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把供热工作做到“安全顺利,规范服务,注重效益,提升形象”,确实把安全工作做到首位,以“预防为主,预案在先,处理有序,抢修高效”为原则,规范公司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避免因停水、停电等意外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我热力公司形象的事情发生,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特制定此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重大危险源识别标准》和省市有关保障城市安全供热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供热系统的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1.4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及职责
华阴市远大热力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现场指挥中心、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支持保障部门及相关单位应急机构组成。
指挥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全面负责公司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副指挥长:由公司副总经理梁担任,协助总指挥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职责:副指挥长主要职责:①供热系统。协助指挥长对供热生产中的人身、设备、管网等应急事故的处理指挥工作以及供热服务工作中发生的应急事故处理指挥工作。②供热工程建设:协助指挥长热源厂、供热管网工程建设中人身、设备、管网等应急事故的处理指挥工作。做好事故的报警、抢险人员及抢险物资设备的调配等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成员: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技术部、管网运行部、客服务部、财务资产部、规划建设部组成。
2.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公司生产技术科。成员为: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技术部、供热运营部、物资供应部、财务产权部等人员。
职责:
(1)接到事故报告后,生产技术科科长要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按照领导的指示,协调所属各单位做好人员、车辆保障。
(2)随时掌握安全生产事故的进展情况。
(3)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及时将相关命令、信息通知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各工作小组。
(4)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审核、发布和总结。
(5)负责下达启动/解除应急预警指令及应急预案指令。
(6)组织、指挥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求援,配合政府部门应急工作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结合生产经营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形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8)做好稳定职工的情绪和伤亡人员的安抚及善后工作。
2.3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指挥部是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的派出机构,设1名组长及若干成员。必要时,应急指挥中心另行指派现场总指挥,当现场总指挥不能履行指挥职能时,由现场最高领导接替或应急指挥中心立即指派。
职责:
(1)按照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组,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整合调配现场应急资源。
(2)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3)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4)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应急指挥中心请示应急结束。
(5)负责现场应急工作总结。
2.4各小组组成及职责:
(1)抢险组:对锅炉运行及管网出现事故进行应急处理,避免爆炸事故发生。对爆炸后事故抢救、抢修。
(2)消防组:负责消防器材管理及使用,如有火情立即投入灭火工作。
(3)保卫组:负责安全保卫、布置警戒、控制人员有序疏散。
(4)后勤保障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抢救物资和通讯保障。
(5)医疗救护组:联系急救医院,组织对伤亡人员实施抢救和处理。
(6)宣传组:负责信息发布和对事故消息传播后造成影响的处理;记录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事态发展的跟踪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事故处理情况。
3预防与预警
3.1危险源监控
事故隐患可分为三类: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应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应针对实际生产特点,制定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的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
建立健全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完善危险源辩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危险设备的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处处体现“将规范渗透到毛细血管,将精细传递到神经末梢”的管理要求。
3.1.1通用预防措施
(1)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接到报警后按照要求迅速到达各自岗位。
(2)公司办公室应及时与市长热线、供电抢险、自来水抢险、市政抢险、市卫健局、应急管理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接到信息及时报告。
(3)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总调度中心应保证通讯线路畅通并及时更新指挥中心成员和相关部门领导的联络方式。
(4)各单位应按规定对生产设备、设施、运输车辆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加强对供热管网的检查巡视。
(5)总调度中心根据气温、季节、时段合理调度管网压力、流量。
3.1.2公司预防措施
切实加强门卫管理,对重点生产部位加强巡逻检查,加强对锅炉间、水处理间、变配电室、泵房、主管道控制阀等重点供热设施、设备的监控。
3.1.3供热管网事故预防措施
(1)切实加强供热管网上阀门的日常维护保养,要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对全市供热管网及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将管线落实到人,定期巡线。安排抢修队伍24小时待命,车辆、工具要配备齐全。
(3)在管网抢修中应做到快速抢修、规范施工。
3.2预警行动
各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各部门应及时将事故的进展情况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做好信息对外发布的工作安排。
3.3事故报告与预警
任何人员接到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机构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同时通知有关单位(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扩大,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3.4预警支持系统
3.4.1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向上级机关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时间、地点、类别。
(2)事故的简要经过及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及伤亡人数。
(4)事故发生后采用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详细联系方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等。
3.4.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值班人员在接到报告应做到:
(1)做好事故报告内容相关情况的记录。
(2)根据总体生产运行状况并结合岗位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合理调度,将调度情况及时通知副指挥长。
3.5预警原则
3.5.1快速反应原则
事故处置要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事故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相关人员应尽快到达事故地点。
3.5.2先期处置原则
一旦发生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先期处置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的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5.3统一指挥原则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全面负责内部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并配合、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对重、特大事故的统一指挥,保证处置工作的统一高效。
3.5.4协调作战原则
公司各部门在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进行分级负责,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单位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进行情况汇报,对处置过程进行追踪报告。
一级应急响应:需调动公司所有有关部门及资源,或者需要同外部机构联合处理的各种紧急情况。现场指挥部可在现场作出保护生命和财产以及控制事态所必需的各种决定。解决整个紧急事件的决定,由应急总指挥长负责。
二级应急响应:需公司两个或更多部门响应,有关部门提供人员、设备或其他资源。本级响应由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
三级应急响应:各单位根据事故情况,利用本部门现有应急队伍及资源开展事故救援。本级响应由生产科科长负责,同时向上级做好通报和跟踪报告。
4.2响应程序
4.2.1任何影响正常供热的故障,必须在20分钟内通知公司热线(xxxx)。
4.2.2影响重点用户的故障,信息要准确、详细。10分钟内报公司热线及应急小组成员,并由应急小组成员立刻报告指挥长。故障处理中,每2小时向指挥长汇报一次进度,抢修完毕恢复供热即时报告。
4.2.3一次支线网以下级别管网故障、热力站非单一设备故障、锅炉房内锅炉及非单一设备故障,不会造成全部停热的,10分钟内报公司热线、应急小组成员,由小组成员视故障程度向副指挥长汇报,每2~4小时汇报抢修进度,抢修完毕恢复供热即时报告。
4.2.4一次主干网、支干网故障、热力站整体停运故障、锅炉房单一设备故障及停电、停水造成全面停热的,立即报公司热线及应急小组成员,由小组成员立即向副指挥长汇报,每2小时汇报抢修进度,抢修完毕恢复供热即时报告。
4.2.5 30分钟内通知受影响用户,恢复供热前30分钟,通知用户做好启动准备。
4.2.6报告内容:故障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用户,预计恢复时间,抢修进度,实际恢复时间。
4.3现场紧急处置方案
4.3.1各岗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付突发事件的预案和措施,并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工作到位。
4.3.2成立抢险小分队,确定小分队负责人、现场指挥负责人、调度协调负责人、司机、操作人员名单,各岗位要确定自己的对外协商队。落实各种抢险物资和设备。抢险小分队成员名单和抢险物资和设备明细要上报办公室。
4.3.3把供热安全放到首位,故障处理过程中,要按照规章制度科学调度生产,尽量减少故障影响范围。
4.3.4各成员要划定管辖范围,对所有供热设施进行责任人管理,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
4.3.5突发事故发生后,各单位抢险小分队要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控制现场,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公司热线及各级领导。
4.3.6遇停水、停电要及时和有关单位部门联系,要求领导到位,抢险人员到位,做到边协调,边处理,边上报。争分夺秒,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把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4.3.7若有突发事故发生,当班调度负责人(或值班长)有权调动一切能调动的人员、物资。
4.3.8对因设备质量、新接管网产生的问题由专人负责联系管网工程管理处、施工单位人员赶赴现场,协调处理抢险事宜。
4.3.9抢险设备设专人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4.4应急结束
当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应急处理和抢险工作基本结束后,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相关单位做好事故情况上报,同时向事故调查处理机构移交相关事项,并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总结。
4.5应急保障
4.5.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值班电话:xxxxx,为24小时应急值守。
(2)客户服务中心电话:xxxxx
遇到紧急事故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所有信息上报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并确认建立严密、有效地联系网络。联络通讯方式有:固定值班电话、移动电话以及无线对讲设备,调度中心值班电话保证畅通,客户服务中心线路全部开通。
4.5.2应急队伍保障
(1)施工坍塌等事故现场应急小组
组长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担任,负责现场警戒、人员抢救等全面工作。
(2)管网及阀门事故现场抢修小组
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现场警戒、人员调配、材料管理、现场抢险等全面工作。
(3)热源厂机电设备事故现场抢修小组
组长由公司副经理担任,负责抢修人员调配、物资采购等工作。负责设备状况检查、现场人员抢救、恢复供热等工作。
4.5.3经费保障
针对事故应急救援要求,各单位应保障救援资金到位,公司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4.5.4物资保障
(1)物资供应公司按照公司目前使用的管材、管径情况,对一些经常使用的管材、管件应作充足的准备,做到随用随到。
(2)水泵、发电机、挖掘机等机械设备,做好设备定期维修、保证设备良好。
(3)各岗位应结合公司实际生产,配备抢险工具、应急器材等必要工具。
4.6信息报告和发布
各部门及时将事故的进展情况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对外发布。
4.7后期处置
指挥中心办公室应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清理事故现场,抢修受损设施,恢复正常的供水工作。对事故进行彻底清查,责任到人。针对事故重新评估应急救援能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内容。
5培训与演练
5.1培训
公司组织应急管理机构以及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和业务培训。至少每年进行应急课程培训两次。
5.2演练
公司至少每年组织两次有针对性的应急事故演练,并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进行现场评估,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5.3责任追究
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予以责任追究;其中,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交公安机关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应急物资的。
(5)妨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的行为的。
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2
一、指导思想:
为应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城区突发性停暖、供暖设施损坏、与供暖有关的人员伤亡等供热安全突发事故,总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抢修抢险和救援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本预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以总公司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做到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供热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热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影响。总公司在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全面领导下负责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人员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将供热突发事故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二、编制目的
为确保城区供热的安全稳定运行和有效防止供热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应对供热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预防各类供热事故,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抢险、排险、抢修及救援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尽快恢复供热,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热现象,保障广大热用户的生活与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三、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一)城区供暖主要危险源包括:供热管网、换热站压力容器、电机水泵等转动的机械设备、高低压配电柜、电源、外网输水热网等。
(二)供热管网破裂或管网支架损坏等原因可诱发烫伤、砸伤等事故,影响小区供暖,及人员安全等。
(三)供暖危险源因突发原因出现事故影响供暖及危及相关人员安全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协调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抢修抢险工作,落实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辖区供热突发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区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
(3)贯彻上级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政策、方针,根据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定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成员对事故积极开展抢修抢险救援工作。
(4)组织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技术演练、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刘海龙
副总指挥:裴保信、张祥贵、徐卫民、陈宏、张国峰
成员:孙冬梅、巨长庚、高长亚、李浩、于威、孙景启、
贾永生、周仲民、韩建军、秦伟、黄伟、孙开松、
舒磊、陈福雷、马维峰、张海东
应急救援队伍:
专家技术组
组长:张祥贵
成员:裴保信、孙冬梅、孙开松舒磊、陈福雷、马维峰、
张海东、周仲民、巨长庚
物资保障组
组长:徐卫民
成员:黄伟、胡滨、王磊、刘超
应急车辆组
组长:孙景启
成员:孙强、孟昭君、种传伟、李天剑、陆江
安全保卫组
组长:巨长庚
成员:栗兴莲、张勇、张锐、李然
运行一处
队长:舒磊
成员:刘玉海、刘保华、黄石、高玉芳、张强强、
刘金中、袁伟辉
运行二处
队长:马维峰
成员:王兆宏、叶峰、高继海、贾玉霞、王钰、
运行三处
队长:孙开松
成员:韩方举、孟磊、温涛、谢明、石峰、张立华、
李中秋、单志国
运行四处
队长:陈福雷
成员:巨长安、孙炳华、韩兆立、姜涛、杜勇、张瑞杰
运行五处
队长:周仲民
成员:黄崇亮、薛开渠、孙中龙、李坤、赵汝峰
管线所
队长:张海东
成员:陈雷、张景峰、蔡青、王璨
五、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各运行处、安全保卫处、生产技术处、管线所、调度中心负责对供热管网监测、调控、处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确保供热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各运行处、管线所负责对供热管网进行巡检巡视,调度中心每日抄报外网压力温度情况,各运行处按照各自负责供热区域对换热站内供热设备一小时一巡视,并填报运行分析记录报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安全保卫处负责供热管网安全运行预警工作,对供热安全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上报总公司。
2、在辖区供热覆盖范围内建立多个测温、测压点,与各换热站操作系统组成监测网络,按要求定期对供热温度压力进行检测分析,发现超温、超压情况各运行处、调度中心立即处理,确保管网安全。
(二)预警行动:
1、预警信号发生后,由运行调度部门立即向全体抢险组织机构汇报并尽快向现场负责人发送预警报告,各部门进入预警状态,随时准备投入抢修抢险工作。
2、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发出启动本预
案的指令。
六、信息报告程序:
(一)总公司在单位值班室和安全保卫处设立应急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应急电话为:3197585、3158870.值班室应明示各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人及电话。
(二)供热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部)。
(三)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应急电话后,立即向有关事故应急小组及负责人汇报。重、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同时按规定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根据事故性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七、应急抢修抢险程序
(一)响应分级按辖区供热事故严重程度、性质和影响时间,分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设备临时故障、临时停电以及供热支管网破裂等导致的停热,在12小时(含12小时)内恢复供热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热管网或换热站故障、外网主热水管网损坏、爆裂等原因导致事故停热12--48小时(含48小时)内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3、重大事故:因供热管网或换热站突发事故对附近居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同时因事故导致长时间停热,48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二)抢修抢险程序
(1)工作现场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修抢险。突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首先必须进行人员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医院同步展开救援。专家技术组、后勤保障组、应急车辆组、安全保卫组应立即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及时处理应急抢修抢险工作。
(2)召集调动应急力量:各应急救援小组接到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必须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运送到事故现场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调动指挥,及时快速展开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3)现场总指挥按照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认真听取专家技术组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抢修抢险队伍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并且要与各应急救援队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4)当事故现场有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抢险要求时,
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给予支援帮助。
(5)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应急车辆组保障车辆充足,安全保卫组负责保护好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要确保现场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安全。如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
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技术组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要地应急处置措施。
(三)抢修抢险处置措施
1、当供热管网架空管路出现漏水现象,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指令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并将漏水管线解列,做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应急抢修工作。
2、当供热管网地埋管路出现漏水现象,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赶赴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同时将现场情况向指挥部汇报,指挥部组织相关小组立即赶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抢修方案。应急救援队伍将漏水管线解列,组织人员、机具进行抢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应急供热的'临时措施。
(四)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事故处置完毕并恢复正常供热后,由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作出决定,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和各应急抢险队,各部门负责人安排本部门恢复正常工作。应急结束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安全保卫处)负责对事故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上报。
八、抢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一)应急救援车辆、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必备设备,必须按抢险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装置包括防护劳保、应急灯具、
灭火器、快速抢险工具等。
(三)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实行在岗备用,并做好维护保养,随时保持完好无损备用状态。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关小组将下一年度所需应急救援材料、机具、设备储备计划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正常。
(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明细台帐。
(六)应急救援物资不得挪做他用。指挥部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有权动用一切应急救援物资。
九、善后处理:
(一)应急抢修完毕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清理、生产及生活恢复工作:同时对应急行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整理应急记录(包括笔录、摄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资料),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写出应急总结报告,24小时内上报区政府备案。
(二)应急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件过程描述,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动用救援力量,参与救援
人员,抢险救援情况,应急行动中反应的问题,经验及教训。
(三)应急指挥部要认真分析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原因,从辖区供热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向有关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避免相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用热安全。
(四)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定下达纠正和预防措施认真做好监督落实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验收。
十、责任
对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拒不执行预案、不服从统一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总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或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
1、监督检查
总公司负责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预案管理与更新
(1)下列情况要对预案进行修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
(2)行政机构或有关单位、部门职责发生变化,需对组织结构与职责作相应调整。
(3)应急行动或演习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应适时进行
修订。
(4)影响预案执行的其他条件发生变化,预案需要修订。
本预案由热力总公司负责编制和解释。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xx》、《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⑴公司生产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⑵用电安全事故;
⑶锅炉生产及违规操作造成的火灾事故;
⑷生产用机械伤害事故;
⑸化学危险品如火碱、硫酸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⑹其他安全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1.4.1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锅炉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电力电气设备故障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
1.4.2应急救援体系
本应急预案主要包括总则、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附则等内容。
1.4.3组织协调及恢复生产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员工及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5.2坚持依法规范、职责明确的原则。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过程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置,尽快平息事态,恢复秩序,维护稳定。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级别和部门的职责,确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明确其职责,防止滥用职权和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扩大,造成负面影响。
1.5.3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级管理、分级处置。
1.5.4坚持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研究,规范防控措施和应急程序,实现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务储备,增强应急能力。保证预警、响应、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险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2、事故风险描述
2.1公司生产概况
我公司现有一台80吨燃煤热水锅炉,另有一台65吨燃煤热水锅炉处于在建状态。主营业务为冬季供暖,服务主要面向居民住宅小区及各企事业单位,预计总供暖面积200万平米。
2.2重大危险源
⑴锅炉及辅机运行;
⑵脱硫设备运行;
⑶脱硫药剂及化验药剂等化学危险品;
⑷生产中的高空作业安全;
⑸生产用大型机械,如装载机等;
⑹火灾事故。
3、应急组织机构
3.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作为应急处理各种安全事故的常设机构,统一领导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组织机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魏慧敏
副组长:赵安峰
组员:刘伟、高剑、李帅、袁健、刘国利、杨国成、宋营、张晶、张强、魏涛、彭涛、赵磊森、张平、刘思聪、张平
3.2组织体系框架图
3.3应急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3.3.1组织机构职责
⑴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事故应急处理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和上级关于事故应急处理的重大部署;
⑵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⑶针对本公司的各种设备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⑷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
⑸指挥开展事故应急处理、救援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⑹负责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⑺事故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事故处理过程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⑻统一接收公司范围内的突发事故报警信息并进行分级处理。对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组织的安全生产事故警情,及时进行综合分析与研究判断,统一意见。对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组织的安全生产事故警情,应急及时上报应急总指挥,同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不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组织的安全生产事故警情,仅作备案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报告,同时通报相关部门。
3.3.2职责细分
组长:事故现场总指挥,上传及下达;
副组长:现场人员调配,技术指导,协调外协单位;
成员:根据组长及副组长的安排进行抢修,并与外协单位积极配合,尽快解除故障。刘伟负责材料、机械、抢修所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协调和调度,李帅负责锅炉房司炉人员的调配,袁健负责水质化验及锅炉补水,高剑、刘国利、杨国成负责事故救援。
4、预警与信息报告
4.1预警
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建立实时监控预警系统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对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如锅炉炉管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对重大危险源的各种参数如排烟温度、锅炉负压、脱硫除尘器水位等进行监测,对电线电缆、锅炉排污、辅机运行、水质化验等数据信息进行定期巡检,一旦出现事故征兆,及时给出报警信号或采取自动应急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实施有效的安全监控系统,以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4.2具体措施
⑴掌握危险源的分布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度,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⑵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⑶当危险源发生变化时,及时变更管理制度,在生产工艺、设备、材料、生产过程等发生变化前进行危险分析和安全评价。
⑷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3信息报告
当公司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集团公司上报,以便集团公司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值班人员接到生产人员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应急指挥小组组长报告,通知其他组员,并做好记录。根据组长的指示,各组员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调查情况。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具体细分如下:
5.1.1Ⅰ级响应:
⑴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⑵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⑶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⑷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⑸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5.1.2Ⅱ级响应:
⑴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⑵超出市(地、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⑶跨市、地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
⑷省(区、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
5.1.3Ⅲ级响应:
⑴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产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⑵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⑶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⑷市(地、州)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5.1.4Ⅳ级响应: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
5.1.5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5.2相应程序
5.3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⑴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⑵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⑶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5.4信息公开
事故发生后,应将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人员伤亡情况等及时向媒体和公众公布,以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避免公众的猜疑和不满。
5.5后期处置
5.5.1善后处理
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援,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组织专家科学评估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以及公共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制定恢复计划,做好生产恢复工作。
5.5.2调查总结
调查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及时、准确查清事故性质、原因和责任,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故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调查总结报告应及时报送集团公司。
5.6保障措施
5.6.1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我公司主要采取电话联络方式进行联系,有关联系电话如下:
5.6.2应急队伍保障
本公司所有员工都负有事故应急救援责任,事故发生时,所有人员必须积极参与公司的事故救援和处置。
公司内设立相应的专业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开展技术培训。
5.6.3装备物资保障
根据生产事故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的需要,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应急照明灯、救援车辆、电焊机、氧气、乙炔等。确定应急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检查制度,确保其在应急响应行动期间的正常使用。
5.6.4资金保障
公司设置安全事故应急专项资金,每年都按照“公司提取、安委会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6、应急预案管理
6.1应急预案培训
公司负责培训工作,要根据本预案的具体实施情况每年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采取应急救援知识辅导、自救常识演练等方式对员工进行培训,使每位员工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增强,在做好自救的同时能救助他人。培训要保持相应记录,并做好培训结果的评估和考核记录。
6.2应急预案演练
公司在每年第一季度末制定好应急演练计划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模拟突发事故应急演练,演练结束以后对该演练进行评估和总结,根据评估结果,由全体演练人员提出修改意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6.3应急预案修订
该应急预案适用期两年,每两年根据演练及实际执行情况修订一次。
6.4应急预案备案
按照国家规定,由我公司分别向泰丰集团董办及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备案。
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供热行业应对供热突发重大事故的能力,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开展现场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冬季供热安全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供热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佳木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指在我市区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停热时间在30小时以上,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或者因热源事故导致实际供热能力小于正常能力的50%以上,供暖期弃管小锅炉无人监烧,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且依靠事故单位自身救助力量,无法解决的重特大供热事故。
佳木斯发电厂、龙实热电有限公司、佳纺、电机、联合收、铁路、肉联公司及小区供热单位的供热企业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事故。
2.组织体系和主要职责
2.1组织体系
2.1.1市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长助理或分管副秘书长
市建设局局长
市供热办主任
成员单位:建设局、供热办、城管局、财政局、公安局、达尔凯(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电业局、燃气公司、供排水公司、发电厂、龙实热电有限公司、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网通佳木斯通信分公司、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铁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公司。
2.1.2市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供热办
主任:周连超
副主任:付春岩、孙道伟、朱庆斌、杜鹏?成员:杨丽颖、李晓绯、高伟、姜长永、周长生、王亚丁、周连月
2.1.3办公室下设机构
(1)综合组
组长:杨丽颖
成员:市供热办综合科、管理科全体人员。
(2)抢险组
组长:周长生
成员:达尔凯(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经营部全体人员。
(3)技术组
组长:王亚丁
成员:达尔凯(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技术部全体人员。
(4)专家组
组长:李晓绯
成员:市供热办规划科全体人员。
(5)材料供应组
组长:周连月
成员:达尔凯(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物资部全体人员。
(6)后勤保障组
组长:姜长永
成员:市供热办稽查大队全体人员。
(7)信访接待组
组长:高伟
成员:市供热办法规科全体人员。
2.2各机构主要职责
2.2.1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的职责
(1)负责重大供热事故预案的审定工作;
(2)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包括人员、资源的调动和配置、抢险费用的使用批准等;
(3)负责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指挥、协调;
(4)负责事故有关信息对外的发布;
(5)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2.2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重大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抢险物资的调动及抢险协调等工作;
(2)负责与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急救、市政、电业、水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3)负责事故处理中发生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事故预案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下设机构
综合组:负责重大供热事故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抢险指令的下达和具体抢险协调组织工作;对抢险队伍内部指挥、协调和外援队伍的协调工作;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和各种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统计、整理、初审,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负责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总工作。
抢险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抢险及安全操作。参加抢险的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行动快捷。在接到抢险命令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指定现场。
技术组:负责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及事故原因调查认定工作。
专家组:负责对出现的重大供热事故提供决策方案。
材料供应组:负责抢险设备和材料的购置、保管、运输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人员的生活和车辆保障,及抢险所需特种设备的协调。
信访接待组:负责接待用户的上访工作。
3.应急响应
3.1信息报送
重大供热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供热企业应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供热事故预案开展自救,并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1小时内)将重大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抢险24小时值班电话:8606190;应急抢险办公室电话:8223993),提出救援申请。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抢险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并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3.2指挥程序
3.2.1应急抢险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由总指挥批准同意启动本预案,并向指挥部办公室布置任务。
3.2.2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案启动指令后,立即向综合组下达抢险命令由综合组通知各组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并按预案预先设置的抢险程序,根据现场应急抢险工作的需要和预先分工,指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3.3抢险程序
3.3.1市供热事故抢险队进入事故现场后,发生事故单位必须全力配合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要随时保持与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的信息沟通,同时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随时将事故的最新情况向应急抢险指挥部报告。
3.3.2抢险任务明确后,各小组按分工开展工作,抢险队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指挥、调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抢险救援。在抢险过程中,各单位要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对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机械设备、人员等,抢险指挥部有权直接调遣,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产生的.费用做好记录,事故处理结束后统一结算。
3.3.3对供热期间突发弃管锅炉,应启动供热事故应急保障资金,由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核准后报总指挥批准,由市财政在供热事故应急保障资金中支付。
3.4新闻报道
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的综合组负责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凡供热企业发生的重大供热事故的有关信息必须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方可由该组对外发布。其他单位和部门无权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3.5应急结束
根据事故的控制和发展情况,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4附则
4.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佳木斯市供热办制定、组织并实施,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履行各自职责,具体制定本级应急预案。
4.2预案修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变化,以及各类演练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各级、各部门的应急预案要适时进行修订,各县(市)区和各部门的应急预案在修订后报本级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佳木斯市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原则上每2年修订一次。
4.3责任追究
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上级下达的指令,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的单位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4.4预案的演练
本预案的演练经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批准,由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4.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
技术方案
一、各供热企业对突发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
1、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建立考核制度。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生产档案制度、加强档案管理,并以生产运行状况经常进行汇总对比分析,对系统安全运行进行评估,并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
2、每年都要制定详细的夏季检修计划、检修规程,作好锅炉、换热器、机泵、电气仪表、管线、阀门、补偿器的检修维护工作,并严格作好检修的验收工作,确保检修合格率达100%。
3、有热源的供热企业要自行购置储备电力、输煤、除渣等系统中的关键设备,应至少购置一台备用发电机,避免因个别关键设备故障导致供热系统瘫痪。要自行配备备用水箱,保证停水时供热系统的补水需求。
4、每年采暖期前进行试水、试压工作,主要运转设备冷态试运转3天,检查设备运转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5、冬季供热运行期间要加强对整个供热系统的监控,通过压力表、流量计等仪表、设备对系统的压力、补水量、失水量进行监测,通过系统参数的变化及时发现事故的苗头。
6、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各企业要加强巡检工作,通过巡检发现有无出现故障的迹象和发生事故的苗头,使运行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早暴露出来,及早制定维护方案,使问题得到及时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巡检时要做好检查记录,巡检记录是分析热网运行状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巡检记录,可以清楚地看到每天补偿器的动作、阀门是否渗漏、固定支墩儿是否发生错位、阀室内是否存水等详细情况,为掌握供热设施的工作状态、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7、为了保证一级管网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关断事故管段同时进行泄水作业,各供热企业要自行投资将主管网中关键部位的关断阀更换成高质量的进口阀门。
8、为保证供热的安全运行,各企业要有计划的自行将一级管网的波纹管补偿器更换为套筒补偿器,防止因补偿器泄露导致供热事故的发生。
二、突发性重大事故的抢险措施
(一)热源(锅炉房、热电厂)事故?如果锅炉房(热源)因事故导致实际供热能力小于正常供热能力的50%以上,经应急抢险指挥部批准同意后启动以下处理方案,具体方案是:
1、热电厂(龙实、佳发电、佳能)内发生事故,本企业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市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相关供热单位,告知热用户。
2、供热管网、换热站出现事故,达尔凯(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启动应急预案,自身抢救,通知热源和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告知热用户。
3、分散小锅炉(物业公司)出现事故,本单位启动应急预案,自身抢救,通知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告知热用户。
(二)一级管网事故
1、补偿器破裂或渗漏?目前供热管网中使用的补偿器有波纹管补偿器和套筒补偿器两种。
波纹管补偿器是吸收管道热胀、位移和高频机械振动的有效挠性元件。它是以高应力、低循环工作条件为主,且受疲劳寿命控制,故对制造、安装和使用要求较高。而且波纹管壁厚较薄,一旦因介质腐蚀或其它机械作用而受损伤,就会大大降低使用寿命,甚至危及运行安全,常常成为管网中一个敏感的薄弱环节。
处理方法:(1)因为结构上的特点,波纹管补偿器一旦渗漏,便很难修复,所以,对于波纹管补偿器渗漏,可采用外加套筒补偿器的方法进行处理,以满足该管段的补偿量要求,保证热网的安全运行。(2)如外加套筒补偿器的方法无法解决渗漏问题时,应立即进行更换。
2、阀门泄漏?运行中的阀门泄漏大部分产生在填料和垫片处,而填料的泄漏比垫片处的泄漏要多一些。填料产生泄漏后,可视具体情况采用拧紧压盖、加填或更换密封填料等方法进行处理。垫片处的泄漏可采用注胶方法进行处理。
3、管线泄漏
(1)对管线的泄漏,可视具体情况采取补焊、打卡子、焊短接等办法进行处理。在进行焊接操作时,要严格遵守焊接操作规程,防止金属过热和变形,产生新的裂纹,对捻缝过的部位出现的泄漏,不宜再次捻缝,以免泄漏扩大;(2)如泄漏点采用(1)中的处理办法无法解决时,应立即进行更换。
在以上三种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泄水降压操作,可根据集中供热管网上各分段控制阀门的位置,合理地进行关闭阀门的选择操作,尽可能地缩小因事故抢险而造成停止供热的范围。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关闭各换热站的一级网进出站阀门,保持站内循环泵正常循环,保证二级网低温运行,防止大面积冻裂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检修和事故的情况通报制度
1、热源单位。各热源单位在冬季运行期间因设备检修或事故停热时,要在检修前24小时或事故发生第一时间(1小时内)将基本情况(包括停热原因、目前情况、计划恢复时间等)分别通报给市城市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达尔凯(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
2、供电部门。供电部门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供电设备检修需停电或设备故障导致停电时,要在设备检修前24小时或故障发生第一时间(1小时内),将停电原因及来电时间分别通报市城市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所辖供热企业调度室。
(四)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现场抢险是一项复杂性大、危险性大、技术性强的工作,要有胆大心细、慎重果断的作风,要有严谨的科学态度。
2、抢险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防火、防毒、防爆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3、抢险工作应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修理工担任,现场人员不宜过多,并有1-2个专门监护人员。
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5
一、换热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换热设备是属于压力容器的特种设备,一旦发生蒸汽泄露、突然停电可能造成人员烫伤、电气设备短路,压力设备超压,引起爆炸等事故,为了进一步加强换热站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和特点,特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时,有组织、有秩序、有步骤,及时、快速做出反映,使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
(1)组成
应急救援总指挥:高红桥
副总指挥:解军、姬梁生、张冬青
成员:许磊、顾兴旺、马宁、张念全、袁强、栾东、史凯、钱波、刘晨东、张希金、房兆强、孙博、崔小娟、张小满、陈改云、李甜甜
指挥部设在公司二楼办公室
(2)职责
<1>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3>向上级汇报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负责人:解军
<2>现场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设备、物资的供应及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负责人:张冬青、张念全、
<4>现场医疗救护组:负责联系医院,救护车辆及协助医护人员救护伤员。负责人:崔小娟、张小满
2、事故预测;
(1)事故包括:管网泄露引起电气设备短路,造成人员烫伤、突然停电造成换热器超压,引起爆炸等火灾等事故。
(2)事故发生后,会引起现场人员惊慌失措,造成人身伤亡事故、设备财产损失。此时工作人员应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可实施“紧急避险”行为,确保大利益,舍弃小利益。
3、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坚守岗位,提高警惕
<1>换热站值班人员、管线巡视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站内每班必须对运行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了解设备运行状况。站外定时、定期对所有管线巡回检查,并详细填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公司。确保疏水器畅通,阀门关闭灵活。伸缩器活动正常,支架稳固。
<3>站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有关人员进入须登记、签字并报告站长。
<2>补水箱应时刻保持水量充足,补水泵运行正常,严禁缺水。如果缺水立即采取措施。
(3)管网泄漏应急措施
<1>管网巡视人员发现管网泄漏或接到命令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入事故现场,首先判明事故原因,再根据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工作。
<3>抢修人员操作时应穿戴好专用的工作服装,并有专人监护。
4、对处理事故的要求
(1)一旦发生事故值班人员要保持镇静,不要惊慌失措,判断事故和处理事故要“稳、准、快”并及时报告公司有关人员。
(2)发生重大事故应保持现场,在开展抢险救援工作中,参加人员应听从指挥,服从命令,有秩序、有组织的进行,防止人员紧张、惊慌而造成伤亡,同时密切配合,同心协力,尽最大努力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
(3)事故后,应将发生事故的部位,时间、经过及处理方法等情况详细记录,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原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换热站自控系统应急预案
换热站自控系统应急预案为防止换热站突发性事故发生后,因事故处理延误,导致事故扩大,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和社会不良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启动应急预案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自动控制系统失灵或现场管网出现破裂等突发情况下,可能出现以下紧急情况或其他重大缺陷直接影响到正常供热并危机设备和人身安全时,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总指挥:高红桥;副总指挥:姬梁生
调度:房兆强
成员:马宁、顾兴旺、孔浩、刘范波、邵宁、张赞勋
2、自动控制系统故障情况下的应急处理
(1)首先将系统停机,查看故障报警历史记录,根据故障信息分析故障可能产生的原因。
(2)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3)在确认水泵、阀门、换热器、管网等无异常的情况下,启动手动操作运行模式。
(4)手动运行的操作步骤为:将盘面转换开关打到手动位置--先手动将水箱补满(水箱补水可通过手动操作电磁阀实现)--启动补水泵--观察出水压力表维持在0.5MP--启动循环泵(此时,若管网超压,则可以关闭补水泵,只保留循环泵运行)--开启旁路蒸汽阀(阀门开度可根据换热温度手动调节)--补水泵可根据现场用水量手动间断开启,该方案要求现场必须有人值守才能完成。
3、二次网管路事故破裂的处理步骤
运行中回水压力突然降低,补水量增大也无法维持,回水压力快速下降,出口压力也随之下降,应做如下处理:
(1)停止补水泵运行,停止循环泵运行,关闭一次管网主阀门。
(2)通知调度,派人检查二次网,发现漏点后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3)如漏点前有区域阀门则关闭阀门,进行检修。
(4)处理漏点后补水泵投入运行,当回水压力达到定压值后启动循环水泵。
(5)循环泵运行正常后,开启一次网蒸汽主阀门。
4、停电处理
(1)立即关闭管网入口主阀门,并微开阀前疏水阀门。
(2)联系有关单位恢复供电,如站内设备问题造成停电,立即通知公司领导,找电工处理,尽快恢复。
(3)做好送电前设备的检查、运行准备工作。
5、换热站内一次网漏水、汽处理
(1)停止补水泵、循环泵的运行,关闭管网主阀门。
(2)报告公司领导,请求派检修人员处理。
(3)如天气寒冷,事故缺陷无法在短时间内处理完毕,为防止管道冻裂,,需将二次网泄水停运。
6、水泵故障
(1)水泵振动过大,超过0.10mm时应切换备用泵运行,进行检查处理。
(2)电机过热时应投入备用泵,停止故障泵,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3)泵体有异样声音,泵体出力下降,应投入备用泵运行,停止故障泵,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4)轴承温度过高、冒烟、着火时,立即停止故障泵,用1211灭火器灭火。投入备用泵。
(5)水泵机械密封因磨损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漏水,应投入备用泵停止故障泵,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6)以上情况如无备用泵,应根据现场的实际状况调节运行。如必须停泵的,一定要保持住管网压力。
(7)做好站内记录。
7、电器开关及电控柜故障
(1)电气故障造成电机跳闸后,切换备用设备运行,并立即通知调度,派电气人员处理。
(2)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停电,然后用1211灭火器救火。火扑灭后由电气人员检查处理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或备用。
8、设备故障
本系统的关键运行设备换热器、水泵、蒸汽调节阀、阀门管网均采用一用一备的.工作方式,若其中一台故障,可切换到另一台工作,若两台同时故障时,只能系统停机,更换或维修才能满足运行。
9、事故报告
换热站出现紧急或重大事故时,现场人员应迅速将信息在第一时间报告给站长、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同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由公司领导联络各方面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险和事故处理。
三、培训与演练
1、每年对班组长以上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两次,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
2、对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进行2次演练。确保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到人;
3、每年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核,根据人员的变化,对应急救援预案人员进行调整,实现援预的有效性。
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6
1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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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本市有效应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处置供热突发事件,减少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对居民正常采暖的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供热用热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内五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行政区域内因供热弃供弃管、供热设施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供热用煤、水、电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巨大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生产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较大以上供热事件。
1.4编制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
(2)属地管理。各区政府组织制定区级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5事件等级
按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出现供热用燃料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热。
1.5.2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区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上、5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2)发生供热事故,造成停热,影响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24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热。
(3)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
(4)因供、用热纠纷,造成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大规模人员聚集或上访,严重影响交通等社会秩序。
1.5.3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区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2)发生供热事故,造成停热,影响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1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
(3)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5万平方米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协调无果。
(5)影响重点用户(如:医院、学校、政府机关办公场所)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V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区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停热,影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0万平方米以下,12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
(2)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
(3)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
2组织机构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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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石家庄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各区政府和供热公司等有关部门。
2.1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2)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区供热管理部门及供热单位做好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导区和供热单位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
(5)协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河北省军区及武警河北总队后勤处做好省属部门及驻石单位、部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2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区、各供热单位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
2.3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区政府:负责督导本辖区正常供热;协调解决供、用热纠纷;制定本辖区相应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理一般和较大供热突发的公共事件和重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理和善后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本市供热燃料应急调运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处理因发生供热突发事件而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
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市内四区和高新区的城市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的冬季采暖补贴发放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供热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石家庄市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组织建立市级供热应急救助体系和技术支持系统,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发布黄色、橙色、红色的供热预警建议;指导各区制定、修订和实施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具体组织、指挥及事后分析、总结全市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全市供热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各燃气公司做好燃气供应工作、协助处置燃气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及燃气供应的实物救助;对影响正常供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市国资委:负责协调做好监管范围内国有破产、特困企业职工的采暖救助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市安监局:根据政府授权,负责牵头对供热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市交管局:负责协调供热燃料运输车辆、抢修抢险车辆的通行保障以及处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交通维护、疏导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协助解决因煤改清洁能源引发的供热问题。
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负责协助处置因供热用电引发的供热问题及电力供应的实物救助。
华电供热集团、中电投供热集团、市属供热公司:负责城市热网集中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2.4各供热单位职责
各供热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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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各区供热管理办公室要与各供热企业(单位)保持联络畅通,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各区及供热企业(单位)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其下设的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III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II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2.2预警发布和解除程序
冬季供热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前15天,全市即进入供热突发公共事件蓝色预警响应阶段,蓝色预警不再另行发布;黄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的应急处置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发布。
冬季供热期结束后,供热蓝色预警自动解除。黄色以上预警的解除程序,参照发布程序执行。
3.3信息报告
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市、区两级供热管理部门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报送。属一般供热事件的,由区供热管理部门报区政府,并自行组织处置;属较大供热事件的,由区政府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属重大、特别重大供热事件的,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报市委、市政府。
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供热事件的,各区、市属相关部门必须在1小时内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报告。上报事故时,可先电话报告事故简要情况,后书面报基本情况和善后处置情况。
较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按相关规定发布。
4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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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分级响应
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V级):由事发区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供热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II级):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的应急处置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以事发区政府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区政府负责人应赶赴现场,区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应急处置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要赶赴现场,协助区政府制定应急方案,指导、督促、协调并参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工作。
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I级):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政府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并具体负责事发现场的应急指挥和处置工作。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报告总指挥,经批准启动应急预案。总指挥与相关副总指挥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并具体负责事发现场的应急指挥与处置工作。
4.2响应程序
4.2.1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区、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2.2区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4.2.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市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4.2.4供热应急指挥部根据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4.3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或区宣布应急结束。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区宣布应急结束。
5善后处理与调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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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5.2事件调查
必要时,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5.3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5.4恢复重建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事发地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6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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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6.2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
各供热单位必须组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抢修抢险队伍,建立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机动车、电焊机、气焊工具、电动试压泵、汽油抽水泵、电动抽水泵、工程照明警示灯、便携式流量计、红外线测温仪、数字燃气检测仪以及各种规格的管材、阀门和水暖件等抢修抢险物资器材,具备一定的供热事故自救能力。
6.3应急供热燃料保障
市、区建立两级应急供热燃料政府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20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6.4应急救助保障
市、区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6.5通信联络保障
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市、区政府及其供热管理部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供热应急体系中有关人员的通信联络畅通。
6.6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期间,供热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经协调无效,项目所在地区级人民政府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6.7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市、区两级财政应安排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资金,明确应急救助政策,确保本市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保障全市正常供热,缓解供、用热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宣教培训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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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宣教培训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7.2应急演练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8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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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石家庄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根据本预案,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8.2预案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4其他说明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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