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1-09-16 09:25:0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通用6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通用6篇)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1

  为有效防止突发性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伤害,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预案。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机械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常性地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排查设备故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消除隐患。

  二、各单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并熟悉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技术要求,严禁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三、应急救援措施

  1、漏电触电。若机械设备出现漏电触电现象,当事人应及时向工区负责人或应急小组报告,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若操作人员触电后,应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实施抢救。

  2、刹车失灵。上坡时出现刹车失灵,不能脱档,松掉油门,靠边行驶,将发动机熄火,利用手制动将车停住,然后找人打眼。下坡时出现刹车失灵,挂低速档行驶,不能将发动机熄火,靠边行驶,行驶至平坦的地方将发动机熄火,利用手制动将车停住,然后找人打眼。

  3、提升设备事故。当提升设备出现事故时,立即将现场人员迅速撤离,通知应急救援小组,组织人员对井架、电动葫芦(卷扬机)、联接件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

  四、应急程序

  1、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同时,迅速联系119、120处理事故现场。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3、特大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省指挥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2

  1、施工现场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保持事故现场。如发生人员伤亡,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伤员,立即电告分公司领导和公司领导。

  2、报公司主要领导以及设备、安全部门负责人应终止工作,火速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抢险工作,并立即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抢险指挥部。

  3、公司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抢险指挥部的指挥,保证人员、机械、物资和车辆的有效调度。

  4、设备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住现场,根据现场不同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抢险措施、方案等。

  5、如机械设备事故损坏了供电、通信等部门的设施,指挥部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指派人员积极配合他们的突击抢修。

  6、紧急情况出现后的报警与社会救助机构联系方式:报警电话110;急救中心电话120;火警119。

  7、事故出现后与有关处室及领导联系电话如下:

  各职能部门,工程管理处……安全处……;设备处长……;

  事故主要机械器具配备:塔吊、汽车吊T,打桩机;土方机械、装载机,氧气、乙炔;千斤顶,张拉机械,井架等。

  8、企业领导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认真进行分析和处理。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3

  一、事故类型分析

  1.倒塔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起重作业中超载、斜吊、拆卸安装过程中钢丝绳等连接件拉断、地锚拉脱,静置重大风货轨基地形陷变形等。

  2.折塔事故大多发生在倾倒过程中,塔身于建筑物相撞,另外,当塔机遇钢轨用卡轨钳卡牢而严重超载时,由于塔机整体不能倾覆,载荷重力产生的弯矩大于塔身金属结构的刚度,使塔身屈服变形,于是造成折塔。

  3.塔机背杆主要是由于过卷杨或过倾角等运行失误,导致起重暂被主卷扬机或变幅卷扬机拉起到垂直状态,然后越过塔顶砸落在塔身后面。

  4.折臂主要是由于起重臂、平衡臂在外力作用下严重弯扭变形甚至折断,原因为背杆倒塔等意外事故,由于制造质量,安装不合标准如臂杆前端滑轮中心与塔身中心线偏移过大,吊载受力后偏移过大,吊载受力后偏扭折断。

  5.塔机重物坠落事故是塔机吊载自空中坠落,其原因较多,如钢丝绳拉断,过卷杨造成吊钩撞翻,起重钢丝绳接头固定卡扣拉脱,卷样机制动器突然失灵以及三相动力突然缺一相等电气故障均可造成重物坠落。

  二、事故发生所存在主要因素

  1.超载、斜吊、过卷阳、国庆郊、过行程是人为原因,是违章操作或操作失误的直接结果,并且都以安全装置的失效为前提条件。

  2.机件过度磨损和隐伤,是操作者检查保养不周所致。

  3.自然环境影响大风刮跑属意外因素。

  三、认真处理好人为因素所存在三个障碍。

  1.施工管理人员包括行政领导人员的安全技术障碍。施工管理人员和企业领导要把塔机安全工作当做大事来抓,要迅速提高塔机安全技术知识,充分发挥设备管理人员的作用。

  2.塔吊司机的安全心理障碍,其实质是技术障碍在塔吊司机心理的反映,存在侥幸心理,过于自信,不按操作规程操作。

  3.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职责方面的障碍,设备管理人员即要懂技术,又要有实践经验并保持稳定。

  四、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包括安装<拆>使用维修与保养)

  1.对于起重机拆装的工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作业证。

  2.在作业前要了解起重机的性能,严格按照说明书所规定的安装及拆卸的程序进行作业,严禁对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拆装程序做好任何改动。

  3.熟知起重机拼装活结体格拆装部件相连接处所采用的连接形式和所使用的联接件尺寸、规定及要求。

  4.了解每个拆装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

  5.在安装或拆卸带轻重闭合平衡臂的'起重机时,严禁只拆装一个臂就中断作业。

  6.在紧固要求有预紧力的螺栓时,必须使用专门的可读数工具,将螺栓准确地紧固到规定的预紧力值。

  7.拆装起重机的电气国家规定的部门部分,必须按照国家劳动人事部门的规定,由持有国家规定的部门发给的电工操作证的正式电工或由他带领的电气徒工进行,严禁其他人拆装。

  8.起重机作业中,司机除了对临时出现的故障进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须停机对机械认真地做一次例行保养,并按使用说明规定的部位、周期和润滑剂做好润滑。

  9.起重机发生故障后,必须及时排除与维修。

  10.在安装好的起重机的各部金属结构上安装或悬挂标语牌、广告牌等挡风物件。

  11.做好其它设备的地锚或牵绳等的固定装置。

  12.将起重机的和部分或电焊机地线相连。

  13.将起重机的工作机构、金属结构、电气系统作为其他设备的附属装置等。

  14.起重机上所使用的安全装置及各种仪表按有关规定,定期标定、维修、报废更新,不受起重机大修间隔时间的限制。

  15.在安装(拆除)使用过程中需要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监控,并做好监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与上级部门。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4

  1、总则

  (1)目的

  为及时、有效、迅速地处理由于机械伤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件,避免和减轻因机械伤害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此预案。

  (2)依据

  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以“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以《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有关内容为指导,根据电力生产的特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3)工作原则

  项目部在机械设备现场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集中领导、分级负责、统一指挥、运行高效”的原则。

  2.重要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1)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为项目部所属各涉及机械设备作业现场。

  (2)可能影响的范围:机械设备作业场所;可能影响的人员: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1人或数人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构成重大安全事故、事件。

  3、组织机构与职责

  (1)本预案应急指挥部设置在技术组,人员集合地点在办公楼前,集合方法为电话通知。

  (2)项目部防机械设备现场事故管理领导小组:

  施工现场责任人:

  组长:XXX手机:

  副组长:XXX手机:

  成员:XXX

  预定急救中心:XXX医院电话:XXX

  (3)各级人员职责

  a.组长:负责全面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应急工作,做好事故现场应急措施,并将应急事故发展情况汇报有关领导、部门。

  b.副组长:负责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协助组长做好应变的各项组织工作。

  c.成员:负责做好本预案的各项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

  4.危急事件的应对及预案的启动

  (1)必要物资准备

  工作服及手套、安全带、安全帽、工具包、安全隔板、临时遮栏、警示牌。

  (2)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

  (a)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现场作业人员应及时汇报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件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迅速大致判明受伤者的部位,联系厂医院和打120急救电话,必要时可对受伤者进行临时简单急救。

  (b)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处理事故,并宣布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人员要求保持通讯随时畅通。

  (c)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判明情况后及时汇报机械伤害人身伤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处理事故,并根据情况向公司、分公司汇报。

  5.应急结束

  危急状态消除,由日常管理人员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应急救援结束后,有关部门要组织协助调查,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进行调查评估,并按照四“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突发事件做出处理。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5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院设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检验管理部。各设区市分别设立各自的应急技术处置小组。(见附1、2、3、4)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院长助理。

  成员:院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各设区市相关人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院长

  副主任:院长助理、检验管理部负责人

  成员:检验管理部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小组

  (二)职责:

  1、组长:负责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督促院职能部门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人员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事故调查、鉴定报告的审批。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当组长出差在外时,代行组长职责,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到现场参与事故处置,组织应急技术处理小组确定技术处置措施。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和组织全院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置工作。检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落实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现场协助副组长和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制订技术措施。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成立应急技术处理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4),组长由院指定的人员担任,成员3~5名,由具有检验师资质或相应技术专长的技术人员组成。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成员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技术支持,为事故处置提出技术处理措施。建立当地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单位组成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录(具体名单见附件5)。

  5、院办公室、各设区所、站综合室:负责接警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院内部处置资源的调配,提供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协助并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有关善后处理工作。按统一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二、接报警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本院所有人员:本院所有人员在接到任何方面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或疑似事故)后,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和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同时报告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本院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压制事故报告。

  2、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常用通讯联络方式见附件6)。

  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对于由于情况紧急,事故详情未及时了解的,各有关部门应在上报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证实、了解,并根据事故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补充续报。

  3、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设区市所、站综合室接到事故报警后,必须迅速做好电话记录,电话记录内容应包括: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同时记录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及损失情况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同时通知相关人员。由各设区市特检站综合室接警的,应迅速将情况报部门负责人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对事故等级进行初步判定,联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并同时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处置。

  5、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事故的处理进行跟踪与检查。对重特大事故,立即将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并立即协调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二)基本响应程序

  1、赶赴现场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与事故单位或业主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取得联系,协助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事故技术处理;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未到现场时,应当了解事故发生情况,认真查看现场,并将上述信息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

  2、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根据信息反馈和现场实际情况,对严重事故以上的事故立即向发生事故中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和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三)现场工作的主要内容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在事故现场实施事故现场紧急处置。应本着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损失、严防事故(污染)扩散的原则。协助事故发生单位开展自救。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根据设备和事故特点,对事故是否可能进一步扩大作出初步判断。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确定事故相关的特种设备,调阅相关设备资料、信息;检验检测报告,并根据需要,提供设备使用介质的相关技术资料。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处置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后,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负责人应迅速派出应急技术处理小组汇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事故调查组查明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对于重特大事故的技术处理处置方案,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定。对一般性事故和严重事故,积极配合事故发生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特种设备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8、9、10、11、12、13、14、)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重特大事故,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协调下,迅速开展处置工作,为确定事故等级、协调、指挥处置事故提供技术保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用做好事故现场取证工作。同时,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设区特种设备事故紧急处置组的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确定技术处置措施,协助开展事故处置。

  5、对于罐体泄漏等可能导致严重次生灾害(如爆炸等),提出人员撤离的建议。对发生易燃易爆有毒介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泄漏的,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采取措施,处置泄漏。组织消防人员灭火和对发生泄漏的气、液体进行消毒或稀释,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压力容器及其周边受影响的压力容器,进行喷淋降温。

  6、建议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如设备应急堵漏等。

  7、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特点,提出介质排放、泄压等技术措施;对可倒换的,将事故设备及波及的其它隐患设备内部介质倒换至安全可靠设备之中,对于可移动的设备(如联苯、液氯、液氨、二氧化硫气瓶),在经有关专业人员判定可以移动后,组织具有安全防护知识和配备防护装备的人员,将设备移至可处理场所进行处置。

  8、根据介质毒性,提出预防和处置中毒的建议;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向现场人员(包括处置人员)告知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自我防护知识。

  9、提出需要动用社会力量(人员、装备、车辆等)的建议;

  10、对抢险中的专业技术操作提供技术指导(包括对抢险工具的选用和使用)。

  (四)中心事故工作组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处置的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应当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装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五)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

  针对特种设备事故的性质和特点,动用相应的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处置的方针。借助于企业的专业操作人员(抢险队伍)、专业抢险设备和抢险技术,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危害、提高处置效率,减少处置风险。特种设备事故救助联动企业名单见附件5。

  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社会救助联动的企业,应拥有相应事故处置设备、物资,特别是快速带压堵漏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事故处置技能和实践操作经验,联动企业应有专项演练。

  三、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措施

  1、电梯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7);

  2、起重机械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8);

  3、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9);

  4、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0);

  5、客运索道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1);

  6、液氯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2)

  7、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3)

  8、液氨钢瓶泄漏事故紧急处置措施(见附件14)

  四、预案管理与修订

  (一)本预案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当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二)本预案由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两年修订一次,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预案和紧急处置措施进行必要的评审和更新。

  (三)本预案按照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福建省特种设备事故紧急情况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定期进行演练。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2.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

  3.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名单

  4.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技术处理小组名单;

  5.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名单;

  6.省特检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常用电话号码。

  设备事故应急预案6

  1煤气设备爆炸事故的原因

  1.1在密闭的容器内,煤气中混入空气或空气中混入煤气,达到爆炸范围,并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体;要有明火、电火或达到煤气燃点以上的温度。这三条件同时具备时,就会发生煤气爆炸。

  1.2高炉煤气爆炸最易发生在休风、送风和停风后,在煤气系统动火施工时,在以空气驱赶和置换系统中残余煤气的过程中,有一段时间容器内会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体,所以在煤气系统驱赶和置换残余煤气作业是不允许用空气为介质进行系统驱赶和置换煤气。在煤气系统驱赶和置换煤气须向系统中通入蒸汽(或氮气)来冲淡煤气浓度,同时还要控制系统温度低于煤气着火温度和火源(高炉煤气着火温度700℃、爆炸范围煤气量40%-70%;焦炉煤气着火温度650℃、爆炸范围煤气量6%-30%)。

  1.3高炉休风煤气系统需要动火作业前,未放净除尘器内的积灰,驱净系统残余煤气,系统未与大气相通,未测定系统内气体成份或气体成份未达到合格便进行作业。

  1.4鼓风机突然停风时,如混风大闸、冷、热风阀尚未关闭或未关严时,因炉内残余煤气压力较大,可能流入冷风管道和鼓风机内引起爆炸。

  1.5高炉休风或减风时,虽然鼓风机未全停风,如放风阀能将大部分放走,若冷风大闸未关、关闭过晚或关严,也可能发生冷风管道爆炸。

  2煤气设备爆炸事故的现象

  2.1在煤气系统局部部位动火作业,与管网切断连接,吹扫、置换驱赶残余煤气不彻底,留有爆炸性的混合气体遇火局部爆炸。

  2.2高炉休风后未按煤气系统标准程序操作,发生爆炸。如休风及时打开除尘器人孔等正常,但洗涤塔放水慢,在洗涤塔系统人孔尚未全开,煤气尚未驱净的情况下,就开启了煤气切断阀,2—3min后高炉炉顶发生爆炸,继之除尘器、洗涤塔连续发生爆炸,开启煤气切断阀过早,将除尘器、洗涤塔内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抽到高炉炉顶,遇炉顶火源而爆炸。

  2.3高炉休风后未按操作规程作业。如高炉休风后,放风到底时,混风大闸尚未关闭,由于放风阀将风放净,使炉缸的残余煤气倒流入冷风管道,后来关闭混风大闸、冷风阀和热风阀,将煤气关在冷风管道中,与冷风形成了爆炸性的混合气体,在热风炉换风时送风打开冷、热风阀时,爆炸性的混合气体进入高温的热风炉内发生爆炸。

  2.4高炉休风时,发现冷却设备漏水未及时处理和处理不当发生高炉爆炸。如高炉休风时,冷却设备漏水未采取果断闭水措施,产生了大量的水煤气,使残余煤气量大增、含氢量增高,休风3小时后,炉顶温度仍高达580—600℃,怕炉顶设备烧坏,开炉顶蒸汽降温将炉顶煤气火熄灭,顶温下降后,又将蒸汽关闭。火灭后新生的煤气和由人孔吸入的空气,形成了爆炸性的混合气体,当炉顶蒸汽关闭后炉顶温度又逐渐升高,达到煤气的着火温度,煤气的三个必备条件同时具备,炉内发生煤气爆炸。

  2.5高炉休风后驱赶荒煤气过程中,除尘器内煤气发生了爆炸。如置换煤气是在高炉休风煤气灰未放净的情况下进行的,置换煤气时打开清灰口,开始时由于灰量大,空气不能进入,灰流小后有一部分空气从灰口吸入并将温度较高的煤气灰往上吹,从而提供了爆炸火源,发生爆炸。

  3煤气设备爆炸事故的危害性

  3.1煤气系统一旦发生任何部位的煤气爆炸,都会给人生命安全和设备安全带来巨大损失。

  3.2高炉煤气系统一旦发生爆炸,高炉被迫休风停产。

  3.3在处理爆炸事故不当时,会造成煤气系统连环性的爆炸,直接威胁用气单位。

  4煤气设备爆炸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4.1高炉休风炉顶点火必须在将除尘器内的积灰放净后进行,同时要处理好除尘器内的煤气。

  4.2煤气管道主闸阀以后的设备或管道发生爆炸着火时,立即关闭主闸阀,切断煤气来源,同时向管道中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气,冲淡残余煤气以防再次爆炸。

  4.3煤气管道主闸阀以后的设备或管道发生爆炸引起火灾时,就按着火事故处理,严禁突然切断煤气来源。

  4.4因爆炸造成大量煤气泄漏,应适当降低煤气压力,并指挥全部人员撤出现场,以防煤气中毒,然后按煤气危险作业区的规定进行现场处理。

  4.5处理煤气爆炸事故时,进入煤气危险区域的人员要做好个人保护,以防煤气中毒。

  4.6高炉本体及煤气设备一旦发生爆炸事故,人员伤亡,设备损失较大难以立即控制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4.6.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高炉值班室、厂调度室报告,并采取一切办法迅速控制煤气源。

  4.6.2高炉值班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车间主任、厂调度室报告。

  4.6.3厂调度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上级部门报告,迅速通知各专业救援队伍赶往事故现场,并视情况及时通知医院、消防、事故地点区域内各相关方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查明事故点及事故原因,并发出相应休风停机指令,下达应急救援预处置指令。

  4.6.4发生事故的高炉应立即通知热风炉、除尘喷煤、铸动车间等相关单位及事故区域内各相关方采取应急措施,高炉车间主任立即组织查找事故点及事故原因,组织对现场受伤人员抢救,清点现场人数,设立临时警戒区,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抢险,相关单位也要配合事故发生单位组织抢险、救援,并清点本单位在事故现场可能受伤的人数。

  4.6.5指挥部各成员接到通知后,按对口专业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应请求上级支援。

  4.6.6通讯联络中心设在厂调度室,负责信息传递、指挥、联络及对外信息发布。

  4.6.7安全生产技术科到达现场后,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事故点及事故原因,视事故控制情况,做出休风停机决定,并对事故状态进行跟踪监测。

  4.6.8治安队到达现场后,设置警戒区,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配合事故单位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撤离和人数清点。

  4.6.9医疗救护队到现场后,配合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救护伤员,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4.6.10抢险抢修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设备抢修,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化。

  4.6.11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协助指挥部进行现场的指挥、救护、通讯、车辆的使用调度。

  4.6.12当事故得到控制时,立即成立两个专门工作小组:

  4.6.12.1在生产副厂长指挥下,组成由安全生产技术科、设备环保科、高炉车间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及事故处理意见;

  4.6.12.2在设备副厂长的指挥下,组成由安全生产技术科、设备环保科、高炉车间、设备维修单位(二建公司)参加的抢修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4.6.13在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前,不得向煤气设施输送煤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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