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事件应急预案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放射事件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放射事件应急预案1
一、总则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为使本单位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与职责
(一)本单位成立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处理电话: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
2、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应启动本预案;
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4、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5、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7、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四、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放射科危重病人抢救预案
一、对危重患者,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进行抢救。
二、抢救工作应由临床医生护士、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并将病情及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况(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及分管院长。
三、在抢救过程中,应按规定做好各项抢救纪录,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四、专人保管急救、抢救药品、器械,随时检查,随时补充。确保药品齐全、仪器性能完好,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抢救时,护理人员要及时到位,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护士在医生未到以前,应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各种抢救措施的准备,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在抢救过程中,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认真、仔细核对抢救药品的药名、剂量,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瓶,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抢救完毕立即督促医生据实补写医嘱。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放射事件应急预案2
一、目的
x射线穿透人体将产生一定的生物效应,如果剂量过大或接触时间过长,对人体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损害。因此,为了保证放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医院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院放射事故应急组织,其放射事件应急组织职责如下:
全面负责医院放射事件应急统一协调工作;
负责协调各个科室做好放射防护相关的工作;
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学习放射事件应急知识;
发生放射事件组织应急救援,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三、放射管理
(一)定期自查和监测制度
在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指定专人每周一次检查每一个场所的射线警示标志和安全指示灯是否完好,否则及时更换;每年进行一次射线装置监测;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从放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集中统一保存;每年最后一个季度对本年度射线装置放射防护安全进行管理评审,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对存在的内容提出改进措施;每1-2年安排一次从放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集中统一保存;每两年安排从放射工作人员轮训一次放射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省卫生厅、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和省环保局的领导下,根据辐射剂量的大小与工龄长短,组织相关从放工作人员进行保健休假或疗养。
(二)放射事件报告制度
1、如果个人辐射剂量超标应立即向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及组长汇报,安排超标人员脱岗休息,分析原因,分类处理。
2、发生或发现放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务科报告(。
3、医院必须立即向温江区环境保护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置措施
1、如果射线装置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装置电源,并迅速向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汇报。联系人:潘胜。联系电话:。
2、若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医院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3、若放射源发生泄漏、丢失、被盗等,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或总值班。
4、发生放射事故以后,医院应立即组织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讨论,填写《放射事故报告卡》(见附件),上报主管部门。
五、保障措施
1、登记预约人员要热情接待患者及其家属,细心介绍检查流程,耐心解释其所关心的问题,告知其x线穿透人体将产生一定的生物效应,对人体将产生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其产生只是在x线发生器电源开启的瞬间,与可见光一样,当开关关闭之后,没有射线的残留,检查的受益(尽早诊断和治疗疾病)远远超过可能产生损害的风险,而且我们放射科的医生和技师已经接受过严格的培训,将使用最小的曝射剂量和最小的曝射范围可得到一幅可供诊断的影像资料;温馨提示患者在放射科候诊期间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
2、照片技术人员或医生必须经过放射专业培训合格之后方可进行临床操作,对所操作的机器应十分熟悉;对遥控诊断床或机架机械臂的操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密切注意机件的`动作和病人的情况;必须熟悉各机器的应急停止开关,并能对应急情况做出判断。操作中必须注意对患者敏感部位的防护及家属的防护,原则上检查时不需要陪护,确需陪护者请穿铅衣防护,绝对禁止无关人员停留,杜绝不必要的曝射。如果有疑问,应立即向科主任咨询。
3、保证全体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培训,全面掌握放射防护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每周检查一次放射防护警示标志和放射安全指示灯是否正常工作,个人剂量监测仪是否正常佩戴,场所门窗有无关闭不严的情况。放射防护领导小组成员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畅。
4、责任科室应定期对各机器,特别是带电动步进设备如诊断床、机械臂、机架等的限位开关、锁死机件和运动情况进行检查,防止机件意外失灵。定期对球管管套、高压电缆与高压易击穿部件进行检查,严防高压电击事故的发生。加强日常维护。如果发现疑问,请立即向科主任汇报,并与总务科联系维修事宜。
放射事件应急预案3
第一部分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员工对放射事故应急防范的意识,将放射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二、编制依据
编制参考:
1、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国家突发公共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3、国家核应急预案;
4、职业病防治法;
5、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三、应急状态和适应范围
本预案仅适用于放射科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医学应急状态和事件。
四、工作原则
遵循“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国家核应急工作方针,指导公众采取正确的放射防护、防病措施,并提供必要的医学应急保障,向公众提供医学心理咨询,防止或减轻核事故与放射事故对公众的不良社会心理效应与后果;开展事故状态下人员受照剂量监测和辐射危害评价。
第二部分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在医院放射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之下,我科成立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为科负责人:xxxxx
副组长:xxxxx
成员:xxxxx
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放射安全工作,防止放射事故的.发生;针对防范措施失效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对已发生放射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并向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通报;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射事故发生和应急救援情况,负责恢复正常秩序,稳定受照人员情绪等方面工作。
二、日常管理组织
由放射科的工作人员组成,具体同上。
三、专业委员会
由医院及科室的专业人员共同组成。
四、应急处理机构
放射科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xxxx
成员:xxxxx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工作,调度人员,指挥其他各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首先采取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
(2)对放射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指挥放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迅速、正确判断事件性质,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射污染事件应急救援情况;
(4)负责恢复本单位正常秩序。
第三部分
应急状态的监测、预警和报告
一、监测和预警
定期自查和监测:
科室每月对各机器进行一次大检查,并会按照规定请有关部门对机器进行监测,同时要求工作人员每日开始工作前均要对机器进行常规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操作机器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二、报告
事件报告制度:
发现或遇到问题时,应首先报告科室负责人,由科室负责人按照事件的性质和轻重逐级上报,程序可参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规定,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还应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部分
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终止。
应急控制措施:
在射线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一旦有应急事件发生,工作人员应首先关闭射线源,保证患者立即脱离有害射线,并进行下一步的处理,同时保护自己,减少伤害。工作人员应按照上级要求佩戴剂量监测计。如有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按照应急处理机构的人员和措施进行。
第五部分
善后处理:
1、查找事故原因,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查以及环保安全技术处理,检测等工作,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处理。将事故处理结果及时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禁止缓报、瞒报、谎报或者漏报辐射事故。
2、警报解除后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或修改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环境安全管理,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3、由疾病控制中心对有可能受到超剂量照射的人员进行全身受照剂量估算,据此并结合患者的其它临床症状、体征检查结果,进行放射病的诊断、治疗和长期医学跟踪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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