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心武续红楼梦》观后感
(一)
《刘心武续红楼梦》粗略的看了一遍。要说观后感,那就是“无可奈何,尽力而为,可叹可敬”。 对续书情节,个人感觉尚未圆满,后来又一想,这才正常。
刘心武所续的红楼,是语言跑偏。简言之,缺失古人风采。当然,要求当代作者写出古人的意味,是不切实际的苛求。或许是由于这种语言风格的差异,读这本书的时候,始终拿不出读原着的精气神来。语言方面的遗憾,还有一点:对文字的解释太多,文本显得冗余。记得小时候读《红楼梦》,经常是读了两句就得翻后面的注释,搞得自己思维经常断线,看到小圈圈里的一二三,就觉得头大。刘先生续红楼,全书好像都没有注释。这原本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吧,但总用正经文本解释前面的语句,效果似乎更不如小圈圈的注释来的轻省。时间一长,不禁产生刘先生低估读者智商的低恶想法。
或许是我的功力不够,没有看出作者独具匠心的安排。文中的很多语句,都让我觉得不恰当,以致发笑。比如,巧姐被拐卖,哭喊着“我妈妈叫王熙凤”。试问,大观园里面有几个人是这样叫她的?下人们叫“琏二奶奶”,老人们叫“凤哥儿”“凤丫头”,宝玉叫“凤姐姐”,就连对她恨之入骨的赵姨娘,似乎也不敢如此呼人名讳,可偏偏是她的亲闺女这么叫了,不知道是谁教的。类似这样的桥段,似乎还不少。
比较遗憾的是,续本对林黛玉的发挥,让人觉得不过瘾。我一直觉得,林黛玉这一角色,着实是传统文学的瑰丽所在,单凭她在前八十回中的诗词、语言、行为、心理活动,就已经够完成一部满堂彩的小长篇了。但续本中,有关林黛玉的描写寥寥。不过,关于她死前立下的那俗俗的遗嘱,倒算是卸下了看客们给林妹妹套上的层层枷锁,还原了一个心怀悲悯的小姑娘的本型。关于宝钗的情节,亦少,大概是作者刻意抑主扬奴、升发作品的灵魂。
通篇读下来,最让我感到不解的是,为何除了紫鹃、雪雁之外的众丫鬟都对林姑娘有如此大的偏见,又为何一向恭谨、谦顺的李纨贾兰母子会被安排成为那样冷漠的人。曲笔也好,败笔也罢,能把自己的研究成果精心奉上,能用近三十万字把这么大的巨着攒出个结尾,都让人心生敬意。
面对《红楼梦》全貌已不能呈现于当今世人面前的现实,我们无可奈何。
怀着对《红楼梦》的虔心喜爱,顶着艰难,探 轶至此,实属不易,可以说是尽力而为了。
对《红楼梦》的.命运,可叹;对刘心武的精神,可敬。
我会将刘心武先生的续书推荐给我的朋友。
(二)
近期,我看到了《刘心武续红楼梦》出版了,十分高兴。立即买了一本,读了起来。虽然在网上也看到一些对于此书的批评之论,但是我感觉甚好。首先,让我们这些红学爱好者,大体知道曹雪芹原着的结尾应该是什么样子。因为刘心武、周汝昌先生对于红楼梦进行多少年的探索。就拿刘心武先生的《百家讲坛》开始,直到今天也确实不易啊!
其次这本书我觉得写的还是不错的。因为刘心武毕竟是我国当代一位重量级的作家。虽然我到今天还没有完全读完这本书,但从我度过的内容来看,语言、内容和艺术技巧,都能让人满意的。从风格上讲,虽然不能跟曹雪芹相比,但毕竟作者在接近。当然作者自己恐怕也没有奢望与曹公媲美。所以我们这些读者包括批评者,也不要拿曹雪芹的标准来要求刘心武先生的作品。
当然,我最佩服是刘心武先生的勇气和胆略。敢于在当今世界这个优秀作品作家不多,但“批评家”到处都是的背景下,确实不简单啊!
在作品中,包括我读过的刘先生其他关于红学的着述,还是能够看到刘先生的那种追求真理的一种勇气。关于《红楼梦》,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何况像刘心武这样的学者。把他对于红学的理解告诉给社会,不仅是他的权利,也是他的义务。
因此我也希望社会,对于学术上的别人的成果,我们更多去欣赏,少一点挑剔;多一点宽容,少一点责备。假如拿名人开涮,那恐怕品质上有点问题了。
当然话有说回来,今天的作家确实难以达到曹雪芹的境界,这不仅仅是一个人水平问题,而是一个社会环境给予曹雪芹的特定的人生经历,是别人无论如何也无法体会的。曹雪芹接受文化的熏陶、人生境遇的变化,以及情感世界刻骨铭心的记忆,别人怎能体会出来呢?
对于曹雪芹如此,对待鲁迅也是如此。今天我还竟然看到有人竟然对于鲁迅“挑剔”,如果不是脑子有点异样以外,那就是“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联想今天,不少作家名气不小,却无作品问世,靠“炒作”过日子,确实寒碜。我想,还是多学习,多深入生活,尤其深入民间的、底层的生活,真正思考探索一些问题为好。
(三)
大半年了,我对《红楼梦》的兴趣仍然未减半分。甚至还冒出续写《红楼梦》的念头。我爸为了鼓励我赶紧写,还买了刘心武续的红楼梦
【《刘心武续红楼梦》观后感】相关文章:
红楼梦观后感5篇02-15
红楼梦观后感14篇02-28
红楼梦前15回观后感03-05
红楼梦观后感(集锦13篇)03-04
红楼梦灯谜12-16
续姓来源简介01-16
读《红楼梦》有感450字_读《红楼梦》有感1000字04-07
续产假请假条03-04
个人如何续交医保12-16
续写雷锋日记格式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