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修订心得

时间:2024-07-07 10:21:26 心得体会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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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修订心得

  我们有一些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想法。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心得体会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法修订心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育法修订心得

教育法修订心得1

  这些年,我国职业教育的规模有了很大发展,但质量一直被人诟病,家长不愿意让孩子选择职业学校,担忧职业教育的前景,而近日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则让职业教育有了新的突破和方向,解读新职业教育法,有较多的创新和亮点。

  亮点一,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最重要的定位,就是为产业发展提供有能力、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完善职业教育内涵,明确职业教育类型属性,在教育教学中注重培养专业实践能力、职业素养,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亮点二,职业教育认可有“绿码”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很好地解释了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都是不可替代的。职业教育社会地位的提升,仍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社会观念应从重视学历转向重视贡献、重视能力;建立各行各业平等的职业资格框架制度,人人都能在自己的职业轨道上走到相应的高层次等级。

  亮点三,打开职业教育上升的“阶梯”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业教育学生上升的.通道,这将大幅提高学生上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同时新教育法设立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学历深造的通道。

  此外,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从《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中我们可以看到,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发展职业教育的路径越来越清晰。可以预期,新《职业教育法》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基本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教育法修订心得2

  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是继1996年《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全面修订,是将职业教改26年来的成果、经验进行了进一步的制度化、法定化。对未来职业教育的发展影响是深远的,现将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影响谈点体会和看法:

  一是职业教育“为国育才”目标更加清晰。新《职业教育法》强调,职业教育必须坚持办学方向,贯彻的教育方针;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把教育“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法定化。

  二是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彰显。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中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的模式将发生根本的变化,升学将成为绝大多数学生的选择,学校的教学组织形式、教育内容,将发生根本的变化,中职学校更多成为高一级学校的生源基地,而非企业的人力资源基地。应对职教高考将成为学校的主攻方向。

  三是行业办学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作用彰显会进一步弱化。由于大量的学生都愿意选择升学,中等职业教育直接输出的人力资源会越来越少。行业的.优势,专业的优势无法通过培养的人才显现,加之行业办学在招生上不占优势,行业对人才素质要求在不断提高,中职层面行业办学的路会越走越窄。行业主管部门办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会受到影响。

  四是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会出现困难。由于中等职业教育没有很好的人力资源输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中企业不能找到合作的兴奋点、成功点,势必会造成一头热,一头冷的局面。在近几年的办学实践中深有感触,企业在前期的合作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最后在收获成果,企业需要的时候,学校没有人力资源提供,因而企业也就失去了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上是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和办学过程中的几点浅见,不当之处,请批评。

教育法修订心得3

  自1996年我国首部《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已经成为了一种时尚,一种必要的选择。但是,当人们面对职业教育进行选择时,似乎之前的那种“送”“考”求学之路——“一切都显得那么自主自觉又自然而然”与“一切都尽在掌握之上,意料之中”的状况——被彻底打破了平衡。人们常常会在选择上普通高中还是上职业高中的问题上纠结不休。普职比要达1比1,文化基础成绩好的上普通高中,差的上职业高中,基于此,误解就产生了——职业教育就是比普通教育低一等级的教育,无论其初中文化基础课程学得如何,也无论其思想品德及行为表现咋样,总是想方设法的送去上普通高中读而不自主选择上职业高中读。选择上职业学校成为了一部分人被逼迫无奈的选择?正因此,在普通群众的.心目中,自然而然的就为职业教育贴上这样的标签——“因选择上职业学校而被贴上了“弱”“差”“无所学”“没前程”的标签”——甭想升学考大学了,学得点皮毛技术技能早点就业找个工作混碗饭吃算了。

  职业教育之路实在是走得艰难。职业学校形象被诋毁、职业学校学生受到歧视,悲也。逝去时光无法找回,我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三十年有余,其中的酸甜苦辣麻和不快与不爽,不容我去过度悲伤与追溯。现如今《职业教育法》已经修订重新颁布实施。着力建立健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开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就成为了我们新的历史使命与责任。

教育法修订心得4

  新职教法》的落地实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一件大事、喜事、盛事,作为在职教一线工作几十年的老师,我深感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

  我认为新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改“普职分流”为“普职协调发展”,虽只有几个字的改变将对未来数十年的产业发展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过去“普职分流”模式最大的痛点是在中考阶段,就把学生按照成绩的好坏进行普职分流,这样读普高的学生大部分都可以读大专、本科,而读职高的学生,只有小部分可以读大专,大部分学生职高毕业后就到工厂当技术工人,这种模式符合产业发展的初期,可是现在的产业发展结构已有过去中低端密集型向高端产业发展,对产业工人的技术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普职分流让近一半的学生和家长在初中阶段就非常的`焦虑,这在初中阶段就造成严重的教育内卷。新法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实施,这就打破了原来普职教育的不平等,职高生一样可以读职业大专和本科,成绩优秀者还可以继续深造,读研和博,这样一来就让产业工人教育得到不断提高。

  新职教法》不仅让职业教育学生在“升学”权利上有法可依了,更重要的是在“就业”上有了保障,新法规定各级应当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新法还明确规定,将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等等。总之,新法的实施对我们职业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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