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3-06-26 12:54:41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事故应急预案【荐】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事故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事故应急预案【荐】

事故应急预案1

  1、目的和适用范围

  煤气设施和煤气管道着火,处理正确,能迅速灭火,若处理错误,则能引发煤气爆炸事故,为确保在发生煤气着火事故时,迅速处理,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应于炼铁厂发生煤气着火事故的应急响应处理。

  2.应急响应:

  2.1应急报告程序

  2.1.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目击者应迅速报告区域值班室(当班工长或区域值班人员)和附近有救援能力的岗位或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厂调度室),区域值班室立即安排临近岗位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实施有效的抢救,争取抢救时间。

  2.1.2区域值班室如果最先接到事故报告后首先要确认事故地点、受伤人数,确认后迅速组织最近抢救小组成员进行抢救,立即对现场进行戒严并严格按照应急抢救措施组织有效抢救,避免事故扩大。区域负责人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厂调度室)并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指挥抢救。

  2.1.3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果最先接到事故报告后首先要确认事故地点、受伤人数,确认后迅速组织最近抢救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应急抢救措施组织有效抢救及着火点进行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2.1.4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组织救援的同时根据事故发生、进展情况,依次通知煤气防护站、消防队、医院、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生产部、公司机动部、公司总调度室、保卫部等有关部门或厂内值班人员。

  2.1.5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安排熟悉炼铁厂区域分布情况的有关人员到厂比较醒目的路口接迎救护车、消防车等事故救援队伍。

  2.1.6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保卫部门未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应当组织人员做好事故现场警戒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

  2.2应急抢救、控制措施

  2.2.1 应急响应部门和有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灭火器材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2.2援救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按照应急救援措施,实施有效抢救,避免事故扩大。

  2.2.3 总指挥未赶到事故现场前,以最先到达事故现场的最高行政领导行使抢救指挥权。

  2.2.4总指挥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迅速了解事故发生、进展情况,实施全盘指挥救援。最初指挥人员应将现场救援情况与现场状况分析汇报给总指挥。

  2.3.1 热风岗位煤气管道着火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煤气管道泄漏煤气着火,进行灭火或搜救时必须佩戴煤气报警器和灭火器

  2.3.1.1细微小漏着火,可用可用干粉灭火器或湿泥、湿麻袋将火扑灭后再按规定补好泄漏处。

  2.3.1.2管道着火逐步关闭煤气进口蝶阀,使煤气压力逐步降低,但不能低于200Pa(小于100mm的`管道可以直接关掉阀门)并打开氮气或蒸汽吹扫管,进行稀释吹扫再随着火势逐步减小,用灭火器等灭火设施进行灭火。

  2.3.1.3待火熄灭后,要可靠隔断煤气来源,不能停送蒸汽或氮气,应继续吹扫,直到吹扫置换合格为止。

  2.3.1.4事故处理完后,查找着火原因及泄漏处,并立即进行抢修。

  2.3.1.5全部处理完后,请煤防站人员进行现场确认,检测合格后方能引煤气操作。

  2.3.2布袋除尘岗位着火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煤气管道泄漏煤气着火,进行灭火或搜救时必须佩戴煤气报警器和灭火器

  2.3.2.1细微小漏着火,可用可用干粉灭火器或湿泥、湿麻袋将火扑灭后再按规定补好泄漏处。

  2.3.2.2管道着火逐步关闭煤气进口蝶阀,使煤气压力逐步降低,但不能低于200Pa(小于100mm的管道可以直接关掉阀门)并打开氮气或蒸汽吹扫管,进行稀释吹扫再随着火势逐步减小,用灭火器等灭火设施进行灭火。

  2.3.2.3待火熄灭后,要可靠隔断煤气来源,不能停送蒸汽或氮气,应继续吹扫,直到吹扫置换合格为止。

  2.3.2.4事故处理完后,查找着火原因及泄漏处,并立即进行抢修。

  2.3.2.5煤气设施烧红时,不得用水骤然冷却,以防煤气设施急剧收缩变形,破裂而泄漏煤气。

  2.3.2.6火险解除,抢修完毕,恢复通气前,应仔细检查,保证管道和煤气设施完好,并进行置换操作后,经煤气防护站做防爆实验合格后,才能允许通入煤气。

  2.3.3喷煤岗位着火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煤气管道泄漏煤气着火,进行灭火或搜救时必须佩戴煤气报警器和灭火器

  2.3.3.1细微小漏着火,可用可用干粉灭火器或湿泥、湿麻袋将火扑灭后再按规定补好泄漏处。

  2.3.3.2管道着火逐步关闭煤气进口蝶阀,使煤气压力逐步降低,但不能低于200Pa(小于100mm的管道可以直接关掉阀门)并打开氮气或蒸汽吹扫管,进行稀释吹扫再随着火势逐步减小,用灭火器等灭火设施进行灭火。

  2.3.33待火熄灭后,要可靠隔断煤气来源,不能停送蒸汽或氮气,应继续吹扫,直到吹扫置换合格为止。

  2.3.3.4事故处理完后,查找着火原因及泄漏处,并立即进行抢修。

  2.3.3.5全部处理完后,请煤防站人员进行现场确认,检测合格后方能引煤气操作。

  3、应急善后处理

  3.1 事故现场如出现煤气中毒者执行煤气中毒预案。

  3.2 应急救援之后应当立即清点人数,复核现场有无火点,清理现场。

  3.3 救援结束后应当在生产调度的指挥下迅速做好恢复生产工作,及时解除紧急状态,并向相关部门反馈事故处理及救援情况。

  3.4救援结束后要实事求是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5事故处理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对事故应急预案的评估、评审工作,组织进行预案修订。

事故应急预案2

  夏季施工气候炎热,建筑工人普遍在露天和高处作业,劳动强度大,时间长,随时都有发生中暑事故的可能,因此,加强夏季的防暑降温工作是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预防中暑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采取综合的'措施,切实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从技术、保健、xx等多方面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二、xx措施

  1、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在入暑以前,制订防暑降温计划和落实具体措施。

  2、要加强对全体职工防暑降温知识教育,增强自防中暑和工伤事故的能力。注意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

  3、应根据本地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利用早晨、傍晚气温较低时工作,延长休息时间等办法,减少阳光辐射热,以防中暑。还可根据施工工艺合理调整劳动xx,缩短一次性作业时间,增加施工过程中的轮换休息。

  4、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加强工人xx宿舍管理;切实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工人吃好、睡好、休息好。

  三、技术措施

  1、进行技术革新,改革工艺和设备,尽量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减轻建筑业劳动强度。

  2、在工人较集中的露天作业施工现场中设置休息室,室内通风良好,室温不宜超过30℃;工地露天作业较为固定时,也可采用活动布幕或凉棚,减少阳光辐射。

  3、在地下操作时,应尽量利用自然通风天窗排气,侧窗进气,也可采用机械通风措施,向高温作业点输送凉风,或抽走热风,降低车间气温。

事故应急预案3

  一、困人应急预案

  1.公司任何一位员工接到有乘客被困在电梯内的报警时,应立即通知电梯管理员、保安,同时记录接报和发现时间。

  2.电梯管理员、保安接报后,须及时赶到现场,首先通过电梯内的对讲系统了解电梯被困人员情况、被困人数、以及电梯所在楼层,设法进行解救,确保被困乘客的安全。若无法当场自救的,要及时联系电梯维保单位,派人电梯维修公司技工前来解救。

  3.维修技工未到达前,电梯管理员须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求援。尤其当被困乘客惊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试图采用撬门等非常措施逃生时,要耐心告诫乘客不要惊慌和急躁,不要盲目采取无谓的行动,以免使故障扩大,发生危险。并保证现场始终不离人,不断与被困人员对话,及时了解被困人员的情绪和健康状况,同时及时将情况向公司上级领导汇报。

  4.若电梯维修公司都无能力解救或短期时间内解救不了,应视情况向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求助(并说明求助原因和情况)。向公安、消防部门求助前须征得公司相关领导的同意。

  5.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乘客中有人晕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到场,以便被困人员救出后即可进行抢救。

  6.被困者救出后,电梯管理部门领导须向他们表示慰问,并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需要,同时将了解到的情况记录下来存档备案。

  7.被困者救出后,应立即请电梯维保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8.电梯管理员或临时代替的电梯管理员须详细记录事件经过情况,包括接报时间、公司相关人员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电梯维修公司通知和到达时间、被困人员的解救时间、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电梯恢复正常运行时间。若有公安、消防、医护人员到场,还应分别记录到场和离开时间、车辆号码;被困人员有伤者的,应记录伤者情况和被送往的医院。

  9.电梯管理员或临时代替的电梯管理员须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原因、解救办法和修复时间。

  二、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1.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电梯管理员须配合管理部门须事先将停电时间、电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每位员工,并在停电前半小时关闭电梯。

  2.在没有接到任何停电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电梯管理员首先检查电梯内是否困人,同时切断电梯电源,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如有人员被困,应立即启动困人应急预案,解救被困人员。

  3、电梯管理员在完成本预案第二项工作后,须配合公司维修人员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管理部门。

  4.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间、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

  5.突发停电的预防措施:

  1)电梯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电梯内应急照明和电话对讲系统,确保正常。

  2)保安部除配置巡逻、检修用的电筒外,还应配置手提式应急照明灯,并时时充电保养,保持完好。

  三、水浸应急预案

  1.当出现水浸电梯事故时,电梯管理员和保安须立即赶到现场,用防水设施保护好受浸楼层电梯槽口,并将电梯升上最高层,切断电源,以免电梯受损;若电梯轿厢控制面板已经进水,则应立即切断电源,切忌升降电梯,以防故障扩大。在支援人员到达以前尽量控制现场水势,防止水浸范围扩大。同时将进水地点、水势情况报告上级领导。

  2.控制水势后,公司维修部须立即查明水浸原因,采取措施(包括关闭水泵、关闭水阀、封堵水管、堵塞漏洞、疏通排水管道、打开末端放水等),切断水源,并关闭受浸区域之电闸,防止人员触电。若水源来自供水总管或维修部无力解决时,应立即通知自来水公司前来抢修。

  3.在水蔓延的通道上摆设拦水沙包或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措施,防止水蔓延到设备房、配电室。

  4.组织力量采用各种手段,包括采用扫帚、吸水机吸水,排净积水,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整洁。

  5.召开会议,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出现类似事故。

  6.详细记录水浸事故发生经过和采取的措施,以及受损情况。

  10.一些常见水浸事故的预防措施:

  1)保安巡逻和设备巡检时,应留意排水渠道是否有淤泥、杂物或塑胶袋,有否堵塞,并随时加以清理疏通;清洁工定时清扫天台、排水沟,防止雨后垃圾冲入排水口造成堵塞。

  2)加强对消防喷淋系统的巡视,防止碰撞、移动喷淋头或消火栓引起水浸。

  3)灾害性天气(台风、暴雨、大雪)来临前,门卫、保安人员应对公司内门窗、天台、排水沟渠、集水井、排水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4)管道工在操作安装、维修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水浸事故。

  5)平时应备足沙包作为应急用。

事故应急预案4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要求,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二、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街道所属地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事故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及时对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5、在危险要害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公众识别。

  6、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应急预案机制

  (一)事故隐患监控与事故报告

  1、事故隐患监控

  街道安委办负责街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2、事故报告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发现)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街道办事处报告。街道同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时限向上级政府和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2)各受理责任主体在向上级报告时,应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范围、性质、动态、影响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二)事故分级及预警行动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一般(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较大(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或需要紧紧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发生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安全生产事故后,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听从调遣参与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为,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单位的要同时向其通报;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2、应急决策

  街道应急指挥部接到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市安委办报告,同时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市安委办。街道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置,其中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还应根据省、国家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进行处置:

  (1)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以及应急指挥部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启动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对事发的社区居委会、相关单位做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街道相关组织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配合上级派出的工作组、专家组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事发地进行指导;

  (5)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质救援;

  (6)向市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

  3、预案启动

  应急预案启动后,街道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立即组织事发村委会、社区和有关单位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有关

  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4、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指挥长,配合区应急指挥部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1)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2)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3)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护社会治安;

  (4)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5)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持;

  (6)向市安监局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事发地社区居委会以及相关单位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障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调查与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事故应急预案5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4)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8)相关的保障措施;(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条 各级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事故应急预案6

  一、停水、停电应急预案:

  如果在事先获知停水的情況下,我们可以充分蓄水,修改菜单尽量使用用水量少的菜.

  如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停水、停电,我司將安排1台送水车及大型快炒煤气灶随时等候待用。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日常防范

  ①食堂所有工作人员需熟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安全防范细节》,并严格按执行各项食堂操作规范,不得加工制作冷荤凉菜,或违规加工制作豆角扁豆类,杜绝出品未熟透的菜品。在加工时发现食品外观及味道异常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应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②当餐每个菜品存留一小份样本,放置专用冰箱48小時,以防万一可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承担方。

  2、紧急处理

  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时,应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同时将不适者送往最近医院,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原性疾患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及罚款处理。

事故应急预案7

  1:如遇发生事故,要记住肇事车的车型、车牌、颜色,拔打110报警电话,同时组织实施自救。

  2:如有人员受伤尽快送往离出事点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

  3:将车上其他人员带离出事点,转移到安全地带。

  4:在高速路上无论是车祸或车辆故障,领队应马上把人员带离车辆,以免发生不测。

  5:如遇车辆自燃、翻车、撞车等情况,立刻组织人员有序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如撤离时车门无法畅通,应立刻设法砸破车窗以便逃生。

事故应急预案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有效预防、正确及时处置本市突发铁路交通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提高城市整体防护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铁路调度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上海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城市轨道交通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按本预案执行。国家铁路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城市轨道交通上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按照城市轨道交通的应急处置办法执行,或应城市轨道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按照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把预防作为应对铁路交通事故的主要任务和中心环节。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积极救援,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减少事故危害和次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

  铁路和所在地铁路单位以恢复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为主要内容开展救援。事发地区县政府以救治人员、疏散受灾群众、封闭灾害场所、减少灾害影响和次生事故发生、维护社会治安为主要工作,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规范有序。

  1.5事故分级

  1.5.1本预案所称的铁路交通事故,包括铁路旅客伤害事故、货物运输事故(含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铁路交通伤亡事故、铁路火灾爆炸事故、中断铁路运输事故,及其造成的大面积旅客滞留等。

  1.5.2根据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有关铁路交通事故的分级规定,按照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市铁路交通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Ⅰ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3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死亡(含失踪,下同);

  ②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③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⑤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车厢脱轨18节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⑥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车厢脱轨60节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2)Ⅱ级(重大)铁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②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③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⑤客运列车车厢脱轨18节以上;

  ⑥货运列车车厢脱轨60节以上;

  ⑦客运列车车厢脱轨2节以上18节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⑧货运列车车厢脱轨6节以上60节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3)Ⅲ级(较大)铁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②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③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5万人以下;

  ⑤客运列车车厢脱轨2节以上18节以下;

  ⑥货运列车车厢脱轨6节以上60节以下;

  ⑦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⑧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4)Ⅳ级(一般)铁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

  ②造成10人以下重伤;

  ③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下。

  1.5.3根据《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次死亡3人以上,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对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Ⅲ级(较大)、Ⅳ级(一般)铁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铁路局根据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相关规定组织应急处置。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承担。

  2.2应急联动机构

  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3工作机构

  2.3.1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是依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设立的铁路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也是本市应急管理机构之一,作为本市处置铁路交通事故的单位,按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承担本市铁路交通事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在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对有关铁路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对安全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指导、督促、保证铁路运输企业各项应急救援措施落实到位,尽快恢复列车正常运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铁路交通事故对路网运行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4)组织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或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

  2.3.2市应急处置指挥部

  一旦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市政府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对本市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

  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民防办、市消防局、市卫生局、市建设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地震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电信公司、市电力公司、上海警备区、武警上海市总队、市政府新闻办等单位组成。指挥长由市领导确定,副指挥长由上海铁路局、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民防办、市消防局等单位领导担任。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开设位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确定。应急行动结束,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市应急处置指挥部解散,转入常态管理。

  2.3.3相关成员单位及职责

  (1)上海铁路局。负责本市(含跨省市交界)铁路交通事故的监测、监控,以及相关监测资料的传输、收集和分析;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处置铁路交通事故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技术规定;组织编制与修订本市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组织实施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保障和宣传培训等;承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市政府和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维护抢险救灾期间治安秩序,打击犯罪分子;组织事故现场(含地面)警戒;协助抢救伤员;协助排除爆炸物;扑灭火灾或组织排水;设置水雾屏障;现场勘查或协助调查事故原因。

  (3)市建设交通委。组织抢修事故现场及相关区域的市政设施和设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交通运输等工作。

  (4)市交通港口局。协调有关单位组织相关区域内公交车辆改道、缩线、停驶等,必要时启动地面交通应急配套方案,保障人员疏散车理和应急处置队伍、物资、设备运输。

  (5)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铁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发生纯铁路行车事故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安监司独立调查);参与铁路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

  (6)市卫生局。组织医护人员实施现场救护和伤员转运,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收治和抢救伤员,必要时,在事故现场安全区域设立临时救护点实施现场救护,并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7)市水务局。组织抢修事故现场相关区域水务设施,保证抢险救灾现场和周边居民供、排水。

  (8)市通信管理局。组织协调抢险救灾行动的通信保障。

  (9)市电力公司。保障事故现场及周边相关地区的供电,并协助铁路运营单位尽快恢复供电。

  (10)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监测,并对事故产生的污染物提出处置意见。

  (11)市地震局。对地震引起铁路交通事故的,及时提供震后趋势意见,为铁路交通正常运行提供处置依据。必要时,派专家到现场指导抢险救灾。

  (12)市政府新闻办。组织联络和管理新闻采访和报道工作,及时了解事故处理情况,根据事件性质与相关部门协调后,拟定新闻报道方案。

  (13)铁路运营单位。负责铁路交通事故先期处置,待现场指挥部开设后,接受现场指挥部指挥。

  (14)上海警备区。必要时,按照规定调用防化人员协助毒气事件的检测和现场洗消。

  (15)武警上海市总队。必要时,按照规定参与维持公共秩序,抢险救援,配合测试和洗消毒气污染,守护重点目标、要害部位、重要物资和贵重物品。

  (16)市民防办及事发地区县政府。协助做好事发区域内的应急救援和群众疏散、安置及善后工作,并提供相应后勤保障。

  (17)其他相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2.3.4现场指挥部

  根据铁路交通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必要时,也可由事发地区县政府组织有关机构开设。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

  3预警预防

  3.1预警级别与发布

  3.1.1预警级别

  按照铁路交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本市铁路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Ⅰ级(红色)预警:受到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持续影响,或相关铁路设施损毁极其严重,可能对大范围内的铁路交通运行造成严重影响,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10万名以上旅客滞留的,可视情发布Ⅰ级(红色)预警。

  (2)Ⅱ级(橙色)预警。受到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持续影响,或相关铁路设施损毁严重,可能对较大范围内的铁路交通运行造成影响,导致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5万名以上旅客滞留的,可视情发布Ⅱ级(橙色)预警。

  (3)Ⅲ级(黄色)预警。受到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影响,或相关铁路设施损坏,可能对部分铁路交通运行造成影响,造成一定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1000名以上旅客滞留的,可视情发布Ⅲ级(黄色)预警。

  (4)Ⅳ级(蓝色)预警。受到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短暂影响,或部分铁路设施损坏,可能对较小范围内铁路交通运行造成影响,造成少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部分旅客滞留的,可视情发布Ⅳ级(蓝色)预警。

  3.1.2预警信息发布

  (1)Ⅰ级(红色)预警信息,由上海铁路局报市政府同意后发布,并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备案。

  (2)Ⅱ级(橙色)及以下预警信息,由上海铁路局视情发布,并报市政府。

  预警信息可以通过电台、电视、报刊和通信、信息网络以及各铁路站点显示屏、广播、宣传车等方式发布、调整和解除。

  3.1.3预警级别调整

  根据铁路交通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预警信息的发布或授权发布部门机构可视情对预警级别做出调整。其中,涉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须报上级批准。

  3.2预警响应行动

  进入预警期后,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应急联动中心、有关区县政府和相关单位可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上海铁路局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应急处置规程,调配机车车辆和组织迂回运输,必要时向铁道部请求,提出调配机车车辆和组织迂回运输方案。

  (2)上海铁路局通过相关网站、热线电话、铁路站点显示屏以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铁路班次调整信息,提醒延误车次的乘客暂缓前往铁路站点。

  (3)可能发生大面积旅客滞留时,上海铁路局要开辟临时候车场所,疏导旅客有序等候;必要时,闸北、徐汇等有铁路站点的区要做好开辟临时安置场所准备,并落实广播信息发布和必要的物资保障准备。

  (4)交通港口部门根据上海铁路局需求,调集充足的交通运输工具,做好人员疏散、转运准备。

  (5)公安、消防、卫生等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要备勤待命,做好维护秩序、抢救伤病人员,控制火灾爆炸和可能发生的疫情等衍生事故准备,并视情动员后备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措施。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与通报

  4.1.1建立健全本市铁路交通事故信息报告体系。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各级铁路运营单位(部门)要及时报告上海铁路局,上海铁路局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值班人员应根据铁路交通事故的性质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通报相关区县政府。

  有关单位、社区和市民发现铁路交通事故,应及时通过“110”报警电话向市应急联动中心报警。

  4.1.2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应急联动中心和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及有关主管单位接到铁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的同时,要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一旦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应急联动中心等有关部门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向市委办公厅总值班室、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口头报告,在2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办公厅总值班室、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告。同时,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向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按照要求报告。

  4.1.3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建立铁路交通事故信息通报、协调渠道,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4.2先期处置

  4.2.1一旦发生铁路交通事故,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应急联动中心及有关单位接警后应立即核实,通过组织、指挥、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实施先期处置,迅速控制并消除危险。在处置过程中,上海铁路局负责收集、汇总事故有关信息,根据现场实际或征询有关部门意见进行研判,确定铁路交通事故等级,掌握现场动态并及时上报。

  4.2.2铁路运营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迅速指挥、调度本单位应急处置队伍、专家队伍和资源,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处置铁路交通事故。

  4.2.3事故发生地区县政府要在保护好事发现场的同时,及时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4.3应急响应

  4.3.1分级响应

  本市铁路交通事故响应等级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铁路交通事故。

  (1)Ⅰ、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启动Ⅰ、Ⅱ级响应。市政府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调度本市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应急力量及时赶赴事发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市应急处置指挥部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

  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处置情况,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按照要求向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报告。

  (2)Ⅲ、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和一般铁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会同市应急联动中心决定响应等级,启动Ⅲ、Ⅳ级响应,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以赴,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应急处置情况应及时上报市政府。

  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向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报告。

  4.3.2响应等级调整

  各类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向高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可直接提高相应等级。当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其应急响应等级视情况相应提高。

  4.3.3各类铁路交通事故铁路等部门的响应行动

  发生铁路交通事故,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负责成立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和相关应急预案实施现场处置。一旦发生重特大铁路事故,市政府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参与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工作,并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现场应急处置。

  (1)行车事故及相撞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发生铁路行车事故,按照《上海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施应急处置。上海铁路局局长、党委书记担任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上海铁路局应急指挥中心。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设行车组织组、现场指挥组、事故救援组、设备抢修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理组等。

  ①各铁路运营单位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等级和实际需要集结应急队伍,调动救援设备、器材和物资,落实上海铁路局现场指挥组的处置措施。

  ②上海铁路局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指挥组请求,负责调集局管内救援力量、设备、器材和物资支援现场应急救援,或联系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相关铁路局和事发地区县政府予以支援。

  ③根据上海铁路局需求和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市公安、消防、卫生等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现场,维持秩序、抢救伤病人员,控制火灾爆炸和可能发生的疫情等衍生事故。必要时,及时调用大型机械配合抢修。

  (2)铁路火灾事故

  ①发生铁路火灾事故,按照《上海铁路局火灾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上海铁路局主管运输副局长担任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上海铁路公安局,具体负责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和协调指挥工作。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视情设置现场指挥、灭火救援、事故救援、事故调查、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宣传报道、治安保卫等应急小组。有关人员各司其职,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②根据上海铁路局需求和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市消防部门负责及时支援灭火工作;公安、卫生等应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负责维护秩序、抢救伤病人员。

  (3)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①发生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按照《上海铁路局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上海铁路局货运处。

  ②根据上海铁路局需求和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市安监、民防等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现场,会同铁路部门划定隔离区域,测定危险等级,并负责处置;市公安、卫生等应急救援队伍搞好维护秩序、抢救伤病人员;引发火灾爆炸的,市消防部门负责组织灭火抑爆;必要时,事发地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周边人员疏散。

  (4)铁路大面积列车晚点和旅客滞留

  ①发生铁路大面积晚点事件,按照《上海铁路局车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及非正常情况下行车处置办法》实施应急处置。上海铁路局按照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请求增派警力维护车站秩序等工作。上海铁路局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运输中断及列车大面积晚点的时间、旅客列车对数、滞留旅客数量和后续列车信息等。

  ②由上海铁路局根据某一方向运输中断及列车大面积晚点的时间、旅客列车对数、滞留旅客数量等情况,结合全局运输资源现状,制订并组织实施运输组织、客运组织应急方案。市交通港口局要协助做好地面公交和其它市内交通运输工具的保障。

  ③发生大面积旅客滞留时,上海铁路局和闸北、徐汇、松江等区县政府要及时开辟临时安置场所,落实必要的物资保障;上海铁路局要及时疏导旅客前往临时安置点,并在临时安置点及时发布列车运行信息;交通港口部门要调集充足的交通运输工具,搞好人员转移疏散;必要时,公安、卫生等单位专业人员进入旅客滞留、安置地点,维持秩序、开展卫生防疫等工作。

  (5)其他铁路交通事故(件)

  铁路受破坏性地震影响,按照《上海铁路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防台防汛按照《上海铁路局防洪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地质灾害按照《上海铁路局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事件按照《上海铁路局处置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上海铁路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按照《上海铁路局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

  4.4新闻发布

  4.4.1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市政府新闻办根据需要,派员参与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现场媒体活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4.4.2铁路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由市政府新闻办协同上海铁路局按照规定统一向社会发布。

  4.5应急结束

  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或上海铁路局向市政府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批准后,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较大、一般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结束,由上海铁路局自行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现场清理

  5.1.1上海铁路局在控制事故态势后,做好现场勘察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5.1.2事发地区县政府、相关单位负责案件调查后的现场清理,因铁路交通事故导致建筑物倒塌、气体泄漏、水管爆裂、断电漏电、环境污染等,要立即通知建筑、供气、供水、供电、环保等主管部门到场处置。

  5.1.3市卫生局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与疫情监测等。

  5.2善后处置

  5.2.1铁路交通事故处置结束后,事发地区县政府和民政等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实施救济救助。

  5.2.2上海铁路局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组织调查统计铁路交通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损程度,评估、核实所造成的损失,掌握开展应急处置的情况并报上级部门。

  5.3事故调查

  5.3.1事故发生后,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及时、准确地对事故调查取证、原因分析、定性定责和调查分析材料的汇总。开展事故调查,确定事故的损失、性质和责任。同时,由事故调查组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当事单位分析事故教训,提出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建议,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政府和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

  5.3.2本市相关部门、单位和上海铁路局按照各自职责,全力配合事故调查组搞好事故调查。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本市相关电信企业为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提供通信保障。

  6.2应急队伍保障

  上海铁路局要进一步优化和加强以铁路公安、医疗、行车救援、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应急队伍,建立并强化与属地公安、卫生、消防、民防、通信、供电、上海警备区、武警上海市总队等应急队伍的联络机制,为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提供队伍保障。

  6.3交通运输保障

  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市交通港口局负责组织提供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保障;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事发地区县政府协助做好应急交通保障。

  6.4医疗卫生保障

  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卫生部门根据“分级救治”原则,负责现场抢救、院前急救和后续救治工作;必要时,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开展现场救护。

  6.5治安维护

  6.5.1上海铁路局、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预案措施。

  6.5.2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铁路警力、属地警力、民防部门、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迅速组织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秩序,保护现场。必要时,及时疏散附近群众,并加强重要场所、目标和设施的警卫。

  6.5.3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负责铁路交通事故处置中的治安保障,武警上海市总队予以协助配合,并负责相关内卫工作;事发地区县政府协助搞好属地治安保障;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

  6.6经费保障

  上海铁路局应将应急管理费用纳入成本,确保应急经费保障。

  6.7技术保障

  6.7.1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要建立铁路交通事故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开发、研制和配备地理信息系统(GIS)、卫星定位系统(GPS)和无线现场实况转播等先进技术装备。同时,可根据需要使用世博会已配备的安全信息定位协作指挥管理系统,实现应急突发事件现场情况汇集、现场应急处置人员调配、协作处置单位信息共享、现场应急备份调频广播调度。

  6.7.2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设立铁路交通事故专家组,对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防范对策进行科学论证,并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市安全监管局、市建设交通委等部门派出专家,指导、协助开展铁路交通事故调查。

  7监督管理

  7.1宣传教育

  结合铁路行业实际,全面开展铁路内外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提高铁路职工和公众的安全意识。

  7.2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救援技能。

  7.3演练

  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要按照应急救援要求,有计划地组织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各职能部门要组织相应的专项应急演练,并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应急队伍的训练,定期开展演练,特别是着眼世博会等重大活动,进一步提高实战演练频率和水平,强化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7.4奖惩

  在铁路交通事故防范、预警和处置工作中,由相关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未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预案管理

  7.5.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上海铁路局负责组织编制与解释,报市政府审定,并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备案。

  7.5.2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上海铁路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报市应急办审核。

  7.5.3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上海铁路局组织实施。

事故应急预案9

  学校的防触电事故工作是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触电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尽可能降低事故损失,

  减小危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特拟订学校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一、学校防触电事故领导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

  成员:

  xxx

  2、工作小组

  组长:

  xxx

  副组长:

  xxx

  成员:

  xxx

  3、应急救援小组

  根据学校特点和需要,

  分别设置:

  4、校应急人员联系电话:

  xxx

  5、用电管理员:

  xxx

  6、抢险突击队成员:

  全体男教师班主任

  7、报警电话:

  119紧急救护120

  教体局:

  xxx

  8、值班电话:

  xxx

  二、学校防触电事故工作预防运行机制

  1、成立领导小组

  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防触电事故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学校的.防触电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有关点电方面的动态提出预防对策和措施。

  工作小组及时具体组织抢险工作。

  2、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领导小组成员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办公楼、教学楼、餐厅、多媒体教师等有线路的地方进行仔细检查,及时做好维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3、开展宣传教育,增强防触电事故的能力。

  学校要通过教师会议、班主任会议、班队会等对教师和学生进行积极的宣传活动,增强防触电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学生不随意乱动电源、开关等。教育学生懂得险情发生时如何自救。

  三、应急措施

  1、发现人员触电应迅速采取措施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迅速切断电源。未切断电源前,可用干竹竿、干木棒、木椅(凳)等绝缘器具使触电者脱离电源,不可赤手直接与触电者的身体接触。

  2、派专人看护现场,立即拨打120急救,并及时通知校医务室人员到现场进行临时急救。

  3、通知学校相关部门领导及水电组人员到场处置。

  4、疏散围观人员,保证现场空气流通,避免再次发生触电事故。

  四、临时急救方法

  1、触电者未失去知觉时,应安放在空气流通处安静休息。

  2、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及脉博均未停止时,应安放在平坦通风处所解开衣裤,使其呼吸不受阻碍,同时用毛巾摩擦全身使之发热。

  3、触电者失去知觉呼吸困难,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切不可向触电者注射强心剂或泼冷水。

  4、触电者呼吸及心脏跳动均已停止时,可能是假死,救护人员要坚持先救后搬的原则应即刻进行人工呼吸或对心脏进行挤压救护直到经医生诊断确已死亡为止。

  5、人工呼吸用口对口吹气效果较好。急救时,触电者的头部尽量后仰,鼻孔朝天,使舌根不阻塞气流便于吹气急救。

  五、责任追究

  对准备工作和检查工作力度不到位、组织指挥不力而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的责任。并及时上报教体局。

事故应急预案10

  为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精神》,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坚决杜绝因楼道拥挤而产生踩踏伤害事故,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组织与指挥

  1.学校成立预防拥挤踩踏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2.工作小组

  组长:王君

  副组长:金凤杰

  成员:常征刘安鹏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协调指挥全方面的预防或者实施求救工作及本校的发生拥挤踩踏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2)副组长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安全员负责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预防或者实施求救工作及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组员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3.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5.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6.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提高学生防患意识

  1.结合发生在有关学校的楼梯拥挤而产生的伤害事故案例,对学生开展全校性的安全专题教育,使学生树立相互礼让、遵守秩序的良好习惯,养成过楼梯和走廊要轻步慢行、靠右走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各班要根据各学生心理特点和具体情况,在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纪律、自救、自护等方面的.专题教育。要向学生强调:在楼道、楼梯要靠右行,不追逐打闹,不恶意堵道等具体要求及遇到危险情况下自护自救的基本常识。

  (三)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1.明确安全防范职责

  总务处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对道路、楼梯设备设施进行专项检查,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及时对教学、生活设施、楼道、梯层的照明定期更换;要对不符合标准和不牢固的楼道栏杆、楼道扶手进行加高、加固。

  教务处要从实际出发,一是在安排作息时间时,课间要留有足够的活动时间;二是在专用教室上课的老师须亲自到所带班级教室里带学生和送学生;三是学生参加升旗仪式、两操等各种活动时,要安排和规划好各班学生下楼梯的路线。

  政教处要利用集体广播时间,向全体学生明确不同活动行走的线路及经过哪些楼道,如出操、升旗仪式、在专用教室上课、放学等,向学生强调上下楼梯的速度要适当,前后该保持一定的距离,切记靠右行。

  当日值班领导和值周老师要求准时到岗,随时注意学生课间活动的安全。

  学生做操及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时,必须由班主任带队按照规定线路行走,并做好活动前、活动中或放学前的安全指导、管理、教育工作。

  2.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做好学生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劝阻等工作,并直接向班主任反馈。

  3.制定学生疏散、抢救预案。

  (1)疏散应急方案:

  1每日在学生到校前和学生放学前,值班教师应及时到达指定地方指挥和维护秩序,以免造成学生拥挤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课间操、放学(中午、傍晚、晚上)时间段各班应依次离开本班教室,先由低到高,由两边到中间依次离开,避免一轰而上,造成楼道堵塞。

  3后勤主管应长期对各教学楼进行安全检查。

  4一旦发生楼道拥挤堵塞现象,在场教师应积极组织学生疏散,撤离人员密集的地点,并迅速让已通过楼道的学生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以便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

  学校领导要亲临第一现场,必须在第一时间组织教师做好疏散学生、抢救受伤者、报告上级领导等工作。学校值班教师要团结协作、冷静处理、沉着应对,确保把事故处理在始发阶段,把人员伤害降低到最底程度。要及时联系家长,正确通报情况,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疏散完毕后,班主任老师应对学生进行清查,以便受伤者能及时得到救治,同时要耐心做好学生的思想安定工作。

  (2)依照就近原则疏散,落实专人负责:

  1两操、升旗仪式及重大活动由德育处、体育组负责指导各班级按顺序出操或进场。

  2疏散时体育教师配合德育处的工作

  3疏散时视当时情况进行必要的调度,班级的学生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疏导、保护、管理。

  (四)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对值勤值班人员擅自离岗,或不认真履行疏导、保护、管理职责的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失职酿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或司法程序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处置。

  2.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与先进班级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结合起来。如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班级在考核评比中采用“一票否决制”。

  3.学校将教师是否履行教育、防范义务纳入对教师绩效考核中。教师未履行教育、防范义务的,在年终考核中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处理。

  4.违反学校纪律,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应根据其认知能力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告知监护人。

  5.受伤害学生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成员,在事故处理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合法权益的,学校将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要求赔偿。

事故应急预案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地面塌陷事故应急预防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事故发生并减轻其造成的损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预案以城市道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依据,与《哈尔滨市地面塌陷事故应急预案》、《香坊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一致。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建成区内城市道路、广场、小区内开放型道路(含绿地)地面塌陷事件。

  第四条本预案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处置突发地面塌陷事件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面塌陷事件对人民群众出行和车辆通行造成的威胁和危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应对地面塌陷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预防为主的原则。把积极预防作为处置地面塌陷事件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测、报、防、抗、救、援”紧密衔接的应急体系,及时准确提供预警信息,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尽一切可能防止突发地面塌陷事件的发生。对无法防止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地面塌陷事件,尽可能避免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

  (三)依法规范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逐步推进突发地面塌陷事件应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各部门的应急行动,确保责任单位、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的原则,市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重大以上级别的突发地面塌陷事件,市、区和企管道路养护部门负责一般突发地面塌陷事件;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五)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创建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整合现有突发地面塌陷事件的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科学有效的防范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地面塌陷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地面塌陷事件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

  (六)科学应对的'原则。加强道路结构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提高应对突发地面塌陷事件的科学水平和指挥能力。在处置突发地面塌陷事件时,要本着科学态度,尊重客观规律,遵循公众利益损害较小的原则科学决策。

  (七)平战结合的原则。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全面防范、及时响应”的要求,坚持应急处置与国防动员相结合,平时演练与应急实战相结合,通过平时的预防和演练,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经验,确保事发时能够快速反应并有效处置。

  第五条地面塌陷事件界定及趋势分析

  (一)根据历史资料和现状分析,地面塌陷主要由于洪水、暴雨(含大雨)、地震、地质灾害、人为破坏、人防地下工程、地下城市基础设施和地下管线设施发生塌方、断裂、跑水、爆炸等引发的地面塌陷。

  (二)目前我市突发地面塌陷事件发生频次较多的道路,均是道路结构以下有地下人防工程、地下管线工程、道路建设工程和地下基础设施等道路路段。

  第六条事件等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地面塌陷事件,依据其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由高到低划分为重大(Ⅰ级)、较大险情(Ⅱ级)、一般险情(Ⅲ级)3个级别。

  重大地面塌陷事件(Ⅰ级):指道路(含桥梁)路面因发生大型塌方、塌陷或桥梁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断裂,造成交通中断,需要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

  较大地面塌陷事件(Ⅱ级):指道路(含桥梁)路面因发生中型塌方、塌陷和桥梁结构发生部分损坏影响局部交通通行,需要市城管局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多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

  一般地面塌陷事件(Ⅲ级):指道路(含桥梁)路面发生小型塌方、塌陷,影响个别地段交通通行,由市、区道路管护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第七条启动条件和程序

  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道路监测部门或社会群众的举报,进行现场勘察,进行分析评估,在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的地面塌陷事件时,组织召开会议,确定地面塌陷的具体等级,发布启动命令。

  第二章组织体系

  第八条组织机构

  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分别成立不同层级地面塌陷应急工作机构。

  发生Ⅱ. Ⅲ级突发事件时:

  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地面塌陷应急抢险的组织领导。

  组长:主管副区长

  副组长:区城管局局长

  成员:由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动力交警大队、香坊交警大队、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卫生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等部门及有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

  办公室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局主管领导担任

  成员:由区城管局、区园办等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组成。

  第九条办事机构

  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

  协调组:区城市管理局负责与区建设委员会、区财政局、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地下管线和其他构筑物产权部门确定责任、测算资金及其他协调、组织工作。

  督办组: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监督地面塌陷应急抢险和物资供应工作的落实。

  抢险组:区道路管护部门抢险队伍,负责完成地面塌陷抢险工程施工。

  第十条专家组

  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聘请道桥专家、管理专家、学者组成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专家组。

  第十一条应急联动机制

  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调作战,高效联动”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地面塌陷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预测预警

  第十二条信息监测与报告

  (一)加强道路(桥梁)的日常巡视,对易发生路面塌方的路段进行重点巡视。

  (二)建立道路信息监测制度和预测评估体系,充分运用地理系统、探测系统等现代化技术监测手段,对道路按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定期进行检测,提高监测能力。

  (三)道路管理部门和道路养护单位负责对本辖区内的道路监测、道路隐患进行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建立信息监测常规数据库,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四)各道路监测部门在获取可能造成地面塌陷隐患信息时,应立即向上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报告,最迟不能超过20分钟,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影响状况、事件发掌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第十三条预警

  (一)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在确认地面塌陷的报告信息后,分析预测地面塌陷的可能性,发掌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二)区道路管护单位根据预警信息,制定专项方案,并及时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和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十四条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利用城管信息中心、地理信息系统(CTS)等现代技术监测手段,建立全市地面塌陷的预测、预警支持系统,为紧急应对地面塌陷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五条预警级别及发布

  (一)依据地面塌陷的特点、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等因素,划分为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3个预警级别,依次采用蓝色、黄色、红色加以表示。

  (二)一般或较大级别的预警,由提出预警建议的部门报请市区城市管理局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组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对外发布或宣布取消。重大级别的地面塌陷事件的预警信息,由市政府地面塌陷应急领导小组向社会发布。

  (三)预警信息发布后,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各道路管护责任单位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并且根据地面塌陷的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对地面塌陷进行抢险和处理。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十六条先期处理

  (一)在确认地面塌陷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后,所属市、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应急抢险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工作,采取适当措施控制地面塌陷事态发掌,并根据地面塌陷等级及时向上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报告。

  (二)各地面塌陷现场指挥部要全力做好地面塌陷现场的安全防护、交通保障和现场控制等各项工作。

  (三)区道路管护责任单位应按照地面塌陷现场指挥部的指令,赶赴现场,开展地面塌陷抢险工作。

  第十七条现场指挥与协调

  设立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相关配合部门、有关专家和抢险施工队伍组成。现场总指挥由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领导担任。

  第十八条一般地面塌陷事件(Ⅲ级):区管道路地面塌陷由区地面塌陷应急工作机构启动预案,下达指令,组织道路养护责任单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对于在抢险中,地面塌陷由扩大或涉及相关部门的,由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确定地面塌陷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做好地面塌陷抢险处置工作。

  响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现场指挥部,有关部门实行联合办公,由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二)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组进行地面塌陷分析、研究,落实应急抢险措施。

  (三)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在应急抢险中,应保证通信系统畅通,必要时实行24小时值班。

  (四)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及时掌握应急抢险情况和动态信息,及时发布信息,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在区城市管理局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道路管护责任单位,在接到地面塌陷信息报告后,要认真、准确记录和汇总有关信息,重要信息迅速向上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或区政府应急委员会报告。

  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接到地面塌陷信息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研究、判断,及时提出应急抢险建议,下达指令给有关部门和道路养护责任单位,并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第二十条基本响应程序

  (一)基本应急

  1信息研判

  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组织专家,对收集到的可能造成重大地面塌陷并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信息,及时进行分析,对地面塌陷事件发生的规模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究,准确判断,提出预防或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确定预警级别,响应等级,启动市级预案,专项预案等)。

  2应急启动

  (1)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接警后,立即响应,根据地面塌陷的地点、规模,启动相关预案,有关单位和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待命状态。

  (2)开通应急指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与地面塌陷现场的通信联络。

  3应急抢险

  (1)地面塌陷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道路管护单位实施先期处置并上报。

  (2)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调集应急抢险施工队伍和资源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并报告工作进展和事态发展情况。

  4医疗救护

  地面塌陷造成人员伤亡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

  5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的人员要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控制和执行抢险人员进出现场的管理程序。

  6交通管制

  地面塌陷后,道路管护责任单位应立即在现场采取围挡等措施,并由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根据地面塌陷的等级,通知公安交警部门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及时疏导车辆,并确保应急抢险车辆顺利通行。

  7现场监控

  根据地面塌陷的等级,采取相应的现场监控措施,设定警示标志,设立专门人员控制有关人员出入现场和隔离控制区域。

  8现场应急结束

  当地面塌陷应急抢险完成,恢复道路完好时,由现场指挥部提出应急抢险结束意见,报上级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批准后,宣布现场应急抢险结束。

  (二)扩大应急

  当地面塌陷难以控制出现影响附近楼体建筑等扩大、发展趋势时,由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向市应急管理委员会或市政府报告。

  第二十一条较大地面塌陷事件的新闻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根据事件的发展和动态,及时公布应急抢险工作情况。

  信息发布主要通过市主要新闻媒体、区城市管理局网站发布。

  第二十二条应急结束

  (一)当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或现场指挥部确认地面塌陷应急抢险工作已基本结束,事件危害消除后,应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抢险工作。

  (二)较大地面塌陷事件由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宣布应急结束。

  (三)应急抢险结束情况要及时通知参与应急抢险的所有部门和单位,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二十三条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和道路管护责任单位,对地面塌陷造成的伤亡人员及时开展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调查和总结

  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对较大地面塌陷事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发生的原因、损失、影响做出分析、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整改措施,对责任事故的相应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章应急保障

  根据地面塌陷事件的等级和危害程度,区道路管理部门和管护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的要求,做好人力、财力、运力、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抢险急需,保证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十五条应急队伍保障

  进一步优化,强化以区道路管护责任单位为主体,相关部门为辅助的应急抢险队伍网络。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要加强各联动部门和单位的组织协调和指挥,保证应急抢险联动工作有效运行。

  第二十六条财力保障

  (一)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每年按照城市维护费总额的适当比例安排较大地面塌陷应急抢险资金,以保证地面塌陷应急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较大地面塌陷发生后,应急抢险资金必须在1个工作日完成相关手续,并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第二十七条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区道路管护责任单位要做好地面塌陷施工材料、施工物资的储备,明确储备地点、储备方式、储备种类、储备数量等。

  第二十八条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建立信息畅通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信息反馈,信息收集,信息分析,信息汇总的信息库和信息发布中心,并建立通信网络,保障通信畅通。

  第七章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九条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地面塌陷事件教育规划、编制地面塌陷专业技术教材和应急常识手册。

  第三十条应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区道路管理部门和管护单位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专业应急的预防抢险应急指挥、综合协调、抢险技术等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地面塌陷应急抢险的技能和水平。

  第三十一条区地面塌陷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结合实际设定演练的方法、程序、评估等内容,组织相关道路管护和抢险队伍进行演练,每年应急抢险演练不少于1次。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三条本预案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事故应急预案12

  一、 副总指应急救援的组成及职责

  〈一〉领导组织

  总指挥:白班;夜班:值班干部

  副总指挥:

  组 员:

  〈二〉职责

  1、 总指挥:负责整次事故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

  2、 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 组员: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工作,各工段长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是:

  1.炼钢工长:负责炼钢工段现场指挥工作;

  3.连铸工长:负责连铸工段现场指挥工作;

  4.机修工长:协助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5.电修工长:协助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6外围工长:协助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7.工程师:负责抢险抢修现场的技术指导;

  二、 应急通讯:

  在处理事故时,所有参与抢险抢修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如果发现信号不稳定或中断时,应立即运用厂内固定电话或手机及时与总指挥取得联系,并明确说明所处位置。

  三、 事故处理预案:

  1、 当发生停电事故时,水泵房主控工千万不要慌张,要镇定,南区安全水塔可以提供大约15分钟的水源,在这期间内主控工完全可以送电后重新启动水泵;

  2、 北区在正常情况下,柴油机在停电后可以自动启动,水泵房主控工只要到控制箱操作面板上按下结合离合器的按纽,然后按住升速按纽,直到在速度仪表上显示的转速不能再上升为止;

  3、 如果柴油机没有自动启动,可先按一下复位按钮。若再不行,就把转换开关打在手动位置,这时只要手指按下启动按钮,柴油机就可启动

  4、 当成功启动柴油泵以后,水泵房主控工应立即将情况汇报当班调度长,并通知转炉主控室及连铸主控室。

  5、 转炉主控室接到水泵房的报警电话后,应立即提枪停止冶炼,,并立即将该情况通知当班调度,由当班调度长向上级进行汇报。

  6、 连铸主控室接到水泵房报警电话后,应密切关注二冷水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将在浇钢包内的钢水拉完。

  7、 水泵房主控工在柴油机启动完毕后,可适当调节入口处的手动阀门来增加或减少水的压力,以达到设备所需的安全用水。

  四、 预防措施与考核

  1、 水泵房主控工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密切监视安全水塔的水位高度,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当班调度长,便于及时处理以消除隐患;

  2、 安全水塔的出水管的手动阀门要随时观察、以防有人误动;

  3、 每班人员要巡视柴油机的操作箱面板的各开关、指示灯的指示情况。如:选择开关要打在自动位置;电源的钥匙开关要打开;浮充电指示灯是否亮,报警灯是否亮,如亮应及时复位。

事故应急预案13

  各类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都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救人第一”的方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冷静有序、团结协作,遵循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责任制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当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布启动和解除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按照《预案》程序的规定,组织、协调、指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指挥各部门有条不紊的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4)、在救灾过程中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5)、在负责区域内为事故现场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防火用具并提供场地,抢险救灾结束后要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6)、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小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对于超出自身处理能力的事故,要及时请示。

  7)、对于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卓著的部门和个人,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应给予其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救援职责的,延误隐瞒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安全事故责任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流程

  1)、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同时启动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现场抢险,防止事故的扩大。物资部、机电队等部门应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小组立即投入运作,组长及各成员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告上级。

  3)、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里抢救受伤人员,这是抢险救援的重中之重。保卫部门应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当有重伤人员出现时救援小组应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利用现有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同时拨打急救电话120呼叫医疗援助。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5)、事故报告: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当事人必须用将所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报告事故相关监管部门: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②事故类型(火灾、倒塌、触电、爆炸、泄漏、机械伤害等);

  ③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

  ④事故涉及的危险材料性质、数量;

  ⑤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口分布;

  ⑥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

  ⑦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

  ⑧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的事宜;

  ⑨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

  6)、事故现场保护: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处理紧急情况的安全预案及措施

  大风、连阴雨、暴雨、持续高温。

  大风、连阴雨、暴雨、持续高温等天气将对施工进度产生较大的影响。针对这一特殊情况,我单位将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加强高度统一的管理,根据气象变化调整作业环境;在出现大风、连阴雨、暴雨、持续高温等天气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方法及措施,使施工顺利进行,保证工期目标、质量目标的全面实现。

  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事故

  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我单位施工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在工程移交过程加强施工调查,对存在可能发生危险的部位,请专家、线下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对该部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预测以及处理,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对于本单位施工中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本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同时加强对本单位职工,尤其是特殊工种的岗前培训。

  施工现场的紧急停电、火灾

  针对施工现场的紧急停电、火灾等紧急情况,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将在施工基地配置发电机1台,以便在出现紧急停电时,解决施工;加强火灾隐患检查力度,杜绝火灾的发生。

  各种紧急情况的措施

  项目经理部在进场后及时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并将合同中涉及到个人行为的内容进行宣讲,以求在有意外发生时施工人员有较高的警觉性,能够及时的保护现场,同时经理部也将在第一时间,将情况通报监理及业主。

  如现场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经理部将指派专职安检人员封锁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对全部施工范围内的作业有针对性的展开拉网式检查,制定整改措施。

  加强安全教育和检查,保障人员、物资、机械安全,确保正常施工。

  场地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是及早行动,措施得当;扑救过程中人身安全至上。

  1.2所有人员都要加强防范意识和危机意识,认真学习火灾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发现火情后务必保持头脑冷静,在第一时间报警并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1.3每到新的施工地点应熟悉环境,了解消防设施位置,便于紧急情况下迅速正确地作出反应。

  2火灾扑救

  2.1电气设备发生火灾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a.个别用电器短路起火,可立即将用电器的.开关关掉。

  b.涉及整个电路的燃烧,就要拉掉总开关,切断总电源。

  c.如果离总开关太远来不及拉断,就应采取果断措施将远离燃烧点处的电线用正确方法切断,切勿用手去揪。正确的方法是站在木凳上用有绝缘柄的尖嘴钳、剪线钳等绝缘工具切断电线。

  2.2待火势脱离电源之后才可用灭火的常规方法灭火。没有灭火器条件的可以用水灭火。

  2.3变压器、油断路器等充油设备发生火灾后,则可把水喷成雾状灭火。因水雾面积大,水珠细小,很易吸热汽化,迅速降低火焰温度。

  2.4电气设备电源未切断时,不能直接用水灭火,可使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1211灭火机和干粉灭火机等。使用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对10kV及以下的设备,不小于40cm。绝对不能用常规的酸碱和泡沫灭

  火机。因它们的灭火药液是导电的,会使手持灭火机的人触电。同时这种药液会强烈腐蚀电气设备,并且事后也不易清理。

  3火灾现场人员疏散自救

  3.1火灾无法控制或自动灭火装置触发后,要在第一时间迅速撤离现场并及时报警。

  3.2火场撤离时,可用毛巾、衣物蒙住口鼻,匍匐前进,避免有害烟气的吸入。

  3.3撤离时不可乘坐电梯或扶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要注意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当火势不大时,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逃到天台、阳台处。

  3.4面临危险时,不要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落水管等逃生自救,也可用身边的绳索、衣服自制简易救生绳,并用水打湿,紧拴在窗框、暖气管、铁栏杆等固定物上,用毛巾、布条等保护手心、顺绳滑下,缓降逃生。

  3.5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的衣物压灭火苗。

  3.6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通风处,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外发送求救信号,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

事故应急预案14

  1、目的

  为保证公司煤气中毒、燃烧、爆炸事故应急处理的快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云南建水县富宇锰集有限公司煤气回收,净化以及使用部门。

  3、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3.3《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1-3部分》

  3.4《建水县富宇锰集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规定》

  3.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4.定义及适用范围

  4.1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2适用于公司所属施工区域内发生有限空间人员伤亡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5、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识别和危害程度分析

  经过对施工生产全过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确认如下可能发生有限空间人身伤亡事故的作业活动和作业内容等因素。

  5.1风险因素

  5.1.1在设备夹层、电缆夹层内的各类施工检修作业。

  5.1.2在密闭容器内进行的施工作业。

  5.1.3在电缆隧道、电缆管井内的施工作业。

  5.1.4在封闭的地下室内进行的'施工作业。

  5.1.5其它类型的有限空间内的作业。

  5.3事故可能的类型或后果:

  5.3.1中毒事故、缺氧窒息事故、爆炸事故等。

  5.4事故危害

  5.4.1中毒事故危害范围及后果,其危害范围主要涉及到在有限空间作业环境中的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救援人员;其危害后果主要会导致中毒人员昏迷及死亡(根据可能存在的危险物质)。

  5.4.2发生缺氧窒息事故,其危害范围主要涉及到在有限空间作业环境中的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救援人员;其危害后果主要会导致中毒人员昏迷及死亡(根据有限空间氧气含量及消耗量的不同,其后果有轻有重)。

  5.4.3可燃气体爆炸事故,其危害范围主要涉及到在有限空间作业环境中的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救援人员;其危害后果主要会导致作业人员烧伤、烫伤等昏迷及死亡(根据可能存在的危险物质)

  5.4.4有害气体缺氧、中毒是指人们在井池和管道等内作业过程中,吸入了残留的混合性气体而引起的急性全身性中毒。中毒较轻者表现为头痛、头晕;中度中毒者可见面部潮红,心跳加快,出汗较多;重度中毒者病情比较险恶,如出现深度昏迷,体温升高,脉搏加快,呼吸急促,同时出现大小便失禁等。有毒气体经肺泡进入血液,很快与体内红细胞相结合失去运输氧的能力,造成缺氧血症,同时还能抑制呼吸,导致一系列中枢神经症状。倘若上述环境空气中所含甲烷浓度高,使氧气含量下降,这类病人如抢救不及时,就会使人发生窒息,严重者会导致死亡。有些病人虽经抢救脱险,也难免留下健忘及精神障碍等后遗症。

事故应急预案15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和加强锅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使应急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实施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现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此预案适用于本单位锅炉事故、(或有可能发生)锅炉爆炸的事故。

  四、应急工作原则

  快速反应,统一指挥,专业救援与单位自救相结合。

  五、锅炉危险源及危险源分布

  1、锅炉属承压类特种设备存在以下危险:

  (1)超压引起爆炸:出气口堵塞、安全阀失效、压力表失效等都可以引起超压;

  (2)缺水干烧有马上进水引起爆炸;

  (3)锅炉质量问题致使强度下降引起爆炸;

  (4)水垢增加引起过热过烧,继而引起承压部件鼓包变形、开列等引起爆炸;

  (5)对一般事故处置不当引起的爆炸;

  2、锅炉房存在以下危险:

  (1)因锅炉爆炸引起的房屋倒塌;

  (2)因锅炉爆炸燃煤泄露引起火灾;

  3、锅炉周围建筑存在危险:

  (1)因锅炉爆炸引起的周边建筑物倒塌;

  (2)因锅炉房火灾引发的周边建筑物火灾;

  (3)因爆炸、火灾引起的周边危险品的`二次爆炸、毒气扩散等。

  六、主要危险性及预防

  1、锅炉未及时进行定期检验,安全状况不清——及时报检;

  2、锅炉水质不合格规定,水处理达不到要求——改善水质、改善水处理;

  3、安全阀未按期检查——按时送检;

  4、安全阀锈死——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手动开启;

  5、压力表损坏或超期未计量——更换或送检;

  6、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操作不熟练——定期培训,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持证上岗。

  七、组织及分工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1、总指挥

  总经理

  2、副总指挥

  生产副总经理

  3、现场处理组

  组长:生产部部长

  组员:5号车间、辐照车间全体人员

  4、警戒疏散组

  组长:保卫科科长

  组员:保卫科全体成员

  5、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科科长

  组员:后勤科全体成员

  6、医疗救护组

  医疗机构人员

  7、通讯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办公室全体成员

  (二)职责及分工:

  1、总指挥

  (1)确定可靠有效的抢险方案,发布抢险令;

  (2)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汇报;

  (3)指挥调动现场全部人员和设备,协调各小组间配合。

  2、副总指挥

  (1)协助总指挥落实抢险方案;

  (2)按照总指挥指令,指挥抢险工作;

  (3)总指挥因故不在时,全权抢险工作。

  3、现场处理组

  (1)在统一指挥下,按事故处理程序正确进行现成事故处置,尽是减少损失;

  (2)在现场处置时确保人身安全,包括自身生命安全;

  (3)及时有效的控制事故向事故源周边地带的扩张和曼延。

  4、警戒疏散组:

  (1)负责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序,实行效能管制,保证现场道路通畅;

  (2)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通行;

  (3)指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5、后勤保障组:

  (1)负责紧急状态下的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

  (2)负责交通车辆保障。

  6、通讯联络组:

  (1)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急用电话号码要牢记,保证应急时准确及时的与有关方面互能情报;

  (2)负责各小组内的协调及外部机构的联系、协调。

  7、医疗救护组:

  在通讯联络组的引导下进入现场抢救伤员。

  八、处置程序

  (一)报警

  1、发生事故后,第一发现人立即用手机或找就近电话向公司保卫科;

  2、通过电话向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事故情况。

  (二)接报

  接报人员应问清事故发生原因及现场情况等事项,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接报人要做好接报电话记录;

  (三)迅速调遣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进行急救:

  1、应急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紧急救援;

  2、应急领导小组各位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本组工作人员及时抢险准备,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向现场总指挥报到,接受任务,了解现场灾害情况,实施统一的救援工作。

  (四)按各组分工进行有序的抢险工作。

  九、事故处置要点

  (一)发现锅炉严重缺水时应急停炉,锅炉应立即停止燃料供应,停止燃烧,严禁向锅炉内进水;

  (二)炉管严重爆破后应紧急停炉;

  (三)炉膛爆炸、二次燃烧时应立即切断燃料供应,停止鼓风机,关闭烟道门;

  (四)锅炉严重爆炸时要及时抢救有关人员防止建筑物继续倒塌伤人,按照消防要求正确灭火,防止周边易燃易爆物二次爆炸。

  十、应急疏散预案

  (一)原则

  在事故抢险时,现场指挥人员应首先疏散无关人员快速撤离危险区。若事故抢险无法控制,涉及员工生命安全时,应立即下达紧急疏散令,紧急疏散命令只能由应急救援总指挥下达。

  紧急疏散命令下达后,视事故险情出现地点和方向,以最近的路线和最少的时间,迅速撤离。

  (二)应急疏散程序

  1、在抢险过程中,应急救援总指挥应时刻关注事故险情的变化,如果险情无法控制时,应及时下达紧急疏散命令。

  2、应急疏散命令下达后要及时传达给锅炉车间及周围车间每个人,各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3、撤离时各车间迅速关闭机器,撤离至二号门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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