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专项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08 15:47:4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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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专项事故应急预案(通用8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管道专项事故应急预案(通用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管道专项事故应急预案(通用8篇)

  管道专项事故应急预案1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三门峡中裕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应急抢险及抢修。

  二、三门峡中裕天然气工程项目部施工概况:

  项目部承担长输管道40余公里,其中φ355管径25公里,φ219管径14余公里。施工地段管线大多沿黄河湿地,因受地形、地貌影响,沿途地段凸凹不平,非开挖施工点多线长,部分属群众耕地。灵宝φ219管径地段大多为群众果园,施工难度大,经常发生当地群众干扰,阻挡施工。

  三、在冬季、夏季施工因受天气影响,基坑经常遭受大暴雨袭击,给施工带来不安全隐患,尤其季节性施工,直接影响焊机(施焊)机械设备、材料等。

  四、危险性预测

  由于长输管线地形地貌复杂,野外施工大型机械设备在12米作业带施工,非开挖施工点多线长,一是施焊大型机械设备在作业带不利于开展。二是地段凸凹不平,沟槽开挖大型设备、施工困难多,故造成安全隐患。三是因受大风、暴雨袭击,容易塌方影响施工质量,四是地段凸凹不平,工人上下班影响职工人身安全。五是运管车超长、车况老化,在凸凹不平地段作业,φ355管径运输一旦发生意外导致车翻伤人事故。

  五、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旦发生轻微事故应急组织体系,项目部经理为应急救援抢险第一负责人,副经理、总工程师为第二负责人,各科室为抢险小组,机组组长安全员负责现场警戒组。

  组织人员职责

  指挥经理:张志敏

  1、负责全面指挥应急抢险行动来控制,减缓事故。

  2、决定通报上级领导和请求其他部门援助,采取自救,指挥得力,措施到位。

  3、决定紧急请款结束,决定恢复计划。

  抢险运输组组长:谷增全 万世才负责指挥抢险物资、机械设备的车辆调配运送现场,负责抢险、抢修。

  警戒组成员:王立俊 朱小峰 负责抢险安全现场警戒。

  抢修组各机组队长技术工人其它人员负责实施抢险工作

  六、事故处置:

  1、当发生紧急情况时,由项目部经理全面指挥组织实施,使险控情制控制在最低限度,加强警戒,树立障碍和警示牌,紧急疏导,确保当地群众,行人安全。

  2、遇到六级以上大风,不可抗拒灾情,造成管道破坏紧急情况时,做到快速反应,因情决策。沟槽塌方、管径出现异常情况时,路段受阻,在不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下,应在短时间内尽力恢复,做到指挥得力,措施到位。

  3、一旦发生火灾时立即切断电源,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控制事态蔓延。

  4、高空作业应有合格的脚手架、吊架、靠梯、跳板、栏杆,距离高空作业地点垂直下方4米内应设置安全网等防护设施。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好用,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

  5、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患有不适合高空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登高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大雾等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6、在冬、夏季施工时,一旦遇到山体滑坡,管道被埋,材料设备物资不能及时送达时,紧急情况下,指挥员一定要沉着冷静,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抢险队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

  7、夏季施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一旦在施工工地出现中暑、食物中毒事故紧急情况时,一是要采取自救,二是要拨打120或相关部门救援,及时送到医院治疗。三是防止蚊叮、蛇咬。多喝绿豆茶,调整工作时间,尽量避开强烈紫外线照射,超过40°温度停止施工。

  8、冬季施工,预防雨雪路滑,防止伤人事故,车辆上下班一定要小心驾驶,集中精力开好安全车,防止车上工人摔伤,尽力做到人货不能混载。

  七、按照抢险预案要求,抢险各类备战物资按指定位置有专人保管。

  八、主要成员联系电话:xxx。

  管道专项事故应急预案2

  一、危险目标确定

  中变炉出口管道破裂起火

  二、事故应急处理人员及职责

  1、现场指挥人员:当班工长

  职责:

  (1)指挥或协助本车间应急处理人员按处置程序进行应急处理,视事故类别指挥操作人员开、关相关阀门,停止运转设备、切断气源、适量放空,确保本工段不超压。

  (2)迅速指派人员向当班调度报告情况。

  (3)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按下全厂紧急停车按钮。

  (4)指挥员工迅速检查阀门,紧急处理完毕后,清理现场,清点人数,到安全地方待命。

  (5)组织人员对被困人员和伤者进行抢救。

  (6)组织人员针对某种火灾进行正确有效的扑救。

  2、当班操作工

  职责:

  (1)绝对服从当班工长指挥,不得慌乱、无组织地盲目逃离现场。

  (2)正确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迅速进行正确处理,消除事故。

  3、当班维修工和其他人员

  职责:

  绝对服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积极协助扑救火灾,抢救被困人员和伤员。

  三、报告程序

  操作人员→当班工长→当班调度→相关车间→厂部相关职能部门→厂部应急领导小组

  四、日常预防措施

  1、车间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

  2、加大巡检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力争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下。

  3、坚守岗位,不脱岗,不串岗。

  4、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作业。

  5、建立、健全事故柜及防护器材的'管理与使用,确保器材安全可靠。

  6、定期检验各安全附件,确保灵活可靠。

  7、严把配品、配件质量关,做到不合格产品坚决不使用。

  8、严格按规程进行设备安装、维修与保养。

  9、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演练,确保员工在非正常情况下临危不乱。

  五、事故发生的现象

  出口管道焊缝裂、漏气、起火,严重时管道爆炸

  六、事故发生的原因

  1、管道焊接不牢。

  2、由于事故管道长期受高温、开停车频繁,导致焊缝局部发生开裂,气体泄漏燃烧瞬间产生巨大压力爆炸。

  3、事故管道在运行中超温超压。

  七、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紧急停车,变换现场关系统进口阀切断气源。

  2、本工段加大蒸汽,然后开放空阀放空泄压。

  管道专项事故应急预案3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特大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省质检局、省交通厅及指挥部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特大事故,是指在本工程项目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大人身安全和特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特大事故。

  1、电梯因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起重机、架桥机、空压机等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锅炉爆炸事故;

  4、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5、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二、预防与应急救援措施

  1、使用施工电梯的各项目部要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因人故障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2、起重机、架压机等设备在作业中应防止触电、倾覆、履花吊的坠杆事故以及高处坠落和物击事故的发生,空压机在作业过程中应防止触电或因燃料燃尽,空磨时间过长,导致爆炸,引发大火的事故发生。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后,为防止事故扩大,锅炉的燃烧剩余应用水熄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所有阀门应迅速关闭或采取堵漏;对可燃气体和油类应用砂石或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备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伤势严重的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泄漏中毒事故后,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佩带风面盔、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气呼吸器等进行呼吸防护,进入现场关闭所有通气阀门或采取堵漏,并将救出人员抬至通风空气新鲜处进行现场救护,中毒严重的应立即送往附近医院。火灾发生会伴有浓烟、火光,产生大量的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同时,合成纤维、橡胶、塑料等燃烧时还可能产生二氧化硫、氧化氮、氰化氢等毒气;苯、汽油等易燃液体燃烧会产生有害的苯、汽车蒸汽。因此,参与消防灭火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必须采取或掌握灭火过程中防沿防毒的基本措施:

  (1)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一般不要站立在着火点的下风侧,避免呼入烟气晕倒。

  (2)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进行扑救前,应先打开门窗。若火灾发生在地下室,消防人员灭火时还应佩戴消毒面具和氧气呼吸器,避免中毒危险。

  (3)发生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火灾,消防人员在扑救时一定要配备过滤式消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穿戴安全帽,防护雨鞋等。过滤式防毒面具应根据化学毒剂和有害气体的种类选用相应类型的消毒罐,该用氧气呼吸器。如空气中氧气浓度降到18%以下,毒性气体浓度在2%以上时,各种型号的滤毒罐都不起滤毒作用,应停止使用滤毒罐,该用氧气呼吸器。如果发现抢救人员有头晕、恶心、发冷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撤离火灾现场,让其安全休息,吸取新鲜空气,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

  1、发生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报告当地质量几社监督部门及指挥部,移动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的,还应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同时,迅速联系119、120处理事故现场。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到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3、特大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指挥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管道专项事故应急预案4

  为了应付试运过程中的突发事故,快速组织调动人力、物力,实施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试运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一、项目部成立试运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试运小组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试运人员组成,负责全面协调处理突发事故。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工程部。

  二、试运突发事故指:火灾事故、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三、通讯联络方式: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电话

  火灾报警电话:119

  电厂火灾报警电话:内部拨打:6119、直拨电话:

  紧急救护电话:120

  四、应急设施

  1、消防类:水枪1支、分水器1付、水带80米、消防扳手2把、消防釜1把、消防锹2把、消防桶4个、安全帽10顶、干粉灭火器4公斤10具、泡沫灭火器5具。

  2、救护类:担架2付、急救箱4个、急救包2个。

  3、应急车辆:客货两用车一部、卡车一辆

  五、事故处置预案

  〈一〉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

  1、发生火灾时,试运负责人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扑救,迅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消防系统应投入使用,发现险情应立即用消防器材进行扑救,或启用电厂消防系统。

  视火情大小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直接拨打119或广电消防队电话(直拨电话: 、内部拨打6119)报警,如火情无法控制报警时应讲清楚火灾的具体地点、部位;火势情况,燃烧物的性质和大约数量;报警人姓名、单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接警。报警应沉着冷静,切莫慌张。

  3、应急分队迅速转移现场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等,抢救贵重物资。

  4、灭火后,保卫人员应保护好现场,协助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二〉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

  1、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试运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监部门。

  2、由试运负责人组织应急分队、医务人员、安监人员赶赴现场抢救伤亡人员,程度轻微的由现场救护医生做就地救护处理,程度重的'通知120急救中心将受伤人员送至代市医院抢救治疗;代市医院无法救治的应立即送往广安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急救中心车辆不能及时到达时,动用应急车辆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3、由保卫人员封锁事故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安监部门立即进行现场踏勘取证,进行事故调查。

  〈三〉试运过程发生设备故障或事故时

  设备故障是指设备温度、振动超标,运行声音异常,电流过载或其他不明原因导致保护动作、蒸汽、燃油、煤粉泄露等。

  1、当轴承及转动部分有异常,风机或电机有剧烈振动及撞击声,轴承工作温度不稳定,轴承温升超过周围环境温度40℃(风机本体轴承温度高于70℃)时应立即通知试运负责人,试运负责人发出指令联系控制室采取立即停机的措施。

  2、当机械各部件的温度、振动及电流表指示超过规定,运转声音不正常,应立即汇报试运负责人并检查分析故障原因,如原因不明应立即停机。

  3、风门不能正常动作,防爆门损坏,风机流量过小外壳发热严重,电流过载或其他不明原因导致保护动作时,应立即通知试运负责人,立即查看试运记录和设备状态,分析原因予以消除。

  4、严密监视炉膛压力,操作风机进出口风门时应缓慢。

  5、汽机应启动盘车装置缓慢盘车、同时严防蒸汽漏如主汽门汽机侧,如发现泄露应立即通知值班室停止吹洗。

  管道专项事故应急预案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本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以下简称“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的陆上石油(含原油、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本预案所称的管道突发事件,是指管道在运行、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等过程中,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

  1.4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属地为主、多方联动,协同配合、高效处置。

  1.5风险分析

  石油、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具有高压、易燃、易爆等特点。可能导致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主要原因包括:

  (1)管道本体:管道或者相关附属设施本体失效,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事故。

  (2)人为损害:误操作,施工危害、占压、重载碾压管道,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或者盗窃管道,盗窃管道输送、存储、泄漏、排放的石油、天然气,以及恐怖袭击等行为,引发管道泄漏、火灾或爆炸等事故。

  (3)自然灾害:地震、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以及洪水等造成管道泄漏、火灾或者爆炸事故。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承担。

  2.2工作机构

  市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监督各区、各部门和油气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督促检查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配合区政府和市应急指挥机构进行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作为市政府主管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协调本市跨区油气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联合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编制、修订市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指导油气管道企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协助事发地所在区政府和油气管道企业制定应急处置有关技术方案,对区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行协调和指导;协调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本市石油或天然气资源调度及供应安全。

  2.3应急联动机构

  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4指挥机构

  一旦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视情成立市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对本市特别重大和重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总指挥由市领导确定,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质量技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气象局、市通信管理局、上海海事局、上海保监局、上海机场集团、事发地所在区政府、油气管道企业等部门和单位的'领导担任。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影响可增减成员,开设位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选定,具体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承担。

  2.5专家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局等部门组建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由相关专家提供对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处置的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必要时,成立专家组参与事故调查。

  3监测预警

  3.1预防监测

  油气管道企业要建立健全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对石油天然气管道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或者其他灾害的信息,要及时向市相关部门、单位和所在地的区政府报告。

  市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区政府要健全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监测体系,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报告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加强信息的综合分析与评估,提高相关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重大节假日、灾害性天气等特殊时段要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应急联动中心、市安全监管局等单位,根据监测信息的分析情况,做好对事件产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发展趋势进行预先判断和把握,为下一步采取预防性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3.2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危害程度等因素,本市油气管道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依次采用蓝色(一般)、黄色(较重)、橙色(严重)和红色(特别严重)表示。

  (1)蓝色预警:石油天然气管道本体受到一定损坏或者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发生一定影响的管道泄漏事件。

  (2)黄色预警:石油天然气管道本体受到较严重损坏或者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发生较大影响的管道泄漏或火灾事件。

  (3)橙色预警:石油天然气管道本体受到严重损坏或者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发生严重影响的管道泄漏、火灾事件。

  (4)红色预警:石油天然气管道本体受到极其严重损坏或者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发生特别严重影响的管道泄漏、火灾或爆炸事件。

  3.3预警发布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油气管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依托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政务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智能终端、电子显示屏等,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发布。预警级别可根据需要作出调整。重要的预警信息发布后,要及时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备案。

  3.4预警响应

  进入预警期后,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联动中心、事发地所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准备或者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降低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2)加强油气管道实时监控,及时发布最新动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及时组织对油气管道情况的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事件级别;

  (4)必要时,向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公众发布警告和劝告,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指导建议。同时,做好相关区域内人员疏散撤离准备;

  (5)组织对重点部位的防控,限制使用易受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组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调集、筹措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及设备;

  (7)根据需要,对有关油气管道及附属设施采取临时性工程措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3.5预警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后,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与通报

  4.1.1一旦发生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有关单位、社区和市民要及时拨打“110”或者“119”报告,也可向事发地所在区政府、油气管道企业、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机构报告。

  4.1.2事发地所在区政府、油气管道企业、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机构接报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市应急联动中心。

  4.1.3相关部门和单位接报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后,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口头、1小时内书面,将相关情况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特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或者特殊情况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

  4.1.4一旦出现事故影响范围超出本市行政辖区的态势,应当依托与毗邻省市的信息通报协调机制,由市有关部门及时向毗邻省市相关主管部门通报。

  4.2分级响应

  4.2.1本市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当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在重要地段和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以及涉外、敏感的事件,应当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4.2.2发生一般、较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分别启动Ⅳ级、Ⅲ级应急响应,市应急联动中心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市发展改革委协同事发地所在区政府、油气管道企业等组织开展突发事件救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4.2.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分别启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市政府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本市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即调动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及时赶到事发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全力实施应急处置。

  4.3先期处置

  4.3.1根据油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由事发地所在区政府、油气管道企业和有关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长一般由事发地所在区政府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在判定事故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实施即时处置,开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态扩大。

  4.3.2市应急联动中心要立即指挥调度消防、卫生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抢险救援,实施先期处置,采取必要措施,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并消除危险状态,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市发展改革委和相关联动单位要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处置要求,快速、高效地开展联动处置。处置过程中,要实时掌握现场动态信息,并进行综合研判及上报。

  4.4专业处置

  除《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措施外,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还应当根据油气管道特性及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

  4.4.1油气管道泄漏事故

  由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发展改革、环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协同实施处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现场实施紧急封闭、封锁,实行交通管制,迅速疏散撤离人群,实施紧急避险,转送受伤人员;

  (2)立即排除现场火种,视风向、风速、水流、地形、地下空间和设施、周边环境以及油气泄漏量、扩散方向等因素,检测并估算警戒、隔离和防备距离,协助有关区政府开展人员疏散撤离工作;

  (3)配合管道专业救援队伍封堵漏点,清除泄漏的石油,完成损毁管道抢修。

  4.4.2油气管道火灾爆炸事故

  由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发展改革、环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协同实施处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现场实施紧急封闭、封锁,实行交通管制,迅速疏散撤离人群,实施紧急避险,转送受伤人员,划定可能受火灾、爆炸影响的区域范围;

  (2)根据原油、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天然气的不同特性,正确选择扑救路线、方法,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或者发生次生灾害;

  (3)配合管道专业救援队伍抢修损毁的管道,清除现场残余油品。

  4.5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经现场检测、评估、鉴定和专家论证,确定事故已经得到控制的,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较大、一般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由事发地所在区政府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决定。

  4.6信息发布

  4.6.1一般或者较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4.6.2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油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按照本市信息发布工作有关规定执行,由市发展改革委提供发布口径,市政府新闻办予以配合。

  5后期处置

  5.1善后工作

  油气管道企业、事发地所在区政府和发展改革、交通、公安、卫生计生、民政、环保等部门要及时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治、救济救助、家属安抚、交通恢复、污染物清理等善后工作。油气管道企业要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抓紧进行设施设备修复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油气管道输送功能,保障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5.2保险理赔

  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受灾人员和受灾财产的保险理赔工作。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快速查勘并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5.3调查与评估

  由市安全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事发地所在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评估,并形成书面调查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通信、队伍、交通、治安、医疗、经费、物资、技术等保障,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7预案管理

  7.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7.2预案修订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报请市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评估、修订本预案。

  7.3预案报备

  市安委办负责将本预案报国务院安委办备案。

  本预案定位为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是本市油气管道突发事件应对的行动依据。各区政府和本市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制订相关配套实施方案,并抄送市安委办和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7.4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管道专项事故应急预案6

  为了保证人民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城市经济建设,加强供水设施的正常供水和维护管理,防范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人为突发性管道爆漏等外界因素影响供水安全的事件发生。我厂针对突发事件存在隐患,迅速建立快速反应的供水安全保障系统,制定管道爆漏应急预案,提高我厂对供水突发性事件的.应变能力。

  ⒈ 重大管道爆漏事件处理小组的成立

  首先成立供水管道突发事件应变小组。由厂长张柱新担任组长,指挥全小组各负责人员的工作安排和职责分配。张容基、舒锡钦、张惠田、张荏坤为副组长。组员包括管道安装组、抄表组、机电设备组的全体员工。张容基主要负责抢修指挥,材料运输及事故善后工作;舒锡钦主要负责施工现场指挥、施工人员调配、机电设备调配;张惠田、张荏坤负责生产部的供水水压调整、蓄水和后勤工作。

  供水管道突发事件应变小组要做好应急物储备,重抓抢修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区供水管网及阀门的资料存档。一旦发生爆漏,为及时、安全、高效地完成抢修工作,必须做到:

  ⑴ 能迅速查有关资料,采取正确措施,缩短抢修时间。

  ⑵ 对发生爆漏影响重大的管网,如影响到医院、学校、市政机关、酒店和高科技信息产业园区等用水单位,要按事故发生概率,影响程度进行分级管理,做到心中有数。

  ⑶ 对阀门等重要设施,要确保能开、能关。

  ⒉ 重大管道爆漏抢修应急处理程序

  根据管道爆漏情况及影响范围来确定应急预案的启动。供水管道突发事件应变小组根据管道的爆漏情况,将事件进行分级定性管理。按管网爆漏影响人民生命财产状况,影响用水人数和交通状况,以及爆漏管径等综合因素分级。凡DN200以上管道爆漏或影响户数超过200户和抢修时间超过5小时的,就应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一旦启动,各组长必须在10分钟赶到现场,20分钟内制定抢修方案,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阀门的开关工作,马上将停水情况向受影响的用户和企业单位发出临时停水通知,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同时组织人员连续抢修到恢复供水为止。

  ⒊ 爆漏抢修及善后工作

  爆漏抢修完毕后,首先要确保是否已安全供水,了解各影响阀门的开关情况。查看和掌握现场的受浸情况,组织人员对受浸现场垃圾进行清理和对受损路面进行修补。做好抢修管道防腐工作和记录好抢修情况并存档,以便日后查阅。最后一定要确保所有用户都已通水,方可退场。

  管道专项事故应急预案7

  一、基本情况:

  压缩空气虽然经电脑编算设计,其排气压力不会超过储气罐及管道的设计压力,但由于强大的内部气体对气罐及管道造成的压强以及外界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贮气罐及供气管道的炸裂等现象。

  二、危险目标:

  贮气罐及管道炸裂

  三、事故报警:

  一旦发生贮气罐或供气管道炸裂现象,当班班长或运行工应立即向当班调度报告,并迅速通知救援指挥部成员,

  四、救援机构:

  应急救援机构由配电主任、安全员、设备运行工、生产调度、当班班长、组长。

  五、事故的处理:

  1、发生贮气罐及供气管道炸裂,当班班长应立即疏通附近人群,并通知做好附近因炸裂造成连带事故的有关车间,防止发生群发事故。

  2、当班班长应迅速组织保护现场,并就地安全迅速切断气源。

  3、保护好贮气罐安全阀等有关安全保护装置的'参考数据。

  六、注意事项:

  1、发生炸裂事故,进入现象前,一定要注意现场的电源是否已切断。

  2、当强大的排气压力排放时,一定要躲开,并从最近旁迅速切断气源开关。

  3、防止裂片伤人皮肤。

  4、防止因炸裂引起的高空裂片下落伤人。

  管道专项事故应急预案8

  一、地下室煤气管道着火、爆炸、中毒的原因:

  1、地下室内易燃、易爆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浓度极限后,遇火花引起爆炸,造成着火或中毒。

  2、地下室内交换设备(法兰、考克开闭气、管线、阀门因质量和焊接等)泄漏或破裂,引起煤气外溢造成爆炸、着火和中毒。

  3、由自然灾害造成的破裂和泄漏,如雷击、台风、地震、洪水等。

  4、超温、超压造成的破裂和泄漏。

  5、垫片撕裂造成的泄漏。

  6、压力容器未按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操作(如压力表接错、水封装置失效)。

  7、转动部分不洁,摩擦产生高温,如交换考克缺油、润滑不好等。

  8、停送煤气,清扫煤气设备,操作不当引起火花或抽堵盲板不符合规定,未采取防静电措施等。

  9、在地下室区域吸烟、抢修和检修时违章动火,焊接时未按“十不烧”及有关规定动火。

  10、外来人员带入火种。

  11、穿带钉皮鞋进入地下室。

  12、击打管道,设备产生撞击火花。

  13、电器火花。

  14、电器线路陈旧老化或受到损坏产生短路火花以及因超载、绝缘、烧坏引起明火。

  15、静电放电。

  16、雷击(直接雷击、雷电二次作用,沿着电器线路或金属管道浸入。

  17、焊、割、打磨产生火花等。

  地下室煤气中毒产生的原因:

  1、新建、改建、大修后的煤气设备,不经过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及试压,就急于投产,造成泄漏煤气严重。

  2、煤气设备漏煤气,没有及时发现造成中毒事故。

  3、带煤气作业不戴防毒面具,凭热情蛮干造成中毒事故。

  4、进入煤气设备内作业,没有可靠切断煤气来源,冒险进入造成中毒。

  5、违反劳动纪律在地下室内逗留、休息、睡觉造成中毒。

  6、煤气作业时,闲杂人员误入作业区域造成煤气中毒。

  7、单人和超时间在地下室作业造成煤气中毒。

  二、防止煤气管道破裂而引起爆炸、着火的`应急措施

  1、控制与消除火源,严格控制设备质量与安装:

  (1)地下室严禁吸烟、携带火种、穿带钉皮鞋进入。

  (2)动火必须严格按动火手续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如准备黄泥、砂子、石棉布、消火器等)。

  (3)地下室及走廊地区使用防爆型电器。

  (4)使用不发火的工具(如铜质工具),严禁钢质工具敲打、撞击、抛掷。

  (5)抽堵盲板作业时,严格按规定要求采取防静电措施。

  (6)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7)对地下室所属的煤气管线、阀门、交换考克、压力容器等煤气设备,要按要求进行定期的检验、检测试压。

  (8)对设备管线、机、泵、阀、仪表、报警器、监测装置等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9)有煤气泄漏的部位,高温部件要采取隔热、密闭措施。

  (10)定期检查地下室煤气考克、交换考克的严密性,做火把及泡沫试漏工作。

  (11)定期检查地下室各水封的严密工作,使水封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12)定期检查地下室、煤气管线末端、放散管是否灵活好使、安全可靠。

  2、加强管理、严格工艺纪律:

  (1)地下室张贴各种危险安全提示标签。

  (2)非本岗位人员严禁逗岗及进入。

  (3)杜绝“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严守工艺纪律,防止生产控制参数发生变化。

  (4)坚持设备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检修时,必须做好确认与隔离工作(如安装盲板等)抽堵盲板时必须有专业防护站人员进行,要有防静电措施,煤气管道处理干净后,必须做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凡动火作业,必须报填动火作业申请单,并逐级批准)

  (6)检查有否违章、违纪现象。

  (7)加强调火和煤气专业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3、安全设施要齐全完好:

  (1)安全设施齐全(如安全走梯、消防设施、地下室水封及水封放散管、遥控装置)

  (2)煤气低压报警装置、交换等报警装置。

  (3)进入煤气地区作业,必须携带可熄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三、煤气着火的处理应急措施

  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后,应由事故单位、消防队和煤气防护站共同组成事故处理指挥部,并做出迅速、慎重、准确的处理事故方案,凡参加急救的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不能造成事故扩大。

  1、凡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应立即挂电话报告煤气防护站到现场急救,同时报告消防队到现场急救。

  2、直径在150毫米以下煤气管道着火时,可直接关止阀灭火。

  3、直径在150毫米以上煤气管道着火时,应停止有关单位的使用,接安装压力表,根据压力逐渐关阀门降低煤气压力,或根据火苗长短逐渐关阀门降低煤气压力,向管道内通入大量蒸汽灭火,但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50-100pa,严禁突然完全关止煤气闸阀或封水封,以防回火爆炸。

  4、煤气设备烧红时,不得用水骤然冷却,以防管道变形或断裂。

  5、煤气管道内部着火,应封闭入孔,关闭所有放散管,用采样头和试验头向管道内通入大量蒸汽灭火。

  6、处理煤气着火事故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煤气闸阀、压力表、蒸汽或氮气头等,应派专人看管和操作。

  (2)管道直径大于150毫米着火时,绝对禁止关止闸阀或封水封。

  (3)管道内部着火,封闭入孔前,必须确认管道内无人后方可进行。

  四、煤气中毒事故的应急措施

  1、凡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应立即挂电话报告煤气防护站到现场急救。

  2、将中毒者迅速救出煤气危险区域,安置在上风侧空气新鲜处,维护好现场,指派专人接救护车,同时通知附近卫生所到现场急救。

  3、检查中毒者的呼吸、心脏波动、瞳孔等情况,确定煤气中毒者的中毒程度,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和处理方法。

  4、对于轻微中毒者,如只是头痛恶心、眩晕呕吐等症状,可直接送附近卫生所治疗。

  5、对于较重中毒者,如意识模糊、呼吸微弱、大小便失禁、口吐白沫等症状,应立即到现场补给氧气,待中毒者恢复知觉、呼吸正常后送附近卫生所或医院治疗。

  6、对于严重中毒者,如意识完全丧失、停止呼吸等,应立即在现场施行人工呼吸,在中毒者未恢复知觉前,不准用车送往厂外医院治疗。中毒者没有出现尸斑或没有医务人员允许不得停止一切抢救措施。

  7、为了便于中毒者的呼吸,领扣、衣扣、腰带等应解开,湿衣服应脱掉。因而,冬季或初春、深秋季节,应对中毒者妥善保暖,以免着凉。

  8、对于抢救中毒者的环境,应由事故发生单位指派专人维持秩序,保持清净以便于抢救。

  9、凡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后,必须查明原因,并将立即处理好,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五、煤气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凡发生煤气事故,一般是煤气设备损坏,冒煤气或冒煤气后着火,因而,煤气爆炸事故发生后,一般接着而来的发生煤气中毒事故、煤气着火事故或者产生第二次爆炸。因此,处理煤气爆炸事故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凡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处理净煤气。

  2、煤气爆炸后引起着火事故,按着火事故处理。

  3、煤气爆炸后引起煤气中毒事故,按中毒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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