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台防汛应急预案集锦15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台防汛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
防洪防台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为切实做好防洪防台工作,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区街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防洪抗台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广丰三村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实行分级分村负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主任负总责。
2、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全社区的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
3、社区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工作。
4、社区各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并相互配合,全力协作。
5、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人员在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中,按各自防汛防旱工作职责执行,社区领导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布置好工作。
6、抢险队伍的组织。
A 宣传、救护组:负责深入居民做好宣传、动员群众配合抗洪抢险作出的防御部署,负责受伤人员的治疗,汇总上报灾情。
B 抢险组:由物业部组织,负责紧急救援和抢险。 C治安组:由警务站组织,负责灾区治安工作。 D运输、后勤组:负责抢险救灾车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受灾转移群众的安置。
三、汛期前准备工作
⑴做好汛期前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备案。
⑵在险情到来之前,做好必要的物质准备工作。
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预案,组织抢险队伍。
四、灾后恢复措施
1、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自救,安排好灾民的生活。
2、做好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的流行。
3、物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修复受损设施。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2
为排除汛期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程序
1、灾害预警:凡气象台发布特大暴雨、台风等紧急警报,应急领导小组及全体教职工自觉进入紧急应急状态,全体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2、一旦发生水汛的苗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抢险工作,组织人员勘察险情,制定排险方案,组织实施。
3、遇大水要护送学生回家。各班学生按照居住方向分为几路,与平日放学路队相一致,便于组织实施,忙时不乱。学校以每个村庄、小区为单位集中护送,疏散组安排每队须有2——3名教师护送。
4、后勤组切断一切电源。
5、疏散组和后勤组疏散人员和物资到安全区域。
6、救护组发现人员伤亡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必要时联系110、120,采取抢救措施。
二、防范措施
1、各班组织好安全监督小组,选好小组长,要求各小组的.学生互相监督,以使所有学生严格履行安全公约。
2、班主任经常对学生进行水、火、电、交通、饮食、文化娱乐、迷信、赌博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其自救、自律安全意识,促使学生自觉遵守。
3、教育学生无家长带领不得外出游泳,严禁到深水塘、水库等深水处洗澡,雨天不外出。
4、要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防险责任书》,明确责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暴风雨天气要听从应急小组指挥,配合学校的应急预案,实施安全转移、护送学生的任务。
6、与周边村庄、小区联系,请他们帮助做好学生安全防险工作。
7、学校安排假期值班,随时了解假期的安全防险情况,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对以上汛期安全管理目标,学校随时检查。属玩忽职受,措施不得力,导致汛期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3
为了切实做好黄海大丰港海上船舶防台(大)风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及船员的生命安全,根据海船舶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防台(大)风应急预案。
1、成立海上船舶防台(大)风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熊安平
副组长:刘彦祥
2、领导小组职责
2.1.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海上船舶防台(大)风工作的领导、指挥、组织和协调工作
2.2.根据气象预报,负责船舶在台风期间的台风预报、台风警报、台风紧急警报、台风警报解除等阶段的.工作指令的下达。
2.3.进入台风季节,负责组织对船舶防台(大)风工作的检查。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对外联系工作。
2.4.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防台(大)风的能力和水平。
3、气象预报的监控
3.1.领导小组在进入台风季节要切实做好中央电视台、盐城气象台、中国台风网、以及周边气象台站有关海上气象信息的收集工作;做好每天的气象记录,尤其要密切注意台风的形成和走向趋势。收到台风预报立即向公司防台领导小组汇报。
4、台风风力级别划分及避风地点的确定
4.1.台风中心靠近施工海域预报风力在10级以上(含10级)为A级。此时船舶必须到指定避风锚地避风。
4.2.台风中心偏离施工海域,预报风力在9级(含9级)以下定为B级。此时船舶就近在指定锚地避风。
4.3.根据施工特点,应实地考察和调查,以确定船舶避风锚地并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5、船舶避台风前的准备
5.1.船舶做好封舱加固的材料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5.2.船舶要认真检查、检修机器设备和保养系缆件、锚机、缆风绳、消防救生、供电及信号系统,保证各类设备完好可靠。
5.3.船舶在避风前要一次性备足燃、滑油料,以备避风时连续航行的需要;另需备足食品、淡水等生活必需品。
6、应急预案启动
在进入台风季节时,领导小组按气象台发布的台(大)风信息(以下简称台风),进入台风预报、台风警报、台风紧急警报三个阶段。
6.1.台风预报阶段
6.1.1领导小组收到台风消息预报后,按程序立即向公司防台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请示,并各船舶宣布进入海上防台准备阶段。
6.1.2.领导小组组织船员在短时间内迅速回到岗位。
6.1.3.避风船舶对各种设备在启动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缺陷立即整改。
6.2.台风警报阶段
6.2.1.收到海面台风警报后,立即向公司防风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请示后,由船队队长下达施工船舶进入避台风锚地指令。
6.2.2.接到指令后船舶立即离开施工海域进入指定锚地避风。
6.2.3.船舶到达避风锚地后,应根据当地海域情况,进行避风锚泊;根据风向、风力选择抛前后交叉和领水锚4-6口,必要时抛设8口。
6.2.4.以上计划根据当时情况可另行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做好改航其他锚地的准备工作。
6.2.5.船舶完成上述作业后,负责人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船舶的锚泊情况,并向海事部门报告船舶方位。
6.3.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6.3.1.领导小组收到气象台发布的海面台风紧急警报后,立即向公司防台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立即通知船舶进入全面防台阶段,做好各种应变准备。
6.3.2.避风船舶实行全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密切观察本船锚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6.3.3.避风期间,船舶与领导小组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遇有特殊紧急情况立即汇报并及时与当地海事部门联系,以便请求援助。
7、避台风锚地安全措施
7.1.船舶在进入避风锚地时,及时向当地海事部门报告本次船舶避风情况,建立必要通讯联系,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请求海事部门给予援助。
7.2.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对锚机、通信、消防、救生、机舱等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检查巡视。
7.3.保持通讯畅通和24小时职守,每日上午8:00时、中午12:00时、晚上20:00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船舶动态。
7.4.避风船舶在避风期间船员不得随意离船,因生活或工作需要离船时报船舶负责人及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离船。
8、船舶返航施工计划安排
8.1.领导小组收到气象台发布的海面解除台风警报,改发大风警报后,须立即向公司防台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8.2.领导小组根据风力、船舶抗风能力和航程,经请示上级领导后,下达船舶原地继续防风、准备返回施工现场或开始返回施工现场指令。
8.3.避风船舶接到返回施工现场指令后,及时制定船舶返航计划,船舶返回施工现场后及时汇报,并向海事部门报告船舶动态和船位。
9、作好防台(大)风的工作总结
防台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对本次防台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找出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为今后防台工作打好基础,提高海上防台(大)风的能力。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4
为加强东环铁路四分经理部2标段施工现场的防台防汛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台汛期间防救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理部依据海南省防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通知》精神,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经理部设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组员:各部(室)部长(主任)、项目队队长、项目队书记、技术主管
2、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一组、应急救援二组和防台防汛办公室:
应急救援一组:由**负责铺架一队的防台防汛工作布置及各项应急工作;
应急救援二组:由**负责铺架二队的防台防汛工作布置及各项应急工作;
防台防汛办公室:防台防汛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负责政府及有关部门防台防汛的文件接收、信息动态的掌握、后勤保障、车辆调配及各项应急工作的汇总,上报等。
二、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协调,各组负责人各司其职主动应对施工现场防台防汛和各项应急工作的管理,组织、布置和指导各参建单位进行防台防汛工作。
三、应急措施
1、出现台风和汛期预警,防台防汛办公室建立值班制度,关注通讯、广播、上级部门的电话和传真,并将有关信息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抢险一组和抢险二组负责人,做好值班记录;
2、应急救援一组、二组按各自的分管目标通知各参建单位密切掌握信息来源,关注政府有关部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
3、出现台风和汛期警报,应急救援一组、二组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授权下即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各参建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各参建单位及时向经理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报出书面应对方案和应对人员名单;
4、各抢险组分管领导必须亲临或授权组内人员对施工现场组织、布置、指导和督促各参建单位进行防台防汛工作;各抢险组应及时把落实情况报经理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5、防台防汛办公室确定值班名单,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上级主管理部门的联系,接收到的信息第一时间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成员,并做好值班记录,防台防汛办公室在值班期间要确保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的通信畅通;
6、出现险情或灾难时,各项目分管领导建立半小时通报制,及时了解各队的防范情况和防范动态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必要时与有关抢险部门联系,请求援助。
7、防台防汛警报解除,防台防汛办公室应对情况进行书面报告,经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确认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防台防汛联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医院救援中心:120报警:110
2、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手机:1***,电话:***)
副组长:***(手机:1***,电话:***)副组长:***(手机:***,电话:****)
3、防台防汛办公室值班电话:****
海南东环铁路工程2标项目经理部
第四分经理部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5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我校全体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预案: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吴生涛
副组长:
组员:周建国、赵正涛、王蒙、许运涛、员民芳、王晓武、王建华、崔江涛、梁东辉
领导小组的职责:
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做好校舍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对周边地质的.排查,积极与周边单位联系、协调安排好本校防汛抢险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汛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确保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师生无伤亡。
二、成立防汛抢险队
队长:王晓武
副队长:王建华、崔江涛、梁东辉
组员:贺相杰、肖高阳、张建民、李建乐、赵国锋、翟晓妞
韦敏霞、杨淑琼、各班主任
三、报警程序
学校当日值班领导(班主任)→学校校长→学校防汛领导小组→报告上级部门
四、防汛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学校的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度汛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汛意识,确保师生无伤亡,校舍无塌方。
3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4总务处要将所有校舍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家庭居住条件,尤其是住在偏远地带的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保持联系,提高防灾意识。
5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
6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遇险情学生在没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7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校长的指挥,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资。
五、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6
各位住户:
根据xx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10日夜至13日我市将会有强降雨、雷电及阵风天气,报请后勤管理处同意,物业管理中心启动防台防汛预案:
1、10日下午起停止一切室外施工作业;
2、住户尽量减少外出或户外活动,远离树木、电杆、牌匾,并关好房内门窗;发现漏水及时通报(客服电话:39xxx82);
3、请将阳台物品移至室内并检查阳台、露台地漏、院内排水等管道是否畅通,以免被杂物堵塞、造成雨水倒灌或殃及楼下住户;
4、请不要将车辆停放在大树或高层建筑下,以防高空坠物;
5、如遇雷电,请及时关闭家中电器的电源,停用手机,防止雷电伤害。
6、公寓二号地下停车场10日16时-12日16时对临时停车的'住户限时免费开放。在此期间免费停放,超出时限正常收费(可扣除免费48小时的40元)。一号停车场因临时车位较少,暂不开放极端气候时期免费停车时限。
7、临时停放车辆应服从车管员管理,杜绝占用已出售车位、压线停车、占用通道、超时限不及时移除车辆且不据实缴纳停车费等行为,对违规车辆将列入失信名单处理以保证应急管理的秩序和可持续性。
8、请住户密切关注物业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如有天气情况变化,将另行安排并通知。
xxxx物业管理中心
20xx年8月10日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7
为贯彻落实《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保证我县渔业系统防台防汛工作有序开展,保障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县渔业系统防台防汛工作实际,特制定防台防汛预案。
一、基本情况
是一个典型的内陆鱼米之乡,虽近年来传统的捕捞业明显地萎宿,但其渔业养殖产业得到迅猛的发展。目前,县有19个渔业专业村组、社(场),渔业总人口6020人,其中捕捞渔民1091人,养殖渔民1350人,机动渔船563艘,非机动渔船261艘,固定捕捞场所277处,流动捕捞渔船351艘,渔业养殖总面积7.8万亩。渔民生活“连家渔船”集居停泊点比较典型的有2处(大云、西塘)。群众性自然渔港15处,分散在各(街道)渔业村组。
地处沿海地带,每年受1-3个台风影响。由于我县区域离海面尚有几十公里距离,故根据台风的特征和以往实况,对我县影响的台风一般风力在10级左右,最大时可达12级,过程雨量一般在150毫米左右,最大可超过300毫米。这样的台风灾害对渔业生产秩序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都造成了威胁。
二、工作职责和组织领导
(一)工作职责
作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其防台防汛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全力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渔民的防台防汛通知、渔民安全撤离以及灾后渔业生产自救的指导,保证渔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本着人员无伤亡、极大程度地减少灾情损失的原则,我们应做好:
1、及时通知渔业船舶停止捕捞、航行,安全回港避风;
2、指导养殖户做好水产养殖设施的加固与防御,从业人员的安全撤离;
3、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群众性自然渔港渔船的固定、生活渔船人员辙离;
4、指导灾后渔民生活自救,落实恢复生产措施,维护渔区社会的灾后稳定。
5、局机关工作人员与财产的安全渡汛。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防台防汛工作,本局成立防台防汛指挥组,局长任总指挥,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并有局办公室、渔政科、船检科、执法大队、推广站、资产科以及下属二个渔政中心站负责人组成防台防汛指挥组成员。下设办公室、二个工作小组、抢险突击队、物资保障组、宣传报导组、生产自救组等,分别有各科、室、站负责人担承队长或组长。
三、工作程序与步骤
根据台风的特点规律,本局将有步骤地启动防台防汛组织机构的各项功能,逐步落实防台防汛工作措施。
1、台风预警。根据台风走势和官方预警级别,利用电视台、农民信箱等途径及时向渔业人员发出台风信息和警示通知。
2、突击检查。台风初次预警后,立即组织安全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同时了解薄弱环节,完善防台防汛应急措施。
3、宣传教育。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渔民群众的防台防汛的自救防护意识。
4、人员辙离。在台风预警到达最高级别时,协助当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辙离、安置处在安全隐患场所的从业人员。
5、信息通畅。保持上下信息畅通,随时听从县防台防汛总指挥部的抢险人员的调动,做好和相关部门的相互协作。
6、灾后自救。开展灾后调查研究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组织、发动、协助群众开展生活生产自救,并在技术、资金上支持灾民,帮助迅速恢复渔业生产。
四、防台防汛重点
全县分二个重点片区,分别是魏塘站管辖区域、西塘站管辖区域,具体重点防范工作是:
1、全县560艘渔船及277处固定作业场所的人员财产的安全防范。
2、外塘渔业养殖设施的加固防毁和管理人员的安全保障,重点是500亩以上的汾河、夏墓荡、蒋家漾、北许漾等外荡养殖水域。
3、对群众性自然渔港采取防范保护措施,协助各镇(街道)做好“连家”生活渔船财产保护以及人员辙离工作。
五、应急措施
在整个台风从初次预警到解除警报,保证领导一线指挥、抢险人员随时待命、抗灾物资充足,渔政艇、车辆始终处于待命状态。
1、重要渔业养殖场所发生危险时,及时组织人员抢险,并随时保证物资的供应。
2、三艘渔政艇、三辆汽车、40多名工作人员随时做好台前、台中、台后的预防、抢险和灾后自救工作。
3、对一些老弱病残和个别不愿辙离危房危船的,协助当地政府采取强制措施辙离。
4、协助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其他抢险救灾工作。
六、制度保障
1、值班制度。接到台风警报后,本局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恪守职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保证值班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2、台前必检制度。台风预警期间,及时组织人员到各渔区,生产作业场所,进行严格的排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防台防汛方案。
3、渔船“定人联船”制度。“定人联船”是本局在实行渔业安全生产和渔政管理工作中的一项有效措施,同样在防台防汛工作中也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全县560艘机动渔船和150艘非机动渔船,有14位渔政工作人员分别联络管理,签订责任状,并实行积分考核。
4、自身安全制度。在保证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抢险救护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措施十分重要,抗灾人员应配备防滑胶鞋,雨衣、手套等必备用具,临水抢险时,抢险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同时保证车船的行驶安全。
七、灾后恢复措施
1、台风过后,本局将及时组织灾后自救组工作人员深入灾区核实情况,向上级递交灾情报告。
2、组织发动渔民群众开展生产生活自救,协助地方政府对受灾人员的救助和安置工作。
3、组织渔业技术人员,深入受灾的养殖渔区,开展科技咨询,指导服务,出主意,想实招,采取应急补救措施,减少灾害给渔业生产带来的损失。
4、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灾后的疾病防治工作。
5、凡涉及渔业互保规定的人员,有人身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局组织相关人员迅速开展理赔工作,保证赔偿款的及时到位。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8
一、组织机构
1、经理部设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组员:各部(室)部长(主任)、项目队队长、项目队书记、技术主管
2、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一组、应急救援二组和防台防汛办公室:
应急救援一组:由xx负责铺架一队的防台防汛工作布置及各项应急工作;
应急救援二组:由xx负责铺架二队的防台防汛工作布置及各项应急工作;
防台防汛办公室:防台防汛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负责政府及有关部门防台防汛的文件接收、信息动态的掌握、后勤保障、车辆调配及各项应急工作的'汇总,上报等。
二、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协调,各组负责人各司其职主动应对施工现场防台防汛和各项应急工作的`管理,组织、布置和指导各参建单位进行防台防汛工作。
三、应急措施
1、出现台风和汛期预警,防台防汛办公室建立值班制度,关注通讯、广播、上级部门的电话和传真,并将有关信息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抢险一组和抢险二组负责人,做好值班记录;
2、应急救援一组、二组按各自的分管目标通知各参建单位密切掌握信息来源,关注政府有关部门、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
3、出现台风和汛期警报,应急救援一组、二组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授权下即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各参建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各参建单位及时向经理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报出书面应对方案和应对人员名单;
4、各抢险组分管领导必须亲临或授权组内人员对施工现场组织、布置、指导和督促各参建单位进行防台防汛工作;各抢险组应及时把落实情景报经理部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5、防台防汛办公室确定值班名单,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上级主管理部门的联系,接收到的信息第一时间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成员,并做好值班记录,防台防汛办公室在值班期间要确保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的通信畅通;
6、出现险情或灾难时,各项目分管领导建立半小时通报制,及时了解各队的防范情景和防范动态报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必要时与有关抢险部门联系,请求援助。
7、防台防汛警报解除,防台防汛办公室应对情景进行书面报告,经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确认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防台防汛联系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医院救援中心:120报警:110
2、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xxx(手机:1xxx,电话:xxx)
副组长:xxx(手机:1xxx,电话:xxx)副组长:xxx(手机:xxx,电话:xxxx)
3、防台防汛办公室值班电话:xxxx
XX项目经理部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9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按照国家规定的“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和四级响应的要求,结合项目部的实际,为进一步提高防汛指挥调度、应急抢险和灾后救助的效率,增强广大市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提高项目部应对防汛防台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区域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南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沪汛办〔2007〕57号)、《上海市南汇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汇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内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本预案指导项目部的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并报上级审定、备案,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防汛防台预案要以“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及时抢险、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切实实现“三个转变”,按照新时期防汛防台的要求,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稳定、祥和、安全的环境。
2 概况
2.1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
2.1.1地理位置、高程范围、地形、地貌特点等
南汇区地理位置在北纬30°53’~31°09’、东经121°35’~121°51’之间。西与闵行区接壤,北与浦东新区毗邻,东北与浦东国际机场毗接,西南与奉贤区相交,东濒东海,南临杭州湾,属沿海地区,海岸线全长50.1公里,海塘和一线海塘的出海水闸是防汛的重点。
本项目部地处南汇区周浦镇,是防讯防台的重点位置。
2.1.2行政区划、面积、人口、重要设施等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0251㎡,现有施工人数280人。内有塔式起重机3台,中小型机械30台,另有办公区、生活区等临时设施。
2.2防汛风险分析
影响本项目部的防汛防台突发事件主要是台风、暴雨、高潮及龙卷风。
2.2.1台风、暴雨、高潮等自然灾害对本地区的影响及历史上最大灾害的危害情况,从建国以来的记载来看,对我区影响最大的灾情按年份排列如下:
2.2.1.1 1949年7月25日大台潮:摧毁海塘25公里,占全线海塘长度的58.82%,受灾面积高达17.5万亩,死亡1211人,流离失散35700多人,冲坍房屋18000余间,死亡牲畜2.69万头。
2.2.1.2 1963年9月12日特大暴雨:大团、惠南地区水位高达4.52米,造成36万亩农田受淹,16800户受涝,倒塌314间民房和97座桥梁,损失粮食6万公斤。
2.2.1.3 1986年7月11日龙卷风:吹毁民房4361间,1190户人家受灾,死亡22人,受伤540人,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
2.2.1.4 1997年8月18日“9711”号台风:芦潮港最高潮位5.68米,是建国以来最高潮位,据不完全统计,经济损失达10858.5万元。
2.2.2现状
2.2.2.1 2005年8月5日至7日“麦莎”台风:港城大堤内坡石拱肋底119处淘空;8.6公里顺坝护脚冲刷严重,抛石外露,大堤护坎地被削低约25~30厘米左右;人民塘沿海特殊保护林受损树木约3000棵,倾斜24800棵。受损果园4.7万亩,水稻1.3万亩,蔬菜大棚5.6万亩,苗木932亩,其它经济作物1.8万亩,养殖业受损棚舍3万平方米,死亡家禽13.8万羽。全区共有18条道路、60个居民点、2755户家中进水,家中积水最深的约50厘米。港城开发(集团)公司工程损失约908万元,同盛物流园区工地彩钢板屋面受损4000多平方米,绿化场地受淹22万平方米。
2.2.2.2 2007年9月18号“韦帕”台风:过程累积雨量最大为书院镇82.8毫米,惠南62.7毫米;最大风速:小洋山12级(34.4米/秒),滴水湖9级(21.0米/秒),惠南8级(19.0米/秒),全区内河水位由于早已采取预降措施,18日全区最高水位为周浦2.99米,东南沿海400亩秋瓜损失较大,周浦地区有200亩葡萄损失约30%,160亩桔子损失20%,另海塘上的人民塘有115棵树被吹折、吹倒。全区共转移安置了64914人,大治河、芦潮港水闸外共有94条船只进港避风,无人员伤亡。
2.2.2.3 2007年10月8日台风“罗莎”:普降大到暴雨,芦潮港镇降雨量达239毫米,泥城镇230毫米,大治河水位涨至3.3米,芦潮港内河水位3.76米。1.8万亩露地施蔬和600亩西甜瓜受淹,3000余亩设施蔬菜积水,1000亩大棚塑料受损,城镇部分地区出现积水。
2.2.3特征和趋势
从地理位置看,南汇地处上海东南沿海,位于热带气旋北上路径要冲之一,又属东亚季风盛行范围,在海潮和季风的影响下,热带风暴、梅雨暴雨、东海潮汐等自然因素会给我区带来频繁的涝、台潮灾害,如果上述灾害组合出现,更会加剧本区的灾情。
历史资料显示:南汇区每年都要遭受太平洋热带气旋的袭击,对南汇区有影响的台风平均每年有2次左右,台风带来大风、暴雨等灾害,沿海还经常发生由台风引起的风暴潮灾害,对海塘堤坝防汛墙等工程会造成严重威胁。同时本区年均降雨量为1174.2毫米,68%集中在5~9月,平均年暴雨日2~3天。另外本区平均每4~5年有一次龙卷风过境,具有突发性与破坏性。还有近几年来强对流天气的增多,甚至出现“飑线”等天气现象,且影响南汇的台风强度越来越强,局部地区的短时间内的强降雨也有增多趋势,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损失也相应增大,但人员伤亡由于全社会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措施到位,呈现下降趋势。
2.3防汛防台设施
项目部配备了潜水泵20台,担架一付,手电筒10只,急救箱一只,麻袋100只,还有木材等物资。
2.4重点防护对象
生活区、办公区等临时设施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
3 组织体系
本项目部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周浦镇街道人民政府领导。
3.1 领导机构
根据规定,项目部成立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项目经理缪建担任,副指挥由张宝根、宋黎明担任。
3.2工作机构
项目部成立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本项目部的防汛防台工作。
3.3其他
建立防汛抢险小分队,平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4工作职责:
3.4.1指挥部各成员职责:
1、xxx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
2、xxx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布置现场抢险,保持与当地防抬、防汛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
3、xxx任务是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保持与当地上级部门的沟通。
4、xxx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按职能归口负责保持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4 防范与预警
4.1防汛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4.1.1.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风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4.1.1.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低洼易积水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
4.1.1.3工程准备。配备一定的防汛应急物资,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防汛工程建设任务。
4.1.1.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台风暴潮防御预案、人员安全转移预案。
4.1.1.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4.1.1.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自建通讯系统,确保防汛通信专网、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
4.1.1.7防汛检查。按照“六不放过”的原则,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4.1.1.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应急物资定期检查,确保完好。
4.1.2预防和预警机制
4.1.2.1经常上网查看和收看电视,随时收集掌握防汛防台信息。
4.1.2.2健全预报机制。建立信息的监测和通报系统。
4.2预警信息含义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从低到高依次分为蓝、黄、橙、红四色预警信号,本区的.防汛防台预警级别将按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分为四级,由有关部门统一发布。国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制度、明确预警级别和发布程序后,从其规定。
4.3主要防御方案
4.3.1现场人员应立即上报项目部指挥小组。
4.3.2现场下水道疏通。
4.3.3生活区、宿舍后勤生活保障、救护。
4.3.4施工现场塔吊、施工电梯、井架、脚手架、模板等的检查与检修。
4.3.5施工用电、各部位配电箱、现场高空照明灯及架空线路的检查、加固及抢修。
4.3.6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与医院联系或拨打“110、119”救助,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及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3.7事故调查报告,并上报公司及有关上级机关。
5 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5.1.2进入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5.1.3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防汛指挥部向区县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市防汛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海塘、水闸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1.6因洪涝、台风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南汇区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即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四个响应等级,应对一般较大、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见附表一)
5.2.1 Ⅳ级响应(蓝色预警)
5.2.1.1 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由区防汛指挥部处理,并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1)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2)发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局部地区24小时雨量超过50毫米;
(3)可能造成一般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100户以下、农田受淹1000亩以下,房屋倒塌5间以下、死亡2人以下)。
5.2.1.2 Ⅳ级响应行动
(1)区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2)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协助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5.2.1.3蓝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了解最新预警信息,妥善安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防汛防台预案,做好各项防御准备;
(4)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5)沿海单位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
(6)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抽空;
(7)加固户外装置,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
(8)电力、通信等管线部门加强抢修力量的配备;
(9)排水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量放水工作;
(10)市政部门检查加固高架、高速道路的各类指示标志,落实隧道、下立交等重点地点的防积水和抢排水措施。
(11)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2 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5.2.2.1 Ⅲ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由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处理,并报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1)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2)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3)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4)可能造成较大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100~300户、农田受淹1000~10000亩或房屋倒塌5~50间、死亡3~5人)。
5.2.2.2 Ⅲ级响应行动
(1)市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
(2)区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3)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协助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各级抢险队伍进入戒备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经常性战备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5)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宣传。
5.2.2.3黄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或者到安全场所躲避;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及时更新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级防汛机构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4)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需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5)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水闸提前预降内河水位;
(6)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停止;
(7)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做好抢排积水准备;
(8)排水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及时进岗到位,确保排水畅通;
(9)绿化管理部门加紧对树木进行绑扎加固和修剪;
(10)水上航运部门及时发布船期消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各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3 Ⅱ级响应(橙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由市防汛指挥部处理,并报市政府备案,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必须进入岗位或到现场;
5.2.3.1 Ⅱ级响应标准
(1)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2)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即预报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
(3)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4)可能造成重大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301~1000户、淹没农田1~5万亩或房屋倒塌51~150间、死亡6~10人)。
5.2.3.2 Ⅱ级响应行动
(1)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提请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作出应急部署,并适时下达人员撤离指令;
(2)区防汛责任人和区防汛指挥部领导必须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3)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协助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各级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三级战备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5)电视、电台、网络和电信运营商、电子显示屏管理等单位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报刊等媒体也要及时刊发相关信息。
5.2.3.3橙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尽可能留在家中,关门、关窗、收物,防止坠物伤人;一旦室内进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加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各类建设工地停工,并对塔吊等设备进行锁定,对脚手架等进行加固或拆除;
(5)一线海塘外各类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6)所有船只全部进港避风;
(7)消防官兵全部上岗待命;
(8)排水量放水人员坚守岗位,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至凌晨3时上岗;
(9)绿化、市政部门及时扶正、清除倒伏树木;
(10)水、陆、等交通航运部门及时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12)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各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4 Ⅰ级响应(红色预警)
5.2.4.1 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必须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领导进入岗位或到现场:
(1)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2)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
(3)主海塘决口;
(4)可能造成特大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1000户以上,或农田受淹5万亩以上;或死亡10人以上,房屋倒塌50间以上)。
5.2.4.2 Ⅰ级响应行动
(1)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市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参加,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发表电视讲话,动员全市军民全力抗灾抢险;
(2)区党政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各级抢险队伍进入战斗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二级战备状态,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4)电视、电台、网络和电信运营商、电子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报刊等媒体也要及时刊发相关信息。
5.2.4.3红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根据安全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紧急通知等;
(3)各类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有关单位采取停课或其他专门的保护措施;
(4)除直接关乎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5)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5等级调整变更
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级别与响应级别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响应等级一般由低(Ⅳ级)向高(Ⅰ级)逐级递进,出现应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也可直接跃进。区应急委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影响和处置需要,按照规定程序来决定或报请市应急委决定变更响应级别,对于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可针对各种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分级响应程序和措施,情况特殊时,根据加强预防的需要,可提高响应等级。
5.3人员转移撤离方案
5.3.1准备工作
根据近几年在“麦莎”和“卡努”及“韦帕”和“罗莎”台风中人员撤离、转移的情况和经验,首先对临时工棚内人员的情况进行调查和统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安全、就近、方便的原则,可选择学校、电影院、旅馆、厂房及亲戚家中作为撤离安置地点,落实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登记造册,同时根据情况变化,不断更新资料,确保人员安全。
5.3.2撤离指令发布条件
在台风影响前,接市防汛的撤离指令后迅速通知各有关单位及时撤离、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5.3.3撤离点保障
撤离点的治安由所在地区的派出所和联防队负责,由所在地区的政府和有关单位提供饮食、医疗后勤保障。
5.4信息报送
5.4.1迅速报告信息。一旦掌握和发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将有关信息报告区应急联动中心、所在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上级主管部门。市民有义务通过110等报警、特服电话和其它途径迅速报告和反映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5.4.2严格报告制度。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项目部管理人员接到报警信息后,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重要信息要及时向区应急联动中心和区应急办报告(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向区应急办口头汇报,一小时内书面报告)。要做到事发后报告迅速,处置时报告正确,事件结束后要有总结报告。
5.4.3及时处置信息。接到重要信息后,要及时处理或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反馈到相关部门。
5.4.5跨区域信息通报。要与相邻区加强协作,建立防汛防台信息的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超出本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5.5应急结束
防汛防台突发事件的结束需经有关的权威部门宣布,并注意区别于现场抢救活动的结束。
6 后期处置
6.1灾后救助和重建
6.1.1善后工作
6.1.1.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做好抗灾救灾的善后工作,慰问灾民,帮助他们解决吃穿住的问题,使他们有一个安定的环境,恢复生产工作,稳定思想情绪。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怃恤、补助或补偿。
6.1.1.2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损害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6.1.1.3积极支持、配合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安抚灾民。
6.1.2社会救助
6.1.2.1提倡和鼓励个人捐赠资金和物资。
6.1.2.2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应急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6.1.3保险
鼓励参加保险,减少损失。及时向有关保险公司要求定损理赔。因定损理赔需要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
6.2抢险物资补充
抢险物资根据当年使用情况及时补充,同时根据汛情及时调整储备物资的品种和数量,达到一定年限的及时予以更新,确保防汛物资能及时拉得出、用得上。
6.3水毁工程修复
在发生灾情后,项目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以确保防汛工程设施的完整性。
6.4调查与总结
6.4.1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后,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情况。
6.4.2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4.3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7 应急保障
建立应急救援小分队,对暴雨后易积水点,采用潜水泵等设备临时排除积水。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可通过电话、传真机、网络、微波通讯等方式联络。项目经理谢三义,联系电话:13502120991。
7.2抢险与救援保障
7.2.1人员保障
7.2.1.1建立业余抢险队伍。由各班组骨干组成。
7.2.2医疗保障。对受灾区内的伤病员,在抢险队伍救出后用救护车送到医院治疗,如需转院,由接受医院负责转院。
7.3专业保障
7.3.1对供电系统,一旦出现倒杆,吹断高压输电线路等,及时向南汇供电分公司报告。
7.3.2环境卫生:出现灾情,项目部要认真做好卫生工作,确保清洁,灾后配合防疫部门进行消毒防疫。
7.4治安与医疗保障
7.4.1治安保卫。一旦出现灾情,项目部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7.4.2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对受灾区内的伤病员,在抢险队伍救出后用救护车送到医院治疗,如需转院,由接受医院负责转院。
7.5物资与资金保障
7.5.1按规定根据自身情况储备一些物资,作为现场抢险物资;由项目部提供资金保障。防汛抢险储备物资及运输车辆均要明确专人负责,定点储存,严禁随意动用,随时听从市、区防汛指挥部的紧急调度。一旦有所耗用,必须立即补足。
7.6社会动员保障
一旦出现灾情,项目部应执行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根据情况发布抗灾命令,立即抗灾。发生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后,首先应采取自救措施,减少损失,同时请求援助,再由专业队伍处置,如果事态继续扩大,则需要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支援,全力抢险救灾。
8监督管理
8.1宣传、培训
8.1.1公众宣传教育
公布应急、报警电话等。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开会学习等,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风险防备意识和应急基本技能。
8.1.2培训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防汛知识培训,提高防汛人员的业务能力。
8.2演习
8.2.1应根据预案,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习,明确演习的队伍、内容、范围、场所、频次、组织、评估和总结。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8.2.2积极参与镇、园区组织的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项演练。
8.3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奖惩制度,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8.4预案管理
8.4.1预案的修订原则上每二年对预案进行一次修缮,必要时可作随时调整。
8.4.2预案的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9 附则
9.1数量概念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名词定义
9.2.1防汛防台预案:对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等可能引起的灾害进行防汛抢险、减轻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应急部署,包括预案启用条件、安全保障体系和组织指挥体系等内容。
9.2.2防汛设施:包括潜水泵、排水管道等能够防御和减轻台风、暴雨和洪水等引起的灾害的应急设施。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0
1目的
加强公司防台防汛工作积极应对台风、洪水发生时可能时带来的威胁和巨大损失建立台风、汛期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防台、抗洪抢救、救援应急处理机制有效保障台风、汛期内公司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防台防汛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防台防汛应急预案汛期暴雨及强热带风暴对公司建筑物的影响在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得到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财产损失和对环境的影响根据公司应急预案和响应管理程序要求制定本预案。
2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厂房、仓库的防汛防台的应急响应与救援。
3应急响应的组织和职责
3.1总指挥1名由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火灾应急响应的总体决策及指挥
3.2指挥部成员若干名以公司各部门主要领导人组成负责在紧急情况下的救援指挥和协调工作安全、后勤、门卫等人员配合领导做好各项防护工作。
4分工负责做好防汛防台的各项准备工作
4.1组织对全公司下水道进行全面的疏通。
4.2对公司建筑房屋上的天沟、落水管疏通对公司内部大树进行修剪和加固。
4.3组织好防汛防台的联络网络做好保障供应。
4.4对公司建筑物的避雷设施及室外电线、路灯做全面安全检查。
4.5对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危险物品做全面安全检查。
4.6对全公司的简屋、临时房和厂房做全面检查维修。
4.7对全公司的室内电源、插座、门窗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8雨衣、水泵、油布、铁丝、铁锹、手电筒、电池、尼龙绳等用品检查是否齐全。
5应急预案
5.1防汛防台负责人及值班人要注意收听、记录气象预报及时做好防范工作及时关闭门窗和有关电器设备。
5.2遇到险情、灾情根据工作预案主要领导人要到场组织开展抢险工作并立即上报区安全办公室。
5.3开通防汛防台的联络网络编制防汛防台网络通讯联络表并发放到有关部门及时积极抢险。
5.4如遇连续暴雨台风等紧急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5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提醒大家下班离去时关好门窗和电源做好暴风雨天的用电安全、防风防潮、高空坠物等的防范工作高档贵重设备、物料做好防潮、防湿的防护工作以顺利度过台风期。
5.6在发现险情时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要按照计划做到有秩序、有组织地转移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5.7对易积水的地方要设置临时排水泵排水管道要经常疏通养护。堵水挡板、应急灯、雨衣、套鞋等抢险物资由门卫负责以便在紧急抢险时随时调用。
6存在隐患
6.1台风期间因房屋、设备固定存在问题被风刮倒
6.2台风期间引起现场临时架空线路倒塌
6.3暴雨期间化学危险品被雨水冲、淹引起向水体排放
6.4暴雨期间物资、设备受潮或被淹造成损失
7处理措施
7.1各部门组织检查本部门范围内的风速和雨情并向本部门负责人和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汇报
7.2一旦发生设备、设施、材料等找到水淹或化学危险品等被雨水淹没并流失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
7.3值班人员接报后立即报告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长并通知或组织抢险队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7.4积水严重的区域电气设备应切断电源防止触电。并填堵进水口调用潜水泵抽水
7.5及时转移其他有关设备材料或对有关设备材料进一步实施防水防雨措施
7.6及时转移有关化学品等防止污染的进一步扩大
7.7对倒塌的设备、设施进行临时加固带电线路及时切断电源避免进一步的影响并在强热带风暴警报解除后进行处理
8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对已发生的事故、事件应及时按《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和报告管理程序》进行调查、处理报告。
9应急物资
雨衣、水泵、油布、铁丝、铁锹、手电筒、电池、尼龙绳等综合管理部统一购置
附贝发集团应急救援组织概况
总指挥副总经理邱智宏
指挥部成员生产总监胡冬
运行部张祖传综合管理部王龙起储运部张汉美设备部李传雨各事业部经理
1、总指挥负责事故现场总指挥和内外协调。
联系电话邱智宏139068422626622622、警戒维护组负责控制现场局势指挥布置进行抢救。
联系电话王龙起13586858086668686
3、抢救联络组负责现场抢救的联络。
联系电话胡冬13906693382663382
4、现场抢救组负责抢救及救护伤员。
联系电话总务主管13456151635661635
5、电工负责切断危险电源保证应急用电。
联系电话李传雨13780045433665433电工班86186730
应急电话1、救护中心120 2、火警119 3、公司电话一号门
86186172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1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地处理汛期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集中全部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及时消除事故发生后的连带隐患,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成立学校防汛工作领导指挥部
防汛总指挥:郝登强校长
副总指挥: 崔广荣 孔松领 胡俊岭
成 员: 成秀玲 杨森 吕海滨 李泽邦 王西昌 程全国 李自伟 李文法 高胜利 施中宁 陈新起及全体班主任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汛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汛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汛情发生后,要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汛减灾工作,把防汛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4)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预警响应行动
1、接到上级防汛通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汛工作。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2、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所有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活动的开展。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遇险情学生在没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汛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防汛应急行动
1、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各学校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信号,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师生撤离。各班学生在上课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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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及办事处党委政府。
四、专业工作小组及职责
1、组织协调组
组长:成秀玲
成员:高志民 李丽 李贺元 周伟伟
工作职责:研究政策和措施、提出工作建议,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协调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关系;全面了解掌握事态发展的相关信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应急救援组
组长: 孔松领
成员:吕海滨 杨森 牛新亮
工作职责: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救助现场伤患人员;组织人员救送伤患人员入院就医;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
3、后勤保障组
组长:胡俊岭
成员:侯传景 李善林 孙建峰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经费支出提出预算方案;督促检查应急救援各项物资保障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有效、及时完成有关保障任务;完成领导小组的其他工作任务。
4、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长:成秀玲
成员:高志民
工作职责: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办法等。安抚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意见;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等。
5、宣传信息组
组长:吕海滨
成员:李宏伟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的文件、材料审核和印发,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负责领导小组有关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整理、归档;收集、报告及发布各类相关信息,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信息的传阅、相关材料的记录、存档、留存;建立信息网络体系,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应急小队成员:
李泽邦 王西昌 程全国 李自伟全体教师
五、报警程序
1、学校当日值班领导及时向郝校长汇报。
2、学校防汛领导小组
3、具体领导报告上级部门
六、灾情稳定后的工作
1、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2、各组要立即开展查灾核损工作,落实防汛生活救助经费。确保师生有住所、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伤病人员能得到及时医治。
3、切实做好受灾校舍建设工作。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帐;确定修建对象,配合政府制定受灾校舍恢复建设计划和恢复建设资金补助标准。
七、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金华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武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坚持以
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方针,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街道)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责任主体;县级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台抗旱预防和处置工作。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解放军、武警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执行国家赋予的抢险救灾的重要使命。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防台
抗旱的能力。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县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县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2.1.1 县防指组成。
县防指指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第一副指挥由分管水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人武部分管领导、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担任。
县防指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供电公司、县气象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人民银行武义支行、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 县防指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抢险指示精神,负责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县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组织编制完善防汛防台抗旱各类应急预案审定和批准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重要水库控运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以及有关规定、规程、方法等;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台抗旱安全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负责发布全县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发布和解除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3 县防指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职责。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水旱灾害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指导、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县水务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危化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和尾矿库等采矿区安全度汛措施;负责所属人防工程防汛防台的安全管理和防洪排涝应急抢险工作;承担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县水务局:承担实时水雨情监测和水情、旱情预警;承担主要江河洪水预报;对洪水、暴雨、台风和干旱可能带来的危害等作出情势分析,提出防御建议;组织实施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指导水利系统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承担水利工程抢险等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报告水利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监督、指导灾后林业救灾恢复技术指导,调查核实林业灾情;及时向县防指报告自然资源系统洪涝台旱灾害损失情况。
(4)县气象局:承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对重要天气形势和台风、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进行分析预测并滚动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台抗旱有关气象资料;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县人武部: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执行县政府提出的军队(民兵)参加抢险救灾事宜,做好政府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协助县政府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6)县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正确引导舆论,监督检查新闻单位按规定内容播发与汛情灾情有关的新闻。
(7)县融媒体中心:及时向公众播报气象、汛情、旱情等预警信息;及时播报防汛防台抗洪命令;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
(8)县发改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安排等综合协调工作;协调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
(9)县经济商务局:根据县级生活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市调拨生活救灾物资、县级生活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负责组织调出;负责并指导洪涝台旱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指导防汛防台抗旱救灾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应急供应。
(10)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学校、幼儿园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订全县教育系统防洪预案,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非常情况下采取特殊措施,确保师生安全;组织指导学校灾后恢复。
(11)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参与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组织对积水道路、灾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乡镇街道转移危险区群众。
(12)县民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参与防灾、救灾、减灾活动。
(13)县司法局:监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14)县财政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和救灾资金的筹集,保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经费、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费用、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建设及运行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15)县建设局:指导城市(镇)防洪排涝应急处置;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工地、下行式立交桥、地下空间场所设施的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和灾后恢复工作,指导做好危房排查、治理和农房安全管理;调查、核实、上报建设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6)县交通运输局: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公路、水路设施的安全度汛和灾后修复,着力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应急通行;协助做好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运输;配合公安部门实施公路交通管制;组织落实抢险救灾车辆;调查、核实、上报交通运输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防汛防台抗旱和灾后畜禽疫病的防治工作,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做好灾后农业救灾和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调查、核实、上报农业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8)县文广旅体局:负责做好各旅游景点人员、游客、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的管理工作,制订旅游防汛防台预案;在非常防汛防台期,组织人员加强各景点的巡视检查,监督、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和旅游景区关闭等应急工作,确保旅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监督指导农家乐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
(19)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因灾伤病人员救治工作;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指导做好灾区环境消毒和饮用水消毒;及时向县防指报告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
(20)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同做好城市基础设施、户外广告牌等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
(21)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组织落实防汛抢险麻袋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22)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电力供应;负责所属单位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制订电力防汛防台预案;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供电安全;调查、核实、上报电力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23)县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单位):负责做好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尽快组织修复受破坏的通信设施,确保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及时向县防指报告通信设施洪涝台灾害损失情况。
(24)人民银行武义支行:负责协调各金融机构按规定及时发放救灾贷款工作;督促保险部门做好灾区投保单位或个人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25)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乡镇街道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26)各乡镇(街道):按照基层防汛防台抗旱体系建设要求,编制和修订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明确职责和人员,做好本行政区域和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及时根据规定做好通知,传递命令,组织抢险、人员转移和生产自救,及时报告灾情,安置灾民。
2.2 办事机构。
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指办),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县防指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防指办主要职责:
2.2.1 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指导、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传达县防指领导的工作指示;督促、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做好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掌握实时雨情、水情、工情,做好调查研究,当好参谋,为指挥部重大工作决策提出建议。
2.2.2 常态下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县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法规、方针、政策,执行县防指的各项决策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挥;编制修订全县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编制汛情、旱情通告;检查督促、协调联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程设施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负责编制本级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经费预算。做好有关洪涝台旱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估;组织指导全县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演练;负责县防指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做好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专家咨询机构。
县防指办建立水雨情预报、洪水调度、水利工程抢险、地质灾害防治、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提供专家咨询。
2.4 乡镇(街道)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乡镇(街道)、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台抗旱办事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按照县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2.5 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行政村(社区)设立防汛防旱工作组,工作组按照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堤防山塘、地质灾害易发区、危房、船只、公路和避灾场所等设立责任区网格,并明确网格责任人及其职责,根据各级防指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 事件分级 按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3.1 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大于 200 毫米,武义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中型、小(1)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3)县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
(4)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7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60%,中小型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的 50%,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
数在 50 天以上。全县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4.0 万人。
3.2 重大(Ⅱ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Ⅱ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大于 150 毫米,武义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 小时超过 200 毫米,并出现重大灾害;
(3)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中型、小
(2)型水库发生险情;
(4)保护县城中心城区的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
(6)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5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5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的 60%,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 40天以上。全县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3.0 万人。
3.3 较大(Ⅲ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Ⅲ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
大于 100 毫米,武义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某一区域出现短时强降雨,3 小时达 150~200 毫米,并出现较大灾害;
(3)重要山塘发生严重险情;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
(5)全县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3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4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 70%,梅汛期后干旱天数在 30 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2.0 万人。
3.4 一般(Ⅳ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Ⅳ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大于 75 毫米,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接近警戒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 小时达 100~150毫米,并出现一般灾害
(3)重要山塘发生险情;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
(5)7~10 月全县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连续干旱 20 天以上,且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1.0 万人。
3.5 事件等级变更。
当洪涝台旱灾害与水利工程险情严重程度与发展趋势变化时,县防指应根据洪涝台旱灾害与水利工程险情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县的影响及危害程度,适时调整(降低或提高)事件等级。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监测与检(巡)查。
加强对气象、台风、水旱、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测工作,完善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1.1 水旱灾害监测。
加强对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暴雨、洪水、干旱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县防指提供气象、水文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在旱期,城镇供水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供水情况。
4.1.2 山洪、地质灾害监测。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乡镇(街道)政府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监测预警员,落实监测预警职责。
4.1.3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重要堤防和其他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1.4 防汛防台检查。
(1)县防指应当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2)建设、综合执法、电力、交通、通信(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网络)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4.2 预防预警信息。
4.2.1 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等灾害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台风灾害时,有关部门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 2 小时内报到县防指办,为县防指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4.2.2 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和县防指。
当堤防、泵站等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
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当地政府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防指准确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己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县防指办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主管部门和县防指构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在最快时间内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4.2.3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及时向县防指办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县防指办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 1 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4.2.4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
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县防指办应加强旱情监测,掌握水雨情变化、水库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
4.3 预防预警行动。
4.3.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分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准备和通讯准备六个部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各项责任制和预警措施,加快各类病险水库山塘、堤防的应急加固,修订和完善各种预案,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充分利用社会通讯公网及水文、气象测报站,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和发布。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基层防指和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落实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网格责任人、防汛防台抗旱抢险队伍和洪涝台旱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水闸防护的城镇,应根据预案及时封闭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关闭堤防沿线各节制闸;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台抗旱预案、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和防洪工程调度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圩区薄弱地段,制定工作抢险方案;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部门各类预案。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各部门应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抗旱物料,并合理配置。在防汛防台抗旱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的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潮情、风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防台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人工水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应依法强行拆除。
4.3.2 降雨实时预警。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将监测预报预警结果报县防指,并按权限向社会发布专项预警。
4.3.3 台风灾害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台风影响的`乡镇(街道)、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值班,关注台风动向,制订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
4.3.4 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县防指办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乡镇(街道)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及时发布信息。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4.3.5 山洪、地质灾害预警。
县水务局组织指导设定山洪灾害预警指标,确定“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雨量预警数值,及时向特定对象发布预警。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地质灾害等监测预报预警,细化地质灾害隐患点颗粒度,建立覆盖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重要隐患点的自动化监测网络。
各乡镇(街道)、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告县政府和县防指。
4.3.6 内涝灾害预警。
县建设局组织指导全面排查城县内涝风险点,承担城市内涝监测预报预警;指导城镇内涝、危旧房风险排查和预警,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
4.3.7 干旱灾害预警。
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时,县防指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4.3.8 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县防指,要通过广播、电视、电话、短信、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
4.3.9 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由县防指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4.4 预警支持系统。
4.4.1 台风、水雨情监测网络。
气象、水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水雨情实时监测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地监
测到水雨情。
4.4.2 洪水、干旱风险图。
县防指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县的城县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并以各类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4.4.3 防御洪、旱方案。
县防指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及抗旱预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和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5 应急响应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事件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5.1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Ⅰ级)事件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指挥组织会商,县防指全体成员单位参加;必要时,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组织会商。县防指指挥部署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工作,必要时,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动员部署,并发出做好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和非常抗旱期。县防指分析研判天气变化趋势、雨水情变化动态、洪涝、干旱等灾害发展态势,分析水利工程等险情,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向灾害发生地派出专家工作组赴一线指导
工作。并向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汇报有关情况,贯彻执行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的指令。
县防指指挥坐镇县防指,全体成员单位进驻。
(2)县防指办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调配县级防汛抢险物资,联系县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等救援队伍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协调县气象局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掌握水旱灾情,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将情况报告县防指指挥,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山塘、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5.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重大(Ⅱ级)事件时,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县防指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部署相关工作;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上报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县防指副指挥值班;应急管理、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建设、交通、消防救援、经济商务、文广旅体、人武部、武警、供电、通信等成员单位熟悉情况的班子成员进驻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2)县防指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并监督指导各地洪水调度,发布汛情、旱情通报;将情况报告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变化;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山塘、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
5.3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Ⅲ级)事件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进行部署。加强值班,
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对各地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掌握有关地区的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等情况,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县防指副指挥值班;应急管理、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建设、交通、文广旅体、消防救援等成员单位派人员进驻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
5.4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Ⅳ级)事件时,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由县防指办主任组织会商,进行部署。并发出做好防御工作的通知。县防指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对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县防指副指挥,必要时,上报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主要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变化,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等相关工作。
5.5 信息报送与处理。
(1)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险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2)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报送县防指办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县防指领导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3)县防指办接到重大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并及时续报。
5.6 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事发地的乡镇(街道)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县防指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5.7 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县政府和县防指指挥决策。
(3)事发地乡镇(街道)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提供人力、物资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河道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队伍等实施。
(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责分工,由县防指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5.8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事发地乡镇(街道)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县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街道)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乡镇(街道)按照县政府和县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街道)应协助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乡镇(街道)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5.9 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街道)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县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10 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1)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的发布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信息内容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指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5.11 应急结束。
当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县防指宣布应急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电信部门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单位保障抗洪抢险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2)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
库、堤防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以短信形式发布。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器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
6.2.2 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
6.2.3 治安保障。
公安机关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2.4 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县防指按照本县防汛防台抗旱需要储备防汛防台抗旱物资。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防汛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规定储备防汛物资。
(2)物资调拨。
防汛物资按规定程序调拨,及时补充消耗物资。发生重大险情,当地防汛抢险物资不足时,可申请调用上级防汛储备物资。上级防汛物资主要是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6.2.5 资金保障。
财政、发改、民政、水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6.2.6 避灾场所保障。
应急、民政、建设、教育等部门确定的避灾场所,应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供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6.2.7 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
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8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抢险道路畅通。
6.2.9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2.10 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台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台抗旱的责任。
(2)县防指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台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考虑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3)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防汛防台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6.3 技术保障。
6.3.1 建设全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系统。
(1)形成覆盖县防指办和各乡镇(街道)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水情信息采集系统,使各报汛站汛情信息在10 分钟内传到县防指办。
(3)建立和完善重要江河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工程数据库及重点防洪地区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5)建立重要江河和水库的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6)逐步完善和提高县防指与各乡镇(街道)之间的防汛防台抗旱异地会商系统。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6.4 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县应急、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6.5 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县防指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2)培训。培训工作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防指和各乡镇(街道)采取多种组织形式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3)演练。每年县防指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举行应
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7 善后工作
7.1 救灾。
水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2 救济救助。
应急部门组织、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7.3 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4 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5 环境保护。
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
进行清除。
7.6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7 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8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评估。
县防汛指每年应针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8 其它
8.1 名词术语定义。
(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
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指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
(6)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防指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指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指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非常抗旱期:当干旱严重影响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时,县级以上防指可以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并报告上级防指。在非常抗旱期,各级政府应当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县级以上防指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下列应急供水措施:一是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输水渠道;二是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三是应急性跨流域调水;四是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五是对人畜饮水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六是其他应急性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应当报共同的上一级政府批准;旱情解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临时应急取水行为。
(8)保证水位:汛期堤防及其附属工程能保证安全运行的上限洪水位。
(9)警戒水位:是指在江、河、湖泊水位上涨到可能发生险情的水位,是防汛部门规定的江河堤防需要处于防守戒备状态的水位。
(10)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防指办负责管理,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对本预案作出相应修改,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各乡镇、街道政府根据本预案制定防汛防
台抗旱应急预案,县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制定部门、单位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并报县防指办备案。
乡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批准执行。同时指导并督促城镇社区、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汛防台抗旱预案。
防洪工程主管部门制定所属水库、重要堤防的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报当地政府和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审批。
8.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或县防指予以表彰;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5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印发的武义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的,按本预案执行。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3
根据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要求,为保证汛期我区的市政、绿化设施安全度汛,确保城市交通顺畅,市民工作、学习、生活正常进行,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指挥、协调工作,同时养护公司成立防汛防台工作小组,负责防汛防台的具体工作部署。
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联络员:XXX
二、组织实施
1、及时传达上级关于防汛防台工作精神并组织实施。
2、汛前对下水管网排涝设施运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紧疏浚;对辖区内行道树险情进行排查、登记,并及时安排消险处理。
3、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安排人员处理,做到措施到位,抢险及时,行动果断。
4、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工作,以确保防汛工作的需要。
5、做好抢险突击队人员、车辆、机具的准备工作,遇有险情,随时出动。
三、主汛期工作方案
市政设施
1、每次降雨实际雨量达到20-30mm时,本所巡查人员做好上路准备。
2、每次降雨实际雨量达到30-50mm时,本所巡查人员按照分工做好指定路段的重点巡查。
3、每次降雨实际雨量达到50-100mm时,所领导及管理人员全部上路。
4、如遇道路大面积积水,本所相关责任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做好现场协调工作,并随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本所领导。
绿化设施
1、如遇大风天气,发生行道树倾斜、倒伏现象,本所相关责任人必须及时到现场做好协调工作,并随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所领导。
2、如遇有电信、供电、交警等矛盾,应协调相关管理单位到现场协调处理。
四、工作要求
1、雨情、汛情就是命令。在主汛期,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安排、指挥、协调、处理防汛防台工作。
2、建立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信息渠道畅通,加强值班,做好值班记录,遇有突发情况及时逐级上报。
3、抢险工作中如遇需联合作业的情况,除迅速调派突击人员排险处理外,应及时向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门汇报,并通知有关供电、通讯和交警等部门派员到现场协同工作,抢险排险。
4、所办公室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4
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社区防汛抗台工作,建立防汛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应急响应机制,保证防汛抗台和抢险救灾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理论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范围内台风、暴雨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决策,合理调度,不断提高防汛抗台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3)防汛工作实行社区主任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社区是本辖区防汛抗台工作的责任主体。
(4)当台风、暴雨及其他次生灾害发生时,各地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组织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防汛抗台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坚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服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指挥。
四、工作重点
(1)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预防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发生,及时组织相关防避工作;
(3)做好城乡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的`防风保安,做好城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4)做好风、雨、潮的预报预警,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暴雨信息;
(5)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五、工作目标
(1)在未超标大雪内,本地区不积雪成灾,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交通不断,无房屋倒塌人员伤亡。
(2)发生大雪灾害,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抢险,力争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六、责任分工
(1)负责本辖区的防台防汛工作。立即召开防台防汛工作会议,将驻街单位的防台防汛工作纳入整个辖区的防台防汛体系,共同完成地区和行业防台防汛任务。同时社区要认真落实防台防汛措施和物资器材准备工作,台风暴雨时要加强管内巡视检查,对辖区内所属单位、幼儿园等房屋要心中有数,发现问题及时抢修,确保台风暴雨时期安全。
七、保障措施
(1)人员组织:社区已召开支部书记会议、支委会,和部分楼道组长会议,进行了防台防汛应急工作动员。同时对可能出现的不同程度的台风暴雨情况,将针对性地组织人员进行防台防汛工作。
1、组织楼道长、支部书记、社区工作人员、保洁、保安进行防台防汛。
2、进一步扩大到支委成员加入到防台防汛队伍中。
3、如遇紧急特殊情况,社区将志愿者队伍组织起来,和上述人员一起进行防台防汛工作。
(2)落实责任。社区党政一把手对防台防汛工作负总责,行政主管领导对防台防汛工作负全责。要建立与办事处对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各自的防台防汛工作方案。同时要建立完善严格的岗位责任制,配备有关工作人员,切实将防台防汛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台风暴雨期间,所有成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
(3)搞好协调配合。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做到有分工、有合作,保证我社区防台防汛工作协调有序进行,同时要制订各自的防台防汛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街道防台防汛指挥部备案。
屹馨大山中心社区除雪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长:赵艳华(社区负责人)
成员:赵二曼(社区委员)李雪(社区委员)
张婷(社区委员)尤良(社区委员)
毛雪(社区委员)郭征(社区委员)
孙瑛霞(社区委员)马晓芳(社区委员)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5
1、总则
为了积极应对台风、洪水发生时可能带来的威胁和巨大损失,建立台风、汛期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防台、抗洪抢险、救援应急处理机制,有效保障台风、汛期内公司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防台防汛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2、组织保障
2.1组织机构
2.1.1公司成立防台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x
成员:xx
办公室:总经理工作部
值班电话:
2.1.2成立厂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生技科科长担任;厂各部门成立防台防汛抢险突击队,队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
2.1.3成立防台防汛抢险突击队,保安消防队员担任抢险突击队员,队长由保安消防队长担任。
2.1.4公司当班值长在值班期间为防台防汛值班总负责人,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3、防台防汛抢险责任制
3.1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职责:
3.1.1防台防汛指挥部是公司防台、防汛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和指挥全公司的防台防汛工作。
3.1.2负责对公司防台、防汛工作的目标、计划和应急预案进行审定。
3.1.3负责在台风、汛期来临之前组织检查防汛组织、物资准备、措施落实情况,掌握防台防汛发展动态,并及时制定相应对策。
3.1.4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防台防汛指示、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做好相应工作部署,协调解决防台防汛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3.1.5有权对在防台防汛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者给予处罚。
3.2厂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3.2.1在公司防防台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3.2.2全面负责本厂防台防汛及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台风、汛期发电设备安全运行。
3.2.3负责本厂防台防汛物资准备、落实工作,制定防台、防汛部位的应急预案并组织预演,组建本厂防台防汛抢险突击队。
3.4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3.4.1负责处理公司防台防汛日常事务,汛期值班安排,车辆调度。
3.4.2负责与地方气象部门联系,随时掌握台风、暴风雨、洪水等气象资料,及时在公司内部网站上通报,遇有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应急指挥部。
3.4.3负责台风、汛期内公司治安保卫工作,防止防汛物资被盗和发电设备遭受破坏。
3.4.4负责台风、汛期内公司消防安全工作,防止发生意外火灾事故。
3.5安监部职责:
3.5.1负责防台、防汛期间安全监督工作,防止发生意外人身事故。
3.5.2监督检查防台、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对防台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和考核意见。
3.6生技科职责:
3.6.1负责下达防台、防汛设备的计划检修任务,安排防台、防汛设备的停役申请和沟、河道清淤任务,在月度计划中下达各部门防台、防汛工作任务并检查考核。
3.6.2负责对全公司防汛物资计划的审定。
3.6.3负责组织对全公司防台、防汛设备及系统的定期检查,协调解决各部门防台、防汛工作中设备、系统存在的问题,对公司防台、防汛能力从设备技术作出评估,并提出改进方案。
3.6.4保证防台、防汛期内通讯畅通。
3.6.5负责防台、防汛期内发电生产调度工作,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组织事故处理。
3.7后勤部职责:
3.7.1负责防台、防汛物资的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安排汛期仓库值班,保证防台、防汛物资随需随取。
3.8财务部职责:
3.8.1保证每年用于防台防汛所必须的资金,确保防台防汛工作需要。
4、险情级别界定及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4.1险情级别界定
4.1.1暴雨预警信号:分为黄、红、黑色三类。
a.黄色含义:本市部分地区1小时降雨量将达或者已达30毫米以上;
b.红色含义:本市部分地区1小时降雨量将达或者已达60毫米以上;
c.黑色含义:本市部分地区12小时降雨量将达或者已达15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
4.1.2台风预警信号:分为黄、红、黑色三类。
a.黄色含义:热带气旋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本市,最大风力可达或者已达8级以上;
b.红色含义:热带气旋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本市,最大风力可达或者已达10级以上;
c.黑色含义:热带气旋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影响本市,最大风力可达或者已达12级以上。
4.2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4.2.1
正常工作日应急预案启动程序:总经理收到台风、暴雨等警报后,应立即通知防台、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并通知当班值长和总值长,本公司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开始启动。
4.2.2
夜间与节假日应急预案启动程序:总经理收到台风、暴雨等警报后,应立即通知当班值长和总值长,本公司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开始启动。
4.2.3应急状态:
a.
当接到黄色警报时,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或当班值长立即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做好检查和防范措施,总值长安排运行人员增加对生产区域易积水地点巡查,试转排水设施正常等,密切注视汛情变化并及时汇报。
b.
当接到红色警报时,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或当班值长立即通知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成员在行政楼待令抢险突击队员在生产综合楼待令;如遇夜间或节假日,当天当班值长立即通知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成员在行政楼待令,并安排每2小时对全公司防台防汛重点部位巡查一次、一辆面包车在公司内听候调遣;总经理工作部保证至少1人24小时值班掌握并向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通报天气预报;后勤部保证至少1人24小时值班以便取用抢险物资。
c.
当接到黑色警报,无论任何时候,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或当班值长立即通知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成员紧急在行政楼集中,抢险突击队员在生产综合楼集中待令;并安排每1小时对全公司防台防汛重点部位巡查一次;码头、煤场停止作业;众鑫公司保证一辆工具车、一辆面包车在公司内听候调遣;总经理工作部保证至少1人24小时值班掌握并向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通报天气预报;物资部保证至少1人24小时值班以便取用抢险物资。
5、通讯联络方式
5.1公司防台防汛值班表(见公司值班表)
5.2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领导及成员电话:
6、技术保障
6.1.1在汛期前和汛期中,运行和检修均应对有关转运站的地下室进行检查,发现排污泵不能排水等缺陷应由检修及时处理,使设备保持完好。如排污泵故障不能使用且积水过多,应使用备用潜水泵向外排水。
6.1.2对暴雨期间,运行人员应将现场的门窗、运煤配电室、转运站的配电室、油罐区泵房门窗锁好,不让雨水侵入。油灌区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有杂物应及时处理。
6.2主厂房、电缆沟、各泵房、开关室防进水措施:
6.3.1循环水泵房、化学综合泵房、凝汽器进口阀门井、输煤系统、除灰系统、、磨煤机油站等处低位排水泵在汛前应检查、试转良好;对没有装设固定排水设施的泵坑、阀门井等低洼处,在汛期来临前应加装具备足够排水能力的临时设施,并对低位水坑进行彻底清淤。
6.3.2电缆沟、电缆隧道汛前认真查漏、堵漏,检查排水设施完好,并进行试转,保证有足够排水能力。
6.3.3汛前准备足够沙袋、草袋、铁锹、砂子,以防发生内涝时,及时用砂包封堵主厂房、开关室等入口。
6.3.4在暴雨、大风来临前,检查并关好生产厂房、办公楼、餐厅、公寓等各处门窗,并加强对巡视,防止房屋、设备进水。
6.3.5在台风、汛期,运行、检修人员增加对生产厂房、电缆沟、各泵房、开关室的设备、水位及防水与排水情况的巡检次数,发现生产区域有漏雨水、进水或低洼位置、低位水坑水位上升趋势时,及时启动排水设施等应急措施。
6.3.6如果发生现场所有排水设施投入运行,仍不能满足需要,应立即汇报厂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增加抽水、排水设施。
6.3.7一旦发生主厂房、电缆沟、各泵房、开关室防进水,或排水能力不能满足现场需要,应立即汇报厂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及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部,投入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
6.4室外电气设备防汛措施:
6.4.1汛前检查室外就地开关箱、电机、电机接线盒、就地事故按钮、端子箱等设备应具备防雨水能力;不具备防雨水能力的应加装防雨棚、防雨罩,防止进水短路。
6.4.2检查室外防雨棚、防雨罩安装牢固可靠,具备抗大风要求。
6.4.3室外开关箱、端子箱因工作、操作需要打开的,应及时关好。
6.4.4汛期运行、检修人员应增加对上述设备巡检次数,发现有漏水、进水设备,立即采取措施,带保护的的设备应紧急采取防误动措施,并汇报厂、公司主管领导。
6.5防高空落物应急措施:
6.5.1厂区、道路上的广告牌在大风来临前检查是否牢固,不具备抗大风能力的应加固或拆除,防止被大风刮倒造成人身伤害或损坏设备。
6.5.2厂区内宣传标语、横幅、彩旗等在大风来临前全部收回,防止被风刮起,引起线路短路跳闸。
6.5.3厂区内的树木,同设备、输电线路安全距离不够的应进行处理,防止被大风刮动或吹倒,造成线路短路跳闸或损坏设备。
6.5.4厂区内的电杆、灯具在在大风来临前检查牢固可靠,不牢固的应及时处理。
6.5.5厂区、道路垃圾及时清理,尤其塑料纸、大块布、棉纱等物,防止被风刮起。
6.5.6大风天气(B)厂运行部必须加强对厂区、升压站、主变、输电线路的巡视。
6.6防涨潮应急措施:
6.6.1当武江河水位高至警戒水位线,江边水泵房值班人员应向值长、厂防汛领导小组及公司防汛指挥部汇报。
6.6.2当武江河水位继续上升或有上升趋势时,应随时总值长、厂防汛领导小组及公司防汛指挥部汇
6.6.3当武江河水位继续上升,威胁水泵房安全作业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紧急汇报向总值长、厂防汛领导小组及公司防汛指挥部。
7、物资保障
7.1为了确保防台防汛所需物资,在每年汛前必须做好防台防汛的计划、采购储备工作,防台防汛物资的管理必须设专人、专地、专项管理,非防台防汛抢险所需不得动用。
7.2年度防台防汛应急物资最低储备量如下表:
年度防台防汛应急物资最低储备量
编号名称规格数量
1潜水泵 8台
2潜水泵出水管200米
3大号编织带500条
4电缆3x2.5+1x1.5 500米
5塑料薄膜宽2m 100KG
6铁锹(含柄) 100把
7麻绳Φ12 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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