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通用7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活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通用7篇),欢迎大家分享。
生活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通用7篇)1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危害,保证校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工协作的原则高效处置,及时处置突发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校园内突发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
三、组织机构1.突发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xx成员:xx
2.救援救护小组
组长:xx成员:徐xx
3.善后处理小组:
组长:xx成员:xx
4.事故调查小组:
组长:xx成员:xx
四、应急处置
1、水管员每日巡视二次供水水箱房,在巡视检查水质时发现有异常现象时(如有异味、有颜色等),应立即报告后勤集团办公室。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要立即到现场查看。如果属实,立即报告后勤集团总经理,启动应急方案。
2.集团总经理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经请示上级同意,依法立即、如实向呼兰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3.突发性生活饮用水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往现场并封锁现场,切断污染水源,等待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同时集团办公室立即通知校区各单位,停止使用饮用水并及时供应清洁饮用水。
4.呼兰区疾病控制中心到达现场后,积极配合迅速展开现场调查,查找污染源和污染物,了解污染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
5.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和蔓延,严防再次污染。
6.按照呼兰区疾病控制中心制定的`方案进行实施,直至恢复正常供应饮用水。
7.立即组织做好校区各单位思想稳定工作,保持校区良好秩序。
8.组织召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会议,召集有关人员布置任务,迅速投入到抢险、救护和善后工作的处理等各工作之中。
9.由校办负责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接待媒体、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家属,处理善后工作。
生活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通用7篇)2
一、应急处理的负责组成人员
组长:组员:
二、具体职责分工
xx:负责水污染事故的上报及事故处理的'全局指挥与人员调配。
xx:负责水源基本情况的材料准备及协调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入户检查。
xx:负责现场水样抽检进行快速检测,配合有关部门找出水污染事故原因。
三、发现生活水受到污染的情况的处理办法
1、及时停水,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污染或可能污染供水系统清洗消毒工作。
2、及时向上级各部门通报事件的进展和新发现的问题。
四、污染事件防范措施
1、应急负责人员要经常督察供水运行人员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
2、发现供水设施设备的问题,尽快查出原因并修复和排除。
生活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通用7篇)3
一、目的
为有效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将污染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职工和企业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安全稳定的生产形势,保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案适用于油脂分公司发生的各类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油脂分公司成立水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对事故的全过程负总责。指挥中心,设在调度室,应急指挥中心组成: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员:xx
应急指挥中心主任:xx
应急指挥中心电话:xx
2、队伍组成
(1)事故协调组人数5人,队长
成员名单:
(2)调查抢险组人数15人,队长
成员名单:
(3)治安保卫组人数6人,队长
成员名单:
(4)善后处理组人数7人,队长
成员名单:
四、机构职责
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与实施: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事件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1.领导小组
(1)针对水污染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布预警。
(2)制定水污染事件的`应急方案。
(3)组织有关部门动用应急队伍,做好事故处置、控制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4)组织实施应急方案。
(5)指导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工作组
事故协调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应急预案,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工作,消除污染影响。
调查抢险组:负责水污染事件现场调查,实施现场检测,为应急事件全过程处置提供主要污染物的定性、定量报告及相应扩散模式,分析认定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污染事故;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对污染区域进行检测、化验、消毒等,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第一时间控制现场,实施临时处理措施。
警戒保卫组:负责污染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
善后处理组:负责污染事故发生后的有关善后工作。
五、应急响应及处置
1.一般。较大水污染事件相应程序
第一步,指挥中心接到水污染事件报警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各应急工作组按预案行动。
第二步,接到命令后,事故调查抢险组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保护现场,查找污染源,并对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影响范围和程度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做好样品检测工作,按照检测结果提供水污染事件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处理方法和事故定性意见,及时报告指挥中心。
第三步,指挥中心收到信息反馈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召开情况通报会,提出处理措施。
2.重大、特大水污染事件响应程序
第一步,指挥中心接到水污染事件报警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成立现场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迅速调集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监测力量集结。同时调集后援力量做好应急准备。
第二步,接到命令后,事故调查抢险组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保护现场,查找污染源,并对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影响范围和程度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做好样品检测工作,按照检测结果提供水污染事件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处理方法和事故定性意见,及时报告指挥中心。
第三步,指挥中心收到信息反馈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召开情况通报会,提出处理措施。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在有技术保证的前提下对污染源进行紧急处置,防止污染进一步加剧。各相关部门按预案要求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第四步,在污染事件基本控制稳定后,现场指挥机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意见,迅速调集后援力量展开事故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工作结束。
以上各步骤按实际情况可交叉进行或同时进行。
3.应急结束
经现场监测人员连续跟踪监测,水污染事件已消除或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质指标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下,现场指挥机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意见,经请示应急领导小组签字同意,发布应急工作结束公告。
生活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通用7篇)4
1、总则
1.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荆江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荆江水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荆江局、荆江中心)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调查监测应急能力,切实履行职责和规范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程序,保证我局应急调查监测及处置快捷有序,及时准确地为上级提供决策支持信息,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减轻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快速准确、及时有效的原则做好我局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调查监测及处置工作。
1.3 编制依据
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⑷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xx]33号);
⑸ 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⑹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⑺ 水利部《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暂行办法》;
⑻ 水利部《突发公共水事件水文应急测报预案(试行)》;
⑼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文工作的通知》(水文[20xx]379
号);
(10)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4 适用范围
荆江局(荆江中心)直接管辖的长江干流或支流河段(湖泊、水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适用本预案:
⑴ 发生或可能发生大范围水污染的;
⑵ 集中供水水源地发生水污染,影响或可能影响安全供水的;
⑶ 发生水污染事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影响社会安定的;
⑷ 因各类事故引发的影响重大的水污染事件。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领导小组
荆江局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是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调查监测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决策、组织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工作,水环境监测分析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局属相关部门紧密配合。
2.2领导小组职责
⑴ 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与指导我局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工作;
⑵ 研究决定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⑶ 负责建立全局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网络,审定、批准我局《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预案》;
⑷ 及时向长江水利委员会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水污染事件信息、应急调查监测结果、事态进展、发展趋势分析、事件处理建议及事件影响分析;
⑸ 负责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相关新闻报道的审核批准。
2.3 水环境监测分析室职责
⑴ 负责组织编制荆江局《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预案》;
⑵ 负责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信息的接收及分析,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信息和提出建议;
⑶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配合下具体实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调查监测工作;
⑷ 承担有关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工作会商的安排、联络、文件的.编制;
⑸ 负责编制我局应急监测能力需求,参与编制有关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建议书;
⑹ 接受上级安排参加跨区域应急监测工作。
2.4 局办公室职责
负责局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
2.5 行政办公室职责
负责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能力建设,提供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经费保障。
2.6 综合事业中心职责
负责提供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后勤保障。
2.7党群办公室职责
负责提供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人力资源保障。
2.8 技术管理室职责
负责水文、测绘要素监测的管理与协调。
2.9 各分局职责
负责本局辖区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信息收集、上报。
3 应急调查监测工作程序
3.1 水文局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流程图
略
3.2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信息收集
⑴ 充分发挥局属各水文站分布线长面广的优势,收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信息。局属各水文站要将收集和报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信息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加强观察本单位管辖河段、工作现场或驻守地附近的河段水质变化情况,发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及水体出现异常现象(包括水质变色发臭、死鱼、大量泡沫、大面积油污等等),应及时报告。我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报告所辖河道和地域内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信息;
⑵ 利用其他各种有效途径,如关注新闻媒体有关报道、加强与流域内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有关信息的沟通等方式,广泛收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信息;
⑶ 来自上级的批示。
3.3 应急预案启动
由领导小组批准启动应急调查监测程序。下达应急调查监测命令后,应在1小时内通知需要参与部门并做好出发准备。
出发前准备包括:人员的确定及分工,交通方式及交通工具的确定,初步应急调查监测方案的制定,现场应急调查监测仪器设备、试剂、采样设备和样品容器、监测质量保证以及防护器材、通讯照明器材、照(摄)像机等准备工作。
3.4 现场调查、监测及采样
⑴ 应急调查监测人员到达事件发生现场后,应立即开展调查,尽可能全面准确地收集事件发生原因、时间、地点、污染物种类、数量、影响范围及可能影响区域等有关信息,并做好记录;
⑵ 根据所收集的信息和应急调查监测相关技术要求,对初步应急调查监测方案进行确认和必要调整,确定监测方式、点位、项目、频次等,必要时报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⑶ 当污染物种类不明或现场难以调查清楚时,应通过技术分析尽快确定,必要时进行专家咨询;
⑷ 现场调查监测人员根据应急调查监测方案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准备,并尽快开展现场取样监测和污染动态的监控监测,并做好记录;
⑸ 需要监测的主要污染物项目,如果无法在现场进行监测,现场人员应采集样品,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要求进行标识、妥善保存、做好记录,并快速送实验室分析。实验室分析人员接到样品后,应按质量保证要求制备附样,妥善保存至污染事件处理结束,同时,迅速开展分析,尽快提交测试分析结果;
⑹ 对于我局不具备分析能力的主要污染项目,应积极寻找具有该项目分析能力的合格单位送检。如一时难以找到合适送检单位,应尽快报告领导小组或请求上级联系协商解决;
⑺ 水环境监测分析室应将现场调查监测结果和实验室分析结果汇总形成应急调查监测初步报告,并及时报送领导小组;
⑻ 现场调查监测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做好自身防护,同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3.5 跟踪监测
⑴ 应急调查监测期间,监测频次视污染程度、影响范围而定,通常不应低于每日1次,必要时应实行连续监测,并根据污染传播情况实行跟踪监测;
⑵ 对滞留在水体中短期内不能消除、降解的污染物,要继续进行跟踪监测(监测频次视实际情况确定),直至污染影响基本消除、水体基本恢复环境原状。
3.6 应急监测报告
⑴ 对重大水污染事件应编制应急调查监测报告,应急调查监测报告采用文字型报告,必要时可附图表说明,一般为一事一报;
⑵ 应急调查监测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过程等)、事件发生原因、主要污染物、进入水体数量、事件发生水域水文特性及可能传播情况、污染动态、应急监测情况(监测布点及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结果)、污染影响范围、造成损失、已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处置建议等。为保证报告的及时性,不要求每份报告中都包括全部内容;
⑶ 水环境监测分析室负责编制应急调查报告,报送局领导小组;
⑷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应急调查监测报告;
⑸ 应急调查监测报告经审核批准后,上报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和上级有关部门。
3.7 新闻报道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新闻报道应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xx]22号)和《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xx年2月27日印发),未经上级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外部媒体提供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有关材料。
生活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通用7篇)5
水污染问题是目前我国重大的资源污染问题,尤其是饮用水的污染,更是直接的影响人们正常的生活。
近几年来,不论是国外还是国内饮用水污染事故频发,从而促使事故安全应急处理的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多的相关研究学者的关注。
虽然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农村和城市的饮用水污染预防和治理逐渐发展,但是从总体上,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仍然时常发生,所以进行合理的生活饮用水事故应急预案,从而保证一旦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可以及时的进行应对,因此水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需要同水监测管理进行协调,并在不断的研究和实践上不断的完善。
一、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类型和等级
(一)生活饮用水的事故类型
生活饮用水的事故类型的划分主要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和水污染的特征以及污染的环节和场所进行划分,所以通常情况下可以划分为四种类型:
(1)按污染物的来源划分,可以划分为:生活污染型,是指人们的生活污水、医院污水、地面径流等污染水源污染饮用水;工业污染型,是指工业的废水、废渣等污染物造成的饮用水污染;农业污染型,是指农药和化肥的过量使用而造成的饮用水污染。
(2)按污染的物质划分,可以划分为:物理污染、化学污染以及生物污染这三种类型。通常在我国最为严峻的就是化学污染,如包括亚硝酸盐、氨氮、挥发性酚等化学物质污染水资源。
(3)按污染的.环节划分,可以分为水源污染、管网污染以及二次供水污染。在我国主要的就是水源污染,是指在饮用水供水的源头出现污染的问题。
(4)按水污染发生的场所划分,主要的饮用水污染的场所有学校、工厂、企业、居民楼等,在这之中居民区发生饮用水污染的事故最为频繁[1]。
(二)生活饮用水的事故等级
生活饮用水的事故等级划分主要根据相关的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划分,并将数据提交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确认。污染事故的等级一共可以划分为五个等级:
(1)零级,主要是指没有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或者安全的隐患。
(2)一级,是指发生了饮用水的安全隐患,但是只有供水不符合要求,但是饮用水的水质仍然符合我国生活饮用水的水质的相关规范。并且不会引起人们的健康危机。
(3)二级,生活饮用水处于污染情况,但是水质基本符合相关规范,只有个别的水源指标不符合规定,不会引起人体健康的危害。
(4)三级,生活饮用水处于污染的状况,水质的多项指标都不符合相关的规范,水质的感官产生异常现象,并引起人体健康危机。
(5)四级,生活饮用水处于严重污染的状况,水质的多项指标都不符合相关规定,并发生水媒的传染病现象[2]。
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的原因
1.水源的污染
由于我国的生活饮用水多为地下水,所以通常情况下,水源的污染主要是工业废水的排放指标不合理从而使江河湖泊的水源受到污染。另一个方面就是农村地区的水源防护较差,特别是众多的山区会将生活污水和垃圾直接投入到水源中,并且农业化学肥料的过度的使用将直接使地下水资源发生污染。
2.自来水管的渗漏
主要是指许多区域自来水管年久失修,并且防护措施的应用和管理不及时,就会使自来水管发生泄露的事故。尤其是一些自来水管的管道在进行铺设时没有严格按照卫生规范进行施工,将水管进行就近埋设,所以如果水管从废水管道或者厕所下经过就会发生水污染的事故。
3.自来水管同其它用途的管网相接
自来水管同其他用途的管网进行相接,也会引起饮用水污染事故,是指有些自来水管与一部分的工业管网或者农业灌溉用水相接,这样一旦发生停水或者管道的水压降低,就会使这些不符合水质规范非饮用水倒吸进入到自来水管网中,从而造成饮用水污染。
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一)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有效开展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主要由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其主要的职能有:(1)建立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具体的污染状况制定预防、控制以及医疗救治的应急方案。
(2)建立高效、协调的饮用水应急运行机制,通过和卫生、医疗部门的配合,防止水污染的蔓延。
(3)对饮用水污染防治的效果进行评估,并进一步的完善事故应急的方案。
(4)积极的组织和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帮助事故受灾受众克服心理的压力和恐慌[3]。
(二)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1.水资源事故的报告
首先水污染的事故报告系统由区级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设立,然后部门制定日常的生活饮用水的监测机构、水污染的发生的单位、区级的卫生行政主管负责人等作为水污染事故的责任报告人。其次责任报告人要在2个小时内报告到人民政府。然后经过监测水污染的等级为3级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2.生活饮用水事故处理方法
通常采用分级处理的方法,并根据级数的增加相应投入更多的应急支持,首先,处于一级和二级的时候,主要有区级的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并由疾病预防机构进行协助处理。
再者,处于三级的情况下,要启动事故的应急预案,由区级的人民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同时加强各卫生主管部门一集自来水公司、消防部门、环保局等的介入。其次,处于四级的情况下,除了具备三级应急的要素之外,还需要区级的疾病预防机构进行介入,对水污染的疾病传播进行控制,并组织区域内部的街道、乡镇等下级机构的介入。
3.生活饮用水调查处理流程
首先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要尽快赶赴现场,然后对水质进行调查和检测核实。然后通过水质的综合分析对事故进行分级,当达到三级时要以书面的形式报告给区级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次卫生监督员要从供水的责任人获取事故信息,必要时可以对供水的设施进行检查,然后根据相关法律对肇事单位进行严格的惩处。
1.事故危机解除和善后
当饮用水污染的事故达到零级时,表示事故危机解除,同时需要市级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对此次事故进行调查和监督、指导。通常情况下区级的人民政府应该作为事故发生的第一责任人,然后下级的卫生机构和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履行自己的职责。然后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依法对事故的责任人进行刑事或者民事处罚。
结语:
生活饮用水发生污染将会造成巨大的危害,不仅严重影响区域的生活的正常运行,同时还会对当地的居民身体健康带来巨大的危害,所以就需要区级政府和卫生部门严格的制定事故应急方案,从而保证事故的及时处理和应对。
生活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通用7篇)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雅安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地预防和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最大限度地保护水生态环境不受污染,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减少因水体污染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及危害,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七号)、《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xx〕119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雅府发〔20xx〕19号)等相关规定和程序,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各类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本预案中所指突发水污染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体,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水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受污染对象主要包括地表水、饮用水及地下水。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事件分级
参照国家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标准,将突发水污染事件按照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
(1)因水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水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水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水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水环境污染造成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2.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
(1)因水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水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水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xx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水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水环境污染造成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3.较大突发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水污染事件:
(1)因水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水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水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xx万元以下的;
(4)因水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水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4.一般突发水污染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水污染事件:
(1)因水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水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水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水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对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水污染事件级别的。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组织指挥体系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水污染应急指挥部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局办公室,由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环境应急管理信息中心及市环境保护局相关科室人员所组成。在市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配合相关部门紧急开展环保突发水污染应急事件应急工作。雅安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的污染;负责调查重大突发水污染应急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一)应急指挥组及其职责
指挥长:王强
副指挥长:陈心愚、王颀、易海燕、凌云扬
总指挥组负责雅安市环境保护局水污染应急事件的全面工作;领导水污染应急现场环保工作组工作。
(二)信息组及其职责
组长:王颀
主要成员单位: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环境监察支队、环境应急管理信息中心
成员:王科、赵韩军、伍少泽、陈昊、陈森杰、刘皓月、潘哲、毕选涛等
职责:负责对水污染应急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报、发布,做好上传下达和对一线处置工作的监控,督促有关县(区)人民政府、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措施。
(三)现场监测组及其职责
组长:凌云扬 副组长:刘子芳
主要成员单位:雅安市环境监测站
成员:赵 兵、王松涛、李大军、荣 勇、刘 辉、王玉云等监测站人员
职责:负责水污染应急事件的监测工作,根据监测数据科学分析污染变化趋势;根据现场调查、监测结果,确定污染事故类型、危害、污染范围并编制监测报告,为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安全防范、救援、环境安全处置技术等方面的决策依据;负责对事故污染实施跟踪监测,为应急工作的终止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和检查各地区监测部门的应急监测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现场监察组及其职责
组长:王颀 副组长:赵韩军
主要成员单位:雅安市环境监察支队
成员:刘闯、朱振华、张 兵、刘茜等支队人员
职责:开展对突发水污染应急现场勘查工作,及时形成报告上报应急指挥部;协助当地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现场处置与技术咨询组及其职责
组长:陈心愚
主要成员单位:监察支队、监测站、环评科、总量科、污防科、生态科
成员:监察支队、监测站、污控、环评、生态、应急中心等科室人员
职责:参与突发水污染应急事件应急工作,协助应急指挥部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在现场应急救援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建立重大水体污染预防预警信息监测与报告体系,全面掌握重要水体水质状况。对本辖区内重要河、库地表水和集中饮用水源地、重点地下水源地水质进行定期常规监测,根据地表水水质功能区划要求、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进行常规监测断面的布设、监测项目与监测频次的确定和监测数据结果的报告。按照国家和省、市环境监测和数据传输、报送的.技术规范执行。市环境监测站是全市各类水体水质监测的技术中心、数据中心,负责对水体水质监测数据和结果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并定期、及时将水质监测情况按规定报送市环境保护局在市环保局网站公示。发现水质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市保护局报告,并初步分析问题发生的可能原因。
(二)全面掌握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依托全市重点污染源监控系统,根据企业和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特征,掌握企业和单位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加强对排污企业和单位的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监督管理,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监控排污企业和单位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
(三) 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水污染应急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环保部门。
(四) 市环境保护局各部门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综合分析和评估市内常规监测数据、环境监管信息和安全生产信息,包括对发生在辖区外但有可能对我市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上报。
(五) 建立信息交流网络平台。与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处置管理系统保持信息及时快速传递,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普及水体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防护知识,实现重大水体污染事件信息互通。
(六)预警行动。雅安市环保局获得可能发生水体污染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视情况发布预警信息并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受污染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不能直接接触和不能饮用的水体等健康防护措施。
(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七)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突发水污染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四、应急响应
(一)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雅安市环境保护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召开应急指挥部全体人员会议(如遇通讯中断必须自行到市局机关大院集结),根据突发水污染应急事件情况部署应急准备工作;各专业应急组迅速进入应急状态,集合待命;检查落实环境应急队伍、物资的储备;对局属各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和部署。
在尚未确定突发水污染应急事件级别,实施分级响应之前,市环境保护局立即派出环境应急监察、监测小组赶赴事发地现场,协助县(区)环境保护局及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环境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波及其他区县的,要及时相互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根据事发地县(区)政府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及时向市环境保护局、市政府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二)分级响应制。
应急事件工作坚持属地化处置的原则,各县(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支援。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特别重大(I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I级响应由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Ⅱ级响应由省环保局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Ⅲ和Ⅳ级响应由市环境保护局和各地区政府组织实施。
(三)分级响应程序和内容
1.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的专业应急队伍、救援装备、现场监测和处置设施必须按照规定时限要求集结到位,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应急专家等有关人员在接到命令后应及时到位。
2.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报告时限和程序。
(1)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原则。
(2)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雅办函〔20xx〕11 号)、《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雅委办〔20xx〕50号)等文件要求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信息。
3.在突发水污染应急事件处置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4.为避免因突发水污染应急事件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或扩大,各县(区)环境保护局立即对辖区内涉突发水污染应急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排查,每天坚持向市环境保护局电话报告风险源企业动态, “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5.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突发水污染应急造成和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进行具体情况分析。根据专家的建议,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环境应急工作。
6.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时,可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并经市政府同意,请求省环境保护厅等有关部门支援。
(四)应急处置
1.处置措施
按《雅安市突发水污染应急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部门职责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的污染控制建议。涉及工业企业和危险品重点监控单位的污染事件,应立即与业主单位联系,指导其进行事故处理。
2.现场处置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2)控制污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扩散和蔓延,最大程度的降低污染危害。
(3)现场人员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应报请市突发环境事件指挥部或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在不能与之取得联系的紧急情况下,可先行处理后报告。
(4)应急处置工作立足长远,应彻底消除危害,保证污染无继续发生可能。
(五)扩大应急
对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的突发污染事故的发展状况,及时报告上级应急指挥部,请求启动上级应急预案。如事态紧急,应请求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或请求省政府及省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资源增援。
(六)安全防护
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故的特点,佩戴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事发现场的程序。
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协助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办安排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向群众告知应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七)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再次免受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八)信息报告及通报
1.报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报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和单位;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能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
2.信息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按照《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雅办函〔20xx〕11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报告分类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3类。
初报主要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源强、可能的危害症状、人员受害情况、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及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主要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主要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以及有关建议意见。
4.事件通报
事发地环境保护局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市县(区)环境保护局通报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的,由市外侨办按《雅安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报省政府外事办。
5.信息发布
突发水污染应急造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原因、危害和损失等有关信息,由市环境保护局报雅安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发布。对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字的发布,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对于一般性事件,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发布,对影响重大的事件的信息发布,经市政府批准后,根据需要及时发布。
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按照国务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或国家环保总局的规定实施。
Ⅱ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由省政府或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
Ⅲ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由市政府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
IV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由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或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决定。
五、应急终止与后期处置
(一)应急响应终止
当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的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政府终止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须继续进行为止。
(二)事件调查与损害评估
由环境保护局牵头,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在应急调查的基础上,查明事件详细原因和性质。
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三)善后处理
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四)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上级命令和指挥,临阵脱逃或阻碍应急处置行动,扰乱社会秩序、谎报情况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党纪、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响应设备设施。雅安市环境保护局突发水污染应急指挥部为突发水污染应急环境应急专业队伍,应当配备应急工作所需的通讯工具、信息化设备、监测仪器、防护用品和应急交通工具等设备和设施。所需设备设施由市环境保护局突发水污染应急指挥部从环境监察 大队、监测站及市环境保护局各科室调配使用,及时补充购买所欠缺的应急设备设施。
(二)雅安市环境保护局根据突发水污染应急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演练计划,适时组织不同形式和规模的演练。
(三)将日常突发水污染应急事故应急演练和应急指挥部维护应急工作所需仪器、设备(如卫星电话、监测仪器等)所需经费列入日常财政预算,在装备、资金和物质上给予充分保障。
七、附则
本预案由雅安市环境保护局水体污染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生活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通用7篇)7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提高对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尽量杜绝因各种原因引起的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各类可能引起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测、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统一领导、分部负责。行政办负责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完善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应急处置体系,对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和可能发生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
4、要重视开展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防范和处置的培训,组织员工广泛参与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和职责
1、应急指挥组织及职责
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时,行政办牵头成立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协调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根据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行动保障工作。
2、日常管理机构
设立专职的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监测机构,该监测机构负责日常定期监测水质情况、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巡查,预防水质污染事件发生,若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则由该监测机构直接向行政办汇报,并配合行政办协调处理应急处置工作。
三、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采取的措施
1、立即停止一切供水,封存保护二次供水现场,以便相关部门检测;
2、二次供水监测机构立即向行政办、卫生行政部门等报告突发事件情况;
3、行政办牵头成立水质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各部门及时配合卫生医疗部门救治因水质污染受害的病人;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检测等工作,待水质污染事件有效控制后,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恢复供水。
四、总结报告,存档备查
1、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结束后,各部门在行政办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水质污染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置情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置措施情况、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教训,提出需该进的意见。后期的总结报告由行政办进行存档备查,同时将事件总结报告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2、对于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和处置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培训与预演
1、邀请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行政办不定期开展模拟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
3、对各部门员工广泛开展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指导员工以正确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
六、严格执行,责任到人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突发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根据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和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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