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应急预案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施工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施工应急预案1
第一节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须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9、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就采取相应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距离,这种做法要征求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另外,还要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
12、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禁止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13、现场应设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较大工程要分区设置消防栓;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65㎜,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施工现场消防栓处日夜要设明显标志,配备足够水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14、现场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点:
(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注意防水。
(3)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15、现场中用易燃材料搭设工棚在使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农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3)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下一侧搭设工棚时,距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米,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距离不浊于30米;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米。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5)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间距,使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
16、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1)在基础施工时,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下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锁紧,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吊顶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棚顶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在使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灾或火险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迸发事故。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要判断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达现场以后,工长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节消防安全技术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一、机电设备
1、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2、工作台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且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3、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独立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修理。
5、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6、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7、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及配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不得躺卧使用,且必须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
二、油漆工
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应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的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4、在室内或在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的火种。
5、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多,打气不得过足,使用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6、在调油漆或对释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7、用不完的料桶应盖好放回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8、清理随用的小油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三、焊接工程
(一)电焊工
1、电焊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2、电焊机要设独立的的开关,开关应设在防雨的箱内,拉闸时应侧身操作。
3、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4、焊接预热工件时,应采用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焊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
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内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验许可后,方可施焊。
(二)气焊工
1、气焊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1)报送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火源不得小于是10米。
(2)乙炔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应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
(3)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护,防止漏气。同时严禁气路沾油。
(5)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晒或高温处,温度不得超过35°C。
(6)使用乙炔气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1)氧气瓶、乙炔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2)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
(3)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混合气阀门,)最后关闭乙炔气阀门。
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清除或覆盖、隔离。
(2)氧气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3)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带有乙炔气和氧气的焊枪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4)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或登高。
(5)严禁在带压的金属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7)工作完毕,应将氧气阀、乙炔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工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四、防水作业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3、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串通后,方准烘烤,烘烤中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触。
4、熬制沥青的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间的距离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地方,离锅不小于5米。
5、煎油前应先清除锅内的杂质和清水。
6、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7、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刻用锅盖盖紧,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沙,湿麻袋灭火。
8、配制冷底的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9、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水换气。
五、楼层钢筋电焊焊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与楼面钢筋用板支承绝缘。
2、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边接牢固,更换焊条必须带电焊手套,焊把线、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地线。
3、操作前必须申请明火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人看火,否则禁止作业。
六、明火作业
1、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使用明火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使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2)使用材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3)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4)现场从事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应随身应有灭火器,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七、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修理,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
第三节工地各设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一、一般规定
1、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应编制防火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一般工程应有防火技术方案。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组织。
3、明确划定用火和禁火区域。
4、动火作业需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
5、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二、灭火器材适用范围
1、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油脂,石油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2、酸碱灭火器适用于竹木、棉毛、革、纸等一般可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3、干粉灭火器适用于石油及其产品、易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4、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电器及油脂火灾。
5、水的灭火范围较广,但不得用于:
1)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体火灾。
2)与水反应产生可燃气体,可引起爆炸的物质起火。
3)直流水不得用于带电设备和可燃粉尘处的火灾,贮存大量浓硫酸,硝酸场所的火灾。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种消防梯经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枪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
3、水带冲水防骤然折弯,不被油脂污染,用后清洗晒干,收藏时单层卷起,竖直放在架上。
4、各种管接头上和阀盖应接装灵便,松紧适度,无渗漏,不得与酸碱等化学品混放,使用时不得撞压。
5、消防栓按室内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加注润滑液,消防栓上应经常清理。
6、工地设有火灾控测和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时,应设专人管理,保持处于完好状态。
四、料场仓库存防火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工地下风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易燃露天仓库应有6米宽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贮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库存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4、库房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电气线路或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应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
5、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风良好,应经常检查其温、湿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处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种气瓶均应单独设库存放。
五、24米及以上建筑施工防火
1、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视需要增设临时水箱、水池,以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
3、设专业防火监视巡回检查;
4、现场配报警装置,及时报告火险。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畅通;
2、在门窗、洞口和通气孔处禁放氧气瓶和乙炔瓶;
3、不准用作危险品仓库和存放有毒、易燃物品;
4、应有火险报警装置。
七、熬制沥青防火
1、锅炉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适合地点,禁止设在屋顶、简易工棚内和电气线路下。
2、严禁用汽油或煤油点火,不能用沥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释沥青时,应待沥青表面的温度降低以后进行。
4、熬制现场应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电焊、气焊作业防火。
1、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小于30m。
2、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存放时的距离不小于2m,使用时的距离不小于5m。
3、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4、作业前应有书面的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热物和切断电源、气源。
九、涂(喷)漆的防火
1、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防止空气形成爆炸浓度。
2、禁止与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作业。
3、接触涂料、稀释剂的工具应采用防火花型。
4、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工程施工应急预案2
按照GB/T28001:2001标准、GB/T24001:1996标准,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对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识别内容,结合项目实际,确定为本项目上的特定紧急情况有:火灾、爆炸、食物中毒、坍塌、有害气体、触电、坠落。
一、机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分工及职责
1、组长由项目经理林①担任,是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领导及物资、资金的保障,负责对重大事件组织或上报处理工作。
2、副组长由林②、林③、林④担任,负责各专业组的管理和督查工作。
3、报警组由林⑤负责,其职责是负责报警。
4、救护组由林⑥负责,其职责如下:
(1)对救护人员进行伤害救护基本知识教育,必要时可作演习;
(2)向后勤组提出救护物资、药物等需求;
(3)一旦发生需救护事件,及时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救护。
5、后勤组由林⑦负责,其职责是:负责提供应急预案所需要的合格物资;
6、资金保障由林⑧负责,其职责是:保障应急预案所需资金得到满足。
三、应急设施
应急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由林⑥具体负责。项目部储备常用药品,由林⑤负责,保证事故发生时能及时用上。
1、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控制事故扩大,使灾害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并及报告现场负责人、领导小组。应急值班人员应立即以电话形式首先通知应急小组组长林①,并作好现场疏散安置工作。应急小组组长接到值班人员电话后,应与副组长分工联系各组员,并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指导。对于严重事故需要外部单位救护在电话报救时应说明以下问题:
1、事故地点:说明详细地址,现场负责接应人员(至少1~3名)联系方式,接应地点;
2、事故内容:包括发生的具体情况,严重程度,现场伤员人数、伤情,现场已采取措施,事故有无发展等。
四、应急设备
1、应急设备
见附表
2、领导小组联系电话
见附表
五、可能发生的事故具体应急预案
(一)火灾应急预案
1、火灾可能发生的地点、原因、性质和后果:
项目部的火灾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为办公室、宿舍和食堂。办公室主要是抽烟不注意,烟头可能引燃易燃物引起火灾;宿舍主要是用电不当造成火灾;食堂主要是用电和天然气使用不当引起火灾。因办公室、职工宿舍同一楼,上下距离较近。一旦发生火灾,职工的被褥、铺盖、生活用品、办公区的桌、椅、电脑、纸张等设施、用品会迅速引起火灾。
2、应急设备、设施及其配置要求:
为了防止火灾的发生,项目部办公区、职工宿舍和食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灭火器等灭火设备,在食堂、宿舍、办公区、大院门口合理设置自来水管,以备急用。
火灾事故的发生,主要是人为的因素,所以要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提高防火意识,保护自身安全。同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大家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必要的技能。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火灾发生的应急措施:
火灾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如切断电源、撤离火场内人员和周围易燃物品及贵重物品,并立即报告应急小组指挥组,由指挥组人员组织应急小组展开工作,各小组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灭火组:负责灭火、破拆和火场供水等直接扑灭火灾的任务;通迅组:负责向公安消防队报告火警、火场通迅联络、看守电话以及上报火情、下传命令等通讯联络任务,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通报当地驻军、卫生部门和友邻单位;疏散引导组:组织人员从楼道疏散。疏散人员时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用温毛巾捂住口、鼻或用湿床单、被褥等物防护,抢救组:负责救人、疏散物资等任务,实战中要与灭火组紧密配合,共同作战。如果有人员受伤亡,立即送附近医院进行抢救,确保人员的安全。
4、调查、处理方法:
事故发生后,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队义务领导成员一起,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按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调查处理事故要及时、准确、实事求是,秉公执法,必要时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二)爆炸应急预案
1、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原因、性质和后果:
爆破物品在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不正当操作均可能引起爆炸事故的发生,发生爆炸事故将导致人员身体受到伤害甚至出现死亡事故。
2、应急设备、设施及其配置要求:
发生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人员对爆破物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不够了解而产生的,为了避免发生爆炸事故,由保障部、公安民警及相关人员对涉及爆破物品使用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让他们对爆破物品有充分的了解,并在运输、贮存及使用过程中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范。项目部安质部、保障部随时对炸药库记录(包括爆破物品的入库、出库、退还)进行清查,对现场使用的爆破物品应严格要求其在未使用时入库,使用中按规范要求操作,并由保障部、办公室民警经常检查使用记录,防止爆破物品泄漏。
3、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发生爆炸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通知指挥组人员,由指挥组人员组织应急小组展开工作,各小组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指挥组:负责协调工作;通迅联络组:负责各方面的联络任务,积极配合救护组要求的联络工作,如附近医疗部门或相关友邻单位等,同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救护组:负责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的方法送定点医院,或请医疗人员到现场抢救等,如情况比较严重时,请求多个医疗卫生单位和友邻单位救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4、事故调查、处理方法;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小组成员共同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调查,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对单位、对员工和事故责任人负责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秉公执法。
(三)食物中毒应急计划
1、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原因、性质和后果:
食物中毒可能发生于食堂。由于目前项目部职工集体就餐,原因可能是橱具、灶具的不清洁,购买发霉、变质等食品,蚊蝇传播,炊事人员的健康卫生、就餐人员的餐具及人员外购食物等,都有可能是易发性食物中毒源,其后果将会导致人员生命健康受到危害。
2、应急设备、设施及其配置要求:
为了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食堂的卫生要符合规定要求,保持橱房的干净,同时食堂应配备足够的消毒设备(消毒柜),对灶具、橱具、餐具进行经常性消毒,对炊事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炊事人员在工作中应穿工作服,戴卫生帽和口罩,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严格控制购进不卫生的食品,尤其是禁止购买熟食物、有腐烂、发霉、变质的食品,对食堂的剩钣菜进行适当处理等。办公室应与当地附近医疗机构联系,对食堂卫生定期检查和对炊事人员进行健康知识教育,从源头上全面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发生食物中毒后,应及时报告应急管理小组指挥组,小组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指挥组:负责协调工作;通迅联络组:负责各方面的联络任务,积极配合救护组要求的联络工作,如附近医疗部门或相关友邻单位等,同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救护组:负责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的方法送定点医院,或请医疗人员到现场抢救等,如情况比较严重时,请求多个医疗卫生单位和友邻单位救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4、事故调查、处理方法;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小组成员共同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调查,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对单位、对员工和事故责任人负责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秉公执法。
(四)坍塌
1、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原因、性质和后果:
坍塌事故主要发生在隧道开挖、路基挖方、挖孔桩施工中,坍塌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在施工中未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或对施工中地质资料掌握不准确造成的,坍塌事故的发生将会使机械受到损坏、人员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2、应急设备、设施及其配置要求:
为了防止因坍塌事故引起的机械损坏及人员伤亡,项目部工程部、安质部应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控制,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要求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操作,在施工中对地质情况进行详细的勘察,避免因地质判断有误出现事故。项目部安质部、工程部人员应多对现场进行巡视,及早发现可能出现坍塌的部位,提出加固措施,并监督施工队完成,对不按照要求施工的施工队按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项目部安质部经常到各施工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全体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3、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发生坍塌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及时报告应急管理小组指挥组,由指挥组对各应急小组进行分工,并指导现场人员操作,各小组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指挥组:负责协调工作;通迅联络组:负责各方面的联络任务,积极配合救护组要求的联络工作,如附近医疗部门或相关友邻单位等,同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救护组:负责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的方法送定点医院,或请医疗人员到现场抢救等,如情况比较严重时,请求多个医疗卫生单位和友邻单位救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4、事故调查、处理方法;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小组成员共同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调查,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对单位、对员工和事故责任人负责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秉公执法。
(五)有害气体
1、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原因、性质和后果:
有害气体事故主要发生在隧道开挖、挖孔桩施工中,主要发生原因为隧道开挖爆破、挖孔桩施工爆破后通风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有害气体将会对人员的呼吸系统造成伤害,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2、应急设备、设施及其配置要求:
为了防止有害气体对施工人员身体造成伤害,在孔、洞爆破作业后应严格要求施工队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通风,通风结束后由检测人员对孔、洞内的大气指标进行检测,符合国家规定的三级大气标准方可准许其余施工进入孔、洞内进行施工。
3、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发生有害气体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撤离现场,并加强通风及吸氧,并及时报告应急管理小组指挥组,由指挥组对各应急小组进行分工,并指导现场人员操作,各小组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指挥组:负责协调工作;通迅联络组:负责各方面的联络任务,积极配合救护组要求的联络工作,如附近医疗部门或相关友邻单位等,同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救护组:负责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的方法送定点医院,或请医疗人员到现场抢救等,如情况比较严重时,请求多个医疗卫生单位和友邻单位救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4、事故调查、处理方法;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小组成员共同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调查,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对单位、对员工和事故责任人负责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秉公执法。
(六)触电
1、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原因、性质和后果:
触电事故主要发生在职工宿舍、办公区、施工现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违反安全用电操作规程、私拉乱接电线、环境潮湿、漏电开关失灵、雷雨湿度电击等。发生触电事故将会引起触电人员肌肉痉挛、心跳超速、呼吸困难等,严重者甚至造成死亡。
2、应急设备、设施及其配置要求:
为了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在生活、办公区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3、事故发生的应急处理:
发生触电事故后,应首先帮助触电人员脱离电源,方法有以下几种:首先要尽快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的时候,应准备充足照明,以便进行抢救。当闸刀离触电地点较远不能及时断开闸刀时,应快速地用干木棍或其他绝缘棍将电线从伤员身上挑开。当触电人员衣服干燥时,可用绝缘物体将手包住将触电人员拉开。触电人员脱离电线后,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开,严密监视,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触电者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开,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秒的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必要时采用人工呼吸帮助伤员恢复正常呼吸。现场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的同时应及时报告应急管理小组指挥组,由指挥组对各应急小组进行分工,并指导现场人员操作,各小组人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指挥组:负责协调工作;通迅联络组:负责各方面的联络任务,积极配合救护组要求的联络工作,如附近医疗部门或相关友邻单位等,同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救护组:负责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的方法送定点医院,或请医疗人员到现场抢救等,如情况比较严重时,请求多个医疗卫生单位和友邻单位救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4、事故调查、处理方法;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小组成员共同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调查,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本着对单位、对员工和事故责任人负责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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