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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镇处置火灾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0镇处置火灾的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镇处置火灾的应急预案1
为及时有序地处置好全镇森林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林区稳定,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宣汉县处置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森林火灾是突发性高、持续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有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宣汉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普光镇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或需要由普光镇护林防火指挥所直接指挥协调,或需配合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提高警惕、常备不懈。
(五)火情报告
森林火灾实行归口管理,逐级报告的原则。当发生森林火灾后,火灾发生地的村社干部、护林员必须及时向党政办公室或林业站报告。火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起火时间、地点、燃烧程度、火灾损失、发展趋势及扑救措施等。党政办公室和林业站及时向镇分管领导报告,由分管领导向镇主要领导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根据火情、火势等情况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六)预案启动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火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仍有继续蔓延危险时,经镇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批准,启动本预案。
1、直接威胁镇、村、居民区以及重要设施安全;
2、可能发生严重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燃烧2小时以上,面积1公顷以上,火场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4、需要指挥所直接参与协调组织指挥扑救和紧急处置的其他情形。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设办公室在镇林业站,由廖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江、赵琳为成员,负责护林防火日常工作。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联系电话。同时,各村也应成立相应的护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护林防火工作,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护林防火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1、指挥部办公室(镇林业站)职责任务
积极协调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护林防火组织,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当地尽快扑灭火灾;掌握火情动态、前线指挥部的.扑火方案、扑火力量部署、火场天气情况;根据火场火情动态,起草上报有关森林火灾的各类情况报告,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根据火场进展情况、火场地形、火场气象和森林资源情况等,对火场态势及火情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判断,就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等为扑火指挥部进出合理化建议;负责汇总扑火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当地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2、派出所职责任务
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扑火人员,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组织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和火灾案件侦破。
3、镇财政所职责任务
负责森林火灾扑火经费的筹集、预算和生活保障工作。
4、镇民政办职责任务
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灾后重建和生活保障工作。
5、妇联、团委职责任务
负责森林消防宣传和灾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6、人武部职责任务
负责协调组织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7、卫生院职责任务
负责做好灾区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等组织工作。
8、学校职责任务
负责转移灾区学生,做好灾后学校恢复、教学等组织工作。
三、森林火警,火灾处置职责
森林火警、火灾事故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由属地村组织人员扑救。扑救森林火警、火灾、按起火地点、燃烧时间、危害程度实行二级指挥,各负其责,逐级行使职权。
(一)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森林火警,火灾处置职责
1、一般的初发森林火警,面积在5亩以下;
2、村交界地段的森林火警、火灾主要由火源点所在村负责组织指挥扑救,邻村应积极组织支援和协助火源的村扑救。
(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火警,火灾处置职责
1、森林火警、火灾燃烧时间10分钟以上且还在蔓延,面积燃烧5亩以上,村尚无法扑灭的;
2、森林火警、火灾跨村界限的;
3、火场威胁居民农户的;
4、境外森林火灾请求支援、或可能蔓延到我镇的;
四、森林火情落实报告制度
凡初发森林火警、火灾,所在村应立即就近派得力人员带通讯工具深入起火地点,弄清起火准确方位,林火危害趋势等情况并就近组织扑火队跟进扑火;同时将火场的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地向党政办公室和林业站报告。火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起火时间、地点、燃烧程度、火灾损失、发展趋势及扑救措施等。党政办公室和林业站及时向镇分管领导报告,由分管领导向镇主要领导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根据火情、火势等情况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发生在镇边界的森林火警、火灾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向邻镇、镇通报。
五、人员准备和部署
合理部署和调用人员,是“打早、打小、打了”的关键所在,既不搞人海战术,又不要因投入扑救力量不足而贻误战机。
各村都应组建一支以基干民兵为主的义务扑火队30人,准备好劈刀、手电等。镇指挥部、社区常年各成立一支快速应急扑火队伍,配备一定的扑火工具。坚决禁止60岁以上老人和妇女、儿童以及智障人员进入火场。
六、森林火警、火灾现场责任分工和指挥扑救程序
(一)一级指挥扑救程序
各村初发森林火警、火灾,由村委会就近组织人员进行扑救,由村主要领导负责指挥。
(二)镇指挥部指挥扑救程序
森林火警、火灾燃烧10分钟以上面积5亩以上尚无法扑灭的,镇防火指挥部应赶赴火场指挥进行扑救。
七、森林防火指挥部前线指挥所总指挥的职责
1、进行扑火战斗人员编组,下达扑救任务,并保持与各扑火队通讯联系;
2、掌握火情动态,针对火场不同地形,火势蔓延速度,林火强度大小合理部署人员,确保重要地段和重点部位,选择最佳时机实施有效扑救。
⑴当火场范围不大、火势不猛且为“下山火”时,应不失时机进行直接扑火,即扑打“火头火”。
⑵当火场地势复杂,火势一般,既有“下山火”,又有“上山火时”,应兵分两路,一路在火头前进方向的山背开防火道,隔离“上山火”,另一路直接扑打“下山火”。
⑶当火场范围较大,火势较猛,风力在五级以上时,应将主要力量投入开挖防火道,先期在火头前进方向和村庄周围开挖隔离带,少部分人员投入已过火的火场扑灭弱势火、余火,以免再度燃烧蔓延,同时为保障火场附近居民的人身安全,动员他们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
3、组织食品、水供给和扑火工具调配。
4、实施科学扑救对策,切忌蛮干,确保扑救人员安全。安排医护人员建立救护点,及时做好火场救护。
5、需要时与电力、通讯等部门联系,要求支援。
6、明火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对火场暗火、枯立木、树桩火、余火等进行全面清理。清点扑火队人数,有组织地撤离火场。要安排火场所在地村留足够的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7、组织镇综治办、林业站人员进行火因调查,确认具体位置、面积,并追查疑犯。
八、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解除本《预案》,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镇林业站应协助森林公安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森林受害面积进行调查核实,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如实上报。
九、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村护林防火指挥部和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十、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镇处置火灾的应急预案2
为建立指挥有序,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快速反应,扑救有力的扑火机制,及时、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根据《鄱阳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田畈街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由镇林管工作站负责日常工作。工作小组下设火情监察组、火场秩序维护组、后勤保障组、火案侦破组、火场救护组、扑火机动组、综合材料组及镇扑火应急分队。
二、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有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人们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安排2名专职防火员,防火期内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10人以上的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必要的培训。
三、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委会、镇应急指挥部办或拨打“119”报警电话。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电
2、镇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问清和记录火灾地点、火灾情况、前往路线、植被情况,并随时报告相关领导。
四、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第一梯队人员立即结集赶往火场扑火,镇扑火应急分队各组组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
2、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第一梯队指挥的.灾情报告要求增援后,第二梯队人员立即出发,扑火工具和交通工具由各村自行解决,各村义务扑火队必须在40分钟之内赶到火场,并向前指报到。
3、需要继续增援时,由现场总指挥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启动《鄱阳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增援扑救。增援队伍由机动扑火组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带队人应及时向前指、镇应急指挥部及县森林防火办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立即撤离,要就地清理余火,确保火场无火、无烟,并继续看守6—12小时或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确无复燃条件的情况下才能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发放扑火食品、饮用水、电池等;
2、扑火时间长,扑火人员的食品、饮用水等需要补充时,防火办要负责采购,并组织运往前线,必须送到火线扑火人员手
3、搞好扑火人员返回后交通安全伙食安排。
五、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应急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工作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火灾评估:火灾扑灭后,镇应急指挥部组织林技人员勘查火灾面积(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报县防火办。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镇处置火灾的应急预案3
为组织、协调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迅速有效地扑灭森林火灾,最大程度降低森林火灾的损失。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层级负责
森林防火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为全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最高指挥,并组织协调各村(居)扑火队的扑救工作,同时建立镇机关工作人员和部门站所工作人员为主体的森林扑火队伍,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配帮助发生火灾单位的扑救工作。
二、接警处置
森林防火期内,镇政府安排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严格履行值班职责,确保通讯畅通,及时掌握森林火警火灾信息,准确地做好上传下达,非森林防火期内的`值班,按照上级指示、气候等情况,由镇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一)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有关防火职能部门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3458205或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电话12119或110电话。
(二)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后,首先问清火情地点、火势等情况,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视情况向区防火办汇报,及时通知火灾所在村(居)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工作。
(三)村(居)发现火情或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组织当地扑火队及广大村民赶赴现场扑救,扑救人员限在18—60周岁的男女公民。
三、组织指挥
(一)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附近村委会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当地力量,奔向现场,以最快速度进行扑救。
(二)镇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一位领导坐镇指挥。
(三)发生在重点林区的重大森林火灾,镇防火办必须指定一位最高行政长官亲临现场指挥,并指定若干指挥员分别负责人员调集、物资调集、火灾扑救、防火隔离带的开辟、通讯联络保障、现场秩序维护、医疗救护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人力调集
森林火灾发生,现场指挥员应按照“依靠群众,快速反应,就地处置”的原则,梯次组织突击队扑灭火灾。
第一梯队:为火灾现场的当地村干部和群众,火灾现场的村居干部为指挥员,首先进行扑救。
第二梯队:按照联防公约,根据扑火实际需要,就近调集相邻村居的干部和群众参加扑救。
第三梯队:镇森林消防中队和镇属各部门扑火队员。如遇重特大森林火灾,需上级派员支持的,应立即报请区森林防火办,
请求区森林消防队伍给予支持。
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
五、火灾扑救
(一)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的人身安全。
2、牺牲局部、保护全局,开辟防火隔离带,阻止林火蔓延。
3、白天未能扑灭的林火,夜间组织扑灭时,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分组轮流扑灭或远离火场开设隔离带,对夜间扑救又有非常困难的,要保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开辟好防火隔离带,并制定扑救方案,组织足够的力量,在次日凌晨赶到现场开展扑救。
4、明火扑灭后,必须留足看守人员,检查清理火场,对火场边沿地带要用水喷洒,防止死灰复燃。
(二)力量部署:指挥部要指派熟悉地形、地貌的当地人员,及时巡查火势、火线动态;主要火点由森林消防队伍为主扑救,当地干部群众配合消除余火;其他火点由当地群众为主扑救;防火隔离带的开辟以当地群众为主;危及村庄居住,其他设施的,由消防扑火队为主扑救;明火扑灭后,清理余火和留守看守火场由当地干部群众为主负责。
(三)扑救分队:各扑救力量赶到现场后,自成分队,所属人员要编成10—20人的若干小分队。分队带队负责人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任务。指挥部立即将当地向导员、扑火技术员、灭火工具、照明工具、食品等分配到分队。分队根据命令,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扑救,并保持与指挥部联系,随时报告情况和接受任务。
(四)通讯工具以各人自带手机为主,保证扑火小分队与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与上级防火办的通讯畅通。
(五)灭火工具:发动当地干部群众提供柴刀、锄头等。镇森林消防中队随时带上镇配给的柴刀、铁扫帚、扑火服装,如遇夜间扑火还要带上手电筒。
(六)后勤保障
1、镇机关的车辆一律服从扑火调用;
2、后勤保障组要根据前沿阵地的需要,随时派送矿泉水、面包和药品到现场,特别要送到第一线人员手中,未在现场扑灭和路上人员后发,先满足第一线人员。
3、镇机关的驾驶员、55周岁以上男同志和部分女同志共10人为后勤保障组。
六、其他事项
(一)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致残的人员,按《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医疗补助。
(二)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村干部要对照本预案对扑救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吸收教训。
(三)对火灾肇事人员及有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
法作出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应急处置措施,将任务落实到相关业务部门和具体人员,要完善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镇处置火灾的应急预案4
为了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发生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实施有力把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底程度。按照县政府在秋冬季防火工作会议上的会议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政府在预防秋冬季火灾工作的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命无价”的原则,防范我镇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以便增强各单位、各村屯防控各类火灾的整体工作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组织机构
为预防火灾的发生,我镇特成立防火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郭永恒担任,副组长由副书记孙志国、副镇长任奎、曹维国、武装部长曹清宇担任,成员单位有派出所、林业站、城建、医院及各村村委会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派出所,主任由派出所所长钱通华担任,副主任由派出所副所长曹中国担任,成员派出所全体。办公室主要负责整治防火隐患工作的督办工作。各单位、各村屯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对本单位、本村屯的消防安全隐患工作进行自检、自查,以便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自检、自查时间为10月22日——11月5日完成。
三、工作要求
本预案适用于镇发生火灾的应急工作。
1、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各村屯要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各单位、各村屯应根据本部门在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3、把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力争把火灾的`损失降到最底程度。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4、在火灾扑救时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到达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不到现场,并且要保持通讯的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或不接听电话。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注:(自今日起各村委会主任手机24小时开机,或关机时有其他方式联络到)
四、火灾扑救
1、扑救火灾时在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未到达时由各单位、各村屯责任人统一指挥,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到达后由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统一指挥。
2、在扑火的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和重要公共设施的安全。
3、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本部门的扑火队为辅的原则。
4、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如遇火势大难以控制威胁到其他居民财产安全时,应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以便确保其他居民的财产安全。
五、医疗救护
因火灾造成人员的伤亡是,各单位、各村屯要积极开展医疗自救,能在当场治疗的要当场采取措施救护,以便抓住治疗最佳时期。各单位、各村屯要组织有医疗救护的专业人员到现场参加救护工作,有条件的应备有医疗急救包。以保证伤员及时得到救护。
注: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镇处置火灾的应急预案5
为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提高我镇火灾事故扑救和处置能力,快速有效地指挥调度一切救援力量,消除灾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火灾损失,有效地保护我镇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各项灭火救援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庄镇实际管辖区域内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一般火灾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受灾50户以上、100户以下的;
(3)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我镇一旦发生适用范围内的火灾事故,应立即启动本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指挥系统,实施统一指挥。
(一)成立镇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镇长。
副总指挥:镇分管应急工作、安全工作的领导、高庄镇派出所所长。
成员:各村、社区主任、镇党政办、安监办、考核办、高庄镇派出所、卫生院、事发地村(居、社区)、企业负责人。
(二)镇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全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2、负责启动和解除本预案。
3、组织指导全镇较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5、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6、向公众、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信息。
(三)成员单位职责
1、镇党政办:及时向越城区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和镇党政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物资和能源的应急供应和保障工作;负责新闻报道和舆论宣传。
2、镇安监办:负责镇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督促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制订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全镇灭火救援演练;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火灾事故调查。
3、高庄镇派出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火灾事故中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现场秩序稳定。
4、卫生院: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的调配,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5、人武部:协同党政办做好物资和能源的应急供应和保障工作;协同派出所做好事故现场的维秩工作;协同社事办做好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工作。
其他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需要,在镇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三、应急救援及报告程序
(一)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单位除立即拨打110、119、120电话外,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镇消防安全工作站,再由镇消防安全工作站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并由党政办上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二)镇政府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各成员单位应按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三)当镇政府和现场指挥部确定火灾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向越城区区府办报告,请求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援。
四、事故现场处置
(一)成立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火灾事故后,总指挥、副总指挥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二)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工作组:
1、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该组由镇消防安全工作站、村(居、社区)义务消防队伍组成,镇消防安全工作站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并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该组由镇社事办及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镇社事办负责。
3、治安维护组:负责进行现场治安维护,确保救援现场治安秩序稳定;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该组由派出所、城管中队、事故单位和所在村(居、社区)有关人员组成,高庄镇派出所负责。
4、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该组由镇党政办、城管办负责。
5、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镇安全办负责。
6、新闻报道组:负责新闻发布,事故报道及协调管理等相关工作,镇党政办负责。
7、善后事宜处理组:事故发生后,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负责组织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后事,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8、预备机动组:由总指挥部临时确定。
五、事故调查处理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和取证工作,并积极配合省、市、区调查组的联合调查。
六、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防消结合,以防为主。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附则
(一)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如不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其负责人相应的行政责任。
(二)本应急预案管理单位为镇消防工作站,随着形势发展做出修订与完善,必要时及时修订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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