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4-07-18 12:44:43 维泽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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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用15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用15篇)

  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镇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xx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编制《预案》的目的

  (一)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使承担危险救援的人员和队伍明确职责,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指在xx镇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理

  (一)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经发办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xx镇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镇政府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建设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经发办、社事办、镇卫生院、镇派出所单位负责人组成。

  镇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

  四、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五、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告和现场保护

  (一)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镇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镇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镇指挥部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镇派出所或社事办,请求应急分队给予支援。

  (三)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镇建筑工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

  报警电话:

  医疗救护报警电话:

  六、应急处理方案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指挥部主要领导,由领导确定是否上报。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村或社区,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七、其它事项

  (一)镇指挥部针对有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建筑建设单位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生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为了切实保障商场市场室内工程改造期间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应主要从火灾预防和火灾应急疏散、灭火救援等方面制定落实好相应的方案、预案等安全保障措施:

  一、火灾预防

  一是工程改造期间按照逐层施工、阶段进行,完成一处恢复一处方式进行;

  二是施工期间保证未施工区域的消防栓、水喷淋、防火卷帘和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对于施工区域停运的消防设施应有相应的灭火、防火分隔、报警和疏散等例如增加灭火器的数量和规格、关闭防火卷帘、设置临时照明和增加流动巡查人员等相应作为补充的手段和措施;

  三是营业期间禁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非营业期间施工应加强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划定合理的'施工范围做到组织、人员、措施三到位;

  四是营业期间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禁止占用防火间距,保障消防器材、疏散标志的完好有效;

  五是非营业期间和非施工期间,关闭不必要的电源、熄灭火源火种;

  六是营业期间应成立防火巡查、检查小织,负责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和监视火情等任务,并保持营业期间不间断巡查检查工作状态;

  七是非营业期间应成立值班、值更小组,负责发现排除火灾隐患、巡查监视火情和灭火等职责,并保持持续的工作状态。

  二、灭火应急疏散处理预案

  (一)应急疏散处置程序

  (1)各楼层现场工作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必须先疏散群众;

  (2)疏散时注意疏散顺序,对着火层本层人员先进行疏散,其次为着火层上层及下层,防止所有人员涌向同一出口,造成堵塞;

  (3)疏散时注意防止混乱,控制现场人员情绪,提高疏散效率,并向消控中心报告,要求启动防排烟系统;

  (4)疏散时如发现受伤人员,立即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组,第一时间救治伤员。

  (二)初起火灾扑救程序和措施

  (1)灭火行动组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火灾现场,按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首先抢救被困火场的人员,控制火势与撤离物资同时进行;

  (2)根据指挥部命令设立水枪阵地,能灭则灭,不能灭则尽一切办法控制火势蔓延,等待消防部队救援;

  (3)灭火行动组人员在抢救火场时应注意自身安全防护,不脱离组织单独行动,在指挥部没有下达命令前不贸然行动,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及时后撤;

  (4)公安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消防部队需要,协助灭火。

  (三)通讯联络保障程序

  (1)火灾突发情况下,应设立专门的联络渠道,对讲机等设备应设立专门的对讲频道;

  (2)由通讯联络组负责传递各方信息,传达指挥部命令,并确保火灾时通讯的畅通;

  (3)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通讯应急方案,在通讯受到阻碍时立即启动应急方案,确保正常的信息传递。

  (四)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和措施

  (1)安全防护组接到报警后,准备好相关救护器材,急救物资,于指挥部待命;

  (2)根据指挥部命令划定室内(外)安全警戒区域,制止群众围观,确保疏散出口处的畅通;

  (3)根据火场情况出动,配合灭火行动组抢救伤员,采取有效地急救措施,并及时拨打120急救指挥中心。

  三、建立组织机构

  一是成立工程改造期间消防安全保障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二人(分别负责施工区和非施工区)

  设立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或办公室,负责指挥、协调工作。

  二是成立以下工作小组

  根据预案,成立不同的行动小组,根据指挥中心指令,协调配合。

  (1)灭火行动组:由保卫部确定组员名单,成立单位的志愿消防队,在接到火警报警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火灾现场实施灭火;

  (2)通讯联络组:各部门各楼层挑选一名,专门负责在火灾突发情况下保持与消控中心、办公室联系,确保火灾时的通讯畅通,传达指挥部命令,反馈火场情况;

  (3)疏散引导组:火灾紧急情况下,各楼层人员应立即控制现场局面,防止混乱,正确组织、引导、疏散在场群众向安全地带撤离;

  (4)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将受伤的群众和工作人员抬离危险区域,做好现场急救工作,并负责联络120急救中心,最大限度确保伤员安全。

  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

  为切实加强水利工程防汛工作,避免和减轻汛期由洪水造成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县关于20xx年安全防汛的总体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水利工程隐患分析

  乡地势北高南低,山地占全乡幅员面积的85%,丘陵、河谷及平坝仅占15%。境内木门河、石龙河贯穿五个村,小型水库、山坪塘、微水池、渠堰分布较广,一遇洪水积水较快,加之个别塘、库修筑质量较差,排洪设施不齐,管护责任不明确,一旦发生决堤、溢洪、超过警戒水位现象危及范围较大。就诱发因素而言,受区域性降雨影响十分明显,高峰期主要集中在5至10月份。

  二、救灾准备

  (一)救灾人员准备。主要由党员干部、民兵、志愿者及受灾地区的群众组成。在分析灾情大小的前提下,对参加的人员数量及构成进行周密部署,适时对救灾队伍继续培训和演练,提高救灾水平。

  (二)救灾物资储备。包括抢险现场急需的物资和灾后灾民生产、生产急需物资两大部分,根据灾害发生发展趋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筹集足够的救助物资。

  (三)救灾资金的筹集。在开展救灾自救的同时,要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乡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救灾资金补助。

  三、应急措施

  (一)开展抢险抗灾。组织救灾队伍和发动广大群众进行紧急抢险救灾工作。

  (二)转移安置灾民。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各村、各部门要协同乡政府立即组织救灾队伍对灾民进行转移安置,同时保障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

  (三)及时救治。卫生院、畜牧站组织人员对损伤的人员和畜禽实施紧急救治,并对灾区严格消毒防疫,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四)加强监控。对病、险塘(库、堰、渠)要设置警示标志,落实专人严密监测,重点排查,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五)恢复基础设施。各村要组织群众对毁坏的.设施、道路和线路进行抢修,及时恢复。

  (六)抓好生产自救。全面落实帮扶措施,组织群众恢复生产,指导农民采取生产补救措施。

  四、灾情收集和报告

  各村(居)民委员会和各部门要确定一位信息搜集人员,落实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发现灾情后,各村及各部门在抓好抢险救灾的同时,要及时组织人员调查、统计、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并上报乡政府,对重大灾情政府要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核实情况,及时汇总,向县级有关部门报告,并争取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五、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时间

  (一)预案启动的条件。凡是发生重特大灾害,本预案启动。受灾的村、单位按本预案及时行动,开展抗灾抢险。

  (二)预案启动的时间。各村各单位接到灾情后,立即向乡政府报告,根据灾害等级确定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时间。

  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

  为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保障城市居民生活需要,改变我区蔬菜基地设施薄弱、规模小、生产率低,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现状,根据市农委《关于印发安庆市20xx年菜篮子工程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和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劳动力就业为目标,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努力实现全区蔬菜产业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管理集约化、产品优质化和市场多元化;积极发展订单生产,开发无公害蔬菜和绿色蔬菜基地,加大对专业村、专业户扶持力度;依靠科技进步,稳步扩大蔬菜种植面积,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增加我区蔬菜的市场占有率,促进全区蔬菜产业又快又好发展,满足城市居民生活需求。

  二、目标任务

  根据蔬菜供求特点和市场潜力,我区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的'重点是立足本地市场,依托城市及周边市场,在巩固和稳定老菜地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设施栽培和特色、精细蔬菜品种,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档次,逐步扩大生产规模,以优质、快捷、早熟和规模生产占领市场。20xx年,我区新增各类蔬菜基地480亩。其中:常年菜地180亩(其中设施栽培50亩,露地菜地130亩),季节性菜地300亩(其中水生蔬菜200亩,间套轮作100亩)。

  三、项目布局

  20xx年新增480亩具体安排在:

  1、新洲乡(190亩):新增设施栽培常年菜地30亩,露地常年菜地80亩,间套轮作季节性菜地80亩。

  2、长风乡(290亩):新增设施栽培常年菜地20亩,露地常年菜地50亩,水生季节性菜地200亩,间套轮作季节性菜地20亩。

  四、主要措施

  1、实行项目申报制度和“一图一表”管理制度。各乡要按照区的布局安排,制定项目规划和施工图纸,实行项目申报制度,明确实施地点、面积及品种等。严格推行“一图一表”管理制度,即以乡为单位绘制蔬菜种植分布示意图和实施农户登记表,并按施工图纸进行验收。

  2、建立考核制度,实行双向承包。建立和完善蔬菜产业发展责任制度和目标考核制度。大力推行“行政干部包任务,技术干部包技术”的双向承包责任制。区政府把蔬菜生产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也要完善考核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做到任务分配到地块,责任明确到人。

  3、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区农业局蔬菜生产技术服务组,负责全区的蔬菜生产规划和技术服务。逐步健全和完善区、乡、村三级技术服务体系。各乡以农技服务技术骨干为主,成立蔬菜生产技术服务队,负责本乡商品蔬菜生产技术服务。要依靠科技,注重改善产品质量,增加市场竞争力,提高种植效益。要大力推广“猪-沼-菜”循环经济种植模式,合理施肥用药,尽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

  4、整合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继续落实《安庆市城郊蔬菜基地建设奖补办法(试行)》,对达到基地建设标准的蔬菜生产、加工企业、个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经过验收合格的予以奖补;逐步建立以龙头企业和农民投入为主体,财政支持、信贷扶持的投入机制。

  5、积极引导土地合理流转。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创办农业企业和参股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继续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使土地合理流转向蔬菜种植大户,扩大单户种植规模,发展蔬菜产业专业化生产,扩大商品菜基地规模。

  五、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推动蔬菜产业发展

  1、实行“菜篮子”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政府要把发展蔬菜产业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主要措施来抓好抓实,将其纳入到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目标考核办法。各乡要成立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经费,明确责任,负责蔬菜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把蔬菜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种植任务的全面完成。

  2、加强督促检查,健全激励机制。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确保种植任务落到实处,鼓励科技人员和公职人员参与蔬菜生产经营活动,允许科技人员通过诚实劳动,与企业、农民签订盈利分成比例合同。

  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大型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大型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生命至上、以人为本,制度先行、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大型沼气工程的安全事故预防、应急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和社会危害扩大。

  二、组织体系

  各区市农村能源主管部门成立沼气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大型沼气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预防预警

  1、建立主管部门领导指挥、建设单位应急预防、农村能源服务组织参与的事故预防控制机制。

  2、充分利用110、119、120、122应急电话、沼气服务站(网点)服务电话等,建立覆盖面广、响应迅速、救援高效的事故应急联动机制。

  3、建立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提高沼气工程管理、操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信息报告

  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应急响应

  1、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赴事故现场处置。

  2、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实施救援。

  3、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对事故进行评估,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六、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置

  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确保稳定。协助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二)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要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接报和抢险过程、应急预案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善后处理结果、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等。

  七、应急保障

  1、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大型沼气工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2、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加强沼气生产工培训和后期管理人员的配置,充实应急救援队伍,适应救援工作的需要。

  有限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急联系电话:应急报警电话110 119 120 122

  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指导全镇村组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全镇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金堡镇各村组农村供水安全,结合本镇各村组的供水实际,制定预案。

  (二)工作原则。全镇各村组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人为本、统一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它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一般事故由镇长统一领导和部署,重大、特大事故必须逐级上报,服从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三)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各村组因发生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围或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金堡镇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镇各村组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副镇长任副指挥长,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国土所、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学校、供电所、派出所及各村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单位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二)办事机构。金堡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周嵩任办公室主任,蒋宪芬、扬郴两位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1.金堡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时了解掌握各村组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派出所、水利站、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金堡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镇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全镇农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派出所、水利站、卫生院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上级单位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相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三、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数,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I级(重大)Ⅱ级(较大)III级(一般)。

  (一)1级(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的(含48小时)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1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二)Ⅱ级(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三)Ⅲ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四、供水突发事件分类

  村镇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六类:

  (一)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二)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

  (三)由于其它原因,造成村镇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四)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五)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六)传染病疫情及安全渡讯

  五、应急预案体系

  金堡镇农村供水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两级级:

  (一)镇级应急预案: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县水务局备案;

  (二)村级应急预案:村民委员会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镇政府备案。

  六、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金堡镇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全镇区域内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及上级应急领导机关报告。

  (二)监测信息

  1.旱情信息(党政办)

  2.供水工程信息(镇水利站)

  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认为破坏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七、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各村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应全镇各村组供水安全突发事件预防预警等级,应急相应划会为两级。镇级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镇重大供水时间的指挥调度:及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村级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在镇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集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I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启动1级应急相应预案。

  1.镇供水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级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供水应急领导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县级工作组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镇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级)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供水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并应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请查、核实,并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领导小组备案

  (四)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级)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协助当地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应立即向镇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八、应急处置

  对于镇、农村供水主管网突然性发生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

  因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长时间无法供水。

  1.启用备用水源:

  2.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

  3.关停部分取水设施,分时段取水,方便用户储水。

  4.维修好水井,方便群众就地取水。

  5.启用运水车,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用水。

  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

  一、目的

  为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公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水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

  三、救援小组组成

  救援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职责

  救援统一指挥,各人员统一由指挥小组进行指挥,对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主动进行落实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救援组长对救援工作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展开抢险工作,各成员具体负责抢险工作的调度和指挥.

  2、各负责成员为救援工作具体实施的直接主要负责人,各成员要密切配合,自觉服从救援小组的统一指挥,高标准完成上级领导赋予的各项任务。

  3、应急通讯联络系统

  项目部应急救援联络工作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救援联络途径如下:

  ⑴设项目部应急联络电话:项目办公室电话:

  ⑵对外应急求救

  公安警力求救电话:110;

  火警支援求救电话:119;

  医疗急救求救电话:120;

  ⑶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码:

  4、救援期间,救援车辆及救援物资由技术负责人统一调度,固定救援专用车辆。

  5、制定和组织实施救援预案,开展安全防护宣传教育,落实险情、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五、适用范围

  结合我公司水利工程建设资质的实际情况,按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和机理,本公司水利工程应急预案主要包括:

  (1)施工中土石方开挖与回填应急准备;

  (2)渠道渗水、防洪防汛应急准备;

  (3)施工中用电安全应急准备。

  六、应急预案

  (一)施工中土石方开挖与回填应急预案

  1、预控措施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应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3)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4)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5)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6)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7)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应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8)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9)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0)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空越过。

  (11)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的.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2)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3)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切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14)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地质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

  (15)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6)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17)开挖土方必须有专人指挥。

  2、保护措施程序

  (1)突发紧急事故、事件发生后,安全部门立即派人赶赴事故、事件现场,负责事故、事件现场保护,计划合同部协助开展收集证据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突发性事故、事件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好标志、标记,并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材料,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警报和紧急公告

  当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的公众可能造成威胁时,应及时启动警报系统,向周边公众发出警报,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质、对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以保证公众能够做出及时自我防护响应。项目经理决定是否启动警报。警报和紧急公告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警报方式采用扩音喇叭向周边区发出警报。

  (3)事态监测

  发生突发性紧急事故、事件并启动应急预案后,由安全监察部、工程部各指定本部门1名人员组成事态监测小组,负责对事态的发展进行动态监测并做好过程记录。监测的内容包括:事故影响边界、气象条件,对食物、饮用水、卫生及环境的污染,爆炸危险性、受损建筑物跨塌危险性等。

  (4)警戒与治安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事故现场周边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现场警戒措施包括:危险区边界警戒线为黄黑带,警戒哨佩带臂章,警车鸣警灯和警笛,用扩音喇叭警告,警戒哨人员负责阻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5)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措施,也是最彻底的应急响应。应根据事故的性质、控制程度等决定是否对人员进行疏散,人员疏散由项目经理下达疏散命令,由办公室主任组织参与实施。应对被疏散的人群、数量,疏散区域、距离、路线、运输工具等进行事先考虑和准备,应考虑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疏散问题。对已实话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生活条件。

  (6)医疗与卫生

  由办公室人员联系八角镇医院负责对在突发性事故中受伤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伤情严重的人员立刻转送至工程所在地附近医院或急救中心进行抢救,转送过程中指派专人进行途中护理,急救车为转送伤员专用车辆或120急救车.在紧急转送伤员时,救护车鸣灯。

  (7)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指挥人员)的安全进行周密的考虑和监视。必要时,应有专业抢险人员参与指挥或作业。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由项目安全部指派专人负责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进行过程监控,及时发现受伤人员并组织撤换抢救.

  (二)渠道渗水、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1、前期重点巡查

  在通水前安排专职人员对渠道各段及建筑物进行专项安全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记录,对重点建筑物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治。

  2、物料准备

  依据施工项目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护,在渠道外侧堆积储备土料,准备编织袋1000个,在每个斗口已经装土袋100个,并6台挖掘机及5台装载机,2台自卸车,左右渠堤每公里配备巡视人员,每个斗口由专人进行巡视,准备抢险施工队5个,每个队20人,抢险施工队人员配备铁锹10把,共计50把,木桩100个,电夯2个,发电机7个,手电筒30个,架子车5辆,确保通水提前防汛。

  3、明确责任

  要按照责任制要求落实具体防汛实施方案,对该段渠道的施工斗口,部分施工段渠堤进行防护,必须逐一明确责任人。

  4、应急预案

  巡护人员发现险情事故后,立即上报项目部,并就地采取应急措施,项目部通知公司分管安全领导李金铃。

  (1)干渠决口、满溢、斗口垮塌。

  事故情况上报后应急救援小组启动应急预案,由救援小组发布指令,进行抢险,必要时及时联系施工段渠道管理所负责人,要求发布指令开启上游退水闸及节制闸组织上游斗口及干渠分水,斗口决口采取机械封堵斗口。

  (2)干渠渠堤发生渗漏、管涌

  由公司救援小组及项目部负责人现场指挥,渗漏:用反滤导渗,饭滤料选用砂石、柴草分层填铺,顶层选用石料沙袋压盖。管涌:采用先导为主,堵排结合,在管涌口周围用土袋围口。后侧用级配料进行填筑,防止渠堤基土流失过多.

  5、预案实施

  (1)通水前对渠道各个段落进行逐项安全检查,由项目部各成员排班对个施工斗口,建筑物、桥涵、渠堤进行轮班巡视。

  (2)对渠道各个施工伸缩缝全部采用油膏进行灌缝,并且由技术负责带人进行预制板勾缝及伸缩缝油膏施工进行逐项排查。未施工到位的段落进行逐项落实整治。

  (3)对抢险段落安排一个抢险队伍为抢险做好准备。

  (4)通水后对渠道施工段进行24小时巡护,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对斗口建筑物的抢险物资及机械进行重点调度。

  (5)各小组按照指挥小组的指令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对发生险情段落展开抢险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损失,抢险队伍及抢险机械保证在30分钟到位.

  6、善后工作

  (1)各小组认真对抢险机械机械使用台班、抢险物资数量进行清点、抢险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并向上级进行汇报。

  (2)各小组要按照抢险小组统一部署,认真整理抢险中的好经验,收集各项抢险资料,用书面材料对上级进行如实汇报。抢险资料包括抢险影像资料。

  (三)施工中临时用电安全应急预案

  1、触电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器部件的更换和维修。

  (2)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3)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4)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使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

  (6)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7)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8)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的保护方式

  (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的防护罩,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2、信息报告

  (1)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向组长报告.如果引起火灾事故,必须同时打110公安消防部门,急救拨打120、119。

  (2)组长接到报警后,通知副组长、组员,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

  (3)报告应包括一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类型、地点和相关设施: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触电应急措施

  (1)一旦发生触电事故,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不导电物体使触电人尽快脱离带电体。第一发现人切勿直接接触伤员,防止自身触电而影响抢救工作的进行.目击者应一边救人一边大声呼救,内容要明确,说明事故发生地点情况,尽快通知项目经理和安全领导小组赶往现场,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医院并封锁现场,派专人关闭现场电源,防止其他人员再次发生触电危.

  (2)医疗救护小组成员在救护车没有感到之前准备木板让伤员平躺,严密观察,如伤员发生休克或神志不清,应呼叫伤员,轻拍伤员,严禁摇动伤员头部;

  (3)若伤者伤势过重,呼吸停止,心跳还有,就地平躺解开衣扣,通常气道,立即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若呼吸和心跳均停止,在人工呼吸的同时实施胸外心脏按压,以建立呼吸循环,恢复全身器官的缺氧供应,在医务人员来之前救治不能终止。

  (4)处理电击伤时,还有注意有没有其他损伤,如触电后弹离电源或从高空跌下并发脑外伤、内脏破裂、骨折等,如有外伤、和烧伤均需同时治疗,分析重点,通知或送往医院。

  4、现场恢复

  对于触电事故,要对现场所有用电设施进行排查,对电动器具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用电常识教育,对事故进行通报。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按照应急预案的计划安排,按时组织各应急分队进行应急技能的学习和培训,适时组织应急技能的演练;通过培训和演练,及时修正应急的不足和缺陷,逐步完善应急实施机制、培训演练内容和措施。

  八、事故报告及预案的评审

  事故发生后,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写出事故情况分析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评审本应急救援预案的适应性,如发现该预案部分条款不适应时则对本预案予以修订。

  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县农村供水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制,高效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农村供水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岚皋县城乡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辖区内农村饮水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防处置,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地质变迁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的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培训和应急事件处置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农村饮水安全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根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和所需动员的资源等因素,分类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镇为主体,整合各类资源,统筹安排各级各相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各镇和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处置的关系。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及时给予工作协调、指导和技术支持,组织力量全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县镇两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本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反应,及时会商,快速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二、农村饮水现状

  全县农村供水工程共762处,农村供水总人口139662人。其中: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为1处12937人;千人集中供水工程为20处39889人;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为593处85471人;分散供水工程148处1365人。

  三、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

  1.Ⅰ级(重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含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1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2.Ⅱ级(较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3.Ⅲ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集镇3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四、农村饮水水源突发事件所采取的供水应急措施

  利用邻村管网的水源、用送水车送水或接临时管道供水。

  五、防止水源污染保障措施

  1.农村饮水运行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措施防止人为造成水质污染。

  2.县镇两级农村饮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经常对本辖区供水设施及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县卫健局要定期对农村饮用水进行化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4.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业务培训和执法力度,在各村公开举报电话,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六、应急预案体系

  全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三级:

  (一)全县应急预案:县水利局负责编制完成全县农村供水应急预案。

  (二)镇级应急预案:各镇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县水利局备案。

  (三)各供水单位应急预案:由各供水单位负责编制供水应急预案,报上级单位备案。

  七、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

  成立岚皋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县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县政府办主任、县水利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地电岚皋分公司和县气象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二)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负责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具体分工

  1.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供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部署要求。

  (2)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

  (3)审定全县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起草全县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全县农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并及时向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处置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和恢复重建等工作;负责协调县公安、水利、环保、卫健等部门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潜在隐患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各项决策和指令,并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落实,向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

  3.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和各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协助各级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统筹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农村供水应急救援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提供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预案以及工作方案;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工程应急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工程应急项目建设、资金日常监管、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供水应急事件抢险物资的储备及供应。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农村水源、水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建抢险突击队,制订重特大水源突发事件抢险队伍保障预案,做好饮用水的调拨及紧急抢险时抢险队伍的后勤生活保障。

  县发改局: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程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项目监管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农村饮水供水安全工程应急经费和资金拨付监管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负责对遭受突发事故的农村供水设施设备的卫生防疫和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保障饮用水源卫生安全。

  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依法依规做好县内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查处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负责做好化学危险品泄漏等突发事件的现场监测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对污染物进行处置,并及时通报环境危害范围,参入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供水设施占用土地的规划调整和土地报批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重特大水源突发事件中涉及刑事犯罪的侦察工作,为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农村饮水供水安全法规政策宣传,及时准确报道事故处理工作。

  地电岚皋分公司:负责突发性事件的临时或永久性供电,确保供电畅通。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4.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专家组职责

  专家由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中从事供水规划、工程设计、水环境监测、应急管理、水资源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有关方面的业务骨干组成(专家组成员由以上相关单位确定),其职责是:参加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要求研究分析事故原因,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指派,对各镇各相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给予技术支持。

  八、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值班电话:xxx,多渠道获取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相关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各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反馈,向上级农村供水应急机构报告。

  (二)监测信息

  1.旱情信息(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

  2.水污染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县卫健局);

  3.供水工程信息。供水单位和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值班电话向上一级农村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信息报送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要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九、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供水应急事件,供水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应急指挥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各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应全县农村供水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三级。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挥调度。各镇要成立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反应,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1.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县级工作组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镇及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级)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及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县指挥部备案。

  3.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级)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应立即向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镇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各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要发动群众参与供水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及早恢复供水。

  2.医疗救护。事故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防疫措施,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和受伤人员,具体按照《岚皋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3.信息发布。突发供水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4.应急结束。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属地应急指挥部可宣布结束应急状态,同时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做好供水设施后续修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十、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农村供水应急状态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应向县指挥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镇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镇政府提出请求,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卫健局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参加农村供水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各镇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或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镇各村(社区)供水应对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全镇供水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应、有效解决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各村因发生供水水源出现季节性缺水、村民操办红白喜事需水量增加、突发性供水事件等造成的一定范围或一段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木引镇供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镇供水的`应急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水务站办公室,由杨月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联系各村(社区)供水保障工作。

  (二)供水应急指挥部职责

  (1)及时了解掌握全镇各村(社区)供水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工作。

  (2)审定全镇供水应急工作预案。

  (3)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镇供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镇饮水专班、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起草全镇供水应急预案。

  (2)负责全镇供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对需应急供水的组作具体分析后先组织采取应急供水车拉水供应或分时供水等措施。

  三、农村供水事件分类

  (一)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

  (二)由于其它原因,造成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三)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四、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应急预案:村(社区)负责饮水工作的同志负责编制完成本村(社区)供水应急预案,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五、预防和预警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六、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村供水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镇上应急预案启动,村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应急响应

  当发生农村缺水问题时,要启动相应预案。

  (1)供水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各组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协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供水应急领导机构派出工作组,指导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各级应急领导机构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镇工作组抵达时配合做好应急供水工作。

  (三)应急处理

  当农村供水事件发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购买蓄水设备,组织技术人员对饮水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七、应急处置

  (一)因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的农村供水。

  1.启用备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储水准备,控制好调蓄设施工况等方便用户储水;

  3.关停部分取水设施,按“先生活后生产”原则,采取分时段、应急供水车送水、分区域等方式调度供水,确保群众生活用水正常;

  4.利用启闭管网中阀门等手段,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用水。

  (二)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资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镇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其他相应的办法恢复供水。

  八、应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农村供水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要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应急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抢险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

  (三)物资保障

  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供水应急需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四)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治安维护

  村警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为了保障工程得正常有序开展,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及各项财产不受损害,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准备措施

  (1)组织设置: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灾害前的各项检查及预防措施的落实,以及灾害中的抢险、灾后的清理工作等,落实领导小组成员的责任制,形成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制度。(应急领导小组机构附后)。

  (2)施工现场:

  1脚手架:全面检查脚手架的防雷接地及连墙件的稳固,对于落地脚手架基础是否牢固、排水是否通畅,防雷接地采用焊接8mm的钢筋接地。连墙件应检查是否稳固,设置是否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设置,脚手板是否牢固等,如有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于落地脚手架按照间距三跨设置钢管斜撑。

  2施工场地:全面平整施工场地,确保在施工场地内不存在水坑等。全面清理检查施工场地周边的排水沟,使之畅通。在施工场地内对能够形成排水沟的地方设置排水沟,对不能形成排水沟的部位在相应位置设置积水坑。地面排水通过排水明沟或排水坡直接排水,地下室的水通过找坡进入设置的集水坑,通过抽水泵直接排入地上的`排水明沟。检查施工用电是否安全,是否存在有线路破损等现象,各种机械的防雷接地等,易受雨害的是否遮盖严密,对有隐患、不符合规定的立即进行处理。

  3合理安排施工,在灾害天气出现前应尽量避免易遭受灾害侵袭的施工部位和施工内容。浇筑砼时遇雨,应立即用彩条布遮盖已经浇筑完成的砼,并将砼施工缝留在规定的梁板位置上,待雨停后,清除接缝部位的松动石子,继续作业。不能冒大雨进行浇筑作业,防止因雨水冲刷引起砼离析并造成标号降低。

  4加强施工工人的安全施工教育,做到人人知道安全,人人参与安全施工。

  (3)宿舍等:对各种临时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其基础是否牢固,特别是工人宿舍及施工周边的临时围墙等,对发现存在隐患的立即将人员撤离,再行进行加固处理。

  (4)后勤保障:在平时做好各种物资的采购工作。加强对各种消息的收集工作,做好预报工作。项目部车辆(川A JL439)作为应急车在施工现场待命。

  (5)施工作业安全用电防护措施

  1认真做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按JGJ46-2005要求,做好施工用电线路的架设,用电设备的安装,导线敷设严格采用三相五线制,严格区分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不同零线应分色。

  2施工用电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度,投入使用前必须做好保护电流的测试,严格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3加强用电安全巡视,检查每台机器的接地接零是否正常,检查线路是否完好,若不符合要求,及时整改。

  4施工现场的移动配电箱及施工机具全部使用绝缘防水线。

  5做好各种机具的安装验收,认真做好接地电阻测试,在现场的最高机械起重机上加装避雷针,施工现场的低压配电室应将进出线绝缘子铁脚与配电室的接地装置相连接,作防雷接地,以防雷电波侵入。

  6雨天及潮湿环境作业,机械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雨靴操作。

  (6)高空作业防雨、防滑、防雷措施

  1雨天尽量避免搭设脚手架,高空支模等作业,若因工作需要作业,操作人员应穿防滑鞋、戴布手套。

  2雨天作业应作好班前安全交底,注意防滑、防跌、防坠落。

  3雷雨天气应注意安排工作,避免作业人员直接暴露在建筑物最高处,防止雷电直接伤人。

  4外防护的脚手架高于建筑物应做好防雷接地。

  2、事故中的抢险

  一旦发生事故,抢险原则按照先人后物组织抢险,事故发生后所有领导小组成员不得请假,必须立即投入抢险工作中,做好事故中的各项危险地段的监控。如事故中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当出现大的安全事故或无法处理的应立即报120救护并电话报告安监站及其他相关部门。

  3、事故后的调查、原因分析及恢复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对各项防护的检查等,对损坏的应在调查完毕后立即进行恢复,积极配合相关单位的调查,并做好原因分析,加强事故教育,并尽快恢复生产。

  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

  1、目的

  电梯安装、维保工作是特种作业,安全性要求极高,在各种工作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紧急情况,这就要求我公司对紧急情况的出现要时刻做好准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出现情况能及时处置,为做到这些,公司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市各职能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此应急处理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梯安装、维修工作。

  3、职责

  3.1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办公室。

  3.2办公室负责将各部门的应急预案汇编入此《应急预案》。

  3.3工程部、维保部、施工班组:当施工现场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伤、死、损坏设备)时,不论是否与公司有关,都必须在15分钟内向公司主要领导和办公室报告。

  4、应急组织

  4.1公司应急小组

  4.1.1组长:

  4.1.2副组长:

  4.1.3组员:

  4.2工程部应急小组

  4.2.1组长:

  4.2.2组员:

  4.3维保部应急小组

  4.3.1组长:

  4.3.2组员:

  5应急电话

  5.1急救中心120或999

  5.2火警119

  5.3交通事故122

  5.4报警服务110

  5.5公司办公室

  5.6工程部

  5.7维保部

  5.8节假日值班

  6、电梯困人救援方法

  6.1执行人:维保部

  6.2时间:30分钟

  6.3电梯运行中因供电中断、电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驶,将乘客困在轿厢内时,维修管理人员应安慰乘客,使他们安静等待,不要擅自行动,以免发生“剪切”、“坠井”事故。为解救被困的乘客,应在维修人员或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盘车欲放人操作。在操作前,维修管理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1)若有司机操作,司机应使乘客镇静等待,劝阻乘客不要强行手扒轿门或企图出入轿厢,并与维修人员取得联系。

  (2)维修人员应了解轿厢内被困人数及健康状况、轿厢内应急灯是否点亮、轿厢所停层站位置,以便于解困工作。

  (3)告知乘客尽量离轿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口,更不要倚靠厅、轿门,不要在轿内吸烟、打闹,必须听从操作人员指挥。

  6.4盘车放人操作方法

  (1)操作前先通知被困人员,盘车操作已经开始,请乘客或司机与以配合。

  (2)盘车放人操作一般由2人在机房进行。操作前必须切断总电源开关,一人用开闸扳手打开制动器,另一人盘车。当将轿厢盘到最近层楼面时(轿门地坎应不高于厅门地坎600mm),应停止盘车,使制动器复位。

  (3)让司机或乘客在轿内打开厅门或用钥匙拱开紧急门锁,协助乘客离去。

  (4)盘车时应缓慢进行,尤其当轿厢轻载状态下往上盘车时,防止因对重侧重造成溜车。当对无齿轮曳引机的`高速电梯进行盘车时,应采用“渐时式”,一步步松动制动器,以防止电梯失控。

  轿厢顶上的安全窗是电梯维修人员检查修理时使用的,安全窗口很小,且离地面两米多高,虽可架梯但上下仍很不方便。停电时轿内照度不足,轿顶上很黑,又有各种装置,故乘客撤离轿厢时不准走安全窗,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7、发生火灾

  7.1执行人:维保部

  7.2时间:30分钟

  7.3发生火灾时应立即中止电梯运行,并采取如下措施:

  7.4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告公司办公室。

  7.5发生火灾时,对于有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立即按动“消防按钮”,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此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到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

  7.6使乘客保持镇静,组织疏导乘客离开轿厢,从楼梯撤走。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厅门并切断总电源。

  7.7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二氮化碳、干粉和1211灭火器灭火。

  7.8共用井道中有电梯发生火灾时,其余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灾蔓延或交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7.9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免因火灾停电造成困人事故。

  8、发生地震时

  8.1执行人:维保部

  8.2时间:30分钟

  8.3接到政府部门发布预报,由维保部通知顾客参照国务院发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于1995年4月1日起实施)执行。

  8.4当地震已发生,震级为四级以下,烈度为6度以下时,应对电梯进行如下检查:

  (1)检查供电系统有无异常。(2)电梯井道、导轨、轿厢有无异常。(3)以检修速度做上下全程运行,发现异常即刻停梯,并使电梯反向运行至最远层站停梯,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检查修理。如上下全程运行无异常现象时,再多次往返试运行后,方可投入运行。当地震震级为四级(含四级)以上、烈度为6度以上时,应由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安全检验,无异常现象或对设备进行检修后方可试运行,经多次试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9、电梯湿水处理

  电梯机房处于建筑物最高层,底坑处于建筑物最底层,井道通过层站与楼道相连。机房会因屋顶或门窗漏雨而进水;底坑除因建筑防水层处理不好而渗水处,还会因暖气及上下水管道,消防栓、家庭用水的泄漏等,使水从楼层经井道流入底坑,发生洪水时,井道、轿厢也会遭水淹。当发生湿水事故时,除从建筑设施上采用堵漏措施外,还应采取应急措施。

  (1)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渗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中止运行,断开总电源。

  (2)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止轿厢进水。

  (3)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很多,应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4)发生湿水时,应迅速切断漏水源,设法使电气设备不进水或少进水。

  (5)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管线等方法。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经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微机控制电梯,更需仔细检查以免烧毁线路板。

  (6)电梯恢复运行后,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记录清楚并存档。

  10、停电造成停梯时

  运行中的电梯将会因供电线路故障或限电等原因而突然停梯,将乘客困在轿厢内,需采用如下方法处理。

  (1)如果有司机操作,司机应向乘客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并与维修人员联系,进行盘车放人操作。

  (2)如无司机操作,维修人员应与轿厢内被困人员取得联系,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等待。有备用电源的应及时启用。

  (3)如恢复送电需较长时间,则应进行盘车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乘客。操作方法见后。

  (4)恢复送电后,及时与轿厢内乘客联系,重新选层走梯。

  13、人员伤亡事故应急措施

  13.1目标:确保公司无人员伤亡。

  13.2运行控制:将公司和各部门应急小组人员名单,通讯电话发至各班组,以备发生特殊情况,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立即上报公司应急组长,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公司应急小组派人迅速到现场处理了解事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事后分析事件原因,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制定防范措施。

  13.3培训:将事故情况传达到公司员工,引起员工重视,得到教育。避免今后再出现同类事件。

  14、高空坠落应急措施

  14.1目标: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安全事故。

  14.2运行控制:相关部门给每位进场人员配安全带、安全帽,并且要在班前安全讲话中重点宣讲,公司安全员不定期监督班组执行情况。

  14.3应急措施:新如发现电梯厅门防护栏不规范,施工人员在井道内施工不带安全带、安全帽,应立即停止其作业,班组安全员在现场进行教育,立即整改,作好防护,违章人员明白错误后,配带齐安全用具,可继续工作。如有人员伤害,执行人员伤亡事态应急措施。

  14.4培训:每季度各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保存学习记录。

  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人防工程事故是指我市所辖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的人防工程事故、社会治安事件,包括水灾、地震、火灾、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与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关的事故。

  1.4 工作原则

  1.4.1统一指挥原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市人防办,下同)在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快速有效地开展全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2分级管理原则。市人防办所属的公共人防工程发生事故由市人防办处置。各县(区)发生的人防工程事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人防办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当地有关部门设立本级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接受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1.4.3信息共享原则。各县(区)及有关部门之间应当互相通报所收集到的人防工程安全信息,实行信息联网,保证信息共享,并对人防工程突发事故进行应急响应,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展开救援。

  1.4.4分工协作原则。参与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的单位要尽职尽责,在保证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应急救援任务的基础上,加强与协作单位的配合,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

  1.5 事故分级

  根据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发生的事故程度,按照事件等级划分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1.5.2 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1.5.3 较大(Ⅲ级):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千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1.5.4 一般(Ⅳ级):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3人以上,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事故。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

  为有效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成立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简称市应急指挥部,下同)。其组成如下:

  总 指 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龙煤集团双鸭山分(子)公司总工程师

  双鸭山军分区副参谋长

  市人防办主任

  市人防办党组书记

  成 员:市人防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新闻办、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等单位负责人。

  2.1.1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领导全市人防工程重大事故预防、救援、救助等工作,决定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具体职责如下:

  (1)在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范围内人防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2)做出事故处置的重大决策,指挥和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参与事故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

  (3)组织专家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提供技术支持。在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事故处置的新闻发布工作。

  2.1.2 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新闻办:按照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道事故事实和抢险救援情况;联系接待新闻现场的拍摄、采访及有关报道事宜等;发布事故现场抢险救灾简报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善后工作等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疏散安全距离范围内的人员及确保交通运输畅通。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筹集和拨付的准备等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的火灾扑灭及受困、受伤人员的抢险救助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事故中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救助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负责组织抢修因人防工程事故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抢修路线的畅通;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标志牌,以警示过往的行人车辆,做好抢险抢修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因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的环境污染监测、处理工作。

  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区供电部门进行电力抢修,确保事故发生地的电力供应。

  市气象局:负责在人防事故发生后提供气象资料,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

  2.2 办事机构

  市人防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具体实施指挥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协调有关县区和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防办主任兼任。

  3 监管和预报

  3.1 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监管机构由市、县两级人防行政管理部门组成。市、县(区)人防行政管理部门设人防突发事故监管信息员,各人防工程所属单位设人防工程事故预报员,形成市、县(区)、人防工程所属单位三级监管网络。各级监管机构应按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以及当地实际情况按时完成监管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监管日常工作由市人防办维护管理处负责。

  3.2 监管范围

  市辖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的人防工程事故、社会治安事件,包括水灾、地震、火灾、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与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关的事故。

  3.3 监管方式

  各级监管机构对所辖区域人防工程事故情况进行经性巡查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对重点监管单位,各县(区)监管机构每季度检查1次,市级监管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对一般性监管单位,各县(区)监管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市级监管机构每半年抽查1次,抽查数量不少于企业总数的30%。各人防工程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市、县监管机构。

  3.4 监管结果处理和预报

  各级监管机构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人防工程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对监管的过程逐一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4 救援和处置

  4.1 先期处置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必要先期处置,根据职责和规定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尽快控制事态,维护社会安定。

  4.2 信息报告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各责任单位和人防工程信息预报员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向市“110”应急指挥中心报警。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对信息进行确认,并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办、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简化程序,直接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应急指挥部。信息报告要实行分级负责,按程序签批并做好记录,要以书面材料为主,应加盖公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字。遇有紧急情况,可先以电话形式上报,然后补报书面材料。当地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判断,并迅速成立人防突发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情况。

  双鸭山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电话:0469-4223621

  4.3 预案启动

  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4.4 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市应急指挥部在上级统一领导下,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事件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较大事故(Ⅲ级):由市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处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发地或相关部门紧急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市政府领导批准启动本预案。

  (3)一般事故(Ⅳ级):由事发地县、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处置。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情况。需要时,由市应急指挥部派员到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组织协调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开展工作。

  4.5 组织指挥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应当针对其事故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安排部署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6 现场处置程序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保障食品、饮用水等应急必需品的供应;

  (4)依法从严惩治干扰破坏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4.7 保障行动

  人防突发事故发生后,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已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和工作职责,实施资金、物资、通信、交通、救援、医疗等保障行动。

  4.8 响应终止

  根据现场的综合评估确认事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市应急指挥部在对事故救援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后,做出应急结束的决定,报请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由事故责任单位对在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予合理赔偿,人防部门负责协调对已建工程事故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工作,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负责在建人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工作,保证工程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5.2 保险

  保险公司对事故中已投保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进行理赔。

  5.3 社会救助

  对在人防工程事故中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社会救助,特别是对困难家庭和人员,可以采取发动群众进行募捐,请求当地民政部门和社会慈善机构进行救助等办法。

  5.4 事故调查评估

  按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人防、公安、住建、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人防工程事故的调查、检测与评估工作。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报送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

  5.5 新闻发布

  由市政府新闻办在经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按照市政府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协调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进行新闻报导,并参与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6 应急保障

  6.1 资金和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人防突发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需要。各级指挥部应指定有关单位做好人防工程事故抢险抢修工作所需物资储备,做到随时可以调用,资金由各级财政解决。

  6.2 技术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由人防、公安、建设、交通运输、消防、电力、气象等部门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事故的各项要素进行综合分析,为指挥部提供科学合理的科学依据。

  7 附 则

  7.1 预案制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制订并解释。

  7.2 预案修订

  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批备案。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镇各村(社区)供水应对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全镇供水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应、有效解决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各村因发生供水水源出现季节性缺水、村民操办红白喜事需水量增加、突发性供水事件等造成的一定范围或一段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木引镇供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镇供水的应急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水务站办公室,由杨月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联系各村(社区)供水保障工作。

  (二)供水应急指挥部职责

  (1)及时了解掌握全镇各村(社区)供水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工作。

  (2)审定全镇供水应急工作预案。

  (3)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镇供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镇饮水专班、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起草全镇供水应急预案。

  (2)负责全镇供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对需应急供水的'组作具体分析后先组织采取应急供水车拉水供应或分时供水等措施。

  三、农村供水事件分类

  (一)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

  (二)由于其它原因,造成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三)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四、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应急预案:村(社区)负责饮水工作的同志负责编制完成本村(社区)供水应急预案,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五、预防和预警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六、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村供水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镇上应急预案启动,村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应急响应

  当发生农村缺水问题时,要启动相应预案。

  (1)供水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各组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协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供水应急领导机构派出工作组,指导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各级应急领导机构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镇工作组抵达时配合做好应急供水工作。

  (三)应急处理

  当农村供水事件发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购买蓄水设备,组织技术人员对饮水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七、应急处置

  (一)因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的农村供水。

  1.启用备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储水准备,控制好调蓄设施工况等方便用户储水;

  3.关停部分取水设施,按“先生活后生产”原则,采取分时段、应急供水车送水、分区域等方式调度供水,确保群众生活用水正常;

  4.利用启闭管网中阀门等手段,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用水。

  (二)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资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镇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其他相应的办法恢复供水。

  八、应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农村供水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要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应急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抢险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

  (三)物资保障

  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供水应急需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四)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治安维护

  村警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供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青山镇镇、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安全,结合青山镇镇、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集镇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他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一般事故由自来水供水单位统一领导和部署,重、特大事故必须逐级上报,服从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四)突发事件分类

  镇、村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5类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集镇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3)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4)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5)传染病疫情及安全渡汛。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山镇镇、村集中供水工程的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围或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供水应急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集镇供水应急工作参与部门

  参与部门:派出所、水利站、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医院、学校、各村

  (三)防疫部门:青山镇卫生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忠武任主任,张梦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应急响应时,提出报告和建议,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四)组长、副组长工作职责: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各有关部门、供水单位相应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性事件。

  2、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与合作,密切配合,确保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3、长效管理,落实责任。以保障镇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在紧急情况下,启用应急供水预案和应急响应程序,落实供水突发性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五)成员职责:

  供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

  1、突发事件调查及安置组:由余忠武任组长,张梦贤同志任成员。办公地点设在水利站,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调查、评估、统计上报和理赔工作;发布消息等。

  2、医疗救护组:由蔡文慧任组长,蔡文慧和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任成员。办公地点设在青山镇卫生院,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进入疫情区;设立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做好疫情区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组织转运伤员;采购、储运、调配药品等。

  3、治安保卫组:由蒋崇玖任组长,派出所和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所有工作人员任成员。负责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事故现场区域及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供水设施及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种行为发生。

  4、如发生突发事件,各村负责人应积极配合各项工作。

  三、运行机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发事件预警、报告、处置机制,在集镇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各部门职责,团结协作、高效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处置工作。

  (一)预警机制

  要切实加强日常供水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水源水环境、供水水质、地下水位变动等情况,并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测分析,出现非正常情况提前预警,逐级上报。

  (二)报告制度

  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响应;确定事件真实状况后逐级上报,并对事故进展情况定期续报;确保上报情况及时、准确。

  1、情况报告

  对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特殊情况根据上级领导要求汇报。

  2、报告主要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终止程序

  上级有关部门或应急机构根据时间处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程序,并在程序终止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报告。总结报告要就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并总结主要经验教训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等。

  (三)信息发布

  对供水中的突发事件,要根据其类别和性质由集镇办事处决定发布。停水期间,要向全社会进行节水宣传教育,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并最大限度稳定群众的恐慌心理。

  (四)应急处置

  1、对于供水主管网突发性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

  2、出现严重干旱,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镇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其他相应的'办法恢复供水,如打深井等。

  3、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事件,由集镇应急领导机构动员全社会相关力量予以处置,并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或根据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寻找其它水源。

  4、为确保在发生传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间的供水安全,医院的卫生防疫科或联系有关检测部门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

  四、应急保障措施

  为切实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各参与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全力支持。

  (一)处理主管网断裂事件中,供水单位应有充足的物料储备,其它部门要无条件服从管道抢修大局,其它问题待恢复正常供水后逐步解决。

  (二)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集镇全部停水时,卫生院和供水单位在迅速切断污染源的同时,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管网进行消毒,加强防疫工作,并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检测、救治。应急领导机构应立即动员其它单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抢险单位应迅速组织人员。

  (三)加强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各社区要备足沙土、编织袋及排水设备,严防主管道出现问题,一旦发生险情,应急领导机构要立即组织常备抢险队伍到场,联系供水单位,快速抢修,确保供水安全。

  五、宣传及培训

  为确保供水突发事件时,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参与单位要在平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向群众宣传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要在日常维修中有针对性的培训管网快速抢修技能,要确保水质合格并定期检测,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六、附则

  本预案自20xx年1月1日生效。

  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5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筑法》第四十四条和五十一条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促进企业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当施工中发生事故时,企业能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根据柳州市政府和市建委的要求,并结合企业的特点,特制定本企业的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保证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使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二、建筑施工的主要特点及事故隐患的分布

  建筑施工是一个技术复杂,隐患众多,事故多发的行业,它有与工矿企业明显的不同特点:

  1、产品(建筑物、构筑物)形式多样,很难实现标准化。结构、外形多变,施工方法必将随之改变。

  2、产品位置固定,生产活动都是围绕着建筑物、构筑物来进行的,这就形成了在有限的场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人、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机具进行作业,而且各种机械设备、施工人员都要随着施工的进展而不停的流动,作业条件随之变换,不安全因素随时可能出现。

  3、产品点多、面广,施工流动性大,这给施工管理增加了困难。

  4、产品高、大、深,露天高空作业多,施工周期长;施工人员在室外露天作业,工作条件差危险因素多。

  5、建筑结构复杂,工艺变化大,规则性差。每栋建筑物从基础、主体到装修,每道工序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生产过程也不同。而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施工现场的状况和不安全因素也随着变化。

  6、手工操作为主,机械化程度低。

  可见,建筑施工是一个特殊的、复杂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各种因素多变的生产过程,存在的危险因素甚多,因此,建筑业是一个事故多发的行业。据全国伤亡事故统计,建筑业伤亡事故率仅次于矿山行业。

  通过对事故的类别、原因、发生的部位等进行的统计分析得知,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五种是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因此,这五种事故称为“五大伤害”。此外,中毒和火灾也是多发性事故,所以,我们在日常生产活动中要加强对以上多发性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三、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分工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质安处)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电话:

  (二)成立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

  每个工程项目开工时,由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组成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项目经理任小组长。每个小组需配备一名经过培训的卫生急救人员和保健医药箱及必需的.急救器材。

  (三)职责和分工:

  企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日常工作由公司生产部兼管。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公司生产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新军任总指挥,主管生产、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康涛任副总指挥。如董事长、总经理不在企业时,则由副总经理任总指挥;如董事长、总经理不在企业时,则由公司XXX任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事故的现场抢救和应急处置及报警工作。

  (四)训练和演习

  公司针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组织分公司、项目部每年(或每工程)至少进行一次模拟演习,保证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的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施工,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四、各类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个体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触电事故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触电伤害事故的环节

  在建工程与外电高压线之间不达安全操作距离或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用电架设末采用TN-S系统、不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雨天露天电焊作业;不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末作接零保护,潮湿作业末采用安全电压;高大机械设备末设防雷接地;非专职电工操作临时用电等。

  (2)预防措施

  ①施工现场做到临时用电的架设、维护、拆除等由专职电工完成。

  ②在建工程的外侧防护与外电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达不到要求的,要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避免施工机械设备或钢架触高压电线。无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强行施工。

  ③综合采用TN-S系统和漏电保护系统,组成防触电保护系统,形成防触电二道防线。

  ④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搭设工棚、建损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⑤坚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开关箱要合理设置,避免不良环境因素损害和引发电气火灾,其装设位置应避开污染介质、外来固体撞击、强烈振动、高温、潮湿、水溅、以及易燃易爆物等。

  ⑥雨天禁止露天电焊作业。

  ⑦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⑧坚持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2、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环节

  临边、洞口防护不严;高处作业物料堆放不平稳;架上嘻戏、打闹、向下抛掷料;不使用劳保用品,酒后上岗,不遵守劳动纪律;起重、吊装工末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龙门、井架吊篮乘人。

  (2)预防措施

  ①凡在距地2m以上,有可能发生坠落的楼板边、阳台边、屋面边、基坑边、基槽边、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基坑口等高处作业时,都必须设置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②施工现场使用的龙门架(井字架),必须制定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严格遵守安装和拆除顺序,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前,要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经确认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③脚手架外侧边缘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搭设脚手架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操作层的跳板必须满铺,并设置踢脚板和防护栏杆或安全立网。在搭设脚手架前,须向工人作较为详细的交底。

  ④ 模板工程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⑤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具有力矩限位器和超高、变幅及行走限位装置,并灵敏可靠。塔吊的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⑥严禁架上嘻戏、打闹、洒后上岗和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块,以避免造成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3、机械伤害事故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的环节

  机械设备未按说明书安装、未按技术性能使用;机械设备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对运行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调整,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带病运作。

  (2)预防措施

  ①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②按规范要求对机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机械操作工持证上岗,工作期间坚守岗位,按操作规程操作,遵守劳动纪律。

  ④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⑤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4、中毒事故

  施工现场可能发生中毒的环节

  人工挖孔桩中,地下存在的各种毒气;现场焚烧的有毒物质;食堂采购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质或工人食用腐烂、变质食品;工人冬季取暖时发生煤气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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