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体滑坡应急预案

时间:2022-07-31 15:43:37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山体滑坡应急预案范文

  1 编制目的

山体滑坡应急预案范文

  为及时、有效而迅速地处理山体滑坡及泥石流,避免或减轻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对大山煤矿职工人身、生活、煤矿生产和煤矿安全构成的危害,根据要求,特编制本专项应急预案。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大山煤矿按照“组织协调,监督落实,有效防控”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置。 主要搞好协调组织救援力量,全力对事故的发生进行抢险救援;严格按照煤矿现场处置预案的组织程序和抢险原则进行救灾抢险,预防事故扩大,进行有效控制。

  3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危害程度分析

  大山煤矿矿区地处矿区地处滇东北高寒山区,属亚热带高原型季风气候。多年平均降雨量为913.4mm,年平均气温11.3℃。20年一遇的最大1h降雨量为70.1mm,6h降雨量为104.3mm,24h降雨量为136.2mm;多年平均蒸发量1154.7mm;全年主导风向西北风,平均风速为3.1m/s。

  矿区属于长江流域赤水河水系,矿区周边没有大的地表水体,水系主要为河沙坝沟,流经矿区中部由南向北流入铜东河。河沙坝沟为季节性溪沟,溪沟流量受大气降雨控制,暴涨暴跌,具有山区河流的特点。根据河沙坝沟上游汇水面积及项目区降雨情况推算出流量,河沙坝沟上游汇水面积约0.73km2,项目区20年一遇的最大1h降雨量为70.1mm。

  地震: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06-2001图A1),场地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0.05g。

  区内滑坡体不多,矿区总体为一单斜构造,本煤矿范围整体构造复杂程度属中等类型(Ⅱ类)。

  3.2 事故类型

  我矿区地面灾害的种类有山体滑坡,崩塌,地裂缝,地面沉降及水土流失.诱发因素为暴雨。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 组织领导

  为确保灾害事故的发生,及事故发生后快速有序的处理事故,降低事故损失。当发生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处理由大山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防止指挥上的混乱。指挥部成员的组成如下:

  组  长:彭建华(矿 长)

  副组长:刘可早(总工程师)

  成  员:雷德彪(安全矿长)、刘银祖(生产矿长)

  2、成立技术指导组

  组  长:刘可早 (总工程师) 副组长: 丁西平

  成  员:殷圣红 (技术科长、工程师)

  尚经忠(安全员)、马太平(瓦检员)、刘世平(电工);

  3、成立后勤保障组

  组  长:张书荣(后勤矿长)

  成  员:张新(采购)

  4、成立救援抢险组

  组  长:刘银祖(生产副矿长、兼职救护队长)

  副组长:朱  华(运输队长、兼职救护队副队长)

  李裕兵(安全科长)

  成员:曹远红、尚经忠、向光贵(安全管理员)

  事故抢救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

  1、 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技术负责人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 矿技术负责人: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 副矿长:根据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严格控制入井人员;

  4、 救护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救护队,根据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

  5、 安全科长:根据作战计划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6、 通风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注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

  7、 技术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

  8、 有关队、班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看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计划;

  9、 调度主任: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救护队、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电话员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并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点的人数;

  10、 考勤矿灯发放人:应根据入井人员的挂牌和领取矿灯、自救器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有特许入井人员不得发放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必须严格检查,制止入井;

  11、 供应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12、 机电科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他有关任务;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运送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13、 保卫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14、 值班电话员: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切断无关的电话,按要求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协助调度员及时传达矿长的命令。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矿调度室组织抢救,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矿长未到之前,由公司值班领导负责指挥。矿井建设期间,各项目部经理是各标段工程范围内的第一负责人,是处理标段内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负责组织编制标段工程内《2013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其他小组成员接到矿井发生灾害事故的通知后,必须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服从矿长的统一指挥,按照《预案》规定迅速组织或协助施工单位抢险救灾。各单位提供处理事故的资料,为领导制定抢险及救灾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4.2 指挥部职责

  1、在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下令启动本预案。

  2、负责向矿业分公司报告本矿的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3、各应急小组在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发生后, 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并严密监视事故的发展,确保抢险人员人身安全。

  4、事故处理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联络渠道要明确畅通;联络用语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5、全矿所有单位,对事故发生的部位、危害程度、人员伤亡、设施、设备损坏情况和事故处理经过一定要记录清楚,等待备查。

  6、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所有险情排除,恢复正常生活、生产为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点。

  7、组织和提供事故恢复所需要的备品备故。组织事故恢复所必需的生产车辆(挖掘机、推土机尤为重要)。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8、完成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设施损坏、人身伤亡和社会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4.3 成立各专业应急小组

  1、矿山应急救援小分队(分组处理多处事故,以人身救援为主);

  2、抢险突击队(分组处理多处事故,以保交通、生产设施为主);

  3、运输车辆、挖掘机、推土机、起重机应急组;

  4、物资保障应急组;

  5、后勤、医疗保障组;

  6、安全保障组;

  7、通讯保障组。

  4.4 应急报告及通信保障

  1、安排人员对山体滑坡及泥石流事故易发部位经常巡查,特别是长时间降雨和暴雨期间要派专人巡查(巡查人员不少于两人)。

  2、巡查人员发现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事故后,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长根据情况,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矿长向有关二级单位首先下达应急预案启动令, 各专业应急小组各就各位,组织事故的应急处理。

  3、矿调度室通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所辖部门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单位人员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门人员各就各位。

  5 应急准备

  5.1 预防与预警

  1、井下预防措施:

  (1)矿井要编制“雨季三防”计划,并组织实施,矿成立井下专职的防治水小分队,由防治水办公室领导,负责清理井下淤泥,保证井下水沟畅通,并掌握井下涌水情况,及时向公司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

  (2)主平硐、回风井和各安全通道、变电所、大临设施和重要车间等地点为防洪工作的重点。雨季前应对矿区内的排水沟进行全面检查、清挖、疏通,防止局部淤积堵塞造成积水。定期对井下采区上、下山水沟、大巷水沟进行清理。

  (3)建立检查制度,加强雨季排水工作,随时掌握矿井涌水量情况,技术部门要对涌水量按规定测定,向公司调度室和公司有关领导汇报。

  (4)雷雨天气,有关人员要各行其责,搞好防治水工作,值班领导、调度员要做到心中有数,机电部门要做好安全供电工作,开水泵人员要认真负责,地测部门要注意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5)要有备用排水设施,并保持完好,能随时投入运行。

  (6)掘进工作面掘进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7)加强对地表水和附近小煤矿采空区水进行探放。

  2、地面预防措施:

  (1)要与当地气象站和水城气象站保持联系,掌握降水情况。

  (2)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下设防治水办公室和防洪抢险队,要拟定目标计划,统筹安排,搞好雨季期间的防洪工作。

  (3)雨季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地测、生产、安全、企管、劳资、财务、机电等部门对防洪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方案,组织人力、物力,确保防洪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4)雨季前,物资供应站要做好防洪物质供应准备工作,确保雨季期间安全生产。

  (5)地测部门要对井田开采范围内的河流、裂隙、塌陷区、小窑、采空区等进行全面检查,凡对安全生产有威胁的地点,要向防治水领导小组和矿有关领导汇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6)雨季前,要做好预防性电气试验和设备联合试运转工作,所有下井的高压电缆必须做好耐压试验,不合格或未经试验的避雷器严禁使用。要提前做好防雷电材料、配件的准备工作。

  (7)主井和风井工业场地及主要建筑物的水沟,要在雨季前清理畅通,防止地表水涌入井下。

  (8)雨季期间,要做好排矸、轻便道、路基的巡查、加固,泄洪涵洞和道旁水沟的清理工作,防止被洪水冲塌路基和堵道而影响安全生产。

  (9)、加强雨季前排水系统的检查检修工作,确保备用水泵、管路齐全完好备用,并符号[规程]的规定。

  3、矿井排水系统

  受掘进巷道涌水的影响,水中往往含有大量煤泥,一方面造成水沟及水仓内淤泥量增大,造成水仓容积量减小。另一方面使水泵排水效率降低。当矿井出现较大涌水且矿井排水系统不能达到设计要求时会威胁矿井的安全。须采取的措施是:

  (1)、排水系统事故的预防措施

  1)根据我矿矿井水淤泥含量大的实际情况,井下水仓至少每三个月就应清挖一次淤泥。

  2)各泵房吸水井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当水泵排水时真空度达到-0.06MPa或水泵运行中电流出现下降,应安排人员检查吸水井,查明原因,如积淤多就应进行清淤。

  3)泵房水泵严格执行设备检修的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大修,以保证水泵排水性能完好,达到排水正常。

  4)每年对井下主要水泵进行一次性能测试,并根据测试报告情况,改进工作,提高水泵性能。

  5)加强各泵房水泵及相关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排水系统安全、可靠。

  6)每年雨季前,应由机电副矿长组织一次水泵联合试运转,并将联合试运转情况汇总存档备查。

  (2)、 排水系统事故的处理措施

  1)井下出现大量涌水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2)泵房值班员随时观察水仓水量,及时开泵排水,视水情决定投入运行的水泵数量。

  3)机电维修人员应在泵房盯岗,加强水泵及相关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若水情得不到控制,泵房有被淹没危险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撤离涌水点。

  4、其他

  采空区密闭墙

  采空区密闭墙附近往往存有积水,特别是工作面泄水巷密闭墙处。由于水中含有煤泥,且在矿压的作用下,密闭墙处的出水通道往往被堵,造成密闭墙内侧积水。当积水量及水位达到一定程度后,可能会出现密闭墙被鼓开突发涌水的现象,严重时可能会造成人员及设备的损失。

  须采取的措施是:

  (1)建立密闭墙台账

  (2)加强监测,定期对各密闭墙进行检查,准确掌握密闭墙内侧涌积水情况。

  (3)及时疏通出水口,确保墙内不积水。

  (4)通防工区施工有水采空区密闭时,必须根据地测室提供的预计涌水量,留设能满足释放采空区涌水的反水池。

  (5)通防工区密闭检查人员必须每周检查一次反水池的出水量、反水池畅通情况及水位情况,发现水量增大情况要及时汇报地测室,由地测室提出治理措施。

  (6)加强密闭及采空区附近甲烷等有害气体的监测。

  5.2 易发部位

  我矿山体滑坡及泥石流灾害事故易发部位有:各井口场地山体滑坡及泥石流、进矿及去井口公路靠山体、矸石山等。

  6 信息上报

  矿调度室接到地面山洪、地质灾害事故汇报后,必须立即通过电话或对讲机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通过电话或对讲机向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和矿山救护队、矿长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的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所属单位)等。

  7 应急处置

  7.1 事故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

  (2)重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50-100人中毒、重伤,或造成5000-10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

  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3)较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4)一般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7.2 响应分级

  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由应急办通过电话或对讲机通知指挥部全体人员到调度室集合,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应急预案。

  (1)当事故造成10人及以上死亡或可能导致10人及以上死亡的重大以上伤亡事故时,则启动Ⅰ响应。

  (2)当事故造成1~2人死亡或可能导致1~2人死亡事故以上,重大以下伤亡事故时,则启动Ⅱ级响应。

  (3)当事故造成一般事故且无人员死亡时,则启动Ⅲ级响应。

  7.3 响应程序

  灾害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负责启动报警器报警,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

  煤矿接到灾害事故的通知后,按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应急办公室立即通知企业应急指挥部全体人员和矿山救护队、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成员。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任命副总指挥或指挥部有关成员担任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

  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并指挥和联运联系矿山救护队、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到事故现场实施救援,直至灾情消除、被困人员获得解救。

  7.4 应对措施

  1、提高全矿职工对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事故的认识,掌握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形成原因、特性、表象和预防等基本知识,提高预防、抢险救援的成功率。

  2、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态的严重程度由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抢险或组织全矿人员抢险。汛前,由总工程师带队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对山体滑坡及泥石流易发部位进行认真巡查,完善措施。并必须备足生活、医疗、救护车辆等急需品。

  8 应急保障

  8.1 应急物资保障

  矿应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下消防材料库,车辆到位。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砂)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8.2 应急设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应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请求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区域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间。

  同时,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

  9 附则

  9.1 编制与解释

  本专项应急预案由大山煤矿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编制和解释。

  9.2 实施日期

  本专项预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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