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事故应急预案1
为了加强突发事故处置的综合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重特大事故,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的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应急预案的级别
根据本企业生产的特性,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其有害影响只局限在一个单位界区之内,并且几乎可以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该区内,其影响预期基本不会扩大到社区,故本应急预案按I级进行制订。
三、应急预案启动涉及的事故内容
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内发生:
1、人工挖孔桩事故
2、深基坑开挖塌崩
3、高支撑支架塌陷
4、高耸设备设施倾倒
5、其他生产性重大安全事故
6、不可预见突发事故
7、应急总指挥认为必须启动应急预案
四、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总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1、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建立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兼任,处理日常工作。指挥部职能:
①.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②.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③.及时向现场派出指挥班子,并确定现场指挥最高负责人。
④.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做出处理决断。
⑤.负责对重大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挥调度,调动有关力量进行抢险救护工作。
⑥.组织做好善后工作,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
2、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需要成立项目经理部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指挥长:由副总指挥担任成员:由项目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专业抢险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和预备机动组。现场指挥部职能:
①.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及抢险情况,提出救援意见和建议,执行指挥部决策、指示、命令指挥现场处置行动。
②.迅速抢救伤员,采取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的有效措施。
③.负责现场救援工作所需要装备、器材、物资的统一调度和使用及救援工作人员的调配。
④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五、现场分工和职责:
重大事故发生后,按照指挥部指示,各相关科室和单位应召集足够人员,调集抢险救援装备器材物资迅速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护工作,并由现场指挥长指定各组长单位。
1、专业抢险组:主要任务是查明事故现场基本情况,制定现场抢险方案,明确分工,迅速组织灭火,工程拆除,挖掘坍塌建筑物土石方、关闭危险泄漏源、安全转移各类危险品等抢险行动、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损失。
2、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清事故发生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3、善后处理组:负责做好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4、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长调动、使用。组长:在开展抢险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各种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六、应急预案的启动前提
施工场区发生重大事故前兆或发生评估预测为:
1、死亡数在1人以上。
2、直接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上。
3、对施工场区外的影响有明显的破坏或人身伤亡。
七、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对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启动应急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发出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由应急总指挥,事故现场指挥长同时启动公司总部一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和项目部二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按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现场的特性,执行应急反应行动,根据事态的发展要求,及时启动社会应急救援公共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人员死亡。
八、事故应急和救援
1、应急程度报告联络有关人员(紧急时立刻报警打救助电话)→成立指挥部(组)→必要时向社会发出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保护事故现场、上报有关部门等→善后处理
2、现场应急救援措施
九、事故情况通报及调查处理
1、做好事故情况通报工作重大事故发生,指挥部要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及抢险救治、事故控制、善后处理等情况按分类管理程序向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并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逐级传达到事故处理的各级人员。
2、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组要抓紧时间做好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工作。上级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如实汇报事故调查初步情况,提供相关调查资料并根据上级调查组要求,按照行业对口关系,提供相应分工,抽调力量协助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工作。
十、报警信号与通讯
消防火警:119
公安:110
医疗急救:120
公路急救:122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工程事故应急预案2
根据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制定本专项预案。
一、建立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指挥部)
(一)市局指挥部指挥网络机构
1、指挥:建设局局长
2、副指挥:建设局副局长
3、成员:办公室、质安处、城建处、建筑业处、规划设计处、综合计划处等处室负责人,安监站、质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质安处、建筑业处、综合计划处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指挥兼组长,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现场抢险组:由质安处、城建处、规划设计处、质监站、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质安处处长为联络员。
善后处理组:由质安处、安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安监站站长为联络员。
应急救援专家库:从“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家库名单”中抽取选用。
(二)各市、区建设局根据各自的特点设立管辖区内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各施工单位根据企业规模、项目特点,按照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的精神,分别建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不断完善预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组织。
二、职责
(—)指挥部
1、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施救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具体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质;
4、制订抢险救援方案(包括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占用场地),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报市总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5、负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抢险队伍;
6、负责统一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转送,物质转移;
7、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8、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导各市、区应急救援工作;
10、办理市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各应急救援组
综合协调组:组织制订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报总指挥部审定;搜集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事故信息,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告给指挥部负责人;负责与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的对内联络;负责向总指挥部汇报情况,与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各指挥部(或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对外联系。
现场抢险组:
参与制订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抢险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技术专家掌握事故动态,控制和减少损失;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群众撤离、伤员救治转送和物资转移。
善后处理组:
负责搜集事故现场有关的物证、资料,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现场摄影摄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协助市善后处理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本预案适用范围、施救程序与要求
1、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伤1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单位或项目部应以最快速度立即上报,局各处室、单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刻向局长和分管局长报告(局值班电话:0512~65230932),并迅速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0512~68612115)、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0512~68610608)和省建设主管部门(值班电话:025~4209015,4209005)。
3、在接到总指挥部启动预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马上开展工作,由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联络员通知有关组成成员和技术专家立即赶赴现场,按本方案履行职责、组织施救。
4、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应全力以赴,配合指挥部工作,并提供全部资料和后勤保障条件。
5、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担负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6、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支持的事宜,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
四、本专项预案是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工程事故应急预案3
一、应急救援组织:
项目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直接由公司组织成立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作指挥。
二、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
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对伤亡者及时地进行施救和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阴止事故的扩大和更多的人员伤亡。
三、使用范围:
当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该《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世主援预案》,以利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抢救和避免事故的扩大。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四、引用的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应急救援人员的职责:
1、组织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通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拨打报警电话110、120急救电话通知急救,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2、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原因。
3、负责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
4、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事故调查。
5、按照"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事故处理原则,书面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经过。
6、遵守"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使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到教育,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认真查处事故责任人。按规定实施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六、应急准备:
(一)应急准备:
汽车一辆,担架二付,听诊器一个,血压计一个,氧气袋二个,药棉笺十包,绷带十卷,消毒药水三瓶,消炎药品三种。
(二)急救器材的维护与保养:指定专人定期对急救器材进行维护和保养。对过期药品及时更换,保持急救器材的清洁卫生,防止病菌的侵入。
(三)在作业场所发生的事故,急救人员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救助:
一)急救工作的设置与安排
1、根据项目部工程规模建立急救机构,随时提供急救服务,确保及时将受伤和急病人员送去医院。
2、项目部急救机构有应定期培训急救人员,向职工进行急救知识教育,添置急救红品和器材。
3、施工现场应有受过急救培训、掌握抢救技术、熟悉砸事故中营救伤员技能的'专职或兼职急救人员,并配备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
二)受伤出血急救措施
1、根据出血的特点、类型(外出血、内出血)和失血的表现,采取正确的止血方法,阻止出血。
2、采用止血带止血,其位置应靠近心脏的一端和紧靠伤口处。止血袋不能直接缠在皮肤上,其下应加毛巾等做成的平整垫子,其松紧程度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
3、一般情况下,止血带缠紧时间不超过2-3H,且每隔40-50min松懈一次。
4、缠止血带后,加上标明止血带缠上的时间标牌,然后尽快将伤员送医院。
三)避免伤口感染
1、伤口包扎应采用绷带、三角巾。没有时可以采用毛巾、手帕和衣服。
2、充分暴露的伤口应先用无菌料覆盖伤口后,再进行包扎。
3、包扎时应松紧适度,避免在伤口上打结。
4、以四肢的包扎,应露出趾的末端,以便于观察肢端血液循环情况。
四)骨折急救
1、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处置骨折伤员。即弱呼吸、心跳停止时,先使其心肺复苏;大出血时,先止血包扎,然后进行骨折固定。
2、骨折固定应使用定型夹板和三角巾、绷带绑扎。
3、骨折固定后,应迅速将伤员送去医院。
五)搬运伤员
1、搬运前,应迅速检查伤员伤势并进行必要的急救处理。
2、需要将伤员伤到安全地带时,应沿伤员身本长轴向直向拖行,不要从侧面横向拖行。
3、应使用担架或椅子、门板做成担架形式,应稳当牢固、防止伤员从担架上跌落。
4、凡头部、大腿、小腿、手臂、盆骨骨折或背部受伤者,不得让其坐在车上运送。
5、伤员的肢体断离时,不得用水冲洗断肢,应将断肢装入袋中,将袋口封好(切勿使水、冰块与断肢接触),然后用衣服包好,随伤员一起送往医院。
6、搬动伤员时,动作要轻,避免振动,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送往医院。
六)心肺复苏的急救措施程序
1、判断伤员有无意识,若无意识,应以仰卧体位放于坚实地面上。
2、开放气道,保持伤员的呼吸道畅通。
3、伤员无呼吸时,应进行人工呼吸。
4、伤员无脉搏时,应进行人工循环。
5、用担架搬运伤员时,应持续作心肺复苏,中断时间不得超过5s。
七)开放气道
1、伤员仰卧平躺于坚实平面上、躯干应呈水平,头不可高于胸部并使头部后仰。
2、以拇指轻牵伤员下唇,使口微张,保持气道畅通。
3、头颈部受伤时,不要随意搬运伤员。
4、伤员无自主呼吸时,应检查口腔吸异物阻塞时应立即排除,无阻塞物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5、伤员能自主呼吸时,应继续保持气温畅通。
七、应急响应:
(一)工作场所内全体人员的疏散要求:应遵循下列"排险救助的处理原则"进行现场人员的疏散排险和清理工作:
1、处置原则
包括及时撤离人员、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当已投保建筑施工安全保险时)和及时进行排险救助工作。
2、"先撤人、后排险"的原则
即在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险情后,应首先将处于危险区域内的一切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然后再有组织地进行排险工作。
3、"先救人、后排险"的原则
当有人受伤或死亡,应当救出和撤出伤亡者,然后进行排险处理作,以免影响伤者的及时抢救和对伤者、亡者造成新的伤害;
4、"先防险、后救人"的原则
在险情和事故仍在继续发展或险情仍未消除的情况下,必须先采取支护等安全保险措施,然后救人,以免使救护者受到伤害和使伤者受到新的伤害。救人要求"急",同时也要求"稳妥",否则,不但达不到救人的目的,还会使救助者受伤,增加新的抢救难度
5、"先防险、后排险"的原则
在进入现场进行排险作业时,必须先采取可靠的支护等适合确保安全的措施,以免排险人员受到伤害。
6、"先排险、后清理"的原则
只有在制止事故继续发展和排除以险情以后,才能进行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但这一切,都必须遵守事故的处理程序规定和得到批准以后才能进行。
7、保护现场的原则
在事故调查组未决定事故现场原状之前,必须全力保护好现场的原状,以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就是所有在场人员在责任,破坏事故现场是违法行为。当然,为了进行救人和排险工作,允许采取以下做法:
(1)在不破坏现状的要求下,为了确保救人和排险工作,可以设置临时支护以阻止破坏的继续发展和稳定破坏时的状态。在设置支护措施前,应先折摄下当时现场全貌和局部情况照片,以免因实施支护时对其状况的可能扰动,造成以后调查分析工作的困难。
(2)当为了阻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而仅采取支护措施不足以阻止其发展时,或为了抢救伤员的需要,而必须拆队、搬走一部分结构或物品时,必须首先拍照(包括全貌、局部以及不同角度的状态),详细记录下当时的现状情况,并在撤出人员、构件、物品的原位上作出明显的和准确的标记(轮廓线、交叠位置等)。此外,从事故地点撤出的构件和物品应在现场的合适部位规整地堆放(不要叠放、混放)和作出标识,避免在吊运堆放过程中改变其拆下进的原状。
8、建立应急求援报警机制原则
(1)上报报警:是指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立刻向公司汇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当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应按相关规定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应急救援。
(2)内部报警:是指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公司项目经理部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启动。公司总部在相关人员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救援状态。其两级应急救援组织进入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应急救援。
(3)外部报警:是在内部报警启动的同时,按应急救援总指挥的部署,立即启动外部报警机制,向社会公共救援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险等)报警求助。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若需要消防、救险、医陪等部门支援的,应立即打电话请求支援。
(1)消防部门电话:119
(2)救险部门电话:110
(3)医疗部门电话:120
八、应急救援方案
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准备工作和的能力。
九、现场应急预案的审核与确认
项目部现场应急预案制定后,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核,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应急预案的适应性进行审核和确认,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
工程事故应急预案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镇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编制《预案》的目的
(一)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使承担危险救援的人员和队伍明确职责,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指在**镇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理
(一)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经发办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镇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镇政府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建设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经发办、社事办、镇卫生院、镇派出所单位负责人组成。
镇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
四、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五、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告和现场保护
(一)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镇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镇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镇指挥部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镇派出所或社事办,请求应急分队给予支援。
(三)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镇建筑工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
报警电话:。
医疗救护报警电话:。
六、应急处理方案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指挥部主要领导,由领导确定是否上报。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村或社区,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七、其它事项
(一)镇指挥部针对有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建筑建设单位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生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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