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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荒野的呼唤》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近期,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向人们展示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可爱的家犬——巴克出生在大法官米勒的房子里。长大的巴克统治着这片领地上的`所有狗。但是,可恶的曼纽尔趁着没有人时偷偷地把巴克买给淘金者。就这样,巴克成了雪橇犬。巴克把头领斯皮茨干掉后,成为了新的雪橇犬头领。巴克把狗群治理的焕然一新。后来,佩罗和弗朗索又把狗群卖了,之后又接二连三换主人……巴克被折磨得半死不活。辛亏桑顿救了巴克,才让它免于一死。在探索金矿时,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愤怒悲伤的巴克疯了似的把在场的印第安人一个一个咬死。巴克再无羁绊,听从灵魂的指引,回归荒野,获得新生,成为狼群的头领。
读完这本书,我被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惊呆了: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忍饥挨饿;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被欺凌;如果你不是强者,在森林中只有死路一条。这让我想起了我们这一代的“小皇帝”。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寄生虫般的生活,如果放进丛林里,恐怕小命很难保全。瞧瞧杰出的巴克,走过道道险沟,踏过无数陷阱,趟过条条激流,最终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丛林中。人也一样,只有经历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失败中站起来,才是生命的强者。如果只做温室中的花朵,注定要被社会淘汰。
也让我知道了身体的重要性。我们不能只把学习搞好就OK,还要把身体锻炼得棒棒的,做到多方面发展,这样才有可能在竞争中屹立于不败之地。纵观历史上的伟人,基本上都是身体棒棒的,寿命长长的。我以后要多锻炼,走路不上蹿下跳,保护身体,不能让身体受到伤害。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没有了生命,一切都无从谈起。
做生命的强者,不向厄运低头——这是我向巴克学习的地方。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小说主人公是一只肌肉发达的狗,名叫巴克。它的妈妈是一只牧羊犬,它的爸爸是一只圣伯纳德犬。
巴克出生在一个法官家里,那个家里有很多狗,比如不下二十只的胡梗、日本哈巴狗、墨西哥无毛犬,还有巴克,虽然拥挤,但却很开心。好景不长,巴克被几经转手,卖到了遥远的北国。它被一辆运输车送走,后来又被一辆卡车运到轮渡上,最终他被装进了一节包裹快运车里。这节包裹快运车在火车后面拖着,整整两天两夜,巴克也就持续两天两夜没吃没喝,最后它被卖给了拉雪橇的狗队。巴克在不宜生存的北国,通过努力,变成了出色的雪橇犬。
看完故事,我深深地被巴克的'特质所吸引。
第一个特质是“隐忍”。巴克如果做的不好,主人就会用鞭子打它,它默不作声,努力调整步伐,用力地快速拉着雪橇,尽力做到让主人满意。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中睡觉——在雪地里挖一个坑,躺在坑里。丝毛犬经常挑衅巴克,但它忍住愤怒,逮准机会,消灭了“敌人”。
第二个特质是“坚强”。巴克的生活很艰苦,吃不饱,甚至还吃没有营养的冻马皮来充饥,每天都要忍着饥饿走很长很长的路。又一次,为了赶时间,它和伙伴们一天在雪地里走了四十英里路,腿都软了,但它一直咬牙坚持,最后得到了主人一磅半的大马哈鱼干作为奖励。
第三个特质是“勇敢”。主人死后,雪橇队解散了。为了生存,巴克想尽办法猎到了一头雄鹿,饱餐了一顿。后来,巴克遇到了一群狼,由于巴克吃的好,比狼高出一个头,所有的狼都打不过他,甘拜下风,于是巴克变成狼王。从此以后,人们就再也没有巴克的消息了。
合上书本,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巴克虽然是只狗,但它有着“隐忍”、“坚强”和“勇敢”的精神,在荒野中生存下来。我想对巴克高呼一声:“你真了不起,我为你骄傲!”我们要向巴克学习,在激烈地学习竞争中,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想再说一遍,向巴克学习!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
世界上写动物小说的人可不少,比如:沈石溪、西顿、椋鸠十等等,他们笔下的动物小说是那样的传神和引人入胜。在这个寒假中,我又读了一本动物小说——《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撬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撬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读完这本书后,我心中感慨万千。一条平凡的狗,原来它的一生,并不是那么的精彩。这让我不禁感叹道“狗是有生命的,怎么能虐待生命呢,在他们没有精力或奄奄一息之前,还让它们干生活,不给他们吃饱,总是用鞭子抽打它们……”这些事例让我想到了小时候亲眼目睹的一件悲惨的'事。
小时候有一次在去幼儿园的路上,我看到一只被车撞了的小猫正在用自己最后一点微弱的力气向道路旁爬去。当时我还提醒送我的奶奶说:“小心点,别压着那小猫了,看着好可怜呀!”“是啊!但可惜呀,它快死了,只能保佑它下次不要被车撞了吧!”可是,当我们正要经过那个事发地时,有一个调皮的小孩故意用脚狠狠地踢了那只小猫一脚,将小猫生命的希望全都踢灭了。我没有胆子去看那个结局,因为我不看也知道,此时它该正躺在离事发地几米外的地方,全身正僵硬着,我当时想疯狂地踢那个小男孩,让他体会到那只小猫的痛苦。
生命是宝贵的,只有一次,但请你能敬重一切生命,也许,是他们,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自由悠闲地生活在主人法官米勒的房子里,结果被一位叫曼纽尔的人偷走卖了。几经周折,巴克在极其险恶的北方环境中变成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在这过程中,巴克学会了捕食、斗争和与同伴交往。最后,巴克又来到一名叫桑顿的旅行者手中。巴克和桑顿有很深厚的感情,他们难舍难分。但在一个旅途中,桑顿不幸被印第安人惨杀而死。巴克忽然感觉有一种气息在呼唤它。它便走向荒野,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巴克很可怜也很坚强。但它的经历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沉着冷静,惊慌失措会使你更加恐惧、糊涂;人生不会一帆风顺,我们的一生注定有很多困难,但我们必须勇敢面对;在面对安逸生活中的突变,我们要努力适应,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在失败中振作起来;有时候,你在某一方面很有才能,只是你还没有挖掘、发现它!在你失意的时候,别人对你的冷嘲热讽你不必在意,努力做最好的.自己;友谊是珍贵的,我们要好好珍惜,不要失去了才觉得后悔、遗憾;勇气是我们拥有坚强意志的关键,我们要敢于知难而进,不怕艰苦,才能更加强大,向困难进攻,挑战!
这也让我想到了几件事:
有一次,我在练小提琴,《洪湖水浪打浪》这篇谱子很长,又把所有的指法、音法结为一体,难度有些大,需要很认真、熟练才能完成。我非常仔细地练习,但总是有地方拉错,我有些灰心丧气。一个小时过去了,我手指发麻,胳膊发酸,很想放弃。虽然心里是这么想的,但并没有停下来。终于,我把这首曲子流畅轻快地拉下来了。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报了“学而思”数学培优班。这里的题目比学校里的更加深奥、有难度。由于我是新生,一开始对这里的环境有些不适应,上课的内容也有些听不懂。所以我写回家作业的速度比较慢。通过妈妈的教导,我开始适应这里的环境,努力分析,独立思考,做回家作业的速度也快多了。我开始对数学更感兴趣了。我相信,思考越多,思维能力就越强,脑细胞就越多地被开发,人也会变得更聪明。
没错,正如作家丁玲所说的:“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
“以往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冬日苏醒,又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这首小诗便代表了杰克·伦敦的著作《荒野的呼唤》。如今,我好奇地翻开了书面,进入了书的世界。
本文以一只狗——巴克为主角展开一段充满未知的旅程。因为拐卖,巴克成了一只雪橇犬,这也意味着以往的生活过去了。途中的艰苦让巴克磨炼自己,并生存了下去,在主人死后,在野性带领下回归自然,并成为了狼王。
为什么巴克活了下去,并当上了狼王呢?难道仅因为巴克有尚好的血统吗?重新细读,正是这毅力,让巴克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上活了下去。如果在世上毫无活下去的勇气,那只有死路一条。像那些动不动就放弃的人们,注定一无所成。看看巴克,走千山,过万水,才以胜利的姿态在丛林立足,这何不为毅力与决心所成?人也是如此,只有经得起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无数倒下后爬起来,才是真正的强者,因为困难之时,是成功不远之日。而做温室的花朵,被“风”一吹就倒。
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只有持之以恒,才会做成大事,而生活的小事也是如此:那天生日,妈妈带着我在超市里看礼物,在花花绿绿的玩具中,一款大型的乐高吸引了我的目光,让我驻足痴望。我想也没想是否可以拼完,就让妈妈买了下来。妈妈担心地说:“你拼的好吗?可有千来块呢。”我满不在乎地说:“一小时就好,别担心,我拼的好。”回到家,迫不及待开了箱子,对着说明书,一步步拼了起来。这才没几步,就拼不下去了。一会儿这少一块那缺一块,有的.甚至“消失”在“海”中。东拼西凑,也不知拼出个什么怪物。我气馁了,气愤地把积木一丢,开始抱怨积木了。我抬起头,望见了书架上的《荒野的呼唤》,不禁想到了巴克。那坚强忠诚的狗。我望了望地上的乐高,决心拼好它,因为连成这样坚持一下都不行,将来不可能获得任何成功。我咬咬牙,拼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积木也逐渐成型了。
一下午,我成功了,望着那虽然有点歪七八扭的乐高,令我骄傲。也让我知道了坚持是可能化不可能为可能的。巴克的精神伴随着我,让我对它起敬和敬仰。每当想到它,就会有毅力的力量,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6
《荒野里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建议你们也去读一读。
这本书没有主要的主题,它只是讲了动物们的各种各样的故事。有兔子的,有雄鹿的,也有山猫和豪猪的。严格一点来讲,它只是在写故事。但是我依旧很喜欢它,因为我很喜欢野生动物,我没有机会观察他们。
其实,我喜欢魔法故事胜过动物故事,可同时我也喜欢动物故事胜过魔法故事。至于为什么我这样说,你只能自己去想了。
《荒野里的呼唤》充分地展现了动物世界里的弱肉强食和命运之神对于动物的残忍和冷酷,以及猎人布下的布下的陷阱的可恶。好端端的动物,就这样给杀了,是不是有一点太残忍了?从这本书里我看出了动物的血腥以及猎人有时的残忍。从本书的第二章,〔空中之王〕中,空中之王--秃鹰在为小鹰寻找食物时看见了一位正在扎捕亚口鱼的印第安老人。这位印第安老人是新不伦瑞克省北部地区最狡猾的捕猎者。他虽然看上去在专心致志地打鱼,实际上却在暗地里观察大秃鹰。他早估计到这只鸟王可能会来到大斯夸图克湖浅滩,所以已经做好了准备。他一边打量着秃鹰飞翔的'方向,一边把一条亚口鱼熟练地扎进了独木舟,尽量控制着不让自己得意地叫出声来,就是这个早晨,在泛着鱼肚白的第一束阳光照射到大斯夸图克湖上之前,这位印第安人把一些鲑鱼和亚口鱼撒在浅水区的湖岸边。他利用野生动物会轻易地认为,它们所得到的一些好处都是神秘力量的恩赐,无论这些好处是多么地不同寻常这一弱点和漫长的时间,成功地捕捉到了大秃鹰。鸟王在被捕捉时,不容它想办法自救,一块毯子就蒙在了它的身上。它非常耻辱地被那印第安人包成一团,捡起来,夹在腋下带走了。
不过,幸亏鸟王最后还是逃了出来,并重新回到了它的鸟巢。在它不在的期间里,鹰妈妈不得不捕猎双份的猎物,使得生活非常艰苦。一家之主总算回来了,鹰妈妈也轻松多了。这个结局可真不错。但是在想要鸟王的那一边呢?陌生人只能在它身后气喘吁吁,傻乎乎地叹息。呵呵,这个陌生人可真够惨的,不过看到结尾部分,我还是为鸟王感到庆幸。它不在的期间,家庭生活可是可怕得超乎它的想象。
这本书还是很好看的。你们也应该看一看。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7
《荒野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一部中篇小说。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也延续了他一贯的创作主旨:生存。
这部小说的视角十分奇特,是以巴克的视角来写的。他原本生活在米勒法官家的大宅子里,养尊处优。但又被园丁曼努埃尔偷拿去换钱了。巴克先是被转手到一个训狗专家那里,被大棒打明白了: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如果对方手中拿着大棒,你一点办法也没有。巴克着实是一条聪明的狗。他后来被佩劳选中,成了一条拉雪橇的狗。它是条好狗,学的很快。而荒无人烟的环境也逐渐激发了它的野性,它就这样一直在原始的环境下,学习着原始的技能。在旅途中,它也并不是一帆风顺。中途有赫斯基狗来洗劫他们的营地,甚至杀死了巴克的同伴。它与头狗发生争斗,最终战胜了头狗成为狗群的领袖,它见到了忠犬的死亡。这一切都给它带来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后来巴克又被转手给了一个亲戚团,其中领头的叫哈尔。他是个为了淘金不顾一切的人,他每天都在驱使着狗队,却从来不为它们考虑。对他而言,狗只是工作的'机器。巴克在这种环境下几近崩溃,直到遇见了约翰·桑顿。桑顿是一个真正爱狗的人,他对任何的狗都十分大度慈爱,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主人,这让巴克十分的爱他,桑顿是唯一能拴住巴克的人。而桑顿终究还是被伊哈特人杀死了。巴克就此彻底脱离了人类,回归了荒野。
巴克是一条狗,但在书中,巴克的一些品质表现出它比有些人类还要好。它正直忠诚,十分勇敢,而有些人,却是利益至上,十分虚伪的。巴克它有自尊心,在被训狗人的大棒打的时候,它感到了羞愧与耻辱。它被逐渐激发着自己骨子里与生俱来的野性,会自己捕猎,懂如何生存。它明白: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为巴克敢于抗争的精神与它忠诚无私的品质致敬。有时,我们甚至需要向一条狗学习。因为它在某些方面比我们强得多。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8
狗,随着人类社会的渐变位置逐渐上升,狗已万千宠爱于一身,但狗并不是只有养尊处优的一面,那些被人恐吓,追赶,抛弃的狗,它们冰冷,凶狠,充满敌意。其实,了解一只狗并不难,你可能不知道它在想什么,到底喜不喜欢你,但只要以心相待,以情相向,哪怕是从温暖的天堂被人踏入冰点的恶魔,只要给他加一双真情的翅膀,同样可以成为天使。而《荒野的呼唤》这一本书讲的就是一只狗的故事,这只狗叫巴克,他出生在一位大法官家中,这里景色幽静美丽而充满生机,十分富饶,巴克就是这里狗的头儿。可好景不长,巴克在一个可恶的贩狗人的带领下被卖到了佩罗的手下,当起了一只雪橇狗,和佩罗同行的还有好友费朗索瓦。巴克根本不习惯雪橇狗的生活,生活优越的它突然与普通的犬平起平坐,十分吃不消,但最终还是顽强地活了下来。巴克在经历了3位主人的更换,人类对狗的凶狠残忍之后渐渐地对生活没了希望,就在此时,新主人桑顿步入了它的生活,给巴克的生活带去了一线希望,爱与关怀。可是,却因为金子桑顿被印第安人斩尽杀绝。巴克成为了那里狼族的一员,永远守护着桑顿。
巴克,它是一只犬,它是一只对主人忠心丹丹的犬,它是一只渴望自由长啸的'犬,它是一只善与恶并存的犬,它只是一只犬。巴克从天堂般的生活中一下落入冰山,但它没对任何人屈服。可是,当巴克遇到爱他的主人桑顿时,却不顾一切的绝对臣服。也许,这正应了那个道理:"爱能感化一切。“
狗的想法很简单,有食物,有一个爱它的主人,就可以陪伴一生。哪怕是最暴躁,凶狠的狗,只要用爱相待,一样可以成为忠犬。而人呢?是不是只要用情去感化,坏人也可以变好?假如生活中多一点爱心;世界上多一点温暖;说话时多一点赞美;人与人之间多一点真情,任何人都可以变得更好。其实,生活中本来就不会产生很与恶,只要多一点点交心与理解,你会发现生活如此美好!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9
出于对动物的喜爱,我常会找一些这类的书慢慢翻看。《野性的呼唤》是一本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角的书,却和一般的侧重于狗的忠诚、可爱之类特性的书不同,它以叙述的形式讲述了巴克从一只温顺亲人的家犬在棍棒法则和野性的教育下转变成“狼王”的故事。中西方文化有差异,在语言的表达方面也有所不同,但文章中透露出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意识和对生命的热爱,依旧深深吸引着我。
巴克在被拐卖前,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酷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它与它的主人桑顿一起,在北方闯出了名声,最终还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苏格拉底说: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准备死亡,练习死亡,因为死亡能够使我们的身体消失。这句话听起来有些消极,然而在杰克·伦敦的作品中,伴随死亡而来的不是眼泪,乞求,而是尊严;死亡也不是阴森森的,而是冷静、清醒的。他的.小说的死亡意识主要表现在抗拒死亡的威胁、寻求有尊严的死亡、遵循死亡的自然规律等方面,这也正是他热爱生命,礼赞生命的独特方式。
文章中的巴克有许多吸引我的地方,比如它的坚韧不屈,听命棍棒法则却并未被驯服;适应力强,为了生存学会了以前养尊处优时不会的技能;热爱自由,对新生活充满了向往和渴望;勇猛凶残,想象力丰富,善于耍心眼,施诡计,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富有激情,当桑顿把它从棍棒中救出来,并像孩子般照料它时,它表现出对桑顿义不容辞的责任和爱以及忠诚。也许巴克不够完美,但在我眼里,它充满了魅力。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0
“嗷——嗷——”
寂静的夜色下,一轮明月透过树梢,高高地悬挂在夜空中。一只狗久久地呆立在水潭边,目光迷离、精神恍惚。突然,一股来自内心深处的既陌生又熟悉的嗥叫声在周围响起,它逃脱了人世间的束缚,向那声音奔去……
这就是一只狗的传奇故事——《荒野的呼唤》。
小说主要讲述了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教化,生活在温暖的山谷,后被卖到北部成了雪橇狗。恶劣的`环境锻炼了巴克,最终赢得了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把巴克打得奄奄一息时,桑顿的解救让巴克受到温暖并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打碎了巴克对人世的留念,最终回归自然。
巴克是一只很刚强看到了柯利被另一只雪橇狗咬死时,它终于明白了北方的生活方式:弱肉强食。的狗,即使是生活在南方,它也毫不比别的狗逊色。当它于是,巴克被迫在这险恶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当那极强的适应能力已将它磨练成一只训练有素的雪橇狗时,它心中的原始野性在慢慢回归。但巴克的适应能力遭到了领头狗的欺压,最终发生了战争。巴克以它机警的灵性与狡诈的凶猛最终获得了胜利。我想,正是因为巴克有这样极强的适应能力,能在恶劣环境中生存,才能使它成为头狗吧。
生活是残酷的,有奸诈,也有忠实;有文明,也有野蛮。只有更好地适应生活,让自己更加强大,才能使生命延续下去。我想,这就是巴克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而在我们生活中,这样能在恶劣环境中求存的例子也是比比皆是——
在一次大地震中,一个年仅12岁的小姑娘被压在了层层废墟下。为了使自己保持清晰的头脑并能让救援人员发现自己,她日复一日地唱着那首简单却又有意义的《两只老虎》。她一刻不停歇,整个乡镇都能听到这灵魂演唱者的声音,直到漫长的第三天到来了,她终于被发现了。她的脸上保持着微笑,《两只老虎》的歌词仍在人们耳畔回荡……
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没有公平的游戏法则,适应了恶劣的环境,就是生活的强者,一旦倒下去,就是生命的终结。窗外下着大雨,迷迷蒙蒙中,一个影子在忽闪忽现,它是生活的强者——巴克。“记住,一定要能在恶劣环境中求存!”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1
《野性的呼唤》呼唤的不是野性,而是“适应”与“韧性”。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在书店里。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我不得不去买一本书来看看。在书店,面对玲琅满目的书籍,我不知该如何抉择。《野性的呼唤》并不是我第一眼相中的书,因为它没有漂亮的封面,连书都是被透明塑料封着的。觉得它比另外一本看着挺精美的书似乎要厚一点,而且价钱也是一样的,买这本比较划算。
最开始接触这本书,我对它没有任何感觉,并且还带有一点抵触。出乎意料的是,看了内容之后就欲罢不能了,连书本都舍不得放下。原计划十天看完的书,大概只花了三个小时就看完了。这篇笔记是我看完第二遍之后写的`。我感受最深的是对于自由的渴望和敢于与命运抗争的精神。
故事里,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原本过准出游的生活。在那片土地上他是王者,没有把任何人放在眼里,除了它的主人米勒法官。就是这样一只优秀的狗,被主人家的仆人曼纽尔从主人家里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成为了拉雪橇的苦役犬。残酷的驯服过程使得巴克逐渐认识到了自然的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最终巴克熬成了领班犬。在拉雪橇生涯里,主人几经更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情谊。在主人惨遭不幸后,巴克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最开始的巴克只是一只家养犬,优雅,机灵,勇猛,和“野”毫无关联。经历过太多事情之后,为了自由,他不得不让自己变得强大,努力适应生活。自然的法则就是这么残酷,你不去适应它,就只能被淘汰。
巴克那从未停歇过的对自由和野性的追寻最令我震惊,我每读一遍文字都觉得自己有不同的感受。正是那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他成了狼族之首;正是这股力量,使他免于淘汰。巴克无法在人类文明中选择自己的生活,但是他通过努力选择了想要的生活,没有消失在自然法则之下。
我不可以选择出生,但可以选择生活的态度与方式。用“适应”与“韧性”铺就基石,且不说免于淘汰,或许还能飞得更高,走得更远,眼界更宽,心胸更能容天地。
“野性的呼唤”,呼唤的不是野性,而是“适应”与“韧性”。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2
这个寒假,我读了很多本书,但让我最爱不释手的还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的《荒野的呼唤》。
巴克最初也过着养尊处优、无忧无虑的生活。他继承了他的父亲——圣伯纳德犬的威严和体重;从他母亲——苏格兰牧羊犬那里继承到了灵敏的反应和机智。但是,自从曼纽尔将他卖给了狗贩,他的命运就被彻底的改变了。
他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国王”沦落到被别人所奴役的“奴隶狗”;从一个无忧无虑的环境沦落到冰天雪地的北方,但是他依靠着自己超强的适应环境的能力,当上了领头狗,在他的主人桑顿最后还回归到了大自然当上了头狼。
巴克的故事让我不禁联想到了一句名言“只要奋斗最终会取得成功!”同时,它也让我想到了一个人——童第周。
童第周是我国著名的生物学家,也是国际知名的科学家。
其实他读中学时第一学期末平均成绩才45分。
此后,他就常常与“路灯”相伴:天蒙蒙亮,他在路灯下读外语;夜熄灯后,他在路灯下复习。“功夫不负有心人” 期末,他的`平均成绩达到70多分,几何还得了100 分
大学毕业后他去比利时留学。在国外学习期间,童第周刻苦钻研,勤奋好学。获博士学位后,他回到了灾难深重的祖国,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
没有电灯,他们就在阴暗的院子里利用太阳光在显微镜下从事切割和分离工作;没有培养胚胎的玻璃器皿,就用粗瓷陶酒杯代替,所用的显微解剖器只是一根自己拉的极细的玻璃丝;实验用的材料蛙卵都是自己从野外采来的。就在这简陋的“实验室”里,童第周和他的同事们完成了若干篇有关金鱼卵子发育能力和蛙胚纤毛运动机理分析的论文。经过不懈努力,研究出了在生物进化中占重要地位的文昌鱼卵发育规律,取得了很大成绩。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3
在跃过天山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片荒野。它完全暴露在月光下,没有积雪的遮挡,一望无垠。这倒不是因为它多么广阔,而是因为它的下方是一个陡坡,徒然让人生出那种豪气冲天的错觉,着实让我惋惜了一场。
为什么要惋惜呢?可能这个回答有些许勉强:我想它应该是被误解和错过了许久。它立于人烟稀少的天山怀抱中,披着贫瘠的外衣,日夜忍受着风吹日晒,在不多的几双目光的注视下,在我们转了几个弯后,不甘愿地让我们发现了这个秘密。这就好似说它是伪装的博大胸襟每每在人路过时遭受这样不清白的冤屈。仅仅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陡坡,却让它的地位与那贫瘠的戈壁沙漠更低一筹。在无意识的欺骗了那几双眼睛时,它不得不承受被他们奚落和不念真相的后果。这并非它意,却也是它所无奈的。本来么,它没有脚也没有手,无法移动,也无法辩白。即使是雪天的.银装素裹让它暂时得以不必“欺骗”那些路人,因为茫茫大雪掩盖了一切谎言。但若有人来游玩不慎落下陡坡,哭天抢地地爬上坡后,简直狼狈不堪,又致使这样的惊吓与那“谎言”相去不远了。我想,这时候,它的心里,想必是黯然不已。
所幸的是,在我最后一次路过那个荒野时,发现那里一片片大大小小的树苗在风中摇曳,嫩嫩的叶片在招手欢笑,为荒野增添了几分春色,再放眼望去,居然还一望无垠。只是在暮色中,荒野那陡下的坡地,像一条坚固的脊梁在野风中挺立着,寂傲蚀骨,不停地呼唤着它所向往的真正的广阔和宽宏。像真正的荒野一样,在灵魂中声声呼唤,生生不息,谁不为之动容?
试想,在我们的生命中也有过许多如它般的荒野,不情愿的欺骗,不情愿的放弃,对现实充满无奈和不满,在与时间长久的僵持之中,自成一种如山野呼唤自然的追求。这种不被现实征服的思想是如此明显地体现在诗人们的身上,让他们歌颂那些不愿被生命遗忘的人们。同时,让我们好好地坚持梦想,坚持对生活的追求。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4
今天,我读了一本好书——《荒野的呼唤》。它的作者是“加拿大诗歌之父”--查尔斯·道格拉斯·罗伯茨,也就是现实主义动物故事的创始人之一,在这本书里有12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小故事,里面写着一些动物的命运。
在一个“空中之王”的故事里,我十分佩服空中之王--秃鹰。在森林中,一棵老松树上住着空中之王--秃鹰一家。每次秃鹰和它的妻子都会带回很丰富的食物,给自己可爱、贪吃的宝宝。有一天,印第安人捉了一条很大的白鲑鱼,将鱼放在岩石上,并在岩石边设下陷阱,然后躲在大树后面等秃鹰大王来自投罗网[注: 投:进入;罗网:捕捉鱼鸟的器具。自己投到罗网里去。比喻自己送死。]。秃鹰大王来后,便坐在岩石上吃起了美味可口的白鲑鱼。谁知,印第安人放下了巨大的鱼网,将它捉住带走了。妻子在家见丈夫还没回来,孩子们又饿了,只好自己喂孩子。在印第安人的看守下,秃鹰无法逃走,因为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铁链,它无法动弹。它的`愿望是自由。后来,鸟儿们知道大王失踪后,便放肆地在宝座上乱跳,觉得无聊时就飞走了。有一次,印第发人要将铁链换成金链时,秃鹰借此机会飞起来,狠狠地啄了一下印第安人后,就飞回鸟巢登上了宝座。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由自主[注: 由不得自己,控制不住自己。]地开始敬佩凶猛的秃鹰了。首先,它心里有个信念,它一定要挣脱铁链,获得自由,然后快快飞回妻子、孩子身边,去保护、喂养它们。其次,它每时每刻都在寻找逃脱的机会,从未放弃,耐心等待。最后,它抓住印第安人将铁链换成金链的机会,成功地逃脱了。
我从秃鹰身上感悟到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信念,也就要有追求的目标。像我们小学生从小就应该对立远大理想,一旦确实了自己的理想,就应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注: 比喻做事踏实。]地向前迈进。即使遇到困难和挫折,也不能半途而费,要永不放弃。我是小学生,我的任务就是每天好好学习、勤于思考。在学习上遇到困难要想办法克服,永不退缩。我们在学习和成长的过程中,会有许许多多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锻炼自己的胆量,提高自己的能力,磨炼自己的意志,让理想变为现实。
秃鹰,我真的敬佩你!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5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关于动物的小说,名叫《荒野的呼唤》。
这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拥有高贵的血统,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一天,它被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它的脑袋,让它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卷毛,卷毛死也没留个全尸,又让它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它当上了排头狗。但是,主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替换,也致使它们狗群的任务越来越重,奄奄一息。这时,它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它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为了这份爱,它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狼嚎唤起它的记忆。当最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红尘,毅然回到了荒野。
狗,多么忠实啊!文章里的巴克和其他狗伙伴们虽然吃得不太饱,但它们却以工作为荣,竭尽全力地工作。它们绝不会违背主人的命令,非常忠实。
狗,多么聪明啊!当巴克成为排头狗之后,妥善地管理着雪橇狗群;走在危险的薄冰上,凶恶的斯匹茨掉进了冰窟窿,但它死也要拉狗陪葬,于是几乎把整队的狗都快拽了下去,幸好巴克聪明,使劲让自己不动弹终于得救了。
狗,多么勇敢呀!在遇到野狗来抢夺食物时,它们奋勇杀敌似的扑咬起来,赶走了那伙“强盗”。在主人索恩顿失足掉进河里时,在湍急的水流也阻挡不了它救起主人。
想想我平时对狗的态度:碰到小狗就拿着戏弄;家里的看门狗总是受我的气;宠物狗怎么也逃不了被关在笼子里的命运……….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太惭愧了。我应该要善待它们,关心它们,呵护它们。
在这个血肉丰满的世界里,我哭了,我笑了,我悬念叠生,我由衷地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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