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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矿安全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煤矿生产中,除了要注意用电安全外,还要正确使用供用电设备。实际中,对设备的操作和使用不当经常会引起火灾;对电线电器的操作不当也会导致其发生漏电事故,引起易燃物爆燃,以致引起火灾。另外,供电不及时、断续供电、盲目供电以及机器设备无人情况下自动运行,都有可能造成机器设备的损坏。
一、煤矿供电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1、供电电源不合理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旨在保证一回线路停电情况下,通风机、提人绞车、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等设备能正常运转,工人能安全撤离,避免发生透水事故和因通风机停运而形成瓦斯、粉尘聚集等。检查中发现,很多煤矿基本上采用单回路供电,虽然有几家煤矿新购置了发电机,也只不过是用于井上临时生活照明或应付安监部门检查,而且所配备的发电机容量有限。为节省电费,一些建有矿区发电厂的矿井经常是两回路引自同一区域变电所或发电厂。此时,两回线路即使是引自不同的母线段,也存在双电源同时失电的危险。
2、井下长距离输电导致的安全隐患
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巷道的走向长度不断增加,是煤矿生产规模逐渐扩大、矿山生产的机械化程度不断增高的必然趋势。这种由于采掘规模变化而引起的低压“超长”距离供电和电缆截面选择不合理,是造成井下煤尘爆炸、瓦斯、火灾、电气设备烧坏等故障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3、供电设备陈旧
我国各矿区供电设备陈旧、杂乱等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是在老矿区。井下采掘工作面电气设备随采掘设备的更新也在逐步更新,但有一部分矿井井下电气设备依然落后,没有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节能和高科技设备在电力行业早已盛行,可是我国矿区供电设备却仍是老的高耗能的甚至是仿苏系列,甚至还作为主要供电设备在运行。
4、对各类保护的认识不足
各类保护措施是预防设备受损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最初屏障,但许多矿区对其缺乏足够认识。比如,由地面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没有按规定装设防雷装置,一旦遭遇雷击,雷电将沿导线直接侵入井下各个工作面,引起人员触雷电伤亡或引发瓦斯爆炸等特大事故;井上井下电气设备没有按规定装设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发生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漏电或人体触电时,就会造成生命财产的巨大伤害和损失。同时,由于继电保护装置不完备,继保设施落后,动作不灵敏等一系列不完善问题,也会导致事故增多、故障排查困难等问题。
二、加强煤矿供电安全的措施
1、建立健全井上井下各项安全制度
各类操作人员,都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并持证上岗,并且队伍各项配备要齐全。要求操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煤矿生产有一整套的制度规定,这些制度规定对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性有很大的作用。要尽可能以安全为导向完善各类考核体系,制定相关的供用电管理制度。
2、加速煤矿供用电电网规划与建设,构建合理的电网结构
配电设备的更新与选型应当受到重视。应加大投入,更新改造或淘汰高隐患非安全型或高耗能型设备。各煤矿企业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来选用达防爆标准的电气设备,普及新产品与新技术。在规划与建设中,将线路进行合理分段。各级政府应积极组织电力企业加快煤矿供用电电网的统一规划和建设,积极推进煤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的建设和改造工作;重视解决农村电网向煤矿供电的安全问题,使向合法煤矿供电的相关农村电网逐步具备对一级负荷供电的能力。
电网结构的合理性是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提高供电可靠性必须构建合理的电网结构,重点是加强受端系统尤其是配网建设,充分满足电网安全稳定准则,为提高供电可靠性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这是提高供电可靠性的根本保障。
3、加强煤矿供电设备电器保护
过流保护、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是煤矿供电设备电器保护的三种类型。生产中,煤矿供电保护,如果不能满足要求,则有可能引起保护拒跳、误跳,或保护跳闸范围扩大,严重时造成井下瓦斯急剧上升,出现瓦斯积聚,甚至发生瓦斯事故。因此,应充分利用集成电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可靠性及电磁兼容技术、网络及现场总线技术、液晶显示技术、结构技术、表面贴装加工技术的最新成果,推出智能保护系统,加强煤矿供电设备电器保护。
4、强化电力设施管理,逐步切除转供电
由于煤矿企业位置一般较偏,电源线路较长,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煤矿在保障自身利益的同时,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执法部门的沟通,依靠执法部门打击偷盗破坏电力设施行为,保证煤矿线路的安全。各电力企业应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及时对政府部门公告关闭矿井停止供电;地方政府应当组织煤炭行业管理、电力监管和煤矿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非法转供电的整治和打击力度,做到不安全坚决不供电,杜绝外转用户的牵连事故,做到煤矿供电专网专用,保证矿井供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5、严格落实煤矿供电应急措施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和煤矿企业应制定和完善供用电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联动的协调机制,开展应急预案联合演练工作;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停电时的应急措施,提高对突发性供电事故的处理能力,一旦停电必须迅速撤出人员,按规定检查、排放瓦斯合格后,方可恢复供电,缩短事故停电时间,减少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化。同时,维护、运行和调度管理人员与分管领导,都要熟练掌握既定预案,并且经常实行模拟演练,提高处理事故的能力。
6、做好供电设备的检修和维护
强化设备检修和维护,努力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在井下使用的漏电保护装置,安排专人再次进行下井前的检查和实验,以确保每一个下井的设备达到下井使用的相关标准。内容包括:检查爆炸外壳是否符合要求;内部接线、元件是否正确完好;检漏的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做交流耐压试验。要求有专人每天应对检漏继电器等设备的的运行情况进行至少一次检查和试验,并做好记录。运转电工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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