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1-05-08 12:46:53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1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因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引起的化学品事故或险情。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遵循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组织配备专业或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及救护设备设施,承担本单位危险源发生事故时的抢救、救援和处理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立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实验室工作人员、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功能室、后勤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一部署、协调、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挥参与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开展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或险情报告后,迅速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人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为确保及时、有效、顺利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内设危险源控制组、现场警戒组、救援排险组、医疗抢救组、物资供应组、善后处理组等六个组和应急救援办公室。

  其职责和单位组成如下:

  (一)危险源控制组由实验室、功能室人员组成,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由事故单位人员和专业队伍组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准备好专用的防护用品、用具及专用工具等。

  (二)现场警戒组由党、政办室组成,由派出所负责人任组长。

  1、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并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2、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3、负责救援通道的畅通。

  (三)救援排险组由政办室人员组成

  1、火灾、爆炸类事故由派出所的负责人任组长。

  2、普通事故由政办室的负责人任组长。

  (四)医疗抢救组

  由教导处、教科室人员组成。负责现场对伤员进行伤情判别,依据不同伤情施行紧急抢救,现场处置和安排转运伤员。

  (五)物资供应组

  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和工具、器具和救治药品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由后勤办公室组成。

  (六)善后处理组

  由学校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扶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由工会、团委组成。

  四、应急救援程序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实施应急救援、事态监测与评估、后期处置等几个方面。

  (一)事故报告与报警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可能发展成为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露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二)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1、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或险情报告后,应迅速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指定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担任。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

  2、现场指挥部设立后,要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按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型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3、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基本程序

  1、防护

  根据事故现场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划定的危险区域,确定相应的防护等级。全部进入防护区的相关人员必须按相应防护标准采取相关防护措施。

  2、询情

  (1)遇险人员情况;

  (2)容器储量、泄漏量、泄漏时间、部位、形式、扩散范围;

  (3)学生、周边居民、地形、电源、火源等情况;

  (4)消防设施、工艺措施、到场人员处置意见。

  3、侦检

  (1)搜寻遇险人员;

  (2)使用检测仪器测定泄漏物质、浓度、扩散范围;

  (3)测定风向、风速等气象数据;

  (4)确认设施、建(构)筑物险情及可能引发爆炸燃烧的各种危险源;

  (5)确认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确定攻防路线、阵地;

  (7)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

  4、警戒

  (1)根据询情、侦检情况确定警戒区域;

  (2)将警戒区域划分为重危区、中危区、轻危区和安全区,并设立警戒标志,在安全区视情设立隔离带;

  (3)合理设置出入口,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并进行安全检查、逐一登记。

  5、救生

  (1)组成救生小组,携带救生器材迅速进入危险区域;

  (2)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移至安全区域;

  (3)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标识和现场急救;

  (4)将伤情较重者送交医疗急救部门救治。

  6、控险

  (1)启用单位喷淋、泡沫、蒸汽等固定、半固定灭火设施;

  (2)选定水源,铺设水带,设置阵地,有序展开;

  (3)设置水幕或屏封水幕墙,稀释、降解泄漏物浓度,或设置蒸汽幕;

  (4)采用雾状射流形成水幕墙,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标或危险源扩散;

  (5)根据现场泄漏情况,研究制定堵漏方案,并严格按照堵漏方案实施;

  (6)若易燃气体泄漏,所有堵漏行动必须采取防爆措施,确保安全;

  (7)关闭前置阀门,切断泄漏源;

  (8)根据泄漏对象,对不溶于水的液化气体,可向罐内适量注水,抬高液位,形成水垫层,缓解险情,配合堵漏;

  (9)转移较危险的瓶(罐)。

  7、救护

  (1)现场救护

  将染毒者迅速撤离现场,转移到上风或侧上风方向空气无污染地区;有条件时应立即进行呼吸道及全身防护,防止继续吸入染毒;对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采取心肺复苏措施,并给予氧气;立即脱去被染污者的服装;皮肤污染者,用流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冲洗;眼睛污染者,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2)使用特效药物治疗;

  (3)对症治疗;

  (4)严重者送医院观察治疗。

  8、洗消

  (1)在危险区与安全区交界处设立洗消站;

  (2)洗消的对象

  轻度中毒的人员;重度中毒人员在送医院治疗之前;现场医务人员;消防和其它抢险人员以及群众互救人员;抢救及染毒面具。

  (3)使用相应的洗消药剂;

  (4)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检测,以防造成次生灾害。

  9、清理

  (1)少量残液,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干粉等吸附,收集后作技术处理或视情倒至空旷地方掩埋;在污染地面上洒上中和或洗涤剂浸洗,然后用大量直流水清扫现场,特别是低洼、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液;

  (2)现场环境检测合格后,清点人员、车辆及器材;

  (3)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离。

  应急救援结束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对救援情况进行评做,对险情或事故的损失情况进行统计,将评估结果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五、附则

  (一)任何部门和教师都有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参与抢险。

  (二)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险情、事故。不及时服从指挥、调度或临阵逃脱的部门和个人,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发生重特大事故时,本预案与《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并执行。

  (四)本预案由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2

  为了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保证在事故发生后,尽快组织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二、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宣传、贯彻国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工作,参加相关单位举办的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习、练习。

  三、如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实验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学校保卫处和学校化学危险品与放射源管理领导小组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二小时。并在二十四内报出《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卡》。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并对现场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消毒等措施。

  四、发生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事故时,应当保护好现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侦破。

  五、如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操作人员必须立刻停止实验,注意安全防护,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开展周边人员的撤离。并根据泄露危险化学品的化学特性开展初步急救措施。

  六、发生危险化学品人身中毒事故时,应首先尽快派人或电话请医生,并报告有关领导或上级组织,同时采取急救措施,在送医院(或医生到来)之前应迅速查清中毒原因后,针对具体情况,采取以下具体措施进行急救:

  1、呼吸系统中毒:如果是呼吸系统中毒,应迅速使中毒者离开现场,移到通风良好的环境,使中毒者呼吸新鲜空气。轻者,短时间内会自行好转;如有昏迷休克、虚脱或呼吸机能不全时,可人工协助呼吸,化验室如有氧气,可给予氧气,如可能,给予喝兴奋剂,如浓茶、咖啡等。

  2、经由口服中毒:由口中服入毒物时,首先要立即进行洗胃,呕吐。

  3、皮肤、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皮肤和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时,要立即用大量自来水冲洗,冲洗愈早愈彻底好。如能涂或服用适当的缓冲剂、中和剂(注意要用稀浓度的)更好。洗净毒物后,看情况请医生治疗。

  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处置突发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性灾害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全校范围内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突发事件。

  第三条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及“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构建由学校、学院组成的二级联动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逐级分层落实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危化品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学校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第五条各相关单位应成立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完善,并组织实施。事件发生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负责保护好现场,做好现场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确保安全事件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并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报送。

  第六条发生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学校立即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职责如下:

  总指挥:危化品领导小组组长

  副总指挥:危化品领导小组副组长

  事务协调部门:学校办公室、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危化品中心”)

  安全保卫部门:保卫处、事故单位

  技术保障部门:科学技术处、教务处、危化品中心、事故单位

  物资保障部门:后勤管理处、事故单位

  应急救援部门:校医院

  善后处理小组:学校办公室、纪委办、监察处、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危化品中心)、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及事故单位。

  第三章运行机制

  第七条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发生,具体要求如下:

  (1)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处置预案。

  (2)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对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源、病原微生物等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将安全管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3)定期开展自查,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加强实验人员的培训,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第八条按照事故严重程度,突发事件分为Ⅰ级、Ⅱ级和Ⅲ级三个级别。Ⅰ级事件:发生学校不可控制的.危险化学品火灾、泄漏等情况;危险化学品事件导致人员死亡或3人及以上受伤。Ⅱ级事件:发生学校可以控制的危险化学品火灾、泄漏等情况;危险化学品事件导致1~2人受伤。Ⅲ级事件:仅限某一实验室少量的危险化学品泄漏或发生可由二级单位立即消灭的危险化学品火灾,且未造成人员伤亡。

  1.当发生Ⅰ级事件时,接到事件发生单位报告后,危化品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向教育、环境保护、安全监督等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危险化学品类别、名称和数量,涉及人员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等。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置临时指挥部,负责应急工作的指挥、调度,及时、有效地对事件进行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待相关部门赶往现场后,危化品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的救援工作,直至突发事件终止。

  2.当发生Ⅱ级事件时,事件发生单位第一时间向危化品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危化品领导小组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现场指导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学校各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如:保卫处封锁事发现场,校医院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科学技术处、教务处、危化品中心做好技术保障工作。事故终止后,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并将书面报告上报至上级相关部门。

  3.当发生Ⅲ级事件时,事件发生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情况进行现场处置并向危化品领导小组报告。事件处置时,救援人员应注意自我防护。事件控制后,及时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并向危化品领导小组上报事件总结报告。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九条全校危险化学品涉及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多个环节,预测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表现为:失窃、泄漏、火灾、环境污染等。

  第十条当发生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危险化学品被盗或丢失事故时,事故单位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保卫处和危化品中心,由保卫处报告公安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引发的伤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时,应视情形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危害:

  (一)现场疏散组织

  1.设置警戒区域。事故发生后,由保卫处对现场进行封闭,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泄漏扩散情况或火焰辐射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负责警戒。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必须坚守岗位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泄漏溢出的危化品为易燃品时,区域内应严禁火种。

  2.组织紧急疏散。迅速将警戒区及污染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紧急疏散时应注意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有相应的监护措施。不能在低洼处滞留,应向上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并查清是否有人滞留在污染区或着火区。为使疏散工作顺利进行,处置现场应确保至少有两个畅通无阻、标志明显的出口。

  (二)急救措施

  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操作和现场急救培训。在事故现场,危险化学品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伤害为化学灼伤、烧伤等,进行急救时,不论患者还是救援人员都需要进行防护。现场急救注意事项: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做好自身及伤病员的个体防护;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所用救援器材需具备防爆功能。现场有人受到危化品伤害时,应立即进行现场处理,并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三)应急处理

  泄漏处理一般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处理两大部分。

  1.处理泄漏注意事项: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应严禁火种;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掩护。

  2.泄漏源控制:可通过控制泄漏源来消除危废品的溢出或泄漏。

  3.泄漏物处理:现场泄漏物及时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点发生火灾事故或发生由危险化学品所引发的火灾事故时,应视情形采取相应的措施。

  火势不大时,事故单位应在保证安全,避免发生危险化学品伤害和污染事故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措施,控制火势,进行灭火,同时报告危化品领导小组。

  火势过大,无法控制时,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危化品领导小组和消防等部门,并迅速将人员疏散至指定地点,密切关注事故地点情况。待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后,配合灭火等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部分常见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一)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2%~5%)的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置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置。

  2.如果酸(或碱)不慎溅入眼内,应立即就近用大量的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实验室每一楼层需配备紧急冲淋洗眼装置或专用洗眼水龙头。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3.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则可能为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误服毒物中毒者,须立即刺激催吐(视情况可用0.02%~0.05%高锰酸钾溶液或5%活性炭溶液等催吐),对催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

  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勿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砷和汞化合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

  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予解痉挛药物雾化吸入。应急人员一般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经皮肤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移离中毒场所,脱去污染衣服,迅速用清水冲洗,粘稠的毒物用大量肥皂水冲洗;遇水能发生化学反应的腐蚀性毒物如三氯化磷等,则先用干布或棉花抹去后再用水冲洗。

  (二)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传播应急处置

  1.接到报告后,危化品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对传播事故进行确认,并对传播的病原体性质及扩散范围进行充分评估。

  2.立即封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标本,防止微生物扩散。

  3.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并留取本底血清或相关标本。

  4.对造成污染的工作环境及污染物进行消毒。

  5.配合医院等有关部门开展进一步调查。

  (三)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撤离,及时报告学院及危化品领导小组,并启动应急预案。

  2.危化品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

  3.事故处置必须在校危化品领导小组指挥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征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4.对可能接触放射源的人进行排查确认,确定未接触放射源后方可让其离开。对接触放射源的人员,应立即送医院就医,确认情况后,为其进行诊治。

  第十四条事故现场得以控制,次生和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根据事故情况,在公安、安全监督、环境保护、卫生等相关管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由危化品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

  第五章后期处理

  第十五条学校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公安、安全监督、环境保护、卫生等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侦破。

  第十六条应急状态终止后,由保卫处负责事件调查,学校相关单位积极配合,撰写总结报告。

  第十七条对于负有相关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应急联系电话

  保卫处:0591-8xxxxxx(仓山)0591-2xxxxxx(旗山)

  校医院:0591-8xxxxxxxx2(仓山)0591-xxxxxxx(旗山)

  危化品中心:0591-83xxxxxxxxxx(仓山)0591-2xxxxxxxxx(旗山)

  紧急电话: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

  第十九条本预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危化品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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