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2-06-08 09:03:52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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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精选6篇)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精选6篇)

  特大事故应急预案1

  为有效防止城市公用事业供水、燃气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河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参照“xx市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城市公用事业供水、燃气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草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坚持政府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确保公用事业供水、供气等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的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凡属xx市范围内发生的供水、供气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性事故,均适合本预案。

  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省、市关于重特大事故有关规定,结合公用事业系统行业特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定为重特大安全事故:

  (一)在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爆、泄露等重大安全事故。在自来水水源发生投毒、氯气泄漏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受伤20人以上的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

  (二)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造成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停气、脱压或超压在500户以上的事故;

  (四)造成区域性大面积停水用户在500户以上的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xx市公用事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武装部、市委宣传部、市建委有关单位领导为副组长,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警戒、封闭事故现场、道路或区域;决定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它重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具体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组织、协调工作,传达落实领导小组有关指令。经领导小组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拟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建立xx市公用事业供水、燃气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建委、公安、交警、消防、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负责现场灭火、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严防新的伤亡事故发生;负责设立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如发生大面积停水、停气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协调相关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三)建立xx市公用事业供水、燃气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和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并提出对事故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

  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统一发布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统筹做好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

  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社区):负责做好对辖区市民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服从领导小组的决定,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市建委:参与事故现场指挥,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职能,协助领导小组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负责现场市政环卫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协助领导小组指挥现场抢修,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负责协调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负责协调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市公安局:参与事故现场指挥、事故调查;统筹指挥交警支队及辖区公安机关做好交通秩序疏导、现场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

  市消防支队:参与制定抢修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的灭火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安监局:加强日常供水、燃气的安全管理等检查,做到防微杜渐;负责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并参与事故处理工作;负责监督一般事故的查处情况。

  市质监局:参与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抢险方案的制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的技术、质量分析。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危重病人救治,保障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市环保局:参与现场环境污染的'处置。

  市监察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劳动保障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交警支队:会同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工作。

  市建委公用事业管理局:参与事故抢修方案的制定及事故原因的分析。

  市建委规划市政局:负责协调对事故造成的道路损坏的修复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建委市容环卫管理处:负责协调事故处理后的现场清扫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查、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查、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五、报告制度及处置程序

  (一)报告制度

  1、供水、燃气发生事故的单位接警后,应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内立即报市建委,涉及消防、交通、救护等工作的,应同时拨打“110”、“119”、“120”,并报告相关部门。

  2、市建委、市公用事业局或供水、燃气、发生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将初步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市安监局、市建委、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

  3、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导致伤亡人员数量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二)处置程序

  1、各相关人员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2、及时抢救生命。凡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救援保障组应首先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送入就近医院抢救。

  3、制止事故发展或及时消除隐患。如事故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如发生燃气大面积泄漏或爆炸,应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人员伤亡。如发生水源投毒等重大事件,应立即关闭所有阀门,并通过电视、广播等方式及时通知各用水户,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4、警戒与疏散。事故现场需紧急疏散人员或物资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划定警戒范围,组织引导人员、车辆和设备的疏散。如发生燃气泄漏,现场应禁止所有火种,人员应向逆风方向疏散。

  5、做好现场保护。事故处置结束,应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待事故调查组有明确指令后,再决定清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进行录像或拍照。

  6、联系外界求援。因处理事故需要有其它地市及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调度、落实。

  7、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事故调查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报市政府。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事故调查组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对处置事故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与单位,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市建委等有关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做到装备、人员落实,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并定期组织训练和演练,力争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凡无故、借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确定人员,制定相关工作预案,设立专线电话。

  (五)建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调度、供给等应急保障网络体系,确保政令畅通,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特大事故应急预案2

  一、总则

  1、为加强对突发事故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求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重、特大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制订本应急处置预案。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3、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在突发事故来临时综合协调组织事故救援力量,迅速、及时开展救援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辖区内及乡直属企业内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救援工作。

  2、本预案中所称的重大事故,是指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国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⑴一次伤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

  ⑵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上的事故;

  ⑶一次造成10人及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⑷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3、本预案中特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事故报告

  1、重、特大事故报告必须及进、准确、全面、不漏报。

  报告内容为: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简要情况、抢救情况、事故死亡人数(含失踪)、受伤人数(含中毒)、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2、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责任单位、企业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发生所在地的责任单位及企业的`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事故伤亡人员的补报

  企业职工负伤后,在30天内死亡的(因医疗事故而死亡的除外)均按死亡事故报告统计,超过30天死亡的,不再进行补报统计。

  四、事故的应急救援

  1、事故应急救援基本原则:快速组织、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自救为主,协调各方面救援工作,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事故救援工作的组织:重大事故设立现场指挥部,特大事故设立总指挥和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由乡政府主要领导干部担任,现场指挥部指挥由赶赴现场的乡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指挥部成员由乡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片办负责人、驻村干部组成,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下设办公室。

  3、辖区内各责任单位及各直属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应急小分队,落实工作经费予以保障。

  五、事故现场处置

  根据事故类型,由指挥部确定相关人员负责指挥现场处置外,负责指挥现场处理工作的成员,应立即进入现场及时听取事故现场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事故作出准确判断,研究抢救方案、布置任务、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投入抢救,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事故现场处置注意事项:

  1、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高度重视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工作,认真做好事故善后事宜,以确保社会稳定。

  2、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所在地的责任单位、企业要负责现场保护,维护秩序和相关证据收集工作,积极保护附近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易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事故调查处理

  根据事故类型及时组织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程序和要求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调查组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现场证人及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取证,索取有关资料,各有关单位人员应无条件的给予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七、救援工作纪律

  1、各责任片办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应立即奔赴现场,开展有效的救援工作。

  2、凡违反本预案有关规定要求的依照《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处分。

  ⑴不按时或隐瞒报告重、特大事故;

  ⑵领导干部未按时到达现场组织救援;

  ⑶责任片办及相关人员未按职责开展救援或救援不力,导致事故扩大、伤亡增加。

  特大事故应急预案3

  一、总则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交通客运运输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快速有效的处理各类重特大事故,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巴州汽车客运总站应急救援预案,此预案适用于总站所辖各部门、各分站。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事故发生时,任何部门和个人必须积极主动为救援工作提供支持帮助,配合事故救援,不积极主动支持、配合事故救援的部门和个人,总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或使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救援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救援组、善后组、后勤保障组。

  四、总站危险源辨析

  1、客运中心待发车场、发车场狭小,安全通道不畅,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平时要密切注意发车场、停车场的动态,做好发生火灾时车辆紧急疏散和救援工作。

  2、交通旅社、远东宾馆及家属区、门面房的用电、用火不容忽视,要对各部门、各住家户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培训,让每一个人都知道安全用火、用电的重要性。

  3、加强对供热中心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恶性事故。

  4、客运站流动人员多、车辆多,对司乘人员要加强安全管理、培养安全意识,工作人员要克尽职守,严防发生人车碰撞的伤亡事故。

  五、应急防范措施

  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2、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严格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3、制定科学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应急相应

  1、应急报告:事故发生后,及时将将事故的基本情况报主管领导和部门,积极组织现场应急救助;对于发生的.重大人员死亡、财产损失事故应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协调各项救助工作。

  2、应急准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准备工作,重点要做好通讯保障工作、车辆协调工作、防火器材的准备工作。

  3、应急响应:基本要求:制定方案;协调救援工作;组织演练、培训工作;建立信息系统。

  a、防火事故应急相应工作:发生事故后,迅速组织现场应急工作;组织人员到单位的各路口,引导消防车的进入;同时,迅速上报单位法人、主管部门,并及时转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根据情况,做好事故区域内人员的疏散工作。

  b、作业场所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应急相应:发生事故后,单位应及时进行现场应急救助,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报告并通知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同时保护好现场出,进行现场的调查处理工作。

  c、道路事故:在事故报警后,社会救助,单位人员赶到后应积极配合,协助处理。

  七、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1、预案的启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本预案:发生一次死亡一人(或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发生重大、特大且影响特别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启动后,应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救援;预案启动,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

  2、预案的终止。预案终止,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

  八、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

  1、应急救援培训:

  基本内容:报警、疏散、火灾应急培训、不同水平应急者培训。

  2、应急救援演练:

  目的:在于测试应急管理系统的充分性和保证所有反应要素多能全面应对任何应急情况。

  类型: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自选科目训练。

  演练的组织与准备:成立演习委员会,阐明演习文件,演习述评、模拟练习。

  九、应急预案的评审

  1、培训及演练的评审;

  2、应急响应后的评审;

  3、评审的目的:辨识应急预案和程序中的缺陷,辨识出培训和人员需要,确定设备和资源的充分性,确定培训、训练、演习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4、评审的形式:内部评审、同级评审、上级评审、政府评审、预案发布。

  特大事故应急预案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的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为处理我公司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原则。本预案确定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专业抢险救援单位参与相关抢险救援工作。

  第三条 本预案所指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在我公司使用、安装、维修起重机械的单位,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特大人身安全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1、塔式起重机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桥式、门式起重机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履带、汽车、轮胎等起重机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4、各种海上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重大特大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指挥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 各起重机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起重机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抢救工作,保证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公司成立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实行领导责任制,有关分管人员、专业抢险救援人员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组员: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督部经理 起重机械保有单位经理(厂长)

  地点:公司设备管理部

  电话:

  第七条 各起重机械保有单位组织现场指挥小组,设现场救援队伍,负责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在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组织专业抢险队伍及各方面力量对现场进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核实事故现场人员伤亡情况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指挥中心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3、落实上级指挥部们部署的有关抢险措施。

  4、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分工。

  第三章 预防应急措施

  第八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应急抢救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九条 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单位的起重机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2、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重大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和对应措施;

  3、应急救援管理网络和抢险救援队伍名单及各自职责;

  4、联系人、地点、电话等。

  第十条 各单位应根据起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一条 各设备使用单位和应急抢救单位应定期组织对事故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应急演习。

  第十二条 各使用单位定期对起重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自检;定期报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才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三条 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做到:

  1、根据本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立即拨打120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 应急处理

  第十四条 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本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该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五条 紧急预案启动后,参加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六章 应急总结与奖惩

  第十六条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当积极组织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 对瞒报、迟报、漏报、误报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临阵脱逃的人员和扰乱妨碍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抢险人员应给与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预案参照公司《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大事故应急预案5

  为了加强突发事故处置的综合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重、特大事故,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及重特大事故确定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浙江YINGCHAO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的各类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确定:

  1、本预案所指重大事故是指:

  (1)一次死亡3至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至1000万元的事故;

  (2)需对事发地周边人员进行大疏散的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毒气、放射性物质大量溢散、泄漏事故;

  (3)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其它事故。

  2、本预案所指的`特大事故是指:

  (1)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各类事故;

  (2)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凡浙江YINGCHAO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工程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立即向公司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科长、工程相关分公司负责人及工程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科长、工程相关分公司负责人及工程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调集力量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护,同时应将事故信息立即报告工程所在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若为公司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在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后,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配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及有关负责人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上述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若为公司分承包的建设工程,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部)应主动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重特大事故报告工作。

  重特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公司协助事故发生单位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立即组织力量对事故现场实行严密保护,防止随意挪动或丢失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资料等,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采用拍照或录像手段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三、重特大事故处置程序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公司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科长、工程相关分公司负责人、工程负责人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加强指挥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策。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开展工作。

  处置程序:

  1、由总指挥委派现场指挥长组织现场指挥机构;

  2、根据部门职责及灾情,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抢险救护工作组织;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通报;

  5、开展事故调查。

  四、救援工作的领导、机构职能

  (一)救援工作领导

  建立浙江YINGCHAO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指挥部职能:

  (1)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2)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3)及时向现场派出指挥班子,并确定现场指挥最高负责人;

  (4)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作出处置决断;

  (5)负责对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挥调度,调动有关力量进行抢险救护工作;

  (6)组织做好善后工作,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

  (二)现场处置机构设置及职能

  公司工程建设重特大事故指挥部根据现场需要派出现场指挥部。

  指挥长:由总指挥根据事故类型指派分管副总经理担任。

  成 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单位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专业抢险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和预备机动组。

  现场指挥部职能:

  (1)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及抢险救护情况,提出救援意见和建议,执行指挥部决策、指示、命令、指挥现场处置行动;

  (2)迅速抢救伤员,采取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的有效措施;

  (3)负责现场救援工作所需要装备、器材、物资的统一调度和使用,及救援工作人员的调配;

  (4)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五、现场分工和职责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指挥部指示,各相关科室和救援单位应召集足够人员,调集抢险救援装备器材物资迅速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抢险救护工作,并由现场指挥长指定各组长单位。

  (1)专业抢险组:主要任务是查明事故现场基本情况,制定现场抢险方案,明确分工,迅速组织灭火、打捞、工程拆除、矿井打道、挖掘坍塌建筑物土石方、关闭危险泄漏源,安全转移各类危险品等抢险行动,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损失。

  (2)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清事故发生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3)善后处理组:负责做好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4)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长调动、使用。

  (5)在开展抢险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各种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六、事故情况通报及调查处理

  1、做好事故情况通报工作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及抢险救治、事故控制、善后处理等情况按分类管理程序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上报,并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逐级传达到现场指挥领导和参与事故处理的人员。

  2、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现场调查组要抓紧时间做好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上级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如实汇报事故调查初步情况,提供相关调查取证资料,并根据上级调查组要求,按照行业对口关系,专职负责分工,抽调力量,协助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工作。

  特大事故应急预案6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内发生的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火灾、爆炸、毒物重特大事故是指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的原因而引发的等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三)快速反应,联动处置。

  (四)专群结合,资源整合。

  (五)科学施救,降低损失。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公司的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抢救指挥部: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公司经理担任总指挥,公司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担任常务副总指挥,设备安全部部长担任副总指挥,事发单位主要领导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各成员手机必须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四、工作职责:

  (一)公司的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公司的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组织指挥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成立事故现场救援组;

  3、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设施设备,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救援工作;

  4、对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实施监督和指导;

  5、及时向通州区安监局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示通州区启动通州区处置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6、寻求通州区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策咨询和建议;

  7、寻求通州区专家组有关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信息研判等工作;

  8、请求通州区给予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公司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迅速确定应急救援方案,全力实施应急救援;

  2、划定事故影响范围,设置安全警戒线;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转移、疏散安全受到威胁的人员和财产;

  4、调集和配置有关应急救援资源,切断事故灾害链;

  5、组织事故善后处理,组织事故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工作;

  6、及时向通州区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进展情况;

  7、做好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事故经验教训总结和救援评估工作。

  (三)相关单位主要职责

  1、行政部:调集保安人负责现场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警戒保卫;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交通的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负责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工作。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2、设备安全部:负责向通州区消防部门报警;组织疏通道路及确定抢救设施进场的路线;负责现场被困人员的搜救;负责现场检测并划定警戒范围,会同相关单位技术人员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害物质的毒性鉴定。负责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评估工作。负责协助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并提出处置事故现场的实施方案。

  3、物控部:负责协调抢险物资的调拨。

  4、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5、各职能部门: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五、事故现场救援组及职责:

  (一)伤员抢救组:由行政部负责协调急救中心和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医疗救护点,对伤员进行救治,护送重伤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并根据人员伤害和中毒特点实施抢救。

  (二)灭火救援组:由设备安全部协调消防大队和专职消防队伍组成,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协助做好事故现场的净化工作。

  (三)安全警戒和疏散组:由行政部负责协调市公安局、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乡镇政府有关人员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四)物控部: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运送、供应。

  六、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请示市政府启动市处置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并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实施救援。

  (三)在应急救援程序实施完毕、各项应急救援行动结束、事故影响消除后,由公司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期结束。

  七、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分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事故。其中火灾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事故主要原因有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一)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1、事故中心区域:距离事故现场500米以内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随时有爆炸、火灾发生,造成建筑物及设备设施损坏和人员急性中毒事故。

  2、事故波及区域:距离事故现场500~1000米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物品损坏事故。

  3、受影响区域:指事故波及区域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对人员造成一定的危害。

  (二)事故处置措施

  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护

  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如果泄漏物属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域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并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禁止车辆进入;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态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域,及时组织人员撤离。

  如果泄漏物有毒的,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立即设置警戒线;救援人员应穿戴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态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域,及时组织人员撤离。为了适应现场抢救,救援人员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2)泄漏源控制

  采取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措施。

  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封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理

  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泄漏的液体,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收容(集):对于大规模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物少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2、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先控制,后扑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势头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2)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3)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的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4)要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物是否有毒等情况。选择最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5)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情况,需要紧急撤退的,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得到、听得到。

  (6)火灾扑灭后,要继续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常。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扑救气体火灾时切忌盲目灭火,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即使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也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气体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免可燃气体大量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发生爆炸事故。

  (2)应先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3)对火势中的压力容器或受到火焰热辐射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移动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转移到安全地带,不能移动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4)如果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先设法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只需关闭阀门。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5)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或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烧烫的罐或管壁仍需用水冷却。火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6)一般情况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完成了灭火工作。如果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段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气体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防止泄漏出来的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发生爆炸事故,同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7)如果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能采取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直到燃气燃荆

  (8)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到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9)气体贮罐或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应先关闭阀门,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一旦发现阀门无效,一时又无法堵漏时,应迅即点燃气体,恢复稳定燃烧。

  4、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应先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2)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3)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大面积(大于50平方米)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起火时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同时,用水冷却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或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同时,用水冷却罐壁。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起火时,使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同时,用水冷却罐壁。

  (4)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时,扑救人员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佩戴防护面具。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面具。

  (5)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时,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出现危险征兆时,指挥员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6)管道或贮罐泄漏的易燃液体着火时,在切断蔓延方向并把火势限制在限定范围内的同时,应设法关闭输送管道进出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属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同时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火焰;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然后迅速采取堵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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