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执法局近期考察学习工作计划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可是到底什么样的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市执法局近期考察学习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加强城市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正确行使依法行政的能力,提出以下考察学习设想:
一、考察学习的单位
根据现阶段城市管理的需要,结合我局工作开展情况,应组织人员到相关单位考察学习,主要有公安局和交警支队、文化局、交通局、规划局、环保局等。
二、参加考察学习的`人员
可安排由局机关人带队,支队派出人(共计四人)参加此次考察学习。
三、考察学习的内容
《滨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试行)》
实施后,我们的职能增加了,权力增大了,肩负的任务多了,责任也就更加重了,为了工作的需要,迫切要求我们要进行多方面业务知识的学习,以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和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⒈向公安交警学习
深刻学习公安交警良好的队伍建设,优良的工作作风,严明的纪律和高效的为民服务意识。同时,对公安交警在道路管理方面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和成功案例进行学习,取人之长,补已之短,以求事半功倍。
⒉向文化局学习
学习了解《滨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试行)》实施前文化局是如何管理网吧和文化市场的,在管理过程中的具体操作程序、管理尺度以及罚款额度、如何收缴罚款、对拒交罚款行为的处理情况等。
⒊向交通局学习
主要是学习交通局的执法程序,取其精华,对我局执法程序中不完善、不实用的方面加以改进。另外,学习交通局在罚没收入的处理问题上是如何操作的。
⒋向规划局学习
学习规划局在《滨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试行)》实施前如何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查处,罚款额度如何掌握,有什么强制措施,执行力度如何等问题。
⒌向环保局学习
学习环保局在《滨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试行)》实施前对环境噪音、烟尘污染和水体污染的管理方法。主要是如何处理群众举报、如何处理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如何处理社会热点问题,以及在这些问题处理过程中遇到履教履犯或难以执行等情况时应如何解决。
希望通过安排对上述五个单位的学习,能有利于我们的队伍建设、体制创新、长效管理,能提高我们的行政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解决在执法过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在学习中进取,在进取中前进。
【市执法局近期考察学习工作计划】相关文章:
4.临近期末周记
5.近期防疫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