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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时候,我曾经交往过一个女朋友。有一天我半夜从梦中醒来,突然无比的想她。那时候手机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普及,我的思念自然无从寄托。在床上瞪了一会儿眼睛以后,我跳起来麻利地穿好衣服,出门去找她了。尽管第二天上早自习我就能够见到她。
那时候我以为了方便学习的名义在外面自己租房住,所以也不会遇到宿管大爷这种阻碍,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
出了门才发现外面下着大雪,地上已经有着厚厚的积雪,天空中雪花还如筛灰一般落下。但心怀着爱情的炽热,我丝毫没觉得冷。北方下雪的冬夜格外寂静,此时已经是凌晨两点以后,街上没有一个行人,只有我自己踏在积雪上的声音格外清晰。
我穿过那条横穿这个小县城的街道,来到我当时女朋友家的楼下。
然而我什么都做不了,楼门紧锁,况且即使开着我也没勇气在半夜里去挑战她母亲的忍耐度。
于是我在楼下冒着大雪站了一会儿,抽了一支烟,惆怅了一阵子之后,就顺道拐去了网吧……
直到很久以后,时过境迁,妹子已经再无联系,而我也不是那能半夜扛住风雪的鸡血少年,我才领悟自己当时的心态。
那不过是一种表演罢了,除了把自己感动一下,制造一点自己痴情的假象,一点意义都没有。
在感情中,我们往往觉得自己掏心掏肺,所做所为能够感天动地,闻者伤心,见者叹息,为什么偏偏感动不了你?我们总是容易用一种自虐的方式制造出一种痴情的假象来使得自己站在感情的道德制高点上,获得一种畸形的满足感和安全感。
其实无论是雪夜去对方家楼下站会儿或者是冒着大雨给她送一杯奶茶什么的,自己回想起来往往觉得如乔峰大战聚贤庄、关羽千里走单骑一样壮怀激烈,而对于对方来说,一杯奶茶就是一杯奶茶,无法承载起你想要在上面寄托的山崩地裂的情怀。
少年的时候,总是迫不及待地将自己的满腔爱意表达出来,而结果往往是陷入表演之中而不自知。所以两个人的记忆才会出现偏差,那些你觉得刻骨铭心的过去,对方往往没有同样的感觉,甚至茫然不知。
好比大夏天里你穿越半个地球带着一件皮大衣送过来,然后霸道地给对方穿上一样。对你而言你付出了很多,但是对方根本不需要啊。
在你的记忆中,你漂洋过海翻山越岭送温暖,不说东西,光这份心就可鉴日月,感动天地,而在对方的记忆中,是有个傻逼千里迢迢地赶来添堵。
当然我们都有矫情的时候,在一起的时候,适当来一场互相配合愿打愿挨的表演也有益身心健康,有助感情升温。但一定要记住,这种事儿其实双方都该心知肚明,一方知道自己是恃宠而骄,提出的要求也恰到好处,对方也乐意配合完成,之后大家皆大欢喜。
我现在极力使得自己避免陷入这种表演之中,向别人表演自己的感情,表演自己的情绪,表演自己的伤悲。
大家都很忙,谁也无暇去感受你的伤悲,也没空替你去传播。何况即使有人愿意聆听你的伤悲,也不过是增添一些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即使真的伤悲,那也埋在心里吧。说出来,在意的人听了心塞,不在意的人不会在乎,厌恶你的人拍手称快,那又是何必呢。
心理学与生活的小站:的标志就是懂得克制自己。
克制自己的情绪,克制自己的表演欲,甚至克制自己的喜欢。
少年时候,喜欢一个人恨不能把她变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她刚说冷,我这边心里已经结冰了,她说难过,我立马如丧考妣,比她还难过,唯恐无法将自己的爱意表达出来。
那时候好年轻,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肆意地燃烧和挥洒,相信有天真不变的感情。
所以尽管前文都在批判那时候的矫情,可我真心怀念哪些过去的时光。可是再也回不去了不是?
每天早上匆匆行走在如同希特勒的毒气室一样的北京,个个脚下生风,走向一座座大楼,面对你总觉得脑子有点欠缺的老板和过早步入更年期的女上司,然后做一堆无用的方案,混着那点微薄的工资。
说到底,没那个时间和精力再去玩那些矫情的把戏。
这个时候的喜欢,更应该是一种相互的支持和陪伴以及包容。
年少时候我们之所以如焰火一样释放燃烧自己的感情,除了那时候我们年轻有精力闲的蛋疼以外,也是我们无法找到自身的价值所在,想把自身价值的实现体现在另一个人的身上,去影响他、改变他。
而事实上,谁也无法承担起另一个人的价值寄托,只有做一个独立、有价值的人,才能真正学会去爱另一个人。
也千万不要尝试改变另一个人,这注定是徒劳的。
做自己就好,爱情的真谛在于相互的吸引、志趣相投的同行,而不是追逐和依附。
心理学与生活的小站:“长大了,想当个科学家!”
这话还在耳边回荡,虽然已经过去二十四年了。想一想,那是我第一次明确的嚷出“长大后想干什么”。而我最讨厌成为的呢?嗯,不想当一个写字的人:因为小学写作文,翻来覆去,写了草稿还得誊(我们语文老师的要求,为了以后有上级老师来参观时,显得好看些),写得太累了!
然后,现在,我没能成为一个科学家。确切说,这点兴趣,在初三物理课做受力分析、画电路图时,已经消磨殆尽了。我成了个靠写字谋生的人:一个以前自己讨厌的人。
偶尔和人聊起来,大家会像发现“呀,小时候喜欢同一个女明星”似的.,羞赧又兴奋的承认,他们也想当科学家,或者想当医生。为什么呢?嗯,因为科学家感觉无所不能!现在想起来,当时支撑我当科学家的念想,也不过是《机器猫》里各类神奇的机器、制造阿童木的那位博士,以及制造阿拉蕾的则卷千兵卫博士……至于科学家实际是怎么回事呢?不知道。喊出那个理想时,所抱持的,可以说是理想,也可以说是……无知。当然,孩子的无知,通常是可以被原谅的。
十年之前,我和一位朋友合作改过剧本。深夜的上海,我们边在避风塘改剧本,边讨论着马拉默德和托马斯·曼的小说,然后,我们一起吐槽那个剧本的作者:“写的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编剧这行当真这么好混么?花点时间写够就好了么?”然后我们理所当然的发誓,将来要一直写自己的文字,绝对不做编剧。当然这次我们醒悟得比较早。两年之后,当我自己试图写一个短剧本时,已经明白自己当年多么蠢了,而那个朋友现在成为了一个认真用心的编剧。
上大学之前,我在无锡家里,时常和我爸看篮球赛。我们偶尔会吐槽“解说怎么连这个球员都不认识”、“话太多了!”、“这里胡说八道嘛”,然后我认真跟我爸说:“我将来有一天,做了解说,一定不能这样子。”2008年,我开始在一个电视台做解说嘉宾,然后我发现,许多事儿并非我想的那么简单:挂耳机的位置会影响音量;解说过程中语速会不自觉的变化;音量不能过高或过低;直播前一晚睡前不能喝水不然次日会黑眼圈;有哪些话是解说过程里不能说的;有哪些笑话是不能讲的——我有一次看录像,听到了自己的解说,感觉奇奇怪怪的。然后我就想:真是,以前太敢说了。
我有个朋友,许多年前,提起相亲就杀气腾腾,提起结婚就火冲顶梁,喝了两杯酒,就会通红着脸,酒杯底敲着桌子说:哪怕死也不跟父母妥协!最讨厌做爸爸了!现在,他朋友圈里是带着妻子、孩子和父母出去游玩的照片。私下吃饭时,他用很温柔的语气说:孩子这个东西,真的,很奇怪,明明不好看,但真有了,就喜欢得很呢……
王小波当年说,他偶尔也写些不负责任的文字,后来看看,恨不得让先生们打他几棍。凡是以写文章为志趣的人们,一定都有类似的念头。回看少时写的许多东西,大概都觉得,还是不让人看见为好。不写文章的人,大概在过年过节时,听亲戚回忆小时候许多扯淡的话语,也会有“妈的那时说的做的都是些什么呀”之感。
我有许多梦想,有的实现了,比如去里斯本看大航海纪念碑;有些没有实现;有些现在想起来,只觉得当时傻气得很,比如,“当个科学家”。这甚至跟自不量力无关,我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科学家。
心理学与生活的小站:“人总会变成自己曾经讨厌的样子”。
这句话近来流行得很,哀婉着青春的流逝、初心的消散、理想主义的凋零,仿佛梦碎灭的声音。倘若如此,的确值得凭吊。但前提是,那些梦想确实有价值。我清楚记得,我小学有位同学的梦想是当皇帝,可以管许多将军,而且绝对不要做皇帝之外的职业——这都怪我借给他看了太多连环画。现在,嗯,他应该也成为他所讨厌的人了吧。
人成为自己曾经讨厌的样子,并且放弃一些理想,这可能并不是那么坏的事。因为,少年时自己讨厌的样子,也许并不一定是因为那个样子很市侩很庸碌。还因为少年时自己很中二,很无知,而且不肯去换位思考他人的难处;少年时的理想被放弃,也许并不一定是因为自己没有热血和勇气了,而是因为那个理想的塑造是出于无知和狭隘。就像少年时跟着林黛玉一起嘲笑刘姥姥的人,也许长大后会明白一点刘姥姥的苦楚,意识到林黛玉说出“母蝗虫”三个字时的刻薄。许多人觉得要一路不回头的才酷,但陶渊明这么酷的人,还是转了个身,“觉今是而昨非”了。
变成自己曾经讨厌的样子固然不是什么太让人开心的事,但是,曾经的自己,其实也未必那么纯真无辜。大多数人小时候,比起他们成长之后,可能都是个自我中心的、自恋的、无知又狂妄的熊孩子。
人有一种倾向,即无限美化过去:少年时做的梦,犯的错,都是可珍贵的,哪怕初恋是个人渣,也是个俊美的人渣,因为是初恋嘛;母校再差劲也不许人说,因为是青春嘛……但大多数人的青春其实没自己想象中美好。万事皆有尺度,理想主义和狂妄甚至自我中心,可能只有一线之隔;许多所谓少年纯真的情怀,也可能只是自我中心、恶意的狂妄或吹牛——这在成年世界也不罕见。
而曾经的、不知道世事疾苦的那个自己,所会讨厌的现在,可能并非有意为之。毕竟众生都在被世间流水推动,大多数人,其实并没那么多的选择。大多数人会变成自己曾经讨厌的样子,多少也是因为许多不得已:自己的欲望、亲人的要求、朋友的期待。不希望自己在意的人(包括自己)难受。现在的自己,未必因为沾染了红尘,就是错的,也许只是见识了更多;就像曾经的自己,并不一定因为青春年少,以及疑似很有情怀,就是对的,也许只是因为无知。所以,变成自己曾经讨厌的样子,可能并不那么可怕。
少年时有许多梦想是好事,成年后还不离不弃也很动人;但你没必要为每一个梦想买单或哀婉。
毕竟,我们那么珍视的、曾经的自己,也许很大概率上,只是个熊孩子。
英国一家保险公司发布的一项有 3,000 位受访者参加的调查显示,受访者平均每天把东西放错位置 9 次,三分之一的受访者每天平均花 15 分钟找东西──手机、钥匙、文件是他们最经常找的物品。
找不到东西让人心烦意乱,而我们又是健忘的人类。
压力、疲劳和多重任务处理可以增加我们健忘的可能。不过别担心,日常健忘并不是阿尔茨海默病或痴呆等严重疾病的表现。《华尔街日报》记者 Sumathi Reddy 带来了专家的研究,还有几个增强记忆力的小窍门。
心理学与生活的小站:注意力和记忆力
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记忆七罪》作者丹尼尔·L·沙克特 (Daniel L. Schacter) 称:健忘是注意力和记忆临界区域出现的故障。
普林斯顿大学的心理学教授肯尼斯·诺曼 (Kenneth Norman) 称,当人类对记忆进行编码时,大脑中主管记忆的海马体会拍摄一张快照,并把它存储在一系列神经元之中。那些神经元可以随后由提示或线索而启动。所以这种故障可能在两种情况下出现:
1、当我们无法启动记忆、无法对行为进行编码时;
2、当我们试图提取记忆的时候。
当你放下某件物品或进行其他记忆编码行为时,用心至关重要。而在提取记忆时,如果你的情绪状态不同于编码时的状态,那么就可能会有问题:当你下班回家、放下钥匙时正饥肠辘辘,而当第二天早死吃饱了之后,那么关于钥匙在哪儿的记忆就可能很难提取。
你越是能够让自己提取记忆时的心态向原始记忆时刻的心态靠拢,你就越有可能成功。
场景重现
记起你把某件物品放在哪里的最佳方法可能再简单不过了:为这件物品找个合乎情理的固定位置。比如:把老花镜放在床边;在固定的位置给手机充电;把钥匙放在门边的某个容器内或提包的某个内袋里。
路易斯华盛顿大学心理学教授,麦克丹尼尔 (Mark McDaniel) 还有一个有效的技巧:思考甚至大声说出来:“我把我的钱包放在了梳妆台上”。
他说,可以把未来的任务和你能预想到的环境线索联系起来。例如,如果你想记得去食杂店时要买鸡肉、牛油果和生菜,你可以想象一下蔬菜和肉类柜台以及这些商品本身。麦克丹尼尔博士说:“当你身处食杂店时,这些线索可以帮你回忆起这些任务。”
清单的威力
60 岁的罗丝安妮·霍里 (Roseanne Wholey) 经常同时处理多项任务。霍里家住匹兹堡,经营着一家医学咨询机构,她还要帮丈夫打理生意、管理一个家庭基金会并且照顾自己 91 岁的失明母亲、上高中的女儿和一只狗。
除了列出待做事项清单之外,她还会在手上写提醒便条。她说:“我有时会写满每一根手指和整个手掌,有时还会写到手臂上,因为我想起来太多需要晚上做的事情。”
她不会丢失的东西似乎就是她的便条。两年前,她弄丢了一件从未穿过的Kate Spade牌紫色毛衣。她说:“我现在还给自己留着一张便条:找到紫色的毛衣。” (源自:华尔街日报)
《如何找回丢失的物品》一书中的些 7 个寻物技巧:
1、反复念它:“钱包、钱包、钱包”;
2、只找一次:仔细找,别翻箱倒柜;
3、应该在的地方:首先查看它最常在的地方,或许有人放回去了;
4、场景重现:上次在哪使用的,重走过去的路径;
5、伪装效应:它就在你觉着应该在的地方,只是被什么东西遮住了;
6、有效区:它不会超过原本位置的 46 厘米半径内;
7、该来的终会来:如果以上招数全都无效,那就等到到有线索再行动,它总会出现的,在合适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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