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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些精神病患者会杀人
其实大部分的精神病患者是伤害自己多,但为什么有些精神病患者会杀人呢?下面是小编推荐给大家的为什么有些精神病患者会杀人,希望能带给大家帮助。
为什么有些精神病患者会杀人?
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类似的新闻, X老师被学生砍了多刀身亡。男子分手不成杀害女友。这类事情世界各地每天都在上演,只是到了美帝便成了枪战大片。所以在我朝遇到类似事情,活下来的机会还是相对较大,起码没有枪。看到这里键盘侠会说: “精神病不是杀人的借口!精神病还是有思考能力的,能控制自己行为的!”可是事实上大部分的精神病人都无法控制自己行为的,这里的“大部分”包括了:抑郁症,躁郁症,精神分裂,多动症,自闭症等等。
就像某天你发烧了,你能告诉你身体 “好吧明天我要出差,现在不能烧了。”你觉得你的身体能控制吗?很多的心理问题也一样,一个得了躁郁症的人可能会因为身旁有熊孩子在闹然后把孩子踢飞,在谴责这个人的同时,大家有没有想过此人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和行为。这个人的行为当然要被谴责,可是他自己和他身边所有人都没有意识到这根本不是性格或者教育问题,而是他有情绪病 (affective disorder),抑郁症和躁郁症都属于情绪病。情绪病的症状是会导致暴力行为的,其中一个比较普遍的症状: “错误信念(false belief)”,也就是相当于精神错乱 (delusion)。
分裂情感精神病(schizoaffective disorder),躁郁症(bipolar) 和精神分裂 (schizophrenia) 都可能有“错误信念”。陈医生被杀就是因为凶手有这个“错误信念”, 那究竟它是什么东东呢?
精神病里“错误信念”不是普通的理解错了一个事情,而是患者的一个无中生有, 非常难纠正的一个念头。 患者是不会用理性的思维去分析这个念头究竟有没有错,无论你如何纠正都不会改变自己的想法。这个跟我们辩论赛坚持自己观点是两回事,辩论赛里面各方会用理性分析去说服对方相信自己的观点。而精神病患的“错误信念”是没有任何逻辑推理得出的,反正就一定是这样。换上凶手的角色,他有可能是碰上了某些负面的事情,然后把事情归咎于那颗变黄的牙。例如被炒鱿鱼了,一定是因为那个牙齿变黄了。老婆跟他离婚,一定是因为那个牙齿变黄了。 父亲过世,一定是因为那个牙齿变黄了。没错,正常人看起来完全不合理的原因在他们看来就肯定是这样,这就是“错误信念”。遇到这种情况,你觉得自己可以去劝说他吗?别浪费时间了, 普通人能劝服他们,他们就不会是患者了。正是这个反复的“错误信念”,导致患者认为他的人生一片黑暗,都是拜医生所赐。
另外一种情况,幻听幻觉 (hallucination),也可能导致患者杀人。 例如把无辜的人看成了抓他的特务。通常这类人有点被害妄想,觉得有人跟踪他,要杀死他。于是要先下手为强或者要保护自己。分裂情感精神病,躁郁症和精神分裂都可能有幻听幻觉,分裂情感精神病伴随严重抑郁症,伤害自己几率较大。精神分裂的幻听幻觉通常是比较搞笑的,例如前阵子的微博上有一小哥被警察抓了后说自己是外星人的后裔,外星人会攻击地球之类。如果他认为自己不是在瞎编,那就是典型的幻听幻觉了。还有一种最常见的幻听幻觉杀人就是嗑药了。之前美帝有中国留学生车被撞了一下,下车以后就被嗑药女一枪毙掉。因为吸毒导致幻听幻觉杀人的例子在美国非常普遍 (感谢Fanny提醒)。
还有情况就是情绪病不能控制自己的暴力情绪。例如躁郁症,在狂躁期 (manic episode)会特别容易被激怒,语言暴力和肢体暴力都常见。香港地铁上有一男子因为旁边的婴儿在哭,他大声恐吓婴儿并且不停抖婴儿车。这就很可能是躁郁症了。那我们怎么知道这个男人究竟是躁郁症还是没教养会这样做呢?
一般来说,如果这个男人生长在一个与香港文化完全脱节的村落,村落里面的人抖习惯打婴儿,这个男人可能因为教养问题而这么做。但想想香港的学校教育,甚至是电视广播,都有很多关于尊老爱幼的教育,大部分人在这方面都做得很好得情况下,为什么这个男人不呢?这就不单纯是一个教育的问题,是情绪病。
还有一种,就是自闭症了。自闭症患者很容易误解别人要伤害他,所以有的会随身带刀,有的会咬人。但所有的攻击行为都是因为误解别人要伤害他为前提。当然,只有少部分的患者会这样。L曾经有个自闭症的学生J就因为L提醒他上课不要打游戏机而脱鞋子扔老师,还拿出剪刀准备扔。一些很小的事情在自闭症患者的世界里是一整片天空,所以他们极力要保护自己。
最后不得不提的就是反社会人格障碍(antisocial personality / Psychopath)。连环杀手,强奸犯通常就是这种。别以为他们天生穷凶极恶的样子,相反,他们可能是妈妈的好孩子,老师的好学生,同学的好帮手。然后有一天,他把母亲杀害并碎尸了(是不是听起来很熟悉?)。这类人的恐怖之处是平时很难被发现。但有个共同点,他们很难感受到别人的痛苦,通常是天生的,多个研究发现他们的脑扫描有点不同。就是amygdala (控制情绪和痛楚的区域)反映特别弱。如果大家喜欢看恐怖片,请参考“电锯惊魂”,“汉尼拔” 等等。
如何能避免更多伤害?
当然,大部分的精神病患者是伤害自己多,伤害别人的还是极少数的。但除去杀人和自杀,我们更多的是要关注如何让他们融入社会。我们的城市化使得精神病患的数字越来越多,越是大城市越是多。因为城市化给人的生活带来了很多压力。大部分的精神病患都是先天+后天的,有先天的基因,加上后天的压力和打击导致病发的。移民,工作压力,升学压力,恋爱等等都是后天因素。这里我要强调的是移民,如果没有过硬的心理素质,请慎重考虑,因为离开了熟悉的朋友和家庭圈子,一个人要承受和面对的事情特别多,应对能力也减弱了很多。
如何帮助精神病患者,减少社会歧视才是解决矛盾的核心方法。中国人对“精神病”这三个字是闻风色变的。普遍认为一旦查出精神病就要被关起来吃药,而且一辈子都无法正常生活。这是绝对错误的认识,任何的精神病只要及早发现,及早治疗都是可以有效控制的,哪怕是终身不能治愈的病,例如躁郁症和精神分裂,药物和心理治疗同时进行是可以大大提高患者生活质量的。患者有能力正常工作和生活。可是中国因为害怕被歧视,大部分人也不了解这些疾病的基础知识,非得搞到很严重才就医,甚至严重也不就医,没人管,导致街上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当然,就医的治疗费用是巨大的,患者通常都会因为病而不能工作,没有收入自然不会去看病。这就需要政府给他们提供免费的帮助。很多心理病在学校就可以看出苗头的,从那个时候开始控制就是最佳了。所以欧美国家,甚至香港政府每年都投入大笔资金给学校的跟进需要特殊辅导的学生。我们不去帮助他们,将来他们就很可能成为游走在社会边缘的人,失业,贫困然后精神有问题。
延伸阅读:
精神病患者杀人真的可以免罪嘛?
买个精神病证来免罪?
精神病证,官方名称叫「残疾人证」。该证件不仅部分精神疾病患者有,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肢体残疾者也有,差别只在于,它们的残疾类别代码不同。
买卖精神病证,是违法行为;更何况,花几十万买个精神病证,并不划算——因为,有没有精神病证,跟能不能免罪,没有直接关系。
即使有精神病证,病人犯罪后,也还是得重新进行精神司法鉴定,最终法官判刑的依据,是司法鉴定结果。
患有精神病不等于免罪金牌
不过,持有精神病证,可能有一个好处:提高启动精神司法鉴定的机会。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其家人、律师,可以提出精神司法鉴定的申请。此时如果能出示精神病证,或许可让办案单位重新评估鉴定的必要性。
有人一定想问了:精神病证已经能够证明病情,还要做司法鉴定,不是多此一举吗?
非也,有精神疾病的,未必都无罪。
记者采访了任教于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的张爱艳教授,她著有《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的判定》一书。
她介绍道:
目前我国刑法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刑事责任能力采取「三分法」——即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和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通俗理解,分别就是:
因病免罪;
因病从轻或减轻处罚;
照常判刑。
精神病患的刑事责任能力有区别
那么,怎样判断一个精神疾病患者具有哪种刑事责任能力呢?
并非只看他患哪种精神疾病,也并非只看病情严重程度。
张爱艳解释:
判断犯罪嫌疑人患有哪种精神疾病后,在证实患病的基础上,如果发现病人实施危害行为时,辨认或控制能力完全缺失,即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相反,辨认或控制能力尚未完全丧失,则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这里面牵扯到两个重要的概念。
概念一:何谓辨认能力?
即辨认自己行为性质、后果或违法性的能力。
有些精神疾病患者砍杀多人,却以为自己砍的是妖魔鬼怪,或以为在助人上天堂,这就是丧失了辨认能力;有些病人在病情缓解期、精神正常,这时犯罪,自然得承担责任。
概念二:何谓控制能力?
指行为人支配自己实施或不实施特定行为的能力。
比如,有些患有偷窃癖的人,会难以自控地偷些不值钱的东西,明知道这样不对,却就是没办法忍住不偷,他们可以分辩说是受疾病影响,无法把控自己的欲望所致;但如果这个人酒驾致人死亡,病情显然不影响他开车,拿刑事责任肯定甩不掉。
之所以免罪,皆因如野兽伤人
有些精神疾病患者,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犯了罪,或没办法控制自己犯罪。再怎么狠狠处罚,他们也照样我行我素。
这就如同一只深山里的猛虎,跑到市区里咬死了人,难道要判它无期徒刑吗?
然而精神疾病患者犯罪,同样给他人造成了伤害。不少人甚至觉得,免除刑罚,似乎太「便宜」了他们。
对此,张爱艳教授的解释是:
对无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惩罚,没有意义。
我们需要明白的是,惩罚犯罪者的目的,主要是预防违法犯罪。
这包含两层含义:
预防该犯罪者再次实施犯罪;
在社会上起到教育、震慑作用,预防其他人效仿犯罪。
刑事责任可以免,民事责任不可逃
刑事责任实现的方式主要是刑罚,民事责任实现的方式主要是赔偿。精神疾病患者不一定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不可推脱。比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精神疾病患者把其他人打伤了,要支付医药费;
损坏了他人物件的,要照价赔偿;
侵占了他人财物的,要原样返还。
如果精神疾病患者没有财产,或者财产不足以赔偿的,就由监护人来承担赔偿全部或部分责任。
另外,有暴力行为,却又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犯罪者,虽然不用坐牢,但不等于逍遥法外。除了承担民事赔偿,部分精神病犯罪者,还会被关进医院接受强制治疗。
我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这类犯罪者,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果还有继续危害社会安全可能的,可予以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就是把上述精神病人强制送入特定处所如安康医院,以接受治疗和监管。入院后,医院会定期对他们进行诊断评估。只有那些不再具备人身危险性,并且经过人民法院批准解除强制医疗的病人,才可以出院。
我们怎么应对精神病患的袭击?
有的朋友担心,人家是精神病人,遭到袭击时,岂不是不能还击、挨了打也不能告人家了?
不是这样的。
1. 被精神病人追打,可防卫,可起诉
在大街上,遇到精神疾病患者伤人,人们具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如果明知对方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应尽可能采取躲避等方法,避免遭受侵害;若不知道对方是精神疾病患者,或不能用躲避等方法避免侵害,可以正当防卫。
2. 被精神病人伤害后,可照常提起诉讼
并不是说对方是精神病人就不能告,受到精神疾病患者的伤害后,可照常提起诉讼,毕竟,不是所有精神疾病患者都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此外,自己身体受伤或财物受到损坏的,也可以向精神疾病患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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