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应急预案(通用11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企业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应急预案 1
为了做好企业的消防工作,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应付突发的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以企业领导为总负责,组建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由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灭火行动组:由保卫科科长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本企业的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2、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的统一协调。
3、疏散引导组:由人事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安全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1、报警监控中心必须配备火警电话,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企业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室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灾设施。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科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然后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就近安排,走道内应设疏散指示。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然后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
4、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
5、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然后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6、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然后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救灾小组成员应在火场待命。
3、医务室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然后必要时与地方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应调集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指定专人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然后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六、日常工作:
1、落实消防责任制,然后宣传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意识。
2、每年应保证1-2次消防演习。
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企业应急预案 2
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活动的同时,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公安消防部门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防火应急预案。
一、处置原则
为维护项目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活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消防、建筑法规。落实三级防火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排查可能出现的各类火险隐患,及时掌握各类火险隐患的信息。对重大火险隐患的特定事件,要及早发现、及早控制、措施果断、尽快处置。将各类火险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1、组织实施各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教育,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对影响项目的火险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确保项目有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针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特点,组织制订灭火预案及扑救火灾的基本措施。充分发挥基层义务消防员的作用,当发生火灾时,一边及时报警,一边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和疏散物资,使火灾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3、所属各部位、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特点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时开展防火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并建立消防工作台帐。
4、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整个施工现场要划分禁火区域 和动火等级。禁火区域要挂牌明确,严禁烟火。施工现场的危险品库,要专库专用,不得混放。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5、不论哪个部门、基层单位凡第一接到有火险隐患问题的信息都有责任向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对重特大的火险隐患由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并同时上报公安消防部门及有关机关。
6、发现纵火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报告,对正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将其控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指挥机构
1、项目部设立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日常工作由 xxx负责。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项目部由xxx直接指挥消防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其主要任务:
(一)、及时传达公安消防部门及上级机关的有关指示,布置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二)、对项目内发生的各类火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的同时。将重特大的火险隐患的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汇报。
(三)、根据掌握各类火险隐患变化发展的'情况,组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控制火险。保持与公安消防部门及有关部门的联系。
四、保障与措施
1、一旦遇到重特大的火灾和人为纵火破坏事件,应立即报警。由处置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 xxx 率组员进入火灾现场,在现场设立临时指挥部实施现场指挥。
2、如遇危险品库处于紧急状态或出现爆炸时,应急处置组应立即疏散人员,撤离附近的危险物品,对现场要划定安全范围,并派专人警戒,防止危险库爆炸时引发更大的伤害。
3、接到扑火命令后,要以最快的速度、最佳的方案、最小的消耗,组织领导扑火队伍,将火扑灭,明火扑灭后,要亲自或派人到火灾现场督促检查,清理残火,以防复燃。
4、在处置现场,应急处置小组成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绝不允许擅离职守或自行其事。
5、对违反防火预案规定,给消防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企业应急预案 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盐城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加强我公司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地震应急能力,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在有关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或涉及本地区的破坏性地震临震的预报发布后,我公司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一、应急组织机构
(一)成立公司防震减灾综合保障中队,下辖纺纱、针服、水电、生活治安四个区队和通信综合、医疗防疫两个组。
中队长:xxx(总经理)
教导员:xxx(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副中队长:xxx(办公室主任)
xxx(安保部经理)
副教导员:xxx(xx公司总经理)
(二)防震减灾综合保障中队的主要职责:
1、接受并且落实大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
2、在临震应急期间,组织、检查、落实临震应急;准备工作: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迅速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且及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大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4、地震灾情严重时,请求人民政府救援。
(三)各区队、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l、纺纱区队
区队长:xxx(棉纺车间主任)
副区队长: xxx xxx
队员人数:20名
主要职责:在公司中队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棉纺车间区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并且接受公司中队的人员调派。
2、针服区队
区队长:xxx(xx公司总经理)
副队长:xxx(服装车间主任)
xxx(染整车间主任)
队员人数:15名
主要职责:在公司中队的统一指挥下,负责针织、染笋、服装生产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并且接受公司中队的。人员调派。
3、水电区队
区队长:xxx
队员人数:20名
主要职责:在公司中队的统一指挥下, 负责水电设施的保护和抢修工作,并且接受公司中队的人员调派。
4、生活治安区队
区队长:xxx(安保部经理)
副区队长:xxx(供应部经理) xxx xxx
队员人数:15名
主要职责:在公司中队的统一指挥下, 负责食堂、集体宿舍、卫生所、幼儿园、仓库的抗震救灾工作。 负责生活区和生产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保障生活供给,管理和分配政府救灾物资。
5、通信综合组
组长:xxx(办公室主任)
组员人数:4名
主要职责: 负责安排值班、上下联系、事件记载、对外报道和其它事务的处理,负责办公大楼内办公设施的避震防护。
6、医疗防疫纽
组长:xxx
组员人数:5名
主要职责: 负责对伤病员的抢救和医治,开展消毒防疫工作。
二、临震应急方案
我公司在接到大牛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破坏性地震临震警报后,公司应急组织机构迅速起动,进入临震紧急状态。
(一)召开公司党政工领导参加的防震减灾综合保障中队会议,传达大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部署防震抢险救灾工作。
(二)根据震情预报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组织人员、设备仪器、货物的避震疏散。
(三)根据震情预报和发展情况,适时通知车间停产,通知水电区队切断电源、水源,通知锅炉等压力容器使用部门停用卸压。
(四)储备必要的抗震救灾物资。
(五)综合管理部要认真检修对讲机和消防器材,确保完好。
三、震后应急行动方案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公司应急组织机构迅速启动,立即分头行动。
(一)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各区队及医疗防疫组根据中队命令,派出人员赶赴灾害现场扒救被埋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和消防灭火。
(二)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医疗防疫组迅速建立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采取消毒和保证饮用水、食品卫生等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三)通信保障。办公室要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如果大丰通信设施遭破坏尚未正常工作、安保部要为中队领导和各区队长和组长配备对讲—机。办公室要建立中队临时办公地点(指挥所),安排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对大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本公司地域内的震情灾情即时上传下达。
(四)职工生活和治安保卫。生活治安区队要组织生活服务队,为本公司地域的灾民提供食品、饮用水和必要的生活用品:保管和分配政府提供的救灾物资;组织治安队,保护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堆扩治安秩序;组织队伍搭建临时帐棚。
(五)水电抢修。水电区队尽快架设临时电路、管路,提供生活、抗震救灾所需电力和饮用水。
(六)听从大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对非本公司地域内的重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援。
企业应急预案 4
1、目的
为了防止因操作体系不健全或其他因素,给生产和产品带来的不安全隐患,为保证本公司信誉,同时能有效快速和全面的进入应急调查程序,使损失降低到最低点,保护生产正常进行,也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达到顾客满意,特制定以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过程及生产的产品。
3、职责
3.1副厂长任产品安全小组组长,负责产品安全应急的全面工作。
3.2安全小组成员职责详见《产品安全小组成员》中职责。
4、工作程序
4.1启动产品安全应急程序
4.1.1在未经副厂长同意并授权的情况下,任何部门均不得启动产品安全应急计划。如果产品的安全程序是由政府部门或其他原因启动的,则需要立即将该情况报告给厂长。
4.3由产品安全小组组长制定了一份产品安全小组联系表中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职责。
5、对生产中突法事故处理
5.1突发事件的报告,任何小组和个人有权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在获得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立即向公司安全应急小组报告,重大突发事件,需在1小时内上报,不得隐瞒、缓报和谎报。
5.2 应急小组成员,在接到突发事件的信息或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情况调查、分析和汇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副厂长。
5.3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应急报告分为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内容: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面、潜在影响、发展趋势分析、拟采取的措施等。
动态报告内容: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报告突发事件的发展、变化以及采取的应对或处理措施。
总结报告内容:根据突发事件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处置结果,对今后类似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建议等。
5.4后期处置,调查与评估一周内,各相关责任人要向公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生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人员,产品等的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公司领导小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和存在的关键,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5.5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参加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小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工作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6、召回及不安全产品
6.1召回,是指食品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
(一)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二)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三)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6.1.1如果顾客反应某一类产品具有以上食品安全危害,公司则将该批次所有产品定为可疑产品。对与出现类似产品的.地区或者个人有权及时向领导汇报。
6.1.2对于顾客的退货产品由应急小组组长召集小组成员会议,分析召回原因,确定召回的产品类别(名称、编号、生产日期等)及召回数量。
6.1.3可疑产品到公司后,由负责接收的应急小组成员根据发货记录确认产品与之是否相符。
6.2对于自查出的不合格且已发到客户手中的产品
6.2.1在发现不合格品的第一时间由负责销售业务的应急小组成员根据产品召回联系表通知客户,以防止不合格品的进一步扩散。
6.2.2向客户解释清楚召回原因,并与客户协商召回数量。
6.3可疑产品到公司后,由质检部监督,成品仓库接收。接收后的产品用库存商品保管卡标明“不合格”,“待检”,“待处理”标识后放置在成品仓库不合格品(可疑产品)存放区,在未经公司及质检部的同意下不可出库放行。
6.4处理召回产品的规程,对产品进行重新分类,降级或废弃处理。
6.4.1查明退货原因,进行处理。
6.4.2由于原辅料、添加剂所造成的不合格品:由物流部通知供方,并在清除问题前停止其供应原料。
6.4.3由于包装物料造成的不合格品:由物流部通知供方,并限期整改, 整改末确认前,停止其供应包装。
6.4.4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不合格品,通知车间负责人,限期作出纠正措施,追查责任人。
6.5必要时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质量监督部门。
6.5.1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
6.5.2通知的内容如下:
6.5.3召回的原因
6.5.4召回的类别:名称、编号和生产日期等。
6.5.5与召回有关的数量(被召回的食品当初在公司的拥有数量,在召回时产品的数量分布情况,被召回产品在公司的剩余量。)
6.5.6被召回产品的区域分布:按销售地点、城市、州,如果是出口的按出口国别列明批发商或零售商的名称和地址
6.5.7.分析总结
产品召回措施完成后,由质量部会同相关部门对根本原因进行分析,以确定须采取哪些纠正及预防措施,并将分析结果记录备案,完成召回事故总结表,报小组审批,执行相应的措施。
企业应急预案 5
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应急防范能力,确保供水管网、设备和人身安全,有效保障安全供水,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切实做好供水突发事件到来前的安全保障工作,水厂上下应以高度责任感,把应急防范工作摆在第一位,做到工作布置到位、保障措施到位、检查落实到位,落实应急责任人,用人统一指挥。适时安排预案演练,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处置突发事件的要领,做到遇事不慌、应对有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三)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宿松县供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供水区域内遭受洪涝灾害、雨雪冰冻、有较大影响的台风和日食、山体塌方和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而引起的下列供水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1、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露;
3、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
4、因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电、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1、成立宿松县自来水厂供水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后勤保障:
2、办公室设在生产调度室(联系电话:)
3、明确分工,分组落实责任
(二)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应急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本县供水突发事件,统一指挥对现场的救援,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2)根据应急处理的工作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供水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供水秩序的.工作。
(4)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5)加强水质监测。在完善自身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监测项目的协作单位。
(6)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7)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组织重点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培训演练。
2、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供水突发事件接报警工作。
(2)指导各部门制定防台风供水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3)接到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部门。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组、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三、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服务中心接到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后,工作小组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人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理办公室须立即向县政府领导和公安机关110报告,并启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突发重特大供水事件发生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应急工作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三)因抢救人员、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发生供水突发事件的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按上级要求时限将事件快速报送应急工作小组,由应急领导小组核准后分别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四、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紧急警报阶段程序
准备预报灾害在24小时内对本厂供水设施有何严重影响,或接到灾害紧急情况报警通知时,发布本厂防御通知,并做以下工作。
1、落实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应急小组成员、分工干部、到岗到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2、落实工作职责。应急小组办公室要全力做好值班及信息记录,做好上通下达工作,掌握灾害抢险动态,密切保持与应急工作组各成员的联络,协调各组开展工作,及时报灾情及灾害防、避、抢、救等工作准备情况。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立即向县防指汇报。
3、组织领导。应急办公室立即召开灾害紧急救援动员会,进一步研究部署防灾减灾工作,视情况发布动员令。
4、防灾宣传、防避结合。通过电话、电视电话、手机短信、到家告知等形式,将灾害消息及时告知全体职工。加强对救灾工作部署和防灾减灾措施等信息的宣传。
5、重点检查、防避结合。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组织加强对重点区域和易灾设施安全的再检查再落实。现场组织应急处理所出现的问题,如遇重大险情,在第一时间报告抢险组,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和抢险。防台风重点对象:制水一厂、制水二厂、污水厂、加压站危(旧)房、仓库,供电与电信杆及线路,各加压泵站和黎河公园等。
6、安全避灾、突出转移。接到安全转移命令后,按轻重缓急组织人员及重要物资安全转移。各施工工地停工,黎河园关闭。
7、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要按照抢险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抢险物资及车辆等抢险工具组织调配。做好调度供应工作。
8、落实保障措施。各有关部门和成员按照各自的分工职责(职能)进一步开展相关保障工作。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1、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组长的指令,立即调集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
2、现场指挥应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三)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初期,事件部门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四)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救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五、应急抢险和救援
(一)在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小组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应急工作小组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指令有关人员保证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械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请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并及时调查事件现场,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水质监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系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供水,同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并通知上级相关部门。
5、水源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它可用水源进行供水外,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同时将有关情况报请县政府。
6、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7、必要时,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控制危险源的方法,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8、要积极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二)有关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1、生产调度室
(1)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报告相关资料及信息。
(2)随时掌握供水突发事件的变化,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3)按工作小组组长指令启动供水调度预案,科学合理进行供水调度。
(4)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对外发布停水信息。
2、制水厂、工程部、微控中心、技术开发部等
(1)负责并组织人员对机电设施、消毒系统、计算机系统的灾害进行抢险抢修,及时恢复运行功能。
(2)负责水厂构筑物发生倒塌时组织抢险,组织开展灾后工程灾害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
(3)组织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项目进行检查鉴定,提出抢修恢复方案和其它处理意见。
(4)协助领导小组制定恢复重建方案,指导恢复重建工作。
3、水质监测中心
(1)加强观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城市供水水源遭受污染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取样,判明情况初估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生产调度室。
(3)配合环保、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水质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对水质污染灾后调查,报告受灾情况。
(5)抗洪抢险过程中,供水情况变化的观察与报告。
(6)发生泄漏事故时,协助组织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
4、后勤保障
负责组织、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和恢复生产的物资。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六、主要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工作预案
1、自然灾害发生时,各水厂、加压泵站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接到自然灾害报告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召集全体人员组织抗洪抢险工作。
3、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抢险工作,确保人员、设备、设施安全。
4、供电电源和供电设备被破坏时,采取的措施是:
(1)如能自己抢修的应积极进行抢修,争取及时供水。
(2)如需供电部门抢修时,水厂应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进行抢修。
5、如造成送水泵和水源取水泵损坏时,应急抢险队员应科学有序的积极配合机泵维修人员进行及时的抢修工作,以便快速恢复供水生产。
6、如损坏严重时,较长时间无法恢复供水,由厂部组织人员及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利用蓄水池、高位水池等,保证居民部分供水。
7、厂抢险队伍利用送水车及消防车对一些受损程度较重的地方采取集中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及时赶赴各取水点进行采样化验,以确保水质合格,保证安全供水。
8、厂积极组织灾后设备修复工作,力争最短时间内恢复供水。
(二)水源、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1、落实水厂对水源地、水库、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2、明确水源地、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控制外来人员参观访问,严把单位门口、滤池和各个出入口,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组织防范检查,及时整改。
3、水厂加强滤池技防措施,安装实施24小时有人监视图像记录的电视监控系统。
4、一旦发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1)立即停止取、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派有关人员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和原水、出厂水的污染情况。
(3)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4)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三)供水管道抢修预案
1、客户服务中心或其它值班室接到重特大事件电话后,立即报厂应急领导小组、生产调度室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2、应急抢险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
3、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生产调度室通过各类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水质事故处理预案
1、值班人员发现水质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取供水,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生产调度室应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进行调配供水。
3、水质监测中心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原因分析,确定具体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防破坏工作预案
1、迅速报110。
2、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事发区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3、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七、监督与管理
(一)应急处理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时迟报、谎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失职、渎职、不服从指挥、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厂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厂和事件发生部门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部门和个人进行奖惩。
八、附则
(一)、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应急预案 6
一、目的
为明确以运行总监为组长的防寒防冻工作领导小组,对主要设备做好保温措施。做好冬季正常生产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生产、设施、员工的人身安全,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寒防冻应急处置预案》。
他们针对供暖管网有可能冻结的表管都按照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进行了保温处理。要求运行人员要在防寒期间加强对设备的巡检和对运行记录的规范管理,并作好事故预想。检修人员加强消缺及缺陷的管理工作,提高消缺的质量和速度,真正做到小缺陷不隔夜,大缺陷连续处理,切实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确保崇明城桥污水处理厂厂的安全渡寒和安全生产。
二、使用范围
本《防寒防冻应急处置预案》仅适合于本污水处理厂防寒防冻事故的防范和和应急救援。
三、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能
3.1防寒防冻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构成
污水处理厂的“应急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是防寒防冻应急救援的领导小组。该组织由运行总监、工艺工程师、设备工程师及综合管理员组成。
防寒防冻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成:
在启动本《防寒防冻应急处置预案》时,由组长任总指挥负责全厂防寒防冻应急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3.2防寒防冻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审查、和修订。组织实施本《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预案》演练。检查落实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受损设施抢修,恢复生产。
四、防寒防冻应急反应程序
1、在防寒防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部门在入冻前由运行总监组织对厂内各类设备、设施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同时要求各工种相应成立防寒防冻应急抢修小组。
2、在检查中发现有存在冻害可能的设备设施,要及时进行处理。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安全隐患和设备缺陷,要立即上报防寒防冻应急小组,由防寒防冻应急小组协调解决。
3、各部门的检查重点应为:关键设备、水管路以及水表等保温设施、通信线路、电线电缆、仪表等。
4、各部门要储备好冬季线路的必备物资以及做好室内设备的防护措施,一旦发生冻害要保证能立即对设备进行可靠防护,避免设备遭受侵害。
5、各部门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防寒防冻应急小组统一指挥,实施防寒防冻应急救援工作。
6、发生冻害事故后,各部门负责人要准确判断事故性质,利用一切通信手段向防寒防冻办公室汇报,准确讲清人员受伤或设备受损实际情况以及汇报人及通信联络办法。
7、防寒防冻应急小组值班人员将险情上报防寒防冻应急组长,防寒防冻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抢险方案。
8、若是设备受到侵害,领导小组应通知检修人员准备抢修材料,到达现场抢修。
企业应急预案 7
一、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
三、企业概况
基本情况
地址:
职工人数:xx人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 :木材加工机械、金属加工机械、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
主要产品:自动化单双贴合生产线、PUR 包覆机、钢板贴合生产线等
四、危险性分析
因本公司有大量的机电设备、起重机械和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触电事故、以及中毒事故等。
五、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可能发生的一般事故、死亡事故、火灾事故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组织机构及与职责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一)公司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副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并在总经理不在时代行总指挥职权。
(二)安全主任担任现场协调员。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指挥机构成员,负责向各自部门传达指挥机构的各种命令,并带领所属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三)下班、夜班、放假期间应由现场值班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常住公司保安人员、值班人员组成各行动小组。
(四)行动小组组成及职责
行动小组包括:通信小组、疏散疏导小组、义务消防小组、 紧急搬运小组、紧急救护小组、警戒治安小组。
1、通讯小组;由行政部门担任。在应急预案启动后传递来自总指挥、各成员、各行动小组之间的各种信息、命令;负责外部报警及接警。
2、疏散疏导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在启动紧急疏散命令后负责现场疏散疏导工作,确保疏散路线畅通,确保人员安全快捷的撤离到指定集合地点。清点集合人数并向总指挥报告。
3、义务消防小组;小组由公司义务消防员担任。在发生火灾时负责扑灭初期火灾。此小组由公司义务消防员担任。
4、紧急搬运小组;小组由采购部门及销售担任。负责抢救或协助抢救被困伤员、贵重原材料、机器设备等。此小组由物流和人事部门担任。
5、紧急救护小组;由行政部门安排人员担任。负责对伤者进行初步抢救并送医院救治。
6、警戒治安小组;由值班经警人员担任。负责或协助进行紧急情况发生后的现场警戒,治安。
七、应急救援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方针,贯彻“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原则,按照事故类别、严重程度和事故地点,实施应急救援。
八、应急处置措施
根据情况总指挥可决定需要进行的现场处置。例如:危险化学品泄漏的紧急吸附、危险设施、电气设施、管道阀门的关闭;消防自救、紧急搬运;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等。
(1)个体防护;在需要进行现场处置时,处置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例如;防毒面具、安全眼镜、呼吸防护用品、隔热手套、绝缘手套等。
(2)紧急关闭;为防止险情扩大或出现新的险情在疏散前需要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紧急关闭。应事先制定简明的紧急关闭程序张贴于现场。
(3)消防自救;义务消防员应在总指挥的指令下达后,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进行火灾的初步扑救工作。
(4)紧急搬运;在总指挥的指令下进行人员、物品的抢救和搬运。
(5)紧急救护;在医疗救援机构赶到前,应对伤员进行必要的紧急救护,以减少人员受到更大的伤害。
(6)现场警戒治安:为保证现场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救援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由警戒治安小组执行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保证救援队伍,物资供应,人员疏散的畅通进行。
(7)外部救援支持:按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讯联系方式进行求救。报警时语言要清楚、讲清地点、情况、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报警后应到路口迎候引导救援车辆。
(8)善后处理:在全部救援行动结束后,应进行现场和场外的善后处理工作。应在专业救援机构的指导下派员进入现场进行再次确认,险情是否已经排除,并检查是否有未被发现的其他隐患存在。
(9)确认险情已经排除,总指挥下达解除紧急情况及现场警戒命令后,各部门人员应有秩序的进入工作场地,检查现场损失情况,并逐级报告。
(10)应积极协助公安、安全监察部门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取证工作。进行必要的对员工及伤者家属进行安抚。
九、应急响应
(一)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措施
1、死亡事故的应急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事故现场负责人或职工应立即报告公司经理或安全部门。公司主要领导应立即赶往出事地点组织抢救和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在1小时内即时报告镇安监站和区安监局。
(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区安监部局报告。
(3)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救护受害者,只要有一线生机,就要尽快救护到就近医院。
(4)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防止二次伤害。应立即停产,撤离所有与事故无关人员。
(5)保护好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禁止人员出入。有关物体痕迹不得破坏,清理现场必须经事故调查组或区安监局同意方可进行。
(6)有关人员听候调查。①现场目击者;②班组、车间负责人;③安全干部;④企业主要领导等。
2、一般事故的应急措施
(1)发生一般事故(指只有轻伤、重伤,无人员死亡),事故现场负责人或职工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部门或公司领导,重伤事故应在1小时内报镇安监站。
(2)发生事故部门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事现场。
(3)安全部门应立即带领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协助责任部门组织抢救,并与保险部门进行联系,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以上所有事故在结案后,由安全部门将事故过程、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分析、事后采取的措施、制定防范措施和落实整改等等情况写出专题报告公司总经理。
(二)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1、第一发现火情人员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报119。
报警要求:说明失火的具体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单位名称、失火物品名称、火势大小、火灾现场有无危险品、报警人姓名、报警所使用的电话号码。
2、现场值班员或负责人将火情通知指挥组总指挥(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听从统一安排部署。
3、各组成员由本组负责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开行动。
4、根据情况总指挥可决定是否需要人员疏散。人员疏散应按照预先指定的疏散路线、疏散指示灯的引导,在本部门负责人和疏散疏导小组人员的指挥下快速有序的疏散到指定集合地点。
5、遇火灾时,疏散人员应作好必要的个人防护,防止吸入有害的烟尘。
6、发生火灾时严禁使用电梯疏散。
(三)设备事故的应急措施
1、突发重大设备事故,班组班长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机停电,严防事故扩大。
2、如果因设备事故连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启动《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程序,迅速给予救治,而后在去处理设备事故。
3、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如不是因为救人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各种物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动”“支撑" 等手段来处理,有可能导致事故扩大或危机人身安全者,现场指挥可以采取这些手段来予以处理。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并向事故调查人员讲清,以便能准确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现场指挥人员在做好紧急处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四)意外停电事故的应急措施
1、请关闭所有电器设备。
2、保安员必须加强所有出入口的安全检查,检查可能因停电引发的不安全隐患。
(五)可燃气体泄漏的应急措施
1、如发现可燃气体泄漏,应保持镇定,严禁开关电气设备,包括:手电筒、手机、对讲机等。
2、撤离危险范围,到达安全地点后向安全科报告情况。
3、打开附近的所有外窗进行通风。
4、通知有关单位关闭有关阀门。
(六)抢劫、盗窃等刑事案件应急措施
1、公司保安员或员工发现抢劫、盗窃等情况,或接到员工报警电话,应立即报告保卫科。报警时要说明报警人的身份,发案的时间、地点及作案人数等案件的简明情况。
2、接报案后,办公室应迅速派人到达现场确认。保安员、值班人员应携带记录本、手电筒(晚上)、有关钥匙(必要时可以带上相关器具),迅速赶到现场。
3、确认并保护犯罪现场,使用警戒带控制现场,禁止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内,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并立即报“110”。
4、向当事人或报案人、知情人了解案情,做访问记录,并请被访人员签字确认。
5、有条件时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现场情况,并签字确认。
6、协助抢救伤员,并同医务人员一同前往医院,酌情向伤员了解、记录有关案情。
7、配合公安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
8、如罪犯正在行凶或准备逃跑,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制止抓获,派人严加看守,并尽快转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1、每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演练一次,针对实际情况以及预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
2、本预案报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镇安监站各一份备案,以求得上级安全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企业应急预案 8
1.总则
1.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此预案适用于本汽车修理服务企业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得应对工作和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1.4.应急预案体系本预案体系为单位应急综合预案、火灾事故、电气设备事故、职业中毒专项预案和受伤人员抢救现场处置方案。
1.5应急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管理、分级负责;整合资源、协同应对。
2.本厂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有:
2.1危险源与风险分析本单位是汽车修理的单位,厂内有待修理汽车,用于车辆修理的.汽油、油漆、稀料等易燃材料。
以上设备、设施、原材料在人员疏忽、操作失误的情况下,可发生火灾事故和职业中毒事故。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1)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总经理)
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副总经理)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的具体指挥工作。
当正职休假、开会等外出时副职承担正职承担的责任。
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2)应急办公室
挥挥中心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
安排24小时接警,接受当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向其请示,并落实其指令。
企业应急预案 9
作为物流企业,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稳定发展。下面我将就物流企业消防应急预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消防应急预案的必要性
物流企业是一个物流产品的收、发、装、卸、运输、仓储、配送等全过程服务的企业,涉及到的环节多,安全生产风险高。一旦出现火灾等火灾事故,不仅会造成办公环境的破坏和电力设施的毁损,还会浪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因此,建立和完善消防应急预案是必需的。
二、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原则
1、规范性原则
消防应急预案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预案制定的'规范性。
2、灵活性原则
消防应急预案应当根据物流企业的特点、实际情况和灾害风险性质,灵活采取不同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应急预案的灵活性。
3、便捷性原则
消防应急预案应当采用简单、明晰、易操作的方式,使各级消防员工能够快速评估情况、判断状况、采取措施。
三、物流企业消防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1、消防队伍建设
物流企业应建立一支有素质、懂技能、勇于承担任务的消防队伍,定期对消防队伍进行培训,增强队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
2、物品管理
物流企业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规程,实行管理便捷、防火防爆的详细清单,对易燃、爆炸和其他有害物质加以管制,严防火灾事故。
3、火灾预防
物流企业要加强日常防火防爆知识教育和宣传,全面落实企业火灾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
4、火灾应急响应
物流企业应当建立一套应急预案,制定实际可行的应急措施,全面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人员安全,减少经济损失,降低社会影响。
5、应急演练
经常组织消防、抢险演练,提高核心员工和安保人员防火防爆技能和应变能力。
四、消防应急预案的实施与检查
物流企业应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计划,定期对预案进行修订,以保障消防应急预案的长期有效性。
结语:物流企业消防应急预案乃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和发展的重要保证。物流企业应密切关注安全生产,落实相关规章制度,注重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促进消防、安全、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
企业应急预案 10
1总则
1.1预案编制目的
为明确区政府、镇(街道)、园区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处置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及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预案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烟花爆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预案适用范围
在全区管辖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适用本预案。
1.4危险目标的确定
烟花爆竹危险主要来自于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
1.5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6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各镇(街道)、园区和区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按照属地管理和“就地、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3)依法规范,科学应对。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规范化、法制化。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救灾能力。
(4)反应快速,运转高效。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救援队伍、物资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体系
区政府成立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7个工作组。
2.2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2.2.1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领导担任,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交警岱岳区大队、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区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和事故发生地镇(街道)、园区负责人组成。
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由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区委宣传部等部门负责事故发生后的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市公安局岱岳分局负责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以及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组织伤员的搜救;交警岱岳区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对死亡职工进行殡葬处理,协调镇(街道)、园区民政部门对有困难的伤亡职工家属,给予适当救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有关伤亡抚恤政策的指导,协调工伤保险相关事务;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岱岳区大队、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开通应急特别通道,保障救援队伍和物资等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保护公众健康工作,统计、通报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情况;区应急局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反应,通知、协调区内相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并为事故应急工作提供相应支持。
2.2.2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区应急局、市公安局岱岳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信息发布、承办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交办的有关事项。
2.2.3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事发地镇(街道)、园区参加,负责组织对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未爆炸的爆炸物进行排除和转移、扑救火灾、现场清理、抢救运送受伤人员等。
(2)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事故发生地或事故单位的医疗机构参加,负责组织救护车辆和医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3)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岱岳分局牵头,交警岱岳区大队和属地派出所等单位参与,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管制和疏散群众。
(4)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参加,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新闻发布,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做好媒体记者的登记接待和服务引导工作;加强对境内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5)后勤保障组。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事发地镇(街道)、园区,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岱岳区大队、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部门参加,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供应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开通应急特别通道,保障救援队伍和物资等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6)善后工作组。由区民政局牵头,事发地镇(街道)、园区、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7)技术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负责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3预测与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有关部门应分级建立烟花爆竹重大危险场所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危险场所危险物质的.品种、数量、分布、地理位置以及危险危害级别等内容;周边安全距离、地形、地貌、交通、电力、水源以及周围消防、医疗救护力量等情况。同时,应加强对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险情或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各镇(街道)、园区对收集到的管辖范围内或可能对管辖范围造成重大影响的烟花爆竹事故预测信息进行可靠性分析,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向当地政府、上级应急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3.2预警
3.2.1预警级别
根据烟花爆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依据本预案规定的事故分级,烟花爆竹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2.2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向可能受影响人群发布,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警报器、宣传车、新媒体或组织人员逐户、逐单位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预警内容包括:预警原因(事故或事故风险)、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时间、影响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原则上由区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发布。
3.2.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重大危险源、关键设施检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必要时组织停产撤人;组织应急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准备。区政府及区应急局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不限于)措施:
(1)组织收集、分析事故险情信息,研判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订预警行动方案,建立并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2)组织协调涉险区域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或降低事故危害。必要时采取区域警戒和管制,疏散转移和妥善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限制使用或关闭易受事故危害的场所。
(3)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通知相关单位做好应急资源准备。
(4)及时发布事态信息,公布应急措施,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3.2.4预警调整及解除
预警发布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预警信息。
当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由发布单位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行动,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工作,并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如实报告事故发生地镇(街道)、园区、区应急局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情况紧急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无法联络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区应急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区应急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立即报告区政府,同时通知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和区人民检察院。
(一)一般事故上报至市应急局和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应急厅和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应急管理部和国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发生较大以上等级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还应在1小时内以快报的形式上报省应急厅和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区政府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半小时内直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属于较大以上等级事故的,还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4.1.2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快报、直报的内容可以适当简化;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可以先报事故总体情况。
4.1.3事故响应
(1)Ⅳ级及以下事故应急响应,由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成立的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启动事故发生地镇(街道)、园区烟花爆竹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由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或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组织指导协调,必要时赴事发地组织指挥,并上报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Ⅲ级及以上事故应急响应:由区政府决定启动响应,由区长和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必要时赴事发地组织指挥,启动事故发生地镇(街道)、园区烟花爆竹应急预案及本预案进行先期处置,逐级报告市、省、国家,请求启动上级烟花爆竹应急预案。区和事发地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服从上级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4.2响应程序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不发生次生、衍生灾害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在迅速报告事故发生地镇(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的同时,通知就近的专业救援队伍。
(2)事故发生地镇(街道)、园区要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预案应急响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3)事故发生地救援力量不足或者事态严重时,指挥部应向上级烟花爆竹应急救援组织提出增援请求。
(4)事故发生地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力不足时,指挥部应向上级政府或上级烟花爆竹应急救援组织请求,调动外地的医学专家、医疗设备前往现场加强救护,或将伤者迅速转移到外地救治。
(5)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有效地进行救援、处置,严防事态扩大。
(6)交警、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开辟抢险救灾应急通道,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及时到达事故现场。
4.3社会力量动员与救援物资征用
当发生烟花爆竹爆炸、火灾等事故灾难时,如果现场救援队伍的人力和物力不足时,由事发地镇(街道)、园区依据有关法律,负责社会力量动员和救援物资设备征用。
4.4信息发布
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信息发布,由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
4.5应急结束
当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遇险人员获救,经现场指挥部检查确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根本消除,不会对事故现场和周围环境造成火灾及环境影响时,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区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由事故发生地镇(街道)、园区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对伤亡人员和家属做好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等所发生费用由事故单位或事发地镇(街道)、园区负责解决;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物资,应及时返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返还的,由事故单位或事发地镇(街道)、园区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给予补偿。事故救援结束后,应当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灾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5.2调查与评估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省有关部门和市、区、镇(街道)、园区配合。重大事故由省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市、区、镇(街道)、园区配合。较大事故由市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区、镇(街道)、园区配合。一般事故由区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相关镇(街道)、园区配合。
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同时设立应急处置评估组,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认真评估。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时,一并提交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报告。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镇(街道)、园区、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指定负责日常联络的工作人员,并配备必要的移动通信设备,保证应急救援有关单位和人员之间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必要时,要将通讯传输设备设在事故救援现场。
6.2装备保障
针对可能发生烟花爆竹事故危险场所分布,各应急救援机构、骨干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必须按标准配齐救援装备,保证在应急情况下调用。
6.3队伍保障
消防救援、医疗卫生是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队伍。同时要加强以镇(街道)、园区为单位的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和防护装备。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交警、公路等部门要在开展应急救援时开通应急特别通道、采取交通管制,保证救援车辆和人员在紧急情况下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救援队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治安管理,加强对事故现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保持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6.7物资保障
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专业救援队伍及烟花爆竹企业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6.8经费保障
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应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做好应急救援资金的必要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发地镇(街道)、园区协调解决。
6.9技术支持与保障
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全区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救援力量、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措施和专家数据库,为事故救援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7监督管理
7.1宣传
各镇(街道)、园区、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防护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2培训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管理部门和组建单位应有计划、有层次、有重点地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指战员的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处置能力。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应急救援与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
7.3演练
7.3.1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应定期组织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3.2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点,按照国家规定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7.3.3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客观评价演练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将演练评估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区应急局等。
7.4奖惩
7.4.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
7.4.2对单位和个人未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所在单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3)接报突发事件不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贻误救援时机的;
(4)不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统一指挥、调度或临阵脱逃的。
8附则
8.1预案管理
8.1.1各镇(街道)、园区和区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和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8.1.2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职能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不足,由区应急局组织有关单位修订。
8.2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区应急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应急预案 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安全供水是关系到全县工农业生产正常进行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做好浦江县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理事故、排除隐患,并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支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供水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点保障”原则,坚持从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因供水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它危害。
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部门、供水企业、咨询机构的相应职责,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1.3.2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密切配合,保证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1.3.3长效管理,落实责任。以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落实城市供水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系浦江县处置突发事件总预案中的子预案,适用于浦江县行政区域内因突发性事件,致使城市供水系统发生事故,严重影响城市供水水质、水量或导致人身伤害的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应急预案组织领导体系的要求,成立浦江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领导小组)
2.1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2.1.1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县水务局主要负责人
县水务集团主要负责人
成员:县水务局、县水务集团、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气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电信公司及各管线管理单位、县供电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2.1.2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决定启动本预案,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浦江县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贯彻执行省市应急领导小组、县政府有关工作指示。
(2)直接指挥浦江县供水企业中心调度室、仙华水厂、通济水厂的调度生产运行及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全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掌握全县范围内供水突发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县政府、市建设局报告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和提出应急措施的建议。
(4)组织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必要时,提请县政府请求市政府,周边县市及军分区、驻金部队的支援。
(5)组织供水救援和保障行动方案的演练,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6)决定其他有关全县范围内供水突发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2.1.3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
(1)县水务局:负责事故发生时的水源供给保障的协调工作;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和实施城市供水事故防控技术方案;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协助事故现场事故调查工作。
(2)县水务集团:负责全县供水事故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开展对事故应急技术的学习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相关资源动态数据库,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需的物资、技术、装备准备;负责抢险队伍对事故发生地进行调度供水、事故抢险施救工作。负责事故现场事故调查工作。
(3)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范围内事发区域损坏的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恢复,地下管线的协调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城市重大供水突发事故处置所需经费,根据处置工作需要及时拨付,并加强对处置经费使用的监管。
(6)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涉及供水法律法规相关的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供水管理等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
(7)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负责事故发生地、周边地区和周围相关饮用水源的环境监测和实时报告;对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扩散和消除污染源提出对策措施,对事故产生的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清理。
(8)县气象局:负责发布事发地区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9)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事故调查、监测鉴定和其他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
(10)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中的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疾病控制、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防护工作。
(11)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持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组织指挥排爆、案件侦破等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通行畅通。
(12)县交通局:负责调配交通资源,优先安排城市供水紧急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物资的调运。
(13)县电信公司及各管线管理单位:负责事发区域损坏的线路、管道及附属设施抢修。
(14)县供电公司:负责事发区域损坏的电力设施抢修。
(15)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火灾扑救,配合做好事故中的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应急车辆为指定地区送水、供水。
(16)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事发区域的相关救援、协调等工作。
2.2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2.2.1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局。
主任:县水务局局长
副主任:县水务集团负责人、县水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县水务集团办公室主任、县水务局法制与水资源水保科科长、县水务局工程管理与监督科科长、县自来水公司负责人、西水东调管理中心负责人、通济桥水库管理中心负责人。
2.2.2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县供水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是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县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联络,负责收集情况,及时传达县应急领导小组的批示。应急响应时,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2.2.2.1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1)指导、组织开展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县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的联络,负责收集情况,及时传达县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
(3)督促、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4)做好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5)经县应急领导小组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拟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2.2.2.2常态下的职责
(1)与有关县(市、区)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各地县、市级部门建立联系机制,收集、分析、研究有关城市安全供水方面信息,提出预警或启动预案建议。
(2)组织修订和完善预案,积极配合各县(市、区)政府有关单位制定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
(3)调查总结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完善突发事故的应急机制。
(4)负责对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行动方案,建立应急专业队伍和有关专家信息库,开展应急演练及对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
(5)组织我县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故的培训和演练。
2.3县应急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及其职责
由城市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营和卫生防疫、环境监测、电力工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参加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联系上级专家组,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提出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2.4应急救援力量
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力量由突发事故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水务集团、应急管理局、县城乡自来水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
3事故分级
城市供水突发事故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然发生性、不可预见性,并在较大程度上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供水和社会秩序,损害或可能损害人身健康及社会财产安全的事件。
3.1城市供水突发事故按照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3.1.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1)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48小时以上停止供水,或发生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
(2)城市水源(金坑岭水库、仙华水库、通济桥水库)或供水设施(仙华水厂、通济水厂及管网设施)因战争、自然灾害或突发性污染造成原水放射性指标或毒理学指标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10倍以上。
(3)取水水库(金坑岭水库、仙华水库、通济桥水库)大坝、引水渠道、格网池、引水钢管、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爆裂或长期干旱致使水源枯竭。
(4)地震、洪灾、旱灾、滑坡、泥石流、台风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无法供水。
(5)消毒、输配电、净水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事故。
(6)战争、恐怖活动导致仙华水厂或通济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3.1.2重大事故(Ⅱ级)
(1)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供水,或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重大事故。
(2)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因战争、自然灾害或突发性污染造成原水放射性指标或毒理学指标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5―10倍。
(3)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域或超出事发地县级政府处置能力的重大供水事故。
(4)需要由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置的重大供水事故。
3.1.3较大事故(Ⅲ级)
(1)造成1万户以上居民连续12小时以上停止供水,或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较大事故。
(2)当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受到较大污染,主要感观理化指标超过标准1-5倍。
(3)出厂水主干管和城区内主要配水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突发灾难,影响大面积供水。
(4)城市供水网络的调度、自动化控制、营业等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3.1.4一般事故(Ⅳ级)
(1)造成1万户以上居民连续8小时以上停止供水的一般事故,或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事故。
(2)当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受到轻度污染,水中出现异味,主要感观理化指标超过标准。
4预警与预防机制
4.1监控机构
县水务集团负责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主要职责是:建立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和检测网络,对检测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对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作出报告。
4.2检测网络
由浙江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金华监测站、浦江水务集团中心化验室组成检测网络,定期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检测。
5应急响应
5.1总体要求
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发生后,在县政府领导下,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5.2事故报告
5.2.1报告程序
(1)供水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报告县水务局(供水热线电话:84111589)或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110)。有关应急组织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定是否属于供水突发事故。
(2)水务局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报告县政府、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时开展响应行动。发生II级及以上重大事故或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各部门除根据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外,可直接报至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应急组织之间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发生Ⅲ级以上事故可直接报县应急领导小组。
(3)城市供水若系水源、水质、传染疾病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同时报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
5.2.2报告内容
快报应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3)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故的简要经过。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需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5.2.3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应对组织、协调、保障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5.3预案启动
发生Ⅰ、Ⅱ级供水系统突发事故,按省、市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指示开展应急工作,同时启动本预案;发生Ⅲ级供水系统突发事故,需要由市、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置的较大事故,同时启动本预案;发生Ⅳ级一般事故和其他事故的,由县供水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
5.4响应行动
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发生后,各相关人员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并做到:
5.4.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5.4.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5.4.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5.4.4服从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和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置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5.4.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5指挥和协调
5.5.1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I级、II级事故报告后,立即分析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向市、省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由省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并宣布启动省级供水预案。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省政府、省水利厅和省建设厅。
5.5.2县供水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III、IV级事故报告后,立即分析事故的严重程度,及时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置建议,并宣布启动本预案。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县政府、市政府。
5.5.3第一时间召开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立即开展应急工作,同时视情况等待省、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到位后指导应急工作。
5.5.4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与县水务局建立联系,了解并核实有关事故和处置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并收集汇总事故发生情况和各部门意见,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随时向省政府、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水利厅和省建设厅汇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5.5.5县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会议,根据事故和应急情况提出城市供水系统的抢险、抢修、临时供水等工作方案,组织工作组赴现场协助、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5.5.6县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成员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成员必须坚守岗位。
5.5.7在应急处置中,抢险救援需跨部门、跨地区调配应急物资、救援力量的,由县应急领导小组集中统一、及时调配。
5.6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置方法,由县供水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本预案内容负责编制。
5.7信息发布
城市供水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县、市或省应急领导小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布。必要时,由省政府新闻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协调,重大情况报省政府决定。有关新闻发布工作,按照《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会应急预案》实施。
5.8善后处理
县应急领导小组、县水务局和民政部门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6应急结束
6.1结束程序
突发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隐患基本消除,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相应的县供水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6.2事故调查与总结
6.2.1县应急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由县水务局负责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6.2.2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城市供水事故原因,从城市供水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6.2.3城市供水应急终止后的1个月内,县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向县政府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发生事故的供水系统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结论,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主要经验教训,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7应急保障
7.1指挥通信保障
县供水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水务局,配备通信设备,满足指挥决策、应急协调和对外联络的需要,主要包括:
7.1.1逐步建立和完善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应急领导小组同县政府、省市应急响应部门、有关单位和应急专家工作组通信联络的需要。为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和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7.1.2应急响应期间,应保障通信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随时接收县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县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7.1.3应急响应期间,电力部门应保障中心调度室、各制水厂的电力供应,确保制、供水生产及管网运行调度的正常。
7.2队伍保障
必须保证建设好3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7.2.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由县水务集团抢险作战单元和当地消防官兵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7.2.2专家咨询和技术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监、安监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
7.2.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员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县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城市供水企业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7.3装备保障
县水务局负责指挥协调紧急情况下供水设施抢险设备、物资的储备和调配方案,报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备案。供水企业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应满足抢险急需,每年更新一次,报本级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7.4财政保障
事故发生企业在超出自身经济支付承担能力时的资金保障,按照县财政应急措施实施。
7.5宣传、培训与演练
7.5.1宣传
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提高规范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供水安全饮用及应急的基本常识等。公众信息交流工作由水务局和县供水企业负责。
7.5.2培训
(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重点抓好供水企业应急专业队伍和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3)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组织方式。
7.5.3演练
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供水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7.6奖励与责任
县应急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8附则
8.1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浦江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建设局备案。
供水企业根据本地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储备常规抢险物资。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浦江县水务局负责解释。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之前印发的《浦江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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