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就业协议书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一、毕业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生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人建议就业计划,师范类毕业生
报山东省教育厅批准、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山东省人事厅批准后,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证的依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院三方协商同意,在备注栏填写协商内容,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培养方式 | 非定向 | 健康状况 | |||||||||||||
专 业 | 学 制 | 学历 |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家庭地址 | ||||||||||||||||
应聘意见: 毕业生签名: 年 月 日 |
||||||||||||||||
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 |
单位名称 | 单位隶属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通讯地址 | 所有制性质 | |||||||||||||||
单位性质 | 厂矿企业 | |||||||||||||||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 | ||||||||||||||||
户口迁入地址 | ||||||||||||||||
用人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 签章 年 月 日 |
|||||||||||||||
学校意见 |
院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学校毕业就业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
学校通讯地址: |
注意事项 一、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程序: 1.毕业生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签署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签署接收意见,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单, 3.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署意见后列人就业方案。 二、毕业生必须在协议书上说明是否报考研究生、专升本或公务员,并将有关情况告知用人单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备注栏内注明。 三、备注栏内,已写明的内容,双方可以协商填写,否则无效。 |
备注: 一、以下甲方为用人单位,乙方为毕业生。 二、(乙方填写)乙方(已/没有)报考研究生或专升本或国家公务员。 三、在甲方知情的情况下,乙方若被录取为研究生或专升本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学校视为本协议自行取消,并由乙方负责通知甲方。 四、(甲方填写)甲方录用乙方所从事的岗位工作、落户情况、服务期限、工作条件等情况: 五、(甲方填写)甲方录用乙方后,能为乙方提供的工资待遇、住房福利、培训发展情况: 六、甲方如有以下情形,属于甲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在招聘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或严重失实的招聘信息的; 2.甲方在与乙方签定就业协议后,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甲方在与乙方签定就业协议后,除本协议另有规定之外,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乙方的。 七、乙方如有以下情形,属于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 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虚假的、不真实的求职材料(包括学习成绩、外语等级证书、个人基本情况等)的; 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毕业后未在报到证规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报到的。 八、违约方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结束本协议。 九、其他约定: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毕业生 (签章) (签字) |
【大中专就业协议书】相关文章:
大中专就业协议书12-20
大中专就业协议书6篇01-14
大中专就业介绍信06-16
就业见习基地与大中专院校协议书11-17
大中专就业简单的协议书(精选8篇)08-04
大中专院校就业协议书(通用11篇)07-09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11-17
就业见习基地与大中专院校协议书3篇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