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4-05-26 09:22:3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合集[15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合集[15篇]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1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酒店宾客及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特制定酒店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一、成立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xx(总经理)。

  副组长:总经理助理。

  成员:(质检部经理、客房部经理、餐饮部经理、保安部经理、部经理、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值班经理)。

  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在处理小组成员到达之前,由现场值班经理负责处理。

  二、酒店公共卫生应急小组:

  1.负责设立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总经理担任总指挥,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2.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

  3.负责向卫生监督所报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电话:。

  4.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善后协调处理。

  三、传染病事件应急措施:

  1.酒店公共场所要保持卫生洁净,空气流动更新。宾客接触设施设备及时消毒清洁。

  2.客房客用棉织品及易耗品一客一换,日常用品一客一消毒。

  3.当酒店公共场所发生疑是传染病事件,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向部门经理报告。所在部门经理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电话aaaaa,由总机通知小组成员及时到位。

  4.所在部门经理在报告的.同时,及时隔离疑是传染病区域,监控相关人员。必要时请酒店保安部人员协助完成。

  5.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是否送医就诊、是否向卫生监督所报告。

  6.由当地卫生预防保健科查明事件真相,酒店应急处理小组协助处理相关善后工作。

  四、饮用水安全事件应急措施

  1.酒店向宾客提供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向饮用水供应商索要相关证件备查。包括饮用水及饮水机单位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批件、检测报告。

  2.向宾客提供的杯具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确保杯具洁净安全。

  3.当酒店发生饮用水安全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向部门经理报告。所在部门经理及时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小组报告,由总机通知小组成员及时到位。

  4.所在部门经理在报告的同时,保护好现场。密切关注相关人员,及时送医就诊。

  5.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是否向卫生监督所报告,电话:xxxxxx。

  6.由卫生监督所查明事件真相,酒店应急处理小组协助处理相关善后工作。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2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实施正确、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组织指挥,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概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地方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适用范围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平常的发病率水平。主要包括:

  1、鼠疫、肺炭疽和霍乱疫情暴发。

  2、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3、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4、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

  5、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6、医源性感染暴发。

  7、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8、动物间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9、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一定时间内(通常是指2周内),在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如同一个医疗机构、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经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的疾病。

  (三)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

  主要是指由于食物和职业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点中毒事件。如:

  1、中毒人数超过5人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多例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四)恐怖袭击事件

  包括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

  (五)其他群体性事件

  1、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2、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三、职责任务

  (一)先期处置

  医院感染管理科迅速组织专业机构或人员展开调查,初步评估事件性质并立即上报,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及时报告

  发生突发事件时,发现者按照上报时限同步报感染管理科、医务处和值班院领导。由感染管理科负责逐级向上报告,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总结报告。首次报告应当说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断和拟采取的措施;进程报告应当包括新情况和新进展,并补充、修订首次报告内容;总结报告应当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析结果、事态评估、控制措施,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建议等内容。

  (三)启动应急机制

  医务处在报医院值班领导同意后启动本级应急机制,落实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密切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事件属传染病疫情时,及时与地方疾病控制部门联系,确保随时掌握驻地疫情信息。

  (四)落实防控措施

  1、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查明首发病例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查明传播因素、传播方式、发病人数以及密切接触者的人数和行踪,协助完成样本采取等相关工作。

  2、医务处负责组织协调病员后送隔离救治,按要求落实隔离医学观察、采取预防服药和预防接种。

  3、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组织人员对疫点及各种可疑对象实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4、政治处和院务处负责加强部队管控。严格控制人员外出及外来人员进入营区,防止输入性感染;暂停集会和集体娱乐活动,避免继发感染的发生。

  5、院务处负责搞好营区室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持通风换气,加强饮水和食品卫生管理。

  6、医务处负责组织开展防病防疫知识到普及教育,实施心理干预。

  (五)应急保障

  医务处、院务处和财经中心负责做好人力、经费、技术和物资(如防护用品、消毒药械等)保障工作。

  (六)应急响应的终止

  医务处负责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终止应急响应,工作恢复常态。

  (七)善后处理

  应急处置结束后,医务处负责组织对事件处置情况进行总结。

  四、处置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组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人员、技术和物资的应急储备。加强针对性演练和培训,提高高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中,必须贯彻统一组织指挥的原则。要根据突发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成立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督查、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实施分级管理。

  (三)快速反应、密切协同

  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密切部门协同,实现资源共享,建立系统、规范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形成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四)科学决策、措施果断

  完善和落实监测、预警和事件报告制度,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发挥专家辅助决策作用,完善科学决策机制。特殊情况特殊处理,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法,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五、处置程序

  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应遵循以下基本程序:及时报告疫情——初步核实情况——立即抽组人员——紧急启动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尽快评估情况——及时提出建议——指导疫区控制——快速取样侦检——隔离救治病人——组织现场洗消——开展流病调查——实施心理干预——总结报告情况。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3

  1、院方接到食物中毒应急救治指令时,立即启动院前急救应急预案。

  2、院急救领导办公室会同院总值班紧急集结急救领导组及第三救护队,备好急救物品及器材。

  3、急救领导组快速判断食物中毒的性质,人员数量,做出是否启动第二、第三救护队,是否启动急救指挥车临场指挥。

  4、一般性食物中毒事件,由第一救护队,120急救车前往事发地点现场救治,并转移部分轻症患者回院进行院内救治,封存引起中毒食品、饮料、水样送检。

  5、领导组安排院内相关科室,如内科、外科、骨伤科备好床位、急救物品、器材等。

  6、遇有大批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超出本院救治能力时,在尽力抢救重症患者的同时,上报市卫生局,请求增援。

  7、遇有因饮用水污染引发食物中毒时,应立即封存水源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并努力尽快查明原因,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8、安排急救专家组成员在医院参加院内急救,必要时分流部分人员参加院前应急救治。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4

  一、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原则

  1、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做到对突发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学校有专人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当校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立即报告给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3、学校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后,严守事件报告纪律。学校积极协助人民政府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工作;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及学生的安抚工作。

  4、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5、学校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人员接受上级卫生部门的培训。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1、学校发生急性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的经营活动,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2、学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时间、人数、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等有关内容。

  (2)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传染病暴发、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动。

  (3)在上级各部门未到达前,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患传染病的学生或教师隔离。

  (4)积极协助医疗卫生部门机构救治学生。

  (5)协助所在地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学生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当在一定时间内,同一所学校或班级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多个临床表现基本相似的学生或教师,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何种病时,学校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地址、时间、症状发生人数等有关内容。

  (2)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动。

  (3)在上级各部门未到达前,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患病的学生或教师隔离。

  (4)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学生。

  (5)为查明疾病的原因,学校应积极协助所在地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4、学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职业中毒事故的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化学毒物等有关内容。

  (2)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职业中毒事故的时间、中毒人数等。

  (3)立即使毒物停止继续吸收,迅速离开中毒环境,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等。

  (4)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学生。

  (5)协助所在地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学生宣传卫生安全防护的相关知识。

  5、学校发生放射事故时,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放射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受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人数等有关内容。(2)立即撤离有关人员,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事故范围的环节。

  (3)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可能受放射性同位素污染或者损伤的人员,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

  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放射污染源并根据需要实施其他医学救治及处理措施。

  (4)配合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故原因、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

  (5)学校内被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其它:

  1、为了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学校还应注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5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防制,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及各班主任

  (二)学校职责

  1、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

  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1、传染病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②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传染病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传染病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

  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活动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防控。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肺炎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并上报市以上教育局。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五、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报告

  (一)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

  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学校医务室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教育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二)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三)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四)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五)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六)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七)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七、信息公布

  准确客观宣传卫生事件情况及防控进展情况,争取家长和学生的支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时,准确把握宣传导向,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八、保障措施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九、善后与恢复工作

  (一)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总结经验,进行整改。加强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

  发生。

  (四)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校内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经卫生部门确定康复后方可复学;污染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十、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6

  一、总则

  ⒈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和规范全院范围内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⒊工作原则

  ⑴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⑵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院领导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⑶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部门、各科室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⑷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保障。要广泛组织,全员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⒋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院或指定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组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副院长、副书记

  组员: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二门诊部、保健部、院感办、院办、总务部、保卫部、党群办、设备部、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健康教育部、财务部、外联部等职能部门主任、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办公室设在医务部,由医务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1.承担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各项指令和任务;2.承担我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医院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要及时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院外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医疗救治

  ⒈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⒉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⒊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环境。

  ⒋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不得拒绝接诊。

  ⒌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⒍开展科研与技术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药品、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技术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五、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开展卫生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组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⒈专业技术组织保障

  ⑴应急卫生救治队伍

  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级负责、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加强管理和培训。

  ⑵演练

  按照统一计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⑶后勤保障:物资、经费、交通、通讯保障由财务部、总务部负责

  ⒉宣传教育

  由健康教育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正确引导社会心理,动员公众积极支持并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落实群防群控的应急措施。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7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控制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流行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市教育局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有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以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为重要内容,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

  (3)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员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发生在学校的,经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例及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疫情局限在县(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本县(市)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员人数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数5人以下。

  (7)发生在学校的、经市(州)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县(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县(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学校广泛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知识,提高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领导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机构要形成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病例,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1)办公室

  主任:x

  成员:x

  职责:统一部署、协调学校各部门履行职责,收集上报传染病等疫情与突发事件变化情况,及时处置应急事件发生过程中的偶发事件。

  (2)疫情监控组

  组长:x

  成员:x

  职责:负责食物中毒、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监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校园环境整治。

  (3)食品安全监督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职责:按规定把住食品的采购、储藏、加工出售等关口,确保食品安全;加强后勤设施建设,改善卫生条件,保证教室、寝室、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清洁卫生及重点部位消毒工作;对后勤服务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4)督办组

  组长:x

  成员:x

  职责:

  督办学校落实门卫制度、来访制度、凭证出入制度、晨检制度、生病缺课登记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定期消毒制度,督促学校食品卫生。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8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及时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二)工作原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靠科学、依法管理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为依据编制。

  (四)定义: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生化恐怖袭击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医源性感染爆发、免疫接种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医疗事故、医院水电及医疗设备事故等)。

  (五)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诊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和受上级指派参加的诊所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六)应急组织及职责:诊所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王学山担任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为组成人员,负责协调与上级卫生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关系协调,统一领导,统一组织,使医疗救治工作及时有效的进行。

  二、监测报告及应急启动

  (一)监测

  1、对法定传染病进行系统排查并及时上报上级卫生部门。

  2、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以利于尽早发现和识别传染病的流行特征。

  3、对诊所内有化学毒品、放射性药物储存和使用的地方以及造成环境污染及人体危害和社会恐慌的场所进行卫生学评价。

  (二)报告

  1、责任报告人:发现疫情的首诊医师,发现生物饮用水污染事件、医源性感染爆发、生化恐怖袭击事件、免疫接种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医疗事故、诊所水电及医疗设施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的任何人均为责任报告人。

  2、责任报告人除常规疫情报告、疾病监测及其他常规监测系统规定要求进行报告外,对发现的各种公共卫生异常现象要尽快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以便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启动条件:临床上遇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时。

  (四)工作程序:

  1、门诊医护人员若发现突发事件应及时向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汇报。

  2、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指挥下及时做好伤员和病人救治工作,开辟专门病房对病人进行隔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保障

  (一)物资保障:根据要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药品及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及时补充更新。

  (二)技术保障

  1、培训:医务人员必须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应对医务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2:演练:诊所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四、结束后处理

  (一)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完毕后,要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科学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奖励与处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医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医师及相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追究相应责任,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9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中的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定管理的甲、乙、丙三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可能会对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危害公共健康的事件。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者,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并实施属地管理和依法管理的原则。

  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校长室)、宣传组(政团队和副校长办公室)、监测与疫情处理组(各教研组组长、各班班主任)、健康教育组(政教处)和后勤保障处(总务处)。明确各人员的职责任务,分工协作,共同完成传染病防控工作任务。

  职责分工:

  1、组长抓总体工作,副组长负责分管工作的落实。

  2、总务处负责校园环境及卫生的'整治、购置有关器械和药品,消杀(除“四害”)以及防控物品保障等具体工作。

  3、团少队负责学校班级卫生工作检查督促,各班晨、午检的检查监督与管理、指导疫情处理等。政教处做好平时防控的督查、数据统计、上报等临时办公室工作。

  4、政教处、团委:充分利用学校宣传阵地,组织在校内和班级宣传,组织联系社区宣传。

  5、各教研组组长、各班班主任:负责班级晨、午检和平时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必要时要协助疫情处理等。

  6、政教处:负责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师生尽快掌握防控知识和技能。

  7、校办公室:负责学校与上级机关及其他单位的联系与沟通,以及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等工作。

  四、工作职责

  1、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负责全校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和全面协调、组织全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3、负责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4、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导、检查;

  5、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6、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五、预防:

  1、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宣传、橱柜、板报、广播等宣传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增加学校师生自我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校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蝇,对人员密集的教室、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

  3、坚持晨、午检制度。晨、午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坚持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5、做好疫苗针对性疾病的控制。学校应做好水痘、风疹、流感等既是学校多发、好发传染病又是疫苗针对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加大针对性疾病疫苗的宣传和接种工作,以有效地建立学校的免疫屏障。

  六、疫情报告:

  1、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非典型肺炎、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城镇于6小时,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

  七、控制

  1、凡发现校医务室无法确诊的甲、乙类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均应立即安排转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校医应跟踪了解病人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2、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校医务室指导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校医务室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3、校医务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医务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八、应急准备

  1、学校应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定期对各班主任进行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九、应急处理

  1、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教育主管部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2、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3、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4、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学校应急指挥系统统一领导下,校医务室应立即对突发事件所涉及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治。医护救护力量不足时,应及时请求上级卫生部门给予支援。对易感人员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接受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配合校医及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学措施。校医务室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防止医源性感染和校内感染。校医应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5、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学校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学校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10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安全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安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下发的关于《南京市玄武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我校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我校对本辖区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负总责。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

  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程晓江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玄武区教育局

  主要职责如下: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2、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3、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学校食堂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严禁学校将学生食堂甩手承包,对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学校集体食堂、副食摊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5、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6、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7、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8、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五、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六、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件、免疫接种事件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应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当地的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爆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幼儿园)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有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与督促疫情发生地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行应急状态的准备。

  ③学校内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动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学校所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玄武区教育局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玄武区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玄武区卫生部门、玄武区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处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应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九、责任追究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要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

  “一把手”是本校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卫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教育行政部门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11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在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规范地进行应急处理,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经济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南开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及其界定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影响公众健康的自然灾害、危害严重的中毒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种危害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等等。辖区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发;

  2、发生动物间鼠疫,发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者多例死亡;

  4、发生脊髓灰质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发生罕见或者已消灭的传染病;

  6、出现新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者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职业病或者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医源性感染暴发;

  6、免疫接种、药物预防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者死亡事件;

  7、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漏等事件;

  8、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9、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危害公众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丢失放射源和人员受超剂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的意识,按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并实行对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因素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统一指挥、属地负责

  在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卫生局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发生突发事件的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减少损失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不失时机地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的相关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控制工作成效,沟通信息,推广经验,完善应急处理技术规范。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七)卫生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担任,负责领导、指挥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由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科室、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八)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织。分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医疗救护技术指导组、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组和检测技术指导组。各组由相应的专家组成。

  (九)卫生局组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十)卫生局组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设在卫生防病站。

  四、参与突发事件处理的有关机构、组织职责

  (十一)卫生局

  1、负责草拟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报政府批转执行;

  2、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

  3、对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4、组织推动社会心理卫生、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5、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

  6、建立检查制度。督导检查本预案各项措施在平时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十二)防病机构(含结防所)

  1、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预警;

  2、确认突发事件性质。做出事件的发展趋势报告和评估;

  3、负责核实疫情,提出疫点和疫区的划定意见。参与对控制疫情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汇总、分析、评估疫情;

  4、建立紧急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和相关器械等;

  5、对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后,提出改进建议;

  6、对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负责对在医疗机构外死亡的传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7、具体落实对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8、承担社会心理卫生、卫生宣传教育和预防医学咨询服务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其它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10、承担对应急处理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三)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参加突发事件的现场取证和违法事实的调查工作;

  2、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或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及有关卫生单位的消毒、隔离、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4、监督检查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中危害公众健康,造成人员病、死、伤的报告情况;

  6、监督检查公共场所消毒;

  7、监督传染性疾病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环境的消毒的落实情况;

  8、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质量;

  9、监督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

  10、依法进行其它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所涉及病例的报告;

  2、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

  3、负责病房消毒、隔离工作;

  4、对医疗机构内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排泄物进行卫生处理;

  5、负责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6、协同疾控机构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相关检验物、样品采集等工作;

  7、负责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

  8、进行疾病及有关防治科学知识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设符合应急工作要求的门诊、病房。

  (十五)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备机动队伍。由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三部分组成。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各级医疗卫生等机构进行应急处理。

  1、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

  2、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援、转运和后续治疗;

  3、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十六)评估和技术指导组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下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及医疗救护、预防控制和检测三个技术指导组;承担社会心理卫生教育和咨询工作。

  1、突发事件评估组: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和信息,为公共卫生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提供咨询;预测突发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2、医疗救护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医院的'诊断、救治和医疗单位内医务人员防护、消毒隔离等工作。负责重点病例的诊断。

  3、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小组:指导防止突发事件危害进一步蔓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统计报告、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工作。

  4、检测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并开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发生的样本采集、运送和病原学检测等工作。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

  1、突发事件发生时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组织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现场采样、疫点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发事件原因,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要求,及时报告。

  (2)提出防治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协助各医疗单位进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对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负责疫点、疫区现场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对传染病疫情和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资料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疫情和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报告,为政府采取预防与控制应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突出突发事件的预警功能。

  (2)置备、储存、保管突发事件所需应急设备、药品器械,现场防护用品、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等。

  (3)对相关疾控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进行模拟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

  (4)组织开展社会心理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突发事件应急报告

  (十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向卫生防病机构报告;卫生防病机构应迅速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局和市卫生防病中心;卫生局必须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政府和市卫生局;政府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市政府。

  (十九)卫生防病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首次报告内容包括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卫生防病机构在进一步调查基础上,尽快做出阶段和总结报告,阶段报告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总结报告包括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总结,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防范和处置建议。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一)卫生局(含卫生防病机构)在接到毗邻地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疫情通报后,要做好应对准备,必要时应及时通知辖区疾控和医疗机构。

  (二十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现严重威胁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露、发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时,主管部门、当事单位、个人要立即向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六、突发事件分级(执行市级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四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二十四)蓝色预警:

  1、发生腺鼠疫,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发生、本市存在传入可能,但未发现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

  3、发生霍乱,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报告;

  5、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5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二十五)黄色预警

  1、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边省市及地区疫情上升;

  2、1周内霍乱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

  3、1周内在一个区(县)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个区(县)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1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二十六)橙色预警

  1、局部地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续发病例,或发生局部暴发;

  2、腺鼠疫发生流行,流行范围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及以上;

  3、霍乱在一个区(县)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50例及以上;

  4、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其他区(县);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1~2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21~50人,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5人;

  10、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二十七)红色预警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并有继续扩散趋势;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4、发生新发传染病或已消灭传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200人以上,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50人以上,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10人以上,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5人以上;

  6、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应急处理

  当接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蓝色预警级别)报告后,卫生局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政府提出成立区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建议。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发生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和市政府,并进行应急处置。

  (二十八)启动预案

  1、当天津市突发事件达到黄色预警程度时,卫生局应急办公室根据黄色预警的要求,将有关情况立即上报政府和市卫生局。

  2、当突发事件达到橙色预警、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预案时,卫生局提请成立区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理需要,设置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若干工作组。

  (二十九)应急措施

  应急处理工作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1、区卫生局在征得区政府同意或批准后,紧急调集、调配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应急处理队伍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尽快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3、实验室检测。卫生防病机构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送市级或区级实验室,必要时送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协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询和病因诊断工作。

  4、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区政府报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应急处理需要,按规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易感人群应急接种,疫点消毒,水源保护,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职业中毒事故物品等。

  区卫生局报请区政府可以依法发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x、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对流动人口进行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6、追踪调查。防病机构根据疫情线索,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7、开展医疗救治。区卫生局按照医疗救治方案启动指定的专门医疗救治网络,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要进行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关的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方案进行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工作。对新发传染病作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必要时,请市卫生局或卫生部派出医疗专家组,参与和指导医疗救治工作。

  8、督察与指导。区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9、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开展社会心理卫生、医疗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

  10、进行事件评估。应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理调查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三十)终止预案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和突发事件专家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市卫生局向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预案实施终止的建议。区卫生局报告区政府后,执行终止预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术保障

  1、区卫生局负责建档,列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名单及相关个人技术档案资料。同时列出相对应的第二梯队名单及其技术档案资料。

  2、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

  区卫生局按照预案的要求,在市卫生局指挥下,统一组织、定期安排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工作。演练形式有:对单一突发事件从指挥到救治处理的全过程演练;局部演练;指挥系统、救治系统,涉及预案各系统、各单位、多发事件的全过程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业务培训。平时要针对不同学科举办培训班。需要公众参与的应急演练必须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常规监测。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监测、报告组织网络系统。包括: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组织网络、卫生监测组织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监测医院监测网络、突发事件报告网络等。

  4、医疗救治网络。按因地制宜、平战结合、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医疗救治网络。该网络由指定的急救机构(包括市、区县急救机构和院内急救机构)、综合医院、市、区(县)传染病专科医院、后备医院及职业病防治机构组成。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指定不同的医疗机构承担应急工作。医疗救治网络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横向、纵向信息连接机制。

  5、信息系统。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决策支持与指挥调度的技术平台。承担辖区突发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十二)物资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理、诊断、治疗和预防的常备储存系统。包括:诊断试剂库、血清库、疫苗库、药品库、特效毒剂库等。

  2、建立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救治仪器装备储备系统。

  3、建立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明确各种物资的储备、运行、功能状态标准,确保可迅速调配使用。

  4、健全应急物资资产更新规定和操作规范,并强制执行。确保应急物资使用时的可靠性。

  (三十三)经费保障

  1、为了保证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正常运行,区卫生局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基金,并建立相应的补充机制。

  2、每年公共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应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局财务部门应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必要时,可向区政府申请专项拨款。

  (三十四)人员保障

  1、卫生局要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备队,随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按照工作职责,配备各类专业人员,并保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3、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扩展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

  4、不断完善社区防疫网络。

  5、第一中心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传染病医院、海河医院、医大总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单位作为突发事件发生时,市级指定的应急医疗救治单位。

  (三十五)宣传教育

  卫生局协调和组织有关单位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宣传画、册等各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南开区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部门职责

  一、环保局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监管医疗卫生部门对医疗废水、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监控医疗废水、固体废弃物处理方式和最终走向,记录废水、固体废弃物产量、处理量、排放量并上报;督查医疗机构对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焚烧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等工作。

  二、环卫局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加强晨扫和日、晚两次保洁工作,做好重点路段水洗压尘工作。督查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做好全区垃圾转运站的内外环境卫生和消毒,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清运,日产日清;全天候开放转运站并增加运输车辆,及时接纳重点区域的生活垃圾。搞好全区环卫公厕清掏、刷保、消毒工作。及时处理群众热线反映的问题。严格管理道路污染,大力处罚和处理违章饲养的家禽和家畜。根据需要,加强处理突发事件地域的清洁工作。

  三、公安南开分局

  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强制管理拒不服从监控隔离规定的被隔离人员和外部闯入人员。依法严肃处理严重扰乱救治秩序的违法人员。开展专项治理违章养犬行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做好查处工作;协助社区做好防治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坚决打击借机制造恐慌、造谣惑众、哄抬物价、制售伪劣防护用品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必要时,选派警力全程驻守市传染病医院、防病站、医学观察所和突发事件发生地等重要场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爱卫会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四害,使蚊、蝇、蟑螂和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重点做好疫区及周边地区的消毒工作,防止蚊、蝇、蟑螂和老鼠传染病菌。

  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大力治理外来商贩违章摆卖等乱摆乱卖和违章占路摆卖;严格清理违法经营盒饭、快餐和露天制售餐饮的马路餐桌及马路烧烤;彻底清理全区干、支道路两侧的餐饮、食品制售企业的里空外卖和露天加工;大力查处和拆除违章建筑,特别是严格治理对外来人口的违章建筑。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农贸、封闭市场防控工作的检查。

  六、工商南开分局

  加强市场巡查,强化对防治突发事件药品及相关商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依法严肃查处趁机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及相关商品,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查处借机进行违法经营的不法行为。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

  七、建管委

  全面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及其外来民工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各项防控制度的落实,专人负责各建筑工地外来人员的身体状况、外出登记、民工驻地及重点部位的督查工作;一旦发现施工人员出现传染病、中毒症状等,立即通报防疫部门,并立即进行对施工现场的消毒和有关人员的隔离。必要时,建立建管委、各建筑工地、卫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例会制度,及时沟通信息,果断处理有关防控问题。

  八、财政局

  强化预算管理,保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经费,并及时足额划拨。加强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九、交警南开支队

  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备勤工作,及时处理交通突发事件。做好对重点医院和隔离区周边的道路疏导,确保交通畅通;严格安全检查。协助卫生等部门做好进津车辆所乘人员的体质监测和车辆的消毒工作;加强逐级报告制度。

  十、教育局

  全面负责辖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系统单位做好教室、图书馆、食堂、实验室、宿舍、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工作,保证环境整洁,空气流通,消毒到位。督查系统单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预案、防控工作措施和建立应急队伍。督查系统单位设立隔离室;出现可疑症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毒和隔离。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按全市统一部署,调整教学安排,合理安排学生生活。

  十一、经贸委

  全力组织好突发事件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做好市场监控;督查所属各经营单位的消毒、通风、依规购销货等防控措施的落实;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大中型商场与超市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做好突发事件预防、治疗等工作必须的药品、器械、消毒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十二、科委(科协)

  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普及各种突发事件防治科学知识和方法,提高公众科学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联合有关部门,负责驻区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十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市社会保障中心做好参保人员医治突发事件涉及疾病的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工作。

  十四、民政局

  做好老年公寓的预防和救助管理工作,做好低保人员和民政救助对象的疫病救治和社会救助工作。

  十五、武装部

  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基层武装部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织民兵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防控突发事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防控突发事件民兵应急分队,建立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十六、侨办、民宗办(外办)

  负责区内归侨侨眷、海外华侨华人、在区外国人及宗教活动场所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预防和其他应急措施;建立出入境人员的疫情报告制度、

  十七、房管局(含物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区域内各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建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工作联络协调组,开展互助和互检,做到监控管理不留死角;作好小区居民的预防宣传、保洁消毒和外来人员登记等防控工作;督查全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受理业主投诉。

  十八、物价局

  有效监控药店、医院、超市、市场经营的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依法从严处理拒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明码标价规定和价格干预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稳定价格和群众情绪。

  十九、文化和旅游局

  加强和规范网吧、歌舞场所、电子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督查娱乐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联合有关部门,负责文化娱乐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二十、质量技术监督局

  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防控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等制假售假行为;督查食品加工企业落实从业规定的情况。

  二十一、消防南开支队

  做好执勤备战工作;督查火灾救援中心的各种防护措施的落实;做好参战人员和器材装备的洗消工作,防止二次感染。及时调集所需警力及器材,应对处理突发事件时出现的其他紧急情况。

  二十二、招商办

  督促大中型企业落实防控突发事件总经理负责制,协助企业做好防控管理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正确处理好企业生产经营和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关系。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外资、合资企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二十三、宣传部门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市区有关突发事件防控的指示精神,广泛信息收集,全方位搞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多角度、多侧面宣传突发事件防控的科学知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抗击的良好氛围。

  二十四、供水、供电、商业部门(经贸委)

  负责保障医疗机构、卫生防病机构和医学观察留验场所等部门的用电、用水和有关生活用品的供应。

  二十五、街道办

  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帮助整改;及时协调街道办事处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共同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

  二十六、卫生局

  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负责疫情监测并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动态;负责突发事件病例、确诊及疑似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提出疫点、疫区实施管制的建议;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指导并实施消毒和隔离工作;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督导检查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辖区各部门都要做好相应的工作预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内部防控工作到位。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12

  1、院方接到传染病爆发流行应急救治指令时,立即启动院前急救及院内急救应急预案。

  2、医务科、分管院长会同院总值班紧急集结应急领导组及第三救护队,备好急救物品,特别强调防护用品。

  3、医务科、分管院长快速判断传染病的类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上报有关领导部门。

  4、领导组安排医院相关科室做好床位、急救用品、器材、及房间的准备工作。

  5、大批传染病爆发流行超出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时,领导组立即上报市卫生局并做好传染病人的.安全转移工作。

  6、做好急救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避免接触传染。

  7、领导组安排院急救专家组成员参加院内急救,并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努力提高院内救治的水平。

  8、对一些不明原因爆发流行的传染病在做好院前及院内急救的同时,由领导组提请院外专家会诊。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13

  本制度所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饮用水污染、食物中毒等事件。如有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教师要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及时做出恰当处理。

  一、传染病

  (一)发生传染病,对患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者及早隔离,及时报告。报告的一般程度为班级教师向保健教师或安全主管人员汇报,保健教师或安全主管人员向园长汇报,由园长再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包括:教育局、卫生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如遇重大责任事故应立即报告市、区卫生局和妇幼保健所,然后再书面上报;责任事故应立即报告;一般事故做到2天内报告。

  (二)对患病幼儿所在班级的其他幼儿进行检疫、观察,留观期间不收新生、幼儿不混班不窜班活动。

  (三)按照“发生传染病后的消毒要求”,在保健教师指导下,保育员加强其所在班级的消毒工作,做好传染病登记,复查复治工作,以及传染病留验观察期过后的.终末消毒,做好记录。

  (四)加强晨检,认真做好传染病针对性检查,检查具体内容参见《常见肠道传染病隔离观察要求》和《常见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观察要求》。

  (五)留观期满后无新患者出现方可解除隔离;患者隔离期满后须凭医生证明方可回园或进班。

  (六)工作人员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二、饮用水污染、食物中毒

  (一)立即报告:立即停止食品加工活动,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救治病人: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将病人送至医疗机构抢救治疗。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部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三)保护现场:保留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调查:学校保健教师做好专项登记工作,包括:饮水污染情况、班级、人数;因饮水而得病的学生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区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五)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六)善后处理: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投入相关调解工作,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做好理赔工作。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14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感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和《全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以及我县对高速公路车祸的救援工作方案,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事故、爆炸事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本预案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四)各医疗卫生单位设立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急救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与完善。1

  (五)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造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于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预防与应急组织

  (一)我院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长:王康县中医医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副组长:汤忠泽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王平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马永菊县中医院院办公室主任

  蒋道义县中医医院急诊科主任

  杨茂春县中医医院急诊科副主任

  刘贤君县中医医院药剂科主任

  职责:

  1、全面领导本县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督查落实和指导工作。

  3、负责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疫区封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马永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刘龙芬、毛竹玉、韦时文、陈久芸、杨发文、林顺达、顾亨、罗小海

  职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并及时向指挥小组报告;负责与县突发事件应急各成员单位和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组织

  1、医疗救治小组及医疗救护队

  (1)医疗救治小组

  组长:县中医医院院长

  副组长:县中医医院分管副院长担任

  成员:县中医医院抽调业务技术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全院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本院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制定工作,成立医疗急救、护理、后勤保障等相关组织;负责组建现场医疗救护分队,接受领导小组的派遣;负责本院内的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工作;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现场医疗救护队

  队长:汤忠泽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副队长:蒋道义县中医医院急诊科主任

  杨茂春县中医医院急诊科副主任

  成员:杨华县中医医院医务科主任

  马永菊县中医医院办公室主任

  郑均县中医医院外科主任

  陈建阳县中医医院骨科主任

  杨发文县中医医院内科主任

  张良荣县中医医院护理部主任

  刘贤君县中医医院药剂科主任

  罗乐县中医医院司机

  柳青县中医医院司机

  2、疾病控制组:

  组长:王康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韦时文县中医医院控感科主任

  涂志城县中医医院保育科主任

  成员:各科室护士长

  职责:负责全县突发事件后疫情防治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灾害区疫情处理方案制定工作;负责疫点消毒和疫区资料信息汇总报告工作;指导相关人员对疫区的消毒、封锁;接受指挥小组的领导,完成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后勤供应组:

  组长:王平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刘贤君县中医医院药剂科主任

  罗小海县中医医院总务科负责人

  成员:后勤科室所有人员

  职责:负责对突发事件的所需物品设备、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负责车辆和各种急救物资的调配和应急;负责参加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三、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上级相关部门指示,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医疗救治工作程序

  1、120、122接到突发事件急救信息,应迅速派出救护车赶赴现场,同时报告本院,医疗单位要及时报告县卫生局。

  2、各医疗机构在接诊急救病人时,如发现重特大灾害事故信息,应迅速报告县卫生局。

  3、县卫生局在预案启动后,应立既向各医疗单位下达紧急救治任务。

  4、各医疗单位院内救治迅速到位,畅通绿色通道,做好救治准备工作,确定责任医生和责任护士。

  5、各救治医院确定专人负责,伤病员救治情况的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县卫生局报告。

  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规定,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①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②发生或者发现不同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③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的;

  ④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它重大伤害事件。

  7、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不得漏报和瞒报。

  8、突发事件报告电话:。

公共卫生的应急预案1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为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一、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各自职责

  学校校长为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以校长徐玉兰为组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为孟菊根,组员是沈利君、龚秋月、余金辉、周瑞。

  组长徐玉兰职责: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安排并领导协调处理落实本预案所有相关工作。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处置,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报警,接待上级来人及应对新闻媒体。

  副组长孟菊根职责:分工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事故处理的各项任务。协助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处置、报警,负责处理好事件全过程的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

  组员职责: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高效有序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具体落实到个人为:

  周瑞:协助做好在医院接受治疗师生的服务工作。

  余金辉:负责安排好其他学生,接待学生家长及其他到场群众,维持现场秩序。

  龚秋月:协助组织现场抢救、文字材料处理等工作。

  沈利君:负责联系抢救车辆、器具,安排运送患病师生到医院救治,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二、学校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监测网络,指定专门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为董铜铃。疫情报告人必须有强烈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

  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的组成:校领导、疫情报告人、班主任组成的疫情监测报告网络。

  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每天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的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乱暴发;

  2、动物间鼠疫、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性疾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4、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5、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或其他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倒;

  6、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学校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二)、重大食物中毒是指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三)、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包括:

  1、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急性中毒事件;

  2、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3、医源性感染暴发;

  4、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5、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6、严重威胁或危害师生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泄露事件;

  7、发生生物、化学、核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四、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的内容、程序及时限

  学校建立由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疫情常规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将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专用登记册上,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2例或者连续2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第一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方案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网络向教委报告,同时向保健站报告。

  五、监测与报告

  1、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2、发现疫情要立即报告给校长,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漏报突发事件。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疫情报告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追究责任。

  3、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学校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要采取严格的隔离,并立即与医疗部门联系到指定医院治疗。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4、疫情报告流程:班主任→保健教师→校长→卫生防病中心。

  六、学校全面负责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

  1、各职能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卫生工作,强化卫生管理,明确责任,完善各项制度,防止各类传染病传播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2、加强宣传教育。德育组,要充分利用广播、校园网、板报、橱窗等校内各种宣传手段,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知识和健康知识,培养师生良好的健康意识和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认真做好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4、加强医务室建设,积极发挥校医室的功能作用。

  5、总务处要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对食堂工作人员严格要求,规范操作,加强餐具的消毒工作,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

  6、相应部门要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设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质储备。

  (二)、指挥与组织

  1、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预案的启动立即报教委批准。应急预案启动前,学校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2、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指挥,认真做好我校的应急处理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处理工作。

  七、责任追究

  任何部门和个人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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