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四篇
当我们受到启发,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时,不妨将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有利于培养我们思考的习惯。那么心得体会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1
本人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教育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
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当然,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取决于执行的过程。这种实效不仅在于用法律规范政府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投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等。更在于让其他人有法律的依据,合力打击那些非法行为。因为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在于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随之而来产生的监督行为。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的法律。不是政府和学校,而是学校、学习横和家长。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响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总之,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2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行政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总之,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在教育教学中要为学生创设主动参与的`机会,提供主动发展的空间,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从而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的主动发展,使学生的素质得到提高,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孩子。
我们应该熟读新的《义务教育法》,在不断的理解和应用中,为学生们真正的发展和成长尽一份心,效一份力。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3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从20年前的18条到今天的63条,新的《义务教育法》体现了我国教育立法水平、立法技术和立法质量质的飞跃。从教育法制建设角度讲,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也是中国教育法制建设一个新的、重要的标志。新《义务教育法》总结了《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来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义务教育法》作了一次全面的、重大的修改。
通过这次暑假培训,特别是对《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我的体会很多,懂得要时刻用《新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着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是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如何做到真正减负?怎么样做才能减到点子上?每一位教师都在思考探索。为了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切实将素质教育落到实处。
我深深懂得:“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因而,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我们要严格执行贯彻省教育厅沈健厅长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推进会上讲话精神,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义务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篇4
进行完本次新课标的学习,我收获颇丰,我深刻领悟到,教师的指导一定要和学生的思考形成共鸣。正如古人所说“水本无华,相荡乃成涟漪;石本无火,相击而生灵光。”要想形成共鸣,首先就要激发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学生对学习没有兴趣,教师再怎么引导,也是劳而无功。我的收获总结如下:
一、课程性质明确定位。
其定位是“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长期以来,语文课程的研究和实践陷入了一定的误区。现在理论研究者普遍倾向于认同将“言语性”作为语文课程、语文教学最核心、最本质的属性。语文教学的目标指向是语言文字运用,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在此过程中,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这就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语言文字运用”仅在前言中就出现了四次。新课标从“语言文字运用”的领域、能力规范等角度进行了全面论述,而且将重视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培养的思想体现在课程标准的各个部分,这是实验稿中所没有的。这些论述,表明了语文课程应主要“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更加贴近了语文的本质,学科特点更加凸显,课程目标更加具体和明晰。这对于切实纠正语文教学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非语文、泛语文的现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 加强学生语文素养的培养
纵观语文教学的历史,在古代,说某人能写一手好字,写书信,这人的语文素养就好,可见古代私塾的语文教学目的是何其简单。虽然简单却包含了教会做“人”的基本能力这一亘古不变的道理。因此,语文教学必须以学生为中心,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学生的将来学习和今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这种基础,就是说说写写、读读背背。当前在语文教学中许多老师受教育部门的统考和评价体制的束缚,还没有完全摆脱应试教育的模式。小学语文教学较大程度上仍在“讲”、“练”、“考”中兜圈子。小学语文教学的目的应该回归到培养学生的基本素养上来,这才是语文教学返璞归真的要义所在。
语文新课标明确提出:“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
三、高度重视识字写字——识字减数量、写字提质量
随着电脑的广泛应用,人们日常大量使用键盘输入文字,使人们对汉字的读写和识记长期处在模糊化和替代化的状态中,常常会出现提笔忘字的现象。而且,由于一些人只狭隘地单纯从实用的角度认识汉字书写,认为键盘输入已经可以代替写字,久而久之,错别字随处可见、全社会汉字书写水平每况愈下也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就语文教学而言,有的教师认为指导学生写字是软任务,缺少对写字的练习指导,就是识字课中的写字指导环节也常常是指导多、练写少,学生真正写字的时间少得可怜!有的教师教学中习惯用播放课件指导写字,即使有教师板书范写,其书写水平也难如人意。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识字、写字的过程不能简单地认为是为了有效地进行书面交流的需要而掌握字形的过程,同时也是体认民族文化、增强学生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和对中华民族文化理解的过程。写字还可以陶冶学生的性情,培养审美能力,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更何况“与其他任何一种文字的书写相比较,汉字的书写无疑是具有最多的讲究,因而也是最需花费心智的一种活动。与此相应,在世界各民族文字之林中,惟有汉字的书写才能形成人类最伟大的艺术门类之一——书法。”
基于这样的认识,在第一学段,新课标已将原来的“认识常用汉字1600—1800个,其中800—1000个会写”改为“认识常用汉字1600个,其中800个左右会写”;将第二学段的“20xx个左右会写”减少为“1600个左右会写”。减少了写字数量,适当减轻了学生的识写负担,体现了多识少写的思想。这样,不但符合低中年级孩子生理发育的特点,同时也便于提高写字教学的质量。第三学段的硬笔字还增加了“力求美观”的要求。新课标在教学建议中强调识字写字“也是贯串整个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教学内容”,“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写好汉字是教学的基本要求,练字的过程也是学生性情、态度、审美趣味养成的过程。每个学段都要指导学生写好汉字。要求学生写字姿势正确,指导学生掌握基本的书写技能,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书写质量”。新课标还提出:“第一、第二、第三学段,要在每天的语文课中安排10分钟,在教师指导下随堂练习,做到天天练。要在日常书写中增强练字意识,讲究练字效果。”本标准还附有“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要求先写“字表中的300个字”。可见,新课标将识字写字提到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常言道;活到老学到老,这次网络学习我获益匪浅,并会将自己所学应用到自己的教学中去,学以致用,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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