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2-08-27 09:15:1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5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5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供热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冬季正常用热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哈尔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供热生产、运行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内因供热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水、电供应中断影响供热生产运行、供热弃供弃管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协同应对的原则。对突发性供热故障应急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从总体上由市政府供热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具体根据故障大小分级分类由各部门组成的供热故障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以供热主管部门为主,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多部门联动,共同做好供热应急抢险工作。

  2、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突发性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坚持以区为主,市区政府分别准备一定数额的突发性供热事件应急抢险资金,各区政府应根据本预案修订完善区级突发性供热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突发性故障大小实行供热企业、区级供热应急指挥体系、市级供热应急指挥体系等分级响应。

  3、快速处置、就近救援的原则。明确各类突发性供热故障的响应程序、响应部门和响应时间,确保突发性供热事件的快速处置。对供热企业自身力量无法保证快速抢险的,按照就近救援的原则,抽调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实施救援。

  4、规范标准、资源共享的原则。完善供热应急抢险体系建设,规范市级供热应急队伍建设标准、抢险设备配备标准,对供热应急队伍指挥系统、人员配备、设备配备、备品备件登记备案。根据突发性供热事件抢险需要,市、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可就近调用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设备和应急物资。

  (五)事件等级

  按照突发供热应急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持续时间等情况,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Ⅳ级)4个级别。

  (一)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

  1、突发性供热故障,造成停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上,预计抢修时间超过36小时,可能产生或已经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2、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36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36小时,波及供热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

  3、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热热源无法运行,对全市供热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抢修时间预计超过或超过12小时,可能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影响居民生活用热的;

  2、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12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2小时的;

  3、供热企业因燃煤不能及时到场影响供热生产运行的;

  4、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供热小区发生弃供、弃管的。

  (三)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抢险时间不超过8小时或供热故障抢修时间超过8小时,不超过12小时的;

  2、突发性供热故障地点在一、二类街路,抢修作业面对交通流量产生影响的;

  3、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8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8小时的;

  4、供热系统失水严重,供热热源无法正常运行超过8小时的;

  5、因供热问题引发居民围堵街路的;

  6、供热面积10万平米以下供热小区发现弃供、弃管的。

  (四)一般性供突发事件(Ⅳ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抢修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

  2、供热系统失水严重,供热热源无法正常运行不超过8小时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及时、快速、高效地处置供热突发事件,成立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主管供热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

  市政府城建副秘书长

  市住房局局长

  成 员: 市信访局局长

  市工信委主任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建委主任

  市城管局局长

  市国资委主任

  市安监局局长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市消防支队队长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哈尔滨市市电业局局长

  哈尔滨市供排水集团董事长

  哈尔滨市物业供热集团总经理

  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各区区长

  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局(供热办),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根据突发性供热事件现场情况,需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的`,报请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并根据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令向有关单位下达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指令;遇非供热设备、管网及附件故障,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协调支援事项。

  (二)指挥部下设五个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由市住房局局长兼任

  副组长: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市供热办综合处主管副主任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成 员:由市政府新闻办一名同志、市住房局宣传部部长、市供热办综合处处长组成

  主要任务:突发事件(故)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指挥工作,按照分级联络方式,迅速沟通、协调相关领导和参战部门到位。按程序及时传报信息,跟踪掌握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与有关领导和部门保持联系,综合情况;起草重大突发事件新闻通稿和应急处置报告:组织各单位赶赴现场,统一报道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适时进行新闻发布;撰写突发时间大事记。

  2、应急处置组

  组 长:市供热办副主任

  副组长: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相关区主管区长

  成 员:由市供热办供热管理处处长、市住房局锅检所所长、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电业局、市供排水集团、市安监局、各区供热办主任组成

  主要任务: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及周边地区交通秩序疏导。迅速对突发事件性质、危害或损失程度做出研判,对突发事件提出适用预案,明确到现场指挥的市领导、处置组织、需调动的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质等。会同市公安、质量监督、安监等部门、当地政府迅速掌握现场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处置救援方案,做好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迅速恢复供热。为市领导提供应急处置参与意见,协助市领导协调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及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保障组

  组 长:市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市国资委副主任

  市物业供热集团副总经理

  相关区主管区长

  成 员: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供热办规划处处长、市物业供热集团供热管理处处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任务:会同当地政府并协调相关部门,负责救援物质、设备、资金及人力、物力的调集、供应。负责应急抢险现场的应急保障。

  4、专家指导组

  组 长:市供热办副主任

  副组长: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成 员:由市供热办科技处处长、市技术监督局相关处长、供热企业技术专家、设备厂家技术专家等专家组成

  主要任务:根据现场救援工作的需要,协调有关方面专家到现场,为实施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工作提供参考。

  5、善后工作组

  组 长: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副组长:市供热办副主任

  市安监局副局长

  各区主管区长

  成 员:由市技术监督局、安监局、住房局和当地政府、事件(故)责任或发生单位有关领导和人员组成

  主要任务:负责事故原因和责任调查,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协调做好受灾居民财产理赔、安抚和其他善后处理;做好事件(故)调查及总结评估,并报告市政府应急办。

  各区政府要成立应急指挥协调机构,实行市、区两级供热应急联动机制。

  (三)责任分工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应急职守、信息汇总、上下沟通、综合协调、预案支持、参谋助手等工作。

  市住房局:协调供热企业组织抢修;在供热企业抢修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协调市级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帮助供热企业抢险救援;确需启动政府临时接管程序时,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具有《供热许可证》的供热企业临时接管供热。

  各区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协调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在行政首长预备费中安排供热应急资金,用于应对供热突发事件;负责调动区供热办、街道办事处、辖区供热企业等相关部门落实应急抢险措施,进行应急处置;负责应急抢险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供热应急资金,用于解决政府承担的供热应急抢险费用;解决弃供、弃管供热小区或需临时接管供热小区的供热抢修费用;解决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供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资金;按照政府相关要求,为供热应急燃煤储备提供贷款利息补贴。

  市信访办:做好上访群众的接访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和群众安抚工作。

  市新闻办:负责协调媒体统一进行新闻发布,及时、准确、有序地报道供热应急事件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市公安局:维护抢修现场秩序,协调解决抢修现场交通管制,依法制止查处各种影响供热抢险、抢修行为。

  市建委:负责追查开发建设过程中,供热配套工程不到位、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开发、建筑企业责任,责令开发、建筑企业完善供热配套工程,达到工程质量标准;对开发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恶意弃管供热的进行依法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供热中的承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对安全管理、安装、维修、司炉工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开展培训。

  市国资委:对国有单位实行主辅分离、转制、改制、兼并等过程中擅自将供热设施移交,致使发生弃管供热现象或无法保证供热的,由市国资委按相关规定处理。

  市工信委:负责供热燃煤短缺时,协调供热燃煤储备和铁路运输相关事宜。

  市安监局:负责供热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消防支队:负责因市政停水或供热系统失水量过大,供热热源无法供热故障时,调动消防车辆支援运水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12319电话信息渠道掌握供热突发性事件的情况信息,并及时向市信访办通报。

  哈尔滨电业局:负责做好优先保证供热用电及解决供热抢险现场临时用电,负责停电导致供热热源停热和热力站停止运行停电故障的快速抢修工作。

  市物业供热集团:负责所辖供热企业的应急抢险工作,为市政府供热应急抢险提供救援工作和物资储备工作。

  市供排水集团:负责处理市政停水影响供热运行事故的供水故障快速抢修工作。

  建立供热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制度,各单位分别指定1名人员具体负责应急联络工作及其职责范围内支援项目的协调工作。

  (四)供热企业职责

  供热企业是供热应急抢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储备物资和工器具,及时组织供热事故抢险,尽快恢复供热。应急突发事件超出企业的可控范围时,应及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准备

  (一)应急队伍准备。依托大型供热企业,按照分区配备的原则,建立8支市级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各应急抢险队伍要保证应急队伍各技术工种人员配备齐全,配备熟练的电工、电焊工、检修工、水暖工、力工、特种车辆操作人员、安全员等工种人员。供热期间,应急抢险队伍实行24小时备勤。各应急队伍应具有值班室、24小时备勤人员休息室、大型工程设备存放场地、抢险工器具库房、抢险车辆库房、备品备件储存库房。

  (二)应急设备及物资准备。各市级应急抢险队伍应配备工程抢险车、大型设备运输车、发电车等应急车辆;挖掘设备、吊卸设备等大型抢险设备;探测设备、发电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耐热排污设备、照明设备、排风设备、围挡器械等抢险工器具。储备各种型号的保温管、补偿器、阀门、电机、管道泵等应急抢险备品备件,并实现专场存贮、专人管理、登记备案、及时补充。

  (三)应急专家组准备。市供热主管部门组织市技术监督局、供热企业技术专家、锅炉及设备厂商技术专家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应急专家组,对突发性供热故障抢险方案进行评估或提供抢险方案支持。

  (四)应急燃煤准备。由市财政提供贷款利息补贴,委托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为市政府储备10万吨供热应急燃煤。

  (五)应急预演预练。各应急抢险队伍应定期组织预演预练,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应急人员抢险能力,确保应急工作反应迅速、措施得当、技术熟练。

  四、预警发布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经市供热应急总指挥同意,报市应急委批准,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

  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 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经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

  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预警,由区级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经区供热应急总指挥批准,由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

  五、应急响应程序

  (一)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响应:

  1、供热企业发现突发性供热故障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立即先行组织抢修并分析研判故障大小。

  2、属一般性供热故障的,由供热企业自行组织抢修并采取在小区单元张贴告示等方式及时通知用户,并在1小时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区供热办报告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原因、涉及面积、影响用户户数、预计抢修时间等信息。区供热办接到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将相关故障信息向区政府和市供热办供热投诉受理平台报备。

  3、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抢修时间超过8小时的,升级为较大供热突发事件。

  突发性供热故障超过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的,供热企业须在1小时内同时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区供热办和市供热办供热投诉受理平台、市长热线12345、城管热线12319报告相关信息,区供热办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将相关信息向区政府及主管副区长报告,确保应急抢险工作信息畅通。

  (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响应:

  1、所在区供热办接到供热企业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组织街道办事处到达事件现场,组织供热企业全力抢修,并研判事件等级,事件大小,掌握局面。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入户通知居民和群众安抚、维稳工作。

  2、根据现场情况,需启动区级供热应急预案的,立即向区供热应急部门相关单位报送相关信息,通知相关单位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3、抢险作业面影响交通流量的,协调交警部门疏导交通;需要道路清冰的,由区政府协调区城管局做好道路清冰工作;

  4、水、电供应中断的,与供水、供电部门进行沟通,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5、供热系统失水影响供热锅炉运行的,组织供热企业采取购水的方式确保供热运行;企业购水无法仍无法满足补水需求的,协调园林部门等社会资源力量提供运水支援。

  6、发生围堵街路的,由区政府协调区公安分局做好劝解和交通疏导工作;

  7、供热企业自身抢险力量不足,区应急办应就近调用区级应急抢险队伍实施就近救援。抢险物资短缺的,调用应急抢险物资;

  8、发生供热弃供、弃管的,组织具备资质和相应能力的供热企业应急接管。

  (三)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响应:

  1、市供热办接到供热故障报告后,应在20分钟内分别向主管副市长、市政府政务值班室、市委政务值班室报告相关信息。市供热办应在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了解情况,控制局面;区供热办组织街办事处、社区在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入户通知居民和群众安抚、维稳工作。

  2、市供热办根据现场情况,需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的,立即报请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并根据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令,向有关单位报送相关信息,通知有关单位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3、组织专家组,对供热企业采取的抢险措施予以评估,并向现场指挥部提出抢险措施建议。

  4、事态严重的,就近通知市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视抢险情况随时调用应急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有可能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的,事件发生所在区政府做好居民暂时转移安置预案,必要时启动暂时转移安置预案。

  5、水、电中断导致供热热源、热力站停热的,通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所属供水、供电成员单位协调供水、供电部门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6、供热燃煤不能及时到场的,调用市供热应急储备燃煤,确保燃煤供应。

  7、发生供热弃供、弃管的,组织国有供热企业实施应急接管。

  (四)特别重大突发供热事件:

  1、市供热办接到供热企业报告后,应在20分钟内向主管副市长、市政府政务值班室、市委政务值班室报告相关信息,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通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1小时内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2、区政府组织区供热办、街道办事处、社区1小时内到达现场,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入户通知居民和群众安抚、维稳工作。并做好居民暂时转移安置预案,必要时启动暂时转移安置预案。

  3、2小时内组织专家组到达现场,根据供热故障原因,研究并向现场指挥部提出供热故障抢险方案。

  4、调动市级供热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援,随时调用应急抢险物资。

  5、因水、电供热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的,市供水、供电部门主要领导到现场指挥水、电抢险工作。

  6、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热无法运行的,报请市应急办启动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调用应急抢险资金和抢险物资全力组织抢险,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善后处置及调查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供热应急处置单位要按照事件级别组织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对事故影响、补偿、资金支付等情况进行妥善处理,对事件原因、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上报市、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应急办。

  六、应急保障

  (一)确保供热应急资金。市、区年度财政预算中应当安排预备资金,用于应对供热应急突发事件,确保供热应急事件的快速及时处理,保障城市居民用热;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抢修资金应当由供热企业承担。市政府确定的应由政府承担的部分,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支出由市财政承担,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支出由市、区财政共同承担,较大供热突发事件支出由区财政承担。

  (二)实行供热应急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供热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通讯联络网,供热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各种供热突发事件应在20分钟内按信息传递程序完成传递,各部门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三)实行供热弃管事故处置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擅自委托供热经营单位或供热企业移交供热发生弃供弃管的,供热单位主管部门或主管企业、产权单位未按职责及时解决供热问题造成重大影响或解决不当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进行处理;开发企业及下属公司发生恶意弃管的,开发企业未按职责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的,由市建委在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时一票否决,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程序上报取消其开发资质。

  (四)实行供热事故应急处置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供热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一、编制预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1.1前言

  为适应新时期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需要,切实做好本局公共安全工作,防范公共事件发生,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根据邻府办发【2012】6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预案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1.2.1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促进公共安全工作由处理向主动预防转变,推动公共安全工作规范化。

  1.2.2编制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与社会救助相结合”原则;坚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坚持“先人员、后物质”的原则;坚持“先重要物品、后次要物品”的原则;全局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

  1.2.3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1.2.4主要事件类型

  全局主要事件类型分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尤以自然灾害频繁,轻、中度旱洪灾害基本上年年发生,严重特大旱涝灾害几乎是十年一遇或两遇。

  二、预案内容

  2.1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局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工作小组,保障组和专家组等。

  2.2工作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现场指挥、临机处理及后勤保障,灵通信息和善后处理;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救援工作情况,与有关部门协调;组织单位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2.3总体要求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县农机职工要牢固树立抗灾减灾、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全体职工和群众安全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抗灾减灾意识,立足于抗大灾、防大事故,战胜灾情保平安,切实做好应急救援物质,资金的储备和保障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农机抗灾减灾工作服务,充分发挥农机抗灾能力,把灾害降到最低限度,最终杜绝灾害。

  2.4预案适应范围

  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对农机系统造成损失的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发生后,农机部门进行抗灾减灾工作。

  三、灾情预警和灾情报告

  3.1适时保持与县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救灾办、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密切联系,了解灾情信息,接到灾害预警后及时通知各工作小组,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灾情。

  3.2建议与对策

  各工作小组应根据灾害预警和抗灾减灾物质配备情况向本级政府及上级农机部门提出抗灾减灾的建议及对策,必要时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3.3灾情报告

  灾害发生后,农机部门必须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农机部门报告初步灾情情况,并进一步实地调查核实。灾情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损失及发展趋势,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各级农机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根据灾害等级确定预案启动时机。特殊情况下上级农机部门可直接指令下级农机部门启动预案。

  四、灾害等级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4.1灾害等级划分

  灾害等级按县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4.2预案启动条件及方式

  发生重特大灾害时,县农机抗灾减灾预案启动,受灾片区推广站站长在当地党政领导下,启动农机抗灾救灾预案。其他灾害由受灾片区推广站站长根据具体情况启动预案。

  4.3应急预案等级划分

  根据全县洪涝、干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按照〈〈县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划分为三级应级响应预案:

  4.3.1 I级响应预案

  县局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部署,宣布本县进入紧急救援,迅速将本系统情况上报县委县府、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乡村机耕道和机电提灌站查险和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提水送水、抗灾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农机部门负责人,应按照职责赴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和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各抗灾服务队应发扬不怕苦、敢于碰硬的精神,认真履职、辛勤工作。

  4.3.2 II级响应预案

  县局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部署,根据情况下达本县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迅速将本系统情况上报县委政府、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做好抗灾救灾的应对措施和物资准备。

  4.3.3 III级响应预案

  县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本系统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府和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根据预案组织救援抢险或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应急救援工作。

  4.4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行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地区农机部门要核查统计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突发事件应急力量和资源需求及缺口等情况,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县农机局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市农机局报告,争取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资金支持。

  4.4.1火灾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扑灭火灾,同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说明单位、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请求灭火,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要现场指挥,组织灭火并组织人员、重要物资疏散。

  2、报警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负责内外警械,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畅。

  4.4.2农业机械事故应急措施

  农业机械发生事故,无论何方责任,车辆驾驶(操作)人员应第一时间抢救人员,保护好现场,通知主管部门和投保保险公司,并及时上报。

  4.4.3盗窃案件应急措施

  1、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触摸和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记录好被盗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犯罪分子遗留下来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保存,交公安部门处理。

  4.4.4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措施

  1、如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或发现可疑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拨打报警电话。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保护现场,禁止任何人接触可疑物。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对附近区域人员疏散,设置临时警戒线,禁止人员入内。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附近区域全面搜索,消除隐患。

  5、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协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险隐患和调查。

  6、如危险已经发生,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好抢救和转移伤员,同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保护好现场。

  4.4.5群体上访影响办公秩序事件应急措施

  1、有5人以上上访者来群访时,值班室要通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或协调有关部室接待来访人员。

  2、办公室接待人员通知相关部室做好应急准备。

  3、经解释、劝阻无效,发生上访人员群体性冲击办公楼情况,办公室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组织人员阻止。

  4、在人员阻止无效的情况下,办公室迅速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经同意后报警,由警方负责解决。

  4.4.6破坏性地震应急措施

  1、发生破坏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墙角等坚固处,禁止跳楼逃生。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快速在室内安全地带避震或沿安全地带转移。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维护现场,防止失盗。

  4.4.7洪涝旱灾及泥石流应急措施

  1、发生洪涝旱灾、泥石流灾害,要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监测现场,防止灾害事故扩大和人员物质二次损害。

  5、严格按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启动预案。

  4.4.8 抢运抗灾减灾物资。组织农机运输机械抢运抗灾减灾物资和抢险物资等。

  4.4.9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后重建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农机人员,设施设备投入灾后重建工作。

  4.4.10 做好宣传工作

  按照当地公共突发事件报道口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认真宣传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五、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构

  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机构由指挥决策机构、综和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组成。指挥决策机构是各级农机部门成立的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机构是各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机构是各级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服务队。县农机局组建由局长任指挥长,副局长任副指挥长,相关股、室、站、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抗灾减灾指挥部。指挥部负责对农机与其他公共事件应急主管部门工作进行协调、部署、组织,指导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由管理站工作人员担任,其职责是:1、向各公共应急服务队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公共事件应急服务队工作进展情况;3、负责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信息发布;4、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指挥部门汇报灾情和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情况;5、协调公共事件应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6、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服务队由农机技术人员,基层推广站人员及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组成。负责执行指挥部下达的指令,进行公共事件应急和事后工作

  六、 公共事件应急准备

  6.1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组成

  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由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手和突发事件地区的干部群众组成。

  6.2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物质储备

  物质储备工作主要包括:1、提前组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设备随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2、提前采购、储备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及零配件;3、做好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燃油储备和用水用电协调工作。

  七、公共事件应急具体安排

  7.1 成立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工作职责:按照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全面组织领导防汛抗灾工作。

  7.2 应急救援工作队

  队 长:

  副队长:

  队 员:农机系统在职全体职工

  工作职责:在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做好人员和国有财产等抗洪一线的抢险救援工作。

  7.3 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全局抗灾减灾后勤物质保障及供给工作,负责抢险队员的医疗及抢险工作。

  7.4 国排站防汛抗旱工作

  7.5 各片区公共应事件急救援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现场处理险情,同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当地政府汇报灾情,统计上报灾情情况。

  八、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纪律

  8.1 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是各单位和个人应尽的法律义务,要无条件地服从上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命令,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讨价还价,拖延塞责。对消极怠工、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2 局应急救援队队员及各单位抢险小分队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

  8.3 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公共事件工作,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局机关防洪指挥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

  8.4 各防汛小组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24小时待命,确保通讯通畅,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8.5 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要对各自职责有清醒的认识,坚守岗位,履行好职责。对领导不力、工作疏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等事件。

  (二)处理程序

  1、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将情况向校长报告。

  2、先期处理

  发生突发事件后,除了向有关领导及时报告外,所有被通知人员应立即停止正常工作和休息,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教师做好先期处理(如: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等工作),阻止事必要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可分别拨打110、120或119;并应抓紧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获得第一手材料。

  3、善后处理

  先期处理之后,事件处理组应将整个突发事件的经过、应急处理措施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指挥部汇报处理意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三)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并立即实施救治外。

  (2)班主任荻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3)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自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2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学生打架或群欧事件的处理。

  实行“首遇负责制”,学校每一位教职工都是应急处理小组的成员,面对应急纠纷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欧事件,立即劝阻,并呼喊近处教工,共同制止纠纷。

  (2)学校分管领导和班主任或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诊所诊治,若事态严重,送县医院或立即拔打120请求帮助;同时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

  (3)发生学生伤亡的,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后果严重的.学生打架事件,在2小时之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7)相关人员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4、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班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小组汇报。

  (2)首遇人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程序:

  l 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l 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l 迅速拨打120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教育局报告。

  l 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

  一、组织管理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经理店长

  副组长:安保组长

  成员:收银组长生鲜组长 副食组长 百货组长 家纺组长 安保人员

  领导小组对公司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总责,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第二责任人,各成员为具体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拟订突发事件防治方案,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2、指挥处置突发事件。

  3、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情况。

  4、调查或协助调查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等。

  二、日常预防

  1、禁止在仓库、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2、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未经经理允许,不得将非超市人员带入办公室或仓库。

  4、员工应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及经理。

  5、员工应熟悉卖场和仓库灭火装置的位置,应熟悉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6、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

  7、禁止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8、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服从统一调度。

  9、如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可疑人员,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汇报。

  三、应急准备

  1、应急预案发布后,经理应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培训、签字备查并填写培训记录,确保员工熟悉自身的应急职责和具备应急能力。

  2、应急领导小组应确定所需的应急设施,并保证充足提供。要定期检查、测试这些设施以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应急设施包括:警报设施、应急照明、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通讯设备、消防通道等。

  3、应急领导小组应依据卖场布局合理绘制紧急疏散路线。

  4、应急领导小组应分别针对可能出现的各项突发事件组织一次演练,以检验和评估通信指挥、处理步骤、应急救援步骤、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设备、应急救援人员反应能力与职责等的安全可靠性。

  5、演练结束应对应急演练的结果进行评审,特别是对紧急情况发生后应急计划实施的效果进行评审,必要时修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记录与评审结果应予归档。

  四、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经理,应急领导小组全部成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挥,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警应急预案

  1、如出现火警,要迅速判断火警的真假。

  2、在场领导迅速组织人员灭火防止火势蔓延;如果火势较大无法扑灭,要迅速拨打“119”,告知火灾的具体位置。

  3、及时通知电工,做好电源的'断电和送电准备工作。

  4、当班安保人员要坚守岗位,把好各出入口,阻止顾客入内,防止坏人乘机打劫,并劝说附近的顾客迅速离场。

  5、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本部门内员工和顾客的疏散工作,会计、出纳和收银员要做好所有现金和帐目的转移,对在收银处等待结帐的顾客要劝说其离开。

  6、卖场员工要注意卖场内的顾客,劝说其退场,并要引导顾客从安全通道离开,同时要细心检查每一个角落,以防还有顾客在卖场内。自身也要做好撤退的准备。

  7、安保组要立即疏散卖场的顾客,积极参与现场灭火,客服要保证广播的畅通。

  8、门口安保人员要引导消防车进场。义务消防员要协助消防员做好灭火工作,并有义务协助消防查清火灾原因。

  9、疏散的员工要在门前广场集合,以便清点。

  (二)打架斗殴应急预案

  1、发现打架事件,保安人员要快速、及时制止,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并及时通知值班领导。

  2、如无法迅速控制事态,应拨打“110”,通知公安机关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对受伤人员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3、对有内部人员参加的打架事件要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上一级领导。安保人员及相关员工要保护好服务区财产及其他顾客的人身安全。必要时要及时疏散顾客。

  4、在员工中加强思想教育,做好善后工作,避免负面影响的进一步扩大。

  (三)人员受伤的应急预案

  1、超市有人受伤要及时通知在场的部门领导。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并通知受伤人员家属。

  2、如是超市原因造成顾客受伤,要及时向顾客赔礼道歉,接受顾客的批评,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如不是超市的原因,也要根据人道主义做好各项工作。

  3、如是超市员工受伤,部门要做好受伤人员休息期间的顶岗工作。在员工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防止负面影响扩大。

  (四)漏水、防汛应急预案

  1、发现漏水,在场领导要迅速安排员工做好物资的转移工作。

  2、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排除漏水,疏通下水道切断水源。

  3、汛期来临之前,要做好下水道的检查工作,要加强值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防汛物资的准备。

  (五)偷盗应急预案

  发现偷盗者,员工应及时通知安保人员和部门主管,对情节较重或惯偷人员由安保人员将其扭送派出所。对夜间盗窃或者团伙盗窃要及时通知派出所或拨打“110”, 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六)停电应急预案

  1、发生突发性停电,要及时通知部门主管。通知电工,排除停电故障,检查备用电源和应急照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2、收银员要保管好现金。安保人员要坚守岗位,防止意外事件。安保人员要劝说想进入超市购物的顾客,向其说明情况。员工要注意来往人员,防止商品被盗,必要时进行清场。

  3、后台负责停电前后电脑的运行,保证来电后收银台的正常运转。

  4、各部门停电时要关掉有关设施的电源开关。

  5、如晚上停电,必要时,要做好提前清场的准备工作。

  6、电工要做好来电前的准备工作,使来电后的各项设施能够正常运转。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

  一、适用范围和事件分级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粮食仅指原粮,适用于全县境内的粮食在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因霉变、污染和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等因素,导致粮食卫生安全指标不合格,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或群体性人体健康损害,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二)事件分级根据粮食质量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Ⅰ)、重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Ⅱ)、较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Ⅲ)和一般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Ⅳ)。1.特别重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Ⅰ)。是指因食用质量不合格粮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以上遗留永久性严重健康损害,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2.重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Ⅱ)。是指因食用质量不合格粮食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遗留永久性严重健康损害,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3.较大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Ⅲ)。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遗留永久性严重健康损害,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4.一般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Ⅳ)。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遗留永久性严重健康损害,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县局成立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指挥长,局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局办公室、人事股、纪审股、会统股、业务股、储备粮管理中心、监督检查股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均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一室四组,即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和现场处置组、技术支持组、监督检查组、综合保障组。

  (二)主要职责1.应急指挥部。启动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解除应急处置状态;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对参与处置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惩意见。2.应急办公室。按照应急指挥部的决策,组织、协调、监督落实本预案;收集和分析突发事件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处置、解除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建议。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3.现场处置组。对突发事件发生场所进行调查和检查,封存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并抽样送检,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使用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治,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现场处置组由局人事股、地储粮管理中心组成,地储粮管理中心牵头。4.技术支持组。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事件调查;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对抽取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样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对确定存在问题的粮食提出处理意见。技术支持组由局业务股、会统股组成,业务股牵头。5.监督检查组。负责调查已经过具备法定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存在问题的粮食来源、流向和数量,依法责令有关企业限期召回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储存、运输、加工等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监督检查组由局监督检查股、纪审股组成,监督检查股牵头。6.综合保障组。做好应急车辆调度、通信、物资供应等保障工作;汇总有关信息,并通过应急指挥部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协调新闻媒体配合事件处置,引导舆论导向,消除群众疑虑,综合保障组由局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全力配合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如有必要,应急指挥部有权征用各成员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

  三、应急程序

  (一)事件报告及前期处置县局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接粮食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后,应急办公室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检查,并封存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控制好现场,了解和初步评估事件状态,同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二)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依据现场评估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三)下达处置指令根据应急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应急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工作组赶赴现场,并按照分工职责开展工作。

  (四)实施应急处置各工作组到达现场后,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若遇有新情况,要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以便及时调整工作方案。

  (五)终止应急处置各工作组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向应急办公室报告。经应急办公室确认应急处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处置结束指令。

  (六)调查和恢复重建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和处置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处置措施

  (一)一般事件和较大事件1.立即进行现场检查,封存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粮食,并抽样送检。2.追查问题粮食的来源、去向和数量,及时将情况通报市粮食局及所在地政府食安办、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3.责令有关企业召回存在问题的粮食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治。

  (二)重大事故1.实施一般事件和较大事件的处置措施。2.应急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协调处置有关问题。3.联系新闻媒体,通过应急指挥部发布有关信息,告知公众事件情况,消除恐慌情绪。4.开展粮食质量问题专项检查,对质量问题涉及地区的粮食经营、加工企业进行检查,第一时间封存问题粮食。5.配合公安,监察等部门对责任单位、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件处理情况。

  (三)特别重大事件1.实施重大事件的处置措施。2.责令存在问题的粮食经营企业立即停业,全力追回售出的问题粮食。3.安排抽验人员随时检验或送检样品。4.报告并经县政府同意,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通报事件有关情况,发布消费警示,防止问题粮食扩散。5.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粮食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清查可能存在问题的粮食。

  五、附则

  (一)责任追究和奖励对不按照本预案要求,不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不执行或违背应急指挥部指令、玩忽职守、渎职失职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应对和处置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中完成任务出色、为有效制止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扩大蔓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预案管理和更新本预案由县粮食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原则上每2年修订一次,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结合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修改和补充。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并尽早予以防范,确保档案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细则》,省、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及市档案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局档案管理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是指可能危及档案安全的汛期警报、火灾警报、防盗保密事件等处理与防范措施,以期及时地组织人员,保证档案安全的活动。

  第三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立足防范,分级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凡涉及突发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均应遵守本预案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事件报告

  第五条一旦发生事件预警,应立即向责任处办公室领导报告,同时向主管领导通报。

  第六条主管领导和责任处室领导应按照已发生、可能发生之事件性质和等级,赶赴现场,组织处理。必要时,应迅速报告局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第三章应急处置

  第七条本级档案库房为特级应急处置的区域;计算机中心和其它档案保管场所为一级应急处置的区域;档案查阅利用室为三级应急处置的区域。

  第八条各级区域应急处置以本级为主,并视情况请求市公安、消防中心等部门支持。

  第九条突发事件发生时,建立以局长为总指挥、业务分管局长具体抓落实和思想发动、其他中层以上领导协作配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和指挥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总指挥:戴时鑫

  现场指挥:余为群

  协调:邢良波

  成员:邬益良、鲍广玮、葛天威、王燕萍

  第十条承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科室职责:

  (一)档案管理员应按档案存放区域等级依次指导处置:汛警期查漏防潮,发生期不间断监控排查,危险期按要求立即组织力量把特级区域的档案向高位转移。火警期应迅速告知库区人员撤至安全区域;盗窃泄密发生期应立即控制和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进入,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公安部门查勘;重大突发事件预警期应做好珍贵和保密档案撤离准备,发生期应视上级要求和现实需要,指导处置人员搬运至设定区域。

  (二)管理员在汛警期作好通气排湿、设备设施的运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作,危险期按要求组织力量把计算机、贵重设备向安全场所转移;火警期在报119火警的同时,报告安全领导小组,并迅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按消防应急预案的规定程序实施处置。

  (三)办公室应在汛警期及时了解汛警情况,向主管领导和有关科室通报,并协助做好止漏防潮工作,发生期应按主管领导要求和现实需要通知人员到位;火警、失窃泄密发生期应及时掌握信息,协助做好联络工作;整体重大突发事件预警期应落实搬运装具、车辆和场地以应急需,发生期当按上级要求和现实需要,保障后勤到位和信息沟通。

  (四)其它科室应按领导指派协助处置。

  第四章奖励惩戒

  第十一条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应报由市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因参加应急处置致伤残或牺牲人员之善后事项按照国家有关因公(工)受伤致残或牺牲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因玩忽职守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借故逃避或拒不执行处置命令的,应按照相关法律和规章对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

  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

  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

  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组员

  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⑶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⑷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⑸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⑴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⑵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⑶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5、善后及责任追究

  ⑴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⑵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执行;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⑶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学生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

  摘要:学生的活动区作为高校构建和谐校园重要的阵地之一,拥有学生的居住密度大、其相对的滞留时间较长、活动的隐秘性较高的特点。而如何对其中可能的、潜在的突发事件及时的进行有效的处置,就成为了各高校所需解决的重要课题。而实践也证明了,制定一套切实而有效的可行性应急预案就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高校突发事件策

  1建立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必要性

  高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就是其危机管理机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其目地就是控制突发的紧急情况发展并尽快地减弱或是消除危机,并将危机所对的人或财产的损害度减至最小的程度。而统计表明,有效的应急预案就可以把突发事件的危害与损失降低至没有应急预案时的百分之六左右。我们要在突发事件有可能波及的范围和其有可能造成的损害建立起有效的预警等事项处置程序,从最大的限度之上减少突发事件对社会所造成的影响。

  2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缺陷

  2.1预案的内容简单,缺乏可操作性我国高校的应急预案

  从总体上而言是属于“纲领性”和“宣言性”文件。通过对我国的各高校的应急预案内容的分析,就能很清楚的看到,高校应急预案内容都是包括以下的几个部分:①总则;②组织指挥体系以及职责;③预警与预防机制;④应急的响应办法;⑤后期的处置;⑥保障措施;⑦附则等。

  2.2缺乏合作协调

  我国各高校所作的各类应急预案当中的内容,可以发现出严重缺乏部门间的相互合作协调。以突发事件发生后通讯的保障为例,在事件突然发生以后就需要各方面联络,所以突发事件发生之后的通讯保障就显得尤为重要。而且,一般情况之下如发生地震或是气象灾害等,通讯设备也会同时的遭受破坏。关于突发事件后的通信保障问题我国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当中就写道: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2.3预案的制定有待完善

  ①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有待完善。我国各高校要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体系,但是对于预案的制定程序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当中,应急预案制定要遵循的是一种自上到下的途径。而一般的情况之下,各高校制定了应急预案之后,各级的院办相应部门制定出院一级的部门预案,之后就是专业一级的相应部门以及基层的相应部门所制定的预案。下级机关在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时,多数的情况下都要照搬上级机关所制定的预案,并没有体现出其本级别应急预案的特殊性。对于各高校单位的预案制定程序,其相关的部门所发布与编制的规范或是指南一类的文件当中倒是有些涉及,但总体而言也是较为简单的也都是一些原则性的内容。

  ②缺乏联合制定预案。我国高校已有的各级、各类的应急预案当中,几乎都是某一个高校或是某个相关部门、学生组织自行去制定的,很少有几个相关联的部门联合制定其预案的情况。而高校各级部门和学生组织相互联合地制定各级别、各种类的应急预案,就有可能对应急活动的开展得到更有效率、有秩序的效果。

  2.4预案的修订程序欠缺

  我国各高校的各级各类的相关的应急预案的制定要由高校各级部门以及学生组织根据实际的需要与情势的变化,适时去修订这些应急预案。但是有关应急预案的修订条件与程序,各高校却至今也没有专门的规定过,其实我国安全监管总局就曾对此做过指示。我们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变动的情况,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以及各高校人员、技术和外部环境等不断的变化当中的实际情况,来及时地评估与补充修订完善其预案。许多的应急预案当中由于其修订的程序欠缺,加之各高校的相关部门领导对于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并未重视,实践当中对已经制定的预案进行修订的情况也是较为少见。

  3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的完善对策

  3.1制定前期预防

  ①结合校园的实际。当前我国高校的分布市区化与郊区化,在学生生活的社区当中宿舍楼的结构、疏散通道等方面也同样的存在一定的差异,如何来制定适应于本校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不仅要调研和学习兄弟院校当中良好的经验,而且也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充分的结合学校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校区特色的应急预案。

  ②检查和排摸校区相关硬件部位。要在预案制定之前,检查排摸校区内诸如消防栓、灭火器、应急通道等等,硬件设备的所在部位,并且要将其标注到所指定的书面预案当中去,让校区的员工和学生都相互的熟知,防止事故发生之时因为紧张而找不到应急设备的所在,从而对事件束手待毙并且贻误战机。明确不同的应急事件疏通的渠道差异如对于自然灾害,要明确报火警、报学校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要明确这些部门的电话,并对火警、匪警和医疗救护等电话要写入到预案中,让大家熟知。但当遇到学生自杀等情况时要及时和辅导员、学生处等部门联系报告,让相关专家进行处理。

  3.2制定后期培训积极的组织宣传和培训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在制定后,要对预案当中所涉及到的工作人员进行普及和培训的工作。要让大家明确校园突发事件的基本类型、处理的方式与应对的措施。明确的知晓突发事件“预防”与“避险”的方式,掌握其“自救”的方法与注意的事项,了解“他救”渠道以及联系的途径等,使大家在能在思想上高度的重视各类的预案,行动上也要合理的操作各类突发事件预案。

  4结论

  高校是我国突发事件重点的防范单位,其管理者要正视突发得到危机事件,国际之上常常把突发事件得到管理的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即:事件前的预防、事件发生前的准备工作、事件爆发时的工作、事件结束后的恢复。而依据高校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建立其突发事件日常的管理机制,以确保校园园区内安全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的校园。就是我们制定高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龚维斌.公共危机管理[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

  [2]劳伦斯·巴顿.组织危机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3]任和平.高校社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的原则与方法[J].中国应急救援,2009(6).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9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完善设备,预防为主的原则,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后勤主任)

  组 员:

  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的消防隐患,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火警通报顺序: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9和副组长,学校办公室及时通知各有关人员。

  二、全体人员注意事项: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3、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三、消防组成员注意事项:

  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

  2、了解电铺设的'线路;

  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

  4、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5、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势;

  7、清楚逃生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8、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四、火灾原因调查:

  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xx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批准后印发实施。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第十二条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预案编制

  第十三条各级人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四章审批、备案和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十七条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或牵头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第十九条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地方各级人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人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审批,必要时经本级人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人办公厅(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办公厅(室)转发。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地方人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备案。

  (二)地方人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备案。

  (四)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应急演练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地震、台风、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二十三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第六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七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七章培训和宣传教育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1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安全事故预处置程序

  发生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到现场负责领导和指挥。首先做好人、财、物的抢救和疏散工作。第二,组织人员保护现场。第三,按规定做好逐级上报工作,重、特大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市教育局。3小时内上报省教育厅。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

  1、稳定处置组:

  组长

  成员

  2、紧急求助组

  组长

  成员

  3、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

  4、协调、接待组

  组长

  成员

  四、突发事件处理的程序

  (一)发生火灾预案

  1.报警:报警早、损失小。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视火情大小及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领导小组或火警"119"台报警,报火警时要做到:

  (1)沉着镇定,不要挂错电话,延误时间。

  (2)讲清着火单位的名称地址,靠近什么路口和明显标志。

  (3)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部位,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4)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5)报警时,应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物资。

  2.接警

  (1)领导小组及其他有关人员必须闻警而动,立即赶赴火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2)火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3.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火场寻人方法,主要有大声呼唤和深入内部寻找两种。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深入火场寻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门窗边、床上床下、墙角、橱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发现人员。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和绳子。火场烟雾弥漫,没有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

  火场救人方法,应根据火势对人的威胁程度和被救者的状态来确定。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引导他们自行脱离险区。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可指派专人护送出险区。当抢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应利用安全绳、梯等将人救出。

  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枪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二)发生治安事件预案

  1.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2.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即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先予以制止、制服,同时拨打“110”报警。

  4.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要关闭校门。

  5.如有人身伤害发生,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预案

  1.预防措施

  (1)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环境清扫和公共物品的消毒。

  (2)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疾病监控。

  (3)明确功能分区,严禁混用、混存。

  (4)严格采购食品索证、入库验收、领用验收、制作把关的管理制度,严禁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调料。

  2.突发事件处理

  (1)在最短时间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迅速将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医院救治,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传染病患者应严格按照疾病控制机构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离、救治、消毒处理等工作。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中毒现场及事发现场的卫生监督检查及相关人员的询问调查,中毒患者的个案调查。

  (4)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封存或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对中毒现场、食品加工场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完善卫生消毒设施,使其达到食品卫生要求。

  (四)发生地震或建筑物倒塌或特大火灾等安全事故预案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安全工作领导组、相关职能部门消防、医务。对受伤人员临时抢救,进行止血,包扎伤口,送就近医院抢救。

  2.安全工作领导组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具体如下:

  (1)全校以哨音、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

  (2)用高音喇叭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3)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立即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

  (4)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操场为集结点,如遇紧急情况,直接疏散出校门。

  (五)学校楼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疏散预案

  1.每天值日领导要严格按照值日制度,当课、当班教职员工要树立安全意识,监控学生上下楼情况。

  2.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规范停放,上锁。禁止在校园内踢球、爬墙、爬楼门、坐栏杆。违者通报批评或行政纪律处分。

  3.凡是有学生在学校就有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学生在校有多晚,教师就要有多晚。

  4.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文体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课、当班教职工负责进行监督、疏导。

  5.各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6.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楼梯照明尤其是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六)发现财产被盗预案

  1、发现作案人员在偷盗或破坏财产时,在场人员一方面迅速通知值领导、值班保安,并电话报110,同时发出大声制止作案人员。

  2.、在制止作案人员时,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单独正面与作案人员冲撞,可在牢记作案人员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础上以喝止为上。

  3、清点失窃或损坏的财产,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抓捕作案人员。

  4、加固有关设施,弥补有关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5、防止作案人员靠近学生,以避免作案人员拿学生当人质。

  (七)交通安全事故预案

  1、通知处置领导迅速到场

  2、将受伤人员送就近医院抢救

  3、报告交警、配合交警调查现场

  4、上报教育局,通知家长

  (八)学生间冲突或与外校社会人员发生冲突安全预案

  1、由各班的安全委员、寝室长及其他在场人员上报保卫科、班主任、值日教师或其他在场教师,同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在场人员迅速阻止事态扩大,有关老师陪同受伤学生就医。同时由领导小组根据情况报派出所或通知家长,调查事实经过,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分。

  3、通知家长到校并做安抚工作。

  4、调查原因

  (九)学生夜间疾病救治预案

  1、寝室辅导老师夜间值班:向全体学生公布值班地点、值班电话。要求各值日领导要求医务人员、教师值班期间全天候开机。

  2、由寝室长或其他寝室成员马上通知寝室教师,寝室教师在询问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础上决定联系班主任、家长或值日领导组,提供常规用药或直接就近送医院救治。

  3、如果必须直送医院,可由一位寝管教师与部分寝室成员一起护送,随身准备一定现金,另一位寝管教师须继续留在值班室以免其他情况发生。

  4、送达当地医院后寝室教师须全程陪同生病学生就医,直到把学生安全送到学校。

  5、通知生病学生家长。

  (十)停电期间的安全预案

  1、电管部门事先通知的停电:

  (1)事先准备好矿灯、电筒、蜡烛等照明用具。

  (2)要求各班主任及值日领导组成员提前到岗到位,各班自备蜡烛等照明用具。

  (3)如遇较长时间停电,班主任到教室安排班会活动,但务必严格遵守四不准纪律:不准走出教室。不准随意串门。不准高声怪叫。不准拿着照明用具四处走动。

  (4)来电以后,由各班主任安排学生把所有照明用具特别是蜡烛如数熄灭以消除隐患。如果在就寝时尚未来电,可允许学生将矿灯、电筒带到寝室,但严禁学生将蜡烛等易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的物品带到寝室。教室、寝室楼道打开应急灯。

  2、事先未接通知的临时停电:

  (1)在场人员马上把情况报告给安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分头布置有关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马上电话通知各重要职能部门,如通知总务处安排好膳食、备用电源和照明用具。通知德育处安排好教师到每楼层维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岗到位,加强管理。通知教务处安排好教学信号。同时查明停电原因,责成有关人员立即维修或与电力部门联系协调,取得他们支持,取动发电设备,保证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用电。

  (3)如是晚自修期间停电,根据情况或组织班会活动或继续安排自修。

  (4)不可将因临时停电而未烧熟的饭菜提供给学生,总务处、食堂应立刻组织力量采购卫生熟食,保证师生正常的膳食供应。

  (十一)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安全事故预案

  1、教学时间内,如遇个别物件如桌、椅、床、灯、玻璃等导致的个别学生的.轻微事故,由各班的治保委员、寝室长或其他在场人员立即护送到校医室,同时通知班主任。由校医室根据情况留观或送当地医院。就医途中务必有班主任或值周教师陪同。

  2、班主任根据情况通知校紧急事故领导小组或家长,同时做好有关帮扶、补课等善后工作。

  3、如遇较大面积的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在场人员应立刻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时说明安全事故的原因、范围、程度、涉及人员、伤亡大致情况。

  4、领导小组成员立刻赶赴现场,同时根据情况向当地公安部门、医疗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汇报。由有关部门或直接对现场人员作出救援指示。

  5、在场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立刻疏散人员,同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6、抢救时务必注意邻近地区的校舍校产牢固情况,如遇人员掩埋,不得用锹等工具重力挖掘。

  7、学校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稳妥地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十二)发生人员触电预案

  1、应立即切断触电者身体与电流的接触,如用干的木棒、竹竿、橡胶圈等拨开电线,或者用你的衣服套住他的某个部位,将他从电流上拖开。记住:不管你用什么东西都应该是干的和不导电的,而且要站在干的地方,然后采取其他的措施。

  2、若伤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应让伤者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3、伤者丧失意识时要立即叫救护车,并尝试唤醒伤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有条件的可气管插管,加压氧气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

  4、现场抢救中,不要随意移动伤员,若确需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伤员或将其送医院,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外,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在医院医务人员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十三)发生实验室事故预案

  1、生物实验中如发生割伤,一般使用止血药包扎后都能解决。严重割伤时,如在手臂,要立即取下手表、手链等佩带物,然后抬起手臂,使其高于心脏,然后直接压迫伤口。如在腿上,除压迫伤口外,还要压迫大腿上部的动脉。通知医生或就近送往医院,千万慎用止血带,因为止血带会切断受伤部位所有血液供应,从而可能导致永久性损伤。

  2、化学实验中如发生烫伤,应立即把烫伤部位浸入洁净的冷水中。烫伤后愈早用冷水浸泡,效果愈佳。水温越低效果越好,但不能低于-6℃。用冷水浸泡时间一般应持续半个小时以上。这样经及时散热可减轻疼痛或烫伤程度。烫伤不严重(指烫伤表皮发红并未起泡的1度烫伤),一般可先做处理。用冷开水(或淡盐水)冲洗清洁创面。对发生在四肢和躯干上的创面,可涂上紫草油或烫伤药膏,外用纱布包敷即可。烫伤病人最好是去医院处理为佳。

  3、化学实验中如发生轻度烧伤,可在伤区先倒上一些冰水,后敷上湿润的纱布。深度烧伤处是非常危险的,应先在烧伤处盖上干净的敷料,然后迅速送往医院。注意:一定要防止用水冲,用布抹,这样会使烧伤区严重感染,后果严重。

  4、物理实验中如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启动触电和火灾安全预案。

  五、应急预案车辆和联络电话

  1、车辆:****

  2、值班联系电话:***(办公室) ****(德育处) ***(保卫科)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2

  1、健全组织,明确分工,严履职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校园硬件设施安全由总务主任负责,随时观测,发现险情,及时排除。

  3、校园内人为不安全现象和重大违纪行为的管理由行政值日和值日教师负责。

  4、学校安全工作小组成员与值日教师,值日学生组成值日小组,维持每天校园的正常秩序。维持每天校园的正常秩序。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并对各项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5.学校安全工作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各类隐患如实记录及时整改。

  6、学校设兼职情报信息人员,负责了解校园硬件设施安全隐患,人为不安全现象和校园内重大违纪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当日的.值日教师、值日领导汇报,重大事件及时直接向教导处老师汇报。

  7、情报信息由专门老师负责收集、整理和处置。当日突发事件由值日领导负责处理,视突发事件的大小分别与班主任、年级组长、家长取得联系,共商教育良策。重大突发事件要根据危害性大小及时汇报校长和有关部门或电话报警,同时即刻着手调查,深追到底,查清事件原因,进行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处置等。

  8、节、假日和非常时期,由保卫组临时确定保卫值班人员,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及时处置,失职要追究责任。

  9、对重大违纪同学实行督控,防止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走失。

  10、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校级领导要即刻赶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县教育局办公室。

  11、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值日领导需按以下程序即刻反应:

  (1)立即将伤员送往医院。

  (2)告知校应急小组或110、120电话报警。

  (3)通知家长或有关人员。

  (4)及时上报教育局。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3

  为了更好地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以及突发事件之后的及时处置,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住馆客人及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宾馆的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按照《宾馆管理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宾馆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分类

  1. 重大交通事故

  2. 导致电力、燃气、供水、计算机网络、电话总机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重大技术事故。

  3. 集体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爆发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

  4. 火灾事故或爆炸。

  5. 重大刑事、治安、经济案件。

  6. 投毒、爆炸、暴力等人为事件。

  7. 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设施和公共财产损失较大的工程施工事故。

  8. 内部矛盾激化导致的群体抗议事件。

  9. 其他对宾馆正常运营秩序有较大影响的事故或事件。

  二、处理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 统一指挥原则。

  2. 优先处置原则。

  3. 分级负责与协调一致原则。

  4. 局部服从全局原则。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体系

  1. 宾馆成立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是宾馆处理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其任务是对全馆各经营部门、后勤保障部门、工程维修部门、职能部门进行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宾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XXX兼任。工作人员由总办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传达指挥部命令,协调各部门的行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

  宾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6个小组,各小组按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完成分担的任务。

  1. 应急抢险组:由安保部、事发部门、工程维修部门组成,并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组长由总经理XXX担任,安保部总监XXX、工程维修部总监XXX任副组长,其任务是对事发现场进行救助,控制事发现场秩序,维护事发现场周围秩序,负责事发现场警戒,守护重点部位和重要物资。

  2. 保障组:由宾馆副总经理XXX任组长,采供部经理XXX、汽车公司经理XXX、通讯部经理XX任副组长,组员分别由三个部门业务人员参加,其任务是负责应急指挥的通讯、交通运输车辆和其它应急物资的保障。

  3. 宣传报道组:由宾馆党办主任XXX任组长,党办副主任XXX任副组长,党办科室人员为组员,其任务是统一通报事故及应急处理情况,做好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

  4. 善后处理组:由宾馆副总经理XXX、副总经理XXX任组长,工会副主席XXX、生活部经理XXX、行政部总监XXX、计财部经理XXX任副组长,其任务是负责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及财产损失处理。

  5. 事故调查组:由宾馆总经理XXX任组长,人事部总监XXX、安保部总监XXX任副组长,其任务是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认定,并向宾馆管理中心、国管局等上级单位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五、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

  1.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现场的值班员或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安保部及事发部门值班经理报告。

  2. 安保部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总办值班员和安保部总监、巡逻警卫人员。

  3. 总办值班员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带班总经理和电话总机房。

  4. 总机房通知各宾馆领导,各部门经理到事发现场。

  5. 总办主任将突发事件基本情况迅速向宾馆管理中心及其他上级机关报告。

  6. 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后,由当时最高指挥员决定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各专业组迅速到位开展工作。

  7. 对突发事件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宾馆将查明责任,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的保障

  1. 突发事件的各种应急保障应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处理,优先保障处理突发事件所需的各项资金和物资。

  2. 人力资源部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主动协调各部门,合理调配人员,优先保障一线应急所需,适当保留部分机动人员。

  3. 人力资源部要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作为人力资源培训、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岗位职责内容之一编入岗位说明书,责任到人。

  4. 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由宾馆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安保部配合进行。每年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承接重大接待任务时亦应进行演练。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鲁食药监发[20__]51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临沂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临食药监[20__]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四条根据药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省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已经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十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级:较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市或县(区)辖区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一人重伤、或者五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级:一般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第五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法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县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综合有关药品安全检测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办公室设在县局市场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长兼任。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和后勤保障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以市场监督科人员为主,办公室(法规科)、食品科人员参加,吴兴霞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建立突发事件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二)督导组:以稽查科人员为主,市场监督科、食品科、药检科人员参加,杨德方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

  (三)后勤保障组:以办公室人员为主,财务科人员参加,陈杰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车辆、物资、经费保障等后勤服务工作。

  第三章突发事件的报告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及时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负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药品突发事件的义务。

  第十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由药品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信息报告网络可以现有的药品监督网络为基础调整充实),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检机构在获悉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立即向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须在2小时内上报,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辖区内药品突发事件的信息或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情况调查、分析和汇总,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第十三条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势态,报告分为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影响、发展趋势分析、拟采取的措施等。

  动态报告内容:事件的发展、变化以及采取的应对或处理措施。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对今后类似事件的防范建议等。

  第十四条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次报告,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经核实情况后,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2小时内初次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同时报市政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设定与启动

  第十五条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等级分别采取以下三套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一套预案:发生一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尽快赶赴现场,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同时报告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确认后报请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启动命令。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4个小时向市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市局同时将情况报告省局。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保持领导在岗、车辆备勤、通讯畅通,所有人员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有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向媒体发布突发事件的动态,公正舆论,稳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各级有关单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二套预案:发生二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后下达命令,派出督导组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8小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都要服从统一调度,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由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势态。

  7、其它应对措施。

  第三套预案:发生三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畅通应急通讯联络系统,及时调度并分析、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2、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派工作组于2小时内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及现场处理工作。每24小时向市局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人员都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4、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5、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沟通情况,通报信息,协调工作。

  6、联系新闻媒体或通过网站,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7、其它应对措施。

  第十六条启动第一套预案由省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二套预案由市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三套预案由县级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一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省政府。启动第二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市政府。启动第三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县(区)政府。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十七条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县局须在2小时内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市局须在2小时内向省局和市政府报告,并在2日内将初步总结报告报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八条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人员未按照本规定履行职责或行动迟缓、失职、渎职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有关部门应依照党纪、政纪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对表现突出并做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预案由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人员分工

  附件1: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长

  成员: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科长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科长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科长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药检科长

  附件2: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人员分工

  一、综合组:

  组长:

  成员:

  二、督导组:

  组长:

  成员: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5

  为加强值班安全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发生的各类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映和各项应急工作的协调开展,确保企业及员工财产和人身安全,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着预防为主,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企业的安全与稳定。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要态度明确,区分性质,严格纪律,讲究策略,措施得力,处置果断,防止事态扩大。

  二、 报告制度和程序

  1、发生安全事故后,值班人员应及时向企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视情况迅速拨打110、120、119应急电话(110匪警、120救护、119火警)。

  2、值班人员应根据事故情况,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如下: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已采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

  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消防应急预案

  1、发现火警后,在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迅速扑灭火源,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信息后立即组织抢险,并视火情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2、保障安全通道畅通,有组织的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在疏散过程中,应井然有序,避免拥挤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应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如有人被火围困,需立即组织力量抢救。

  4、控制火势,防止火势蔓延,极力抢救财物,降低火灾所造成的损失。

  (二)食品卫生应急预案

  1、如发现生病员工,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

  2、通知员工所属部门领导,以便及时做出工作安排,配合开展抢救工作。

  3、若遇员工非正常中毒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迅速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配合救助病人。

  4、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

  5、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封存和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对中毒食品加工场地、工具、设备进行消毒,控制事态发展。

  (三)停水停电应急预案

  1、首先查明原因,如因上级管理部门决定停水停电,应立即将详细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和员工;

  2、突发水管爆裂:迅速关掉总闸,并立即将积水清除,保护财物,同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并及时说明停水原因以及来水时间。

  3、突发大面积停水停电:迅速打电话向物业管理部查明停水、停电原因,并及时说明原因以及来水、来电时间。

  4、下水管堵塞:立即组织维修人员找出堵塞处,及时进行疏通。

  (四)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自然灾害发生后,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到位; 2、认真组织员工疏散到安全地带,对没有及时撤出的人员,应极力查找或营救。

  3、沉着应对突发灾害性事故的发生,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使人员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有效保障员工的生命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4、各部门应积极主动协助配合领导小组维护好企业秩序,并向上级部门报告伤亡人数及损失情况。

  (五)防范被盗应急预案

  1、盗窃事件发生后,立即保护好现场,并通知物业管理部来进行调查,查找被盗原因;

  2、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情况;

  3、如发现有人现场作案,应先拨打“110”,并对正 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预以制止,组织保卫力量将其抓获交公安部门处理。

  (六)侵害员工事件应急预案

  1、员工之间发生矛盾冲突,在场人员应加以劝阻,并向值班领导报告,如有受伤人员应及时就医,调查事实经过,对当事双方做出相应处分。

  2、若有外来人员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保安员应加以阻止,并报值班领导,不得随意放行。

  3、发现不法分子来企业滋事、斗殴、行凶,应予以制止以防意外和不测,同时应拨打“110”。

  4、 如有敲诈、伤害事件发生,必须立刻采取救治措施,视情况必要时拨打“120”救护电话 。

  四、全员参与,落实到位

  目前,企业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措施,对安全生产管理涉及到的内容进行了制度规范,只有全员参与,预防为主,狠抓落实,才能减少安全事故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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