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预案

时间:2023-06-15 12:11:3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火灾应急预案(集合15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火灾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火灾应急预案(集合15篇)

火灾应急预案1

  1 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全体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工作和供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2 组织机构

  为确保公司灭火预案能够顺利、有序、安全的实施,特设立消防指挥部,进行现场指挥,确保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安全疏散组、防护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协调、有序地开展工作。

  2.1总指挥:由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主管副经理担任,负责领导指挥灭火、疏散预案的实施。

  2.2现场指挥:由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灭火、疏散预案的具体实施,确保灭火、疏散行动能够按照预案顺利进行。

  2.3灭火行动组:

  组 长:保卫部主任。

  副组长:机关各部室主任。

  成 员:机关全体职工组成。

  职责:负责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扑救初期火灾,配合专业消防队进行灭火抢险战斗。保卫人员负责为专业消防队提供室内外消防栓的准确位置。

  2.4通讯联络组:

  组 长:政治工作部主任。

  副组长:保卫科主任。

  成 员:由义务消防员和机关全体职工组成。

  职责:做到报警及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准确的传达。

  2.5安全疏散组:

  组 长:工会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工会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火灾发生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安全保卫值班人员和公司义务消防员组成。

  职责:主要负责疏散着火现场人员、物资,并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进入着火现场。

  2.6防护救护组:

  组 长:行政工作部、政治工作部主任。

  副组长:两办副主任、物流分中心主任。

  成 员:保卫人员,火灾发生部门工作人员及义务消防员、汽车班人员联合组成。

  职责:负责配合专职消防人员及医护人员救护、抢险,转移火场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化学危险品等。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以保证灭火战斗顺利进行。

  2.7后勤保障组:

  组 长:物流分中心主任。

  副组长:生活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物流分中心、行政工作部、安装公司抢修人员和发生火灾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保障灭火用水和其他灭火物资设施供应,以及灭火后的水、电、现场抢修、恢复等工作。

  3 预防措施

  3.1公司消防责任人及主抓消防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经常对本部门消防栓、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记录,要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防栓。消防保卫干事每年应组织一次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灭火演练。

  3.2机关各单位的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空调、微机等用电设施。对本部门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做好记录。

  4 报警接警处置程序

  当值班人员或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队报警,要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物资、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报警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并派人到约定地点接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保卫人员、灭火预案专业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赶到),组织灭火扑救和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工作等。

  5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油漆、衣物起火应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电器起火应用1211气体类灭火器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时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车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

  6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安全疏散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总指挥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被困人员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

  7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及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通讯联络组接到报警后,除留有足够的值班人员外,其它人员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防护组、救护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行进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120”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

  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总指挥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8 现场保护

  灭火战斗结束后,防护救护组要派专人对着火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非现场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后勤保障组在总指挥的安排下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火灾应急预案2

  一、总则

  1、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处置,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对环境产生的严重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上海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十六字方针:“统一有序、快速高效、沉着稳妥、周密细致”。

  坚持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现场急救与信息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的专业和社会的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工作体系,建设责任明确、反应快速、救援有力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体系。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品污染和破坏事故,包括: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4、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上述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学校认为性质特别严重、对教学、科研及师生员工的工作、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在全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的基础上成立上海电力学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发生事故时,以领导小组为基础,设立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

  组长和总指挥由校长和党委书记担任;如有特殊情况校长和党委书记不能到位时,由分管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代任;常务副组长和常务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校办公室主任、党委公室主任、保卫处长、后勤管理处长、实验与设备处长、教务处长、学生处长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总支书记、环境与化学实验中心主任和事故部门主要负责人等组成。

  上海电力学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光耀、李和兴

  副组长:石奇光、姚秀平

  组员:王飞、毛静涛、施启胜、王国华、陈发堂、唐忠、石笑寒、徐群杰、刘莉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作为常设机构。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设在保卫处,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

  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电话:**

  (二)职责:

  1、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检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2、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处置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在校区内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负责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杨浦区民防办或上海市民防办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总结应急处置经验教训。

  3、总指挥: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置;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实施。

  4、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5、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根据总指挥的指示下达救援指令、协调救援工作、调度救援力量(含人员、物资、设备等);平时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配备的安全、消防、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检查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习工作。

  6、事故部门:事后发生后,迅速报警并发出警报信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配合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有关信息;提供相应的救援装备。

  7、保卫处:负责事故危险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影响区域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负责有关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参加事故调查。

  8、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提出确定危险化学品主要使用、贮存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处置提供详细情况;检查督促相关实验室、研究室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配置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随时投入救援工作。

  9、卫生科:负责制定人员救护的抢救预案;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药品、器材的供应;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和储存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管理。

  2、保卫处和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相关设施的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并尽快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可能出现的危险的情况进行预估,及时报告领导小组,若确有必要,由领导小组授权发布预警信息。

  四、应急响应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一般包括报警、实施应急处置(紧急疏散、抢救伤员、险情处置、现场保护、维持秩序)等几个方面:

  1、事故报警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事故部门负责人;事故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以最快的方法,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向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向119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门名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2、救援程序

  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校长、党委书记、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由校长、党委书记、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校长和党委副书记按本预案规定,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同时通知有关成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协助专业救援队伍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任务,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保卫部门应协助民防办和公安部门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卫生科应立即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药品、器材的供应;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工作。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3、相关要求

  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车辆应服从指挥部和专业救援队伍的调度,并按要求行驶和停放;

  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五、保障措施

  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部门必须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足够的专用防护用品、器材及专用工具等。

  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校预防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事故的抢险救灾。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加强对危险品管理和使用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宣传,定期组织针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模拟演习。

  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火灾控制、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2、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场环境状况测定、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3、发生同时具有火灾、爆炸、有毒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防护器材的使用、危险源的控制、现场环境状况的测定、泄漏区域防爆隔爆保护、泄漏点堵漏、中毒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七、监督检查与奖惩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纪委、组织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成监督小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对在事件发生时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反之,对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的被动和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处罚。

  对事故发生部门的有关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要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

  1、预案管理

  本应急处置预案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充实和完善。

  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校长办公室会同保卫处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制订、修订和完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化学品火灾应急预案2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包括: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环境污染等,造成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安全的事故灾难。

  1.3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区政府区长任总指挥,发生一般事故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人武部、安监局、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主要职责:对发生在*区境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宣布启动本预案和结束应急状态;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审定批准现场救援方案;扩大应急时,请示区政府启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政府启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2.2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机构,承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镇(街道)以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危化品应急救援摸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执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监察局、人武部、应急办、宣传统战部、经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城建局、环保分局、社会事业局、农林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交通分局、质监分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监察局:负责对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和应急救援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行政监察。

  (2)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区队伍和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消防大队进行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搜救及中心危险区域的`警戒工作;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事故时,配合公安分局和事发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

  (3)应急办: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传达和落实上级的指令和命令。

  (4)宣传统战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情况的宣传报道,做好涉外人员的安抚处置工作。

  (5)经发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救援物资及生活用品的发放,做好伤员的安抚工作。

  (7)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8)城建局:负责提供建筑及地下管网平面布置图和技术咨询,组织工程机械参加抢险行动。

  (9)环保分局: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和监察;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提出警告及控制措施建议;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资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10)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现场受伤人员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确定救护定点医院;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调配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救护车辆,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上报伤亡人员情况;超出区属医院救治能力时,负责与上级医疗机构、红十字会、血站协调联系。

  (11)农林局:负责河道截流工作,防止有害物质扩散污染附近水域;组织捕捞、猎杀和处理受有毒物质污染的渔、禽、畜。

  (12)安监局:召集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完成抢险救援任务;负责事故调查处理。

  (13)公安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人员的疏散和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14)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组织伤员的搜救;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有关人员、车辆、装备的洗消工作。

  (15)交巡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开避救援“绿色通道”,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16)交通分局:负责指定抢险运输单位和应急救援特种车辆的调度,组织事故现场物资和疏散人员的安全运输。

  (17)质监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

  2.3现场救援指挥部

  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委派,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根据救援需要设立若干救援专业组,审定实施事故现场救援方案,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应急指挥部上报事故现场救援进展情况。

  救援专业组在区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行动,其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办负责,接到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后,通知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报告事故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

  (2)安全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治安、交通警察等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必需时,应会同事故发生地政府、当地村委和防化分队研究疏散方案,及时组织当地群众疏散。

  (3)抢险救援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消防、工程抢险等专业抢险队伍,对伤亡人员进行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环境应急监测和监察,及时了解污染状况,会同专家组提出处置建议。在可能发生对事故所在地附近水域产生严重污染并向下游扩散时,区农林局负责组织力量进行河道截流等工作。区城建局负责提供地下管网平面布置图和技术咨询。区交通分局负责应急救援特种车辆的调度。区质监分局负责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可能发生风险时的预测,并提供技术保障。事故发生地政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须立即组织就近救援,当地派出所、卫生部门等救护力量应实施前期人员救援。

  (4)紧急疏散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当地村委配合,在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或因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引起毒物泄漏时,对可能波及的相关人员及附近居民进行紧急疏散,并妥善安置。

  (5)防化分队:由区人武部负责,配合区消防大队进行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搜救及中心危险区域的警戒工作;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事故时,配合区公安分局和当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工作。

  (6)医疗救护组:由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应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则,组织就近医疗单位以最快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发生群死群伤或集体中毒事故时,负责救护力量的组织和急救药品的调拨、供应。

  (7)后勤保障组:由区应急办、经发局、财政局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协调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经费的保障等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对所辖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当需要时,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对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专家技术组: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

  (10)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负责,也可由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在事故得到控制后,区环保分局负责提出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可能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善后处置建议,参与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11)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统战部负责,对外发布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应急处置

  3.1信息报告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或向110(119)、地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害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发展趋势、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信息报告后,迅速调集力量,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方案,各成员单位按响应等级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2分级标准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和事发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过程中发生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重大事故(Ⅱ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较大事故(Ⅲ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一般事故(Ⅳ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3.3应急响应

  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后,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会商,根据事故的性质、种类作出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方案见附件)。

  3.4信息发布

  区委宣传统战部、区党政办

  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发布,组织媒体报道。

  3.5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结束的报告,经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3.6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区政府相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政府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等。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2)事故调查。区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展开调查。

  (3)保险。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参加保险的企业或人员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4)总结评估。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要研究吸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有针对性地完善和补充。

  四、应急保障

  4.1通信和信息保障

  区政府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和自动传真(*),有关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开通专线电话,确保通信畅通。

  4.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应急队伍保障的,由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人武部防化分队和城建工程施工单位组成。必要时,报请区政府,协调驻区队伍参与和支援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4.3救援装备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救援装备保障的,由区城建局、人武部、消防大队负责保障。事发地政府应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协调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保障。

  4.4交通运输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交通运输及管制的,由交通分局、交巡警大队提供保障。

  4.5医疗卫生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医疗卫生保障的,由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救治单位保障。

  4.6治安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治安秩序保障的,由公安部门及相关派出所保障。

  4.7物资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物资需求保障的,由区经发局、城建局、卫生局等部门保障。

  4.8经费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经费的,由区财政局按照《*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4.9社会动员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社会动员的,由各镇、街道负责保障。

  4.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紧急避难场所保障的,由区人防办和各镇、街道负责保障。

火灾应急预案3

  1、生产部重大环境因素为

  潜在火灾。在生产现场,使用气焊、电焊等工具,在焊接零部件工作中产生明火,同时生产现场存在一定可燃性物品,存在发生火灾的可能性。

  2、适用范围

  xx公司生产现场。

  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及其分工

  3.1成立应急反应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第一组:

  第二组:

  3.2、联系电话:

  3.3、消防组的职责及其分工:

  组长: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负责对人员的抢救,对外求助的联系,消防队、议员。

  副组长: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财产的抢救,现场火情的'控制。

  第一小组:协助组长抢救物资财产,现场火情的控制及其处理。

  第二小组:协助副组长抢救、疏散人员,对外求助联系。

  4、训练和演习

  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事故,每年进行一次模拟演习,保证一旦发生紧急事故,应急预案能够充分发挥作用,能够合理安排人员,使损失降到最小,小组成员能够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的控制险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5、应急措施

  5.1、目的: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的安全。

  5.2、应急预案的措施步骤:

  5.2.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

  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错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线掉在地上使人员触电。

  5.2.2、发现者视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情火灾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并报告应急小组组长,以组织人员先行救火,并紧急疏散人员。

  5.2.3、一般情况发上火灾,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燥沙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5.2.3、应急设备:在合格使用期内的灭火器、铁锹、灭火沙袋,有经过培训、演练合格的义务消防队伍。

  5.2.4、严重情况寻求第三方救助:

  第三方救援联系方法:

  急救中心120

  火警119

  消防火灾的应急预案

  一、指挥系统建立公司安全科,安全科监督各部署安全工作;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同时依法实行单位法人代表负责制,必要时请求消防部门支援。

  二、紧急状况响应步骤:

  1、发生火灾后,应大声喊:“起火了!起火了!”并按下火灾报警器开关或摇动手动警报器;

  2、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展开扑救防止火在蔓延,并立即通知公司安全科和警备室;

  3、安全科和警备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到现场组织扑救,并拨打119报警;

  4、报警时一定要讲清发生火灾的部署、着火的材料、大概面积并留下报警人的电话;

  5、拨打119报警后,报警人到厂外马路上等候消防车的到来并做好向导工作;

  6、接到报警后,安全科立即通知医务室人员到达现场组织抢救;

  7、警备室组织人员按照疏散图指示及时疏散留在现场的工作人员;

  8、警备室安排人员管理现场,预防趁乱偷盗行为的发生;

  9、安全科现场人员随时与警备室保持联系,如需送往医院治疗立即通知警备室;

  10、发生火灾后立即切断电源,以防止扑救过程中造成触电;

  11、在火灾现场如有易爆物质,首先转移该物质以防止爆炸的发生;

  12、如电器起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扑救;

  13、如精密仪器起火应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

  14、如油类、液体胶类发生火灾应使用泡沫或干粉灭火器,严禁使用水进行扑救;

  15、在扑救燃烧产生有毒物质的火灾时,扑救人员应该佩戴防毒面具后方可进行扑救;

  16、在扑救火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严禁因拯救物资而置生命于不顾;

  17、对伤者实施急救措施后,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18、安全科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工作,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直至事件完全解决;

  19、安全科、警备室、发生事故的部署、CR科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评价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20、安全科将事件发生、处理的全过程和预防的方案及时向公司汇报。

火灾应急预案4

  为了加强防火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各社区居民带来的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区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各社区应急领导小组是社区火灾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社区消防应急工作,小组组长为各社区居委会主任,成员由各社区工作人员组成。

  二、预防预警

  A社区内火灾事故应急小组对社区域内单位和社区居民设施设备及房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不定期排查,对消防管线、供水、消防栓、灭火器和逃生器材进行检查,做到详细登记。对潜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向社区内火灾事故应急小组报告。

  B通过广播、宣传栏、入户等方式对社区内单位和社区居民宣传防火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在火灾发生时的自救能力。同时加强社区应急队伍的消防技能演练工作。

  三、信息报送

  社区居民以及辖区内有关人员对社区内发生火灾时,作为第一发现人要迅速拨打119电话进行救助,并及时报告社区应急小组,社区值班人员迅速报告给火灾应急小组组长,组长在10分钟内报告街应急办。

  四、应急处置

  社区火灾应急小组通知各成员迅速赶往火灾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A掌握事故现场人员数,为现场施救和消防队提供依据;利用喇叭与被困者自救,切记慌乱,判断火势来源,采取与火源相反方向逃生,并对伤员做好安抚工作。

  B应急队要第一时间开往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情,由火灾应急小组组长联系119和120,申请专业力量进行救助。

  C社区卫生站负责对伤员进行初步救治,视情将伤员送医疗机构救治,向社区应急小组组长报告火灾造成的伤亡信息;协助社区居民现场救助;物业技术人员负责电源切断等技术类现场指导。

  五、应急保障

  A定期组织培训社区火灾应急小组傊和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模拟演练,锻炼队伍的实际处置能力和水平。

  B根据社区实际,配备火灾应急所需的消防器材、车辆、急救药品和器械、紧急抢险物资和装备,并对应急物资和装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C火灾发生时,社区应急避难场所要及时启动,并安排专人引导社区居民疏散到避难场所,合理安排避难场所的使用。

  六、灾后恢复

  火灾发生后,社区应急领导小组要制定社区居民生活保障措施,保证受灾居民基本的生活需求,需要上级支援的,有及时向上级申请。

  本预案自20xx年9月1日修订发布实施

火灾应急预案5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突发火灾事故,确保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当发生小火时,能够扑灭初期火灾;当发生大火时,能够组织员工安全疏散逃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2.1.1 应急预案现场指挥部

  指挥长:张北瑞

  副指挥长:梁国堂

  指挥部成员:陆达飞,么印凡、叶国东、黎建国,顾敏

  2.1.2 现场负责人

  负责火灾现场事故报告并具体指挥应急处理的责任顺序为: ①指挥长②副指挥长③指挥部成员

  2.2 职责

  组织、指挥现场做好初期火灾的扑救、发出火灾警报和组织员工安全疏散工作,同时,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

  3 预警措施

  3.1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2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3.3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囗、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3.4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5加强对员工进行有关防火逃生应急救护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提高员工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应急措施

  4.1火灾的报警和扑救工作

  4.1.1在公司大院内如发现起火后,无论火势大小,都应都及时拨通“119”电话报警。设有手动报警设施的,应击碎其保护层的玻璃报警。报警时要讲清着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着火部位、着火物质、火情大小及报警人姓名和报警电话。报警后要通知门卫到公司大院门口等候,指引消防车辆。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在立即扑救、报警的同时,还应迅速通知办公室人员或公司消防管理人员。

  4.1.2办公室人员或公司消防管理人员接到火灾报警或火灾防范中心控制室或分控制点收到自动报警信号后,应迅速通过监控、电话或巡逻人员了解起火点,证实后立即启动灭火装置或利用附近的火灾防范设备、器材灭火,同时拨通“119”电话报告火警,而后开启事故广播系统,依照烟、火蔓延扩散威胁的严重程度区分人员不同的区域层次,逐楼层、逐区域地通知,并沉着、镇静地指明疏散路线和方向。同时义务消防员(明白人)立即赶往起火地点,安排人员进行扑救和人员疏散工作。

  4.1.3扑救初起火灾时,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先控制后消灭是指对于不能立即扑救的`火灾,要首先控制火势的继续蔓延和扩大,在具备扑灭火灾的条件 时,再展开全面的扑救。救人第一是指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火势的围困时,应急人员或义务消防人员首要的任务就是把受困的人员从火场中抢救出来。在运用这一原则时可视情况,救火与救人同时进行,以救火保证救人的展开,通过灭火,从而更好地救人脱险。先重点后一般是指在扑救初起火灾时,要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火场情况,区别重点与一般,对事关全局或生命安全的物资和人员要优先抢救,之后再抢救一般物资。

  4.2 人员的疏散与逃生

  4.2.1 一旦发生火灾时,立即按照既定方针和工作预案组织疏散。在进行人员疏散工作时,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指挥,分组行动,互相合。按照生命安全第一,财产安全第二的原则,所有人员听到火警时应该迅速按平时演练方案进行疏散撤离。

  4.2.2办公大楼人员疏散路线:以电梯中厅为分界点,东面办公室人员从电梯对面的行人楼梯往下撤离;西面办公室人员从西头(女卫生间对面)的行人楼梯往下撤离(不准乘电梯)。

  4.2.3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指挥本单位(部门)人员有顺序迅速往楼下撤离到大院花圃,注意安全(不要拥挤,防止滑跌),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清点本单位人数,防止已疏散出来的人员重新返回危险区域,维护外部秩序,为公安消防人员到场灭火创造条件。对疏散出来的危重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急救,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5.注意事项

  5.1 发生火灾事故时,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搬走易爆易燃物品,防止火灾事故扩大。

  5.2发生火灾事故时,疏散人员请用水浇湿全身,用湿毛巾或衣 3

  物罩住头部,用半蹬姿势顺楼梯往下撤离。在无法通过烟火封锁时,可用湿被或窗帘等封住卫生间门,呼救等待救援。在既被火封锁,救援人员又未能到位的危急情况下,楼层低的可用绳索或将窗帘接成条,系住一端沿布条攀沿逃生,切忌擅自从高楼往下跳。

  5.3灭火应急疏散工作的有关电话

  火警:119 急救:120 门卫值班:2730297

  办公室主任:

  消防管理员:

火灾应急预案6

  1 总 则

  1.1 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中共深圳市委XXX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的决定》、《XXX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 遵循原则

  1.3.1 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 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上级前线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 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 分片扑火。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 驻深武警部队独立指挥。根据武警部队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灭火任务时,驻深武警部队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 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节雨水较少,风高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致使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需要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指挥协调;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1 发生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直接处理。

  1.5.2 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和林区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指挥中心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农林渔业局。

  2.2 组织体系框架

  2.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林渔业局局长,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成员单位:市农林渔业局、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 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农林渔业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故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指挥中心: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城管局:积极做好管辖范围内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并协助市农林渔业局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交警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市公安消防局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民政局: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及时拨付发生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和慰问奖励资金。

  市交通局:保证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输。

  市卫生局: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有关人员伤亡时,要求市急救医疗中心(120)组织救护人员赶赴火场,并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伤员救治等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密切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做好通讯保障工作,为发生森林火灾事故提供通讯保障,以各级扑火救灾指挥机构、现场扑火救灾指挥部为保障目标,依靠现有的通讯手段和保障能力予以实施。

  市外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要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2.2.3 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 预测和预警

  3.1 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 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农林渔业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3.3 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第一级要求注意森林防火,第二级要求防止森林火灾,第三、四级要求严禁林区用火。

  森林火灾等级分为四级,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为Ⅳ级,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为Ⅲ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为Ⅱ级,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为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以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和火灾等级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必要时采取人工手段传递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区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置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街道办事处负责森林火灾(警)先期处置;居委会负责火情收集、森林防火宣传等工作。

  4.2 基本响应程序

  4.2.1 扑火注意事项

  4.2.1.1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2.1.2 现场指挥员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4.2.1.3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孕妇、初中学生、小学生参与。

  4.2.2 基本程序

  4.2.2.1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故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4.2.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及火场范围、天气形势、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指挥中心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4.2.3 扩大应急

  4.2.3.1 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部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2.3.2 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员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4.2.3.3 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 指挥与协调

  因重、特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XXX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力量参与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 新闻报道

  深圳市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把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1 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

  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4.2 森林火灾对外报道,由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涉外联络组确定。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向境外发布消息。

  4.5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留守足够人员,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处理组继续密切关注火情。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对卫星云图反映的热点像素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 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5.3 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 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特区内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5.5 工作总结

  各成员单位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

  5.6 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保障措施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 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公安消防队为第一梯队;驻深武警、部队为第二梯队;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 经费保障

  6.8.1 处置森林火灾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 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 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 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 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 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 附 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政府批准。

  8.2 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 附 录

  9.1 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

  9.1.1 关于启动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请示(附件1)。

  9.1.2 森林火灾报告(附件2)。

  9.1.3 森林火灾新闻稿(附件3)。

  9.1.4 关于发布森林防火戒严通告的请示(附件4)。

  9.2 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

  9.2.1 相关单位值班室联系方式(附件5)。

  9.2.2 森林防火专家成员表(附件6)。

  9.3 处置森林火灾流程图(附件7)。

火灾应急预案7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学校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安全预案。

  一、学校消防安全事故的范畴:

  学校消防突发事件是指学校校舍、师生宿舍或其它学校建筑用房发生火灾或由于用火用电等消防因素引起的师生人员伤亡及学校财产损失。

  二、学校消防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

  根据我国的《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明确规定,我校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构建学校同安全事故作斗争的第一道防线。坚持“预防为主,救人第一”的'原则,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单位人员的消防素质,提升我校的抵御安全事故能力。

  三、建立学校突发消防事件预警系统:

  根据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总预案”的规定,学校消防事件预警机制为:在“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全员消防安全预警责任制,所有学校的师生员工都有义务及时提供突发消防事件的危险信号,通过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通报程序,通报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消防事件。突发消防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学校突发消防事件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四、建立消防安全保障机构。

  1、学校各位教职工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经常对本单位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记录。

  2、图书阅览室、计算机室、实验室等专业教室的教职工在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对本部位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做好记录。

  3、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4、每学年在消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一次全校性消防疏散演习。

  5、在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设置以下小组:

  ⑴、灭火行动组:

  ⑵、通讯联络组:

  ⑶、疏散引导组:

  ⑷、安全防护救护组:

  ⑸、后勤保障组:

  五、事故通报与现场保护

  1、按照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总预案”规定的通报机制,突发消防事件发生后,当事师生应立即报警,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迅速报告学校。

  2、学校行后处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消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校长汇报。

  3、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对事故现场要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被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

  1、当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爆物品等;使用附近灭火器或消防水龙进行灭火。如果火势无法扑灭,立即向学校保安值班室报警,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联系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校长办公室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立即启动消防灭火应急预案。

  2、启动消防灭火紧急预案后:

  ①通讯联络组派人到约定地点指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利用校园广播宣布学校进入消防安全紧急状态,公布火灾发生地点,需要疏散的范围。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

  ②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立即赶赴现场,预案各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5分钟内赶到),组织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和灭火扑救工作。

  ③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预案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

  ④疏散引导组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

  ⑤安全防护救护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如有受伤师生,进行现地简单处理后,送医院救治。

  ⑥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七、安全疏散场地和路线:

火灾应急预案8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本校内应消防安全方面所引发的紧急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确保学校的财产万无一失,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加强领导,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学校组织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下的突发事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教职员工。

  1、领导小组职责:

  (1)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注意化解影响安全稳定工作的矛盾。

  (2)对师生进行政治形势和维护稳定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意识。

  (3)把提高思想认识作为搞好安全防火的切入点,把严肃对待事故隐患当作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抓落实。

  2、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部门要重点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实行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

  (2)要把防火作为安全工作重点,树立保证安全也是服务的重要目标,做到持之以恒,警钟长鸣。

  (3)要加强学生进行安全防火的教育,把安全教育寓于各项活动之中,在新生入学、新学期开学时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在节假日和特殊时机进行有针对性的提示教育。

  (4)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工作落实到位,抓好制度落实。

  (5)各部门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并通过会议、谈话等多种手段来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忧患意识、防控意识。作到人人知消防,人人重消防的局面。

  第二条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1)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2)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对不符合要求的器材要及时更换,灭火器要及时更换灭火剂,抢修、抢救器材要处于良好待用状态,将防火、灭火建立在科学的技术保障条件下,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三条预防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学校应当成立校义务消防队伍,选拔身强力壮的老师担任队员(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制定学校防火计划,绘制防火平面图,教室门后挂紧急疏散路线图。

  3、学校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灭火器药品。

  4、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和“三分钟”扑救。新生到校报到后的第一节课应当是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5、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6、保持通道畅通,不堆杂物。

  第四条防火预案

  发现火情后,要保持冷静,明辨方向和火势大小,火灾刚发生时,可视火势大小,用灭火器、自来水等在第一时间灭火,同时呼喊周围人员参与灭火和报警,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尽快搬离险地。值班教师首先引导学生进行疏散,要迅速用的消防器材力争把火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

  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到达现场并通知相关的各部门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手。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工作人员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楼层,然后,再根据火情扩大附近区域,逐区域的通知

  发现火灾呼救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领导视火情情况决定是否向“119”报警,晚间和节假日由行政值班人员决定报警与否。

  第五条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和业务科室。

  2、立即切断着火楼的电源。

  3、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同时由受过训练的教职工进行三分钟火灾紧急扑救。如三分钟不能扑灭明火,则迅速撤离。

  4、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5、在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6、灭火后立即通知律师,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工作。

  7、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追究责任,维护学校的利益,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为了在学校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全校师生能安全、快速地进行疏散工作,特制订本安全疏散预案,并进行实际演练。

  为预防我校发生火灾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指示、文件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本着完善设备,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区,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的消防隐患,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xxx任组长,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

  组长:xxx(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xxx(副校长)

  通讯联络组:xxx(办公室主任)

  安全防护救护组:xxx(政教主任)

  疏散引导组:xxx(政教副主任)

  灭火行动组:xxx(总务主任)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完善各种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灾情结束,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3、各组成员主要责任:

  (1)通讯联络组及职责组长:xxx(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迅速与当地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引导消防人员和设施进入火灾场地;联络有关单位、个人,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负责对上、对外联络及报告工作;联络结束负责拉警戒线,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以及负责重要物资的看守或转移工作。

  (2)、安全防护救护组及职责组长:xxx(政教主任)

  主要职责:清楚逃生路线,救护路线;利用就便器材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救护车、其他车辆、医院送救。

  (3)、疏散引导组及职责组长:xxx(政教副主任)

  主要职责:了解学校报警设施和广播所在地;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了解火的走势;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当某处发生火灾时,迅速确定安全逃生的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引导相关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灭火行动组职责组长:xxx(总务主任)

  主要职责: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了解电铺设的`线路;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了解火的走势;清楚逃生路线。安要求,利用相关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设施,全力进行补救。

  二、预警工作

  1、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教师、学生、家长消防知识普及工作。

  2、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按预案落实各项人员、物资、道路、车辆情况,定期做好安全检查。

  4、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危险活动。

  5、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6、领导小组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7、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组织进行消防宣传、演练、演习。

  三、火警应急行动

  (一)发现火警立即通知。

  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打电话报119和报值班处拉警报,通知学校领导。由学校消防领导小组进行统一指挥。

  (二)火警发生全体人员注意事项: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3、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三)火灾后的有关行动

  1、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得悉消防应急情况后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险救护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待命。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他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2、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3、迅速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4、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火灾应急预案9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有效地调度救援力量,正确采用各种战术、技术,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浙江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台州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黄岩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火灾事故。

  1.4 工作原则

  1.4.1防消结合,以防为主。各乡镇(街道)和消防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消防隐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1.4.2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4.3规范程序,科学施救。规范救援程序,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各部门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1.4.4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1.5 事故分级

  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重大火灾事故(Ⅱ级)、较大火灾事故(Ⅲ级)和一般火灾事故(Ⅳ级)。

  1.5.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Ⅰ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重伤的;

  (2)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受灾200户以上的;

  (3)大型发电厂、飞机航站、大型港口(码头)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大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1.5.2重大火灾事故(Ⅱ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或受灾150户以上、200户以下的;

  (3)大型发电厂、飞机航站、大型港口(码头)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大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1.5.3较大火灾事故(Ⅲ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火灾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或受灾户100户以上、150户以下的;

  (3)市级发电厂、交通枢纽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中型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中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1.5.4一般火灾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受灾50户以上、100户以下的;

  (3)区级发电厂、交通枢纽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4)区级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5)区级党政首脑机关、防灾指挥中心、广播电视台、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中心等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指挥机构

  区政府成立区处置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2.1.1区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火灾时,由区长担任总指挥)。

  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黄岩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区安监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火灾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

  成员:黄岩公安分局、黄岩消防大队、区安监局、区卫计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办、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质监局、区气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地税)局、区供电局、区人武部、区武警中队、市交警直属二大队、黄岩自来水公司、区相关燃气公司和事发地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负责人。

  2.1.2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全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其它重大工作。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提请区政府报上级政府请求增援。决定召开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会。组织指导全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1.3有关成员单位职责

  (1)黄岩公安分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情、舆情监控,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参与事故原因调查处置。

  (2)黄岩消防大队:负责火灾扑灭和火灾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牵头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工作;落实日常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3)区安监局:在危化品火灾事故中,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和应急物资到场参与扑救;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好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4)区卫计局: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运、治疗工作,统计汇总救治人员情况;组织相关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减少人员伤亡。

  (5)区经信局:根据火灾事故救援工作需要,协调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和相关物资保障工作;加强管辖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6)区住建局:负责实施完善市政消防栓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协助提供着火建筑物的`设计图和相关设施资料;组织相关专家,对火灾中受损建筑物安全情况提供鉴定。

  (7)区委宣传部: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按《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做好事故舆情的监控和引导工作。

  (8)区应急办:加强应急值守,会同区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做好重大火灾的先期处置工作;会同区消防大队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总结评估,督促相关预案修订完善。

  (9)区环保局:负责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的监测和实时报告;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单位妥善处置。

  (10)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运输车辆,运送疏散、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加强管辖运输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参与交通运输事故引发火灾的应急处置和事后调查工作。

  (11)区质监局:负责提出火灾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工业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相关火灾事故的事后调查工作。

  (12)区气象局:负责火灾事故现场的天气监测、气象保障,并提供与火灾事故有关的其它气象参数;对可能因雷电引发的火灾事故进行鉴定。

  (1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协调环卫等部门做好供水保障工作;协助黄岩公安分局维护火灾事故周边区域的交通和治安秩序;对管辖的燃气公司、燃气站等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做好燃气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因燃气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会同黄岩公安分局、黄岩消防大队、区安监局调查处置;加强物业服务的监督,督促物业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14)区民政局:负责协助事发地乡镇街道做好火灾中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做好因意外火灾导致生活困难家庭的民政救助工作。

  (15)区财政(地税)局:保障区内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工作经费;按《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相关规定,落实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经费。

  (16)区供电局:负责采取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等措施,确保扑火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17)区人武部、武警黄岩区中队: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危险化学品燃烧事故时,根据区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队伍和预备役队伍、民兵参与扑救和安全保卫工作。

  (18)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加强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及时开辟救援车辆通道,保障救援的交通畅通;参与交通道路事故引发的火灾调查、处置。

  (19)黄岩自来水公司:负责及时调整管网压力或铺设临时供水管线,确保火场扑救水源充足。

  (20)区相关燃气公司:落实企业安全责任,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发生涉及燃气设施或燃气设施周边区域火灾的,负责采取相应的关闭现场燃气阀门、抢修设施等措施,协助做好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21)事发地乡镇(街道):协同做好火灾的先期处置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对群众的宣传、劝导、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 办事机构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大队负责人担任。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受理火灾事故报警并根据情况立即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制定全区消防应急设施建设和救援演练方案并督促实施;统计分析全区火灾事故规律、特点,为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现场指挥机构

  火灾事故发生后,区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在火灾事故现场附近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参加现场应急灭火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指挥部组成

  由区应急指挥部的总指挥或副总指挥,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事发地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相关专家等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

  2.3.2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现场指挥部在一线指挥救援,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灭火救援方案和力量调配,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下达指令;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灭火救援任务的完成;保持与区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并根据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总结报告。

  3 预警预防

  3.1 风险评估

  我区是台州老工业基地,低小散企业多。一些小企业特别是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经营户,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对消防设施和装备不愿投入。全区消防基础设施也较为薄弱,消防现役力量主要驻扎在主城区,对于一些偏远乡镇的火灾难以第一时间控制。不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重视火灾预防,缺乏基本的自救、互救和逃生知识。消防安全形势依旧严峻。

  3.2 火灾预防

  区政府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总体城市规划,逐步建设完善全区各乡镇(街道)消防站,大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特别是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要及时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建立抢险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工具、救援物品,明确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定期组织本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火灾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3.3 隐患消除

  黄岩消防大队依法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定期监督检查。黄岩消防大队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自觉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监督检查。对黄岩消防大队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当认真办理,及时消除隐患。

  3.4 火灾预警

  按照火灾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火灾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区110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及黄岩消防大队实行严格的24 小时值班制度,迅速、准确受理火灾报警,并及时发出相应指令。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的程度和发展态势,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预警信息,并通知各成员单位做好相应应急救援准备。

  4 应急响应

  4.1 先期处置

  区110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指挥黄岩公安分局、黄岩消防大队、黄岩自来水公司、区供电局、区安监局、区卫计局、事发地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先期处置,尽可能遏制火灾蔓延、扩大,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

  黄岩消防大队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在迅速调度扑救力量的同时,应根据火灾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视情向区应急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区应急指挥部同时设立,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到达指定地点。

  4.2 分级响应

  4.2.1 一般火灾事故(Ⅳ级)应急响应

  应对一般(Ⅳ级)火灾事故及预计可能发展成一般(Ⅳ级)火灾事故的,启动本预案,马上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视情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应急响应措施:

  (1)灭火抢险:由黄岩消防大队牵头,各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黄岩公安分局、区供电局、黄岩自来水公司、相关燃气公司等单位组成,负责现场灭火抢险、搜救人员、抢修设施、供电供水、畅通信息、消除险情等工作。

  (2)医疗救护:由区卫计局负责,负责现场伤员救护、转运工作,组织相关医疗专家抢救事故重伤员,及时开辟绿色通道,必要时邀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保障事故伤员得到充分救治。

  (3)现场警戒:由黄岩公安分局牵头,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事发地乡镇(街道)组成,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及现场保护。

  (4)环境监测:由区环保局牵头,区气象局、事故单位等组成,负责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的监测和实时报告,并组织实施污染物的环保处置措施。

  (5)专家指导:由黄岩消防大队牵头,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专家组、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主要负责现场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和灭火抢险救援中的技术指导。危化品火灾事故,由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危化品的鉴别和应急处置,及时调用相关应急物资,实施针对性的扑救措施。

  (6)事故调查:由黄岩消防大队牵头,区安监局、黄岩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组成,主要负责依据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在灭火救援期间和事后及时进行调查取证,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7)宣传报道:由区委宣传部牵头,黄岩公安分局、黄岩消防大队、区卫计局、区安监局等相关单位组成,主要负责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材料起草、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新闻记者的采访接待和社会舆论的引导等工作。

  (8)善后保障:由事发地的乡镇(街道)、黄岩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协调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做好死难、受伤人员的善后事宜,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参加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如需要上级相关部门增援、支持的,由区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落实。

  涉及危化品火灾事故的,同时启动《黄岩区化学事故应急预案》。

  4.2.2较大(Ⅲ级)及以上火灾事故应急响应

  应对较大(Ⅲ级)及以上火灾事故或可能发展为较大(Ⅲ级)及以上等级的火灾事故,迅速启动本预案,由区长担任总指挥。

  除实施4.2.1的所有措施外,根据事故发展情况,进一步扩大警戒范围,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周边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同时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情况,请求支援。在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信息报送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涉事单位主管部门、事发地乡镇(街道)要及时将紧急信息上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一般(Ⅳ级)及以上火灾事故信息应力争在30分钟内上报,可采取电话口头初报,在一个小时内采用专用信息网络、传真等载体及时报送书面报告。

  (2)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统一归口做好紧急信息上报工作,上报之前应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了解、核实情况,报区相关领导审阅,并根据事态发展续报有关信息。

  4.4应急结束

  发生一般(Ⅳ级)及以下的火灾事故,已经扑灭火灾、消除次生灾害发生因素,现场处置行动结束,由现场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区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发生较大(Ⅲ级)及以上火灾事故,由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决定响应结束。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区政府对火灾伤亡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督促相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事故理赔工作。

  5.2调查评估

  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的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5.3恢复重建

  事发地乡镇(街道)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保障正常社会秩序。对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黄岩消防大队应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尽快消除隐患,防止同类型事故重复发生。

  5.4奖励与责任

  对在实施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由区经信局、有关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6.2 资金保障

  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由消防部门提出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处置火灾事故所需经费按《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落实。

  6.3 力量和装备保障

  区政府制定计划实施完善消防基本建设、专用装备设备购置,加强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改进灭火技术,适应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的需要。各乡镇(街道)应根据本地区火灾事故特点,明确乡镇级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先期处置。

  7 宣传与演练

  7.1 消防宣传

  黄岩消防大队、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和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7.2 组织培训

  黄岩消防大队、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和要经常性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救援队伍、义务(兼职)扑救力量的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

  7.3 预案演练

  黄岩消防大队要协调相关单位,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火灾救援演练。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

  8 附则

  8.1 术语说明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黄岩消防大队负责制定与解释,每3-5年进行复审和修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8.3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黄岩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黄政办发〔20xx〕106号)同时废止。

火灾应急预案10

  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为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确保宿舍内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后的损失,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此预案。

  一、适用范围

  在职工宿舍内发生的突发性安全事故,经领导小组批准,启动本预案。

  二、成立组织机构(附后)

  三、宿舍安全教育与管理

  (一)教育职工不在楼梯上追逐打闹,不从宿舍窗户向外探身张望。

  (二)宿舍管理员24小时值班,保证在应急状态下安全通道的畅通;认真落实职工宿舍晚上值班、查铺制度,并做好每天的记录。

  (三)宿舍管理员结合有关人员定时在宿舍内检查各种设施;收缴职工宿舍内的.各种钝、锐器。

  四、各种应急情况预案

  (一)火灾的预防和教育

  1、在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包括点蜡烛、烧煤汽油炉、烧酒精炉等。

  2、在宿舍内严禁抽烟、严禁焚烧纸屑、杂物、燃放烟花爆竹。

  3、在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烧水、做饭,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4、在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5、职工要养成安全用电习惯,保护好用电设施和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启关、移动消防器材,严禁破坏消防设施,杜绝消防隐患;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6、定期保养消防器材,保证应急状态下的正常使用,宿舍内的安全的通道每周打开一次,一旦出现意外情况确保畅通。

  7、因违章用电、用火酿成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8、不定期进行火灾知识讲座,观看此类碟片,让职工掌握一定的自救办法。

  (二)火灾应急处理

  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同时第一时间应通知领导,要求支援。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首先要打开安全通道,值班老师分块处理,全方位的通知职工,立即疏散职工,针对宿舍的建筑结构安排有秩序的逃离火灾现场:南北楼共有四个通道,疏散人员时合理分配保证有秩序的撤离,一至六楼29个房间从中间划分,向两边的安全通道疏散;保证大门畅通,专人负责门口的人员疏散,疏散期间教师应提醒职工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安全地点:宽阔地带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不准职工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设备灭火,及时报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五、火灾发生后的处理,参照《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灾处置预案》。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火灾应急预案11

  一、活动目的

  根据教育局关于做好校车火灾事故演练的活动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园校车的安全管理,以及对幼儿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从而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结合我园实际,决定组织一次校车火灾应急演练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2日下午3点

  三、活动地点

  新星幼儿园内

  四、参加对象:

  园长、分管校车火灾工作领导,部分教师、随车照管员、司机和乘坐校车的幼儿。

  五、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六、活动内容:

  乘车应急逃生演练、校车火灾事故应急培训。

  七、人员安排

  1、医疗救护小组:xxx

  2、后勤保障小组:xxx

  3、现场疏导小组:xxx

  4、道路安保小组:xxx

  5、紧急上报小组:xxx

  6、家属接待小组:xxx

  八、活动安排

  1、移动黑板上显示“校车火灾应急演练”文字,打印“校车逃生演练车辆”粘贴在演练校车上。同时选好逃生场地。

  2、20xx7年5月12日下午3:00校车准备。

  3、下午3:05班主任(王霞)负责组织好本班坐车幼儿提前集合。

  4、下午3:10园长安排布置任务,宣布演练开始。

  任务:4名教师(秦凡、张晓文、安佰霞、王霞)车上车下接幼儿下车,1名教师(张慧芳)在逃生场地等候,集合并清点人数。

  5、下午3:30王园长讲话并宣布演习结束。

  6、下午3:50各班有秩序地回教室。

  (二)演练流程

  1、李秀红向幼儿讲解演练时注意事项:(生命很可贵,我们要百倍珍惜,今天我们开展这次乘坐校车应急逃生演练活动,就是要提高司机、老师、小朋友们的安全意识,以便在紧要关头保护好自己的生命,请小朋友们不要嬉笑,要认真进行演练。听从照管员老师的指挥和安排,不要慌乱。下面开始进行乘车应急逃生演练)。

  2、由班主任(王霞)指挥乘校车的幼儿按往常一样排队上车,司机关上车门,启动发动机。

  3、突然班主任(王霞)发现校车的车头部位冒出“浓烟”,立即大声报告:“汽车着火啦!”,司机听到报告后迅速停车,熄匙,打开车门。

  4、车内照管员老师(韩丽洁)立即向幼儿大声通知:“车着火!大家镇定!听从指挥,要快速有序地下车!”照管员老师(韩丽洁)迅速下车,站在车门口,协助幼儿迅速下车(幼儿按由前到后先左后右的顺序依次下车,不要顾及书包和钱物)。司机拿出灭火器准备灭火。

  5、幼儿用衣袖、手帕等捂住口鼻,迅速有序地撤离距车辆50米外的安全地带集合,预防汽车油箱发生爆炸,老师(张慧芳)点名。

  6、报警援救

  (1)司机拨打119报警:我是新星幼儿园校车司机,校车在学校门口处发生自燃。请立即救援!

  (2)如果有伤员,照管员教师拨打120电话,讲清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细节。

  (3)照管员教师(韩丽洁)向园长报告:我是xxx,校车在校门口发生自燃,乘车幼儿已全部安全疏散,没有人员受伤,请立即派人到现场协助救援。

  7、组织乘车幼儿集队,由园长总结讲话:

  小朋友们,校车路途中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但我们能掌握逃生技巧是很重要的。如发生火灾事故后,车门不能打开、车辆侧翻或者车辆落入水中时,首先我们要做的就是不要慌乱,听从老师指挥。打开车窗或使用逃生手锤砸碎车窗,从窗门逃生。

  今天演练过程中,小朋友们都能够听从指挥,积极参与,认真配合,疏散有序,以较快的速度撤离到安全地带。老师们组织到位,保障有力,确保了演练的成功。这次演练活动是对我们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一次检验,不仅落实了我们幼儿园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而且也提高了我园实际应对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更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了自护自救的能力,整个演练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

  这次演练活动为我园今后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全园师生应充分认识到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安全工作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从而为我们大家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

火灾应急预案12

  一、防范措施

  1.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配齐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标准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随时保证使用。

  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4.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5.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电路电线、电器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严格校内用火、用电管理。对食堂、仓库、实验室、图书馆、宿舍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7.加强对寄宿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擅自拉设电线或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8.体育馆、食堂等的楼梯、楼道、楼门等严禁堆放杂物,大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9.向学生传授和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知识,每学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学校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前,要制定防火应急预案。

  10.禁止学生到火场救火。

  二、组织机构、人员分工与职责:

  (一)、指挥部:事发现场最高负责人(Xx)

  成员:Xx

  职责:

  1.及时召集力量,确定现场灭火指挥人,布置救人、抢救物资和灭火,并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火情,决定是否通报人员疏散并组织实施;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的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按照统一布置,带领员工贯彻执行。

  (二)、按分工、职责下设三个大组:

  1.灭火行动组

  负责人:Xx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第一小组:联络组(人事处)

  组长:Xx

  职责:负责对事故救援过程中的各职能小组进行联络协调,做好联系社会各救援力量的沟通工作。

  成员:Xx等多人

  第二小组:灭火组(教务处)

  组长:Xx

  职责: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防火门,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成员:Xx、校志愿消防队等多人

  2.疏散引导组

  负责人:Xx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第一小组:疏散组(德育处)

  组长:Xx

  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物资转移等工作。接警后,督促所有员工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安全道路有秩序地撤离。并根据各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工作人数及访客登记资料核查人员情况。安全撤离后,防止教职员工、学生未经许可重返事故现场。

  成员:Xx、班主任等多人

  第二小组:警戒组(教科室)

  组长:Xx

  职责:负责隔离、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协助人员抢救和疏散,防止有人借机偷盗和破坏财物。

  成员:Xx等多人

  3.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Xx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3).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损失设备的安全转移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

  第一小组:水电组(科教室)

  组长:Xx

  职责:根据现场情况,关闭电源、保证水源。事故后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成员:Xx等多人

  第二小组:急救组(教技室)

  组长:Xx

  职责:负责抢救和临时处置事故现场伤员,负责护送重伤员到相应医院救治。有权禁止人员进入情况不明的'现场,防止人员伤亡事故扩大。

  成员:Xx等多人

  第三小组:保障组(总务处)

  组长:Xx

  职责:根据人员伤亡或失踪情况,负责联络和接待其家属,处理有关赔偿、抚恤等事宜。

  成员:Xx等多人

  三、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后,首先通过广播、电话以及喊话等方式、方法向全体师生员工报警;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打119报警,并同时向行政值班和校长报告。行政值班人员及时安排人员在路口接消防车。

  2.校长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学校火灾状况及时向教育局和高新区报告。联络组协助校长做好相关工作。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进行灭火自救。

  4.全校师生按照学校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各救援小组、人员迅速赶赴指定位置,灭火组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防火门,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指挥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区域,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5.急救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6.警戒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7.火灾扑灭后,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监控,生活用水的消毒与监测,食品卫生检查监控和被污染环境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了解师生及家属基本情况、做好受伤者及死者家属的稳定、慰问工作。

  10.后勤保障组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11. 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火灾应急预案13

  1、开展自救:

  车辆自燃时应立即按以下原则进行自救:

  1)立即指挥乘客立刻离开车辆;

  2)在初起火时,迅速使用灭火器灭火;

  3)关闭油路、气路和电路总阀,呼救路人、其他车辆驾驶员协助扑救;

  4)估计火灾难以成功扑救,应及时报警,协助乘客、路人疏散,引导救火车到现场。

  2、现场救援

  指挥部总指挥根据接到的事故信息,立刻对救援人员进行部署、调配,车辆自燃救援小组组长立刻落实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及时勘察事故现场迅速制定工作措施,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及时、妥善地做好死、伤人员救援工作,尽快消除险情,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人员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后勤支援小组组长根据现场情况调配资源进行支援配合。、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救援小组应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事故现场情况,提出可行性建议,服从指挥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如现场情况复杂、需要现场指挥的,救援小组组长可向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建议,由指挥部总指挥到现场指挥。

  由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做好稳定司机情绪,做好现场秩序维护、疏散现场围观人群工作,积极与各方沟通,根据事件起因组织开展调查,制定调解措施,引导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等工作。

  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到事故现场进行指挥。

  在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交通事故救援小组组长向指挥部总指挥提出申请经总指挥批示同意后响应终止。或由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响应终止的指令。

火灾应急预案14

  为确保全体在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消防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降低危害,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消防部门文件与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教职员工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副组长和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园各教室、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

  组长:

  成员: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

  组长:

  成员:(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园各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

  组长:

  成员: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幼儿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

  组长:

  成员:各班保育老师(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所管教室幼儿紧急疏散中的安全);

  三、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法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师生疏散及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幼儿园领导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设备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对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师生的安全逃生。

火灾应急预案15

  学校防火工作是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学校消防管理规定和各项制度,加强重点部位及学生宿舍管理,配备好必要消防设施、设备,把火灾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了提升学校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接临时线,违章用电炉和其它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及其储藏室过于密封、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燥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诱发原因。

  二、预防措施

  1 、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制,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 、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 、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 、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物。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 、打 “119” 电话报警,同时上报局办公室和相关科室。

  2 、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线路迅速疏散。

  (1) 人员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学校消防责任人和舍务教师应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学生疏散转移。

  A. 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B. 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采用低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C. 高层着火时疏散时较为困难,困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安全口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和室外消防楼梯安全撤出,切忌用电梯或跳楼。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避到阳台、平台或关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护人员到来。

  D. 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火焰压灭。

  (1) 物资疏散:火场上物资疏散,目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A. 首先疏散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物资。例如起火点附近油桶、液化气罐、化学实验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灭火行动受阴物资。

  B. 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物资。例如机密文件、档案资历料、高级仪器、珍贵文物以及价值贵重物资。

  3 、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 、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前提下灭火。

  灭火扑救:初起火最易扑灭,在消防人员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抢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根据不同火原因,可采取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火灾现场指挥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和临近所有灭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对准火点,尽量抓住战机把火消灭,或控制住火势发展,最后由消防人员彻底扑灭火焰。

  5 、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6 、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夫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锡发生不必要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失火单位应当把了解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当火灾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共青团、治保会、义务消防队作用,做好受伤人员护理工作,医务室应备好止血药、硼带等必备药品,同时组织人员和车辆急送医院或联系医院对受伤人员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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