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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建筑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2022年建筑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1 目的
为及时有效的做好安全事故发生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保持社会稳定,维护项目部的施工环境,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特制订本预案。
2 组织机构
为了便于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 项目经理
副指挥长: 项目副经理
成员: 项目部安全主任
项目部总施工
项目部施工人员
项目部材料员
2、1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2、1、1 督促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组
织救援演习。
2、1、2 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1、3 在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救援工作。
2、1、4 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与分工
3、1 技术组
组长:
组员:
其主要任务是预测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发展的趋势,及时提出救援或应急处理对策,为指挥部决策供科学的依据,并积极协助上级主管部门专家组工作。
3、2 救援组
组长:
组员: (负责泥工班救援人员的抽调,10人)
(负责木工班救援人员的抽调,10人)
(负责钢筋班救援人员的抽调,10人)
(负责水电班救援人员的抽调,5人)
(负责架子班救援人员的抽调,10人)
(负责机修班救援人员的抽调,4人)
以上各班组人员如有需要随时增派。
3、3 善后处理组、事故处理保障组
组长:
组员:
负责善后处理及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在指挥长的指示下合理调拨资金以保障事故处理的工作正常开展。
3、4 事故应急救援联络员:
在事故救援过程中负责各应急救援小组间的联络工作,在抢救伤员时负责交通工具、抢救医院等的联络工作。
4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4、1 安全事故发生后,班组长及知情人员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向公司及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及救援所需的人员和设备。
4、2 项目部救援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指挥长的指示启动本应急救援方案,并通知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4、3 各相关小组都要到达现场。应急救援各小组负责人接到指挥部通知后立即组织救援队伍、抢险设备、器材、物资到达现场,由指挥部统一指挥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5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要求
5、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工作要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5、2 熟悉方案、组织演练,各应急救援小组平时应经常组织训练或演练,做到调得动、拉得出、上得去,能够保证完成抢险救援任务。
5、3 现场抢救时要分清事故类别及注意方式、方法,防止在危险因素来排除时盲目抢救,以免在抢救过程中造成抢救人员及伤员的二次伤害。
5、4 如人员触电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方可去接触受伤者,以免造成多人连续触电伤亡。抢救触电受伤人员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开展,视呼吸及心跳有无情况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在运送触电人员时应注意受伤人员的呼吸道必须保持畅道。
5、5 当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时,指挥部首先要判断是否有事态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并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进行保护和抢救,控制事态的发展,努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5、6 在抢救伤员、排除险情时,还必须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为了救人可以移动现场的材料设备,但要立即恢复原状,以便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
6 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特别注意稳定职工情绪,对全体职工进行事故防范教育。对全工地进行安全防护的全面检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复工。
建筑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1、基本原则
1.1、本预案仅适用于本项目部滑坡治理工程施工作业期间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
1.2、本专项预案的目的在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内,针对上、下边坡滑坡治理工程施工现状,重点建立应急预防体系和应急抢险组织,为配合开展应急响应,展开救援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并做出详细的安排,使应急救援工作能及时有序有效的展开,避免和减少事故损失。
1.3、本预案坚持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充分准备;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一指挥;坚持突出现场为重点。
2、危险源分析
2.1、危险源(点)
2.1.1、山体滑坡
2.2、可能导致的事故和伤害类型
2.2.1、爆破伤人事故
2.2.2、坍塌伤害
2.2.3、机械车辆碰撞翻车事故
3、可利用的应急资源
3.1、人力资源公司可利用的人力资源包括项目建设施工现场应急指挥中心及项目部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者和民工队伍。
3.2、财力资源借助公司用于应急救援的储备金和公司经营生产流动资金及项目部现有资金。
3.3、物力资源可用于应急救援的项目部现有的设备设施等物资、材料。
3.4、外部资源根据需要,可请求建设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支援。
4、应急救援组织构成根据项目建设施工现场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在项目应急救援组织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事故发生前的预警工作组织的建立,并切实展开工作,其组织构成如下:
安全应急组织构成功能职务负责人单位职务组成人员负责人电话抢险施工组现场总负责人安全保障组安全员预警组技术负责人备注:
山体滑坡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构成
5、组织职责
5.1、现场指挥的职责
5.1.1、负责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现场有关的准备工作,如内部应急资源的储备,外部应急资源的联络与协调,预案的演练与实施、评审与改进等;
5.1.2、保证现场应急组织在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反应,保证初次应急反应的有效性,保证现场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
5.1.3、负责事故报告,并保持内外联系;
5.2、现场副指挥的职责
5.2.1、协助现场指挥展开应急救援行动;
5.2.2、在现场指挥不在场时,或者到位之前,担任现场指挥的职责,积极展开应急救援;
5.3、抢救组的职责
5.3.1、组织实施现场一切人员撤离现场,并安置到安全地带:民工宿舍和项目部;
5.3.2、抢救受伤人员,确保其免遭财产再次伤害,并实施力所能及的抢救,减轻其伤害的结果;
5.3.3、协助当地医疗组织机构对伤员的抢救行动;5.3.4、抢救受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各类物资,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5.4、警戒组的职责
5.4.1、维护事故抢救期间现场的秩序,避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5.4.2、保护事故现场免遭破坏;
5.4.3、加强对现场各种不安全因素的观察和报告,向指挥者提供安全信息,确保救援人员的行动安全;
5.4.4、加强对现场各类物资的警戒,免遭被盗和丢失,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
6、事故发生后的处理
6.1、接警现场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掌握事故的情况,即时通知现场抢救组、警戒组、技术组作出有效的应急行动。
6.2、应急启动
6.2.1、根据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的.指示,启动应急救行动。
6.2.2、指定现场应急值班人员,保持信息与通信畅通。
6.3、应急指挥
6.3.1、现场应急行动由xx统一指挥、协调和决策,确保应急救援行动的有效性。
6.3.2、如果公司总指挥启动一二级响应时,在公司现场指挥部人员到达前,现场的应急行动由xx组织指挥,并对其实施的指挥和应急行动负责;现场总指挥到达现场后,一切行动服从公司总指挥和现场指挥的指挥。
6.4、通信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利用各级人员现有的通讯工具—手机,建立灵活快捷的通讯网络,要求相关人员人人有手机并保持畅通,同时利用装备的两台对讲机建立现场指挥网。
6.5、现场警戒
6.5.1、现场警戒与治安工作由警戒组实施,目的是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等的畅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6.5.2、加强现场从业人员和应急人员的管理,适时清点人数。
6.5.3、实施事故调查,或协助公司进行的事故调查。
6.6、医疗与卫生
6.6.1、现场人员应对受伤人员给予即时的抢救,为外部医疗机构实施更好抢救和挽救生命创造条件。
6.6.2、充分利用-------市医疗卫生机构力量,对受伤人员给予最充分的、最即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使受伤害的程度降到最低。
6.6.3、现场指挥人员根据受伤者的情况,有权决定将转移或移交更好更可靠的医疗卫生组织,实施更有效的抢救。
建筑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
根据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制定本专项预案。
一、建立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指挥部)
(一)市局指挥部指挥网络机构
1、指 挥:建设局局长
2、副指挥:建设局副局长
3、成 员:办公室、质安处、城建处、建筑业处、规划设计处、综合计划处等处室负责人,安监站、质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质安处、建筑业处、综合计划处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指挥兼组长,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现场抢险组:由质安处、城建处、规划设计处、质监站、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质安处处长为联络员。
善后处理组:由质安处、安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安监站站长为联络员。
应急救援专家库:从“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家库名单”中抽取选用。
(二)各市、区建设局根据各自的特点设立管辖区内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各施工单位根据企业规模、项目特点,按照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的精神,分别建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不断完善预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组织。
二、职责
(—)指挥部
1、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施救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具体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质;
4、制订抢险救援方案(包括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占用场地),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报市总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5、负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抢险队伍;
6、负责统一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转送,物质转移;
7、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8、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导各市、区应急救援工作;
10、办理市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各应急救援组
综合协调组:组织制订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报总指挥部审定;搜集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事故信息,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告给指挥部负责人;负责与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的对内联络;负责向总指挥部汇报情况,与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各指挥部(或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对外联系。
现场抢险组:
参与制订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抢险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技术专家掌握事故动态,控制和减少损失;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群众撤离、伤员救治转送和物资转移。
善后处理组:
负责搜集事故现场有关的物证、资料,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现场摄影摄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协助市善后处理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本预案适用范围、施救程序与要求
1、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伤1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单位或项目部应以最快速度立即上报,局各处室、单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刻向局长和分管局长报告,并迅速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建设主管部门。
3、在接到总指挥部启动预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马上开展工作,由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联络员通知有关组成成员和技术专家立即赶赴现场,按本方案履行职责、组织施救。
4、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应全力以赴,配合指挥部工作,并提供全部资料和后勤保障条件。
5、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担负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6、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支持的事宜,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
建筑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亳州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编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间施工坍塌、深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边坡失稳造成地面或周边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线断裂,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事故等。
1.4 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1.4.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各成员单位在市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协同事发地政府做好相关工作。施工企业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
1.4.3坚持集中力量、协同应对的原则。要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况,依靠各级应急救援基地、骨干救援队伍和大型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事故应急救援合力,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有效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4.4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组织协调,充分依靠事发地公安、消防、交通、医疗等救援力量,积极开展辖区内发生的建筑工程事故救援工作;
1.4.5坚持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4.6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与平时预防相结合,着重做好常态下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预案演练及事故灾难的预测、预警。
1.5 事故分级
按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3)较大事故(Ⅲ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
1.6 预案启动条件
在建筑生产过程中发生:
1.6.1场区火灾;
1.6.2深基坑开挖塌崩;
1.6.3高支模支架塌陷;
1.6.4高耸设备设施倾倒;
1.6.5其他生产性重大安全事故;
1.6.6不可预见突发性事件;
1.6.7市住建局应急指挥部认为必须启动应急预案的。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安徽省住建厅指导下,市住建局设立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应急电话,负责 建立、完善和实施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各县(区)住建局负责拟订并实施本县(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施工企业根据本县(区)预案制定本单位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制。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部门职责,涉及其他部门工作的,由市住建局会同其他部门共同处置。
市应急管理局、卫健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支队、谯城区政府等有关部门按照相应的职责,负责对本预案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指导和协调。
2.1应急救援机构组成与职责
2.1.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市住建局各副局长
成 员:市重点局局长、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市质量检测服务中心主任、市住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勘察设计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成员未在亳州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递补。
2.1.2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指挥事故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行动;
(2)具体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建筑安全事故扩大的应急救援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鉴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性质;
(4)督促各有关单位按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地开展工作,检查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
(5)负责组建、迅速调集专家成员,负责综合协调、现场救援、事故调查和后勤保障;
(6)协调解决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当建筑工程安全事故超出本领导小组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及时向市政府安委会请示,并请求上级政府或部门的支援。
2.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设办公室、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专家组。
2.2.1 办公室
主任:市住建局建管科科长
成员:市住建局建管科工作人员
职责:
(1)负责在应急响应期间与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的联络;
(2)负责与市政府、省住建厅应急救援机构和有关市、县(区)住建局的联络;
(3)及时了解最新信息,编发事故应急情况简报,根据领导小组指示组织新闻发布工作;
(4)负责安排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会议,保证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及时参加市政府的'有关会议;
2.2.2现场救援组:
组长: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和事故单位工作人员
职责:
(1)迅速查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
(2)负责研究制定并实施事故扩大的应急安全防范措施和救援方案;
(3)负责联络和调集参加事故应急救援的队伍、设备;负责事故现场可能受到伤害的群众及时撤离;负责实施现场抢险救灾;
(4)负责安排救治医院、组织现场受伤人员接受救治和转送医院救治;
2.2.3 事故调查工作组:
组长:市住建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建管科科长、有关质检、安全、勘察、设计等方面的专家。
职责:组织或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组织技术专家分析事故原因;搜集事故现场的有关物证、资料 ,绘制事故示意图,保护现场和证据。
2.2.4后勤保障组
组长:市住建局计财科科长
成员:局属各单位财务人员
职责:
(1)负责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所需物资、经费的汇总、上报工作;
(2)负责应急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事故损失的汇总、上报工作。
2.2.5专家组:
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作为领导小组的咨询机构。专家组由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质监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建立和联络。
职责: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对事故处理进行研究分析,提供咨询或建议,对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调查提出咨询意见。
2.4施工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根据市政府、市住建局的抢险应急预案及应急体系,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企业主要领导任抢险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政府、市住建局的抢险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抢险应急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设备、交通和通讯工具,并定期组织演练。
3 应急救援程序与要求
3.1 情况报告
3.1.1 基本原则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1.2 报告程序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拨打市住建局应急处理电话报告。市住建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有关人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重大事故。
(2)发生重大事故后,市住建局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写出事故快报,在确认事故发生1小时内分别报送市政府和省住建厅。
3.2 应急响应
3.2.1 分级响应
对于一般突发事故,由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中心城区规划区内应急处置工作;较大事故发生后,市住建局报告市政府启动本预案;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及时报告省政府,由省政府决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3.2.2 响应程序
(1) 市住建局接报告后,办公室立即报告局长、副局长、总工,通知小组成员召开小组启动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市政府汇报启动本应急预案。
(2)本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迅速到位并开展应急工作;
(3)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3.3 应急处理措施
3.3.1 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尽最大可能迅速调集汽车吊、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开展抢救及突击抢险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险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3.3.2 实施抢险的同时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3.3 事故现场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3.4 自我保护
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5 应急支援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后,通知有关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群众,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和收集证据。
3.6 新闻发布
办公室负责向新闻单位发布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信息稿件的审查和新闻报道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新闻发布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 应急保障
4.1 指挥保障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设施,要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
4.2 通信保障
逐步建立完善以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为核心的通信系统,并建立相应的通讯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领导小组同市政府领导、市级应急组织和应急专家组通信联络的需要。应急响应期间,办公室值班人员保证随时接收市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4.3 装备保障
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充实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保证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能迅速有效的投入救援工作。
4.4 培训演习
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增强应急救援的能力,在救援中,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
4.5 宣传教育
加强对社会公众对象信息交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5 应急终止
5.1一般、较大突发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因素消除后,经领导小组确认,报市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由市政府宣布结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结束由省政府或省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并宣布 。
5.2 领导小组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3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对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5.4 本预案没有做出规定的其他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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