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时间:2024-06-08 18:31:30 诗琳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务纠纷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1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建设部、市建委有关规范全市建筑业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处理本公司因劳务费问题引发的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将不良影响限制在最小范围,保障本司及其所属事业部(项目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经本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商议,并结合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劳务纠纷处理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全员重视;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预防为主,加强教育,群防群控;系统联动,资源共享;区分性质,依法处置。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4、《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通知》;

  四、事前排查

  1、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公司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必须与分包商签订农民工工资保证条款,并交纳安全工资保障金,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分包商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发生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项目必须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控制度。在工程款结算或支付过程中,采取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分包商工程款的结算支付挂钩办法,要求必须先有农民工工资发放签字表,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否则不予结算或支付工程款。

  3、各项目要通过排查、上门专查、投诉举报专查等方式,加强对一些平时反映信誉不好、投诉举报较多的分包商的监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领导小组各均有责任和义务将所获得的信息按本预算规定程序及时反映和处理。日常排查、专查、受理举报和投诉由公司经营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以请相关部门参加。

  五、企业劳务纠纷事件级别与预警机制:

  劳务纠纷是指经国家商务部批准、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对外劳务经营企业法人(以下简称“经营公司”)以及受有资质的经营公司委托并代为组织外派劳务的外派劳务中介机构在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过程中,发生的涉及劳务人员与经营公司之间、劳务人员与用工单位之间需要由政府出面协调的劳资纠纷。

  根据其影响程度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和可控程度,劳务纠纷事件划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Ⅰ级);

  (2)重大(Ⅱ级);

  (3)较大(Ⅲ级);

  (4)一般(Ⅳ级);并分别对应四种不同程度的预警机制(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公司将按照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进行预警,并对重大、特别事件按规定程序发布预警信息。

  六、应急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领导机构。公司成立劳务纠纷事件应急指挥部,由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总指挥,分公司各事业部、直属各项目为成员单位,公司办公室、安全部、人事部、财务部、商务部、等为成员部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发生劳务纠纷事件的处置工作。同时公司属下各所属事业部(项目部)也应该成立临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负责对劳务纠纷事件进行处理。

  2、职责。

  指挥部:宣布启动和终止总体应急预案,负责领导、指挥、协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检查劳务纠纷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措施。

  常设机构(工程部):贯彻落实上级和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纠纷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负责全公司劳务纠纷事件的监测、预警和一些日常管理工作。

  总指挥:全面负责公司劳务纠纷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组长具体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成员:负责响应上级命令,在各指挥的带领下落实并解决纠纷事件。

  另外,各级成员还应在平时的工作中仔细监督、排查存在的事件隐患,将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并在能力范围内对可能引起事件的要素进行排除、解决,防止矛盾的激化从而引发纠纷事件。要做到“防范于未然,以充足的准备来应对事件”。

  七、报告制度:

  公司实行劳务纠纷事件报告制度。报告程序、时限和内容:按照分级响应、各负其责的原则,按照项目、公司两级逐级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报告。

  (1)单位(项目部)和个人获悉劳务纠纷事件线索、情况后,应立即向事发单位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属特别重大纠纷事件,事发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上级报告。

  (3)属重大纠纷事件的,事发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事发单位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核实,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事态严重时,应迅速向上级报告并提出明确请求和建议。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对重大、特别重大的劳务纠纷事件,应视情况按有关规定、程序向地方政府报告。

  (5)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性质、起因、动态、影响等情况和相关应急措施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报告。

  八、应急响应处理程序:

  1、公司总经理是处理突发纠纷事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整个纠纷事件进行全局调控和指导。在项目上则是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带领临时应急小组对劳务纠纷事件进行第一时间掌控并在能力范围内予以解决。

  2、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应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还应按照“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将本项目部所有外施队伍的'人员花名册、合同备案资料、上岗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规定要求认真收集,归档备案。要认真观察本项目外施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异常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应按组织体系及时汇报,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不得忽视、隐瞒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发生。出现应急前兆时,原则上由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项目部组织本项目部人员出面调解处理,并保持与本单位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汇报事态进展。进入应急状态紧急阶段时,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指挥工作,组织本项目部应急小组与外施企业进行沟通,负责通过各种方式解决纠纷。

  3、根据预警级别(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建立预警预报制度。启动预警机制后,项目劳务管理员必须负起责任,关注外施队伍动向,重点是存在以下问题的队伍:

  (1)未签合同和未结算、底数不清;

  (2)采取综合分包形式,劳务费与材料款区分不清;

  (3)拖欠劳务费数额较大;

  (4)联营项目未直接管理的外施队。

  九、纠纷事件应急处理阶段描述

  本预案处理的劳务纠纷事件包括下面四个阶段:

  1、前兆阶段:外施企业向项目部或有关部室索要劳务费、材料费、租赁费等,出现矛盾并煽动员工以非正常手段解决时;外施企业人员出现明显不满情绪时;按施工进度外施企业应撤场但占据施工场地或生活区拒不撤场时;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到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办公地点或围堵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管理人员时;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到项目部干扰妨碍正常办公时。

  2、紧急阶段: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到所属施工单位机关或集团公司办公机关,干扰妨碍正常办公时;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到集团以外政府部门群访、群诉时;外施企业人员采取影响社会治安等非正常手段制造影响时。

  3、谈判阶段:聚众妨碍正常办公的外施企业人员情绪得到控制,所属施工单位负责人能与外施企业负责人或代表正式对话时。

  4、解决阶段:聚集的外施企业人员已经疏散或退出占据的施工现场时,并与外施企业负责人或代表约至公司或者项目部和平谈判,达成一致意见且;正常生产、办公秩序得到恢复时。

  十、预案的启动和解除权限:

  各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核实情况,情况属实需要启动本预案时,应由组长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并启动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组织工作组人员,履行应急职责,并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事态进入解决阶段后,应急小组组长视实际情况决定解除本预案。

  十一、突发劳务纠纷事件控制程序及措施:

  1、在所属施工单位机总公司机关办公楼出现紧急情况阶段时,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组各司其职,维护现场秩序,进行劝阻和力争谈判解决矛盾。

  2、机关各部门人员在出现紧急情况阶段时,部门内员工应当至少留一名员工负责保护部门内部的财物、资料。

  3、局势得到控制后,由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组和项目部有关人员出面与外施企业对话,要求对方派代表与总包单位就具体问题进行谈判,除代表外的其他人员应遣散或集中到会议室。

  4、如果对方不能够按总包单位要求进行谈判,并且继续冲击总包单位机关、扰乱总包单位办公秩序,由现场总指挥决定报警,由安全监管部内勤进行报警。

  十二、后期处理:

  劳务纠纷事件得以解决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该迅速组织力量对事件现场进行清理,恢复相对稳定、安全的状态,并对潜在隐患进行监测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着力处理突发事件后期的遗留问题,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公司相应给予各方面的支持。

  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调查组应对事件进行调查。重点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认真进行查处。如发现违法犯罪事实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应急预案制定后,公司应该对应急小组成员集各项目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事前教育,一方面是大家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内容;另一方面深刻了解本应急预案。

  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2

  一、编制依据

  《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二、指导思想

  本着对国家、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高度政治敏锐性,充分认识劳务纠纷给社会稳定带来的严重危害,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把协商、稳定贯穿处理劳务纠纷工作之中,杜绝劳务纠纷重大事件的发生。

  三、工程概况

  郑州五龙口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希望路南、育林路两侧,包含N8-02#地块和N10-01#地块。N8-02#地块1#、2#、3#、4#高层及相邻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64832.15㎡。N10-01#地块1#、2#、3#、4#高层5#楼商业及相邻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153416.12㎡。

  共有六支劳务分包队伍,他们分别是重庆瑞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北成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天津中邺劳务有限公司、安阳京鑫劳务有限公司、唐山德生防水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行者居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对分包队伍的劳务管理如下。

  四、组织体系

  4.1劳务纠纷小组名单

  组长:xx

  副组长:包xx

  组员:xxx

  组织机构体系如下

  4.2劳务纠纷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加强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有关政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分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制定项目加强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指导项目系统内劳务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的开展,协助建立劳务队伍的各级工会组织。督促、检查项目加强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组织调研、了解“加强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案,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4.2.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部,具体负责加强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4.2.2各劳务分包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及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

  4.3劳务职责

  4.3.1组长职责(封晓雷):

  项目经理是劳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负责贯彻传达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负责本企业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两机构的组建工作,组织和领导劳务用工管理工作。

  4.3.2副组长职责

  负责依法制定本企业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并对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直接监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接待受理本企业农民工投诉,解决用工纠纷等。

  4.3.3工程部门

  a检查指导本程序中规定的有关工作

  b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检查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填写并保存记录;

  c建立合格劳务分包档案,工程中标后向合约部门推荐合格的'分包商;

  d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和物资、设备供应等条款的评审;

  e对分包商实施管理、协调项目与分包商的合作关系;

  f负责配合项目劳务管理员日常工作各施工区域人员统计工作,定期上报人员清查表;

  g负责参加项目定期开展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评价工作;

  4.3.4商务部门

  a根据业主合同(或投标书的承诺、中标书)及时组织劳务分包商招投标工作;

  b洽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组织评审,并负责劳务费用条款的评审;c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发放和保存。

  d财务部门负责分包合同中价款支付条款及评审,负责扣除劳务分包违反各项劳务管理规定及其他质量、安全、进度个项罚款。

  4.3.5安全部

  a负责劳务分包队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入场教育考试,对于拒不参加安全教育及考试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限产施工;

  b负责清查核实在用分包队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殊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4.3.6消防保卫

  a负责监督工人门禁打卡机正常规范打卡并避免人员对打卡机恶意破坏维护人员出入正常秩序,负责配合项目劳务管理员人员清查数据统计工作;

  b负责现场未能封闭出入口的人员检查工作,督促人员按照要求打卡;

  4.3.7技术部

  a、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对劳务管理方案、劳务纠纷应急预案的编制,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施工技术管理和“四新”技术应用条款的评审,劳务分包合同中质量条款的评审。

  4.3.8项目部

  定期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参与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评审。

  五、重大纠纷处理

  项目部一有发生劳务纠纷,劳务纠纷小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理,特别是在遇有劳务纠纷可能激化趋势,不得出现忽视、隐瞒,甚至纵容或激化矛盾的情况发生;同时要与所属省建管处、所属劳务公司驻省负责人取得联系;必要时报告建委、当地公安派出所。不允许出现重大劳务纠纷事件的发生。

  重大纠纷包括:

  1、劳务公司员工聚集或围堵到政府部门、报社、道路等公共场所群访、群诉;

  2、劳务公司员工聚集或围堵公司机关、项目部干扰、妨碍正常办公;

  3、劳务公司员工采取其它非正常手段可能造成社会影响。

【劳务纠纷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劳务纠纷应急预案12-05

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08-09

业主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选7篇)10-28

《学校防汛应急预案》应急预案09-18

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09-16

应急预案07-31

应急预案09-19

灭火与应急疏散应急预案03-03

应急踩踏事故应急预案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