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应急预案【荐】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办公楼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办公楼应急预案1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机关综合办公大楼火灾等安全方面所引发的紧急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综合办公大楼机关工作人员生命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防火指挥部
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防火指挥部,下属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的突发事件: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灭火行动组:由消防科长任组长,消防科全体人员和维保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本大楼的一般初级灭火的扑救工作。
通信联络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全体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通信联络及部门的统一协调。
疏散引导组:由组织人事科长任组长,组织人事科全体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安全防护救护组:由维修科、生活科各科长任组长,各科室全体人员为成员,主要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1、指挥部领导各小组要掌握防火安全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发现并整改防范。
2、要加强对多单位防火安全宣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消防意识,做到人人知消防、人人重消防的局面。
3、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对不符合要求的器材要及时更换,灭火器要及时更换灭火剂,抢修、抢救器材要处于良好待用状态,将防火、灭火建立在科学的技术保障条件下,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生的火灾报警信号处置程序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马上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元内部电话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查看。
2、查看人员确认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系统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报告火源的正确地点、火势,如是初起火灾,立即组织大楼周边各科室工作人员争取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队伍,使用灭火器和消火栓进行灭火。同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立即组织第二灭火队伍进行增援。
3、如发现火情重大,呈蔓延态势,马上拨打“119”电话报警求援,同时放下防火帘,用以隔离火源,阻止烟和有害气体蔓延,缩小火源区域。当消防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做好灭火和人员疏散工作。
4、如晚上发现火情,立即与消防科负责人、管理人员、维保人员联系,同时报告分管领导,紧急组织灭火队伍灭火,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消防科全体人员手机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5、发生火情后,掌握“三近”原则:距起火点近的消防人员或机关工作人员利用灭火器和消火栓灭火;距电话或报警点近的消防人员或机关工作人员负责报警;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消防人员或机关工作人员引导人员疏散。
6、消防控制室负值班人员在确认火情报告后要同时做到:
(1)、立即启动事故广播发出火警指令,同时告知所有工作人员不要惊慌,在消防人员的引导下迅速安全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人民广场。
最佳撤离路线:A区西楼人员出零层西门,经过楼前西大门到达人民广场;C区东楼人员出零层东门,经过楼前东大门到达人民广场;B、C区之间人员走中门,经过正门到达人民广场;A、B区之间人员走一楼北门,出北大门后分别沿府安巷、府佑巷到达人民广场;餐厅和零层及以下楼层人员从零层东西安全门就近撤出大楼,经大楼两侧道路分别出楼前东西大门到达人民广场。
(2)、立即启动正压送风、排风系统和消防泵等设施,确保人员安全疏散和有效扑灭初起火灾。
(3)、立即通知维修科,安排电工、电梯维保工根据火灾情况实施断电,关停电梯。
(4)、在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小组做到“快速反应、全体动员、层层负责、重点控制、讲究策略、协同作战、处置果断”。
三、单位员工发现火情时的处置程序
1、当单位的消防员确认火警时,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或报警电话向消防控制室报警,同时做到:疏散引导组及时引导本楼层人员疏散;灭火行动组实施灭火;通讯联络组拨打“119”电话报警。
2、消防控制室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按照第二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生的火灾报警信号处置程序”的第6项规定实施。
3、第二梯队人员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要按照第二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生的火灾报警信号处置程序”的第6项中第(4)部分规定实施。
四、接到非火警突发事件后的处置
1、按照处置火灾的人员分工马上行动,以防突发事件引起火灾。
2、消防控制室在接到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事故广播,告知所有人员在安全人员引导下,有序撤离至人民广场。
五、善后工作
1、经过灭火行动组确认明火已经扑灭,协助领导和有关科室普查火灾造成的损失,并草拟事故安全报告,上报防火指挥部。
2、协助防火指挥部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
办公楼应急预案2
1 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大厦整体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2 危险性分析
2.1 企业概况
(略)
2.2 危险性分析
2.2.1 大厦建筑特点
1)垂直距离较高,约110米;
2)装修高档(尤其高层写字楼),可燃性高分子材料使用较多;
3)设备复杂,用电负荷大,高层住宅楼煤气管道多;
4)竖向井道多;
5)建筑容积率高,人员比较密集等。
2.2.2 火灾危险性分析
鉴于以上气候及建筑特点,大厦在火灾方面具有如下危险性:
1)建筑垂直距离高,人员疏散及火灾扑救比较困难,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施救高度有限,只能立足自救,对建筑物本身的消防设施要求高;
2)诱发火灾的因素较多,主要以电气、煤气、家庭用火等家居火灾为主,再加上部分居民防火意识淡薄(经常发生家里煲汤无人在家看管导致发生煤气泄漏事件),从而引发火灾;
3)由于高层建筑竖向井道较多,一旦发生火灾,垂直蔓延很快;
4)一旦发生火灾,由于装修材料混杂,通常会产生大量浓烟和有毒有害气体,很容易使人在短时间内中毒窒息而死。
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管理服务中心根据所管辖区配置消防设备、设施的不同情况,依据本规程制定相应的火警、火灾应急处理预案,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明确分工,保证发生火警、火灾时,通讯畅通,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和义务消防队员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开展灭火工作。
(2)管理服务中心火警、火灾应急处理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员按照自己制定的应急处理预案每年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3)火警、火灾应急处理小组应包括管理服务中心所有成员,分成指挥组、灭火救援组、警戒组、设备组、疏散救护组。指挥组应由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担任,灭火救援组、警戒组应由义务消防队员担任,设备组由设备维修人员担任,管理服务中心其余人员担任疏散和救护等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楼宇火警确认
(1)当自动报警系统显示火警信号或接到火情报告后,消防中心值班护管员应立即通知巡逻护管员,同时,坚守岗位,密切注视火警动态。
(2)巡逻护管员接到通知,应立即携带灭火器和插孔电话从楼梯赶到报警现场查看确认:
a)属火警,就近打破手动报警按钮报火警,同时通过电话插孔或固定消防电话向消防中心报告火灾的发生,并简要说明火灾情况;通知、组织就近疏散;能自己动手灭火的,迅速开展灭火工作,否则就地打开消火栓,展开水带、水枪,等待救援人员的到来。
b)属自动报警系统误报,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护管员复位;若因设备故障不能当场复原的,应及时通知维修组进行检查修复。
(3)消防监控中心值班护管员接到手动报警信号或巡逻护管员的电话报警后,立即通知管理服务中心,并通过电梯对讲机通知电梯中的乘客按下最近楼层的按钮待电梯门打开后迅速撤离电梯,从紧急通道撤出大厦。
(4)管理服务中心首接通知者,应立即拨打"119"报火警,告知火灾发生的地点、位置、楼层以及是否有人被困;通知维修工;报告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和安全保卫部24小时值班室,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接到火警后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安委办。
(5)消防维修工应立即赶至消防监控中心操作或直接打破消防电梯的消防开关玻璃,将消防开关合上,迫降消防电梯,使之处于消防功能服务状态,供消防人员使用;待乘客已安全撤离电梯后立即切断除消防电梯外的其它电梯的所有电源。
(6)消防中心值班护管员应监视消防设备运行状态,若有消防设备没有启动,在联动柜上强制启动。
4.2 灭火和疏散
管理服务中心值班人员应迅速通知管理服务中心所有人员赶至现场。
接到报警后,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应迅速赶到现场,在公安消防队还未到来之前应迅速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将管理服务中心所有员工分成指挥组、灭火救援组、警戒组、设备组、疏散救护组,明确各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
(1)指挥组
1)由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灭火救人工作总指挥,保证通讯畅通。
2)组织火情侦察、掌握火势发展情况,确定火场的主要方向,及时召集力量;向各组明确布置任务,检查执行情况。
3)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时,及时向公安消防队报告火情,并将指挥权及时移交给公安消防队领导,服从统一指挥,按照统一部署带领员工执行。
4)打开消防中心的消防广播,供指挥人员按疏散顺序指挥大楼内的人员从消防通道疏散。
(2)灭火救援组
1)由义务消防队员担任。
2)接到火警、火灾扑救的命令,带上灭火器材和救生、破门工具(多层还应根据着火地点消防设施配备情况,选择带上消防水带和室外消火栓专用扳手等灭火器材和救援器材),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按照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安排,从疏散楼梯快速上到着火层和相邻的上下层,迅速展开水带,接上水枪和消火栓,先打开消火栓,再打破消火栓按钮,启动水泵,开始灭火和控制火势蔓延。
3)若有人被困火中,首先以救人为第一目的。
4)在不明火势大小的情况下,采取谨慎的态度和安全的操作方法。
5)若有爆炸危险源,应及时清理,消除危险源。
(3)警戒组
1)由义务消防队员担任,负责发生火警、火灾的大厦或多层外围的警戒。
2)第一时间清除进入大厦消防通道的路桩阻挡,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引导消防车行进;
3)阻止围观的群众靠近着火的建筑物周围,防止灭火和救人时须打烂的玻璃从高空掉落下来,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4)设备组
1)由设备维修人员担任,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就各位。
2)负责供电设备安全的维修工第一时间切断着火楼层的电源,必要时切断整个大楼的非消防电,并确保消防应急用电。
3)负责水泵运行的维修工到水泵房观察消防水泵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强启消防泵。
4)在消防中心应留一名维修工,随时根据消防中心监视信号,应急处理不能运行的消防设备,通知关闭相应楼层总电源和大厦空调通风系统,并保障消防设备正常工作。
(5)疏散和救护组
1)接到火情通报,立即到现场,保证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
2)按消防中心的消防广播指挥的疏散顺序,负责现场群众从楼梯疏散,疏导、护送顾客有秩序地疏散至安全区。
3)逐房检查,核实疏散人员是否安全撤离火灾现场。
4)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简单的包扎和处理,对重伤者,联系救护车并护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4.4 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流程
5 应急结束
(1)扑灭火灾后,警戒组应保护火灾现场。
(2)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应查明或协助查明火警、火灾原因,核实或清查火灾损失情况,向公司安委会提交火警、火灾报告。
(3)主任助理应安排清洁人员清理地面水渍。
(4)恢复供电前,负责电气设备安全的维修工应确保损坏线路已恢复正常。
办公楼应急预案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全市各类火灾事故,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处置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除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以外火灾事故的灭火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 工作原则
1.4.1党政统领、部门协同。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消防救援机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实施火灾事故救援工作,各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源头管控、分类指导、协同配合。
1.4.2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火灾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应分级组织灭火救援和事后应对工作,调配、调度使用应急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1.4.3以防为先、防消结合。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安全检查,制定单位灭火应急预案,抓实防消联勤和训练演练,做好灭火救援相关准备。
1.4.4专业指挥、统一指挥。接报火警后,消防
救援机构迅速响应,第一时间调派消防力量到达现场,营救被困群众,控制火灾蔓延,抢救财产损失,有效扑灭火灾。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积极统筹跟进,各司其职,群策群力,确保灭火救援行动有序开展。
1.4.5救人第一、科学处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应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员生命为第一要务,根据不同火灾事故类型,科学研判,果断决策,控制灾情发展,确保灭火救援行动高效。
1.5 预案体系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由政府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部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类型场所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重点单位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活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大类组成。
1.5.1政府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应对各类突发火灾事故的总纲,是市、各乡镇场街道(园区)应对辖区突发火灾事故的总体制度安排。
1.5.2部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行业部门、社会团体、村(居)委会等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发生火灾事故,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1.5.3类型场所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特定工作环境下,特定类别场所发生火灾事故,预先制定的应对方案。
1.5.4重点单位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揭阳市和我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事先想定某个或多个复杂程度高、危险性大的部位发生火灾事故,从人员营救、疏散方向、处置措施、物资保障等环节制定的处置行动方案。
1.5.5专项活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特定活动,预先和活动组织方及其他行业部门联合制定的突发火灾应急方案。
2 灭火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指挥部组成与分组
2.1.1指挥部组成
重特大火灾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根据市消防救援大队意见和火灾扑救需要,成立市灭火救援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消防工作领导
副总指挥:市府办联系消防工作的负责人和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火灾事故发生地乡镇场街道(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执行总指挥:市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新闻办、市民宗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气象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普宁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普宁供电局等单位负责人。
2.1.2常设机构
市灭火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为市灭火救援指挥部常设机构,设在市消防救援大队,由市消防救援大队分管灭火救援工作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2.1.3工作分组
市灭火救援指挥部下设灭火指挥组、社会面控制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新闻发布组、事后处置组和技术专家组,根据实际需要开展灭火救援、起火原因调查等各项工作。
2.2 灭火救援指挥机构职责
2.2.1市灭火救援指挥部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火灾事故灭火救援工作。
2.2.2市灭火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市灭火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工作组职责
2.2.3.1灭火指挥组由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制定具体灭火救援方案,组织指挥火灾扑救,营救被困人员,了解掌握火情信息,调集救援力量,负责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之间的通信组网,确保救援现场通信畅通。
2.2.3.2社会面控制组由火灾事故发生地乡镇场街道、园区牵头,负责火灾现场周边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保障消防车和指挥、保障车辆优先通行;组织力量疏散周围群众,维持现场秩序。
2.2.3.3后勤保障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和火灾事故发生地乡镇场街道、园区牵头,协调社会应急专业力量参与火灾扑救,紧急调运除消防车、消防装备以外的专业装备、灭火药剂和保障物资,落实灭火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
2.2.3.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组织指挥医疗救护力量到达现场,协调属地医疗机构,对受灾群众和灭火救援行动中受伤人员实施紧急医疗救援,必要时设立现场医疗急救站。
2.2.3.5新闻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牵头,根据市灭火救援指挥部统一安排,协调有关部门起草新闻发布稿,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做好媒体记者管理、引导,加强对境内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响应。
2.2.3.6事后处置组由市消防救援大队及火灾事故发生地乡镇场街道、园区分别负责,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开展火灾调查、统计,火灾事故发生地乡镇场街道、园区负责协助开展现场清理、伤亡人员及家属善后等工作。
2.2.3.7技术专家组由市灭火救援专家组人员组成,在火灾事故现场为灭火救援行动提供行业专业技术指导,协助市灭火救援指挥部指挥决策,协调本领域技术处置专业力量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2.2.4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确保火灾事故处置工作顺利完成,其他暂未列入成员单位的,如因火灾扑救工作需要,有关单位应按照职责任务,执行市灭火救援指挥部命令。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负责协调、指导火灾处置新闻发布及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媒体记者管理、引导。
(2)市工信局:对无线电频率资源进行统一配置和管理,负责保障火灾事故处置工作中应急无线电通信业务频率的正常使用。
(3)市公安局:负责火灾事故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警戒工作,协助组织受火灾影响区域群众紧急转移,实施相应交通组织措施,做好交通疏导、管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火灾扑救和调查需要,控制相关责任人,协助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4)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协调火灾事故发生地乡镇场街道、园区做好火灾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5)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协调火灾事故发生地乡镇场街道、园区做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经费保障。
(6)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负责组织环境应急监测、发布相关环境信息,研判灭火废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相关处置意见。
(7)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对火灾扑救现场建(构)筑物受损情况进行鉴定,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救援意见,协调燃气公司为燃气类火灾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和装备支持。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车辆、器材装备及救援物资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9)市水利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为消防救援机构设置消防取水码头提供支持,协调隶属单位或个人使用的湖泊、水库、池塘等天然水源,为火灾扑救提供用水便利。
(10)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火灾事故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11)市应急管理局:协助火灾扑救工作,协调社会应急专业力量参与火灾扑救,负责协调做好火灾扑救现场除消防车、消防装备以外的应急装备、物资保障工作,协调社会联动单位参与火灾扑救,协调火灾扑救各类支持,协调专家对石油化工场所、危险化学品及安全生产类火灾事故提出处置意见,协调、指导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
(12)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火灾扑救媒体播报。
(13)市气象局:负责为灭火救援提供有关气象信息。
(14)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工作,协调、组织社会应急专业力量和社会联动单位参与火灾扑救;组织协调火灾救援现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负责市灭火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灭火救援训练和实战演练。
(15)普宁供电局:负责及时修复受损毁的公用电力系统和设施,保障火灾事故现场断电或临时电力供应。
3 应急准备
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应当确保消防救援人员、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时刻处于快速反应的备战状态。
各乡镇场街道、园区、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指导做好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常备灭火救援物资,开展灭火演练。鼓励社区、家庭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须物品。
3.1 应急值守
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应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接报、处理各类火灾事故。
3.2 火警受理
全市消防救援队伍通过119电话等多种形式受理群众或单位对火灾事故的`报警。
火灾事故跨区域增援,一般根据各专职消防队伍上级机关指令或当地党委政府的申请,经相应权限的部门批准,由消防救援机构组织调派力量赶赴现场救援。
任何单位、个人一旦发现火灾,应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向消防救援队伍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3.3 信息报告
各专职消防队伍接到报警后,依照火灾分级标准及相关要求,按程序向市消防救援大队及火灾事故发生地乡镇场街道、园区报告。市消防救援大队及火灾事故发生地乡镇场街道、园区应及时汇总信息,按照相关要求报告市政府。
4 应急响应
4.1 火警等级
根据灾害事故的严重程度及影响性对火警进行分级,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一至五级,分别用绿、蓝、黄、橙、红五种颜色代表其危险程度。
4.1.1一级火警(绿色)
(1)无人员伤亡或被困;
(2)燃烧面积小的普通建筑火警;
(3)带电设备、线路或其它类火警。
4.1.2二级火警(蓝色)
(1)已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火警;
(2)已造成或可能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警;
(3)发生在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模较小,不会造成大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普通建筑火警;
(4)燃烧面积较小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的火警。
4.1.3三级火警(黄色)
(1)已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火警;
(2)已造成或可能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警;
(3)发生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模较大,有可能造成较大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影响的火警;
(4)燃烧面积小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的火警;
(5)IV级应急响应不能控制的火警。
4.1.4四级火警(橙色)
(1)已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火警;
(2)已造成或可能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警;
(3)发生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模大,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政治和社会影响的火警;
(4)燃烧面积较大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的火警;
(5)III级应急响应不能控制的火警。
4.1.5五级火警(红色)
(1)已造成或可能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火警;
(2)已造成或可能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警;
(3)发生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模大,有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政治和社会影响的火警;
(4)燃烧面积大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的火警;
(5)II级应急响应不能控制的火警。
4.2 响应分级
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IV级最低、I级最高,应急响应通常由低级别向高级别逐级启动,也可视情越级启动,必要时可直接启动高级别响应。
4.2.1 IV级响应
(1)接报二级火警后,市消防救援大队全勤指挥部到场处置,并视情调动周边专职消防队伍到场增援处置;
(2)市消防救援大队立即报告市政府分管消防工作领导,由市灭火救援指挥部统一组织,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火灾事故发生地乡镇场街道、园区按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开展灭火救援及应急处置工作;
(3)市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通过卫星或4G通信系统随时与灭火救援现场保持联系,密切关注灭火救援动态。
4.2.2 III级响应
(1)接报三级火警后,市消防救援大队全勤指挥部到场处置,调动周边专职消防队伍到场增援处置;
(2)市灭火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到现场组织指挥处置;必要时,市主要领导到现场组织指挥协调。组织成立由市灭火救援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火灾事故发生地乡镇场街道、园区组成的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灭火救援及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揭阳市政府报告;
(3)市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开通与所有灾害事故现场的音视频传输系统,并及时跟踪增援队伍集结行进情况和灭火救援动态。
4.2.3 II级响应
(1)接报四级火警后,市消防救援大队调动全市专职消防队伍到场增援处置,并视情向揭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请求增援;
(2)市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市灭火救援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指挥下开展灭火救援及应急处置工作,按规定及时向揭阳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向社会通告;
(3)市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开通与所有灾害事故现场的音视频传输系统,及时跟踪增援队伍集结行进情况和灭火救援动态,并及时将现场音视频传输至揭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
4.2.4 I级响应
(1)接报五级火警后,市消防救援大队调动全市专职消防队伍到场增援处置,并及时向揭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请求增援;
(2)市主要领导赶赴现场统一组织指挥灭火救援行动,市灭火救援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指挥下调集社会各方面应急力量参与火灾扑救,营救被困人员,挽救财产损失,组织召开专家会议,提出处置建议,密切掌握火灾发展趋势和扑救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向揭阳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向社会通告。
(3)市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开通与所有灾害事故现场的音视频传输系统,及时跟踪增援队伍集结行进情况和灭火救援动态,并及时将现场音视频传输至揭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
4.3 响应提升条件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响应等级应自动升高一级:
(1)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时期或发生在政治敏感区域、重要地区的火警;
(2)风力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冰冻严寒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发生的火警;
(3)当日2时至次日凌晨6时发生的火警;
(4)报告同一地点火警的电话持续增多,成灾迹象明显的火警;
(5)其他情况认为需要升级的火警,市灭火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可视情随时启动响应,关注灾情发展,主动干预。
4.4 响应行动
4.4.1先期处置
火灾发生后,事发单位、火灾发生地基层组织或个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组织先期处置,控制火势蔓延,同时拨打119等报警电话。消防救援机构接报后,立即调派力量前往处置并做好远程处置指导,周围单位、组织和群众在安全前提下应积极协助扑救火灾。
4.4.2应急处置
市政府、市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根据火灾事故性质和火警等级成立灭火救援指挥部,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灭火救援行动。
当火灾事故难以控制、蔓延扩大或发生较严重的次生灾害,严重威胁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市灭火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提请揭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启动相应的响应等级。
4.5 信息发布
市灭火救援指挥部按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有关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火灾扑救和应急处置的有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4.6 响应结束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灭火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决定救援响应结束并向社会公布。
5 事后处置
5.1 现场清理
火灾发生后,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机构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警戒,为火灾事故调查创造条件。调查结束后,火灾事故发生地乡镇场街道、园区应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和事故单位、个人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供水、供气、供电等正常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
5.2 事故调查与统计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市政府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由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较大以上火灾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工作的方法》有关要求,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并视情开展延伸调查,各有关单位、部门应给予配合,相关情况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和公告。
5.3 事故评估
由市政府或市灭火救援指挥部组织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火灾处置经验和教训,对火灾事故调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进行评估,并按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和公告。
5.4 安置与补偿
市政府组织火灾事故发生地乡镇场街道、园区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做好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对参加火灾扑救伤亡人员按规定及时开展抚恤和理赔工作。对于调集参加外单位火灾扑救的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经市消防救援大队核实后,可以向市政府申请补偿。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村(居)委会、社区等建立专(兼)职、志愿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鼓励相关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本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特点,按照法律法规组建本领域专业技术处置队,积极扩展救援队伍力量,开展相关专业训练,为灭火救援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6.2 物资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方案,依托消防救援队伍战勤保障体系,统筹建立灭火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和调用体系。加快推进各类消防救援装备建设,根据城市发展和灭火救援需要,加大高精尖灭火救援装备、新型高效灭火药剂、火场防护装备、先进训练设施等经费投入。
6.3 通信保障
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灭火救援力量的现场通信组网,保证现场通信联络畅通。市信息通信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现场部门间的通信联络,调度应急通信保障联动单位参与,确保公众通信网络畅通,其他参战力量的内部通信保障由各单位自行保障。
6.4 技术保障
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5G、区块链等新技术在灭火救援中的应用,加强实战指挥平台建设和可视化调度指挥,加大断网、断路、断电、空中、地下、水面等最不利环境下,应急救援和通信装备的研究配备,逐步建立完善各级灭火救援指挥。
6.5 其它保障
其它保障由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要求执行。
7 监督管理
7.1 应急演练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加强联勤联动和信息交流,提升协同配合能力。
7.2 宣传和培训
各地、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要加强组织群众对初期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能力的培训,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要积极通过电视、广播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火灾基本应对知识,传播火灾扑救正面事迹。
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要积极推进包括火灾扑救基础知识在内的消防安全宣传进社区、企业、学校、农村活动,及时报道典型火灾扑救事例。
7.3 责任与奖惩
对在火灾扑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按照国家、省、揭阳市和我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预案,实现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8.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办公楼应急预案4
为确保我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能够顺利、安全的实施,设立指挥部和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防护救护组、后勤保障组。
(一)指挥部
总指挥:
职责:总体负责机关办公楼安全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指挥。
现场指挥:
职责:在总指挥领导下,负责现场指挥灭火、疏散等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灭火、疏散行动能够按照预案顺利进行。
指挥部成员为各股室负责人。
(二)灭火行动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按照应急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扑灭初起火灾和防止火势蔓延,配合专业消防队进行火灾抢险。
(三)通讯联络组
组长:
成员: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做到报警及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能够迅速、及时、准确传达。
(四)疏散引导组
组长:
成员:人教股、财务股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主要负责疏散着火现场人员到安全地方,并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进入着火现场,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以保证灭火行动顺利进行。
(五)防护救护组
组长:
成员:法制股、监察室、个私协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并配合专职消防人员及医护人员救护抢险火场被困伤员。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保证灭火用水供应和其他灭火物资设施供应,以及联系灭火后的水、电、现场抢修、恢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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