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法制宣传演讲稿

时间:2023-02-09 13:10:45 演讲稿范文 我要投稿

小学法制宣传演讲稿

  一、骇人听闻的故事

小学法制宣传演讲稿

  江都城区有一位叫小东(化名)的小朋友,在学校品学兼优,在家中孝敬父母,以优异的成绩考取江都中学重点班。然而当年春节坐父亲私家车时,由于没有系安全带,在砖桥立交桥下,遇到紧急情况,被抛出车外,当场气绝身亡。听到这里你一定会说好悲惨啊!这都是忘记交通法规所造成的悲剧,像这样血淋淋的教训数不胜数。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江都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误解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院景时,能下感到痛心疾首吗?有一位母亲天天在晚上9点,在她家门口的公路旁等候她那中学上晚自习的孩子。有一天雨夜,她看着孩子活泼俏丽的身影出现在公路上。她像往常一样,正想高兴地前去迎接,不料一辆汽车飞驰而过,冲向了她的孩子,惊恐的母亲呆住了,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孩子倒在了血泊中……一个刚到花季的生命凋谢了,一位慈爱的母亲从此疯了。她陷入了深深自责和无尽的痛苦之中,思念和悲痛严重地扰乱了她的心智。她天天守候在那里,固执地等待她那永远不回来的孩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任务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 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每个同学都要牢记交通法规,更要记住通安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千万不能疏忽大意。

  二、险象环生的场面

  有同学会说,交通安全与我们关系不大,有这么严重吗?我今天就和同学们谈谈我们身边的一些事例吧!放学了,某学校四(1)班小明和小红骑着自行车往家奔去,过马路时,在斑马线上疾驰而过(他不懂得骑自行车过斑马线也要下车);五年级小刚在上学的时候,由于下雨,撑着伞骑着车向学校走去;明明家里离学校较远,看到一辆小货车,慢了下来,便擅自爬了上去……同学们我刚才列举的事例,有哪些同学能告诉我,他们错在哪里?有哪些危害?

  同学们说得真好,遵守交通法规多么重要!生命是多么的珍贵!为什么在我们身边会出现这么多与交通法规背道而驰的现象呢?这些同学们的法律法规意识不强,视法规为儿戏,有些同学甚至不懂交通法规。到头来受害的是你们自己、家长、亲人。

  红灯短暂而生命生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我向全体师生出倡议:

  1 、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花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驻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靠近了一步。我所列举的险象环生的场面也就荡然无存了。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三、隐行杀手的背后

  道路越好走,汽车量越增加,交通越发达事故发生频率越高。我们国家已逐步向小康社会迈进,逐步成为轮子上的国家。据统计,北京市机动车已达200余万辆,私家车达100余万辆,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有了第二辆汽车。车辆的与日俱增,导致北京的道路交通每况愈下,这也让开车的人烦躁不安。我们江都的汽车拥有量每年在成倍地增加,这都成为隐形杀手的潜在温床。因此我看到一汽轿车公司宣布汽车年产量达到100万辆时,我的第一反应却不是兴奋,而是在想,得尽快加强产通安全的教育,以使人们的意识、行为等到跟上汽车时代的发展。

  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当汽车经济为人我国国民经济增长发挥越来越大作用的时候,交通安全问题愈发凸显出来。在我国,包括我们江都,交通安全问题已成为随时威胁人类的“隐性杀手”。一项统计表明,在十四岁以下少年儿童中,交通事故成了花季少年的“第一杀手”。而在另一项调查中,80%的少年儿童安全问题可以通过教育和必要的措施得以预防。显然,我国的交通安全教育,远远跟不上汽车时代的快速发展。关注生命首先要关注交通安全,当你坐车时发现驾驶员饮酒了或在接听手机等你能视而不见吗?你应该有这个义务去制止。交通事故分析表明,正是由于司机的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导致车祸频繁发生。因此,驾驶员肇事依然是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主因。值得注意的是,大量行人的交通字全意识、行为并没有因为汽车时代的到来有所改变,他们依然故我,无视交通规章。据报道,像江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城市,竟然有人在封闭的高路公路上“胜似闲庭信步”,大有“我是行人我怕谁”的气概,这样的状况如何不令人担心?与成人相比尤为严重的是,儿童青少年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同样淡漠,相关知识匮乏,缺少我保护意识。往往“少年不识愁滋味”,十分看轻自己的生命。面对死亡可以毫不畏惧、甚至不知避祸。同学们学法懂法增强交通安全是多么的重要啊!

  四、从我做起学法律

  你们了解新的《交通法》吗?你们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开始颁布的,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吗?(请听讲座的同学举手回答)

  不错,许多同学都能掌握了,但是还有不少同学还不清楚,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在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驻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在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交通法》对行人和乘车人制定了一些新的规定,这可与我们小朋友密切相关呀!因为我们大部分同学都扮演着行人和乘车人的角色。下面我就与同学们共同学习相关规定。

  在《交通法》第四章第四节第六十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这一条,在执行的时候,同学们千万要判断好路况,走路也要有学问啊!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咱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有的同学看到红灯亮时,路上没有车辆,认为闯红灯,没有问题。错了,你违反了该条款,万一出了问题,应负全部责任,到时后悔莫及。第六十三条行人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这一条许多男同学经常违反,这里再次提醒同学们,以后不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第六十五条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我们江都通了火车,大家得认真学习,按交通法规走路。第六十六条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第六十七条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听完这些,有的同学又会发问:这些规定并没有什么特别呀?是的,特别之处我还没说呢!那就是行人与乘车人也需要负法律责任!不知道怎么回事吧?让我来告诉你!

  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行人都有一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坏习惯,例如,闯红灯,横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或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扒车、强行拦车……等等。上面我和同学们列举的一幕幕悲剧,正是当事人没有按交通法律法规去做酿成的后果。针对这些情况,新的《交通法》在第七章第八十九条做出这样的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而在第七十六条中,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可见学习,运用交通法是何等重要,同学们我们今天学了以上法律法规后, 可要切切牢记信啊!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

  怎样去落实好这些法律法规呢?

  我们要听从交警叔叔的指挥,要佩服交警叔叔,尊敬交警叔叔,向交警叔叔学习。他们不怕严寒酷暑坚守在岗位上,我们要理解他们的工作辛苦。学会走路,记住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斑马线”可以保障行人安全横穿过马路。小学生要培养过马路走斑马线的好习惯。走路要走人行道,过斑马线是要先看左后看右,注意车辆行使状况。走路的学问还是真大呢?遇到危险情况时,应该怎么办?我来考一考大家:遇到交通事故时该怎么办?(答案:1、千万不要惊慌要保护好现场,等待交通警察叔叔理事故;2、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有伤情要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医生会赶来救助。)我们小朋友有义务帮助大人处理交通事故,做交警叔叔的好帮手。

  同学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国家法律中的一个单项法。于2004年5月1日正式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省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而制订的。法,人人都要遵守,谁也不能违反,它是交通安全的保障。要求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要遵守这个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就是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这样才能使交通便捷、快速、减少交通拥堵。《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也是束缚和限制那些只图自己一时“方便”、不顾他人利益行为的人。我们青少年都要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确保道路有良好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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