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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春》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春》读后感1
《暧春》记述的是主人公花儿被老爷爷收养后在爷爷家生活中的故事。花儿从小便失去了双亲,之后有受不了养父养母的虐待而逃离,来到又一个小山村,并在村前昏了过去。后来她被小山村里的人捡了回去,可村里人都因不愿增添家庭负担而不肯收留她,在这时,一个家庭不太富裕的老爷爷却顶着人们的议论与子女的不理解将花儿领回了家。从此,花儿便开始了一波三折的生活,并三番五次地被她的婶娘送走。为了让孩子上学,善良的爷爷还上山砍柳编篮子卖钱,一次还遇上大雨生了重病。在老爷爷的坚持,花儿的善良,婶娘的良心发现下,最终他们一家人和好了。十几年后的花儿还成为了一名大学生,成了小山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
而当别人问他领花儿回去图什么的时候,她的回答让我印象颇深:我不图啥,就要个良心能安!多么无私啊!多么伟大啊!她不图私利,他不图回报,难道着不是一种伟大,无私的爱么?我想,如果他当时没有领走花儿以至花儿饿死的话,他良心一定会不安的,但如果他是一个没有爱心,没有良心的人,那么就算花儿因为没被领走而饿死的话,他的良心也不会不安的。是呀,为一个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陌生的小女孩而操劳成疾的老人,怎能不感动呢?一个普通的中国农民身上流淌着我们民族特有的善良、真诚,面对孤儿,用暖春般的真诚关怀她,感染着周围的人。我希望我们每个中国人都有老爷爷这样一份暖春般的美德!这种美德,不正是我们所追求的吗?
其实我觉得爱心与良心是同步的,越有良心,奉献给别人的爱心也就越多,而奉献给别人的爱心越多,良心得到的满足也就越多,所以用爱心回报良心才能使你的生活充满满足,充满幸福!
《春》读后感2
柳树长出了新叶,细细的长长的柳枝密密地垂佛着江水与地面,好象花果山的水帘洞一样.这时我不禁想起了古人的诗句:。又该吃午饭了,我还没来得及买菜呢。16天的拼搏,;如果遇上下雨下雪天就更麻烦了,那时候的路都是泥巴路,所以下雨、下雪后的路非常难走,每次都弄得满身的泥巴。
首先是父母双亡,孤苦伶仃的她被一个好心的老大爷收养。但老大爷的儿子、儿媳(继父、继母)并不喜欢她。后来,只为听到的'继母说的一句话,她便在每天放学后拿着向别人讨来的玻璃瓶去捉蚱蜢。她这么辛苦地去捉蚱蜢只为一个理由:她认为继母吃了蚱蜢,便会生出小弟弟,生下小弟弟后,继父继母会喜欢她,爱她。看到这里,我觉得心好酸,她的继父母虽然对她不好,但是小女孩却一点也不怨恨他们。
故事中的小女孩只有7岁,但她有一颗善良的心,有一种宽广的胸怀,很值得我们学习。我和她的生活环境不一样,甚至有天壤之别,我的父母爱我、宠我,有时候,只要我喜欢还可以在父母怀里撒撒娇,我不必为一个爱,一个喜欢,去捉“蚱蜢”。
故事中小女孩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继父继母的爱为结局。但我感到的却是悲哀,人与人之间的生活太不一样了。
这个世界还有多少我未曾发现的不美好?还有人像小女孩那样存在吗?我多么希望答案是否定的,多么希望春天的温暖,铺洒在这片土地上,没有那么多的不幸。
《春》读后感3
读罢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其休闲的生活方式与时尚心理。对于追逐时尚的年轻人来说,村上的小说可以使我们获得某种意义上的满足。在村上的笔下,都市休闲的生活场景触目皆是,它对于年轻人的诱惑是不可言喻的。
村上小说中主人公的品牌消费意识都很强,他们穿衣必要名牌,驾车一定是奔驰、宝马之类的名品,听音乐一定是各种曲名的经典唱片。男主人公几乎都抽烟,抽的必定是品牌香烟。
村上以其流利的笔触绘制出的物质繁荣时代的休闲生活图画,不管是现实的描写也好,亦或是一般人梦想传达也好,总之是切中了我们年轻人的时尚脉搏。
其次就是性文化风景。村上写男女之间的性交往,不隐藏,不躲闪,不朦胧,不夸张,不造势,而是坦然处之,当写则写,没有一块遮羞布。在他的小说中,女孩同男孩的交往很随便,有时随便的叫人无法理解。可能由于文化上的'差异,决定了我们中国的男女交往不是那么随便。基于这个原因,村上的小说迷大多数就是年轻人了。有人曾这样调侃到:阅读村上的小说,在纸上过一把瘾,不失为一种畅快的体验吧。嘿嘿……
青春是美丽的,青春是残酷的,青春是孤单的,青春是忧伤的…所以青春只能是迷惘的……渡边、直子、木月、绿子和玲子的形象又一次浮现在我的眼前。
《春》读后感4
自己看过的书不算太多,作为一个刚刚毕业不久的学生在学校看过最多的书也就是小说了。无论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心灵鸡汤”还是“快餐式”的书都看得很少,直到离出校门开始工作的时间越来越近我才开始发觉自己的各方面的知识都不够,既然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补不回来了那就再多看书吧,而能够“速成”我教育智慧和教学能力的只有各个名师的经典教学和深厚的教育智慧沉淀的课堂了,于是我准备好好地去观摩一下。
吉春亚老师在这本书中倡导的“语文味”不只是简单的字、词、句、段、篇的训练,而是在教学中经历对语言的感悟、品味、应用和拓展的过程。语文味表现在扎扎实实的字词教学之中,表现在教材恰到好处的语言切入点处,表现在语言背后的意蕴之中,表现在语言的表达和转换中,表现在语文学习方法的习得中,也表现在让学生用笔表达自己思想情感的过程之中。吉老师认为不同年段的孩子语文学习内容应有所侧重,其“语文味”的内涵随着年级的递升而变化。小学低年级的“语文味”,侧重于识字写字和正确朗读;中年级的“语文味”,是在继续巩固字词的基础上,侧重于表达能力方面培养的启蒙性实践;而高年级的“语文味”,则侧重于文本如何遣词造句和布局谋篇表达自己的情感方面的`引领。对于孩子来说学习没有捷径可走,想要自己之后的步子迈得更稳那就踏踏实实地掌握好现在应该掌握好的每一块内容。
我也特意找过吉老师的教学视频,她的语文课充盈了魅力;她的课堂用语犹如涓涓溪流,沁入每个学生的心田。 这一切都是因为她丰厚的文化底蕴,她是一位非常爱看书的名师,始终保持着一颗好学的心,饱览群书,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偷懒”呢!
《春》读后感5
事情大概讲述了董奉医生用自己的劳动换来了米,再把米献给贫苦的人们吃。他那医术、医德是多么值得赞叹,这让我想起曾经报道的一则消息:一个医生每去病人家治病,顺手牵羊偷了几件有价值的东西回家去。他和董奉相比,这医生是多么可恶。
董奉救济穷人时,我想:这好比是山洪暴发后的救济衣服——雪中送炭啊!穷人接受大米时,一定很感激他,让穷人难忘他的恩情和他的品德。这时,董奉内心一定是很高兴和欣慰,高兴的是他们不用受苦受累了,欣慰的是自己的劳动没有白费。
我想,他靠给人治病为生,家里有时应该揭不开锅,但还是大方的把米捐给了贫困农民。我们现在不少吃不少穿,就少这样善良的.医生。
董奉的精神是多么值得学习,那高尚的医德和救济穷人的心是多么重要呀!如果没有那董奉的高尚品德和救济穷人的心,我们可以想像有无数的人受苦、受累、挨饿;如果没有那颗责任心,有多少病人将死于病魔手中;如果没有那颗爱心,将有多少病人家属为求医而着急万分的东跑西跑;如果没有那颗心……
现在的医生可以做到这样的可能不多,我不求医生做到救济穷人,但最起码要有董奉的高尚医德,能及时为穷人治病。
我真想到那片杏林,因为那是这位伟人的汗水凝结成的,它同时也是穷人的希望。
让我们一起学习他的爱心、责任心,让我们现在社会再出现无数个董奉吧!让我们的世界充满关爱,让我们的世界更美好!
《春》读后感6
《红楼春趣》这篇课文选自曹雪芹的《红楼梦》,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宝玉。
文章写了众人在窗外的竹子上发现了一个风筝,宝玉觉得这风筝是嫣红姑娘的,应该给她送去,紫鹃不肯。黛玉提议大家放风筝,于是丫鬟们准备起了放风筝需要的材料。宝玉兴头起来,打发了个小丫头去拿自己的风筝,可是大鱼风筝被别人放走了,螃蟹风筝也被别人拿走了,只有林大娘刚送来的美人儿风筝。宝玉让丫头放起来,可是风筝怎么也飞不起来。于是宝玉决定自己来放,半天也只起房高,为此,他气得不行。最后,众人把线铰断,风筝全都飘飘飖飖飞走了。
在这个故事里,活跃着大观园里的好多人物。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主人公宝玉。首先,宝玉是一个单纯、善良的人。在那个时候,别人都认为风筝是放晦气的,不能捡别人放走的风筝,否则就会沾上晦气。可是宝玉不管,他只想着要捡别人的风筝,还要给人家送去,物归原主,为此不惜犯忌讳。
其次,在宝玉让小丫头取风筝而一再发现自己的风筝被人拿走了时,宝玉表现出了他好脾气、不爱计较的一面。在故事中,小丫头去了半天,却什么都没拿来,宝玉既没有骂她,也没有打她,要换成别的.被家人宠坏的小心眼的公子哥儿,恐怕早就大发脾气了。自己喜欢的东西被别人拿走了,还能这样心平气和,换做是我,肯定是做不到的。
此外,在这个故事中,宝玉也不尽是优点,当他的风筝老放不起来的时候,他也会表现出着急上火、乱发脾气的一面。
这样的宝玉,既有优点,也有不足,又可爱,又真实,我喜欢。
《春》读后感7
我并不是安妮宝贝的铁杆粉丝,却从她的《蔷薇岛屿》开始,陆陆续续买了她的书来读多年。一路读来,心得是:她的散文,比小说要耐读些。
在《春宴》被京东买断独家出售的当儿,我立刻请朋友帮买并读完。那天晚上,我感觉被倒尽了胃口。《春宴》这部长篇小说,其实从故事性来说,与她之前的小说并没有太大的分别:都市男女,纠结的三角关系,各自得到救赎。书评家们也许不想触怒众多的粉丝,遂给了“像张爱玲一样重复性写作”的评语,这也许是安妮宝贝某种程度上获得的最高级别的评论。
是的,重复性写作,像张爱玲无休止的写那些大家族的故事小女人的哀怨一样,安妮宝贝的小说也不停的在勾勒都市男女三角恋的纠葛。甚为好笑的是,类似“高山上的一支鸢尾”这样的句子出现了多次,使人不禁有安妮已江郎才尽的感觉。
这种啼笑皆非的感觉使我放下此书,隔了几个月后,又再次触碰它。
这一次阅读我刻意绕开了反反复复的情节,男女主人公可笑而狗血的纠葛,所谓错综复杂的家庭关系,而注重在对遣词用句和意境的.体会上。而这样的尝试,使我的二次阅读感受丰富了一些。我可以感受到安妮用词的风格,以及对生活场景的追求,风物的描画——-把这部小说当做虚拟的旅行描写来读,也不错。
有的时候,有的书并不是什么经典,但多读几次,从不同的角度去感受,也是好的消遣,比看看小报浏览网页强些。我期待第三次,第四次去阅读《春宴》,也许能发掘出一些新的乐趣。
在安妮的笔下,人生是一场盛大的春宴,荒诞,客人来来去去,散场后不诉离伤。我想起一句歌词:他日春燕归来,身何在。
《春》读后感8
巴金是我们都熟悉的一位的作家,许多的作品都深入人心,深受读者的喜爱和好评。其中《春》是我个人很喜欢的一部作品。我谈谈我的'读后感吧!
我控诉旧社会,宣判旧制度的死刑,作为作家我有这个权利,也有责任。我恨那个制度,蔑视那个制度。我只有一个坚定的思想:它一定要灭亡。巴金。
《春》是巴金的小说三步曲中继《家》之后,《秋》之前的中部小说,它介绍的是:在一个旧社会封建体制下生活的大家庭里,一个少女如何背叛婚姻、家庭,获得了人身自由的故事。
这是一本表面看起来轻松、喜悦,脱离当代现实社会思想禁锢的故事,但实际上,当你在读故事的每一个情节时,心里却总是伤感、郁闷、愤怒的。
特别是当你看到高家四小姐和二小姐的那股软弱劲儿,真想走进去,一把掐死她们,然后再扔到粪坑里。或许只有看到三小姐的大胆、活泼、天真,琴小姐的善良、好学、乐观时,紧蹙的双眉才会稍稍展开一些。
我至今还记得小时候老妈告诉我,小姑年轻时剪了一个齐肩的短发,而被隔壁老太太骂男不男,女不女的闲话,算来,小姑至今也有40多岁了吧。
我很庆幸自己没有生在那个女人必须遵循三从四德、包了小脚便有炫耀资本的封建年代,从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条件,让我们这一代人被父母纵容得少了很多对生活的辛酸体会。偶尔听老人们或者CCTV科教频道里的探索。发现讲着他们那一代人的生活历程时,是多么让人值得敬佩啊!
《春》读后感9
故事的开始,是以谭端午和庞家玉的相遇开始的。那时候的庞家玉还是一个羞涩的学生,遇到诗人谭端午就像遇到偶像一样开心,并且憧憬着与偶像的浪漫爱情。然而,这个一向清高的诗人却在一个雨夜,深爱着他的女孩还发着高烧的时候,把她身上的所有钱拿走给自己买了早餐和车票离开了。
当读到这个片段,我是非常不理解谭端午为什么要这样做?直至现在我也没有理解。而对于庞家玉,我是深表同情的,看到一个孤苦无助的女孩遭遇身体和精神的双层打击,她是如何从这个深渊中走出来的,这大概是涅槃重生吧。在小说中,她后面改名换姓了,重新开启了她的人生。对比前后的变化,以前是柔弱无助的.学生女孩,后面是坚强韧劲的职场精英。果真,生活就是来历练人的。
庞家玉在小说中的结局:她在拼搏的一生中,她心里清楚在成功的道路上走得越远,犯下的错误也就越多,学法知法的她,一次次试探道德的底线,在法律边缘打擦边球,她的内心纠结、迷茫、痛苦,备受煎熬,四次西藏之行,只是想为自己的灵魂寻找救赎的栖息地。压倒她最后一根稻草的是:发现自己身患癌症,她选择了独自离开,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是一个感伤的故事,能够看到家玉为着自己努力的生活,而生活逼迫着她做了很多违背内心的事,最后无法安放自己的灵魂,在纠结迷茫痛苦中度过一生。回到我们的生活,贫困会让我们很煎熬,但能够坚守住自己的灵魂,活得坦荡才是我们向往的生活。
《春》读后感10
我读过很多书,但让我印象深刻的却没几本。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春妮》的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的是春妮一家曲折的生活。春妮的弟弟铁蛋自幼多病,随后又被查出左眼弱视。春妮妈因此狠心地抛下4岁的`春妮和仅几个月大的铁蛋,离家出走。就这样,家里少了一根顶梁柱。这让春妮一家悲痛欲绝。为了赚钱,春妮爸去外地打工,却因一次车祸意外身亡,真是屋漏偏逢连阴雨啊!从此,那些本因家长们承担的责任全都落在了春妮小小的肩膀上了。在上学期间,陈二贵总是无缘无故地欺负春妮一家,但春妮并没有向困难低头,她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坚强地走了下去,走向梦想,走向成功。
一次偶然的机会,春妮认识了心地善良的柳奶奶。柳奶奶的双手腕上各有一只金手镯。柳奶奶两次丢失了贵重的手镯,春妮和他的好朋友李满树为了帮柳奶奶找镯子,竟钻入了冰凉寒冷的河水里。好心的柳奶奶很是可怜春妮一家,再三想帮助春妮,但都被春妮和春妮奶一一拒绝,还说出了这样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们是有双手的。只有靠双手挣来的钱才有意义。无论怎样我们都不能接受。”读到这,我的心颤动了,没想到中国竟会有这样坚强地女子。他教会了我自尊自强自爱,再加上柳奶奶教我的两个词:“勤俭”“互爱”,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春妮》,一个坚强女子的成长史。《春妮》,一首温暖人心的歌曲。《春妮》,是这个冬天最感人的故事!
《春》读后感11
《春》是一篇描写自然风光的出色散文,将它与此前的同类题材《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相比,使人感到它有两点突出的变异:
一是感情格调有所不同。
二是语言风格的变化。
读《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使人感到其中流露出作者淡淡的哀愁,而《春》的感情基调则轻松愉快、充满活力。何以会如此?我猜想至少有这样两个原因:
一是本文系朱自清应约为中学撰写的语文教材,从培养青年积极向上出发,作者采用了相应的积极、乐观的`感情基调。
二是作品的青春活力,反映了作者写作时的心境。
《春》大概写于1932年下半年或1933年初。1932年8月,朱自清漫游欧洲回国不久,便与陈竹隐女士结为美满夫妻,并于同年9月出任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主任。33年4月,又喜得贵子。朱自清生活中的顺境与幸事,不能不对《春》的抒情格调产生影响。作者乐观感情的倾注,使得作品情景交融、诗情与画意结合。再从语言方面看,《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的语言固然是漂亮的,但有雕琢痕迹,不够自然。而《春》的语言则简朴、活脱、口语化。如写草,“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
写花,“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这些语言都是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生动活泼,节奏明快,语短意丰,表现力强。作者为了更好地描写春天,还采用比喻、拟人等多种修辞方法,使春天形象化、人格化。前面引用的文章的结尾部分,便是这方面最好的例证。朱自清不愧是语言大师,他用文笔把短暂的春天从自然界拉回到书面上,使其四季常驻,随时可睹。
《春》读后感12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春田狐》 ,是一本很有趣的动物小说。这本书分为八章,讲了狐、鹿、狼、狗等八个动物的故事,我最喜欢的一章讲的是野猪的故事。
这一章主要讲了,一只名叫泡泡的野猪,生活在一片森林里,她身材庞大,不怕毒蛇,在妻子的帮助下,还杀死了凶猛的黑熊。我觉得最棒的`一个故事,叫“莉丝特的口哨”。莉丝特是一个小女孩,她是泡泡的好朋友。不过莉丝特的爸爸很不喜欢野猪,再加上前几天还有野猪侵入了他家的菜园,破坏了他辛苦栽培的菜。于是莉丝特的爸爸下定决心一定要打死那头野猪。那头野猪其实就是泡泡。她给了莉丝特一把枪,让她一看见野猪就打,顺便防身。然后爸爸自己去找野猪了。等她的爸爸走了,莉丝特吹了吹口哨,只见一只野猪从远方跑来。那只野猪就是泡泡。莉丝特的爸爸看见了,说:“不好!野猪来了,快爬到树上去打死他! ”莉丝特不慌不忙的走到泡泡前面,说:“打谁?打我的好朋友吗?”
我觉得莉丝特非常善良,珍爱动物,对动物很友好,与野猪交了朋友。友谊第一,报仇第二。他爸爸控制不好自己的情绪。很容易愤怒。在大自然的眼里,人和动物都是平等的,谁都没有资格伤害对方。我们不能像莉丝特的爸爸一样,要向莉丝特学习珍爱野生动物。
《春》读后感13
春光在万山环抱里,更是泄露得迟。那里的桃花还是开着;漫游的薄云从这峰飞过那峰,有时稍停一会,为的是挡住太阳,教地面的花草在它的荫下避避光焰的威吓。
岩下的'荫处和山溪的旁边满长了薇蕨和其它凤尾草。红、黄、蓝、紫的小草花点缀在绿茵上头。
天中的云雀,林中的金莺,都鼓起它们的舌簧。轻风把它们的声音挤成一片,分送给山中各样有耳无耳的生物。桃花听得入神,禁不住落了几点粉泪,一片一片凝在地上。小草花听得大醉,也和着声音的节拍一会儿倒,一会儿起,没有镇定的时候。
林下一班孩子正在那里捡桃花的落瓣哪。他们捡着,清儿忽嚷起来,道:“嗄,邕邕来了!”众孩子住了手。都向桃林的尽头盼望。果然邕邕也在那里摘草花。
清儿道:“我们今天可要试试阿桐的本领了。若是他能办得到。我们都把花瓣穿成一串璎珞围在他身上,封他为大哥如何?”
众人都答应了。
阿桐走到邕邕面前,道:“我们正等着你来呢。”
阿桐的左手盘在邕邕的脖上,一面走一面说:“今天他们要替你办嫁妆,教你做我的妻子。你能做我的妻子么?”邕邕狠视了阿桐一下,回头用手推开他,不许他的手再搭在自己脖上。孩子们都笑得支持不住了。
众孩子嚷道:“我们见过邕邕用手推人了!阿桐赢了!”邕邕从来不会拒绝人,阿桐怎能知道一说那话,就能使她动手呢?是春光的荡漾,把他这种心思泛出来呢?或者,天地之心就是这样呢?
你且看:漫游的薄云还是从这峰飞过那峰。
你且听:云雀和金莺的歌声还布满了空中和林中。在这万山环抱的桃林中,除那班爱闹的孩子以外,万物把春光领略得心眼都迷蒙了。
《春》读后感14
巴金的《春》是一本很好的教材,让我了解,那个我不曾到过的年代,那个充满了对女子的轻视的年代。虽然我不曾有那段历史的.记忆,更难以像那个年代的生活,但是巴金的书,他的文字却让我感动了,《春》是巴金《激流三部曲》的第二部,看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感触,说给大家听一听吧!
《春》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高公馆里,高觉慧走了之后,他的妹妹高淑英又要被迫嫁给陈克家的第二个儿子。这个人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一应俱全。淑英本来就不愿意,再加上她亲眼看见婢女婉儿嫁给冯乐山后,天天被打被骂,还要伺候冯老太太。蕙嫁给郑国光后,被他们折磨致死,死后还不能入土的惨状。于是,淑英下定决心,到了上海投奔三哥觉慧去了。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那个时候简直不把女子当人!就说蕙吧:蕙生病了,郑国光就知道请中医,而且三四天后才告诉蕙的家人。觉新已经提出需要请西医,而蕙的父亲周伯涛居然说我看请西医不大妥当,西医治内病不行!最后蕙死了,她的父亲居然还向着郑家,说郑国光是当代奇才,是蕙自己无福消受,还说蕙是被西医治死的!这种人根本不配当父亲!淑英就不同,她虽然消沉过,但是他听从了三表哥的话,不能听天由命,要站起来追求自己的幸福!于是她走了,也为那个时代创造了又一个新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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