一份工作,他见很多同学都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就不假思索地与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把协议书反馈到了毕业学校。在公司工作了一个月,小李觉得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就不去上班了。8月份当小李找到一份新工作时,新单位提出要与他签订就业协议书,此时,小李遇到了麻烦,学校已根据就业协议书将档案、户口等关系转到了小李的原公司,该公司要求他支付一笔不小的违约金。

  由此提醒毕业生,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又觉得不适合这份工作,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并持证明回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找到新单位,可到其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把自己的档案、户口等人事关系改派到新的用人单位。

  三、违约金不超过一个月工资

  从20XX年开始,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如毕业生出现违约情况,违约金被限定不超过毕业生一个月的工资。这对于在求职中处于弱势的毕业生来讲是个好消息,用人单位对违约金再也不能“漫天要价”。

  这个规定维护了毕业生的利益,但也希望毕业生能讲诚信,不要频繁流动。毕业生在就业之初频繁的流动,对自身的职业生涯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某大学20XX届毕业生小陈,正在准备1月份的考研,在校内的一次招聘会上他被一家名企相中,小陈为不错过机会,便与单位签订了协议书,同时也不放弃读研究生的准备。他在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备注栏中,加上了“如本人考上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该协议效力终止。”毕业生还可以把协议期内工资的多少、违约时是否交纳违约金等易产生纠纷的条款附加上去。同时毕业生需明确,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就业协议书的使命才告完成。(编辑 程泓)

  篇三:就业协议书可以约定高额违约金吗

  临毕业,一个老乡跟我说:他的同学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但是因为就业协议要约定5年的服务期,最后他放弃了这个工作。我说:唉,你的同学亏大了……

  一、毕业生各类去向材料上交要求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只是一种用工的意向性协议,属于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民事关系合同,它不属于劳动合同。所以就业协议书,受《合同法》调整,而不是《劳动合同法》调整。协议从双方签订时生效,到求职者正式到单位报到建立劳动就失效了。大学生真正进单位工作后,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

  我国颁布实施《劳动法》以后,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应当由《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来调整。所以,真正具有法律效应的应是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而不应是《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

  二、签订《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的依据

  用人单位要求签订《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的依据是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第14条,“高等学校毕业生实行定期服务制度。服务期一般为5年,随着人事劳动制度的改革,具体服务年限和办法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商定”。但《方案》有关“定期服务制度”的条款,并没有规定毕业生违反定期服务的赔偿责任。

  三、实务

  1.就业协议书可以约定服务期限吗?

  答:完全可以。协议的约定条款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作为报道后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

  2. 违反服务期限要付违约金吗?

  答:不需要。打个比方,就业协议好比是“出嫁协议”,劳动合同好比是“夫妻协定”。尽管这份“出嫁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婚后”的生活如何安排,还须由“夫妻协定”进行约定。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除出资培训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3.签了就业协议书后不想到用人单位就业,要支付违约金吗?

  答:当然,除双方约定不需要交违约金的情形。但违约金的支付仅限于您签了就业协议书后且在实际到单位报到之前。实际报到后想辞职,就不必担心因就

  业协议书的条款而负违约责任了。同时,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不超过5000元。

  4.谨防搭车赔偿,一些用人单位为了保证毕业生能在本单位长期工作,在协议里增加了名目繁多的赔偿条款。如北京市的一些单位在《毕业生服务期协议书》中约定,毕业生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外地生源进京安置费。有的甚至约定用人单位有权将毕业生的户籍转回毕业生原籍或者学校所在地。这是明显的搭车赔偿。用人单位在接收外地生源的毕业生时,并不需要向地方政府缴纳任何费用;其次,户籍管理是公安部门的职权范围,公安部门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政府的法律,法规管理户籍,户口的转入和转出不是也不应当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约定。

  篇四:大学生就业协议违约现象

  

  【企业简介】:人本集团创立于1991年,是中国最大轴承生产企业之一,同时涉足商业连锁超市、机电贸易等产业,现有员工17000余人,下属公司及独立核算单位140多家,资产总额达61.2亿元,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90.2亿元,创利税5.2亿元。人本集团先后被评为“中国机械工业企业核心竞争力100强企业”、“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全国重点行业效益十佳企业”。“人本”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人本轴承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和“国家免检产品”,“C&U”品牌被国家商务部 评定为“中国轴承行业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人本集团主要分三大产业分别是:轴承制造 、机电物流和商业超市。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国轴承行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人本集团将秉承“诚信是基石,双赢是动力,团结、合作是一条最好的路”的发展观,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共赢发展,实现“打造国内轴承行业第一品牌、跻身世界同行前十强之列”的奋斗目标,为推动我国轴承工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案例内容】:

  大学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书是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的重要依据,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为何会“先签再毁”,很多同学意见不一。由于就业压力大,很多同学即使对已经找到的工作不是很满意,为了“保底”也会先签约,害怕错过这次机会,以后连工作都找不到。况且违约金也不是很高,在就业难的情况下,先“上保险”再找好工作成了自然而然的想法。 对于不遵守协约现象的出现,每个公司有都对违约现象处理的方法我公司也不例外。当大学生电话打来说“我不来你们公司了”、“我要解约,要办什么手续”或是“我因为?原因,我爸爸妈妈让我在家乡工作”等等来解约时,我们首先问的是,对方是专科还是本科,对于专科的我们同意其解约并不需要付违约金。但是对于本科院校的学生,为了可以留住人,我公司实施违约付2000元的违约金。当然,本科生解约无需付违约金的情况也有以下几种:1、考研;2、考公务员;3、当兵(以上现象需要出示相关单位的证明)。当解约的同学没有符合以上情况的,就需要给我公司汇2000元违约金之后才会把大学生就业协议和解约函一同快递送还给对方。不过,也有不与我公司解约并且不来培训中心报到的同学,对于此类同学,我们不与其解约且扣押就业协议在我公司。

  我们认为对于大学生,既然签署了就业协议更要慎重承诺,一旦承诺就要严格信守。虽

  然我们制定的制度对于家里贫困的同学比较不合理,但是,违约的学生,不仅耗费了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而且打乱了企业的招聘计划,还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行带来损失。再说,一个公司如果连最基本的制度都没有,又如何促进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呢。

  【案例启示】:

  从大学生毁约现象中可以知道:一些大学生,尤其是优秀的大学生,很多单位都会向他们敞开大门,早早的把就业合同签了。但后来,随着更多实力雄厚的单位加入人才招收的行列,这部分学生开始动摇、“后悔”,往往会和原签订单位违约。另外一部分大学生,则把多处签约作为一种就业的策略:即使找不到更好的单位,原来签约的单位还能“保底”。所以,这部分学生早早做好了违约的心理准备。作为企业新人,要达到择业层面,绝非毕业后两三年内可实现。大学毕业生必须有一定经验的.积淀,在此基础上进行择业,才可能有较大的发展。大学生大多渴望理想的工作,普通的薪水和工作环境会使部分人表现出怨天尤人的情绪。毁约实际上是心智不成熟的表现,不仅使个人诚信度打了折扣,也降低了用人单位对他们的信任度。建议大学生在校期间不妨多增加一些实习和兼职的经历,这样在找工作时才不会迷茫。

  在毕业求职的过程中,大学生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建议或许值得考虑:

  毕业生在就业之前要有自己的职业规划。毕业生在学校的就业指导下应形成的人生及职业规划,对自己将要选择的职业有一定的认识,加强理性认识,从而减少签协议的盲目性。

  毕业生在签《就业协议》之前,应多方面考虑自己的所有相关因素,如父母的想法及其他有利害关系人的想法,并进一步与相关人沟通,尽量避免以后违约造成麻烦和损失。 不要虚假陈述:诚信是一项收益最稳定长期投资,而欺骗终有一天被拆穿,大学生在投递简历、面试等过程中不能过度夸大甚至欺骗。

  不要希望一劳永逸:一些毕业生在接到用人单位的用人通知后,往往会认为万事大吉,可以放松自己了,但是故步自封的人很容易被淘汰。应届毕业生一方面要不断充实完善自己,以适应用人单位的需要;另一方面要尽可能掌握更多的专业技能,以适应有可能遇到的各种工作。

  篇五: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的违约金问题!


  每年的十月份开始到次年的五月份,我国的大学应届毕业生进入繁忙的毕业找工作时期。在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下,就业协议的设计和鉴定对于用人单位、学校、特别对于毕业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请问用人单位能否以“各项接受手续的赔偿金”的形式向毕业生征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

  我了解到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只能以“培训费用和保密协议”这两种方式规定违约金。

  请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不需要遵守劳动法,公司以“手续费赔偿金”的形式规定违约金是否合理,如果违约需不需要交这赔偿金? 律师解答 毕业生和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并不是劳动合同书,而只是将来订立劳动合同,并可能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一个意向书,所以并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而直接受合同法调整,所以在就业协议里单位可以约定对毕业生的违约金,而不需要受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订立需两种情况的约束.

  实际案件 我是07年与某单位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做医药代表,08年毕业,08年7月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为期5年。但现在由于业务上的原因回公司辞职,经过了一系列繁琐的签字手续之后,最终人力资源告知我需缴纳5000元违约金。他们说我当时进公司占用了他们的招聘名额,给我提供了一个就业机会,这个违约金属于就业协议违约金,必须交纳,否则办不了离职。而且只要签订了就业协议无论什么时候离职,都必须交纳违约金。但我觉得劳动法都规定没有违约金,我也不应该交纳违约金。请问各位大侠,我用交违约金么?难道我的合同签的什么用都没有么?如果我不交违约金会有什么后果?但是我现在已经把该弄得手续都弄好了,人力说得让市里的劳动局盖章,档案取回来再给我,我想我的档案和户口一定会扣留不给我吧?我又没有什么办法处理这件事?谢谢!

  问题补充: 我记得就业协议上似乎有这样一个条款需要交纳

  3000元违约金,如果有这一条怎么办?没有这一条怎么办?还有就业协议怎么会有这些对大学生没有保护的条款呢?我应该从哪些途径解决啊? 如果公司坚持收我的违约金的话,我是不是也可以先拿回户口和档案呢? 现在是不是已经等于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和其他公司签约了呢?我是不是有权利要求单位给我开离职证明呢? 律师解答 你在07年与某单位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属于你未毕业前与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该协议从你08年7月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已失效,公司是不能以就业协议来收取你的违约金。

  并且即使公司按“劳动合同”公司找你要违约金的理由也不成立,你完全可以不用交纳违约金。

  公司要是因为你不交纳违约金而扣着你的档案与户口,你带上劳动合同到劳动局监察大队去投诉或申请劳动仲

  裁。

  法律条款

  根据2008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我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约定违约金。这两种情形是:劳动合同法第22条:这一条的意思是,单位出钱送劳动者到专门的培训机构学习,劳动者答应学成之后,为单位服务若干年。而未满若干年,劳动者违约的,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这笔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培训费除以约定的服务年限,乘以违约年限,是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第23条: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从事保密业务,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答应一定年限内不到与原单位存在竞争的'岗位上工作,单位支付保密费。如果劳动者违约,劳动者支付违约金。除了这两种情形外,任何其他形式的违约金都是违法。劳动合同法第25条: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对顶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如果你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除了公司答应你送你培训的违约金外,不用管其他的违约金。因为其他的违约金天然无效。另外,这种培训是边工作边培训的,违约金也无效。

  签订“三方协议”注意事项

  1.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

  合同中约定了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3.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4.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有1个月或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5.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确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指定高额违约金,以此约束学生。学生可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6.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7.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对于违约现象,协议中写明为“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解除协议不当或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元”。学生要明白,不能把违约当儿戏,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会影响自己的诚信记录。用人单位对手持多份协议、“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学生是相当忌讳的。

  8.毕业生协议书通常备注事宜

  录用条件: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和身体健康状况。

  违约金:3000元至5000元

  9.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常见法律问题

  劳动合同过了期还有效吗?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延续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违约费是多少?

  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

  收取押金是否合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第2条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押金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

  未获得相应报酬是否可以提出解约?

  我国《劳动法》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报酬,如果单位不履行,可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后,如对仲裁不服还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实际案例 我是10年的毕业生,在09年的时候和某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10年3月-4月份在公司实习,对公司有很大了解,觉得这个公司对个人能力的提升狠有限,而且实习期间所作的工作内容和面试的时候老总所说的我的工作内容完全不一致,故,我考虑违约。 问1:公司一个月的工资大概在1800左右,而就业协议上写的违约金为5000。这样的违约金是不是合理的?(之前在网上看到最新的法律规定,毕业生的违约金不超过毕业生的一个月工资。)

  问2:是不是签订了就业协议,当毕业之后就一定要和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就是我可以考虑通过不签劳动合同来不交违约金吗?

  问3:如果我不去该单位了,也没有交违约金(即对就业协议置之不理)那我毕业之后我的档案是派发到该单位所在人事中心还是派发到户籍所在地?听说学校在派发档案的时候需要毕业生签字确定发到用人单位所在人事中心? 律师解答

  1、就业协议只是一种示范性合同,而非格式合同,在法律上只是供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参考,因此,原先的限制性条文本身并无法律效力。只有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要求对违约金设上限,才能起到法律意义上的保护作用。你所说的情况是2004年-2007年的情况,当时的文本写了上限,后来修改成“建议金额不高于乙方月收入数”所以,违约金约定为5000是合法的。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当是在毕业生正式毕业之前,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毕业生正式毕业后在招用单位工作的一种协议,其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毕业生正式毕业后要到单位报到上班,单位在毕业生报到上班时无条件的录用,同时,单位应当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劳动报酬、工作岗位等内容。“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一种将要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建立劳动关系后双方劳动权利义务的先行约定,其约定的内容为建立劳动关系后双方必须履行的权利义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双方并没有建立真正的劳动关系。不能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划等号。当毕业生毕业后,正式到单位报到上班开始,双方即建立起了劳动关系,所以,毕业后不一定要和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3、档案与就业有关,如果没有在毕业前签订就业协议,那么学校只能把档案派送到你所载省的教育局下属的人才中心。4、干部身份很重要,是以后档案自由流动的基础。所以,无论你毕业之前或者毕业后是否签订了合同或者就业协议。毕业后你都要打听档案所在地,然后在一年内申报就业——这样的话干部身份不会丧失。但是如果1年内仍然未能及时申报,那么档案无法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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