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0-11-23 08:01:47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2020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下面给大家分享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欢迎借鉴!

2020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20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我校范围内各类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把控舆情、维持稳定。统一信息发布,密切关注舆情发展,有效防止不实信息传播。有关部门和学院及时准确了解并汇报学生和家长动态,控制事态发展,适时统一传达信息,稳定学生及家长情绪。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组

  设立黄山学院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下称领导组)。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对事件的状态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评估;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负责协调有关方面人力物力的调动。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后勤副校长

  成员:学校办公室、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团委、总务处、后勤服务集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医院负责人

  (二)办公室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承办领导组交办事宜、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于2小时内报告黄山市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主任:后勤服务集团负责人

  (三)工作小组

  领导组下设5个工作小组。

  1.现场处置组。由保卫处负责,组织现场保护、现场勘察、疏导交通和维护现场秩序;如果事发于学校食堂,后勤服务集团、校医院负责立即对食品留样柜封样,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取样。

  2.现场救援组。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保卫处、总务处、后勤集团、校医院、各学院等部门进行现场救护和救援。

  3.医疗救援组。由总务处、校医院负责联系黄山市医疗主管部门和有关救治医院,组织协调医务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4.学生工作组:由学生处牵头,组织团委和各有关学院按照领导组指示及办公室安排,召开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会议,通报情况,宣传政策,疏通引导,防止事态扩大;有针对性地对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组织其所在学院领导、辅导员、老师进行思想教育,联系学生家长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工作;组织学生配合公安、保卫等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5.服务保障组。由学校办公室牵头,保卫处、宣传部、学生处、团委、后勤集团、总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医院及有关学院等部门参加,负责做好中毒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善后处理、舆情管控等工作。

  三、事故处置步骤

  (一)启动预案

  任何部门和个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在15分钟内报告黄山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领导组确定信息真实性后,立即启动本预案。

  (二)安全保卫

  保卫处应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同时,对有关肇事人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意见,调查相关人员的平时表现、社会关系以及纠纷情况,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三)取样与救护

  校医院协助黄山市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立即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中毒人员。对严重者,及时转院。学校办公室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

  (四)事故调查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校医院、饮食服务中心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饮食服务中心还要及时提供就餐人数及就餐名单。校医院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采配中心根据食品原材料的倒溯机制,迅速查明并报告可疑原材料来源。

  (五)应急措施

  后勤服务集团对发生事故的食堂,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食堂所有人员原地待命,协助调查。对疑似发生于校外餐饮单位的事故,保卫处应及时了解就餐时间、地点、名单,并报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

  四、信息保障

  (一)专值电话

  专值电话: 2546500(学校办公室)、2549110(保卫处)、2546540(校医院)。

  (二)信息通报

  领导组视情况召开通报会,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三)事故报告

  学校办公室牵头,宣传部、后勤服务集团、校医院配合,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食堂名称,食堂负责人姓名,中毒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有关事项;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并及时上报领导组,保障信息畅通和信息的准确性,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 逐级上报

  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客观如实地逐级上报,不得随意散布消息。

  (五)统一外宣

  向上级汇报和对外宣传报道由领导组统一指挥。

  五、物资保障

  (一)伙食保障

  事件发生后,饮食服务中心应立即采取启用储备物资、集中设备、统一调配、校外调剂等有效措施,组织其他食堂做好食品供应工作,确保学校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

  (二)资源保障

  领导组要统筹安排,紧急调用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服从领导组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六、善后处理

  (一)责任追究

  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对事故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总结整改

  事件处理完毕后,领导组组织各部门认真总结,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管理,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2020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2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二、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1.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春会

  副组长:侯旭辉 张满栋

  成 员: 王 媛 杨保银 雒晓妮 蒲广平 胡鹏辉

  魏小花 刘美丽 刘建芳 王亚茹

  2.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本着为师生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启动应急预案。

  ②立即将中毒者送医务室检查,医务室无法处理时应及时送往医院。 ③同时向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报告。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④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⑤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⑥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⑦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三、预警与报告

  1.加强日常监管

  学校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食品采购、操作加工过程、贮藏、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

  对师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2.报告制度

  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和卫生局及有关部门报告。 ②责任报告人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学校师生员工。

  四、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配合区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教育局,同时抄报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

  2020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3

  为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学校秩序。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四川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西华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西华大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学校统一领导、各级分别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多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食品安全事故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二、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4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级)

  1.超出四川省处置能力水平的;

  2.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1级)

  1.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2.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3.省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111级)

  1.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2.市(州)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1V级)

  1.造成伤害人数在30人—99人,无发现死亡病例的;

  2.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学校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需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副校长)任组长,后勤管理处、党办、校办、纪委、宣传部、学工部、保卫处、计财处、人事处、人南校区管委会办公室、物资设备处、后勤总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对于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组长由校长担任,分管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

  (二)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政府卫生部门规定和要求;领导、组织、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研究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发布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

  (三)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后勤管理处处长担任,党办、校办、宣传部、学工部、保卫处、人南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后勤总公司、校医院负责同志为成员。

  (四)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市及地方政府卫生部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省、市及地方政府、学校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完成学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应急办公室下设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有关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服从应急办公室的统一指挥。

  (六)工作小组及职责

  1.事故处理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配合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

  2.医疗救治组,由校医院、总公司牵头。负责食品中毒病员救治和事故相关技术鉴定工作。配合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统一向政府卫生部门报告信息数据。

  3.信息组,由宣传部牵头。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事故发生地现场的采访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

  4.综合组,由校办牵头。负责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纪委、学工部、保卫处、计财处、人南校区管委会办公室、物资设备处参加。保卫处负责秩序维护及协助公安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学工部负责开展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善后等相关工作;纪委负责对在造成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及处理;计财处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物资设备处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物资供应。

  四、报告程序

  (一)预警信息与报告

  实行校医院集中统一对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制度,认真履行查询报告责任制。全校师生员工,当发现自己或他人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或疑是食品安全事故时,应主动或主动帮助病人到校医院诊治。

  (二)预警预防

  职能部门及校医院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

  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后勤管理处要根据校医院、或者政府卫生部门作出的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或师生员工发布预警。

  (三)通报程序

  1.校医院及有关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及时向后勤管理处通报;

  2.后勤管理处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必要时报省政府、省教育厅及地方政府。

  (四)报告

  对师生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物安全事故;出现群体性食物安全事故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特大、重大、较大食物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发现)后,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或校医院。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校医院报告,校医院向后勤管理处报告。单位负责人也可以直接向后勤管理处报告。

  对于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特大、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向主管部门、应急办公室报告;学校在2小时之内作出决定,由校医院向所在地方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当发生特大、重大食物安全事故时,保卫处还须在1小时内向成都市公安局报告;事故发生点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一是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二是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三是应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政府和教育厅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特大、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和较大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当应急响应行动组织实施时,工作小组应当按照相应的职责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及时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应急办公室及时向省政府、省教育厅、地方政府报告,并按程序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五)应急准备和预防

  校医院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应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及后勤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会同相关部门应及时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及时报学校领导并通报学校有关部门。学校按程序做出是否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和向政府卫生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决定。

  五、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学校应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立刻组织救援行动。

  (一)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在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政府和教育厅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特大、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

  (三)处置程序措施

  1.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2.应急办公室

  派出相应工作小组及有关单位及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确定重点保护区域。责令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对已出售的食品进行公告,并予以收回。对造成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工具、用具及原料进行封存,经政府卫生部门批准后进行清洗消毒或销毁。及时掌握各种信息,现场处理问题,根据事故状况,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卫生部门的要求,制定和采取相应的对策及措施。

  3.医疗组

  提供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和救援,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按规定将其病历复印件转送接诊医院。对食品及原料的来源、流向、配方、加工方法、加工用具、贮存条件、生产经营人员卫生和健康状况进行现场卫生学调查,并对可疑食品、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样品送检。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进行卫生病学调查,并提出就地或者异地治疗、医学观察措施。宣传防治知识,及时对可能受害人群进行调查,采取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公共卫生预防措施。

  4.综合组

  做好现场围观人员的疏散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病人、疑似病人或可能受害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治疗、医学观察人员的监控、信息收集、跟踪和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受害或受影响人员所在部门师生员工稳定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责任人。配合公安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5.发生事故单位

  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协助政府卫生机构和学校医院救治病人。保留造成食物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物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政府卫生部门和校医院进行调查,按照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和样品。落实政府卫生部门和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6.信息组

  保障广大师生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及时澄清问题,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三)响应终结

  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应急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讨论,经现场检测评价确定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结束。应急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对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改进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维护学校稳定。

  (二)结论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组织各部门认真总结,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管理,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三)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校本部、彭州校区、人南校区范围内的食物安全事故处置和重大隐患防范。

  2020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4

  为了保障学校全体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及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依据《鞍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安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1)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明智  张海宝

  副组长:张武之  孙俊龙  王立发  张  程  林  静

  花雪痕  孙  健  宗玉新  孙涤非

  成  员:何艳鸿  付晓虹  尤晓龙  陈晓光  赵春风

  卢明哲  石东方  李迎春  张洪生  李宏宇

  安  帅  李秀娟  王少军  张国华  孙跃鹏

  各学校校长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科,办公室电话:4822322。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

  (3)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参与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2)办公室职责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教育局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各校要在上级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组织落实,并上报教育局。

  2、强化督查。在教育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并把督查结果反馈给学校主管责任人。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形式,(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方可上岗)丰富卫生安全知识,增强卫生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学校发现3人以上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电话向教育局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办公室报告,再由办公室向领导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按要求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五、适用范围

  在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等各环节中造成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及造成严重后果的适用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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