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心得体会5000字(精选10篇)
有了一些收获以后,不妨将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到底应如何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制教育心得体会50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1
依法治国,是我党确定的治国基本方略。部队要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与依法治国的总要求相适应,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治军的方针。
古人云:“法立于上,教弘于下。”依法治军,法为先,教为本。近几年,我军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备的军事法律体系,要将这些法律法规落实到部队建设的各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手段就是搞好部队法制教育,提高部队官兵的整体法律意识。
积极探索新形式新途径,增强法制教育的效果
法制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广大官兵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做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法制教育同其它教育一样,也有其内在的规律和特点。在组织教育中,既要贴近部队,紧密联系干部战士思想实际;又要通过教育,使官兵真正学到法律知识。在教育形式上,除坚持思想教育一般程序、制度、方法外,还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注意拓宽教育的路子,善于捕捉各种教育的时机,创造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和方法。
法制教育常用的措施和办法有:一是军区和军两级都要组织法制教育讲师团。由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宣讲,每年至少到部队巡回宣讲一至两次。二是旅、团领导要定期有针对性地给部队上法制教育课。三是大力抓好新兵入伍和老兵退伍时的法制教育。四是抓好法律骨干队伍的培训,建立健全各级法律咨询组织,充分发挥“小法官”、“小律师”、“小教员”的作用。五是运用现代教育手段,组织官兵经常收听收看电台电视台播放的法律知识讲座等节目,还要结合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拍摄制作一些录象带,有针对性地对官兵进行教育。六是针对部分官兵对违法违纪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将部队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绘制成系列法制教育展板,组织干部战士观看。七是请驻地政法部门的同志给干部战士授课,使大家深刻体会到:在部队遵纪守法,爱军习武,家庭光荣,人人尊重;在部队表现差,甚至违法违纪,家庭荣誉受影响。八是开办法制教育专题广播,教育期间每天出一期“法制教育简报”,及时反映教育中的新人新事。九是针对问题选学法律、法规条款,帮助官兵打深思想烙印。十是课堂教育与课后教育相结合,不断加深印象。除此之外,还要充分发挥广大官兵的积极性,控索新的形式和途径,不仅“授之以鱼”,而且授之以“渔”,增强法制教育的效果。
努力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增大解决问题的力度
法制教育能不能取得成效,关键看能否联系实际,切实解决问题。衡量一个单位法制教育搞得好不好,不能光看搞了多长时间,讲了多少课,更重要的是看问题解决得怎么样。现在,大多数单位在法制教育时间、人员、内容的落实上是好的,之所以相互之间发展不够平衡,主要差别在于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因此,深入开展法制教育要注重在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当前,不少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现象:法制教育的内容和官兵思想实际贴得不紧,不能对症下药,“少数人得病,多数人吃药”,“不论患什么病,都吃一样的药”。有的部队对法制教育认识不到位,思想有偏差,随意性较大,想起来抓一下,出了问题集中搞,其他时间就很少顾及。有的部队对不同的教育对象不能加以区别,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不能有机结合,存在“我讲你听,我说你通”、“想不通慢慢想”,被教育者则“你咋说,我咋干”或“心里想不通、嘴上也不说”。根据部队的实际情况,法制教育应当着重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加强部队现代化建设,做好打赢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准备是当前部队工作的重点,法制教育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发挥好保证作用。要适时开展集中的法制教育整顿,重点解决思想上防散、管理上防松、经济上防乱和执行纪律上防软等问题,用法律法令和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官兵的行为,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纪律严明,管理严格,确保部队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二是切实提高依法管理部队的能力。学习法律不是我们的目的,而是用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守法的习惯。这就像学习游泳一样,在岸上学习了游泳的动作要领,当然是必要的,但真正要学会游泳,还要下水去练习。现在部队的条令条例不断完善,但有的干部仍然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这种现象,应当引起我们高度注意。
三是帮助官兵依法解决家庭的涉法问题。近年来,官兵家庭遇到的涉法问题大量增加,对这类问题,不少官兵缺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如果不注重通过法律途径帮官兵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只空谈教育而不帮助官兵具体解决一些问题,难以有好的教育效果。
下大力克服不良倾向,使部队法教育正常健康发展
要克服重“普通法”轻“军事法”,忽视部队特点的倾向。军人首先是公民,需要懂国法,但作为武装集团的一员,更需懂军法,只有把自己时刻置于军事法的调整规范之下,才能做到“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部队法制教育应加大军事法学习的力度。随着高技术在战争中的运用,未来战争将呈现范围广、进程快、杀伤大等特点,对参战部队协同作战提出更高的要求。要赢得未来军事斗争的'胜利,借助法律建立正规统一的高素质作战部队,并在战斗中灵活运用法律武器,将显得更加重要。
要克服重“知识”轻“意识”,忽视法律意识养成的倾向。法律知识通过学习就可以得到,而法律意识的养成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个人有了法律知识并不一定法律意识就强。现在,我军已由过去的单一兵种发展到诸军兵种合成的部队,诸军兵种的合成训练,作战,要求每个成员要树立高度的法制观念,坚决服从统一的指挥,才能保证部队合得拢、展得开,否则就很难形成战斗力。可以这样说,部队的现代化程度越高,法纪要求也就越严。
要克服重“义务”轻“权利”,忽视权利保障的倾向。在法制教育中应当还权利教育应有的地位,做到权利教育与义务教育并重,强化官兵的主人翁意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作用。守法实质上包括享用权利和履行义务。长期以来,有些人把守法仅仅理解为承担义务,这是一种误解。作为军人,在履行了义务的同时,还有很多权利。当自己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军人应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前,部队官兵及其家庭权利方面涉法问题逐渐增多,其主要表现为“四多”:婚姻和家庭方面涉法问题较多,财产继承和债务纠纷较多,军人合法权益受损久拖不决较多,官兵关注转业和优抚安置政策问题较多。面对涉法问题,一些官兵由于不懂法,或者仅知法律条文,不知如何运用,因而在此类问题面前束手无策。因此,拓宽教育内容,加强权利意识教育,帮助基层官兵解决涉法问题,已经是法律教育的当务之急。
总之,只有通过法制教育,才能使官兵真正增强“懂法”的素质,提高“用法”的能力,强化“护法”的责任,使他们自觉投入到依法治军中去。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2
通过前段时间学校组织的法制学习我在网上阅读了《义务教育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等的有关规定,使我对这些法律法规有了新的认识。
首先是《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等几大方面阐述了《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幼教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孩子。喜欢孩子,爱护孩子,服务于孩子,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孩子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共事。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其次是学习《教育法》。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我有了一些体会。学习《教育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第三是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学习此法,我总结了一下几点体会:
一、区分层次,继续上好法制课。
要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材,并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实践中,要注意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认识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分层次施教。小学阶段侧重法律常识的启蒙教育,使其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德行为;初中阶段重点学习与日常行为有关的重要法律法规,提高学生遵纪守法意识;高中阶段主要学习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权威的意识依法享有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同时,要按教学大纲教材的要求,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基本的法律常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小学,结合思想品德课、社会课语文等学科教学,渗透《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知识;在中学,结合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学,渗透《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知识。
二、形式多样,提高法制教育效果。
一是举办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是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形式,通过宣讲法律故事,进行典型案例审理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
二是开展社区教育活动。要依靠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学校家长做好所在区域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及教育活动,并协助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特别是做好对“行为偏常”学生的帮教工作,努力切断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最后,我们还学习了刑法,使我认识到犯罪是特定的行为——是对社会的一种严重的侵害;刑罚是制裁的方法——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惩罚。刑罚也是恶,直观的看是“以恶制恶”。所以“制恶”是不得已的,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安定,是为了保护大众的平等的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强调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因为刑罚是“以恶制恶”,于是我们又强调刑罚人道主义,刑罚个别化等等。其中刑罚的学习,让我更清楚的意识到,刑法真正的魅力所在并非那些真实的却曲折离奇的案件,也不是电视剧上那虚构的狗血剧情,而在于刑法在各大部门法之中,唯一一个与犯罪有关,且关系无比密切的法律。同时,犯罪,作为一个与暴露人性丑恶有关的行为动词,集心理、伦理、医学以及科技等于一身。
在此次法制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义务。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老师知识的储藏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教育事业走向辉煌,使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3
前几日,学校组织了一次法制教育讲座,我受益匪浅。法制,这是一个其实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寻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法制必须先从本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法制教育不但要宣传遵纪遵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熟悉到:法律不但是对自制行为的束缚,更是保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
很多同学会以为,安全只是指身体的安全乃至是肢体的硬朗和不受杀害。以为只要自己的肢体健全、行动自若那就叫安全。诚然,这确切叫安全,但这决不是安全的全部。我认为,即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魄的人,假如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是非分明能力不强,糊里胡涂攀兄弟、结姐妹,既有拉帮结派之嫌,又有醉翁饮酒之意;假如他不明不白逞义气、惹事端,不但喜好随波逐流,而且希看出点乱子;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题目。有了这样不安全的思想,要平平安安地一生做好人,那是很难的。即使是一个具有健全体魄的人,假如他沉溺于不良书刊和网络游戏的精神鸦片,每天吸、处处吸,乃至课堂上忍不住要走神思之想之;深夜里忍不住要越墙泡吧熬个通宵;假如他过早地迷失于少男少女的缠绵悱恻,无故寻愁觅恨、疯疯傻傻、痴痴狂狂,乃至争风吃醋结恩怨,冲冠一怒为红颜。这表现出来的就是行为上的安全题目。有了这样不安全的行为,要脚踏实地地读好书,风平浪静地读到头,那也是很难的。
不管是人身安全还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为安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暴性。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魄,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酿成的后果是残暴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残缺、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魄不健全更可怕,臧克家先生在《有的人》一诗中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死了。”我想,那些失往健康的精神寻求、迷失正确的人生方向、空有一架活着的躯体行尸走肉的人不就是思想残缺的产物吗?这类“产物”充其量只能是没完没了地吸取消化父母亲心血的机器,只能成为社会发展长河中的废物,乃至成为危害社会发展的危险物。生命如此,何其残暴。
大学生,已是一个基本成熟的一类人群,有自己的想法,有各种获得信息的途径。学会做人是最大的学问,也是做人处事的基础,进步思想到德修养关系到自己成长为怎样的人。进步思想道德修养关键还是要靠自己的下意识地努力。多浏览一些名人传记等优秀书籍,学习他人的良好品德。逐日三省吾身,总结反思自己在处理事情或与人交往中存在的诸多题目,天天都这样强化,定能够改变自己的不良习惯,而建立优秀的道德品质。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大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制教育大会的心得体会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认真履行义务和遵守道德行为规范。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
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在教学生活中,教师要平等对待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特别对班级里的每一个学生多接触,多了解,和学生们主动沟通,谈谈学生在生活中的困难或疑惑不解的问题。对学生能够善于引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知道是非对错。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主动参与了过程,能比较好的完成学生德育工作的教育。
对于教师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师德学习,二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技能。这两点是教师的为师之本。平日里要主动多参加培训和业务学习,多向优秀教师和老教师请教他们的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方法,多听一下优秀教师的课,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当然,法制教育对学生而言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
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4
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这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着力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在分院及院党组的部署下,参加了由分院及本院组织的教育动员大会及专题辅导,深刻领会开展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开展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了思想认识,澄清了模糊理念,进一步增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下面,就自己前一阶段的学习,结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实际,简单总结自己对依法治国及社会主义法治的初步理解。
在中央政法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中强调,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尊严、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我深深体会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的、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思想的统一体,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这是其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也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检察机关作为履行执法职能实施法律监督的国家专门机关,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检察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行为。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5
xxxx年5月23日在临高县人民大会堂参加了法律法规讲座,讲座分为两个部分,上午主要就教师权利展开话题,下午则是对教师义务做主要介绍,通过此次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学习,我受益匪浅,深有体会:
一、教师要注重服务心态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燃烧着的蜡烛“等称号,是社会对教师职业的高度评价,同时,也是对教师提出的要求。教师要像商口行业一样,将“为顾客服务”溶进“为学生服务”之中去,并且要具备这种心态。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对学生指东点西,把他们当作指挥的工具来使唤。教师在教学中的服务心态,不应只少数优等生服务,而应该平等对待那些后进生,因为他们同样也是“财富”的源泉。教师甚至要给予他们最优惠的服务,设法调动全心全意的积极性和上进心,善于捕捉他们身上的闪光点,把他们培养成为合格且有特色的“产品”。此外,教师的课外辅导,上门家访,以及与学生的抵足谈心等,都可以看作是这种服务心态的具体表现。只有当我们的教师具备了这种心态,才会在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使“太阳下最光辉的事业”更焕发光彩。
二、教师要热爱学生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各方面都得到发展。朱小曼曾说:“离开感情层面,不能铸造人的精神世界。”是教育,首先应该是温暖的,是充满情感和爱的事业,教师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爱需要教师对学生倾注相当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将教学中存在的师生的“我”与“你”的关系,变成了“我们”的关系。爱使教师与学生相互依存中取得心灵达到沟通,分担挫折的烦恼。和谐的师生关系,是促进学生学习的强劲动力。爱生是衡量一个教师师德水平的一把基本尺子。爱是一门艺术,能爱是一个层面,善爱则是另一个层面。作为教师,因此,教师要做到能爱、善爱。要爱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每一微小“闪光点”,要爱他们具有极大的可塑性。要爱他们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能动性;要爱他们成长过程中孕育出来才一串串教育劳动成果。“爱”要以爱动其心,以严导其行;“爱”要以理解、尊重、信任为基础;“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多和他们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上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在我教学低段的这几年,经常会遇到他们急着上卫生间而没带面巾纸,或者是在冬天挂着鼻涕而不知道去擦,我总是递上纸巾,急他们所急,天气转热后,我包里总是放着一瓶清凉油,以方便学生被蚊子咬后及时擦上。这些虽然都是举手之劳,但他们,特别是后进生,因此会对老师心有感激,做作业也不拖拖拉拉了。作为后进生,教师更有必要帮助他们走出自卑怯懦的困境,恢复他们的自信。
三、教师要具有敬业精神
具有敬业精神的教师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为人民的教育事业能呕心沥血对工作一丝不苟,即使碰到这样和那样的困难也会想办法克服。为了学生的一切,一切为了学生,以学生满意不满意,学生快乐不快乐,启发没启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了他们的实践能力作为教育教学工作台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以积极因素的心态饱满的热情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四、教师要为人师表
教师一定要在思想政治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全面以身作则,自觉率先垂范,真正为人师表。”教师凡是要求学生做到地;自己要率先做到;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能做;要求学生不迟到,预备铃一响,教师就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等等,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精神做表率。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因此,为人师表是当好人民教师最基本的要求。
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教师不仅要有这种做人的威望,人格的力量,令学生所敬佩。还要以最佳的思想境界,精神状况和行为表现,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教师只能以他的整个人、以他的全部自发性,才是以对学生的整个起真实的影响,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
五、教师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学高为师,要培养高水平的学生,要求教师学识渊博、学业精深、个性鲜明的教育教学风格,把握教育问题的高超学术、和谐、感人的师生关系,无不闪现着现代教育思想的智慧之光。技高为师,一是要以科学的施教知识,深入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等方面的知识,把教育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引入教学过程,使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度完整地统一起来。二是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恰当有效地选择教学方法和方式,直观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使教学知识传授与创新思想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三是要有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教育和科学研究。探索新的科学教育模式,在耕耘中拓展视野,在执教教学中提炼师艺、升华师技。所以,作为教师的我,更应该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观念,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争取为社会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6
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社会是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法治建设是提升区域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会治理转型的必经路径,是制度创新的样本,标志着区域文明程度、综合实力的高度,对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政治安定、文化繁荣,引导区域社会有序、健康、快速发展和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平安具有重要意义。
我认为,要搞好法治建设,实现理想的法治社会,依法治国,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是法治建设的基础
法治建设需要坚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基础,而公民的法律素质则是其不可或缺的主体基础。法律素质作为公民的内在观念式和外在行为方式,不仅是公民作为“法律人”、“政治人”存在的标识,而且构成了公民作为依法治国主体的主体基础。换言之,在人民主权的原则下,公民的存在是其应当成为依法治国主体的直接依据,而公民法律素质的状况则是其可以成为依法治国主体的基础条件。这个基础性条件越充分,公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性就越容易实现;公民主体性实现得越充分,依法治国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就越能够得到体现和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好坏,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制约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因此,大到一个国家,小到某个区域,要实实在在地推进法治建设这一伟大事业的进程,就应当高度重视并且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只有公民具备了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理解立法的本意就是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才能有效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才能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保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才能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才能充分调动参与法治化进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是法治建设的关键
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领导者、管理者和组织者,决定着法治建设的方向,影响着法治建设的发展程度。要加强地方法治建设,关键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抓好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就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通过这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的完善和实施,使广大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和民族走向现代文明的必然趋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使他们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内容,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使他们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成为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楷模;使他们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
三、强化司法公正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
司法是保证权利得以合法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是实现、维护和争取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只有保证司法公正,严格依法办事,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才能不断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只有保证司法公正,公民才会相信法律是限制、约束权力,保护权利和自由的,才会将纠纷诉诸法律,法治建设才能拥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要推进法治建设,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必须全面履行司法职能,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严格地适用法律,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正确、合理、及时,真正做到既合法,又公正,从而达到司法的最佳效果。与此同时,司法机关还必须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完善方便人民群众进行诉讼的各种制度,加大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当事人的救助,逐步建立起以当事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机制,认真做好裁判后的息诉工作,妥善处理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稳步强化和推进司法公正,促成法治价值目标的.实现。
四、提供人力、财力、物力保障
人力、财力、物力保障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支撑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与推进都必须具备最基本的人、财、物的支持和保障。法治建设也不例外。法治建设的过程是一个大力普及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氛围、建设法治环境、弘扬法治精神、展示法治权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无论哪个环节都离不开必要的人、财、物作后盾。具体来看,人作为最根本的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宏观上,一个地区的法治建设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需要采取贯彻落实规划的具体措施,需要不断分析总结、完善提高法治建设的质效,这一切都离不开人这个主体因素,所以必须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设置一定的编制,配置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人员,明确职责任务,使工作人员的职能作用与依法治理的地位相适应;微观上讲,无论哪一类学法对象的学法,都必须有一去具备一定法律知识、能将法律正确地传授给每一位有接受能力的学法者的专业普法队伍,能真正把法治的精神传播给广大群众;无论采取何种措施、如何营造氛围、如何展示法治权威,也都必须要有具体的人员来操办。法治建设点多、面广、量大,所以人员的充分配置显得十分关键和重要。同时,在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同时,财力和物力的保障也显得尤为重要。“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法治建设,在确保了人员配置的同时,也必须投入一定的财力和物力。从法治建设的主体来看,必须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身法律素质、提高普法工作的能力,这不仅要从实践中获取经验,更要不断地学习理论知识,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接受一定的培训和教育,这需要财力和物力的支持;从法治宣传的载体来看,宣传场地的建立、宣传硬件设施的配备、宣传资料的印刷发放、宣传设备的配置无不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从法治建设本身来看,必须建立起一整套监督、完善和考评、激励机制,推动和促进建设进程及质量。
加强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之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探索的过程,贵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贵在求真务实,贵在坚持不懈。相信,只要上下齐心协力、不懈奋斗,法治建设必将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7
通过学习,让我深深的知道:“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本。”到底什么是师德?所谓师德,就是教师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素养。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诲人不倦,有教无类?,这都是师德。“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踏上三尺讲台,也就意味着踏上了艰巨而漫长的育人之旅。
未来世界的竞争是教育的竞争、人才的竞争。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主体——教师,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历史使命。要培养造就二十一世纪高质量、高规格的人才,就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而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是教师的师德,教师的师德决定了教师的素质,教师的素质又决定了教育的质量。因此,加强师德建设工作是时代的需要,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队伍建设的总枢纽,也是搞好教育战线行风建设,决定教师队伍建设成败与否的关键。
当前,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大潮冲击,有悖师德的现象屡禁不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教师良好的整体形象。例如:教师急于求成,往往口不择言,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因做错题而罚抄卷子,迟到就罚打扫除等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时有发生;教师不公平地看待学生,把学生清晰地分为三六九等,做不到一视同仁。对优生“笑脸相迎”,对后进生“横眉立目”,给学生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追逐短期效益,盲目地乱办班,乱收费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
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一个心理品质有问题的老师我们怎么能寄希望他能教好学生。近年来的大量调查资料表明有相当多的老师有心理疾病。资料表明,老师把学生打成残废有之,让学生相互打耳光者有之,罚学生抄作业几十遍者有之,要学生食粪者有之,等等,这些都是心理有疾病的表现。老师心理不健康就不能正确理解学生的行为,更无法巧妙地处理学生问题,轻则影响师生关系,重则可能伤害学生心灵。
因此,为了更好地教育学生,老师自己首先必须是心理健康的人,只有心理健康的老师才能培养出心理健康的学生。老师的心理健康水平高会使其在智力、情感、意志等方面机能都得到正常的发挥,从而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应该带着轻松愉快的心情去上课,尽管我们在课前受了委屈,我们也应该把这些抛在脑后。不应该把丝
毫对他人或领导的不满情绪带进课堂。因些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应时刻调整自己的心理,维护和提高心理健康,从而保持自身良好状态的心理健康去影响学生。三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面对新的情况,在推进素质教育,倡导更新教育理念的同时,怎样树立新时期的师德形象,已成为广大教师面临的重要课题,笔者想讲以下几点:
一、尊重个性,因材施教
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发展的主体。教师面对的是学生的未来,而不是个人眼前的荣誉和利益,要立足于学生的成长。因此教书育人不可急功近利,需从大处着眼。部分教师受应试教育理念的影响习惯于只看眼前,不顾将来,以剥夺学生个性为代价换取教师的师道尊严,以牺牲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代价,过分苛求学生的成绩,换取暂时的高分。众所周知,爱迪生七岁上学,因成绩差退学,爱因斯坦两岁说话,上学智力迟钝,德国诗人海涅是尽人皆知的后进生,普京上小学时学习成绩一塌糊涂,而现在成为力挽俄罗斯经济大滑坡的总统。事实表明,学习成绩与创造力无明显的联系。创造力有早晚,先后之分,越是有个性的人,创造力越突出,个性是创造的前提,把个性多样性作为一种有价值的东西,一种财富来加以接受,我们就不会按成绩把学生分为三六九等,我们眼中就会没有差生,只有差异。实施有差异的教育,实现有差异的发展。
二、重视沟通,情感育人
搞教育不能搞形式主义,这也是一种不理智的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因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有其阶段性,不能强求一致,无法整齐划一。而真正能够给学生以伟大启迪和深刻影响的往往是一些教育细节。课堂上,先与学生进行沟通,问问他们想听什么,怎么讲才能调动兴趣,然后引导学生自读、自悟,让每一个学生都对学习有新的认识,不训斥学生,总是能发现学生的闪光点,给予及时的表扬,真诚地赏识他们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是教师最基本的道德素养。
我们的教师队伍中,绝大多数责任心都很强,然而,仅仅有责任心是不够的,变单纯的“责任”为丰富的“情感”,按理说现在的学生在家里是小皇帝,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与其父母相比,我们再去关心他们的生活岂非多余,如果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生活在学校里的学生当然希望得到来自
老师的关心爱护。时常关心学生的衣食住行,会让学生感觉到长辈的关怀,集体的温暖。作为学生,都愿意与有道德的人接近和交往,当然也愿意接近有道德的教师。作为教师,也都愿意与有道德的人接近和交往,当然也愿意接近有道德的学生。所以,要做一个让教师和同学都愿意接近的学生,或者要做一个让教师和学生都愿意接近的教师,你本身就应当是一个有道德的人。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8
一、当前学校学生法律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整体法律认知水平不高。当前,我国学生对法律知识比较感兴趣,而且越来越认识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然而由于现行的课时有限,不可能对法律知识系统地展开,加之讲授该门课程的教师受专业的局限,对专业课的法律知识难以深入把握,从而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教学效果,造成了学校学生对整体法律认识水平不高的状况。
(二)法制观念淡薄。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权利意识对学校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尤为重要。众所周知,尊重他人的权利是主张自己权利的前提,不尊重他人的权利,其实就是践踏自己的权利。然而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学校学生守法的自觉性存在明显的缺陷,一方面,由于缺乏权利观念,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另一方面,一些学生损人利己,不懂得对他人权利的尊重,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
(三)缺乏应有的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在对法的现象理性认识的'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神圣体验,是主体关于法的主观心理状态的上升境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和法治理论研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学生的主体平等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责任义务意识、积极守法意识等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我国受数千年的政治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影响,权力至上、专制特权、义务本位等与现代法治精神相悖的、消极的法律观依然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法律还没有真正成为权力运作的最终依据,这也从客观上制约了学校学生对法律的认同,动摇了法律信仰。
二、增强学校法制教育有效性的对策探讨
(一)领导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做好法制教育工作,对预防学生违法犯罪至关重要,对学生形成尚法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也很重要,对建设法治国家有重大意义。在对学校学生的法制教育问题上,不少学生和少数教师(包括某些学校的领导)的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有的学生只重视专业课的学习而不重视法律基础课的学习,认为只要自己不违法犯罪,就不必学法。这样的观点甚至为某些学院领导和教师认同。因此,领导在思想上要切实认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明确其在学校的重要地位,高度重视其在维护学校稳定、推进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绝不能“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在实践中,真正做到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把对法制教育的支持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应该在教学方面给予倾斜,保证教学时数、教学经费和教学人员的三落实。各部门积极配合,多途径、多渠道地搞好此项工作。要从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等方面真正落实,切实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要落实教学教育经费。各科教师也要认识到对学校学生的法制教育的重要意义,我们要为社会输送合格放心的人才。
(二)学校要依法办事。现在学校成为被告不再是什么新闻。纵观已发生的针对学校管理的各种诉讼案件,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入学问题,即学校的招生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第二,学籍管理方面,对学生进行行政处分是否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问题。第三,学位、学历的授予问题。第四,毕业生就业问题。第五,其它侵权行为,如学校有关部门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搜查学生的宿舍,干预学生姓名权、就业选择权,禁止学生谈恋爱违者罚款等问题。为此,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管理的领导体制,在办学方向、长远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坚持党的统一领导,但也不要事无巨细都由党委讨论决定,要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学校行政部门完成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
(三)切实提高学校法制教育者的法律素质。教师是进行法制教育最直接的实施者,其法制观念的有无、法律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学生法制教育的成败,只有教师自身的法律意识强了,行为符合法律规范了。才能更好地发挥言传身教的作用,成为学生的楷模。学校的教师多数根本就没有学过法律知识,部分是中途改行的老师,这样临时抱佛脚的突击学习,然后仓促上岗,很难想象这样进行法制教育能取得什么样的效果。由于学校学生本身具有自身的一些缺点,对学习普遍没有兴趣。就难免有部分老师在法律教学时过分强调教学的趣味性,而忽视法律教学的内在根本要义。因此,作为学校法制教育教师,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可以采取进修、脱产学习、短期培训等方式来进行。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可通过黑板报、展板、橱窗、阅报栏、校报、校园广播、法制讲座、校园网等加强法制宣传,形成浓厚的校园法制教育氛围。法制教育实践能够锻炼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法制意识。如,校内开展主题班会、法律征文、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参加校内治安联防等活动;走出校园,旁听庭审、参观监狱和劳教所、到街道、集镇开展法律咨询、在“三下乡”活动中组织法制教育小分队深入农村、社区、企业进行法律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进行诚信、守法教育等,从而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对于推进学校教育改革发展、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加强学校网络法制教育。现代网络已成为学校学生生活中的“第四媒体”,学生作为“上网一族”格外令人瞩目。因此,加强网络法制教育是新时期的重要任务。针对网络教育与其他载体教育的不同特点,如内容丰富、资源共享;虚实结合、生动直观;互动交流、渗透性强;时空无限、联系便捷等特点,学校教育者需顺时适势、因势利导、趋利弊害开辟学校法律教育新空间。
(六)规范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管理规章制度中有涉及学生权益的条款,学生代表最好应参与制定,要形成吸纳学生参与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的制度。通过学生和学校都可以接受的方式,在本校学生中选出若干学生代表,共同参与规章制度制定,以此建立起尊重学生人格和维护学生权益的学生管理制度。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9
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的内容丰富、材料浩繁,给大家的学习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是,学习这门课程可以运用恰当的方法或者称之为技巧,将难转化为易。在此,向大家提供六种学习方法。
(一)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历史阶段性
学习中国法制史首先要了解中国历法制史发展的几个历史阶段,便于掌握我国法制发展的脉络,了解各个历史阶段不同类型法律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经济基础以及其阶级本质。
中国法制史大致分四个历史阶段。从夏朝进入奴隶社会,历经商朝、西周、春秋时期都属于奴隶制法制。到战国,开始进入封建社会,自从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直到鸦片战争以前的清朝,经过了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这一时期各王朝所建立的法制都是封建法制。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社会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这一时期又出现了代表不同阶级利益的不同类型的法制。1949年随着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而开始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制。
(二)掌握法律制度本身的连续性和因革关系
法律产生以后,有它自身的发展历史,这种历史发展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经济基础的变革与发展、敌对阶级的矛盾与斗争、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与斗争,都会引起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但是在同一经济基础上的法律变化,并不影响其阶级本质,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内容和体例作些调整,使其更能符合新情况的需要。因此每个王朝建立后,在进行新的立法时,总是在前朝原有的法律基础上,“有所损益”。所谓“损”,就是去掉过失的;“益”,就是增加现时需要的新的内容。内容的变化,也往往引起体例的变化。从法律制度本身的历史发展来看,法律制度正是由于历朝历代不断损益因革,随着统治者立法经验的积累,法制建设也不断成熟与完善。
以汉律前后的变化为例谈律典的因革演变关系。汉律是从战国《法经》发展而来的。商鞅在秦国变法,就是在《法经》六篇基础上改“法”为“律”,制定秦律六篇,汉律又在秦律基础上增加户律、兴律、厩律三篇,这就是汉朝的《九章律》。三国时,魏律又在汉律九篇基础上增加九篇,共十八篇,并把《法经》以来的《具律》改为《刑名》列于篇首,《具律》是总则性的一篇,《法经》置于最后,《九章律》置于中间,而《魏律》置于律首。这次在体例上所做的调整,从律典体例上说更为合理。
(三)抓住每一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特点。
我们以法律思想为例来说明如何抓住每一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特点。夏商的立法指导思想大体一致,都是神权思想,具体表现在“天命”、“天罚”。发展到西周,出现“明德慎罚”思想,它包含神权思想,同时强调德的作用。这一思想奠定了我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基础。总体上,奴隶制时期法律思想是神权法思想。到了春秋时期,儒家吸收了“明德慎罚”思想,并进一步完善。在两汉时期儒家思想地位独尊,具体表现为德刑并用、顺天行刑。那么儒家思想成为我国两千年来封建立法的'指导原则。在战国时期,法家思想一度作为各诸侯国的立法指导思想,并延续到秦朝。教材中所列的战国和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就是法家的具体体现。清末我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时的法律指导思想表现为两面性,一方面极力维护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另一方面又保护帝国主义在化的的利益。这样一分析,我们就能够清晰、准确、快速地把握教材中需要掌握的所有立法指导思想。我们用一个表格更能清晰地表现出我国古代法律指导思想的历史演变。
(四)按照专题理出学习线索。
我们以民事立法为例。因为夏朝刚刚从原始社会发展演变而来,当时的生产力非常低下,所以夏朝的民事法律关系非常简单,教材没有介绍。到了商朝,由于史料缺乏,教材只谈了商朝的婚姻家庭和王位继承制度。随着私有制的进一步发展,各种民事法律关系逐渐丰富。这些变化在课本中都有反映。西周的民事法律制度就增加了所有权、契约关系,再加上已有的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两汉时期又出现了类似现代民法中行为能力的相应规定。以后各章的民事法律制度就在此基础上有所增损。以专题形式进行学习同样适用于刑事立法、诉讼立法、行政立法和司法制度等。
(五)使用前后对比的方法。
中国法制史教科书在编写体例上有一定的规律,每章大致包括立法概况、法律形式、立法指导思想、法律内容等几部分。阅读教材时,有意识地找出前后有哪些变化,每一项制度有它产生、发展的过程,有延续性。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当统治阶级认为不适应需要时,往往就制定新的制度而取代旧的制度。大家通过对比,便知道前一个王朝与后一个王朝的法制发生哪些变化,即便同一王朝前后不同时期也有变化。通过前后对比,就能加深记忆。以立法指导思想为例,西周时期是以“明德填罚”为立法思想。战国、秦朝立法指导思想,各提出三点,这两个时期有些类似,因为都是以法家思想为指导,但也有不同点,即秦朝强调法令统一。汉朝又有所不同,汉初是以“约法省禁”为指导,汉武帝以后则以“德刑并用”为指导。对比之后,就容易记了。
(六)以点带面、以面含点。
点指概念、名词。具体的名词和概念就是浓缩的一个知识点,往外扩充就成为简答题、论述题的内容。比如《法经》,最基本的情况包含在名词当中,围绕基本情况稍作展开就是简答的内容,再加上说明和评价就是论述题的内容。所以,万变不离其宗,宗可以说就是名词、概念。以点带面可以帮助大家在复习时发现教材中的考核点。在教材里每一章节都存在大大小小的考核点,大家在复习时要注意并善于发现其中的考核点。大的考核点可能是简答题或论述题,小的考核点可能是填空题、选择题或名词解释。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10
今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式写入政府的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这对于各级政府来讲,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而作为“六五”普法主力军的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这项工作,必然要在创新方面大做文章。政府的工作报告指出,加强社会管理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因此,在普法层面,做好这项工作,最基础的任务就是要了解居民的需求,要积极适应形势任务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新变化,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理念创新。从“一五”普法的启动到“五五”普法的验收,我们已经在普法的道路上摸爬打滚了20年,每年都在普法,每年都在总结,每年都在讲创新。但事实上,在实践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都在千篇一律,而很多工作确实是日常性的,具有重复性,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发掘亮点,根据所处的环境对日常工作进行变通,这样,我们的普法才能不断创新和提高。一要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那么,这就要我们深入基层去调查和了解,从而知道群众最需要的什么,不同的地方不同的环境,所需要的东西是不同的。当然,我们普法的最终目标是希望人人都懂法知法,但是从现实来说,并不能达到所有人都对所有法都了如指掌,况且对于一个专业的法律人士来说都无法对我国庞大的法律全面的知晓。因此,普法的初衷是让所有的民众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法律都能知晓,因而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让普通民众都能了解与自身权益相关的法律,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能够首先想到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如果真的达到以上两点,那么我们的社会会稳定和谐的多。但是,对于目前来说,还是任重而道远的。二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把为群众服务贯穿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过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司法行政部门不仅承担着法治宣传教育的任务,而另一个基本的职能就是在民众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援助。因此,这就要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将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一起抓。
工作创新。在认真总结经验、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在过去的经验里,我们充分借助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些方式毕竟也有其局限性,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还有一些群众并不识字,没办法通过这些途径来了解法律。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应当在继续继承这些载体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实体性的普法作用。即通过开展法律宣传进乡村和法律资料送到家,法律条文讲到家的活动,使广大农民朋友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熏陶。通过模拟法庭、文化传播等以案说法的形式进行现场推广。当然,在过去的经验里,我们也开展了“法律六进”等主题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大多只是临时性的,并没有变成常态。因此,我们可以把这种活动变成固定的常态的活动,并将活动的时间和内容提前告知百姓,这样普法的面会更广,质也会更高。其次,司法行政是普法的主力军,但是由于人力、财力方面的局限性,普法工作在实践中总是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司法行政部门应该转变单一的主体普法方式向部门联动普法宣传进行转变。当然,在过去的经验里也并不是没有采取过这样的方式,例如“一月一法”活动的开展,即把普法的任务分到各相关部门去落实。但是,在实践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因此,这种部门联动的方式应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过去的操作过程中由于一些部门普法意识不高配合力不够的问题,导致这种联动的普法形式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效果。而事实上,部门联动的普法形式有其必然的优势,各单位各领域所负责的领域不同,也对所辖领域的法律更加了解,因此,在普法过程中有先天的优势。另外,在过去的经验里,我们通常会利用大型的节假日集中开展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比如最基本的方式是设点的方式进行发放宣传单和咨询活动。每年的`活动都大同小异,没有特别的亮点,当然作为最基本的传统方式,要继续继承,因为这种方式是最直接也是最便捷的。但是,我们是否可以考虑将此也作为一种常态来对待,当然我们还要借助媒体进行宣传,首先要让百姓知道,然后每到这天,有需要帮助的群众自然会集中去咨询,而暂时不急于需求的群众也会去了解,这样的常态咨询方式才不会流于形式。我们最终的目的是希望形成一种由被动的法律宣传变成百姓主动学习法律的意识,从而营造一种浓厚的法治氛围。
机制创新。司法所是司法系统的基层组织机构,也是承担基层普法的主力军。但是,在过去的经验里,面临着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经验不足软实力的欠缺和司法所设备不全硬实力不足的问题。因此,做好“基层普法应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建立培训机制。我们的普法队伍中许多并不是学法律的,当然并不是说普法队伍中所有的人员都必须是学法的,但是至少对每个普法工作者来说,都要基本法律尝试素养,具备专业的普法业务能力。
因此,我们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培训机制,有、有步骤地对普法工作者进行培训,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宣传能力水平,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二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随着法制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基于法治方式上不断创新的要求,要从根本上解决普法经费紧张的问题,保障基层普法办基本的普法辅助设备,保证基层普法工作者在开展活动中有适当的经费去尝试现代的普法手段,从而保障普法教育活动正常开展,以提高普法的工作效率。当然,同时也要配套以监督机制,保障所有的经费都用到普法工作当中来。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当然,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全民普法活动,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也需要全民的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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