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4-08-17 20:12:34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

  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饭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高君

  副组长:叶枫、龚建兰

  组员:丁春华、张冬林、张开明、周文浩、曹国珍、翟金茂、李立勇、周方平、各班主任、事发当日值日教师及午餐管理人员。

  2、机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街道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学校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兼职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午餐管理老师在发现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室,由卫生保健教师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d、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卫生室要深入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各种隐患,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将预防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学校中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发展。

  二、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相互协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反应迅速,措施果断。

  三、监测网络

  建立起学校、政务处(值班室)、年级组(班主任)三级突发事件防控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报告体系。

  华晶学校预防监测领导小组指挥长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务工作的副校长任副指挥长,预防监测站设在校政务处(值班室)。

  学校按照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机构。

  四、防控预警信息报告体系

  学校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机构,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内各种情况报告后,年级组(班主任)必须在半小时内报到政务处(值班室),学校必须在1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教育科技局报告。

  预警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必须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名称、性质、可能原因、波及范围、发病人数及健康状态、潜在威胁和已采取的措施,同时报告报告单位和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2、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诱发事件的原因和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责任报告人应对上一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信息进行确认。

  五、突发事件预警分级

  根据《保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突发事件分为三级预警。

  六、防控措施

  根据预警级别的不同,采取相应措施。

  三级预警:

  1、防控领导小组进入工作,主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并随时向领导班子汇报,进行必要的防护知识的宣传。

  2、学校实行部分门禁,进入校区实行验证制度。

  3、学校门口设立主要病症检测制度。

  4、加强环境卫生状况检查。

  5、进行防护水平升级的人力、物力准备。

  二级预警:

  1、学校开始实行门禁制度。

  2、住校学生一律不许出校门,走读学生进校门要进行主要病症检测。

  3、建立学生疫情监控制度,实行学生每日健康登记制度。

  4、教职工限制出入,严格控制与疫区之间的人员流动。

  5、学校开始设置医学观察区,对外来人员进行一定时间的必要观察。

  6、每天定时在规定部位消毒。

  7、校领导带班,安排人员值班。

  8、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进入准备状态,相关物资、设施到位。

  一级预警:

  1、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制度。除领导机构成员和必要后勤保障人员在搞好防护并经校长批准后可以外出,其他人员一律不许出入校门。

  2、学校主要领导主持防控工作。

  3、校领导24小时昼夜值班。

  4、校领导至少1人实行保护性隔离,给所有在一线工作的人员配备防护药品,实行严格防护。

  5、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实行局部隔离,部分区域非学校主要领导任何人不能出入。

  7、开始全方位的消毒,对重点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8、对出现疫情的班级停课。

  9、与政府防疫部门、医疗机构保持热线联系,确保病员的及时救治和必要的防控物资支持。

  10、做好特殊时期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

  华晶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教育局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华晶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务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

  1、综合协调办公室: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负责对内对外的协调、联络工作。保持和外界及时、畅通的联系,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协调工作。指挥协调各组的应急工作。坚持向上级有关单位报送信息。负责起草出台的各种文件。统一宣传报道工作。

  2、应急分队: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负责协助领导深入学校组织学生的'身体健康的监控,以及有关应急工作。

  3、学生工作组:由政务处、教务处等组成。负责各年级的联络工作,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总务处负责资金、物质保障和防护物品、药品的供给。

  5、教学保障组:教务处组成。负责调整教学计划,组织应急时期的教学工作,维护教学秩序。

  6、信息情报组:由政务处、教务处组成。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传达、报告工作。

  7、安全保卫组:由政务处(含体育组)和当时值班人员组成。

  八、调查与控制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及时通知本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卫生监督机构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现场勘察并采取措施,确定危害程度,做出评价报告。

  2、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组织力量,群防群控,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向教职员工及学生宣传有关卫生防疫、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科学预防知识。

  3、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学校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4、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和完善紧急应对机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5、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不予配合的将依据有关法律依法处置。

  6、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3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控制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流行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市教育局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有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以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为重要内容,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

  (3)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员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发生在学校的,经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例及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疫情局限在县(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本县(市)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员人数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数5人以下。

  (7)发生在学校的、经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县(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县(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学校广泛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知识,提高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领导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机构要形成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病例,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1)办公室

  主任:z

  成员:z

  职责:统一部署、协调学校各部门履行职责,收集上报传染病等疫情与突发事件变化情况,及时处置应急事件发生过程中的偶发事件。

  (2)疫情监控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负责食物中毒、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监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校园环境整治。

  (3)食品安全监督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职责:按规定把住食品的采购、储藏、加工出售等关口,确保食品安全;加强后勤设施建设,改善卫生条件,保证教室、寝室、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清洁卫生及重点部位消毒工作;对后勤服务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4)督办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督办学校落实门卫制度、来访制度、凭证出入制度、晨检制度、生病缺课登记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定期消毒制度,督促学校食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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