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点学校供电应急预案

时间:2022-05-31 08:29:0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高考考点学校供电应急预案(精选5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考考点学校供电应急预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考考点学校供电应急预案(精选5篇)

  高考考点学校供电应急预案1

  为应对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可能出现的偶发性紧急事件、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维护考生的切身得益,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理偶发性事件,保证本考点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在坚持“积极、稳妥、快速、高效”的原则下,结合本考点实际,制定商城考区施世纶考点偶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成员:

  二、偶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原则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生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偶发事件,遵循“加强防范、完善机制、沉着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处理、及时汇报”的方针,有效防止事态的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广大考生的根本利益,确保考生各方面安全和试卷保密万无一失,尽可能保证考试正常、有序地进行。

  三、偶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一)广播听力室

  1、广播听力室备用录音机2台,功放机各1台,备用考场用音箱4个,校园喇叭也作为备用播放设备。

  2、英语听力播放中出现偶发情况,应据《信阳市普通高考偶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河南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二)停电或考点内线路故障应急处理办法

  1、考试信号电铃改用打钟;广播指导语改为主县监考员宣读指导语。

  2、停电或考点内线路故障导致英语无法播放,向主考、考区主任报告,在考试细则要求范围内,及时购买带干电池的放音机或联系广告宣传车以校园喇叭的形式播放英语听力。

  (三)学生生病应急处理办法

  1、学生在寝室夜晚住宿或白天休息期间,发现学生生病,及时通知班主任或领队老师,同时将学生带到医务室或医院进行观察治疗。若病情不重,经治疗后,结合学生意愿,迅速回到寝室休息,班主任或领队老师要安排同寝室学生注意看护生病学生。凡病因不明或病情较重的,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其家长,将处理情况及时报学校相关领导。

  2、学生在进考场准备考试前,发现生病的,及时报告主考,并通知班主任或领队老师,同时将学生带到医务室观察治疗。若病情不重,经治疗后,结合学生意愿,立即进场考试。凡病因不明或病情较重的,及时通知其家长,结合学生志愿,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将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3、考生在考试时发生晕场或突然患病,监考员应立即报告主考,如经考点医务人员简单处理能坚持本场考试的,应允许考生继续应试,但不得延长考试时间。如考生难以坚持考试或需到考点以外医治的,应劝其停止考试。考生离开考场,即由主考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时刻不离,进行监护,直至当科考试结束。确需离开考点治疗的,要报考区主任批准。通知考生家长和班主任或领队老师。

  (四)考生食物中毒预防处理办法

  1、预防措施

  (1)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工作,提高考生的卫生防范意识,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2)加强考点内餐厅、商店、茶水房卫生安全管理力度,切实做好食品采购、销售环节的监控,保证考生的饮食安全。

  2、处置办法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迅速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及时将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学生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急救。

  (2)迅速向卫生防疫站、主考、考区主任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地址、时间、中毒人数等。同时做好事件的解释工作,坚决避免造成人为恐慌或扩大事态。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一旦发现宿舍出现火险,宿管人员应及时打开宿舍所有安全门,发出疏散信号,并配合各学校带队老师或班主任,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安全地点。疏散地:运动场。

  2、立即向主考、考区主任等有关负责人和上级领导报告。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有关人员先关掉宿舍电源,积极利用灭火器、自来水等救火设备进行救火的同时,要及时报告110、120请求援助。

  4、加强现场学生纪律秩序的维护和劝慰工作。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相关事宜的处置。

  (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高考期间,如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有关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就近医院救治,并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2、迅速将事故信息向主考和考区主任等有关领导报告。

  3、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事宜的处置。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预防措施

  (1)在高考期间,学校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校内的安全巡逻,重点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可疑或不正当人员进入宿舍。

  (2)教育学生在高考期间尽量减少外出,自觉不到网吧、游戏厅、台球室等人群集中或独自到偏僻的地方游玩,外出随身不要携带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遇有不法侵害,应想办法及时脱身,随后立即向公安机关、学校、老师报告。

  2、处置办法

  (1)加强学生宿舍身份不明人员的盘查,对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及时联系公安干警将其驱逐出校。

  (2)发现不法人员实施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值班人员、老师在积极进行阻止的同时,应及时报110、120请求援助。

  (3)将受伤学生及时送医院救治。

  (4)配合公安、卫生等部门,认真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学生打架斗殴事件

  1、预防措施

  (1)加强考生的法制教育,严明学校的规章制度,教育学生要认真对待高考,走好这人生的重要一步。

  (2)严密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及时化解学生间的矛盾纠纷。

  2、处置办法

  (1)实行首见负责制。任何值班人员、老师遇见学生发生矛盾纠纷应立即上前制止,做好调解处理工作,及时化解双方矛盾,并向学校相关领导报告。

  (2)如有受伤现象,及时送医务室进行处理,严重的要及时送医院治疗,班主任随后要及时通知家长,上报学校。

  (3)必要时,学校应与公安机关联系,以便协调处理。

  (九)切实做好流行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1、加强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加强卫生管理。

  2、强化学生良好卫生生活习惯的培养,教育其不吃生冷变质和加工渠道不明的食品,饭前便后要洗手,不随便用手触摸口、眼、鼻等。

  3、如发现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咯血或血痰等可疑症状者或有发热、咳嗽、喉咙痛、全身疼痛、头痛、寒战和疲劳以及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的生病学生,班主任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同时及时督促其到医疗机构接受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十)其他注意事项

  如遇到考生未带准考证、身份证、考生误入其它考场、试卷等问题,应根据《信阳市普通高考偶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河南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应急处理。

  高考考点学校供电应急预案2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本县高考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确保高考工作平稳实施,维护考场、考点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暂行)》、《浙江省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温州市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苍南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⑴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在省、市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组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建立处置高考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

  ⑵属地管理、有效控制。发生高考突发事件时,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由事件发生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处理。坚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避免事态扩大蔓延,尽可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⑶部门联动、群防群控。发生高考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掌握情况,指导处置,控制局面。

  ⑷以人为本、依法处置。在处置高考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从维护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善抓时机,果断处置,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

  ⑸预防为主、重在建设。从法规、制度、思想、组织、设备设施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预防措施建设,保障经费,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增强工作实力。

  ⑹保守秘密、遵守纪律。在处置各种高考突发事件期间,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

  1.4 事件分类

  ⑴试卷安全保密类突发事件:高考的试卷、考试题目发生失泄密等突发事件。

  ⑵大规模群体舞弊突发事件:考试前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征兆,或考试中出现大规模群体舞弊情况等突发事件。

  ⑶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考试过程中发生考点、考场建筑物倒塌、火灾以及试卷运送、考生赴考途中交通事故等安全突发事件。

  ⑷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考试期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招生考试工作正常开展,以及发生考生集体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

  ⑸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我县发生破坏性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等),影响或无法举行考试工作。

  ⑹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考试前和考试过程中,在互联网上发现有关试卷、试题、答案、“枪手”等有害信息突发事件。

  ⑺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考试期间发生考生或家长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考试正常工作秩序。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成立苍南县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县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高考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发生高考突发事件后,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自动转化为县高考应急指挥中心。

  2.1.1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教育工作副主任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保密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应急办、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信访局、县水利局、温州鳌江海事处、县电信局、县邮政局、县供电局、县气象局、县文广新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灵溪镇人民政府、龙港镇人民政府、中国移动苍南分公司、中国联通苍南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县政府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可对县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2.1.2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在省、市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组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⑴领导全县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⑵组织制订、完善高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

  ⑶负责本预案启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⑷对事件进行分析判断,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省、市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组报告。

  2.1.3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领导当地新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正确引导舆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报道失实和炒作新闻。

  县保密局:监督检查高考试卷安全保密工作,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试卷泄密、被盗、损毁等重大事件。

  县监察局:监督检查高考突发事件过程中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及工作效能等情况,依法追究对事故的防范、发生、处置失职、渎职等情形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

  县信访局:负责协调、处理高考期间大规模事件和高考信访工作。

  县经信局: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有关指挥通信的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信息安全重大事项。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挥教育系统高考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检查考试机构、学校预防措施的落实,并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考突发事件信息汇总、上报和事件定性分析;负责高考突发事件处置管理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

  县公安局(含县交警大队、县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局等):负责试卷安全保卫和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考试试卷失泄密信息的严密监控、组织案件侦破并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发现或得知有关网站发出此类信息立即处理;参与考试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及时疏导车辆。应急处置期间,增派警力、加强警戒,维护交通秩序,确保试卷和考生安全准时到达考点;负责考点洪灾、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工作。

  县住建局、县环保局、灵溪镇、龙港镇:负责解决考点及其周围、考生休息场所噪音等问题,维护良好的考试环境。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考生往返和试卷运送路段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加强考生营运车辆和试卷专用车辆的检验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维护交通运输安全。

  县卫生局:负责开展考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护、流行性疾病预警信息和防治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考点周边食品、饮品经营户的监管力度,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坚决查处各种形式兜售作弊工具等不法行为。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和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县供电局:负责对考点、保密室、指挥平台等供电线路检查维修和电力供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排除突然停电故障。

  其他县级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

  2.2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由县教育考试中心负责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纪委书记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教育考试中心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履行综合协调、联络和检查督办,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汇总各种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建议;

  (2)贯彻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应急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3)指挥考点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展开工作。

  2.3 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负责考试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并接受省各专业指挥部和教育部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的指挥。

  ⑴台风、洪灾、地震、交通事故等自然灾害类和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县府办联系教育工作副主任

  副组长: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局等部门负责人。

  ⑵ 试卷安全保密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县保密局局长

  副组长: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等部门负责人。

  ⑶ 网络有害信息、有组织违纪舞弊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县公安局负责人

  副组长:县教育局负责人

  成 员:县宣传部、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

  ⑷ 集体食物中毒、疫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医院等部门负责人。

  ⑸ 群体性上访等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县公安局负责人

  副组长:县教育局负责人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等部门负责人。

  2.4 各考点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组,明确相应职责。

  三、突发事件分级

  3.1试卷安全保密类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高考试卷安全保密突发事件的性质及危害的大小,把高考试卷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分为三级。

  (1)黄色级(即Ⅲ级)

  ①一个县级辖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

  ②没有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

  ③性质为自用;

  ④传播范围有限。

  (2)橙色级(即Ⅱ级)

  情况一

  ①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县级辖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

  ②没有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

  ③性质为自用;

  ④传播范围有限。

  情况二

  ①在一个县级辖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

  ②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

  ③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

  ④传播范围较广。

  (3)红色级(即Ⅰ级)

  ①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县级辖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

  ②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

  ③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

  ④传播范围较广。

  3.2.其它事件分级

  其它突发事件的分级如国家和省、市、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有明确划分的按其执行,如未具体明确的则由上级协调组或市、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确定。

  四、预防预警

  4.1加强预防和安全管理

  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防为主、重在建设。招考机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定期检查保密、消防、房屋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考试管理部门应选择通风、卫生条件好,便于人员疏散的考点、试场作为考试场所,并设置应急考点、考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务必使考生全面了解高考的管理要求,诚信应考;提高全体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的自觉性。县高招委相关单位要在考前对保密室、运送车辆、道路交通、电力以及考点周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卫生防疫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开展“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专项行动,优化考试环境。

  4.2 建立健全监测和预警制度

  招考机构、学校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高考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建立健全预测预警相关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落实责任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通过多种途径收集可能发生的高考突发事件信息,对各类信息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预测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随时掌握事件动态,并及时通报给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根据上级指示发布预警信息,并采取预警措施。

  县公安局要加强对互联网的严密监控,防止与失密泄密及其它有害信息在互联网散布,发现或得知有关网站发出此类信息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给教育行政部门,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及时发现、查处本地通讯电子市场超范围经营、销售涉嫌考试作弊工具的商家。

  县气象局要认真做好高考期间的气象检测,及时通报给教育行政部门。

  4.3 畅通信息系统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学校以及有关部门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完善快速应急信息报送系统,包括在各考点与县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间建立起的快捷、通畅、持续、高效的应急信息和处置系统。

  考试期间,建立高考联合值班制度,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试机构和考点的值班电话、传真及考试的网上指挥系统必须畅通无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在考前一周将值班领导和具体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告知县教育考试中心。各领导小组成员的无线通讯工具必须全天开启(进入考场时必须调到震动状态)。

  五、应急处置响应和处置措施

  5.1 信息上报

  5.1.1信息报告

  发生突发事件后,突发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同时报当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市招考机构。发生高考失泄密事件、大规模群体舞弊事件或其他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事发地要第一时间(即可越级)报省招考机构、市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信息报送要做到:

  迅速: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当地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5.1.2 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内容、涉及范围、影响及破坏程度等情况;

  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

  事发地相关部门和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采取的措施;

  社会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报告时的结果;

  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5.1.3 新闻发布与宣传报道

  关于突发事件的新闻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宣传报道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宣传报道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5.2应急响应

  发生高考突发事件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所在地突发事件的性质级别,确定启动本预案,相关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分别做出相应的应急响应。

  5.2.1 试卷失泄密突发事件和大规模群体舞弊突发事件。发生此类突发事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初步判断事件情形,上报至上级招考机构,由上级协调组确定等级。如属一般或较大的的,县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挥中心)领导主持会商,应急指挥中心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执行落实上级应急处置协调组的指示,部署落实各项处置和防控措施。各相关部门和有关考点要按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启动相应应急工作预案,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将处置情况向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上级招考机构和公安、保密等有关部门续报。如属重大或特别重大的,由上级协调组启动预案。

  5.2.2 其它突发事件。发生其它突发事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立即报相关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初步确定事件等级,如是一般的突发事件,由发生地的县(市、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启动应急响应,研究部署处置工作,并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市级应急响应行动视情启动,并视情向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如是较大的突发事件,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快速作出决定和响应,做好启动县级预案的各项工作。相关事件应急专项工作组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建议,迅速报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及上级协调组和有关部门。同时迅速调动有关人员和应急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协助始发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随时续报事态发展态势。

  对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由上级协调组启动预案。

  5.3应急处置步骤

  5.3.1启动预案

  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突发的事件和事态的危害情况,确定等级,启动本预案,指挥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实施应急处置。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组织力量对事件的情况进行了解查实,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5.3.2现场处置

  根据事态的危害程度情况,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通知专项工作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会同发生地的相关单位保护好现场,维持现场秩序,控制局势,协同对现场所需的人力、物力支援进行协调,尽量减少事件对考试和考生的影响。如有人员伤亡,医护人员负责现场紧急救护。

  5.3.3调查取证

  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在事件发生时,应在现场调查取证,掌握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对现场进行妥善处理、保护。

  5.3.4善后工作

  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要做好善后工作,引导正确舆论,安抚好考生情绪。要对事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书面报告,认真检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4应急处置措施

  5.4.1高考试卷安全保密类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⑴试卷失泄密的几种情形

  ①考前试卷运送过程中发现试卷失泄密

  带队负责人应当立即控制运卷车辆和运卷人员,同时报省、市招考机构和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支援。

  ②考前试卷在各级招考机构和考点保密室失泄密

  发现人应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发生事件单位应立即报告当地教育局、公安局、保密局和省招考机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明确处理意见,并立即封锁现场,保护现场,防止扩散。

  ③考试期间发现试卷、备用卷失泄密

  主考应当立即封锁现场,保护现场,防止扩散,并控制相关考务人员和疑似考场的对外联系。同时立即报告当地教育局、公安局、保密局,并报省招考机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明确处理意见。

  ④在答卷保管期间,发现答卷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

  立即报告当地教育局、公安局、保密局和省招考机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并立即封锁现场,保护现场,防止扩散。控制相关人员的对外联系,等待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

  ⑵对于上述几种试卷安全保密类突发事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将情况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招考机构、公安、保密等部门,并执行省级的指示。

  ⑶对于试卷安全保密黄色级(即Ⅲ级)突发事件,省市县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部署,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处置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安全保密类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密切配合,着手开展调查、处置、侦破工作。保密和监察局部门组织、协调失泄密事件案件查处工作。省、市、县公安部门立即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根据需要,通知通信管理部门采取措施,控制其他通讯手段的通讯范围;发现与泄密有关信息,采取措施控制有关嫌疑人。通信管理部门根据公安部门的通知要求,通知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立即关闭发布此类信息的网站。宣传部门在破案前防止新闻媒体对泄密有关情况的报道和炒作。各部门随时将有关进展情况续报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上级协调组。

  ⑷对于试卷安全保密红色级(即Ⅰ级)突发事件,应请求上级协调组派出工作组,会同有关专家赶赴事发地,指导、督促当地一起开展侦破工作。橙色级(即Ⅱ级)情况一同黄色级处置措施,橙色级(即Ⅱ级)情况二同红色级处置措施。

  ⑸拟高考试题在考前发生泄密,但确信试题并未大规模扩散,经报上级协调组同意,领导小组作出如期举行考试的.决定。

  ⑹拟高考试题在考前发生泄密,但确认试卷内容已大规模扩散,经报上级协调组同意,领导小组作出延期举行考试的决定。省、市、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同时做好延期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5.4.2高考试卷运送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⑴试卷运送几种突发情形

  ①试卷运送途中车辆突然故障无法运行

  随车押运的公安、武警迅速保护现场,无关人员不得接近运卷车。驾驶员下车排除汽车故障。试卷押送人员始终看护试卷,做到卷不离人,人不离卷。在短期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应迅速与教育行政部门联系,请求派车接应。同时要主动取得当地交警的帮助。

  ②试卷运送途中发生车祸

  随车押运的公安、武警要迅速保护现场,除交警外任何人不得接近运卷车。试卷押送人员始终看护试卷,做到卷不离人,人不离卷。要迅速拔打“110”,呼请当地公安部门保护现场。如因车祸造成试卷散落,除始终看护好车内试卷外,其它人员应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回试卷,防止失泄密范围的扩大,如有必要迅速请求当地公安部门在事发附近的路段设立关卡。

  对接触过裸露试卷的人员从接触试卷开始直至失泄密科目开考一小时后采取妥善的隔离措施。

  ③因车辆故障或其它原因而引发车辆突然起火

  驾驶员和押运人员要积极采用自带消防器材或就地取材进行灭火,公安、武警要迅速保护现场,如有必要迅速拔打“110”、“119”,呼请当地公安、交警、消防部门帮助。

  ④因道路严重堵车使试卷无法按时运到

  试卷押送人员要加强对试卷的守护。应迅速请押送试卷的公安同志与交警取得联系,说明情况,以求优先放行。

  ⑵出现上述几种情况,试卷押运人都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将情况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市招考机构,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向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情况有新的进展应随时续报。

  ⑶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部署,立即启动本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有关单位立即紧密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尽一切办法排除故障,疏通道路,确保安全,并将进展情况续报市、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上级招考机构。对试卷无法准时到达考点等造成无法正常开考的,按照上级协调组决定组织本县的后续工作,要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宣传部门统一口径进行正面报道,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考生、考生家长的充分理解。

  5.4.3考前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考生无法准时到达考点处置措施

  ⑴发生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考生赴考(如山体塌方等)

  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应立即采取有力措施,派出由公安、交通、卫生等组成的抢险队、救护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护,并将情况向教育行政部门续报。如由于受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当地招生考试的,根据省级协调组的授权和部署,宣布当地高考延期举行,并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安抚等工作,宣传部门统一口径进行正面报道,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考生、考生家长对延期考试的决定给予充分理解。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⑵发生赴考中交通工具出现故障

  交通、公安部门等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应立即采取有力措施,交通部门派出备用车辆运载考生,公安部门派出交警到现场维持交通秩序,以防止考生耽误考试时间。

  ⑶发生道路出现交通堵塞或考生赴考途中出现身体不适等

  相关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应采取有力措施,公安部门派出交警到现场维持疏通交通,把身体不适的送到指定医院进行医治,如情况比较紧急要求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到现场进行医治。

  5.4.4高考期间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⑴考生食物中毒

  发生食物中毒时,主考立即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中毒人员就诊场所等(如疑似投毒事件立即报公安110),并第一时间通知“120”组织急救,同时立即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接到事件报告后,立即向事件发生地派出应急处理小组,赶赴现场,开设绿色通道,组织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防止事件蔓延扩大。并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布置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⑵发生传染病疫情

  若发生传染病疫情,考点主考立即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县教育行政部门立即向当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市级教育行政报告,并听候进一步指示。考点临时医疗站要严密监视患病考生和密切接触者情况,并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卫生防疫部门落实上级指示开展应急处置,情况有新的进展随时续报。

  5.4.5考试中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⑴考前发现有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征兆

  立即向当地和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上级招考机构报告,根据省、市招考机构的指示做好防范准备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止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发生。做好媒体的宣传工作,并随时向省、市招考机构续报进展情况,听候进一步指示。

  ⑵考试中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

  立即向当地和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及省、市招考机构报告情况和处置决定,协调各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媒体的宣传工作,并随时向省、市招考机构续报进展情况,听候进一步指示。

  5.4.6对网络有害信息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⑴考前如果在互联网上发现失泄密情况

  立即删除失泄密内容。对于涉及县外的网站,由县教育局和县公安局报告上级协调组和上级网监局处理。上级协调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失泄密的内容和范围提出处理办法。

  ⑵发现诈骗情况

  立即删除诈骗内容,并报省、市公安部门。公安机关根据诈骗的情节和程度,对诈骗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⑶发现一般有害信息的情况

  根据有害信息的情况和程度,采取信息删除、调查处理等办法。

  对发现第一、第二种情况以及涉及试题内容的信息,为防止有害信息的扩散,可以在对信息作出研判之前进行删除。出现有害信息,要及时上报。

  5.4.7考场建筑物倒塌、火灾等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发生考点考场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考点要第一时间迅速拨打110、119指挥中心(室)报警,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考点负责人、有关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相关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及时组织解救或疏散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开展灭火工作,安抚考生。

  县教育行政部门立即向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上级招考机构报告事故情况。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经报上级协调组同意,领导小组作出继续进行考试或延期考试的决定,并做好继续进行考试或延期进行考试的安抚、善后等各项工作。

  5.4.8发生台风等影响考试的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气象部门预报台风等破坏性自然灾害将在我市发生,影响或无法举行考试工作时,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经报上级协调组同意,领导小组作出如期举行考试或延期举行考试的决定。

  教育行政部门、考点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向考生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考生避灾疏散,并要求有关单位予以协助配合。

  如果如期进行考试,教育行政部门、考点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防风、防雨、防灾害发生,确保工作人员和考生生命安全和考试顺利进行。

  如果延期考试,教育行政部门、考点应将领导小组的决定通知考生,做好解释、安抚工作,告知考生查询延期考试信息的渠道,并做好延期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5.4.9高考期间发生考生、家长群体性上访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同时组织力量做好局面控制工作,防止事态和影响的进一步扩大,并尽快调查清楚事件发生的起因、学生及家长的要求和意见,并及时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和学校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阻止未参与聚会的考生参与聚会;对已参与聚会的考生,尽力做好疏导说服工作,稳定学生和家长情绪,阻止他们采取过激行动;如说服教育无效则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疏散有关人员,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派专人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协调、指导做好宣传、解释、疏导、劝返等处置工作,稳定学生和家长情绪。

  如果参加游行、集会、静坐、请愿、打架斗殴的考生或家长人数较多, 经劝阻无效,正常考试秩序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影响,则由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启动县专项预案,由武警、公安部门派员强行疏散。对在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处置,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5.5 应急终止

  当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相关危险因素和危害已经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终止,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同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六、监督管理

  6.1 加强培训与演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招考机构、学校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加强演练,提高实践技能,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互救、自救、减灾等基本知识和技能。提升教育考试队伍素质,使其掌握应急处置的主要内容、在应急处置机制中的角色和职责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原则上2年演练1次。

  6.2 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负责管理。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技术装备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县教育局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

  6.3建立责任追究制

  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或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 附则

  7.1预案修编与完善

  县教育局牵头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修编与完善本预案。

  7.2 其它国家教育考试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它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比照本预案应急处置。

  7.3学校按照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7.4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7.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高考考点学校供电应急预案3

  为了确保普通高校高考安全可靠供电,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确保高考期间电网安全运行,快速有序的处理电网故障,提高应对突发性停电的应急反应能力,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本方案是处置普通高校高考期间全县突发性的电网事故及故障,确保可靠供电的应急方案。

  (二)编制依据:根据《(集团)公司应急总体预案》、《集团公司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相关部门职责

  为了确保高考保电应急工作有序地进行,供电分公司成立高考保电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高考期间考场、教育局、招生办、考生住宿地点等相关场所电力应急保电工作,县城内突发性电力线路设备事故及故障的指挥、协调、抢修及恢复供电工作,负责与政府、媒体、上级电网的沟通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值班电话:XXXX

  城关供电所高考保电值班电话:XXXXX

  调度所职责:做好事故预想,制定反事故措施。结合电网负荷变化及时调整运行方式,及时与地调联系,确保高考期间上级电网可靠供电。

  办公室职责:安排调配车辆,做好宣传报道。

  生产技术部职责:督促指导城关供电所做好考前线路设备巡视处缺和高考期间供电工作,确保公司备品备件齐全、完好,必要时调度其他部门人员,组织好10kV抢修。

  工程服务中心职责:根据生产技术部安排,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待命,协助城关供电所高考保电应急抢修队做好事故抢修工作,对学校自备发电机进行全面检查、调试,随时备用启动。

  城关供电所职责:成立高考保电应急抢修队,在高考之前,对涉及一中、二中、职业中专三个考点及教育局、招生办供电的所有线路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按照线路、设备资产权限由产权单位分别及时处理。督促指导一中、二中、职业中专、教育局、招生办安装双投刀闸,准备并检查自备发电设备完好。各大宾馆由抄表人员负责联系,要求宾馆完善备用电源。

  三、保供电时间

  20XX年6月6日-6月10日

  四、保供电组织措施

  (一)城关供电所应加强线路、设备巡查,特别要加强涉及考场、教育局、招生办供电线路、设备的巡查,对属于公司资产的线路、设备发现缺陷,要立即组织进行处理。对属于用户资产的线路、设备发现缺陷,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指导相关单位进行处理,确保线路、设备正常运行。

  (二)高考保电领导小组、城关供电所5月30日会同考场、教育局、招生办负责人对涉及高考的电力线路、设备进行一次监察性巡视,对检查出的缺陷,要按产权归属各自消缺。

  (三)生产、调度、城关供电所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灵通信息,确保通信畅通,一旦发现线路、设备出现故障要立即赶赴现场抢修。

  (三)城关供电所应准备好抢修材料,以确保对紧急故障的及时处理。

  (四)保供电期间,线路、设备均不安排检修工作,事故抢修除外。

  (五)公司生技部必须在各考点和招生办现场安排保电应急抢修队,做好事故情况下抢修准备,车辆、人员、材料、工器具必须周密安排,确保电网突发事故时能及时投运备用发电机,并立即开展抢修。

  (六)6月X日进行生技部组织各保电应急抢修队现场模拟演练,以确保备用电源容量充足,安全可靠运行,及时满足应急供电需求,并准备好备品备件和工器具。

  (七)联系住建局、综合执法大队在高考期间,禁止在城区进行路面开挖施工,避免造成地埋电缆挖断事故。

  五、保供电原则:

  保证高考期间电网正常运行及对重要场所的正常供电,在此期间电网不安排停电检修工作,城区10kV电网全接线、全保护运行,要对考点及招生办供电的10kV线路在高考期间限制动力用电,防止线路过负荷跳闸。考点及招生办要安排电力抢修小分队守侯,准备好备品备件、工器具,一旦发生设备事故,立即启用发电机供电,同时安排抢修。

  六、保供电工作要求:

  有关人员和部门要严阵以待、随时待命、通讯畅通、听从指挥,确保抢修供电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要及早检查,采取得力措施,防止因电网事故造成大面积停电;防止因过负荷开关跳闸、损坏设备、线路;积极作好事故抢修,全力以赴保证连续、可靠的供电。认真缜密的作好安全防范措施。

  七、各考点抢修服务人员、车辆安排

  各考点及招生办要安排责任领导及专职人员配合供电分公司保电应急抢修队,确保高考期间保电工作。

  抢修队总负责人:孙林

  职责:全面负责高考工作,对各考点及招生办安排抢修小组现场待命。

  (一)第一中学考点保电应急抢修队队长:

  (二)第二中学考点保电应急抢修队队长:

  (三)职业中专考点保电应急抢修队队长:

  (四)招生办保电应急抢修队队长:

  八、事故预想:

  10kV线路发生故障时

  处理方法:一旦发生10kV线路设备故障,各考点保电应急抢修队人员按照调度命令立即断开故障线路,同时启用发电机供电,确保各考点供电。城关供电所高考保电应急抢修队按照调度命令,及时查找故障点,判断故障原因、紧急程度及其影响范围大小安排抢修。

  (一)影响范围小,抢修所需时间短的,城关供电所高考保电应急抢修队立即到位,做好安全措施,开展抢修工作。

  (二)事故影响大,短时难以恢复的,立即上报上级调度和职能部门,向县政府、考点、客户作好解释工作。城关供电所高考保电应急抢修队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如有能力处置,首先按照调度命令改变电网运行方式,确保考场供电,同时开展抢修工作。如无处置能力,向公司保电领导小组详细汇报事故情况,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抢修队进行抢修,工程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城关供电所高考保电应急抢修队开展抢修工作。

  高考考点学校供电应急预案4

  根据省、市打造“平安高考、和谐高考”的指导思想,为确保考试工作的安全有序,进一步增强应对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高考的良好环境和秩序,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机构

  20XX年普通高招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协调,安阳县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成立安阳县普通高招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县长(考区主任)任组长,高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招办,具体负责实施工作。

  安阳县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县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家岭任办公室主任,县教体局副局长翟玉凤、县教体局纪检书记王新国、县招生办副主任程志国任副主任。

  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对高考期间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处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在不可抗拒的外来因素对考试产生重大影响时,对有关考试问题做出决定。

  3.负责向上级报告,并在得到批准的情况下向社会通报考试的重大突发事件。

  三、应急处置工作的原则与处置程序

  (一)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高考突发事件的处理,要遵循加强防范、完善机制、沉着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处理、及时汇报的原则,以有效防止事态的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广大考生的根本利益,确保考生生命安全和试卷安全保密,尽可能保证考试正常、有序进行。

  (二)应急处置基本程序

  1.一旦发生高考考试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县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包括:

  (1)事件原因;

  (2)事件性质;

  (3)波及范围;

  (4)目前措施;

  (5)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

  2.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启动,有关部门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处置、侦破工作,并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各类具体突发事件处置办法

  (一)高考考试试卷失泄密应急处置办法

  试卷保密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验收和使用。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高考考试试卷保密室的安全保密工作必须有公安或者武警人员参加,确保试卷绝对安全。各考点试卷保管室必须是防盗门,铁皮柜,双锁两人以上看管,试卷不过午。

  考试前一旦发现试卷失(泄)密,应立即封锁现场,控制相关人员的对外联系,同时上报县教体局、公安局和保密局,并转报市招办,要求明确处置意见,然后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置。

  考试期间备用卷必须保存在考点保密室的保密柜里。一旦发现备用卷失(泄)密,应立即封锁现场,控制相关考务人员和疑似考场的对外联系,同时上报县招办,要求明确处置意见,然后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置。

  (二)保密室遭遇突发停电的处理措施

  试卷保密室要配备不间断电源与电视监控系统配合使用,持续供电不得少于1小时。保密室突发停电时,保密室负责人和值班巡逻人员要立即报告招办主任,同时严密监视试卷保管情况。招办主任要协调供电部门尽快恢复供电,并尽快赶到保密室,安排加强保密监视。试卷保密员应在《保密室工作日志》上详细记录停电时间,恢复供电时间,停电期间电视监控系统工作运转情况,试卷保密室有无异常等情况。

  (三)高考考试试卷运送途中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办法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中有关“试卷运送环节的安全保密”规定执行。试卷运送途中,车辆突然故障,无法运行或发生车祸。应迅速保护现场,无关人员不得接近运卷车,同时迅速拨打“110”,呼请公安部门保护现场。在短期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应迅速与教体局联系,以便及时派车接应。如因车祸造成试卷散落,除始终看护好车内试卷外,其他人员应在最快的时间内找回试卷,防止失(泄)密范围的扩大,如有必要迅速请求公安部门在事发附近的路段设立关卡。对接触过裸露试卷人员从接触试卷开始直至失泄密科目开考一小时后采取妥善的隔离措施。

  因道路严重堵车,试卷无法按时运到时,试卷押送人员要加强对试卷的守护。应迅速请押送试卷的公安(或武警)同志与交警取得联系,说明情况,要求优先放行。并及时向县招办报告试卷运送途中发生的异常情况。

  (四)试卷启封后重大问题的处理措施

  试卷启封后,如有错装、混装未开考的试卷,错发未开考的试卷,监考员要立即将试题收回装入试卷袋,不准扩散,安排考生在考场静候,并立即报告主考。主考进行核实后(但不得接触未开考试卷或试题),在第一时间上报考区主任和县招办。县招办根据有关规定请示市招办批准后,通知有关考场继续考试或使用备用卷考试。在此期间所有接触未开考试卷的人员一律在原地待命,不得离开,严禁使用通讯工具。对于已接触到未开考试卷的考生和监考员要按保密要求采取隔离措施,直至该科考试完毕为止。

  (五)考生在赴考途中发生意外处置办法

  考生赴考途中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求出事点带队教师立即向招办汇报,包括事件原因、事件性质、涉及范围等内容。根据考生赴考途中突发事件的性质及危害的大小,把考生赴考途中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级别:第一等级为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考生赴考(如自然灾害等)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会同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补救工作。派出由公安、交通、卫生等组成的抢险队、救护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护,现时上报省招办,要求明确处置意见,然后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置。第二等级为交通工具出现故障,应急预案工作组应立即请交通部门派出备用车辆运载考生,公安部门派出交警到现场维持交通秩序,以防止考生耽误考试时间。第三等级为道路出现交通堵塞或考生赴考途中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请公安部门派出交警到现场维持能疏通交通,把身体不适考生送到指定医院进行医治,如情况比较紧急要求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到现场进行医治。

  (六)高考考试期间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办法

  为了加强对传染疫病的防御和监督,考试期间卫生部门要制定监考封闭地和考点预防与控制传染病的方案。在疫情发生时,及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各考点要建立临时医疗防治站,由考点副主考兼任站长,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参与,具体负责考试期间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及应急处置等工作,并配备必要的消毒药械和监考人员防护器材。对患有传染病的考生应要求其及时医治。若该考生病情得以控制,医院认为可以参加高考考试的,考生须于事先向招办递交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相应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若发生传染病疫情,考点立即报告招办,招办立即向教体局、卫生局及政府领导和市招办报告。考点临时医疗站要严密监视患病考生和密切接触者情况,并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处置措施。预备考场应独立安排其他楼层,适当远离其他考场,指定专门通道。预备考场启用,须经考点主考签字批准,并报县招办备案。

  (七)高考考试期间涉考人员食物中毒预防处置办法

  食堂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门食品卫生的相关规定,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现场人员第一时间通知“120”组织急救,医疗机构开设绿色通道,组织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同时应当迅速向考点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中毒人员、就诊场所等(如疑似投毒事件立即报公安110)。同时立即将有关信息报告教体局和招办。教体局、公安局派人员赴现场初步确认属考生大面积中毒事件后,应立即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组以及上级领导小组,视情况下令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事件发生地派出应急处理小组,召开现场分析会,进行应急处理,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防止事件蔓延扩大。

  卫生行政部门在对考生进行个案调查时,应根据监考、考生的具体情况,对住院治疗的病人可按常规调查,对正在考试的发病者及对照组(未发病者)的调查,待考试结束后进行。对食堂、餐饮单位应立即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当确认发生水源污染,导致无法饮用时,应立即停止饮用,并报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

  (八)听力考试过程出现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

  听力考试进行时,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外语教师。当听力磁带无声、卡带或不清楚时,主控室监听教师要记录出现问题的时间和播放进度,及时请示主考启用备用磁带或备用放音设备。重新播放时,应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主考要立即上报县招办,经请示市招办批准后,顺延考试时间。如果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经县招办同意,可通知考生先进行笔试部分的考试,同时尽快排除故障,拿出补救意见报省、市招办批准。笔试考试结束后,不准考生出场,立即按要求继续进行听力部分考试。对于个别考场考生反映听力效果不好的,监考员应立即把情况向主考汇报。主考应向县招办进行汇报,尽快就原因、范围、涉及考生等情况进行落实。在可能的条件下广泛征求意见,最迟在考试结束前40分钟拿出处理意见,将详细情况报县招办,经请示市、省招办,决定是否重新播放。若需重新播放,要通知涉及到的所有考生,考试结束不要离开考场。重新播放时,应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

  考点要配置不间断电源,与外语听力放音设备配合使用,防止突发停电。并事先进行测试、演练。不间断电源在突然停电时,持续供电不得少于30分钟。停电及处理情况应及时向县招办报告。

  (九)考点突然停电情况的应急处置办法

  考试前,各考点必须配合供电部门做好考点学校供电线路和校内各用电部位的检查维修。要提前做好预想和应急方案,增加抢修队伍,做到人员、车辆和备品备件落实到位。如果仍然有考点出现停电情况,应以最快速度抢修以保证供电。

  (十)应对重大舞弊事件的处置办法

  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生集体舞弊、法人串通作弊等重大舞弊事件,应注意保全证据,控制事态,并立即报告县招办。组成联合调查小组,严密控制并隔离有关人员,分别进行调查取证,查清作弊情节,严肃处理。并及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书面报县招办。调查处理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新闻炒作,影响社会大局的稳定。

  (十一)发生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置办法

  各考点必须加强防火巡查,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确保畅通。一旦发生消防事故,立即报告119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同时上报教体局和招办。

  (十二)出现异常气候情况和应急处置办法

  如果出现强异常气候,各考点必须让考生提前入考点。

  五、工作要求

  涉考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阳县20XX年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对预案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确保相关人员和队伍能够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严格遵守信息上报机制要求,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我县高考平稳顺利进行。

  高考考点学校供电应急预案5

  一、指导思想:

  从“安全第一,秩序正常,管理一流”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停电状态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把停电状态下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二、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副校长、总务主任、政教主任、教务主任、水电管理员参与的领导小组,布置并检查督促学校停电状态下的应急处理工作,对重要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三、具体内容

  1、碰到停电情况,总务处组织学校电工发电供电,与供电所联系通电信息,并报告校长。

  2、水电管理员负责日常的发电机保养及相关线路(包括应急灯)的检查工作,确保遇到停电情况能及时发电,以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备足一天发电所需的燃油,如不足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3、学校各有关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必须考虑停电状态下的变更应急办法。

  4、通信联络:停电期间,领导小组联络员在其办公室负责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联络畅通。校内各科室应当根据停电状态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5、如果在停电期间学校发电机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工作时应做好以下预备工作:

  (1)教务处:安排并通知有关人员做好停电时段的作息信号的发出办法;晚间放学时间的调整情况;停电时段的课务变更情况。

  (2)政教处:落实班主任做好相应的班级管理工作,组织值日教师维护学生的学习、生活纪律,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管理的力量,确保学校秩序的稳定。

  (3)总务处:及时组织电工及相关维修人员抢修发电机,争取在最短时间内使发电机能正常工作;及时供应各科室及相关部门停电时段的必备的照明手电筒、干电池、电瓶灯等物品。食堂提前准备好停电时段饭菜的烹制或调整工作,确保在停电状态下有饭菜供应给师生,如有困难情况及时请示校长,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4)如在晚自习中途停电,校长视具体情况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回校,学校各领导能做好指挥巡视工作。门卫严密控制校门,提高警觉,不得随意让学生出校,在班上辅导的任课教师必须坚守岗位,维护所在班的秩序,不能离开教室。班主任立即到教室,提供照明用具,与任课教师一道组织学生,管理学生。要求学生严格遵守纪律;不走出教室;不拍打桌子;不高声怪叫;在教室里不拿着照明用具四处走动。未得到明确指令,不得下课或放学。放学时在班主任的带领下有序、慢步地走出教室回到寝室,在楼梯中严禁奔跑推搡。到寝室后关程序及时班主任与值日教师、学校领导一起维护洗刷、就寝纪律。走读生一律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校门口接回。

  6、意外事故的处理

  停电状态下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或知情人员立即向校长汇报情况,请示应急办法,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紧急疏散、援助。并能根据相关程序及时做好向上级部门的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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