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时间:2023-11-03 17:20:44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小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3篇(荐)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3篇(荐)

小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1

  一、接到火警后,小区物业科消防管理人员前往现场,向现场人员问清情况和侦察火情后,根据火警范围大小、程度多少确定报警范围。

  1、通知安全、保卫部门及应急分队。

  2、通知着火区域单位负责人到现象。

  3、通知维修人员到现象。

  4、报告公司领导。

  二、应急分队接到火警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

  1、侦察火情再次确定报警范围。

  2、立即抢救受困人员和疏散物资。

  3、立即运用消防器材灭火和附近消防栓救火。

  4、协助义务消防队共同扑灭火灾,并负责调查起火原因。

  三、安全、保卫部门接到火警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调义务消防队和医务救护人员赶赴现场。

  1、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后,第一梯队所有成员迅速携带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并启动现场的消防设施进行抢救火灾。

  2、义务消防队第二梯队对现场通道进行清理,对人员和物资进行疏散,同时保障前线救火人员的消防器材供给。

  3、医务救护人员在火灾现场准备抢救火灾伤病人员。

  四、维修中心接到火警后,立即派人到现场协助扑救火灾。

  1、根据需要采取着火区域停电。

  2、保证消防所需的电力、水力的正常运转。

  五、公司领导(即火场总指挥)视情况需要,调集人员援助。

  六、应急分队应在起火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火势控制和灭火,义务消防队应在起火后10分钟内到现象抢救火灾,其他协助人员应在起火后12分钟左右赶到现场进行消防抢救工作。

  七、消防安全须知

  (1)应熟知物业内的灭火器、消火栓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及报警电话(119)。

  (2)若是轻微失火,尽可能将火扑灭,但切勿冒险。

  (3)如人身安全已受到威胁,而火势不可能即刻得到控制,应立即逃生;如情况允许,可将通往火场的'门窗关闭,以隔离及控制火势。

  (4)报警或通知物业公司,撤离火场并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的指挥。

  (5)如被火焰和高热所困:①有可能的话,致电“119”求助;②谨记烟和热空气都是上升的,接近地面的空气含氧量较高,温度较低,故应蹲着身子或爬行逃生;③如情况许可,请打破窗户以求空气流通。

  (6)隔在火场上层的人,应向天台方向逃生;如身处火场下层,则应向下逃离,寻找最近的逃生出口。

  (7)发生火警时,物业公司职员会协助消防或公安人员在火场尚未宣布安全之前阻止任何无关人员的进入。

  (8)各单元楼前均设有消防水栓,物业公司将向业主介绍其使用方法,以防不测,该设施关系到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妥为保护。

  八、紧急联络

  用电话报警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报案人姓名或有关单位的名称及联系电话;

  (2)紧急事故的位置或所在街道的交界处;

  (3)人员受伤与否;

  (4)紧急事故的种类、性质、范围;

  (5)当对方确认上述资料后,方可挂断电话。

  九、实施方法

  在每栋楼单元内的公告栏上张帖本应急措施,以达到让每位住户都了解、熟记。

  十、结语

  没有任何物业可以完全避免天灾人祸的发生,紧急事故和各种灾害可能随时发生,制定并贯彻应急措施、方案,能够切实保护所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物业公司会在紧急事故发生时迅速做出反应并采取相应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然而,请务必谨记,无论措施如何详尽周全,仍须全体业主保持高度警惕方可避免意外发生,以实现本应急程序之目的。

小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2

  为了做好小区消防工作,确保小区人身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应付突发的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小区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由安全组(灭火组、疏散组、救援组、警戒组)、设备组、后勤组(通信联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全组:由小区护卫队和义务消防队员组成,护卫队队长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

  1、灭火组:由当班护卫队巡逻员和义务消防员组成,灭火组主要负责本小区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2、疏散组:由当班门岗和护卫队义务消防员组成,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

  3、警戒组:由护卫队接班队员组成,负责维护小区秩序,疏散人群。

  4、救援组:由护卫队接班队员组成,负责火灾时人员伤亡、财产抢救工作。

  (二)设备组:由小区机电部组成机电部负责人任设备组组长,负责小区监控中心设备和小区所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工作。

  (三)后勤组(通信联络组、警戒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由管理处客服部、清洁部组成,任后勤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工作的统一协调。

  1、通信联络组:由管理处前台值班人员组成,负责接听电话,保持通信畅通。

  2、安全防护救护组:由清洁部人员组成,清洁部主管任组长,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1、报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小区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动静态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护卫队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护卫队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1楼大堂、1楼消防楼道出入口、地下室、楼顶)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安全出口的利用要平均。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一举消灭。

  4、火场如有人受到围困,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全盘考虑,制定灭火疏散方案。

  5、火场扑救要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6、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7、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后勤部通知值班电工在火场待命。

  3、医务室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地方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疏散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后勤人员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小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3

  第一条总则

  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我昌宁高速L1标经理部全体员工和工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全体员工和工人应认真遵循消防法,以法治标,加强消防,确保工地施工安全。

  为了有效地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全体施工人员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维护本标段安定,保障施工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的责任管理部门

  经理部安劳部是本标段管理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具有以下工作职能:

  一、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汇报经理部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结合不同时期、不同季节工地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消防宣传教育的方案。不定期编发宣传橱窗,向工人宣传消防知识,宣讲不同时期社会火灾的重大案例,以活的典型事例对工人进行消防教育,警醒工人提高消防意识,深切理解“消防工作重于泰山”的重大意义。

  2、对工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二、组织消防检查

  1、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经理部、工区、工人居住区进行全面或局部的防火检查,主要检查不同时期贯彻执行消防法的情况;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消防责任制是否落实;公共场所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是否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火灾隐患是否存在等,并写出检查情况书面通报。

  2、通过检查,如发现有的部门违反消防法规定,或未履行经理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存在火灾隐患时,应向有关责任部门发出《消防整改通知书》,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消防处罚,必要时提出行政处分的建议。

  三、配置消防器材、设施

  1、会同行政后勤管理部门根据经理部消防工作的需要,按消防要求,全面配置经理部及工区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2、建立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档案,对消防器材购置的变动、丢失、失效、报废建立帐簿进行登记,以确保本标段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整。

  3、会同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用电设备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四、健全消防管理制度

  1、制定经理部消防管理工作制度、消防值班制度、消防工作实施条例;

  2、划分经理部及工区防火责任区;

  3、编制设计消防处罚通知单、消防工作巡查日志、消防值班登记表;

  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等。

  五、落实消防责任

  1、落实消防合同

  (1)消防合同的拟定:根据经理部和工区工地消防工作的特点和各部门承担消防责任的不同情况,拟定经理部与工区消防责任合同;

  (2)消防合同的签署:具体组织签署消防责任合同;

  (3)消防合同的执行:检查消防责任合同的履行情况。

  2、安排消防值班

  (1)确定值班人员,编排值班表,且每次必须有副部级以上干部值班;

  (2)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双方必须签字;

  (3)特殊情况的换班及值班、请假应严格按照手续办理;

  (4)值班人员应随时保持联系,有情况应立即上报。

  3、配备消防专干

  (1)确定保卫干部具体担负消防管理工作;

  (2)确定一名副部职干部具体领导、管理消防工作,安劳部长协助管理消防工作;

  (3)安保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常过问消防工作。

  六、落实消防措施

  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施工人员离开工作场地,要注意正确停机、关窗、切断电源、检查烟头。对电线老化、漏电应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向行政后勤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条消防工作责任制及消防责任合同的签订

  我标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经理部、工区、个人防火责任制”,实行分级、分区负责,自觉履行职责,分担义务。

  一、消防责任人的确定

  1、项目经理全面组织、领导、负责工地的消防工作,是工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经理部将消防责任按地域、设备、房屋等划分至有关部室。分管各系列工作的副经理直接组织领导所辖部室的消防工作,是所辖部室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3、分管各重点防火区域部室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组织重点防火区域的防火工作,并承担工地重点消防区域的消防责任,是该消防区域防火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部室对自己所辖防火区域担负消防的日常管理工作。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本部室所辖消防区域的消防主要责任人。部室其他领导有义务协助部室主要负责人,做好本部室的防火工作。当部室主要负责人因公或因其他原因外出暂不在岗时,部室其他领导承担本部室的主要防火责任。

  4、本标段所有工人有义务认真履行国家消防法和经理部消防制度。每个工人在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的同时,亦承担相应防火职责,是自己担负岗位工作的消防直接责任人。

  二、消防责任合同的签订

  经理部在每一个聘任期内要逐级签订消防合同,把消防责任明确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具体的消防责任人。

  (1)项目经理与项目副经理签合同;

  (2)副经理与所辖部室主要负责人签合同;

  (3)部室主要负责人与各分管副部长签合同;

  (4)分管副部长与工区签合同。

  第四条失火责任的界定

  1、直接当事人应承担的失火责任

  经理部及工区失火并导致经济损失,应根据情节轻重、受损程度大小,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

  2、各级领导应承担的失火责任

  经理部失火并导致经济损失,属于个人为责任的,如属下列情况,除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外,应区分防火区域,分别追究其主管领导的责任。

  (1)未安排落实好消防值班;

  (2)未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关于消防的指示要求;

  (3)未根据季节变化特点和消防工作活的事例,对所属员工进行消防教育;

  (4)未将消防工作列入工作重要日程;

  (5)未对所属员工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6)下班后所辖工作场所未落实人员关窗、关门、关灯、关电、关总闸、关空调,未清理其他不应摆放在工作场地的易燃易爆物品,清扫烟头、火种。

  (7)因上述第6条原因导致电器起火,火源火种进入工作场所或自身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自燃自爆导致起火。

  (8)重点消防区域未安排专人登记消防日志。

  (9)对所辖防火区域的防火设施(如水龙头、水枪等)的'损坏,灭火器具(灭火器、头盔、防毒面具等)的丢失未及时报告。

  (10)安排临时工独自在岗位值班,工作不力或失职。

  3、班组应承担的失火责任

  (1)由于教育不力,本班组工人在居住区使用经理部不允许使用的电器设备、在房间内用蜡烛照明、在工区、居住区、等处焚烧废纸,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等而导致火灾。

  (2)未对工人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值班人员的失火责任

  (1)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在失火发生时,本人未留在经理部、擅自离开经理部、未在工区或未在施工范围内失火时找不到人,致使无人组织扑救火灾、无人报警,造成公有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

  (2)职工管理系列值班干部或值班人员失火时不在经理部、不在岗、未及时组织职工撤离火源地或因处置不力,导致工人伤亡。

  (3)值班电工在失火或电线起火时,不能在第一时间关闭变电房总闸,造成电线起火,火势蔓延。

  (4)值班司机擅自离开经理部,在失火时不能将汽车开出快速撤离火源地,导致汽车燃烧。

  5、部室失火责任划分

  办公室是消防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行政部承担供电和消防设施维护的任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把消防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经理部或工区一旦失火,经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存在,这两个部室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消防管理部室的失火责任

  1)经理部行政办公室应承担以下失火责任。

  ⑴未预先安排好安全保卫消防值班。

  ⑵未定期检查各部门消防责任合同的履行情况和消防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写出检查报告。

  ⑶未向各防火责任人及时通报检查发现的火情隐患或消防薄弱环节,必要时未及时向有关防火责任人发出整改通知书。

  ⑷未主动与行政后勤部门联系,在重大节假日和寒暑假安排好值班室用房和24小时留守电话。

  ⑸未及时检查值班电话是否畅通,未主动与行政后勤部门联系,保证晚保安值班人员必须有一台火警报告电话。

  ⑹值班人员请假未及时安排人员代班。

  ⑺对失效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换。

  ⑻对各部室各部门报告的火情隐患未及时主动与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或遇重大隐患未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2)行政部应承担的失火责任。

  ⑴未对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护。

  ⑵对反映的消防设施的损坏(水龙头、水龙带)、水枪、灭火器的丢失,未及时进行维修或采购补充。

  ⑶未对电线线路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

  ⑷对反映的漏电或电起火问题未进行及时的维修。

  ⑸对各部室反映的属于行政部门处置的消防隐患,未进行及时处置。

  ⑹对容易导致电路起火的险情隐患,未组织及时的更换或维护。

  ⑺按经理部安保部门通知的区域和时间,于每晚或于某一时期时间段内,未按时关闭电路总闸。

  ⑻批准电工外出公干或因个人原因请假,但未在经理部安排电工值班。

  ⑼重大节假日前,未安排妥值班室专门用房及24小时固定通讯电话。

  第五条奖励

  一、每月对经理部各部室和工区消防工作进行评比。对履行消防合同,成绩显着的部室消防责任人应进行奖励。对重点防火区域消防工作做得好的要对消防责任人进行重点奖励。

  二、对下列个人应区别情节予以奖励

  1、发现火情,及时呼救或及时拨打火警电话,有效地制止火灾。

  2、积极组织救火或个人积极参加灭火,表现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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